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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某縣宗教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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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某縣宗教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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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某縣扶貧開發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縣是集“邊、山、少、窮、戰”爲一體的全國首批重點扶持開發縣,位於**省南部,與越南山水相連,國境線長153公里。全縣國土面積3096.86平方公里,轄八鄉一鎮,81個村委會2個社區756個村民小組,世居哈尼、彝、瑤、傣、拉祜、漢六種民族,總人口215833人,少數民族人口212778人,佔總人口的98.6%,其中,哈尼族人口占

總人口的88.2%,是全國哈尼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縣。2014年,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實現78177萬元,同比增長20.8%,財政收入8355萬元,增長36.5%,地方一般預算支出47499萬元,增長35.4%,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1618元,增長15.1%。

一、歷年扶貧開發情況

(一)歷年扶貧開發情況

1986年,**縣被國務院確定爲國家級重點扶持縣。全縣累計投入各類扶貧資金19281.2萬元,建成153個溫飽示範村,15個重點村、113個整村推進村、2個小康示範村,安居溫飽農戶3668戶16510人,組織輸出勞務85000人次,解決了8萬多貧困人口的溫飽,農民人均純收入從486元增加到1406元,農民人均口糧從280公斤增加到310公斤。

截止2014年年底,共經實施項目的村有273個,其中,大興鎮36個,涉及10個村委會36個村民小組3931戶17690人;牛孔鄉31個,涉及10個村委會31個村民小組1624戶7308人;大水溝鄉26個,涉及7個村委會26個村民小組1828戶8226人;大黑山32個,涉及8個村委會32個村民小組3101戶13954人;半坡14個,涉及5個村委會14個村民小組685戶3082人;戈奎32個,涉及8個村委會32個村民小組2964戶13337人;平河28個,涉及10個村委會28個村民小組1783戶8025人;三猛46個,涉及8個村委會46個村民小組2752戶12386人;騎馬壩28個,涉及7個村委會28個村民小組1523戶6853人。

(二)取得的成效

1、羣衆解決溫飽步伐加快。通過推廣“兩雜”,發展冬季農業,項目村羣衆糧食獲得了豐收,通過推廣科學養豬、種植蔬菜、改造低產茶園、發展經濟林果,羣衆經濟收入不斷增加。

2、羣衆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爲今後穩定解決溫飽打下了基礎。通過建設衛生路、架電、通路、豬廄、沼氣、廁所、人畜飲水、安居工程、新開農田、新修水溝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養殖業、經濟林、冬季農業等途徑,各項目村實現了通路、通電、通水,科學養豬、科學種田,節約能源、保護生態等目標,爲下一步穩定解決溫飽和更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

3、村容村貌,羣衆精神面貌改觀,生態得到改善。通過文化活動室、衛生路、廁所、豬廄、沼氣等項目建設,改變了昔日豬、雞到處跑,遍地豬牛糞的不衛生狀況和羣衆砍樹燒火的習俗,村子的衛生面貌明顯改觀,森林得到有效保護,生態明顯改善,通過村廣電工程、學校、衛生室的建設,改善了教育文化設施,豐富了羣衆文化生活,通過科技培訓,提高了勞動者素質,羣衆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出現了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

4、養殖業科技含量提高。各項目村建設前養豬大都採用放養,熟喂的老辦法,出欄一頭肥豬需一年半至兩年,效益很低,戶均僅有1-2頭豬,通過扶持建蓋豬廄,培訓技術,更換品種,實行廄養和科學餵養等項目建設後,疾病得到控制,存活率明顯提高,出欄週期縮短,效益顯著提高。

5、起到了示範樣板作用。項目村建設不但本村羣衆受益,也對周邊村寨產生了輻射作用,起到示範樣板作用,周邊村寨紛紛效仿,全縣兩個文明建設步伐明顯加快。

(三)經驗和做法

1、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一是在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項目鄉鎮以主要領導爲組長的扶貧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以規劃組織、落實資金管理、項目的建設及檢查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二是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嚴格的扶貧工作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做到了扶貧項目實施一項,鞏固一片,帶動一方。

2、突出重點,促進農民增收。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扶貧開發工作的“一體兩翼”戰略,圍繞整村推進、產業發展、勞動力轉移培訓和易地扶貧開發等扶貧項目,突出工作重點穩步推進。二是以扶貧項目爲載體,因地制宜,積極引導貧困羣衆,發展特色優勢產業,不斷優化產業結構,增加收入。三是加快農村剩餘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充分發揮貧困地區勞動力資源優勢,切實加強培訓和轉移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發展能力。

3、嚴格項目資金管理,發揮資金效益。在項目資金管理上,繼續堅持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制度、項目責任人制度和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項存儲,封閉運行,樹立扶貧資金是“高壓線、救命錢”的思想。

