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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工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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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是歷史的再現。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域、一個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展軌道。

一、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我縣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著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爲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廣播電臺、象山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象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編輯、出版《象山文物勝蹟》、《象山庫藏文物精品圖錄》等,使全縣人民瞭解象山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瞭解象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象山、建設象山的熱情,爲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鬥。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是要充分發揮縣文物管理委員會的作用,使之成爲協調全縣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關係的權威性機構,特別是規劃、城建、公安、海關、工商等成員單位要各盡其責,各盡所能。而事實上,文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會議已多年沒有召開,致使個別成員和成員單位忘記了自己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的職能與義務。同時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消除文物保護工作中的“有法而無法依法辦事”的怪現象,進一步做好我縣文物保護工作。

四是要加大對文物事業經費和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我縣文物業務費雖從原來的5萬元增加到XX年的15萬元,間或有少量的應急專項撥款,“九五”至今十年縣撥經費累計近百萬元。而十年來維修的文保單位有10餘處,計約用去維修經費600萬元,差額部分都是由當地企業、羣衆籌資解決的。而當前我縣部分農村的村級經濟和羣衆的資金還相對有限,籌資困難,致使許多急需維修的文保單位和文保點苦於資金而無法實施維修。近年來,我縣丹城、石浦等地在舊城改造中,文物受損最多、最嚴重,保護維修任務更爲突出。應根據上級要求和參照寧海的做法,每年從縣城鄉建設費中劃出2-3%經費作爲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瀕臨損毀的文物得到及時的搶救性整修和維護,得到有效的保護和管理。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加強管理和審計。

五是加強文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文物保護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我縣文物機構設置較晚,工作人員從無到有,逐年增編,但大多數人員都是中途調入,專業知識相對薄弱,隊伍結構不盡合理,至今還沒有一個考古專業的大學生,沒有從事文物修補的專業人員和熟練操作電腦的檔案管理員,更沒有文物展覽場所和專門的設計人員。隨着當前高科技時代的到來,更是需要引進專業人才,儘快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文物工作專業隊伍。同時要加強全縣業餘文保員隊伍建設,調整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業餘文保員素質,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護前期下,要加強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縣現有殷夫故居、黃公嶴山海樓、賀威聖烈士故居、王家謨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積極發揮革命文物對青少年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以擴大社會影響力,使全社會認識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資源,爲我縣旅遊業服務。我縣文物資源較爲豐富,以塔山遺址爲代表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以赤坎遊仙寨爲代表的海防文化遺存,以東門天妃宮爲代表的漁文化遺存,以殷夫、王家謨故居爲代表的革命文化遺存以及張蒼水抗清兵營遺址等文物,是我縣歷史文化底蘊的體現,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門應積極配合旅遊部門充分發掘這些文物資源,把這些文物資源整合起來,爲我縣旅遊業服務,以彌補我縣旅遊業缺乏文化內涵的弱點,從而發揮文物在我縣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也可使人們充分認識到文物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是歷史的再現。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域、一個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展軌道。

一、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我縣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著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

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爲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廣播電臺、象山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象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編輯、出版《象山文物勝蹟》、《象山庫藏文物精品圖錄》等,使全縣人民瞭解象山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瞭解象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象山、建設象山的熱情,爲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鬥。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是要充分發揮縣文物管理委員會的作用,使之成爲協調全縣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關係的權威性機構,特別是規劃、城建、公安、海關、工商等成員單位要各盡其責,各盡所能。而事實上,文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會議已多年沒有召開,致使個別成員和成員單位忘記了自己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的職能與義務。同時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消除文物保護工作中的“有法而無法依法辦事”的怪現象,進一步做好我縣文物保護工作。

四是要加大對文物事業經費和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我縣文物業務費雖從原來的5萬元增加到XX年的15萬元,間或有少量的應急專項撥款,“九五”至今十年縣撥經費累計近百萬元。而十年來維修的文保單位有10餘處,計約用去維修經費600萬元,差額部分都是由當地企業、羣衆籌資解決的。而當前我縣部分農村的村級經濟和羣衆的資金還相對有限,籌資困難,致使許多急需維修的文保單位和文保點苦於資金而無法實施維修。近年來,我縣丹城、石浦等地在舊城改造中,文物受損最多、最嚴重,保護維修任務更爲突出。應根據上級要求和參照寧海的做法,每年從縣城鄉建設費中劃出2-3%經費作爲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瀕臨損毀的文物得到及時的搶救性整修和維護,得到有效的保護和管理。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加強管理和審計。

五是加強文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文物保護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我縣文物機構設置較晚,工作人員從無到有,逐年增編,但大多數人員都是中途調入,專業知識相對薄弱,隊伍結構不盡合理,至今還沒有一個考古專業的大學生,沒有從事文物修補的專業人員和熟練操作電腦的檔案管理員,更沒有文物展覽場所和專門的設計人員。隨着當前高科技時代的到來,更是需要引進專業人才,儘快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文物工作專業隊伍。同時要加強全縣業餘文保員隊伍建設,調整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業餘文保員素質,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護前期下,要加強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縣現有殷夫故居、黃公嶴山海樓、賀威聖烈士故居、王家謨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積極發揮革命文物對青少年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以擴大社會影響力,使全社會認識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資源,爲我縣旅遊業服務。我縣文物資源較爲豐富,以塔山遺址爲代表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以赤坎遊仙寨爲代表的海防文化遺存,以東門天妃宮爲代表的漁文化遺存,以殷夫、王家謨故居爲代表的革命文化遺存以及張蒼水抗清兵營遺址等文物,是我縣歷史文化底蘊的體現,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門應積極配合旅遊部門充分發掘這些文物資源,把這些文物資源整合起來,爲我縣旅遊業服務,以彌補我縣旅遊業缺乏文化內涵的弱點,從而發揮文物在我縣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也可使人們充分認識到文物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第2篇】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由於農村城鎮化和項目建設的不斷髮展,尤其是部分鄉鎮、開發區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國家徵用,徵地款的分配問題引起羣衆的廣泛關注,在分配土地徵用款時往往出現一些侵害婦女權益的問題。近兩年來,我市婦聯共接待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信訪案件 7件(其中 4件,XX年3 件),涉及25人,其中重複上訪 2 批 7人。佔信訪總量 181 件(126件,XX年55件)的3.8 %。爲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土地權益、探索婦女土地權益案件解決、落實婦女土地權益的辦法,婦聯就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在我市的幾個重點鄉鎮作了專題的調研。

一、接待來訪事項的簡要情況和特點

從我市婦聯接待有關農村婦女反映土地權益糾紛的信訪事項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上訪來源地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徵用的地方,如:高碼鄉、經濟開發區、東江鎮、香花鄉等;二是反映的訴求基本一致。基本上是戶口在本地的出嫁女、男到女家落戶者家庭成員要求享受土地徵用分配款,也有少部分爲丈夫去世後或離婚後其土地權益受到一定侵害的問題;三是因婦女權益受損引發的上訪多存在重複上訪傾向。如高碼鄉邵愛玲因其夫到女家落戶家庭成員要求享受組上同等待遇問題多次赴京、赴省、赴郴,到本市不計其數上訪;四是造成上訪的原因焦點基本爲村規民約與法律的衝突。主要是法律規定男女平等,計劃生育政策也提倡男到女家落戶,但由於農村傳統的影響,以及一部分地方村規民約的規定,出嫁女戶口必須外遷,即使不外遷在一定年限後也不再享受村組的經濟成員待遇,同時,對於農村男到女家落戶也有一定的限制。

