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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

爲進一步提高信訪工作質量,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更好地維護礦區穩定,努力營造安定和諧的企業發展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集團公司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

一、提高對新時期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信訪工作直接聯繫職工羣衆,是體察民情、瞭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是爲民辦事、維護職工羣衆利益的重要途徑,是接受職工監督、密切聯繫職工羣衆的重要橋樑,也是化解矛盾、維護礦區穩定的基礎性工作。近年來,集團公司黨委、集團公司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對信訪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安排部署,各單位、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精神,積極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範信訪秩序,妥善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切實解決職工合理訴求,取得了較爲明顯的成效,礦區上下和諧穩定。

同時,要清醒認識到,隨着集團公司發展方式的轉變、產業規劃的深入實施、改革調整的加快推進,在加強內部管理、規範勞動用工、優化資源配置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不可避免的引發一些矛盾和問題,加之一些單位和部門的工作不到位,一些幹部的作風不紮實,一些職工羣衆的法制觀念比較淡薄,信訪工作任務仍很繁重。各單位、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信訪工作的長期性、艱鉅性和複雜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觀念,自覺地把穩定放在與安全生產、經濟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準確分析企業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正確把握新時期信訪工作的基本規律,切實抓緊抓好信訪工作,促進礦區和諧穩定。

二、完善工作體制,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

(一)完善信訪工作領導體系。進一步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是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信訪工作負總責,對重要信訪事項要親自過問、處理、督辦;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抓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是分管範圍內信訪工作的責任人,一崗雙責,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信訪工作領導體系。同時,要健全會議定期研究信訪工作制度。集團公司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聽取信訪工作彙報、研究部署信訪工作;基層單位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分析信訪形勢,研判信訪信息,佈置、檢查、督導各項信訪工作的落實。

(二)健全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集團公司領導實行信訪接待日約訪接待制度,解決全局性、突出性的熱點、難點問題。基層各單位實行領導班子成員每週接訪制,其中主要領導每月至少接訪一次;提倡每月至少一名領導進工人村接訪一次,並在事前向職工羣衆公示。要切實提高領導幹部信訪接待效果,每位參加接訪的領導幹部既要負責接訪,又要負責問題的處理,需要和其他領導溝通、協調的,也由接訪領導負責,一抓到底。對領導接訪後交辦的事項,有關部門應認真辦理,妥善解決,及時反饋。要制定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考覈細則,加大對領導幹部信訪接待日製度實施情況的督查力度,並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

(三)嚴格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原則,對因工作失誤、不負責任、互相推諉、違規違紀、態度簡單粗暴或將矛盾上交等原因造成職工越級上訪的,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繼續把信訪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目標管理考覈,對未按要求認真履職的,取消各類先進評選資格。同時,嚴格把信訪工作責任目標考覈與領導人員薪酬掛鉤,年度考覈不合格的,暫扣當年薪酬的5%,次年考覈合格後補發,若仍不合格,則兩年薪酬的5%均予以扣發。

三、採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消除信訪隱患

(一)進一步規範各項制度的制定。各單位、各部門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職工羣衆的根本利益作爲開展工作、加強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在制定制度、出臺政策時,要認真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重視信訪部門的建議,保證制度的科學性、嚴謹性,防止引發信訪問題。

(二)進一步深化政務和黨務公開。實行政務、黨務公開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信訪問題的有效措施,要按照相關制度的要求,充分利用內部網站、櫥窗等平臺將涉及職工利益的事項及時、有效地進行公開,並設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職工羣衆的監督,保證事務在陽光下操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和問題。

(三)進一步暢通和拓寬信訪渠道。繼續以宣傳貫徹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安徽省信訪條例》、《安徽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爲重點,狠抓各項法規的落實,積極引導羣衆依法、有序、逐級、文明信訪。同時,通過專線電話、信箱、電子郵件和網站等載體,進一步暢通“民聲通道”,並積極推行法律諮詢服務,組織企業法律顧問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爲上訪職工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

(四)進一步轉變幹部工作作風。領導幹部要多深入基層,變職工上訪爲幹部下訪,認真傾聽職工羣衆的訴求,幫助職工羣衆解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要實行信訪首問負責制,承辦職工信訪反映問題的單位,在首次受理職工信訪時,就必須及時調查處理,提高初信初訪一次性結案率。各級信訪機構對職工反映的問題要登記建檔,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限期解決。

