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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政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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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政調研報告
第一篇:鄉鎮財政調研報告第二篇:鄉鎮財政調研報告第三篇:鄉鎮財政調研報告第四篇:關於消化鄉鎮財政赤字的調研報告第五篇:關於消化鄉鎮財政赤字的調研報告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鄉鎮財政調研報告

一、我縣鄉鎮財政職能基本狀況

目前,我縣各鄉鎮財政所承擔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擔鄉鎮一般預算資金的收支管理,部門綜合預算管理,非稅收入的徵管,國有(集體)資產管理,財政補貼資金髮放與信息化管理,執行財政監督,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協助稅收徵管等。

(一)做好財政收支預算,保障黨委政府工作正常運轉。編制財政預算,保障鄉鎮政府運轉是鄉鎮財政所的基本職能。我縣鄉鎮財政所根據上級財政“要健全鄉鎮財政預算制度,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力求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年度財政收支預算,切實保障鄉鎮黨政機構行政和社會管理等基本運轉的支出需要,努力適應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嚴格按照財政預算制度和編制程序按時編制年度財政收支預算,預算方案通過後,鎮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嚴格控制預算追加,切實增強預算的約束力。

(二)做好涉農補貼工作,認真落實惠農政策。各鄉鎮財所通過涉農財政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對各自轄區內的農戶建立了詳細的信息庫,內容包括:每戶人口數,主要勞動力,種植土地面積等情況以及收入狀況等。與鎮多辦、畜牧站、農機站等部門對涉農補貼對象的小麥種植面積補貼、良種補貼、養殖母豬補貼和購買大型農用機械補貼申報的情況,認真做好認定、審覈和公示等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全部納入政策保障範圍內,最後通過“一卡通”把補貼款發放到補貼對象本人手中。

(三)參與專項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鄉鎮財政所積極參與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對於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專項資金,建立了全項目庫管理制度,加強項目論證、立項、申報、實施等各環節的監督;對未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專項資金,包括農林水專項、農業綜合開發、環境保護、土地開發整理等也加強監根據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進度情況,經過覈實後,給專項資金項目撥付資金,既嚴防截留、挪用、擠佔專項資金的行爲發生,又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管理,確保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加強財務監督,健全鄉村理財機制。各鄉鎮財政所嚴格執行黨委政府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對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實行統一財務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規範財務收支行爲,並按月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鎮直各部門使用的房屋認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記建檔,對購買的車輛、空調和辦公用品的購買日期、品牌、金額、使用年限分別一一登記造冊,制定臺帳,做到資產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統一,防止資產流失。聯合鎮“雙代管”辦公室對村級重大事項進行審批,限定報刊費,禁止招待費,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五)搞好隊伍建設,提高鄉鎮財政管理水平。各鄉鎮財政人員除積極參加縣財政部門組織的培訓外,還參加各鎮黨委定期組織的學習國家方針政策的活動,除此之外各鄉鎮財所人員每週再抽出2-4小時集中或分散學習法規政策或業務知識,以增強財所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使每個人員的財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飛猛進的提高。

二、我縣鄉鎮財政所幹部隊伍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混亂的現象依然存在。農業稅取消後,鄉鎮財政所的主要職能是什麼?鄉鎮機構改革後財政所到底會不會撤消?如不撤,鄉鎮財所的工作在哪裏?該如何工作?這種認識上存在的盲點和誤區,對鄉鎮財政幹部隊伍的穩定和工作開展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部分財政所存在管理鬆散、人心不穩,工作消極等現象。

2、工作紀律不夠嚴格。在日常工作中,紀律意識較差,不能嚴格遵守按時上下班制度,遲到早退現象嚴重,部分幹部職工平時掛着上班的牌,做的卻是自已的生意,有的長期曠工在外做生意,工作散漫。