權益侵害體現在:

1、有的村組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農村外嫁女和離婚婦女,因爲土地不可移動的特殊性,往往在孃家或依附於前夫,無法單獨分出來;如香花鄉星塘村一離婚婦女,夫家所在地將承包土地給再婚妻子,而孃家所在地也不給或無法落實其承包土地,鄉村經過多次協調都得不到解決。

2、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宅基地分配權得不到落實。周邊城區鄉鎮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宅基地成了一項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經濟利益,部分村組在宅基地分配問題上按照男婚女嫁習俗,採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村規民約明文規定男子成年或結婚後可單獨立戶批一間宅基地,而大齡女青年、戶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婦女、離婚婦女包括孩子不能單獨立戶批房,只能計入孃家或夫家大戶人口。

3、徵地補償款和集體福利享有權得不到保障。隨着城鎮一體化的不斷推進和項目建設的需要,對土地的非農建設性需求也不斷增大。在分配土地補償金政策上,雖然各級政府都明確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對外嫁女、離婚婦女不發或少發土地徵用補償金;在分配集體經濟時採取剝奪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導致土地權益糾紛,其子女戶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二、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存在問題和根源

1、受傳統觀念影響。受幾千年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爲嫁出去的姑娘理應到男家落戶,不能與孃家的村民爭土地、爭飯吃,所生的子女更沒有理由再到孃家爭土地和經濟利益。由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佈實施,在法律上確認了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農村過分強調“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而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確規定,中央和地方對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也專門制定了許多政策,但是部分村組仍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爲由,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決議、村委會決定或村規民約的形式,侵害甚至剝奪作爲少數人的農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的土地權益,出現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現象。這些村規民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害婦女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權益的現象。

2、依法解決該類問題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難度。缺乏必要的解決手段是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始終難以得到解決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許多土地權益受侵害的農村婦女找村幹部,村幹部因爲村規民約的規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對而無能爲力;而且有的村本來就是村上的主要幹部反對,即使大多數村民同意,因支書或組長的不同意也得不到落實;找鎮政府或街道,總認爲土地是村裏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強制執行,則勢必造成幹羣關係對立,影響其它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在處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夠,陷入兩難境地;找到市婦聯,市婦聯缺乏相應的執法權限,心有餘而力不足,也只能結合受害婦女所在的鎮街道婦聯做一些宣傳教育工作,或是協調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起來難度很大,收效甚微。依法起訴,法院因爲村民委員會具有社會管理的職能,由於我國法律中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缺乏詳盡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釋,以致法院在受理、判決此類案件時彈性很大。即使訴訟時婦女勝訴,執行起來也很難。爲此,婦女要求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婦女去找法院起訴時,法院答覆暫緩受理外嫁女土地權益侵害案。因此各個部門在解決此類問題上顯得拖沓和被動,使受到侵害的婦女們往往爭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很難。

3、利益驅動導致矛盾加劇。當前農村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村級集體經濟迅速壯大,當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經濟收益及宅基地。農村戶口利益的優厚使經濟發達村的出嫁女不願意把戶口遷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鎮男子結婚的“農嫁居”婦女更不願隨其夫將戶口遷往城鎮。長此以往,導致農村資源和經濟利益增長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長速度急劇性的矛盾比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關係壓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們認爲自身的利益被搶走了,所以紛紛排斥“出嫁女”、“離婚婦女”等邊緣人羣。

三、解決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目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侵害問題,我們認爲一是有違背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二是不利於和諧社會建設,問題不妥善解決,帶來不穩定因素;三是不利於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在現有的社會保障程度以及集體經濟發展水平之下,維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特別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護,需要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積極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與監督。現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村組幹部的法律意識。通過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把高層意識逐步轉化爲廣大人民羣衆的共識,推動農村廣大幹部和羣衆學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增強法制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樹立男女平等意識,堅持依法辦事,在農村形成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氛圍。

2、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廢除與法律相牴觸的村規民約。明確各級政府部門責任,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嚴懲瀆職人員。目前,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不力現象的發生,固然有歷史、立法的原因,但“執法不嚴”的因素也不容忽視。因此,應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保護農村婦女權益的職責,建立起相關執法監督制度,加大對瀆職人員的懲罰力度,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加強國家法律對村規民約等的指導和規範,建立“村規民約”審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條文,規範政府監督、管理村規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對涉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規定、村民或社員代表會的決定、村規民約進行徹底清理,對村規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於法律的做法,完善對村規民約的審查和監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使自治權。

3、積極爭取政策,提高婦女參政比例。當前農村重大事務的決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規則制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往往是由村幹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於不利地位。鑑於這種狀況,要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爭取在原有的“至少要有一名女幹部”的基礎上,制定出適當增加女性“一把手”比例的相關政策,爲女性當選“一把手”提供組織保障和政策支持。

【第3篇】做好雷電防護工作調研報告

做好雷電防護工作調研報告

省局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近年來,全省雷電防護工作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爲指針,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的穩定大局和建設和諧社會爲奮鬥目標,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貫穿學習落實科學發展觀爲社會防災減災做貢獻爲主線,突出規範化管理、工程服務質量,狠抓基礎設施、人才隊伍和市場開拓,改革工程技術服務,創新工作運行機制,拓寬工程業務領域,狠抓年度目標落實。根據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各種機遇和挑戰並存實際,各防雷工程公司堅持用資質優勢引導市場、用技術力量服務市場、用品牌質量贏得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樹形象、規範技術服務促效益,爲防雷工程工作注入活力,增強在市場經濟大潮中的生存能力,工作實績贏得了各級氣象部門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和普遍關注。但是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全省雷電防護工作也存在需要改進之處。

一、全省雷電防護工作現狀

目前,山東省氣象系統擁有兩家雙甲資質的防雷公司、15家乙級資質的防雷公司。現以天科公司(甲級)爲例,近三年來公司營業總額達450餘萬元,其中去年工程淨收入額約爲70萬元。在已完成的防雷工程項目中,有易燃易爆場所(71939部隊軍械彈藥庫)、高層建築(如明珠大廈)、通信和監控網絡系統(如全省工行金庫監控系統)等防雷工程。在近三年內所完成的防雷項目中,直接依靠省防雷中心提供工程項目或者由防雷中心提供檢測、驗收等優惠措施取得的防雷工程約佔75%,約340萬元;剩餘25%工程總額是公司依靠自我開拓取得,約爲110萬元,該部分工程防雷中心在檢測、驗收環節給予了一定的支持。防雷工程的實施與防雷管理、政策等方面支持密不可分。全省氣象系統內乙級資質公司業務收入基本情況與天科類似。

二、全省雷電防護工作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儘管全省防雷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防雷工程產業的發展距離集約化、科學化發展還有很大的差距,其主要問題如下:

(一)公司運行機制不靈活,影響市場競爭力。以天科公司爲例,作爲山東省氣象局投資的國有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在人事、編制、財務管理等方面卻按照省局事業單位的要求管理,不像社會公司靈活、方便,根本無法與社會防雷公司在市場上競爭抗衡,有相當部分工程均由於機制等原因而無法承接,近三年來因此而流失的防雷工程初步估算爲數百萬元。