4、積極引導貧困人口,發揚自力更生 、艱苦奮鬥的精神,解決溫飽、消除貧困。轉變“要我幹”的被

第二篇:關於我縣宗教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文章標題:關於我縣宗教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民族宗教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關係到加強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關係到推進三個文明建設,關係到加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始終堅持民族宗教無小事的思想,高度重

視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作爲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不斷加強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積極探索新時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和宗教人士、宗教幹部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工作機制,鞏固發展黨同宗教界的統一戰線,使全縣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現了新的局面,爲全縣的改革、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爲保持全縣的政治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宗教工作的基本情況

目前,全縣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動場所12處,以堂帶點5個。其中:佛教的法藏寺1座、伊斯蘭教的清真寺1座、(敬請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天主教會1處、伊拉哈鎮五一村天主教會聚會點1處、基督教活動場所9處,活動點4處。分別是基督大教堂,雙山基督教會、科洛基督教會、馬鈴薯農場基督教會、多寶山(興化、礦山村、先富、盤龍山)基督教會、前進聯合教會、臨江三所家庭聚會點、科洛雙泉家庭活動點1處。全縣信教羣衆6000多人,其中佛教1500人,天主教100人,基督教2500人,伊斯蘭教2200人。

二、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的情況

國務院頒佈的《宗教事務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綜合性法規,是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論的創新和發展,標誌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設邁出了新的步伐。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對於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爲此,全縣上下把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抓在手上,制定具體計劃,全方位,多層次開展了學習貫徹活動。一是黨政幹部坐班學習。4月份,市、縣兩級統戰部、宗教局領導參加了全省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培訓;在全縣開展的保持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把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納入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學習內容。二是組織骨幹培訓。5月25日、26日,由縣委統戰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在全縣13個鄉鎮和1個種畜場進行了巡迴講座,參加學習的有各鄉鎮的分管宗教的領導、宣傳委員、婦女幹部、共青團書記、派出所、司法所的全體幹警、及中國小校長和各村的書記村長和治保主任共1000多人蔘加培訓。這次培訓對《宗教事務條例》及相應的宗教法規進行了系統的學習,同時還舉些實例進行講解,進一步強化了培訓人員對《宗教事務條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們的思想認識和執法水平,爲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論基礎。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學習。我縣組織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教職人員、骨幹、執事會及宗教上層人士319人,集中3天時間進行了《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討論。四是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6月份,縣委統戰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召開了全縣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幹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座談會,對《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和《條例》的有關內容進行了學習,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務條例》進行了討論發言,同時,對在全縣宗教界開展《宗教事務條例》學習宣傳教育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拉開了全縣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的序幕。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和各鄉鎮普遍舉行了在廣場、街道、村屯的宣傳教育活動,張貼標語,散發傳單,並將《宗教事務條例》及相應的宗教法規印了1200冊,分發給廣大信教羣衆手中,宗教神教職人員利用在宗教活動場所講經佈道時向信教羣衆宣傳《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條例》的主要內容及黨和國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擴大了《宗教事務條例》的宣傳覆蓋面、知名度和影響力,確保了《宗教事務條例》在全縣順利貫徹實施。

三、開展宗教工作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無小事。我縣各級宗教界認真落實國家、省民族宗教工作會議精神,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和加強對宗教場所的規範化管理爲重點,全面推行"五薄、三冊、一帳"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爲全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縣都成立了由縣分管書記任組長,統戰部長和民宗局長任副組長,宣傳部、婦聯、團委、民政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協調領導組。各鄉鎮成立了由分管書記任組長,有婦聯、民政、財政、團委、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領導

組。同時,在鄉鎮配備了專職統戰員,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會和宗教活動場所確定了信息員,使全縣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是確保大型宗教活動有序進行。每年的"聖誕節",佛誕節教徒聚集宗教活動場所,活動呈現三個特點:一人數多,不僅有教徒,還有前來活動的羣衆,每個活動場所至少有幾百餘人,有的活動場

所超過千餘人。二範圍廣,既有本縣範圍信徒,還有周邊五個城市廣大信徒。三情況複雜,管理難度大。爲此,全縣各級領導高度重視,書記、縣長帶頭抓,分管書記、分管縣長親自抓,統戰、宗教具體抓,公安、交警協助抓,重點鄉鎮(街道)配合抓,教務管理小組自身抓,各級齊抓共管,活動之前對活動規模及人員結構等情況進行預測、分析提出預案,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溝通聯繫,及時總結。近幾年來,宗教活動有序進行,穩定安全,沒有發生任何問題。同時,還注重做好"兩節"期間的慰問工作,對宗教界的代表人士進行走訪、慰問,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存在的困難。