3、個別領導敷衍了事。個別鄉鎮財政所領導在工作上不抓緊,不督促所內幹部職工按期完成工作,聽之任之;對紀律檢查隱瞞、包庇不上班幹部職工:檢查到缺勤人員時,以外出辦事爲由搪塞檢查組。彙報工作時總是客觀原因多於主觀原因,沒有深入分析主觀因素。

三、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明確鄉鎮財政指導管理機構。要在財政部門內部明確一個處室具體負責對鄉鎮財政的歸口管理和指導。據我們瞭解,目前全國已有19個省(區、市)財政廳(局)組建了專門的基層財政管理處(局)負責鄉鎮財政管理工作,其中黑龍江、浙江、廣西、重慶、貴州、甘肅、青海、寧夏等10個省份在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加掛農村基層財政管理局的牌子。我省銅川市從xx年起將原縣(區)農業稅收管理局改爲農村財務管理局,同時將原農村稅費改革辦公室更名爲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負責鄉鎮財政的管理工作。大荔、太白、彬縣、旬邑、藍田等縣已經明確把對鄉鎮財政的管理和指導工作交由縣綜改辦負責。我們認爲,要貫徹落實謝旭人部長關於“鄉鎮財政機構建設、職能定位、資金監管、工作指導由國務院農村綜改辦負責;鄉鎮財政預算、體制問題由預算司負責”的批示精神,對鄉鎮財政管理的有關問題儘快予以明確。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鄉鎮財政所履職條件。要加大投入力度,重點解決鄉鎮財政所辦公用房不足、交通工具缺乏、辦公設備老化等問題,爲鄉鎮財政幹部創造必需的工作環境。從銅川、商洛等市情況看,標準化鄉鎮財政所建設要達到:宿辦分離、三室一廳、櫃檯式辦公。所長辦公室、檔案室、會議室面積爲20平方米左右,綜合服務大廳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從建設投入來看,新建一個財政所需40萬元,擴建一個財政所需30萬元,更新修繕一個財政所需10萬元。另外,鄉鎮財政所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和公務用車。建議將鄉鎮財政所的建設投入納入財政預算,實行“中省財政補助、市縣加大投入”的辦法,逐步實施,分三年完成財政所規範化建設改造任務。同時,要將鄉鎮財政所的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局的部門預算,實行集中支付、集中核算。

第二篇:鄉鎮財政調研報告

鄉鎮財政管理調研報告
 
茶店鄉位於林州市南部,新林公路穿鄉而過,屬於典型的山區鄉鎮。全鄉面積90平方公里,轄23個行政村,總人口3.6萬人。近幾年來,茶店鄉經濟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2009年茶店鄉地區生產總值117775萬元,財政收入606萬元。
 
一、財稅所基本情況
 
茶店財稅所現有人員6人,30歲以下的1人,30歲以上40歲以下的2人,40歲以上的3人年齡結構偏大。全所所有業務已實現了電算化。
 
二、鄉鎮財政管理情況
 
財稅所承擔着全鄉所有的財政、財務業務,負責農業稅收(契稅和耕地佔用稅)的徵收,協調國、地兩稅收入,全鄉各項財政支出的管理和各種涉農資金的撥付、監管,全鄉惠農補貼資金的發放和“家電下鄉”、“汽車下鄉”的審覈、上報。目前按照“鄉財縣管”的精神,已經實行“鄉財縣管”。
 
三、鄉鎮財政管理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1、財政工作業務量極增,人員嚴重不足。取消農業稅後,鄉鎮財稅所的業務量不減反增,主要是一是鄉總務會計撤銷,各站所均不設會計崗位,全鄉所有的收支業務統一收歸財稅所管理,財稅所經管有鄉政府本級13本帳套和23個行
 
政村的23本村級經費帳套。二是糧食直補、綜合補貼、良種補貼、退耕還林補貼等惠農政策逐步加大,承擔着大量農戶的基礎信息的錄入、審覈和補貼資金的發放。三是 “家電下鄉”、“汽車下鄉”政策的實施,進一步增加了財稅所工作量。而財稅所人員近幾年沒有增加,平均每人分管的賬本達 7本,人手嚴重不足。
 
