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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調研報告多篇

宗教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宗教工作調研報告

今年五月份,我鄉針對宗教活動場所混亂,非法聚會點呈漫延趨勢,影響國家安全和我鄉社會治安,進行專題調研和整治活動,取得了較好成效,規範了宗教活動,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調研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措施得力

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研究下發了zz鄉關於集中開展治理非法宗教聚會點的實施方案,召開村、組幹部會議,組織發動羣衆參與整治工作,鄉成立了集中整治領導小組,鄉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歷時一個月,經過組織宣傳發動、集中治理、鞏固成果三個階段,自行取消合併6個非法聚點,打擊取締2個點,使宗教活動按法運行,爲維護我鄉穩定起到積極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顯

自集中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我鄉積極加強宣傳,宣傳黨的宗教政策,動員廣大人民羣衆,積極檢舉揭發非法宗教聚點,通過摸排線索,政法機關採取宣傳教育爲主,打擊取締爲輔的方法,全鄉主動解散聚點6個,對耿武、何圩2個聚會點進行了依法取締,並給予治安處罰,徹底剷除了我鄉非法宗教活動。

在調研整治過程中,我們對批准點進行了建章立制,保護公民信仰自由,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由於整治得力,目前,我鄉宗教活動正常,減少了社會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進了我鄉社會穩定。

【第2篇】宗教調研報告

6月20日,市政協民族宗教臺僑屬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在副主席楊丘遠的帶領下,對我市宗教活動場所依法管理工作進行調研。調研組一行先後實地察看了汊澗鎮東勝寺、釜山教堂和龍隱寺,召開了座談會,聽取市宗教局關於我市宗教活動場所依法管理情況的通報。在實地察看、聽取通報和座談討論的基礎上,委員們就如何進一步加強宗教活動場所依法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現狀和主要工作

從視察情況來看,我市擁有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和道教等四大宗教,批准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68個,其中佛教寺廟41個、基督教堂點24個、道教場所2個、清真寺1個。登記備案教職人員300多人,信教羣衆近3萬人,其中佛教1萬人、道教8000人、基督教6000人、伊斯蘭教2600人。近年來,我市嚴格按照“增團結、促發展,構和諧、保穩定”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穩步推進和諧天長建設。

1、加強領導,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機制日趨完善。落實了市領導聯繫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對宗教領域的重大事項進行專題協商研究,確保重大事項平穩開展。統戰部、民宗局對幫抓宗教團體工作進行分工,對基層宗教工作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幹部進一步明確,加強縣鄉村三級聯動,全市所有宗教場所都設立了管理委員會,形成了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依法管理,宗教活動場所秩序和諧穩定。嚴格履行宗教工作屬地管理原則,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的管理。制定考評辦法,對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工作和教職人員履職情況進行考覈評定。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清查整頓,杜絕私設聚會點、亂建亂傳等現象,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3、突出重點,宗教活動場所管理不斷規範。健全完善宗教活動場所、教職人員管理規定和宗教活動場所學習培訓、環境衛生、消防安全等規章制度,引導宗教場所積極爭創和諧寺觀教堂。加強大型宗教活動的監管,及時瞭解活動開展情況,確保活動有序依法平穩進行。強化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實行錢帳分離,規範財務收支、審批等程序。

4、強化隊伍,宗教管理工作能力不斷提升。制定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培訓計劃,採取各種方式組織宗教工作幹部、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學習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知識。以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爲契機,爲宗教活動場所配備學習、宣傳資料,通過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體素質。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安全隱患意識淡薄。安全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尤其是落實到人不夠。消防安全能力較低,大部分宗教場所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員沒有參加過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有的甚至連消防器材都不會操作。

2、火災隱患依然存在。宗教場所規劃不合理,建築防火間距不達標;電氣線路敷設不規範,線路老化、私拉亂接等現象嚴重;大殿布縵爲易燃材料,存在火災隱患;大多寺廟僧人少且年齡老化,撲救火災能力有限;消防器材配備不足、消防水源保障不夠,消防通道不暢。