四、依法按政策辦事,着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

(一)認真對待職工羣衆訴求。對職工羣衆尤其是信訪老戶反映的問題,要及時答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對政策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依法按政策抓緊解決;對職工羣衆要求合理、但政策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或規定不夠完善的,要抓緊分析研究,及時向集團公司彙報,同時做好職工羣衆的思想工作;對職工羣衆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進行說服教育、積極疏導,切實理順職工羣衆情緒,防止問題積累和矛盾激化,造成重複訪和越級訪,對堅持無理要求,違反法律法規的,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依法處理。

(二)努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對於上級轉來的批示件和交辦件,要及時落實責任,抓緊辦理,辦理情況由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後按期上報。集團公司信訪辦對掌握的重點案件要及時梳理,按案件的性質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並跟蹤案件的辦理進程。嚴把查辦質量關,重要信訪案件查處報告內容不清的,處理結果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或處理意見不明確的,要責成承辦單位重新辦理。對重大信訪問題,集團公司信訪辦可直接請有關單位、部門的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研究處理意見。

五、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一)建立健全信訪隱患排查化解機制。把信訪工作重心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來,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要堅持日常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尤其要重點排查職工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摸清底數,防止小矛盾演變爲大矛盾、個體性矛盾演變爲羣體性矛盾、利益性矛盾演變爲政治性矛盾,切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各單位、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信訪隱患系統排查,排查結果定期上報集團公司信訪辦。重大隱患和涉及全局性的問題必須立即上報,並向集團公司領導彙報。

(二)建立健全重大事項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對涉及到較大範圍職工羣衆利益的重大決策、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改革舉措及規劃、建設項目的實施等重大事項,信訪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參與穩定風險評估,提出意見和建議。充分利用評估成果,積極配合維穩機構和有關單位、部門共同做好重大事項穩定風險的化解工作,防止引發大規模集體上訪事件。

(三)建立健全信訪信息彙集分析機制。積極圍繞企業中心工作,圍繞職工關心的熱點問題,及時蒐集反饋職工羣衆的意見想法和思想動態,爲領導決策提供綜合性、預警性、前瞻性的信息服務。各單位要堅持每月向集團公司報送信訪信息,對職工來信來訪反映的重大情況和異常突發事件,信訪工作人員要及時向本單位、本部門有關領導和上一級信訪部門報告,並續報處理情況和結果,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四)建立健全職工越級上訪處置機制。對可能發生的進京、去省上訪和來集團公司的集體訪,要逐一分解到有關單位、部門,成立專門工作小組落實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加強說服教育,掌握工作主動。對已經發生的進京上訪和規模較大的去省、來集團公司集體訪,有關單位和部門接通知後,要在規定的時限內派負責同志到現場做好接訪勸返工作。要做好重點時期的信訪工作,杜絕重大節慶、重要政治活動和敏感時期職工家屬進京、去省上訪特別是集體上訪。對各單位進京、去省和來集團公司上訪情況,集團公司信訪辦將逐月進行通報。

六、加強信訪隊伍建設

(一)配齊配強信訪工作力量。各單位應設專職信訪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兼任的,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信訪員負責日常工作。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礦(廠、處)、科區和班組三級信訪網絡,各單位要對網絡進行一次刷新,人員名單重新明確後報集團公司信訪辦備案。要切實解決好信訪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實信訪崗位津貼,調動信訪幹部的積極性。組織人事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強信訪幹部培養、使用和交流的力度,不斷增強信訪隊伍活力。

(二)加大信訪工作支持力度。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和關心信訪部門工作,樹立信訪部門綜合管理和協調處理重要信訪問題的權威。各級信訪部門代表同級領導班子處理羣衆來信來訪,對羣衆反映的信訪問題有立案、交辦、查辦、協調、督查、通報以及建議責任追究等職責與權力,並對信訪工作實行目標管理。

(三)切實改善信訪工作條件。各單位要確保信訪工作有效開展所需的業務經費。要切實加強信訪接待場所建設,積極創建文明信訪接待室,爲職工上訪創造良好的環境。要加快信訪工作信息化建設,提高信訪部門的辦公自動化水平,通過聯網和信息共享,提升信訪工作質量和效率。

七、加強機關信訪工作

機關信訪工作以部門處理爲重點,公司信訪辦負責協調。機關各部門要明確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指定專、兼職信訪工作人員,切實加強本系統信訪工作。要建立部門領導信訪接待制度,閱批重要羣衆來信。信訪量較大且具備條件的,可在方便職工出入的地方設立信訪接待室,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認真受理和及時處理涉及本部門的信訪問題。部門之間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認真、及時、妥善解決各類問題,杜絕一些信訪事項“無口可歸”或“多口難歸”。集團公司信訪辦定期對各部門開展信訪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並通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