目前天科公司所實施的防雷工程,95%以上是在濟南市區內完成,由目前機制所帶來的工程領域具有相當的侷限性;而各市縣普遍存在一類防雷工程項目,部分乙級資質的單位也展開了設計、施工工作,這屬於違規行爲。一方面市級乙級資質公司超範圍違規經營,另一方面省級甲級資質公司沒有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造成資源浪費,因此天科公司迫切需要與地市展開合作的好機制。

另外,在事業單位管理機制下的企業——全省各防雷工程公司運行起來非常困難,也嚴重影響了公司人員的工作熱情,公司應當尋求一種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的運行機制。

【第4篇】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爲了更好地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全面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做好新時期企業工會女職工工作,縣總工會調研組分別對靈溪、龍港兩鎮女職工人數相對較多的19家企事業單位工會,就工會女職工組織的作用發揮以及當前工會女職工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開展了調查研究。通過調研,對基層工會女職工情況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掌握,對當前女職工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對策和建議,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工會女職工工作的目標,對縣工會女職工工作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一、基本情況

截止到底,全縣已建企業工會中,15人以上企業建女職工委員會659家,設女工委員518家,組建率91.8%。簽訂集體合同538家,覆蓋職工49160人。規模以上建會企業簽訂工資協商223家,簽訂率86%。50家企業簽訂女職工勞動保護專項協議,95個單位1600名女工參加婦科病普查。

近年來,全縣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以《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爲依據,加強源頭參與,推動有關法律法規的落實和完善。加強調查研究,反映女職工的呼聲。加強基層工會女職工組織的制度建設和女職工特殊權益的維護,使女職工權益保護的整體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被調查的19家企業都能夠正常運轉,效益較好,能正常發放工資,嚴格遵守女職工“四期”保護有關規定,無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現象。企業工會組織也比較健全,19家企業全部成立了女職工委員會或設有女工委員,女職工組織制度也比較健全,大都與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同時將女職工專項合同作爲條款寫入集體合同。能基本落實養老、醫療、生育等保險,其中星炬電力電子有限公司、天信儀表公司等企業實現了全員參保。能夠基本保證女職工享有三個月產假待遇,無懷孕期間開除女職工現象,天信儀表公司在女工產假期間工資全部發放,另外給予哺乳期女職工每天2小時哺乳假。工會女職工活動正常。“三八”節期間,各單位工會女職委都採取各種形式進行慶祝。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非公企業在保障女職工特殊權益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合同內容不規範。企業簽訂集體合同率比較高,但均未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僅作爲集體合同的條款列入其中。部分企業簽訂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但合同內容不規範,缺少涉及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保護內容。

2、女職工“四期”保護得不到有效落實,生育保險覆蓋面低。企業勞動設施簡陋,部分非公企業經營者受經濟利益驅使,重生產、輕保護,勞動條件惡劣,缺乏職業病安全保護措施。

3、逢生產旺季加班加點現象嚴重,報酬低且勞動強度大,並以計件工資作爲規避加班加點工資的手段。招工和用工中存在性別和年齡歧視,男女同工不同酬現象時有發生。

三、形成問題的原因

1、企業法律意識淡薄,不重視工會女職工工作,特別是對工會法、工會知識及女職工特殊保護的法規不瞭解、不執行,認爲只要照章交稅、文明經商、不違背國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爲追求高額利潤,肆意降低女職工勞動保護成本投入,使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法律法規成爲一紙空文.

2、女職工文化素質較低,缺乏法律維權意識。非公企業外來務工女性大多來自農村,她們只想趁年輕多掙些錢,就業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對待甚至身心受到傷害時,多數也是忍氣吞聲。許多女職工對國家有關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不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無法判斷自身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業提出合法正當的要求。

3、非公企業工會女職工組織發揮作用不夠,女職委主任絕大多數都是兼職的新手,且經常流動更換,自身又處於受僱地位,不敢大膽開展工作和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缺乏有力的法律制約機制和執法保障機制,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難究的現象。四、對策和建議

(一)加大法律宣傳和執法監督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和重視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氛圍。要繼續把《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作爲工會系統普法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形成尊重和關心女職工,自覺維護女職工權益的良好氛圍。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宣傳教育,提高他們自覺保障女職工的權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識。加大對女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的廣泛宣傳,增強她們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積極配合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切實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應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的執法監督力度。

(二)切實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調動女職工爲經濟建設作貢獻的積極性。工會女職工組織要積極參與維權機制的建設,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加大宏觀維護力度,積極參與涉及女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工作和執法檢查活動;在建立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工會與政府(行政)聯席會議、集體合同制度和廠務公開制度等過程中,着力解決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突出問題;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形式,進一步維護女職工民主決策、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的權利。積極參與女職工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工作,參與查處嚴重損害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侵權行爲,努力做好女職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工作。

(三)推動女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落實,實現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工作的新突破。加強非公有制企業女職工工作。積極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大對勞動用工和勞動保護的執法監察力度。加強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的組建工作,並要求新建工會嚴格按照“三同時”要求組建工會女職工組織或設立女工委員。建立健全職代會制度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工會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工作,從機制上解決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

(四)關心困難女職工生活,努力爲廣大女職工辦實事。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深入基層瞭解女職工的困難,關心她們的疾苦,傾聽她們的呼聲,反映她們的意願和要求。協助政府做好下崗女職工再就業工作,加強對困難和特困女職工的幫扶活動,努力爲她們排憂解難。

當前,工會女職工工作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同時也面臨新的挑戰。在今後的工作中,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突出“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圍繞工會工作全局,體現工會女職工工作特色,通過加大源頭參與、整體維護的工作力度,促進女職工權益保障和勞動關係協調與穩定,開創工會女職工工作的新局面。

【第5篇】高速公路養護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才能延長道路的使用壽命,減少養護成本,提高養護效益。實現預防性養護應具備兩個條件:(1)技術條件,包括道路及橋樑結構檢測系統、路況評價預警系統、養護決策系統及成套養護設備;(2)機制條件,指養護管理體制及其運作模式,需要建立完善的養護決策、養護規劃、養護調度及工程養護監理制度。

8、法規建設滯後,影響養護市場化進程。近幾年來,一系列公路法規的頒佈實施,對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從整體上看,公路法規體系尚不配套,尤其是高速公路管理與養護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難以適應突飛猛進的高速公路建設和養護體制改革的要求,因此應加速制定高速公路養護技術規範、操作規程、養護保障、養護定額等管理體系和技術體系,建立完善養護系統,以實現養護管理的現代化、科學化、法制化和規範化。

二、高速公路養護體制存在問題的成因

1、重建輕養。自從1988年第一條高速公路建成通車以來,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突飛猛進,目前高速公路總里程已經超過3.4萬公里,並且根據《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再用20年左右的時間,我國高速公路總里程要達到8.5萬公里。由此可見,目前我國正處於高速公路大規模建設時期,建設任務很重,各地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將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高速公路項目的融資及建設上面,而對於高速公路的養護問題,往往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普遍存在“高速公路工程質量好,早期無須養護”的思想,沒有充分認識到“公路建設是發展,公路養護也是發展,而且是更重要的發展”的真正內涵,因此導致高速公路養護資金被挪用擠佔,養護體制缺乏創新等問題的產生。