三是加大了對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確地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護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既是廣大信教羣衆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政府取信於廣大信教羣衆的重要體現。2014年,在土地及其緊張的條件下,爲建設寺廟劃撥5公頃土地,由法藏寺自己出資修建寺廟,能容納三千多人,使信教羣衆有了一個正常的活動場所,滿足了信教羣衆的需要,解決多年來我縣無佛教活動場所的問題,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2014年6月,經縣委、縣政府協調,本着尊重大量的歷史資料,又考慮到現實土地政策,在原有伊斯蘭教墓地的基礎上在往北劃撥1、5公頃,財政拿出10萬元補償給農戶,積極穩妥地解決了回族羣衆因墓地而發生的上訪事件,維護了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四、開展宗教工作以及在處理宗教糾紛中的做法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按照黨中央有關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中,緊緊把握"三條原則"和"六個結合"。三條原則:一是政府實施行政管理,必須以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爲依據;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對宗教實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內容是要把宗教活動納入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範圍內,而不是干預宗教團體的內部事務。六個結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結合,二是保護合法與制止非法、打擊違法相結合,三是行政管理與羣衆工作、社會工作相結合,四是行政監督與監督行政相結合,五是政府實施管理與羣衆參與管理相結合,六是加強管理與改善管理相結合。

在處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問題中,堅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並重,達到積極穩妥、慎重解決的目的。2014年11月,樺木村出現了大量的外來基督教信徒非法聚會活動,嚴重干擾和影響了正常的宗教活動。得知情況後,縣宗教局和有關部門領導,深入到該村對非法聚會信徒進行了黨的宗教法律法規講解,嚴肅取締了這起非法宗教聚會活動。2014年2月,雙山教會因路的問題同鄰居一直沒有達成協議,矛盾很大,經民宗局與鎮黨委和政府找當事人對此事進行面對面的作思想工作之後,通過多次協商與當事人談心、溝通,最終取得共識,很好的解決問題,這一件事得到了廣大教徒的好評。2014年3月,縣委統戰部、民族宗教局和各鄉鎮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有關部門,經過三個月的艱苦工作,對全縣所有的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了公開換屆選舉。全部實行民主管理。同時,還確保了在羅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產生之前,天主教堂沒有發生任何突發事件。在加強對教職人員隊伍建設、信教羣衆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依法管理過程中加大打擊力度,2014年是打擊非法宗教關鍵一年,同時以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爲契機,共取締了非法宗教活動場所5個,處理非法自封傳道人7名,並對其進行了批評和政策法規教育,有力的維護了宗教領域的穩定。

五、當前宗教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思想認識存在誤區。由於宣傳力度不夠,致使一些基層幹部看不到宗教問題的長期性和複雜性,認爲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與不抓、管與不管無妨大局。

2、信教羣衆發展過快。近幾年來,信教羣衆幾倍的發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黨的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對羣衆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會政治體制、經濟體制轉型期間,人民面對的各種挑戰和競爭日趨激烈,來自各方的風險給人民的心理帶來巨大的壓力,促使一些文化較低的羣衆信仰宗教去尋求安慰和寄託。

3、非法活動時有反彈。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動的旗號,背地搞非法活動。如家庭聚會,大仙等。有些農村信教羣衆由於不懂政策法規,分不清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參與非法活動。

4、信仰危機有所擡頭。潛宗教意識現象過熱。目前,供菩薩、財神,燒香祈求平安、發財、升學、升官等潛宗教意識濃厚。

5、對廣大青少年進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視。近幾年的聖誕期間,狂歡夜、平安夜、聖誕夜,參與的中學生越來越多。

6、影響民族宗教關係的不穩定因素增多變雜,協調關係、化解糾紛的任務加重。

7、執法主體建設不適應形勢的發展,人員、辦公設備、辦公條件不到位,經費緊張。

8、宗教工作人員素質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員,宗教法規意識淡薄,管理能力不強,難以引導信教羣衆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9、亂設活動點。有的鄉鎮已批准登記、暫緩登記的活動點不能滿足信教羣衆活動的要求,致使信教羣衆自發亂設活動點。

10、宗教組織內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動混亂現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成爲衡量新時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發的突發事件。隨着信教羣衆的不斷增多和各種矛盾的衝突,必然會出現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糾紛,能否妥善處理這些問題是民族宗教幹部和基層黨政幹部面臨的新課題。同時,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必須努力消除宗教中負面的、消極的、不和諧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羣衆歧視信教羣衆以及不同宗教之間不尊重的問題;有些鄉村領導在對待宗教問題上存在極端化的問題,要麼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麼不聞不問,事不關己;個別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請遊僧講經說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會以及跨地區傳教並由地下勢力操縱改選的問題;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的問題,這些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新問題。