2、鄉鎮財政信息化落後,嚴重製約着財政管理水平。儘管全所已實行了微機化辦公,但信息化水平低,基本處於微機記賬階段,沒有實現“財、稅、庫”聯網,不能實現信息共享。
 
3、“鄉財縣管”不徹底。目前“鄉財縣管”實行了鄉鎮用款計劃審批和工資代發,縣對鄉鎮的管理仍需進一步完善。
 
4、支農專項資金監管存在漏洞。鄉鎮支農資金涉及縣級各個部門,包括林業局、農業局、水利局、農開辦等,但財稅所只是負責資金撥付,不能實現對專項資金的事前、事中、事後三監督
 
四、建議
 
1、急需補充基層財政人員,增加新鮮血液,解決目前財稅所人員年齡偏大、結構老化和業務負擔重、人手不足現象。
 
2.、設立惠農補貼辦公大廳,集中辦理各項惠農資金的發放,規範惠農資金的管理,方便羣衆。

3、加強基層財稅所硬件建設,改善辦公條件。目前,財稅所大量工作涉及到具體農戶,交通工具、辦公經費不足,嚴重製約了工作開展。切實提高基層財稅所人員的福利待遇,爲基層人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使廣大基層人員工作心情舒暢。
 
4、進一步完善“鄉財縣管”,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精神,實現對鄉鎮財政管理的縱向到底。在鄉鎮應逐步推行財政授權撥付和集中支付制度,對專項資金、優撫救濟、惠農補貼等實行縣級報賬制,鄉級財稅所只設報賬員,使鄉鎮財稅所能集中全力加強專項資金的基礎審覈和監督管理。
 
5、加強財政“金財”工程建設,早日實現“財、稅、庫”聯網,真正實現辦公信息化。

茶店財稅所
2010年4月12日
 

第三篇:鄉鎮財政調研報告

淺析鄉鎮財政困境及解決對策鄉鎮財政是我國現行財政體制中最基層的一級財政,是國家財政的基石,鄉鎮財政收支矛盾異常突出,危機四伏,嚴重影響着鄉鎮政權的穩定和鄉鎮經濟的發展,破解鄉鎮的巨大債務難題已迫在眉睫。

一、新形勢下鄉鎮財政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一)財源建設慢,收入增長難。筆者在全縣很多鄉鎮工作過,從各鎮財政所綜合上來的情況看,搞財源建設,抓財政收入已成爲鄉鎮財政工作迫在眉睫的頭等大事。財源建設搞不好,財稅收入上不來,過半或年終任務完不成,而且,要搞好財源建設,不僅要政策、科技和信息投入,更需要資金投入,而目前的鄉鎮財政基本上是一個“吃飯”財政,對財源建設根本無力投入資金,財源建設成了紙上談兵,收入增長乏力。

(二)鄉鎮責大權小,正常運轉難。鄉鎮政府是責大權小的政府,卻承擔了太多的工作任務。“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許多事情都最終要落實到鄉鎮上。鄉鎮財政是最苦的財政,鄉鎮沒有自己穩定的收入來源,特別鄉鎮財政更是難上加難。但羣衆對社會事業發展的要求與鄉鎮財政收入的來源形成鮮明對比,常常是沒有這方面的收入,卻有這方面的支出。比如道路、橋樑建設,鄉鎮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收入,卻

要承擔這方面的義務,於是只能拆東牆補西牆。

(三)可用財力少,公共服務難。可支配財力少了。但在減少鄉鎮財權的同時,鄉鎮事權卻比以前有所增加,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社會保障支出、農村衛生、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等等。支出的壓力又日益加重,在財政保支出、保運轉的壓力困難的情況下,根本無力提供農村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