2、體制不順。爲了解決高速公路建設資金嚴重不足的矛盾,國家不斷深化高速公路投融資體制改革,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資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新格局。投融資體制的改革,一方面調動了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參與高速公路建設的積極性,解決了高速公路建設資金問題,但同時也帶來了高速公路管理體制混亂等問題。高速公路管理體制的混亂必然導致養護體制的不順,尤其是“政、事、企”不分現象比較嚴重,養護管理套用計劃經濟模式,長期封閉運行,使得高速公路養護工作長期缺乏競爭意識、市場意識以及效益意識。

3、管養不分。由於各地高速公路建設規模增長迅速以及養護市場尚未真正建立,因此在高速公路養護管理中,“管養不分”現象比較普遍,許多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既是養護管理者,又是養護生產者,同時也是養護質量的監督者,這種管養不分的傳統養護模式,很難實現養護計劃的合理性和科學性、養護實施的嚴格性和徹底性、養護監督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從而給高速公路養護帶來諸多弊端。

4、壟斷經營。長期以來,由於高速公路養護管理體制不順,管養不分,因此目前各地高速公路養護市場基本上都是內部封閉運作,壟斷經營,高速公路養護市場的公開性、透明度不夠,離真正的市場化、社會化要求有相當的距離。這對於高速公路養護市場的健康發展非常不利,容易導致養護效率低下、養護成本居高不下、養護人員過度膨脹等問題的產生。

5、規模不經濟。目前,各地高速公路管理基本上採用“一路一公司”或“一路一處”經營形式,所管轄里程最多200公里左右,最短的只有十幾公里。而大多數經營公司(或處)自設養護機構,這必然使高速公路養護無法達到最佳規模,不能實現規模經濟效益。養護規模不經濟,則容易導致養護單位無錢購置現代化養護設備或由於里程短出現養護設備閒置浪費現象,另外規模不經濟也會導致養護隊伍文化素質不高,養護技術不強、養護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問題的產生。

6、規章不健全。爲了促進我國高速公路養護事業的健康發展,國務院和交通部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公路養護市場準入暫行規定》、《公路養護工程招投標管理暫行規定》等等。但是,由於目前高速公路管理體制以省(市、區)爲主,上述規章制度的頒佈只是給各地高速公路養護體制改革提供了基本原則,指明瞭方向。各省(市、區)由於具體情況各異,對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不一,各種養護體制改革的具體執行政策及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出臺,從而導致養護體制改革的混亂和問題的產生。

三、高速公路養護體制存在問題的對策

要解決養護體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就應加快高速公路養護體制改革的步伐,積極響應交通部提出的養護體制改革基本精神,理順管理體制、建養並重、管養分離,同時打破壟斷經營,健全各種規章,實現養護市場化、規模化及專業化運作。從改革實踐看,自從“九五”期間交通部提出“管養分開、事企分離”養護體制改革原則以來,各地在建立符合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新型公路養護模式上,進行了多種多樣的探索和實踐,全國涌現了以“上海模式”、“吉林模式”、“浙江模式”、“湖北模式”爲代表的衆多成功範例。在市場化改革實踐中,已經顯現出市場化養護的諸多優點,主要表現在:(1)事企分開,突出養護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能,有利於精簡機構,可以改善人浮於事,吃大鍋飯的局面。(2)引進市場競爭機制,促使從事養護的企業進行自身的優化改革,有利於培育高素質的養護企業。(3)有利於提高養護資金使用效率和養護質量。這些成功範例的出現以及其顯示出來的市場化養護的優越性充分說明了高速公路養護市場化的可行性。在具體實施中,尤其應注意下面幾點:

1、建養並重。要順利推進高速公路公路養護體制改革,政府部門及高速公路管理機構首先要消除認識上的誤區,牢固樹立“建設是發展,養護管理也是發展”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養護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做到建養並重,保證高速公路養護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

2、理順體制。科學、高效的管理體制是做好養護體制改革的重要保證和必要條件。目前,我國高速公路已經具有相當規模,高速公路運輸網絡已經初步形成,爲此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高速公路現行管理體制的弊端,從有利於高速公路事業的大局出發,儘快建立起精簡高效、職能明確、權責一致、運轉協調,辦事規範的高速公路管理體制。

3、管養分離。高速公路市場化養護模式的實施就是要通過將市場經濟中的競爭機制、激勵機制、價格機制等引入養護工作中,達到提高養護質量、降低養護成本的目的。爲此,就應該逐步實現管養分離,將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所屬的適宜於市場化養護工區、養護中心等與管理機構相分離,並通過合併、重組等形式將其培育成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自我發展、自我經營、自我約束、自負盈虧、獨立產權”的養護企業。

4、監管到位。在高速公路養護體制改革過程中,政府部門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和定位,即政府部門是養護市場的“掌舵者”,而非“划槳者”,它以自己的行政權威對高速公路經營公司、高速公路養護公司、高速公路養護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爲進行有效監督,同時制定有關政策及規則保障養護市場規範有序運轉;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應該對養護市場準入、招投標、養護質量等方面加強監管,做到政府監管到位,保障高速公路養護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5、依法保障。市場經濟本質是法制經濟,在高速公路養護市場化進程中,應該以《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規爲龍頭,重視和加強高速公路養護管理有關法規的制定。政府部門應建立一整套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評價辦法及檢查制度,使高速公路市場化能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從而減少改革風險,保證改革目標的順利實現。

【第6篇】國土所關於耕地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範文

耕地是農業最爲基本的生產資料,一個地區的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都離不開耕地的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我地區是一個對土地高度依賴的農業地區,耕地的地位與作用特別重要。中央一再強調,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實行最嚴格的土地保護制度。

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地區在耕地保護工作中存在如下幾個問題:

一、保護耕地資源的難度較大

耕地雖然具有重要作用,但對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卻很微弱,在以gdp作爲衡量地方官員政績主要指標之一的考覈機制下,地方政府爲了實現領導任期間的目標,不顧環境資源承載力和經濟條件,儘可能地實現耕地的非農化,盲目開發建設。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熱情與耕地保護消極的態度的矛盾,與嚴格執法的矛盾目前十分突出,地方政府在發展地方經濟,上項目上往往只強調自身情況的特殊性,把局部利益放在全局利益之上,在資源利用上是急功近利的,甚至不惜違法。

二 、耕地數量不斷減少

我地區生態系統脆弱,濫退、濫牧、濫挖、濫利用水資源是造成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在這種生態環境壓力下,大面積退耕還林、還草,耕地面積大幅度減少,使得耕地保護的壓力加大。在數量減少的同時,耕地質量下降的問題也不容忽視。一是長期過量使用化肥;二是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肥力下降;三是土地沙化,石漠化和耕地污染嚴重,四是水資源短缺。

三、耕地閒置和撂荒情況嚴重

由於農產品價格不樂觀,種地效益較低,一些農民放棄務農,離開農村進城打工,從而大量耕地被閒置。雖然免徵農業稅以來閒置地利用率有所增加,但仍是耕地保護中需要解決的一大問題。

針對我地區耕地保護中存在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落實保護制度

嚴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將鄉鎮一把手列爲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耕地保有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實施的第一責任人,將耕地保護目標列入到各級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考覈內容,列入到旗政府對鄉鎮年度工作考覈內容,確保耕地保護責任到位。深入開展基本農田保護活動,落實基本農田管護有效措施,繼續加大對土地資源的開發,整理和復墾力度。

二、加大宣傳力度

通過一些媒體,積極宣傳土地新政策,新法規和依法集約用地先進典型,嚗光違法用地案件,特別要加大對鎮村兩級主要領導的宣傳,進一步宣傳普及《土地管理法》,增強全民土地基本國策意識,強化鄉鎮幹部的宣傳氛圍。