3、建設用地審批問題突出。現有的宗教活動場所大多數沒有辦理房產證,辦證難且矛盾糾紛大,合法權益難以保障。同時,由於對宗教活動場所建設用地指標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宗教場所建設用地審批難,雖然今年作了申報,但目前尚未落實一處,宗教活動場所擴改建難。

三、意見和建議

1、深化宗教事務管理。對於一些知名度較高、有一定威信、且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的宗教人士,要着力培養、積極推薦,把他們及時安排到宗教團體任職;通過外出考察、集中學習培訓等形式拓寬場所管委會成員視野,提高他們的組織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斷加強基層民宗幹部的學習培訓工作,配齊配強縣級佛協、伊協專職人員,發揮宗教團體互聯、互補、互動作用。

2、深化平安寺院創建。結合“xx”規劃、美好鎮村建設和發展旅遊業的需要,強化爲各宗教場所服務力度,統籌解決宗教場所的通水、通電、通路等問題,使宗教人員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要引導信教羣衆進合法宗教活動場所,依法取締私設聚會點、打擊非法傳教人。要注重宗教場所的消防工作,配備配齊消防設施,落實消防通道,加強消防演練,加強線路改造,努力消除火災隱患。

3、深化宗教場所規劃建設。對全市範圍內的宗教場所的規劃建設應堅持政府主導的原則,進行整合合併形成品牌效應,相關業務部門要加強規劃建設指導;要合理安排宗教活動場所建設用地指標,對現存沒有辦理土地證、房產證的宗教活動場所,督促國土、規劃、消防等部門,加快辦證進度,對其予以合法化。

4、落實宗教工作特別經費。鑑於當前國內外反恐形勢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爲切實解決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依法依規管理民族宗教事務的能力,建議政府設立宗教工作三項經費(支持基層宗教工作經費,加強宗教團體建設經費,宗教工作幹部、宗教教職人員培訓經費),並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效運轉。

關於宗教問題的調研報告

一、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理論學習,提高法治觀念和政策理論水平

(一)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建設法制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放在各級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建設工作的首位,組織鎮村兩級幹部系統學習了《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了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爲依法行政打下了較好基礎。對行政執法人員實施了專業法培訓,爲做好專業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結合民族宗教工作實際,制定了《行政執法責任制》,並切實加強了執法監督與考覈。深入開展了以實施《宗教事務條例》爲主要內容的學習培訓,受訓人員達到全鎮民族宗教工作系統的95%以上。結合“四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進一步加強了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成立了由政法書記任組長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並把建立科學規範、責權明確、具有可操作性的執法責任制作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制定了《行政審批(審覈)操作規程》,完善了行政執法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切實加強了對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有效監督,爲加強和改進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礎

(二)完善學習方法,促進理論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幹部隊伍的政策理論水平作爲幹部隊伍建設的重點任務來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組、黨員幹部理論學習制度。組織黨員幹部圍繞xx大會議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專題進行了深入學習座談。爲提高黨員幹部的政策理論水平,增強服務大局能力,堅持把求深、求新、求實作爲理論學習的根基,力求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以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觀指導工作實踐。爲把理論學習引向深入,在全局機關組織開展了“回憶黨史話使命”專題研討活動,幫助黨員幹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增強了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以創建學習型領導班子、學習型處室和學習型幹部爲載體,通過集體學習和自我學習相結合,努力營造了全員學習、全過程學習的良好氛圍,爲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搭建了理論平臺。