(四)幹部苦且累,待遇落實難。農村稅費改革以後,鄉鎮的其他收費渠道已經堵死,鄉鎮政府的正常運轉完全依賴的也只是地方一般預算收入,難以保證鄉鎮政府的正常運轉。在鎮村運轉困難,債務持續增加。

二、擺脫鄉鎮財政困境的幾點建議

鄉鎮財政目前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是在鄉鎮改革與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必然現象,是體制不完善的具體表現。要逐步擺脫鄉鎮財政困境,必須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上着力,突出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積極培植鄉鎮財源,進一步增強鄉鎮財政實力。發展農村經濟,培植鄉鎮財源是鄉鎮各項工作的“牛鼻子”,是鄉鎮財政擺脫困境的根本出路。一是要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夯實基礎財源。按照有所爲、有所不爲的原則,充分發揮當地資源優勢和區域優勢,發展地方特色名優農產品,並通過政策引導、生產扶持、系列服務等措施,引導農民由零

星分散的小規模經營向集中連片的大規模經營轉變。在此基礎上,培育壯大加工型、流通型的龍頭企業,提高農產品的商品轉化增值率,提高農業對財政收入的貢獻率。二是要加快發展民營經濟,建設新興財源。要全力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結合現有鄉鎮企業的轉制,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加快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儘快建立多種經濟成分、多種經營形式競爭發展的經濟格局,不斷提高來自民營經濟的財政收入份額,形成多層次、多主體的鄉鎮財源結構。三是要穩步推進農村城鎮化,開闢亮點財源。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梯次推進、穩步發展”的原則,規劃建設出既能帶動經濟發展,又能突出區位、資源、產業優勢的小城鎮。應用市場化運作手段,吸引外來資本、當地民間資本參與小城鎮開發,通過引商入市、以市活商、以商促貿、以貿活財,不斷提高工商稅收比重,涵養並壯大新的後續財源。同時,各地要抓好土地出讓轉讓收益、基礎設施建設收益以及各種罰沒、收費的收繳與管理,不斷擴大補充性財源。

(二)完善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調動鄉鎮聚財理財積極性。一是上級財政在與縣鄉財政分割財力時要堅持“財力向下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以事權劃分財權,以財權決定事權,最大限度地照顧鄉鎮財政的利益,確保鄉鎮政權的正常運轉和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二是全面實行綜合預算管理。要從加強鄉鎮預算外資金管理、緩解財政困難狀況、集中財力辦

大事的目的出發,對預算內外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覈算、統籌安排、綜合平衡。三是逐步規範轉移支付辦法。市級政府要在上級財政轉移支付的基礎上,通過建立規範的轉移支付辦法,對各鄉鎮財政收入進行必要的調節,逐步縮小鄉鎮之間的財力需求差異,均衡各鄉鎮公共服務水平,確保每個鄉鎮都有履行職能所需的基本財力。四是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着眼構建鄉鎮公共財政支出模式,建立有效的鄉鎮財政支出約束機制。

(三)調整理順鄉鎮財稅徵管體制,進一步提高鄉鎮組織收入水平。一是要理順財稅徵管體系。要從有利徵收、有利管理、有利調動各級政府發展經濟和組織收入的積極性出發,在財政、稅務部門之間建立一種結構合理、配置適當、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財稅運行機制。二是明確工作主體,將國、地稅任務落實到職能部門,減輕徵收成本。根據鄉鎮實際情況將稅源覈查清楚,重新下達任務。稅務部門應是完成國稅、地稅的主體職能部門,應將此項任務從鄉鎮卸下來落實到稅務部門,鄉鎮只是協助稅務部門完成國、地稅收繳工作,這樣既可極大地緩解鄉鎮財政壓力,又可杜絕稅務部門個別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謀取非法收入。

(四)以推進機構改革爲途徑,大力壓縮鄉鎮財政支出。一是推進鄉鎮機構改革。二是加快推進事業單位的改革。按照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服務分開的要求,對承擔公益性職能的