三、必需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保護耕地的出發點是維持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從長遠來看,保護耕地與經濟發展目標是相一致的。但從短期來看,地方政府在其它生產要素特別是資金相對不足的情況下,爲了實現經濟發展的目標,實行用土地要素替代其它要素的政策,使得耕地保護工作與社會經濟的發展不相協調。因而制定協調經濟發展與耕地保護的相關政策,首先必須明確耕地保護工作要以經濟建設爲中心,要在現有建設用地實現了合理利用的前提下進行外延擴張,實現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雙保”。

四、增強領導幹部的耕地憂患意識

要採取有效措施,增加領導幹部的憂患意識和法規觀念。從實際情況看,加強宣傳教育固然必不可少,而更重要的則是要在選拔和培養幹部時,應把其對法律知識的瞭解作爲必要條件。

五、加大執法力度

加強土地執法監管、加強對違法用地行爲的查處,與有關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堅持共同監管、啓動聯動機制、加大查處力度、遏制新增違法用地的發生。

【第7篇】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工作調研報告

20xx年4月29日、5月19日、6月3日三批川籍民工共176人分別向**縣政府及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其工資被拖欠,導致百餘名民工滯留**,形勢嚴峻,**縣按照市長朱廣平和市長助理、市政府祕書長李中傑的重要指示,積極行動,精心部署,堅持依法處理,最終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得以快速化解矛盾,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維護。

一、案情

國家電網重點工程晉東南——**——荊門特高壓線工程途徑**。20xx年10月23日,發包方河北省送變電公司與四川省廣安市嶽池縣石埡建安總公司(以下簡稱“建安公司”)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20xx年4月,建安公司授權嶽池縣江華爲項目經理,設立項目部,具體負責施工事宜。隨後,該項目部在四川省招錄民工,民工由8位民工班長帶領,勞務派遣至**縣皇后鄉施工。工程發包方、承包方、項目部和施工隊均非**縣境內法人。

20xx年4月29日,四川省美姑縣28位彝族農民工到**縣勞動保障大隊投訴,反映施工隊共拖欠其工資9萬餘元。縣勞動監察部門立即致函四川省勞動保障廳,請求協查,並向發包方下發勞動保障監察建議書,建議暫停撥付施工隊工程款。5月6日,28位少數民族民工終於從發包方項目部暫扣工程款中領到工資9.076萬元。5月19日,又有44名川籍民工到縣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反映因家鄉發生地震急欲返鄉,但其工資未能兌付。縣勞動監察部門再次出擊,經不懈努力,5月26日,勞動監察部門將16.5萬元工資款發放至44名民工手中。

真正的考驗其實才剛剛開始。6月3日,縣勞動監察部門再次接到報案,稱建安公司法人授權項目經理江某於5月25日去向不明,導致多名川籍民工無法領取工資,現有104名民工滯留**。縣勞動監察部門在迅速立案調查的同時,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面對104名川籍民工滯留**的嚴重事態,**縣沉着冷靜,積極應對。一是高度重視。縣政府在瞭解事情原委後,迅速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請求支持,市長朱廣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計解決好欠薪和滯留問題。縣委書記趙景然、縣長鄢國賓得知情況後,指示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儘快予以解決,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工作情況,並明確由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指揮,具體負責。二是措施得力。6月10日上午,縣政府召開會議,常務副縣長汪天喜要求政府辦、公安局、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積極行動,深入調查,採取得力措施,依法從快處理。要求公安部門立即行動,經調查發現有違法行爲的,依法立案偵捕,每天向縣政府彙報行動情況;勞動監察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督促協調,樹立“宣傳、勸告、協調也是執法”的觀念,積極宣傳法律政策,督促工程發包方在未找到項目部經理江某之前儘快墊付104人的工資,動員8個民工班長協助做好民工穩定工作,並責成項目部保證解決民工臨時生活安置問題;施工所在地皇后鄉政府協助縣政府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工資討要和民工安撫工作。另一方面,**縣及時與嶽池縣取得聯繫,要求迅速派人來召協助。三是解決徹底。6月10日下午,事情迅速取得重要進展:第一是發包方同意預先支付工資總額的一半,約45萬元;第二是公安部門經調查取證,認爲江某涉嫌合同詐騙,決定立案查處;第三是嶽池縣政府同意迅速派人來召協助解決問題。6月11日,經過努力協調,積極協商,問題最終得到圓滿解決:工程發包方和農民工代表達成協議,發包方、項目部同意墊支85萬元用於民工工資發放。從當日起,104名民工懷揣血汗錢分三批由勞動監察部門統一購票並護送登上火車,陸續返鄉。

二、思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縣的努力,從4月29日起至6月11日,共有176名民工的拖欠工資合計170.576萬元被追回,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保障。但在整個執法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疑難,暫時還無法迴避和解決。

(一)違法行爲發生地執法部門管轄存在障礙。依據《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爲發生地行政執法部門管轄,**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可依法對拖欠民工工資的項目部進行處罰;但是,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管轄。本案用人單位項目部作爲二級法人,應依法承擔拖欠民工工資的法律責任,可是項目部在四川省嶽池縣境內,**縣勞動監察部門雖是違法行爲發生地的執法機關,但不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執法機關,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法規規定,沒有法定管轄權,從實際情況來講,也不可能直接到四川省境內開展執法活動。這樣,違法行爲發生地的**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該違法行爲的監管就出現了管轄障礙,不能依法採取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措施,民工拖欠工資不能依法予以強制追回。因爲執法手段過於單一和軟弱,僅靠宣傳、勸告和協調,畢竟不能有效地解決所有問題。

(二)制度存在缺陷。國家電網工程沒有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現工資拖欠問題,不能有保障地及時支付拖欠工資。

(三)缺乏全國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聯動平臺。由於沒有全國性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平臺,在執法過程中遇到疑難和障礙時,信息不能互通,工作不能聯動,執法障礙不能迅速消除,不能有效制約須承擔責任的企業,工作效率和質量得不到提高,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能及時有效的予以保障。在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今天,在踐行以人爲本、執政爲民的過程中,絕對是一個遺憾。

三、建議

(一)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法律法規體系。有關立法部門應針對法律法規中的模糊地帶或衝突,及時予以修訂和完善,清除執法障礙,使其更有操作性和實踐性,便於監管部門嚴格執法,依法辦事。

(二)儘快建立國家電網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隨着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增多,儘快建立電網及其他領域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迫在眉睫。這一點,可以參照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的有關制度,一旦遇到類似問題,可動用保障金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建立全國性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息平臺。企業不管在哪裏違法,監管部門都能快速反應,予以制約,促進工作聯動性,提高工作效率,對違法企業施以高壓態勢,便於採取更加有效的懲治舉措,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第8篇】範集鎮青少年權益維護工作調研報告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是民族進步、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事關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事關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順利實現的大問題。爲切實做好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總結青少年權益維護聯絡站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找出解決辦法,特對範集鎮的青少年權益保護情況開展調研活動,現形成調研報告如下:

一、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的基本情況

範集鎮歷來重視青少年權益保護,由鎮婦聯牽頭、司法所、關工委、團委、派出所、工商所、及教育總校多部門聯動,成立了範集鎮青少年權益維護聯絡站,使得各個部門發揮各自職能作用,把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進行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切實加大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行爲的打擊力度,着力淨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全鎮青少年保護工作呈現出穩步推進的良好局面。