二、加強調查研究和工作指導,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體水平

(一)深入調查研究,把難點問題納入視線。爲深入做好新形勢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強調查研究和工作指導作爲職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科學決策,調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點、難點問題調研計劃。要求全鎮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調查研究擺上重要日程,結合新形勢、新情況,有針對性地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在全鎮宗教工作人員的努力下,共完成調研課題9個,形成調查研究報告1。通過開展宗教活動場所周邊廣場管理問題的調研,由於缺乏必要的管理組織和管理措施,導致宗教活動場所周邊廣場處於無序狀態,嚴重干擾正常宗教活動的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意見,得到縣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並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解決。通過開展調查研究,瞭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領域的重點、難點問題,積累了第一手資料,爲增強民族宗教工作的預見性和前瞻性,未雨綢繆地做好各項工作創造了條件。

(二)切實轉變職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爲進一步強化促進民族團結、維護宗教和睦的工作職能,把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作爲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內容,把讓少數民族羣衆和宗教界“知情”作爲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有針對性地加強了團結、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的各項工作。通過召開宗教界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情況通報會等不同形式,進一步密切了黨和政府與宗教界的關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通過細緻工作,贏得宗教界羣衆的理解和配合。爲進一步增強民族宗教工作的透明度,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從完善電子政務入手,對現有政務網頁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及時發佈局職能處室設置、行政審批事項和有關工作程序,以及重要工作推進落實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創新工作機制,形成整體工作合力。爲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體水平,在切實加強和作好各項工作的同時,堅持把工作觸角向下延伸,在全鎮民族宗教工作系統組織開展了“爭先創優”活動。通過設定目標、量化任務、加強監督考覈,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基層,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底有考覈的工作推進落實機制。爲切實作好“三級”宗教工作座談會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組成“三亂”治理工作推進組,深入阿城、雙城、木蘭、通河等市(縣)開展重點檢查,推動“三亂”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並通過了上級領導的檢查驗收。

三、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職責能力

(一)強化責任意識,提高自我約束能力。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堅持把幹部隊伍素質提高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爲核心,以完善機關管理爲手段,以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爲目標,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養成,提高自我約束能力的教育管理措施,並在實踐中形成了黨組班子親自抓、機關總支具體抓、職能處室配合抓的長效管理機制。結合縣級文明單位和規範化黨支部創建工作,把素質教育納入工作全過程,有針對性地完善了規章制度建設,並通過規章制度的實施規範和約束職務行爲。針對幹部隊伍普遍存在的思想平庸、工作平庸、作風平庸問題,適時開展了“挑戰平庸、追求卓越”教育。通過查擺平庸現象,挖掘平庸根源,正視平庸危害,引發了幹部隊伍的道德自省。通過恪盡職守、盡職盡責教育,全面提升了幹部隊伍素質,打牢了“追求卓越”的思想基礎。爲培養和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深入開展了“增強發展意識,樹立良好精神狀態”討論活動,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得到進一步昇華,營造了人人思發展之憂、謀發展之策、出發展之力的良好氛圍。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進重點任務完成。圍繞主要職能目標、共性責任目標和10項專項目標,切實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和工作責任制目標管理。通過制定和實施《工作責任制目標考覈獎懲辦法》,把目標管理工作納入科學化、規範化軌道。對主要職能目標、共性責任目標進行了具體分解和細化,明確工作要求和時限,落實責任處室和責任人,並嚴格按超標上限管理和推進。一是爭取和落實國家、省、市、縣扶持民宗教基礎設施3個。二是會同工商部門進一步加強了清真食品市場監管,依法查處多起違規經營案件。會同公安、行政執法等部門,妥善處理了2起涉及外來宗教流動人口的不穩定事件。三是辦理清真飲食業生產經營許可證、宗教活動場所設立等行政審批、審覈事項3件。四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取締和打擊境外敵對勢力對我鎮進行的滲透活動1起。與有關部門配合,取締非法聚會、傳教、施洗、培訓等宗教活動3起。五是指導鎮宗教團體開展“文明宗教活動場所”創建工作。六是以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爲契機,在全鎮舉辦不同層次的培訓班10餘期,受訓人數達120餘人。七是從提高宗教界的愛國主義、社會主義覺悟入手,組織宗教團體積極參與“城市精神”討論,並開展“牽手十大美德、構建和諧社會”主題日活動。引導宗教界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爲孤困兒童、貧困戶捐贈款物摺合2萬餘元。

