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組織人事公文

人事部門崗位廉政教育案例選編

人事部門崗位廉政教育案例選編

人事部門崗位廉政教育案例選編

(一)公務員管理崗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案例一

案情:某局因人員緊張,經局黨委研究決定招錄公務員,但考慮該局編制已滿,故沒有公開招錄,私下進行了報名,經黨委研究決定確定了人選後報人事部門審批,人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不予審批的決定,同時到該局進行曲了批評教育,要求該局黨委立即撤銷招錄決定。

點評:在很多人意識中,單位需要招錄還一名人員,單位領導完全可以決定。事實上,公務員的招錄是一項很嚴格的工作,有嚴謹的法律規定和流程,違反規定招錄公務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條鏈結:《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佈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按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位要求進行錄用的;(二)不按規定的資格條件和程序錄用的。

案例二

案情:某局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現正在報名階段。王某也想參加該局的招考,但因報考條件不符合,無法報名。王碼漢卡某通過關係找到該局從事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李某,並送上香菸二條,要求李某爲他報名。李某接收了王某的禮物,併爲他報了名,通過了資格審查。事後因人舉報,李某受到了紀律處分。

點評:在很多人眼裏,公職人員收受錢財屬涉嫌違紀違法,收受菸酒、土特產等禮品屬人情往來。事實上如果送禮方是衝着你的職位來的,接受禮品會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將受到紀行處分。

法條鏈接:《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佈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不按規定的資格條件和程序錄用的;(四)錄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案例三

案情:某局正在公開招錄公務員,現已進入考試階段。陳某也報名參加該局的招錄,他想在筆試中取得好成績,通過關係找到負責此項工作的王某,筆試前,李某請王某吃飯,王某應邀出席。席間,李某向王某打聽出試卷的地方及試卷內容,王某將出試卷的地方告訴了李某,但試卷內容他也不知道就沒有告訴李某,李某通過一定途徑打聽到了試卷髕。事後,王某受到了紀律處分。

點評:吃一餐飯很普通,但影響到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往往是去不得的。

法條鏈接:《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第三十四條 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泄露試題和其他考錄祕密信息的;

案例四

案情:某局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已進入組織考察階段,王某和李某是該局考察的幹部,方某是考察對象。在考察進,瞭解到方某曾經因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理過,但考察結束時王某和李某並未將此情形向領導彙報,方某順利地通過了考察,事後因人舉報,王某和李某均受到了紀律處分。

點評:組織考察就應將考察情況如實向組織報告,任何隱瞞實情的,均視爲徇私舞弊的行爲。

法條鏈接:《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佈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錄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案例五

案情:某局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已進入公示階段,在公示的名單中,有一名是該局領導的親戚。爲了防止在公示階段有總是被暴露,該局領導決定,對該名招錄對象不予公示,直接錄用。事後被有關部門查獲,對該局的這名領導作出紀律處分。

點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二十八條規定: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不能以任何理由違反規定。

法條鏈接:《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第二十八條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爲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監督電話以及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佈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未經授權,擅自出臺、變更錄用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

案例六

案情:公務員王某在於2008年度因曠工被該單位作了警告處理,到年底公務員年度考覈時,王某找到該單位領導,並送上菸酒等,說情年度考覈不要讓條定爲不稱職,該領導礙於情面,收下禮物,並在該局的黨委會上爲王某說情,使王某的考覈等次定爲優秀。事後在人事部門審覈中被退回重新確定考覈等次,該領導也受到了組織處理。

點評:公務員年度考覈是一項有嚴格標準的考覈,千萬不能馬虎,也不能借機謀取不正當利益。

法條鏈接:《公務員年度考覈規定》第二十五條

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覈,按下列規定辦理:(一)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覈,不得確定爲優秀等次;(二)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覈,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以後,其年度考覈不受原處分影響。

案例七

案情:王某因聚衆賭博被司法機關作出了刑事處分,處分後,王某通過關係找到一公務員單位的親屬領導,要求調任到該單位工作,該領導以無法推辭爲理由,通過該單位的黨委會形式同意調王某到該單位工作。事後被人事部門發現不予批准,該領導也受到了組織的處理。