事業單位,所需經費由鄉鎮財政承擔,而對兼有公益性和經營性的事業單位,逐步削減財政補貼;對非公益性的事業單位,則採取市場化運作的手段,逐步推向市場,限期自負盈虧。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要立足實際,宜合則合,宜撤則撤,不強行上下對口。三是推進教育體制改革。按照“規模、效益”的原則,根據生源數量和分佈情況,合理調整和規劃教育佈局,適當集中辦學,實現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引導社會辦學,鼓勵民間資本投入教育領域。四是採取小村並大村,擴大村級規模,村組幹部交叉兼職等辦法,精簡村組幹部,控制報酬標準,減少村級支出。

(五)妥善清理鄉鎮債務,進一步防範財政風險。首先要建立領導責任制。各級黨政領導特別是縣、鄉領導要對鄉鎮債務的危害性引起高度重視,切實把債務工作抓緊抓好。要樹立“增收是政績、消化債務也是政績”的觀念,防止“新官不理舊事”、“債多不用愁度過三年就換屆”的消極應付思想。把債務列入鄉鎮主要領導離任審計內容,對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其次,要制訂還債計劃。在全面清理覈實鄉鎮債務的基礎上,按債務的來源、用途和現狀,區別不同債務情況,制訂相應的償還債務計劃,而且,每年的償債計劃要納入鄉鎮綜合財政預算,確保有可靠的資金來源。要按照“上級支持一點,鄉鎮自籌一點”的辦法建立

鄉鎮償債準備金,用於償還由鄉鎮財政承擔的到期債務。第三,要積極主動消化債務。通過拍賣方式盤活鄉鎮資產及資源,解決部分債務。同時,上級財政和有關部門要加大轉移支付或專項補助力度,給予鄉鎮政府必要的資金援助(包括貼息);金融部門也應積極幫助鄉鎮,對貸款實行停息掛帳,免除部分債務。第四,要嚴格控制新增債務。鄉鎮政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一律不準對外提供任何經濟擔保;鄉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要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根據財力發展計劃,不得打赤字預算,不得在沒有償還保證和償債能力的情況下,盲目搞建設項目。

南縣麻河口鎮財政所
2014年11月

第四篇:關於消化鄉鎮財政赤字的調研報告

鄉鎮政權是國家政權的基石,鄉鎮財政狀況直接關係到鄉鎮政權的穩定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面對我縣鄉鎮財政赤字的嚴峻現實,爲了推進全縣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2014年7月20日縣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作出《關於加強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的決議》。最近,根據縣委的部署,縣七屆人大常委會又組成專門調研組,採取召開不同類型鄉鎮的鄉鎮長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查閱有關消赤保平資料,多次召開碰頭會等形式,摸清實情,掌握根源,商討對策。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鄉鎮財政赤字和“消赤保平”工作現狀

鄉鎮財政赤字,是指鄉鎮本年度內財政收入不夠支出的虧空部分,其中包括掛賬和負債。兩年半來,雖然縣政府認真貫徹縣六屆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投入滿腔熱忱和大量精力,採取多種措施,但消赤保平工作收效並不明顯。從總體上看,鄉鎮財政赤字進一步加劇。經縣審計局、財政局調查覈實,2014年底全縣鄉鎮帳面赤字爲16209萬元(不包括中國小校負債9255萬元,下同),隱形赤字5953萬元,兩項合計實際赤字爲22162萬元。有35個鄉鎮出現赤字,佔鄉鎮總數的97.2%。其中:赤字在100萬元以下的有12個鄉鎮(共601萬元,佔2.7%),100萬元到500萬元的有16個鄉鎮(共3467萬元,佔15.6%),500萬元到1000萬元的有3個鄉鎮(共2223萬元,佔10%),1000萬元以上的有4個鄉鎮(共15871萬元,佔71.7%)。2014年全縣鄉鎮赤字總額爲26511萬元,比上年增長100%,2014年赤字總額比上年下降16.4%。2014年赤字比2014年增加200萬元以上的有…….等鄉鎮,增加金額合計9183萬元,2014年比2014年赤字增長兩倍以上的有……..等鄉鎮,增加金額爲8381萬元。赤字資金來源:有金融機構借款9834萬元,其他機構借款3220萬元,個人借款1904萬元,佔用專項資金478萬元,應付未付5264萬元,其他渠道1462萬元。