七、做好新時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力度,要在全體黨員幹部、宗教工作人員、信教羣衆中多形式、多渠道地開展黨的宗教政策的學習教育,在中國小生中開展普法教育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使廣大信教羣衆遵紀守法,規範信教行爲,廣大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崇尚科學。

2、加強網絡建設。要進一步健全責任機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網絡和責任制度。進一步完善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對非法活動場所,要建立起長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基層一線情況清、工作直接的優勢,發現問題,及時制止。

3、加強人員管理。着力建設好兩支隊伍,一是抓好宗教幹部隊伍建設。確實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戰、敢管善管的隊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通過培訓和外出學習,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愛國感情、宗教學識、管理能力、個人修養;通過充實調整等辦法合理配備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確實構建好宗教團體管理班子;通過經常性談心談話,引導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養,積極發揮骨幹作用,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從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規、信教羣衆基礎較好、具有較高宗教學識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

4、加強依法管理。應本着"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幫助宗教場所建立健全議事決策、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並抓好制度的落實。另一方面要加大打擊非法宗教活動的力度,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理,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合力;進一步強化檢查督促力度,採取"回頭看"等措施,確實防止"回潮";進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確保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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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關於我縣宗教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文章標題:關於我縣宗教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民族宗教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關係到加強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關係到推進三個文明建設,關係到加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始終堅持民族宗教無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視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作爲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不斷加強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積極探索新時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和宗教人士、宗教幹部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工作機制,鞏固發展黨同宗教界的統一戰線,使全縣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現了新的局面,爲全縣的改革、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爲保持全縣的政治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宗教工作的基本情況

目前,全縣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動場所12處,以堂帶點5個。其中:佛教的法藏寺1座、伊斯蘭教的清真寺1座、天主教會1處、伊拉哈鎮五一村天主教會聚會點1處、基督教活動場所9處,活動點4處。分別是基督大教堂,雙山基督教會、科洛基督教會、馬鈴薯農場基督教會、多寶山(興化、礦山村、先富、盤龍山)基督教會、前進聯合教會、臨江三所家庭聚會點、科洛雙泉家庭活動點1處。全縣信教羣衆6000多人,其中佛教1500人,天主教100人,基督教2500人,伊斯蘭教2200人。

二、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的情況

國務院頒佈的《宗教事務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綜合性法規,是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論的創新和發展,標誌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設邁出了新的步伐。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對於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爲此,全縣上下把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抓在手上,制定具體計劃,全方位,多層次開展了學習貫徹活動。一是黨政幹部坐班學習。4月份,市、縣兩級統戰部、宗教局領導參加了全省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培訓;在全縣開展的保持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把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納入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學習內容。二是組織骨幹培訓。5月25日、26日,由縣委統戰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在全縣13個鄉鎮和1個種畜場進行了巡迴講座,參加學習的有各鄉鎮的分管宗教的領導、宣傳委員、婦女幹部、共青團書記、派出所、司法所的全體幹警、及中國小校長和各村的書記村長和治保主任共1000多人蔘加培訓。這次培訓對《宗教事務條例》及相應的宗教法規進行了系統的學習,同時還舉些實例進行講解,進一步強化了培訓人員對《宗教事務條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們的思想認識和執法水平,爲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論基礎。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學習。我縣組織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教職人員、骨幹、執事會及宗教上層人士319人,集中3天時間進行了《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討論。四是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6月份,縣委統戰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召開了全縣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幹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座談會,對《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和《條例》的有關內容進行了學習,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務條例》進行了討論發言,同時,對在全縣宗教界開展《宗教事務條例》學習宣傳教育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拉開了全縣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的序幕。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和各鄉鎮普遍舉行了在廣場、街道、村屯的宣傳教育活動,張貼標語,散發傳單,並將《宗教事務條例》及相應的宗教法規印了1200冊,分發給廣大信教羣衆手中,宗教神教職人員利用在宗教活動場所講經佈道時向信教羣衆宣傳《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條例》的主要內容及黨和國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擴大了《宗教事務條例》的宣傳覆蓋面、知名度和影響力,確保了《宗教事務條例》在全縣順利貫徹實施。

三、開展宗教工作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無小事。我縣各級宗教界認真落實國家、省民族宗教工作會議精神,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和加強對宗教場所的規範化管理爲重點,全面推行"五薄、三冊、一帳"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爲全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縣都成立了由縣分管書記任組長,統戰部長和民宗局長任副組長,宣傳部、婦聯、團委、民政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協調領導組。各鄉鎮成立了由分管書記任組長,有婦聯、民政、財政、團委、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領

第四篇:關於我縣宗教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文章標題:關於我縣宗教情況的調研報告