(三)形成長效機制,爲履行工作職責提供保證。在創辦學習型政府活動中,緊密結合黨員幹部實際,深入實施了增強黨性觀念、提升服務意識、完善管理機制、強化素質提高的隊伍建設工程,並積極探索鍛鍊幹部、培養幹部、提高幹部的有效措施。通過開展警示教育,不斷增強了黨員幹部反腐倡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勤政、廉政的長效管理機制。把工作考覈與幹部提拔使用相結合,在制定《幹部職位競爭上崗工作方案》的基礎上,認真謀劃、精心組織,通過公開、公平、公正方式對有關職位進行了競爭上崗。結合業績考覈和競聘結果,按照權責統一原則,對現有處室職能和幹部進行了適當調整,充實和加強了重要崗位,配齊配強了處室領導幹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新任職領導幹部進行了教育談話,提出了勤政、廉政工作要求。通過競爭上崗工作的開展,完善了幹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辦法,形成了“有爲纔有位”的良好局面。

總之,經過鎮人大常履職評議工作的開展,促進了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識的不斷增強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要從帶出一個好班子、培養一支好隊伍、確立一個好思路、樹立一個好作風入手,進一步加大整改工作的推進和落實力度,切實抓好自身和幹部隊伍的法律素質提高工作,牢固樹立服務羣衆、服務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意識,爲實現全鎮經濟大發展、快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第3篇】有關農村宗教信仰調研報告

調研報告的核心是實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觀事實。調研報告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調查,二是研究。怎麼寫好調研報告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農村宗教信仰調研報告,供你參考。

當前我國農村宗教信仰調研報告

——以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a村爲例

【摘要】在我國當前的農村地區,宗教活動發展已經是一種不可忽略的現象。本人從小就在a村生活,對那裏的宗教活動的整個過程有深入的瞭解。當地的宗教活動有很多形式,但最重要的是觀音會。因此文章就觀音會前期準備階段、中期的實施階段、後期的尾聲階段作了詳細介紹。並分析了宗教思想對當地的一些影響。

【關鍵字】農村宗教活動;觀音會;宗教思想

宗教是人們對超越於自身力量之上的自然力與社會力的神化與膜拜。宗教信仰作爲人類精神生活一個重要的方面,它是當前我國農民生活的重要內容。這是因爲,宗教在中國經歷了兩千多年農耕文化並保持至今,因而其影響甚大。目前,從全國農村地區來看,宗教活動有很多相似之處,但各地有自己的特色。研究具體區域的農村及其農民的宗教活動,不僅有助於瞭解各地的農民生活,而且有助於從理論上整體地把握我國當前宗教活動的特點、走勢等問題。

a村地處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據說,1949年以前,當地的宗教處於一種“彌散”狀態,偶爾會有人組織一些祭祀的宗教活動,大家也會順便的參與,但活動之後大家也就散了,沒有長期固定的宗教組織。在文革期間宗教活動被視爲牛鬼蛇神而被掃除,當地的寺廟基本被摧毀了,宗教活動也因此被中斷。改革開放以後,當地的宗教活動在一些熱心人士的組織之下,又重新恢復與發展起來。當地農民的科學文化水平較低,對很多不能理解的自然現象往往以神鬼等神祕力量來解釋。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宗教思想的發展,但當地的宗教活動與一些正式宗教組織的宗教活動不同,它有着自己獨有的特色。當地主要的宗教活動是修建廟宇的慶祝活動、氣候乾旱時祈水活動、每年的觀音生日宴會等。其中最主要的宗教活動是每年都要舉行的觀音會,時間是農曆6月19日前後。對此,本文擬就觀音會這一宗教活動的組織形式、宗教思想及其社會影響等問題作如下陳述。