點評:公務員調任有嚴格的程序和標準,任何人無法超越,如有違反,均要受到處理。

法條鏈接:《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調任:(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五)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對違反規定的調任事項,呈報的不予批准;已經作出決定的宣佈無效,並按照規定對主要負責人以及直接責任人作出組織處理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幹部管理崗位

案例一

案情:某局正在開展中層幹部公開競爭上崗活動,王某作爲該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成員,主要負責筆試試卷的組織出題工作,方某是本次競爭的對象,筆試前的一天,方某請王某吃飯,王某應邀出席。席間,方某向王某打聽出試卷的地方及試卷的內容,王某將出試卷的地方告訴了方某,但試卷內容因他也不知道就沒有告訴方某。事後,王某受到了紀律處分。

點評:朋友之間的宴請是正常現象,但有權錢交易的宴請是違紀的。

法條鏈接:《公開選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必須遵守以下紀律:(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幹部人事工作紀律,特別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迴避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得分情況、考察情況、黨委(黨組)討論情況等。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案例二

案情:王某與張某是父子,張某參加了某局的公開競爭活動,且已通過了筆試,進入了大面試階段。王某作組織部門的幹部被該局聘爲面試考官。王某沒有將與張某亦父子關係告知該局,答應了該局的邀請參加了面試評分工作。事後人事部門知道這種關係後及時作出了調整,並對王某進行了批語教育。

點評:法紀有規定的,必須遵守,不能欺騙組織,如有隱瞞真相的,組織肯定會處理的。

法條鏈接:《公開選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必須遵守以下紀律:(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幹部人事工作紀律,特別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迴避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得分情況、考察情況、黨委(黨組)討論情況等。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案例三

案情:某局的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經過了筆試、面試,按比例產生了進入民主測評的人員名單。某日,該局競爭小組辦公室組織幹部對競爭對象民主測評。該局共有幹部100人,但該局競爭小組辦公室只象徵性地在10人中進行了測評,事後被組織部門糾正。

點評: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必須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能暗箱操作,違反規定的,要追究責任。

法條鏈接:《公開選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必須遵守以下紀律:(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二)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三)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案例四

案情:某局的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經過了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和組織考察階段,並經黨委會研究決定,該局競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局黨委研究決定後,當即以黨委文件下發了任命文件。事後被組織部門糾正。

點評: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程序規定,不得隨意更改。

法條鏈接:第三十六條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必須遵守以下紀律:(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二)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三)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案例五

案情:某局要選拔一名中層幹部,因張某在選拔前到該局領導處做了工作,事先該局黨委進行醞釀,選定張某作爲內定人物,放到基層進行公開選拔,而且該局領導在動員會上明確表示張某爲內定人物的意思,希望全體幹部支持。後因羣衆反映,該局的公開選拔工作予以停止,

點評:公開選拔必須體現公正、公平原則,不能做形式主義,更不能權錢交易。

法條鏈接:第三十六條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必須遵守以下紀律:(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案例六

案情:張某是某局通過公開選拔上任的領導幹部,經過一年的試用期滿後,張某拿了菸酒到該局領導處進行了說情,該局領導沒有經過考覈即爲其下發了轉正文件。事後因人舉報被責令改正,該局領導也受到了紀律處分。

點評:菸酒是不能替代規定的程序的,以權謀私違反程序將受到處理。

法條鏈接:第三十四條 對公開選拔作用的幹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覈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幹部,任職一年後經考覈不勝任的,提出免職意見。

(三)職稱審覈評定崗位

案例一

案情:**某爲職稱評定的申報人,錢某爲其所在單位負責相關工作的人事部門工作人員。**某因學歷不夠購買了假的學歷證書,爲能在材料覈實過程中順利過關,宴請了錢某,請錢某關照。錢某便在未覈實材料的情況下將**某的申報材料上報,被評審機構發現後,材料被退還,兩人均受到了查處。

點評:申報人所在單位對個人申報材料負有核實的責任,

接受宴請而影響到公正執行職務的,屬於違紀行爲,將受到行紀處分。

法條鏈接:《**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第五條   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由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覈實材料,經當地人事行政部門審覈後逐級向相應的評價機構申報。