1、各單位協調配合形成合力

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具體操作起來一定要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方能事半功倍。範集鎮統籌規劃,要求重點單位各負其責:派出所應致力於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讓青少年可以自由快樂的學習生活,免受不良人員的影響;工商所要着力於淨化校園周邊的社會環境,嚴格取締黑網吧、收繳非法的音像製品和書籍,防止黃賭毒對青少年精神上的腐蝕;教育總校要加大交通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青少年法律維權意識;司法所要擔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的重任,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此外其他各單位要協調配合,重點做好保障和宣傳工作。

2、法制宣傳教育紮實開展

範集鎮紮實開展“法制進課堂”活動,每年都會結合法制宣傳教育節點,開展大型的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邀請黨政幹部、司法所工作人員、法律工作者、派出所民警等爲同學們做有針對性的法制報告,教育青少年要遵紀守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每年鎮青少年權益維護聯絡站都會舉辦法制教育報告會,受到了廣大學生的熱烈歡迎。

3、淨化社會風氣整治校園環境

青少年很容易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因此淨化社會風氣、整治校園環境必須加大力度。但這並非一朝一夕或者一家單位能夠實現,必須各部門的協同配合,進行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範集鎮對黑網吧、非法經營的書店、音像製品店正在逐漸取締;流動攤點、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飯店、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超市等也在整治,爲青少年的身體健康和思想純淨都提供了更多保障。

4、法制宣傳隊伍注入新鮮血液

青少年性格中具有叛逆的特點,加之代溝的存在,使得他們很難聽進去父母、老師的教誨,特別是一些“問題孩子”的逆反心理表現尤爲突出。範集鎮獨闢蹊徑,利用我鎮機關、單位年輕人較多的優勢,將其中的大部分人都吸收到青少年權益維護聯絡站隊伍中。由於他們文化水平普遍較高,而且思維活躍、善於創新加上年齡差距小、思想觀念接近,所以由他們形成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的主力軍宣傳效果更好。同時也能爲孩子們樹立良好的榜樣,幫助他們成人成才,而且也鍛鍊了這些年輕幹部自身的能力,一舉數得。

5、突出對留守兒童的關愛

範集鎮是勞務輸出大鎮,因而留守兒童問題也是青少年權益保護中的重要方面。在學校、團委、鎮村對這些留守兒童成長特別關心和關注的同時,範集鎮婦聯積極發揮職能優勢,利用鎮會議室的場地優勢,組織大學生村官和退休老教師,辦起了留守兒童法制輔導學校,爲留守兒童們宣傳法律知識,既豐富了留守兒童的課餘生活,又增長了他們的法律知識。除了學習法律知識,範集鎮婦聯還和團區委及區心理協會聯手,組織關愛留守兒童心理健康大講堂,要求區心理協會的專家與留守兒童主動溝通,消除他們的不良情緒。

6、加大對失足少年的教育矯正力度

範集鎮婦聯和司法所比鄰辦公,經常接觸到社區矯正及刑釋解教人員,其中有部分的青少年。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因爲年少物質而觸犯法律,對於他們的教育工作尤爲重要。爲了教育他們學法守法,每月司法所約談上述人員時,婦聯總會安排與他們本人談話交流,試圖走近他們的內心瞭解他們的思想,幫助他們解決就學、就業、生活等各中問題。到目前爲止,未成年矯正人員矯正效果良好,沒有重新犯罪的跡象。

二、當前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從調查情況看,我鎮青少年保護已基本形成了家庭、學校、社會、司法多途徑聯合的框架。加強了與青少年的密切聯繫,瞭解了更多青少年權益維護方面的問題和情況,加強了青少年權益保障。但是,在取得成效的同時也碰到了困難和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一些單位對青少年保護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

一些單位對青少年的維權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到位,特別是對網吧等一些青少年禁入場所管理不嚴,導致青少年進入網吧現象還時有發生,甚至呈蔓延趨勢。

2、青少年保護工作體系不夠健全

青少年權益保護目前只侷限在團委、婦聯、關工委、司法所、派出所等部分單位部門,海爲形成全社會、全體單位聯動參與機制,面對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還需要更多的部門通力合作,共同形成保護青少年權益的助力。

3、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存在不少薄弱環節

受升學率的影響,部分學校對法制教育重視不夠,未能形成漸進、科學、合理的法制教育體系。而社會、機關組織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受場地、時間等限制,參與人數有限,不能達到覆蓋全體青少年的效果。

三、加強青少年保護工作的建議和對策

青少年保護工作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在宏觀上要有統一的認識和總體要求,在微觀上要針對不同情況做好具體工作,結合我鎮實際我們認爲要把握以下幾點:

1、堅持教育爲本,不斷提高青少年的綜合素質

學校要把民主法制教育放到一定高度,堅持德育與智育並重,堅決克服片面追求升學率、重智不重德的不良傾向。家庭、學校要幫助青少年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我鎮青少年權益維護聯絡站在今後的工作中,需要開展更豐富多彩、寓教於樂的法制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青少年的法律意識。

2、突出重點羣體,努力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要進一步做好特殊青少年羣體的保護工作,要對單親、留守、失足等重點青少年羣體給予特別關注。對單親青少年,要努力減少家庭破裂對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的負面影響;對留守青少年,要以關愛爲主,有針對性地制定教育、服務計劃和措施,使他們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對失足青少年,要立足於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們向好的方面轉變。對於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事件,維權工作決不能放鬆。一方面要使青少年投訴有門,有符合青少年特點的維權方式;另一方面要對青少年進行自護教育,引導他們學會依法維權。

3、加大整治力度,營造優化青少年的社會環境

青少年是社會中的一個特殊羣體,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採取得力措施,積極營造有利於青少年成長的社會氛圍。相關單位要加大對黑網吧、非法經營的書店、音像製品店的查處力度,同時進一步規範流動攤點設置,爲青少年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長。

4、實行防治結合,切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將預防與教育相結合。要加強那些處於“三不管”狀態的閒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要加大對不良行爲和嚴重不良行爲的青少年的矯治力度,要對服刑勞教青少年和刑釋解教青少年的幫扶矯正工作,配合司法所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和教育,開展心理諮詢和服務,矯正不良行爲習慣,促進他們健康成長。

【第9篇】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大部分縣城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着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第10篇】耕地保護工作法制調研報告