一、a村觀音會的組織形式

1、前期準備階段

在農村老年人一般都是德高望重的,年齡越大資歷也就越高,他們平時空餘的時間比較多,宗教活動就是對宗教熱心的老年人組織的。在每年的農曆6月19日前幾天,當地都要舉行觀音會,會議的主要組織者稱爲會首,會首往往要爲觀音會出去募捐,募捐時信民(對相信菩薩神通的人稱爲信民)捐錢的數目沒有規定,多少也完全是自願的,捐得多的和捐的少的也是平等的。會首出去募捐的時候一般是兩個人一組,挨家挨戶去拜訪農戶。 下邊舉個例子來展現情景:

兩個老年人走到一個農民家裏,問道:

“這戶家,吃飯沒有。我們×月×日在×處舉行觀音會,你要出一個大功德不?”。

“要的啊,可以”。

於是主人家交給兩位老年人一些錢,老年人就把記錄本給主人家,主人家自己把姓名和捐的錢的數目記錄在上面,然後把賬本還給募捐者。

然後老年人起身離開,並說:

“感謝你的大功德,菩薩保佑你們全家無災無難的,萬事如意。到時候你們有空歡迎來參加觀音會!”

會出去募捐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方面是爲觀音會募捐錢,在經濟上作準備;另一個方面是爲舉行觀音會作宣傳,積極邀請人們參加。同時會議的會首還要做的事是:一是邀請道士①在觀音會當天到寺廟主持祭祀,準備觀音會當天要用的祭祀用品;二是準備好宴會當天要用的米、蔬菜、炊具,出去邀請一些熱心的人,要求他們在宴會當天提前來幫忙做飯。

2、中期實施階段

當地一般是在農曆6月19日前一兩天舉行觀音會宴會,用當地的話來說就是提前爲觀音菩薩過生,爲什麼要提前了?主要原因是6月19 日當天各地的寺廟都要爲觀音過生日,就會造成道士和參與民衆的“堵車”,當地的農村有個習俗,生日只能提前過,不能推遲過,所以一般比較小的寺廟都要提前一兩天舉行。由於觀音菩薩是素食的,所以不管是客人在生日宴會吃的食品,還是寺廟裏祭祀的貢品都必須是素食。

觀音生日宴會當天主要的活動場所是兩處。一處是在寺廟,道士在寺廟進行祭祀的活動,道士要向菩薩祈求風調雨順,人間平安。然後要爲捐了錢的信民祈福,出錢的信民分爲兩種,一種是普通的捐錢的人,道士就在菩薩的面前念出他們的名字,還要在特殊的紙上寫上他們的名字,然後在寺廟的燒了,相當於告訴菩薩那些人出了錢。另一種是有具體的事祈求菩薩幫忙的,道士專門爲這種信民辦一場祈禱活動,然後把信民的訴求告訴菩薩,請求菩薩幫助實現心望,這種願望往往是具體的,比如說是求子、求平安、求財,這種捐錢的數目就有特殊的規定了。另一個主要的場所就是在某個會首的家裏,去參加的人要在那裏要吃一次午餐,參與的人原則上要出伙食費的,但自己帶或者不帶靠自己自覺,完全沒有人監督。帶的東西也是自助的,一般情況是自己帶一些米和蔬菜充當伙食費,當然也可以就出錢,自己把帶的物品交到規定的地方就行。去參加宴會的人一般要到寺廟去祭拜一下菩薩,然後回到會首的家裏吃了午飯就陸續離去。