民族宗教是黨和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關係到加強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關係到推進三個文明建設,關係到加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始終堅持民族宗教無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視民族宗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作爲宗教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不斷加強黨對宗教的領導,積極探索新時期做好民族宗教的新思路,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和宗教人士、宗教幹部隊伍建設,不斷完善機制,鞏固發展黨同宗教界的統一戰線,使全縣的民族宗教出現了新的局面,爲全縣的改革、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爲保持全縣的政治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宗教的基本情況

目前,全縣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動場所12處,以堂帶點5個。其中:佛教的法藏寺1座、伊斯蘭教的清真寺1座、天主教會1處、伊拉哈鎮五一村天主教會聚會點1處、基督教活動場所9處,活動點4處。分別是基督大教堂,雙山基督教會、科洛基督教會、馬鈴薯農場基督教會、多寶山(興化、礦山村、先富、盤龍山)基督教會、前進聯合教會、臨江三所家庭聚會點、科洛雙泉家庭活動點1處。全縣信教羣衆6000多人,其中佛教1500人,天主教100人,基督教2500人,伊斯蘭教2200人。

二、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的情況

國務院頒佈的《宗教事務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綜合性法規,是黨的宗教方針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論的創新和發展,標誌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設邁出了新的步伐。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對於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爲此,全縣上下把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抓在手上,制定具體計劃,全方位,多層次開展了學習貫徹活動。一是黨政幹部坐班學習。4月份,市、縣兩級統戰部、宗教局領導參加了全省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培訓;在全縣開展的保持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把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納入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學習內容。二是組織骨幹培訓。5月25日、26日,由縣委統戰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在全縣13個鄉鎮和1個種畜場進行了巡迴講座,參加學習的有各鄉鎮的分管宗教的領導、宣傳委員、婦女幹部、共青團書記、派出所、司法所的全體幹警、及中國小校長和各村的書記村長和治保主任共1000多人蔘加培訓。這次培訓對《宗教事務條例》及相應的宗教法規進行了系統的學習,同時還舉些實例進行講解,進一步強化了培訓人員對《宗教事務條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們的思想認識和執法水平,爲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論基礎。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學習。我縣組織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教職人員、骨幹、執事會及宗教上層人士319人,集中3天時間進行了《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討論。四是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6月份,縣委統戰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召開了全縣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幹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座談會,對《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和《條例》的有關內容進行了學習,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務條例》進行了討論發言,同時,對在全縣宗教界開展《宗教事務條例》學習宣傳教育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拉開了全縣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的序幕。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和各鄉鎮普遍舉行了在廣場、街道、村屯的宣傳教育活動,張貼標語,散發傳單,並將《宗教事務條例》及相應的宗教法規印了1200冊,分發給廣大信教羣衆手中,宗教神教職人員利用在宗教活動場所講經佈道時向信教羣衆宣傳《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條例》的主要內容及黨和國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擴大了《宗教事務條例》的宣傳覆蓋面、知名度和影響力,確保了《宗教事務條例》在全縣順利貫徹實施。

三、開展宗教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無小事。我縣各級宗教界認真落實國家、省民族宗教會議精神,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和加強對宗教場所的規範化管理爲重點,全面推行"五薄、三冊、一帳"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爲全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縣都成立了由縣分管書記任組長,統戰部長和民宗局長任副組長,宣傳部、婦聯、團委、民政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民族宗教協調領導組。各鄉鎮成立了由分管書記任組長,有婦聯、民政、財政、團委、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民族宗教領

導組。同時,在鄉鎮配備了專職統戰員,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會和宗教活動場所確定了信息員,使全縣民族宗教建立起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格局。

二是確保大型宗教活動有序進行。每年的"聖誕節",佛誕節教徒聚集宗教活動場所,活動呈現三個特點:一人數多,不僅有教徒,還有前來活動的羣衆,每個活動場所至少有幾百餘人,有的活動場所超過千餘人。二範圍廣,既有本縣範圍信徒,還有周邊五個城市廣大信徒。三情況複雜,管理難度大。爲此,全縣各級領導高度重視,書記、縣長帶頭抓,分管書記、分管縣長親自抓,統戰、宗教具體抓,公安、交警協助抓,重點鄉鎮(街道)配合抓,教務管理小組自身抓,各級齊抓共管,活動之前對活動規模及人員結構等情況進行預測、分析提出預案,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溝通聯繫,及時。近幾年來,宗教活動有序進行,穩定安全,沒有發生任何問題。同時,還注重做好"兩節"期間的慰問,對宗教界的代表人士進行走訪、慰問,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存在的困難。