鑑於鄉鎮財政赤字的嚴峻形勢,縣委、縣政府一直把鄉鎮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高度來對待。2014年縣委、縣政府分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鄉鎮財政工作的通知》(×委發[2014]95號)、《關於加強鄉鎮財政預算管理,限期消化鄉鎮財政負債的通知》(×政發[2014]81號)等文件,要求鄉鎮加強財政管理,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逐步消化鄉鎮財政赤字。同年,縣政府成立了“××縣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領導小組”,縣財政局成立了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2014年3月縣財政局制定鄉鎮財政收入上臺階、消赤保平的獎勵政策,決定對抓收入有成效、消赤明顯的鄉鎮,分別給予收入上臺階、消赤保平和當年綜合財政收支平衡等獎勵,對赤字加劇的鄉鎮給予通報批評。三年來共兌現獎勵資金314萬元,下達困難補助資金351萬元,並對消赤保平工作落後的鄉鎮予以通報批評。縣財政部門組織業務培訓,提高了鄉鎮長和鄉鎮財政所(組)有關人員的業務水平,樹立了依法理財的觀念,增強了消赤保平的責任感。

2014年縣財政在我縣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和上年度多次增加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大背景下,對縣鄉財政體制進行了重大調整,大幅調高鄉鎮人員經費支出標準。其中:行政人員和教職員工提高到20140元/年人,其他事業人員提高到16000元/年人;鄉鎮財政支出基數從2014年的12722萬元提高到2014年的23924萬元。2014年又進一步提高人員經費支出標準,鄉鎮支出基數又比上年增加了1500多萬元,同時提高各項事業發展資金的補助標準。由於連續兩年的重大調整,大大增強了鄉鎮財政可支配能力。爲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2014年3月縣政府發出了《關於批轉××縣中國小教師工資財政統一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從2014年5月1日起,對農村中國小校所有財政供養的在編在職正式教職工工資實行統一發放。爲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運轉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全程監督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實行了以財政電子計算機網絡爲依託,靈溪、龍港、金鄉、錢庫、宜山和巴曹等鎮分別建立了鎮預算會計覈算中心,對所屬預算單位實行財政集中統一覈算。

2014,縣委、縣政府狠下決心,解決了歷年來一直未能解決的臨時工清退問題,共清退鄉鎮臨時工349名,爲進一步消化鄉鎮財政赤字奠定了基礎。

二、鄉鎮財政赤字加劇的原因

既然縣政府和財政部門認真貫徹了縣六屆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採取了各項有效措施,加大了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力度,爲什麼鄉鎮財政赤字狀況依然加劇呢?我們通過調研,認爲有以下幾方面主要原因:

(一)多數鄉鎮財源萎縮,增收難度大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進行稅費改革的通知》(浙委[2014]4號)精神,我縣從2014年開始在全縣範圍內全面實行“減調改穩、全理負擔、轉移支付、配套進行”爲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鄉統籌費;少數企業在競爭中沒能適時抓住機遇,經營困難,效益下滑;一些企業向龍港、靈溪等中心城鎮集聚,多數鄉鎮稅源流失;前幾年,我縣房地產市場滑坡,土地價格回落,鄉鎮土地出讓金分成大幅下降。加上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落實,鄉鎮預算外資金收入大大減少。這些就使得一般鄉鎮財政收入受到很大影響,財政功能日益弱化,政權運行和各項社會發展項目所需經費基本上完全依賴於縣財政。