3、後期尾聲階段

一般的客人吃了午飯就會離去,下午的時候道士再在寺廟做一下掃尾性的工作,然後收拾好自己的道具回到會首的家裏。晚上在會首家裏吃飯,晚飯不屬於觀音會宴會的內容,所以晚上這次飯不是素的。吃飯以後,會首們把所有收到的善款進行覈算,然後要付給道士們進行祭祀活動的工錢。最後一般把結餘剩的錢交給某個會首管理,用於寺廟的其他方面發展。

二、當地宗教人士宣傳的思想及其影響

1、當地宗教人士宣傳的思想

與觀音會類似的宗教活動中,宣傳一些宗教思想自然是宗教人士的重要工作,每次觀音會中,宣傳最多的思想是觀音菩薩很靈。宣傳者會說觀音菩薩幫助自己實現了某個心願,或者菩薩治好某人的怪病,或者菩薩託夢給自己傳導了什麼指示。當地的宗教思想有着明顯的功利性傾向,一個核心的觀點就是誰對菩薩做的貢獻多,誰得到菩薩的蔭庇也就最多。宣傳者在宗教活動中還常常渲染一種末世情緒,誇大天災人禍的發生頻率,同時規勸大家要信神以求得到神的救贖,要少作惡多行善事。當然還會說一些其他思想,比如說要尊敬老年人,要求年輕人孝敬父母,宣傳者會說雷劈了某處的樹就是警告那些不孝子女的。

2、宗教思想對當地民衆的影響

在a村之類的農村地區,這類宗教活動雖然是一種迷信活動,但也有其特殊作用。一是爲大衆提供了一個交流的平臺,尤其是老年人之間的交流。農村老年人由於身體已經衰老的原因,一般不做農活,平時都閒在家裏。老年人組織宗教活動可以讓他們的身體得到鍛鍊,在精神上讓老年人有一種思想上的寄託,他們可以把對今生的希望寄託於來世。由於存在年齡上的代溝,平時這些老年人在家和年輕一代交流起來並不一定愉快,但通過舉辦宗教活動這個平臺,老年人之間可以相互理解、關懷、交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和部分孤寡老人的空虛寂寞情緒。二是宗教在農村有時還有一種司法裁定的作用。在農村,農民之間難免會有糾紛,而農村的司法系統並不是很健全,尤其是對於一些小糾紛,司法機關很難有精力去管。這個時候寺廟的菩薩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在菩薩面前信民不敢說謊,就可以更好的核對事實真相。

當地曾經有個真實的例子:

農婦鄧某和農婦張某曾經有過經濟交易,一段時間後,農婦鄧某發現自己在前段時間的交易中收到一張一百元的假鈔,鄧某認爲是張某給她的,並要張某付給她損失。張某堅持說那張假鈔不是自己給的,並認定鄧某誣陷,兩人相持不下,最後張某要鄧某到寺廟觀音菩薩面前賭咒發誓證明她沒有說謊,她就承擔那一百元的損失,結果鄧某不敢去也不再追問這件事。該事例說明,宗教具有規約信衆言行和道德操守的功能。

三是弘揚了一些真、善、美的思想,宗教宣傳的思想對農村農民有一定的教化作用。每次觀音會的時候,會首們都在規勸大家少殺生,少作惡,並告訴大家罪大惡極的人總逃不過菩薩的懲罰。一些虔誠的信民甚至是長期的素食主義者,平時都不吃葷的。

通過調研我們認識到,當地的宗教活動發展也和傳統文化有很大的關係,當地宗教思想在農民心中有較深的感情基礎,宗教思想中宣傳的真、善、美的思想在今天社會也是值得提倡的。在一定程度上,我們認爲在目前當地社會生活離不開宗教思想,宗教思想在構建當地社會結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地宗教並沒有嚴密的組織,也不是唯一的權威,和其他的宗教機構也沒有很大聯繫,處於一種自然發展的狀態。當地宗教思想的權威性在減弱,對神的事老百姓多是一種半信半疑的態度,參加宗教活動也不完全是真心,有時僅僅是一種消遣。從目前的調研情況來看,當地的宗教活動並沒有對當地人們正常的生活造成破壞,公民有選擇自己信仰的權利,因此正常的宗教活動不應該受到其他部門的干擾,對宗教應該積極地引導和規範,而不能一味打壓。但要注重區分正常的宗教和邪教,要預防邪教組織利用宗教這個工具來破壞農村正常的社會秩序。