三是加大了對宗教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確地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護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既是廣大信教羣衆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政府取信於廣大信教羣衆的重要體現。2014年,在土地及其緊張的條件下,爲建設寺廟劃撥5公頃土地,由法藏寺自己出資修建寺廟,能容納三千多人,使信教羣衆有了一個正常的活動場所,滿足了信教羣衆的需要,解決多年來我縣無佛教活動場所的問題,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2014年6月,經縣委、縣政府協調,本着尊重大量的歷史資料,又考慮到現實土地政策,在原有伊斯蘭教墓地的基礎上在往北劃撥1、5公頃,財政拿出10萬元補償給農戶,積極穩妥地解決了回族羣衆因墓地而發生的上訪事件,維護了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四、開展宗教以及在處理宗教糾紛中的做法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按照黨中央有關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中,緊緊把握"三條原則"和"六個結合"。三條原則:一是政府實施行政管理,必須以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爲依據;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對宗教實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內容是要把宗教活動納入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範圍內,而不是干預宗教團體的內部事務。六個結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結合,二是保護合法與制止非法、打擊違法相結合,三是行政管理與羣衆、社會相結合,四是行政監督與監督行政相結合,五是政府實施管理與羣衆參與管理相結合,六是加強管理與改善管理相結合。

在處理宗教的矛盾和問題中,堅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並重,達到積極穩妥、慎重解決的目的。2014年11月,樺木村出現了大量的外來基督教信徒非法聚會活動,嚴重干擾和影響了正常的宗教活動。得知情況後,縣宗教局和有關部門領導,深入到該村對非法聚會信徒進行了黨的宗教法律法規講解,嚴肅取締了這起非法宗教聚會活動。2014年2月,雙山教會因路的問題同鄰居一直沒有達成協議,矛盾很大,經民宗局與鎮黨委和政府找當事人對此事進行面對面的作思想之後,通過多次協商與當事人談心、溝通,最終取得共識,很好的解決問題,這一件事得到了廣大教徒的好評。2014年3月,縣委統戰部、民族宗教局和各鄉鎮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有關部門,經過三個月的艱苦,對全縣所有的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了公開換屆選舉。全部實行民主管理。同時,還確保了在羅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產生之前,天主教堂沒有發生任何突發事件。在加強對教職人員隊伍建設、信教羣衆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在依法管理過程中加大打擊力度,2014年是打擊非法宗教關鍵一年,同時以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爲契機,共取締了非法宗教活動場所5個,處理非法自封傳道人7名,並對其進行了批評和政策法規教育,有力的維護了宗教領域的穩定。

五、當前宗教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思想認識存在誤區。由於宣傳力度不夠,致使一些基層幹部看不到宗教問題的長期性和複雜性,認爲宗教不是中心,抓與不抓、管與不管無妨大局。

2、信教羣衆發展過快。近幾年來,信教羣衆幾倍的發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黨的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對羣衆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會政治體制、經濟體制轉型期間,人民面對的各種挑戰和競爭日趨激烈,來自各方的風險給人民的心理帶來巨大的壓力,促使一些文化較低的羣衆信仰宗教去尋求安慰和寄託。

3、非法活動時有反彈。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動的旗號,背地搞非法活動。如家庭聚會,大仙等。有些農村信教羣衆由於不懂政策法規,分不清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參與非法活動。

4、信仰危機有所擡頭。潛宗教意識現象過熱。目前,供菩薩、財神,燒香祈求平安、發財、升學、升官等潛宗教意識濃厚。

5、對廣大青少年進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視。近幾年的聖誕期間,狂歡夜、平安夜、聖誕夜,參與的中學生越來越多。

6、影響民族宗教關係的不穩定因素增多變雜,協調關係、化解糾紛的任務加重。

7、執法主體建設不適應形勢的發展,人員、辦公設備、辦公條件不到位,經費緊張。

8、宗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有的宗教人員,宗教法規意識淡薄,管理能力不強,難以引導信教羣衆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9、亂設活動點。有的鄉鎮已批准登記、暫緩登記的活動點不能滿足信教羣衆活動的要求,致使信教羣衆自發亂設活動點。

10、宗教組織內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動混亂現象。

六、民族宗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成爲衡量新時期民族宗教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在民族宗教上要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發的突發事件。隨着信教羣衆的不斷增多和各種矛盾的衝突,必然會出現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糾紛,能否妥善處理這些問題是民族宗教幹部和基層黨政幹部面臨的新課題。同時,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必須努力消除宗教中負面的、消極的、不和諧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羣衆歧視信教羣衆以及不同宗教之間不尊重的問題;有些鄉村領導在對待宗教問題上存在極端化的問題,要麼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麼不聞不問,事不關己;個別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請遊僧講經說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會以及跨地區傳教並由地下勢力操縱改選的問題;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的問題,這些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新問題。

七、做好新時期民族宗教的意見和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力度,要在全體黨員幹部、宗教人員、信教羣衆中多形式、多渠道地開展黨的宗教政策的學習教育,在中國小生中開展普法教育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使廣大信教羣衆遵紀守法,規範信教行爲,廣大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崇尚科學。