第二十三條  對在申報和評審過程中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爲的人員,其申報材料應予以退回,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受理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由原公佈評審結果的部門或單位取消其評審結果 ……對參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六十六條 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考覈、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徵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爲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八十條 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案例二:

案情:孫某爲某局人事幹部,受委派作爲一次職稱外語考試的監考人員。在考試前遇到了參加考試的同事李某,李某拜託他在考試時爲其作弊提供方便,孫某礙於人情,同意並在考試中對孫某的作弊行爲予以放任,後兩人被舉報並受到紀律處分。

點評:職稱外語考試是職稱審評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不論什麼原因,考試中的舞弊行爲都將受到紀律處分。

法條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六十六條 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考覈、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徵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爲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七條 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塗改考卷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爲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案例三
案情:周某爲某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因工作責任心和法制觀念不強,在職稱評定工作中對相關申報材料及結果沒有公示,被上級人事部門發現,責令改正,並予以批評。

點評:職稱評審工作有着嚴格的程序規定,不能隨意更改。

法條鏈接:《**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第六條  ……
  申報的有關材料應在本單位以適當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7天。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中央編辦 《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

七、推進政務公開,擴大羣衆的知情權。在幹部錄用、人員招聘、職務晉升、職稱評聘、專家選拔以及表彰獎勵等工作中,應以一定方式在一定程度和範圍內予以公開,聽取羣衆意見,接受羣衆監督。公開的內容包括政策規定、辦事條件、辦理程序、時限、結果和監督投訴途徑。在方式上,除在辦公場所設立公告欄等形式外,還應區別不同內容、目的和對象,採取在公報、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發佈或舉行新聞發佈會、聽證會及電子自動查詢等形式進行。

案例四

案情:吳某爲職稱申報人,鄭某爲其繼父,同時又是當年度專業審議組的成員。爲幫助吳某順利通過,鄭某隱瞞了兩人的關係,後被人舉報,受到了處理。

點評:迴避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利用職務便利爲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以隱瞞的方式逃避相關義務,將受到紀律處分。

法條鏈接:《**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評審工作實行迴避制度。申報對象不能擔任當年度專業審議組或評審委員會成員。專業審議組或執行評審委員會成員在評審過程中涉及其直系親屬的,應當迴避。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五)違反規定應當迴避而不迴避,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造成不良後果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六十六條 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考覈、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徵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爲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案例五

案情:王某爲某市人事部門負責職稱評定的工作人員,**某爲了解當年度審議組成員情況,帶了菸酒上門請託,王某便向其透露了想關人員的個人電話住址,爲**某找關係提供了方便。事情敗露後,受到了相應處分。

點評:介紹賄賂的行爲同樣是違法違紀的,將受到處理。

法條鏈接:《**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對參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十三條 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之便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等違反廉政紀律行爲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六十六條 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考覈、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徵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爲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七十四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不登記交公,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案例六:

案情:錢某爲某局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孫某、李某均爲其同事,孫某有李某有矛盾,爲報復李某,向錢某許下好處,要錢某將孫某申報職稱的材料故意損毀,延誤李某的申報。錢某爲了利益如約而行。事情查明後,兩人均受到了處分。

點評:以職務之便謀取利益的行爲,不論何種方式,都是要受處分的。

法條鏈接:《**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對參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十三條 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之便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等違反廉政紀律行爲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六十六條 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考覈、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徵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爲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案例七

案情:周某爲職稱申報人,爲逃避職稱外語考試,宴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吳某,要求將其專業修改爲按規定可以免考的。吳某不顧事實情況,爲其辦理了有關手續。後二人均受到了紀律處分。

點評:隱瞞、歪曲事實真相的行爲可以獲得一時的利益,但終究會被發現,並受到處理。

法條鏈接:《**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對在申報和評審過程中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爲的人員,其申報材料應予以退回,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受理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由原公佈評審結果的部門或單位取消其評審結果。
  ……對參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六十六條 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考覈、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徵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爲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四十九條 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