【第4篇】關於宗教問題的調研報告

一、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理論學習,提高法治觀念和政策理論水平

(一)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建設法制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放在各級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建設工作的首位,組織鎮村兩級幹部系統學習了《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了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爲依法行政打下了較好基礎。對行政執法人員實施了專業法培訓,爲做好專業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結合民族宗教工作實際,制定了《行政執法責任制》,並切實加強了執法監督與考覈。深入開展了以實施《宗教事務條例》爲主要內容的學習培訓,受訓人員達到全鎮民族宗教工作系統的95%以上。結合“四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進一步加強了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成立了由政法書記任組長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並把建立科學規範、責權明確、具有可操作性的執法責任制作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制定了《行政審批(審覈)操作規程》,完善了行政執法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切實加強了對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有效監督,爲加強和改進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礎

(二)完善學習方法,促進理論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幹部隊伍的政策理論水平作爲幹部隊伍建設的重點任務來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組、黨員幹部理論學習制度。組織黨員幹部圍繞xx大會議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專題進行了深入學習座談。爲提高黨員幹部的政策理論水平,增強服務大局能力,堅持把求深、求新、求實作爲理論學習的根基,力求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以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觀指導工作實踐。爲把理論學習引向深入,在全局機關組織開展了“回憶黨史話使命”專題研討活動,幫助黨員幹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增強了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以創建學習型領導班子、學習型處室和學習型幹部爲載體,通過集體學習和自我學習相結合,努力營造了全員學習、全過程學習的良好氛圍,爲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搭建了理論平臺。

二、加強調查研究和工作指導,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體水平

(一)深入調查研究,把難點問題納入視線。爲深入做好新形勢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強調查研究和工作指導作爲職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科學決策,調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點、難點問題調研計劃。要求全鎮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調查研究擺上重要日程,結合新形勢、新情況,有針對性地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在全鎮宗教工作人員的努力下,共完成調研課題9個,形成調查研究報告11篇。通過開展宗教活動場所周邊廣場管理問題的調研,由於缺乏必要的管理組織和管理措施,導致宗教活動場所周邊廣場處於無序狀態,嚴重干擾正常宗教活動的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意見,得到縣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並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解決。通過開展調查研究,瞭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領域的重點、難點問題,積累了第一手資料,爲增強民族宗教工作的預見性和前瞻性,未雨綢繆地做好各項工作創造了條件。

(二)切實轉變職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爲進一步強化促進民族團結、維護宗教和睦的工作職能,把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作爲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內容,把讓少數民族羣衆和宗教界“知情”作爲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有針對性地加強了團結、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的各項工作。通過召開宗教界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情況通報會等不同形式,進一步密切了黨和政府與宗教界的關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通過細緻工作,贏得宗教界羣衆的理解和配合。爲進一步增強民族宗教工作的透明度,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從完善電子政務入手,對現有政務網頁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及時發佈局職能處室設置、行政審批事項和有關工作程序,以及重要工作推進落實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創新工作機制,形成整體工作合力。爲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體水平,在切實加強和作好各項工作的同時,堅持把工作觸角向下延伸,在全鎮民族宗教工作系統組織開展了“爭先創優”活動。通過設定目標、量化任務、加強監督考覈,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基層,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底有考覈的工作推進落實機制。爲切實作好“三級”宗教工作座談會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組成“三亂”治理工作推進組,深入阿城、雙城、木蘭、通河等市(縣)開展重點檢查,推動“三亂”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並通過了上級領導的檢查驗收。