(二)鄉鎮財政財務管理不規範,預算約束力不強,領導使用經費與政績考覈相脫節

不少鄉鎮還未制定切實可行的財政財務管理辦法,有些鄉鎮雖然訂立了管理辦法,但形同虛設,因此,資金使用隨意性較大,亂支濫用現象時有發生。具體表現爲:制度執行不嚴,超標準發放各種獎金、補貼;相互攀比,濫發錢物現象較爲嚴重;專項資金的使用不夠規範,經常移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提高非生產性開支標準,擴大開支範圍,某鎮訂閱報刊,一年支出18萬元,某鄉一般預算收入幾乎爲零,但2014年招待費支出近23萬元,2014年全縣36個鄉鎮招待費支出986萬元,報刊費支出175萬元,向非預算單位支出各種補貼103萬元。鄉鎮財政作爲政府的一級財政,本應規範、嚴肅,但年初預算流於形式。不少鄉鎮在安排日常支出時把預算放在一邊,年度決算的實際支出與年初預算嚴重脫節。還有些鄉鎮的財政預算沒有按時向鄉鎮人大報告並通過鄉鎮人代會審議,更無批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問題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有些鄉鎮政府領導在經費使用上,法制意識不強,認爲只要不中飽私囊,便可隨意使用。他們只注重目前的所謂“政績”,卻忽視長期規劃和今後鄉鎮可持續發展。上級組織沒有把鄉鎮主要領導的經費使用成效列爲考覈幹部政績、升遷和追究的內容,不能不認爲是導致鄉鎮財政赤字難以控制的一個重要因素。

(三)鄉鎮辦學壓力巨大

2014年以前縣財政不是按教職工編制,而是按學校正式教職工實際人數下撥人頭經費,故代課教師的工資性經費80%以上須由鄉鎮財政負擔,越是經濟落後的鄉鎮,代課教師越多,財政負擔反而越重。2014年教育系統缺編760人,按人均6000元計算,需支出460萬元。2014年我縣實行農村稅費改革,縣鄉財政體制進行重大調整,教育支出基數也相應得到大幅度提高,但縣財政也只是保證教育人員正常的工資和福利所需資金,代缺經費只按人均7200元計算,鄉鎮財政還要承擔着停徵農村教育費附加而造成的教育建設投入巨大資金缺口的壓力。現體制下縣財政對農村中國小危房拆建補助標準爲:一類鄉鎮500元/平米,二類鄉鎮400元/平米,按該補助標準測算的資金只夠支付土建部分,項目的前期費用和配套資金仍無着落。

(四)縣鄉兩級財政管理體制不盡完善

“保平”是“消赤”的重要前提,做不到當年的財政收支綜合平衡,消赤無從談起。現行的縣鄉財政體制雖然較大幅度地提高了鄉鎮財政支出基數,但由於責、權、利不統一,造成事權與財權的不匹配,鄉鎮財政不但正常的公用經費得不到保障,而且必須的人員經費還是得不到滿足(如考勤獎、年度目標考覈獎等)。此外,歷史遺留的赤字需要每年支出利息680多萬元,鄉鎮政府還承辦着很多縣政府委託但又沒有資金保障(或沒有足夠資金保障)的事務,即例如農村低保、民兵訓練、部門各項達標評比、報刊攤派等,都是造成鄉鎮財政赤字增加的重要原因。

三、下一步解決鄉鎮財政赤字的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對消赤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鄉鎮財政赤字不但影響鄉鎮政府正常的辦公秩序,而且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羣衆心目中的威信。我縣鄉鎮財政赤字進一步惡化問題,必須再一次引起縣、鄉鎮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把做好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完成政治任務的高度來對待,從源頭上加以解決。要加強領導,成立全縣性財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縣政府要把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作爲縣本級財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來抓,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總結幾年來的經驗教訓,積極探索消化鄉鎮財政赤字的新方法、新舉措。只要樹立起消赤保平必勝信心,經過今後幾年的努力,我縣鄉鎮財政赤字問題將會得到較好的解決。