一、耕地保護現狀

近年來。嚴格控制各類非農建設進入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根據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土地管理工作始終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爲依據。嚴禁佔用基本農田從事非農建設。對基本農田位置、地類、面積、區位詳細登記備案,對基本農田保護區設定保護碑,明確提出了五不準”要求,對通過驗收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補劃爲基本農田,實行重點保護,根據省市下達的建設用地指標實行嚴格控制,全年實際用地不突破市上下達的用地指標,並根據輕重緩急,將有限的用地指標主要用於重點項目建設、民生八大工程和保障性、公益性基礎設施上,合理配置用地區位和用地結構,提高土地利用率。”期間,根據城鎮建設發展的需要,爲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經科學論證和專家評審,先後申報鄉鎮規劃局部調整材料xx次,涉及土地約xxxx畝,並全部經市政府審批同意。同時積極履行建設用地報批職責,先後完成了xxxx礦業xxxx噸xx項目、縣高級中學擴建、中石油油庫建設、商界高速公路、xx國際酒店、xxxx輸變電項目、xx年產xxxx噸xx項目、xx公司xx釩礦、縣工業園區、xx集中安置區、朝陽廉租房等項目用地的報批供應工作,涉及項目xxx個,佔用土地總面積xxxxx畝,其中耕地xxxx畝。同時,通過土地開發整理,新增耕地xxxxx畝,實現了耕地總量動態平衡;還查處違法用地xxx宗,佔用耕地xxx畝,有效保護了耕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每年召開一次全縣國土資源工作會議。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對基本農田保護工作進行檢查,夯實耕地保護責任。縣上成立了以主管縣長任組長的耕地保護領導小組。將耕地保護作爲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安排部署。做到責任、任務、人員、經費“四落實”各鎮也成立相應組織機構,逐年層層簽訂了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責任書,將耕地保有量及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全面落實到鎮、村,層層明確了保護責任人,保護範圍,保護措施和保護責任。建立了基本農田目標責任考評制度,每年由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鎮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全縣目標管理考覈,實行一票否決,並對各鎮在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批評,督促及時整改。

二)廣泛宣傳。充分利用電視臺、廣播電臺、金絲峽週報、政府和部門網站等媒體宣傳土地國情、國策和法律法規。公開曝光和嚴厲查處破壞浪費耕地資源的典型違法案件,提高耕地保護意識。一是堅持日常宣傳和“xxx等主題宣傳日集中宣傳相結合。積極推廣保護耕地、節約用地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積極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企業活動,舉辦黨政基層幹部和村幹部土地法規培訓班,召開座談會,舉辦土地法規政策知識競賽,使保護耕地、科學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成爲全社會的共識和共同行動。五年來,共出動宣傳車輛xxx多臺次,先後利用xxx多場會議宣講耕地保護內容,召開耕地保護專題會議xxx多場次,書寫張貼宣傳標語xxxx餘條。二是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公示制度。投資x餘萬元在xx、xx、xx、xx、xx建立了5個永久性基本農田保護標牌,保護標牌明確了保護範圍、保護面積、保護措施、保護責任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爲全縣xx個鄉鎮xxx個行政村免費發放《耕地保護制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通過廣泛宣傳,大大提高了耕地保護基本國策知曉率,全民耕保意識明顯增強,保護基本農田的自覺性大大提高。三是完善了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度。完善了基本農田保護監督檢查制度等八項制度,以村爲單位公佈了基本農田保護區“八禁止”和建設用地“六不批”爲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土地用途管制起到基礎性保障作用。

三)嚴格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非農建設無論是國家建設、集體建設。凡不可避免需要佔用耕地的一律從嚴控制佔用面積;凡建設項目涉及佔用基本農田的一律另行選址,從嚴控制用地規模。嚴格執行佔用基本農田審批制度。還是農民建房都堅決做到基本農田“五不準”凡可以不佔耕地的項目一律不佔耕地。把建設佔用耕地數量壓到最低限度,有效地保護了耕地。同時,堅持用途管制制度,嚴格按規劃辦事。對於不符合規劃用途的堅決不予辦理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手續。非農建設項目凡是圈外用地的事先必須按法定程序先批准調整規劃,後批准建設用地,不是重點項目一律不準圈外用地。由於堅持了用途管制制度,消除了建設佔用耕地的隨意性,達到保護耕地的目的

四)大力推進土地開發整理。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控制用地總量。嚴格實施佔補平衡制度。凡非農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堅決按照“佔多少,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管理使用土地。大力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墾多少”原則,由佔用耕地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法律規定一律收繳耕地開墾費,專項用於開墾新耕地。五年來,共新增建設項目xxxxx畝,土地開發整理報備項目xx個,新增耕地xxxxx畝,實現了耕地佔補平衡。

五)加大執法監察力度。查防結合”方針。有效制止和糾正了一批非法佔用和破壞基本農田的行爲,嚴肅查處違法案件。堅持“預防爲主。加大土地巡查和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土地違法案件。一是建立和完善土地監察各項制度。先後制訂了土地監察動態巡查制度》耕地動態保護巡查制度》土地監察案件審查制度》和《建設用地公審制度》爲耕地保護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建立了縣、鎮、村三級土地監察信息網絡,聘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縣級土地監察員。年以來,全縣共制止和糾正土地違法行爲xxx起,依法沒收違法建築物xxxxm2拆除建築物xxxxm2罰款xxx萬元,申請法院執行xx起。通過制止、糾正和查處違法用地行爲,既保護了耕地,又維護了法律尊嚴,同時對亂佔濫建起到震懾作用。

三、存在問題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縣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但與上級要求還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耕地保護與保障發展用地矛盾比較突出。隨着城鎮化、工業化發展的加快。加上產業結構調整。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各類非農建設用地需求不斷增加。糧經比例逐步擴大。25度以上耕地將逐步退耕還林還草和自然災害的損毀,給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帶來了壓力,實現佔補平衡任務十分艱鉅。

二)耕地後備資源十分匱乏。可開發利用的耕地有限。塊數多,土地開發整理難度較大。縣山大溝深。且地塊大多零星分佈於山坡或溝邊水毀地。面積小,投資大,受國家和省級項目規模的限制,不能列入中、省投資項目,僅靠市、縣兩級財政無法滿足資金需求,開發整理項目實施難度增大。

三)劃定建設預留地矛盾突出。建設預留地與耕地保護產生了矛盾。使用權在承包人手中。預留地點難以落實。導致建設預留難以落實;加之預留地的所有權屬於村民小組。規劃的預留地不屬建設者所有和使用。

四、工作建議

一是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規劃方案。農村土地承包小調整中。作爲村組集體預留地,科學合理修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針對山區自然條件和耕地保護現狀。將適宜留作建設用地的地塊提留出來。避免因承包地權屬問題而使規劃無法落實。同時,結合“空心村”治理、城鎮建設用地掛鉤、新農村建設做好村莊規劃,充分挖掘村內空閒地潛力,統一規劃,集中安排使用,儘量少佔耕地建房。

二是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力度。大力開展復墾整理工作。改良土壤,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對災毀耕地。加強中、低產田改造。增加肥力,提高單位面積產出率。對建設項目用地嚴格落實補充耕地措施,確保補充同等數量和質量的耕地。對開發整理的基礎設施較全、土壤肥力較好的耕地補劃入基本農田,予以嚴格保護。加大對土地開發復墾資金的投入力度,增加可用地空間,進一步簡化項目用地申報程序,緩解保護與發展的突出矛盾。

三是強化執法監察力度。優化執法監察環境。進一步充實執法監察力量。確保執法監察工作順利開展。優化執法工作環境。

【第11篇】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是歷史的再現。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域、一個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展軌道。

一、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第12篇】土地權益維護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源,是國民經濟的發展之基,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由此帶來的各項財產權益,是包括農村婦女在內的農民最爲關切的經濟權益。_____市婦聯與市農委聯合,針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通過交流座談、深入走訪、個案追蹤等方式,開展了調查研究。本文通過城鎮化背景下,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狀況及實踐的分析,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成因、表現及對策作些粗淺的探索,以期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工作提供一些助益。

一、_____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概況

目前,_____市總人口810萬,農業人口160萬。隨着_____轉型發展戰略的實施,園區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率達到80%以上,農村土地面積逼近紅線,農業人口逐年減少,我市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環境大致如下:

1、在二輪土地承包中,農村婦女土地權益起點是公平的。無論是第一輪還是第二輪土地承包,基於戶藉規則和人均分地原則,農村婦女和男子土地分配權的起點是公平的。二輪土地承包剛開始時,農業稅較高,土地拋荒比較嚴重,土地承包證的農戶發放率爲89%。

2、農村土地政策變化引起土地爭議增多。2022年,國家取消農業稅,農村土地上的負擔減輕,當初棄耕拋荒的農民包括許多農村婦女,紛紛返鄉要地,爭利奪地的矛盾糾紛不斷上升。僅_____農委每年要處理土地矛盾糾紛百十起,並且有日益增多之勢。

3、農村土地功能變化引發土地收益矛盾激增。隨着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農村土地被徵用,土地功能日益多元化,派生出來的收益、增值問題也日益突出。除了承包責任田、宅基地分配,又出現了土地入股分紅、徵用土地補償、拆遷安置房等利益攸關的矛盾。

4、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逐年上升。隨着_____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農村的婚姻關係不再象以前一樣穩定,農村婦女往往是隨着婚姻關係的變化而流動,但土地卻是不可移動的固定資產,因此,伴隨農村婦女婚姻關係的變化,婦女土地權益流失的情況也日益複雜。

二、_____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存在的問題

1、農村中的五類婦女羣體土地權益易受侵害

一是外嫁他村婦女。按照婦從夫居婚俗,農村婦女一旦同外村人結婚,其承包地很可能會被孃家村收回,或是被孃家兄弟分割。而婆家村本着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也不會分給她土地。因此嫁到外村的婦女,多半會失去土地的實際使用權和受益權。

二是農嫁非婦女。農村婦女與非農業戶口家庭的男性結婚,在我國現行戶籍政策下,其戶籍很難轉成城鎮戶籍。這些婦女在孃家的田地,往往會由村民小組收回重新分配,並助喪失村民資格,一旦遇到土地徵用,外嫁婦女很難取得補償。

三是離婚婦女。如果在婆家村沒有趕上二輪承包或10年一次的土地調整,農村婦女一旦離婚就會失去擁有土地的可能性,而孃家村的土地往往又被收回。少數分得土地的婦女,如果離婚不離村,有可能保存土地權益。若離婚又離村,其土地或被前夫家庭繼續承包,或被村集體收回。

四是喪偶婦女。若婦女喪偶時較年輕,子女年齡尚小,其改嫁的意願較大,其土地很可能被村集體收回,或被夫家的弟兄分割。若喪偶婦女與夫家家族有矛盾,喪偶後即失去在婆家繼續生活的條件,土地權益也會因失去家族庇護而流失。

五是招婿婦女。有人說,不給上門女婿分地表明土地分配並沒有歧視婦女,因爲身爲男性的上門女婿同樣分不到地。然而事實是,在男尊女卑思想深根蒂固的農村,家中有無成年男丁決定了其家庭在村中的地位,即使成年男丁做了上門女婿,原村集體也不敢貿然收回土地,而如果是出嫁女,村集體往往會毫不客氣地收回土地。

2、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具體表現

一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是指婦女作爲具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據承包合同對其所承包土地的佔有、使用、經營和收益的權利。在現實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往往限制或剝奪上述五類婦女承包集體土地,損害其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是徵地補償款、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權。隨着城鎮化的加快,大量農村集體土地被徵用,農村集體組織在分配徵地補償款過程中,往往對上述五類婦女羣體少分甚至不分。在拆遷安置房分配上,由於牽涉利益更大,矛盾則更加突出,如果所在區經濟形勢好,往往還會顧及上述五類婦女羣體利益。如果所在地區經濟水平欠發達,則會選擇剝奪和限制上述五類婦女羣體的分配權。

三是宅基地及土地股份分紅。_____基本發放了農村宅基地的《農村集體土地證》,但由於婦從夫居婚俗,相當一部分農村婦女不能在婆家擁有相應的份額,而孃家也可能取消其份額。隨着農村土地流轉量的增加,土地股份分紅成爲農民的重要經濟來源,而目前,上述五類婦女羣體涉及土地的附加或增值收入不同程度都受到限制和剝奪。

三、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成因的探究

1、落後的性別文化及政策強化與農村婦女地位從屬化的現象仍然普遍。在_____農村婦女地位總體得到較大提升的今天,農村的傳統習俗、宗派勢力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影響一時還難以消除。在農村社會體系裏,婚姻、繼承、姓氏等習俗仍以男子爲中心、以父系家庭爲本位。農村婦女未出嫁前的土地權益從屬於孃家,出嫁則從屬於婆家。一些區、街道在拆遷安置、土地分紅的土政策中,對農村女性的土地權益存在有意或無意的限制和剝奪。《土地承包法》規定以農戶爲承包經營權主體,婦女在土地承包中,沒有被當作一個有權利的個人來看待。在村集體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財產登記中,大多隻登記男性戶主的名字,一旦家庭破裂,婦女就很難爭取到財產,也會失去土地的使用權和受益權。

2、土地承包關係穩定和婦女婚嫁流動的矛盾性仍然突出。《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一般來說,農村以10年爲週期調整一次土地分配。而根據婦從夫居婚俗,農村婦女一生中至少要變動一次長期居住地,她們因婚姻而流動,往往在婚姻關係中失去土地的承包權和受益權。當前,農村人口的流動性已經大大增強,農村家庭的穩定性也在減弱,就更加加劇了這一矛盾。

3、村規民約合法化與農村土地政策相結合產生影響。在農村男權文化背景下,有權參與村規民約制定的基本爲男性,思考問題、做出決定也往往從保護男性家族利益出發。《土地承包法》規定,對個別土地承包者之間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過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常常就在表面民主的村民大會、村民小組會議通過的村規民約中流失。

4、現行的法律和政策在調整社會性別利益關係上基本缺位。土地承包法中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以及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的政策,沒有考慮婦從夫居婚俗下,政策的實施對不同性別的影響。將農戶作爲承包經營權的主體,沒有主體資格的婦女就不能單獨享有土地承包權。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法律和政策,由於沒有考慮到社會性別利益關係的差別化,在實施過程中往往給農村婦女帶來不利。

5、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維護的救濟途徑基本缺失。一是政府救濟的缺失。《村民自治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這樣,村民大會在處理婦女土地權益分配上的違法決定,就屬於村民自治範圍,政府很難爲侵權婦女提供救濟。二是司法救濟的缺失。法院在處理涉及婦女土地權益案件時,一般都不願受理這類訴訟。

【第13篇】文物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第14篇】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遺物、遺蹟。它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爲您蒐集整理的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歡迎閱讀借鑑!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大部分縣城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佈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佈或未公佈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樑、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築在海岸線上的40餘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着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畫從百餘件增至千餘件,另有古籍6000餘冊,宗譜80餘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誌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爲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爲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後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羣、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嶴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羣衆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餘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爲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爲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遊仙寨,寨城護體石牆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築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杆線密佈,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築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後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築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築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鑑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啓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爲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廣播電臺、象山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象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編輯、出版《象山文物勝蹟》、《象山庫藏文物精品圖錄》等,使全縣人民瞭解象山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瞭解象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象山、建設象山的熱情,爲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鬥。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覈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第15篇】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爲包袱,爲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築保護中有人認爲這有損於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後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澱。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爲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爲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係,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羣衆則認爲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牆非法建築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於《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遊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於職責關係,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