三、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職責能力

(一)強化責任意識,提高自我約束能力。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堅持把幹部隊伍素質提高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爲核心,以完善機關管理爲手段,以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爲目標,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養成,提高自我約束能力的教育管理措施,並在實踐中形成了黨組班子親自抓、機關總支具體抓、職能處室配合抓的長效管理機制。結合縣級文明單位和規範化黨支部創建工作,把素質教育納入工作全過程,有針對性地完善了規章制度建設,並通過規章制度的實施規範和約束職務行爲。針對幹部隊伍普遍存在的思想平庸、工作平庸、作風平庸問題,適時開展了“挑戰平庸、追求卓越”教育。通過查擺平庸現象,挖掘平庸根源,正視平庸危害,引發了幹部隊伍的道德自省。通過恪盡職守、盡職盡責教育,全面提升了幹部隊伍素質,打牢了“追求卓越”的思想基礎。爲培養和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深入開展了“增強發展意識,樹立良好精神狀態”討論活動,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得到進一步昇華,營造了人人思發展之憂、謀發展之策、出發展之力的良好氛圍。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進重點任務完成。圍繞主要職能目標、共性責任目標和10項專項目標,切實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和工作責任制目標管理。通過制定和實施《工作責任制目標考覈獎懲辦法》,把目標管理工作納入科學化、規範化軌道。對主要職能目標、共性責任目標進行了具體分解和細化,明確工作要求和時限,落實責任處室和責任人,並嚴格按超標上限管理和推進。一是爭取和落實國家、省、市、縣扶持民宗教基礎設施3個。二是會同工商部門進一步加強了清真食品市場監管,依法查處多起違規經營案件。會同公安、行政執法等部門,妥善處理了2起涉及外來宗教流動人口的不穩定事件。三是辦理清真飲食業生產經營許可證、宗教活動場所設立等行政審批、審覈事項3件。四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取締和打擊境外敵對勢力對我鎮進行的滲透活動1起。與有關部門配合,取締非法聚會、傳教、施洗、培訓等宗教活動3起。五是指導鎮宗教團體開展“文明宗教活動場所”創建工作。六是以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爲契機,在全鎮舉辦不同層次的培訓班10餘期,受訓人數達120餘人。七是從提高宗教界的愛國主義、社會主義覺悟入手,組織宗教團體積極參與“城市精神”討論,並開展“牽手十大美德、構建和諧社會”主題日活動。引導宗教界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爲孤困兒童、貧困戶捐贈款物摺合2萬餘元。

(三)形成長效機制,爲履行工作職責提供保證。在創辦學習型政府活動中,緊密結合黨員幹部實際,深入實施了增強黨性觀念、提升服務意識、完善管理機制、強化素質提高的隊伍建設工程,並積極探索鍛鍊幹部、培養幹部、提高幹部的有效措施。通過開展警示教育,不斷增強了黨員幹部反腐倡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勤政、廉政的長效管理機制。把工作考覈與幹部提拔使用相結合,在制定《幹部職位競爭上崗工作方案》的基礎上,認真謀劃、精心組織,通過公開、公平、公正方式對有關職位進行了競爭上崗。結合業績考覈和競聘結果,按照權責統一原則,對現有處室職能和幹部進行了適當調整,充實和加強了重要崗位,配齊配強了處室領導幹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新任職領導幹部進行了教育談話,提出了勤政、廉政工作要求。通過競爭上崗工作的開展,完善了幹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辦法,形成了“有爲纔有位”的良好局面。

總之,經過鎮人大常履職評議工作的開展,促進了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識的不斷增強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要從帶出一個好班子、培養一支好隊伍、確立一個好思路、樹立一個好作風入手,進一步加大整改工作的推進和落實力度,切實抓好自身和幹部隊伍的法律素質提高工作,牢固樹立服務羣衆、服務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意識,爲實現全鎮經濟大發展、快發展做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