2、加強網絡建設。要進一步健全責任機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網絡和責任制度。進一步完善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對非法活動場所,要建立起長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基層一線情況清、直接的優勢,發現問題,及時制止。

3、加強人員管理。着力建設好兩支隊伍,一是抓好宗教幹部隊伍建設。確實提高宗教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宗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戰、敢管善管的隊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通過培訓和外出學習,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愛國感情、宗教學識、管理能力、個人修養;通過充實調整等辦法合理配備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確實構建好宗教團體管理班子;通過經常性談心談話,引導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養,積極發揮骨幹作用,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從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規、信教羣衆基礎較好、具有較高宗教學識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

4、加強依法管理。應本着"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進一步幫助宗教場所建立健全議事決策、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並抓好制度的落實。另一方面要加大打擊非法宗教活動的力度,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理,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合力;進一步強化檢查督促力度,採取"回頭看"等措施,確實防止"回潮";進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確保社會穩定。

《關於我縣宗教情況的調研報告》來源於網,歡迎閱讀關於我縣宗教情況的調研報告。nra

導組。同時,在鄉鎮配備了專職統戰員,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會和宗教活動場所確定了信息員,使全縣民族宗教建立起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格局。

二是確保大型宗教活動有序進行。每年的"聖誕節",佛誕節教徒聚集宗教活動場所,活動呈現三個特點:一人數多,不僅有教徒,還有前來活動的羣衆,每個活動場所至少有幾百餘人,有的活動場所超過千餘人。二範圍廣,既有本縣範圍信徒,還有周邊五個城市廣大信徒。三情況複雜,管理難度大。爲此,全縣各級領導高度重視,書記、縣長帶頭抓,分管書記、分管縣長親自抓,統戰、宗教具體抓,公安、交警協助抓,重點鄉鎮(街道)配合抓,教務管理小組自身抓,各級齊抓共管,活動之前對活動規模及人員結構等情況進行預測、分析提出預案,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上

報,溝通聯繫,及時。近幾年來,宗教活動有序進行,穩定安全,沒有發生任何問題。同時,還注重做好"兩節"期間的慰問,對宗教界的代表人士進行走訪、慰問,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存在的困難。

三是加大了對宗教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確地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護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既是廣大信教羣衆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政府取信於廣大信教羣衆的重要體現。2014年,在土地及其緊張的條件下,爲建設寺廟劃撥5公頃土地,由法藏寺自己出資修建寺廟,能容納三千多人,使信教羣衆有了一個正常的活動場所,滿足了信教羣衆的需要,解決多年來我縣無佛教活動場所的問題,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2014年6月,經縣委、縣政府協調,本着尊重大量的歷史資料,又考慮到現實土地政策,在原有伊斯蘭教墓地的基礎上在往北劃撥1、5公頃,財政拿出10萬元補償給農戶,積極穩妥地解決了回族羣衆因墓地而發生的上訪事件,維護了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四、開展宗教以及在處理宗教糾紛中的做法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按照黨中央有關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中,緊緊把握"三條原則"和"六個結合"。三條原則:一是政府實施行政管理,必須以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爲依據;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對宗教實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內容是要把宗教活動納入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範圍內,而不是干預宗教團體的內部事務。六個結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結合,二是保護合法與制止非法、打擊違法相結合,三是行政管理與羣衆、社會相結合,四是行政監督與監督行政相結合,五是政府實施管理與羣衆參與管理相結合,六是加強管理與改善管理相結合。

在處理宗教的矛盾和問題中,堅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並重,達到積極穩妥、慎重解決的目的。2014年11月,樺木村出現了大量的外來基督教信徒非法聚會活動,嚴重干擾和影響了正常的宗教活動。得知情況後,縣宗教局和有關部門領導,深入到該村對非法聚會信徒進行了黨的宗教法律法規講解,嚴肅取締了這起非法宗教聚會活動。2014年2月,雙山教會因路的問題同鄰居一直沒有達成協議,矛盾很大,經民宗局與鎮黨委和政府找當事人對此事進行面對面的作思想之後,通過多次協商與當事人談心、溝通,最終取得共識,很好的解決問題,這一件事得到了廣大教徒的好評。2014年3月,縣委統戰部、民族宗教局和各鄉鎮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有關部門,經過三個月的艱苦,對全縣所有的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了公開換屆選舉。全部實行民主管理。同時,還確保了在羅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產生之前,天主教堂沒有發生任何突發事件。在加強對教職人員隊伍建設、信教羣衆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在依法管理過程中加大打擊力度,2014年是打擊非法宗教關鍵一年,同時以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爲契機,共取締了非法宗教活動場所5個,處理非法自封傳道人7名,並對其進行了批評和政策法規教育,有力的維護了宗教領域的穩定。

