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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大代表作用調研報告多篇

鄉鎮人大代表作用調研報告多篇

存在的主要問題 篇一

(二)代表職責意識不強。一部分代表對自己的職責認識不清,在代表活動中主動性不強,不能很好的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應盡的義務。在實際工作中,除部分人大代表參與鄉鎮人大組織的例行調查、視察、執法檢查、代表評議等活動外,存在人大代表的權力隨着人民代表大會的閉幕而“閉幕”情況。

(三)維護公德決心不大。在社會轉型期,出現個別仇視社會、仇視集體、仇視幹事創業人的壞分子。個別人大代表抱着“事不關己,能躲則躲”的思想,喪失基本的正義感、是非觀,不敢挺身而出,聽之任之一切壞現象滋生蔓延。

對策及措施 篇二

(一)加強學習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加強代表學習培訓,不斷提高代表自身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尤其是加強對代表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的指導,保證代表所提的批評、意見和建議的質量和水平。

(二)豐富代表活動,增強代表責任意識。通過不斷豐富代表的履職形式和活動內容,讓代表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神聖職責,增強人大代表的責任意識和使命感,促使人大代表更好的發揮作用。

(三)嚴格考覈管理,不斷強化代表要求。要通過建立履職檔案、向選區選民述職等形式,加強代表的考覈管理,使代表積極履職法定職責,真真正正成爲聽民聲、察民情、解民憂、疏民怨的能手,成爲維護人民羣衆利益的代言人。

主要做法和體會 篇三

(一)增強代表綜合素質,是促進代表更好發揮作用的重要基礎。人大代表究竟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條件和素質,《代表法》中只是籠統地提出了一些規定,缺乏明確的界定及規範化的標準。實踐中不好操作,就人大代表的素質而言,長期以來,由於我們在分配代表名額時強調各種比例關係,力求照顧到方方面面、各種不同層次,從而造成一些代表文化程度不高,知政議政能力較低,制約了代表作用的發揮,爲了改變這種現狀,提高代表素質刻不容緩。實踐證明提高代表素質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搞好代表的培訓工作,爲此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舉辦學習班集中培訓,在人代會前或集中視察時組織人大代表集中學習法律知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大代表職責、權利和義務,全面系統地對人大代表進行培訓,提高代表的認識水平;二是以會代訓開展經常性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三是由代表小組組長召集在規定時間內按期進行的分散培訓。通過採取這些措施來提高代表的整體素質和履職能力,促使其發揮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健全聯繫代表制度,是促進代表更好發揮作用的必要前提。就目前而言,鄉鎮一般有縣人大代表2-4名,鄉鎮人大代表50名左右,爲方便代表活動,對人大代表合理分組,設立代表小組,每個代表活動小組設組長和聯絡人,以便加強對代表活動的領導。衆所周知,我國代表制度的特點決定代表工作分爲兩大塊:即代表在會議期間的工作和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某種程度上講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最能體現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但過去一直有“代表代表,會完就了”的說法。這說明基層人大代表工作在堅持和完善聯繫人大代表制度方面還存在諸多缺陷,還沒有從思想上高度認識密切聯繫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更不能有效的發揮其代表作用。要改變這種狀況,就要求我們不斷健全和完善聯繫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不斷探索和創新聯繫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機制、新方法。根據實踐和借鑑外地經驗,主要採取了:一是開通“代表專線電話”,方便代表及時同人大主席團聯繫和反映問題;二是建立人大主席成員輪流接待人大代表制度,便於代表與人大主席團成員及時溝通;三是開通“人大主席信箱”和“代表熱線”供代表反映問題和提出意見;四是建立代表小組聯繫網絡,便於及時對小組活動進行指導。

(三)組織代表開展視察,是促進代表更好發揮作用的有效手段。代表視察是閉會期間代表聯繫羣衆、瞭解情況、提出意見的重要活動方式,是代表執行職務的重要載體。實踐中,根據視察內容採取不同的視察形式,對提高代表視察實效有着積極作用。一是對重點工作視察。選取重點工作,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實。例如,鄉鎮一般每年都要組織人大代表對鄉鎮重點工作、重點工程及政府承諾爲羣衆所辦實事組織1—2次的集中視察,通過視察,對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實起到了積極作用。二是對議案建議辦理視察。依法對各方面工作提出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進行視察,促進辦理工作落實。三是採取暗訪抽查。通過事先不打招呼,瞭解被視察對象工作的真實情況。這些視察工作的有效開展,進一步密切了黨與政府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有效的促進了政府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認真辦理意見建議,是促進人大代表更好友揮作用的重要載體。認真辦理代表提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是人大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辦理結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人大代表作用的發揮,因此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近幾年,我們從措施上強化監督,在督辦中注重落實,使辦理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明確傳遞渠道。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可有人大主席團定期收集、統一交辦、定期督察、限期落實;二是明確交辦部門。建議、批評和意見涉及那個單位,什麼內容要做好登記編號,明確承辦單位;三是明確答覆時間。規定承辦單位將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將辦理情況答覆代表。通過逐步形成一種規範的辦理程序,切切實實把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