五、當前宗教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思想認識存在誤區。由於宣傳力度不夠,致使一些基層幹部看不到宗教問題的長期性和複雜性,認爲宗教不是中心,抓與不抓、管與不管無妨大局。

2、信教羣衆發展過快。近幾年來,信教羣衆幾倍的發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黨的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對羣衆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會政治體制、經濟體制轉型期間,人民面對的各種挑戰和競爭日趨激烈,來自各方的風險給人民的心理帶來巨大的壓力,促使一些文化較低的羣衆信仰宗教去尋求安慰和寄託。

3、非法活動時有反彈。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動的旗號,背地搞非法活動。如家庭聚會,大仙等。有些農村信教羣衆由於不懂政策法規,分不清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參與非法活動。

4、信仰危機有所擡頭。潛宗教意識現象過熱。目前,供菩薩、財神,燒香祈求平安、發財、升學、升官等潛宗教意識濃厚。

5、對廣大青少年進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視。近幾年的聖誕期間,狂歡夜、平安夜、聖誕夜,參與的中學生越來越多。

6、影響民族宗教關係的不穩定因素增多變雜,協調關係、化解糾紛的任務加重。

7、執法主體建設不適應形勢的發展,人員、辦公設備、辦公條件不到位,經費緊張。

8、宗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有的宗教人員,宗教法規意識淡薄,管理能力不強,難以引導信教羣衆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9、亂設活動點。有的鄉鎮已批准登記、暫緩登記的活動點不能滿足信教羣衆活動的要求,致使信教羣衆自發亂設活動點。

10、宗教組織內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動混亂現象。

六、民族宗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成爲衡量新時期民族宗教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在民族宗教上要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發的突發事件。隨着信教羣衆的不斷增多和各種矛盾的衝突,必然會出現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糾紛,能否妥善處理這些問題是民族宗教幹部和基層黨政幹部面臨的新課題。同時,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必須努力消除宗教中負面的、消極的、不和諧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羣衆歧視信教羣衆以及不同宗教之間不尊重的問題;有些鄉村領導在對待宗教問題上存在極端化的問題,要麼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麼不聞不問,事不關己;個別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請遊僧講經說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會以及跨地區傳教並由地下勢力操縱改選的問題;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的問題,這些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新問題。

七、做好新時期民族宗教的意見和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力度,要在全體黨員幹部、宗教人員、信教羣衆中多形式、多渠道地開展黨的宗教政策的學習教育,在中國小生中開展普法教育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使廣大信教羣衆遵紀守法,規範信教行爲,廣大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崇尚科學。

2、加強網絡建設。要進一步健全責任機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網絡和責任制度。進一步完善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對非法活動場所,要建立起長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基層一線情況清、直接的優勢,發現問題,及時制止。

3、加強人員管理。着力建設好兩支隊伍,一是抓好宗教幹部隊伍建設。確實提高宗教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宗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戰、敢管善管的隊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通過培訓和外出學習,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愛國感情、宗教學識、管理能力、個人修養;通過充實調整等辦法合理配備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確實構建好宗教團體管理班子;通過經常性談心談話,引導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養,積極發揮骨幹作用,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從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規、信教羣衆基礎較好、具有較高宗教學識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

4、加強依法管理。應本着"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進一步幫助宗教場所建立健全議事決策、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並抓好制度的落實。另一方面要加大打擊非法宗教活動的力度,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理,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合力;進一步強化檢查督促力度,採取"回頭看"等措施,確實防止"回潮";進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確保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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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宗教工作調研報告

宗教工作調研報告

宗教工作調研報告

今年五月份,我鄉針對宗教活動場所混亂,非法聚會點呈漫延趨勢,影響國家安全和我鄉社會治安,進行專題調研和整治活動,取得了較好成效,規範了宗教活動,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調研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措施得力

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研究下發了zz鄉關於集中開展治理

非法宗教聚會點的實施方案,召開村、組幹部會議,組織發動羣衆參與整治工作,鄉成立了集中整治領導小組,鄉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歷時一個月,經過組織宣傳發動、集中治理、鞏固成果三個階段,自行取消合併6個非法聚點,打擊取締2個點,使宗教活動按法運行,爲維護我鄉穩定起到積極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顯

自集中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我鄉積極加強宣傳,宣傳黨的宗教政策,動員廣大人民羣衆,積極檢舉揭發非法宗教聚點,通過摸排線索,政法機關採取宣傳教育爲主,打擊取締爲輔的方法,全鄉主動解散聚點6個,對耿武、何圩2個聚會點進行了依法取締,並給予治安處罰,徹底剷除了我鄉非法宗教活動。

在調研整治過程中,我們對批准點進行了建章立制,保護公民信仰自由,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由於整治得力,目前,我鄉宗教活動正常,減少了社會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進了我鄉社會穩定。

zz鄉綜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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