(二)加快經濟發展,培植鄉鎮財源

發展是硬道理,發展是解決鄉鎮財政赤字問題的根本出

路。各鄉鎮要認真貫徹實施縣委、縣政府“跨越式發展”戰略,努力改善投資環境,積極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立足實際,積極開拓市場,大力發展區域經濟、特色經濟,以培植財源,增加財政收入。欠發達鄉鎮要因地制宜發展有特色的農、牧、漁業和旅遊業,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

各鄉鎮要積極進行土地整理,共同爲我縣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用地指標。縣政府應從經濟強鎮的土地出讓金中統籌部分資金,用於對欠發達鄉鎮的轉移支付,使他們也能參與分享我縣經濟發展的成果。

(三)加快鄉鎮行政體制改革,撤併鄉鎮及其機構,加大人員分流力度

“生之者寡,食之者衆”這個現象不改變,鄉鎮財政赤字就很難徹底解決。要努力改變鄉鎮規模差異偏大,部分鄉鎮規模過小和鄉鎮政府“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狀況,減少政府運行成本。要合理調整鄉鎮佈局,擴大鄉鎮規模,減少鄉鎮數量。

農村稅費改革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也爲鄉鎮事業人員分流創造了最佳時機。部分鄉鎮已經摸索出許多切實可行的事業人員分流措施,但由於缺乏全縣統一的分流政策,鄉鎮在事業人員分流和降低經費支出方面困難重重。縣政府要利用農村稅費改革的契機,推廣好的經驗,制定全縣統一的事業人員分流政策,加快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和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將事業人員進行分流和歸位。

要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按照“規模、效益”的原則,加快鄉鎮校網布局調整,適當合併,集中辦學,並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中國小師生比例,對教職工中的富餘人員予以分流或者辭退,集中鄉鎮財政有限的教育經費,逐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

(四)進一步完善縣鄉財政體制,加強財政、財務管理,積極推行鄉鎮財政“代理報帳制”改革

繼續完善縣鄉財政體制,提高行政事業人員補助標準,全額保障各專項資金,不留缺口。按責、權、利統一的原則,凡屬縣政府承擔的財政支出,縣財政應積極籌措資金予以保障,不要換個形式轉嫁給鄉鎮財政。縣政府委託鄉鎮政府承辦的事務,要足額安排對鄉鎮財政的專項撥款,不要要求鄉鎮財政安排配套資金。對現行不合理的達標升級活動和最低支出規定,應堅決予以取消。

無資金保證的建設項目是造成鄉鎮財政赤字最重要的原因。今後,鄉鎮政府要量入爲出,考慮本鄉鎮的財力可能搞建設。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把好資金審覈關,縣計劃部門要嚴格把好項目審批關,對沒有足夠資金保障的鄉鎮建設項目堅決不予批准。

推行“零戶統管”是規範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提高鄉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杜絕部門攤派,擺脫鄉鎮財政困境的一項重大改革。財政收支規模較大、財政管理制度比較完善的鄉鎮要儘快建立鄉鎮預算會計覈算中心,對所屬預算單位進行集中核算。在綜合考慮鄉鎮經濟發展水平、稅源基礎、財政收支規模等因素的基礎上,保持鄉鎮財政的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針對財力不能保證其基本支出的鄉鎮,根據“先試點後擴大”的原則選擇四、五、六類中典型鄉鎮實行鄉鎮財政“代理報帳制”。繼續保留鄉鎮財政機構,全部取消鄉鎮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取消原體制中一般預算收入超收分成。本着“基本滿足工作正常開展”的原則,覈定經常性經費,確定財政支出基數,具體項目資金另行追加。鄉鎮所屬單位財務由縣預算會計覈算中心在經濟片區中心鎮設立分中心代理。改變原有國庫庫款流經環節,庫款由縣財政直接撥入預算會計覈算中心。

(五)區別對待,逐步消化歷年積澱的鄉鎮財政赤字

鄉鎮財政赤字日益擴大的事實證明,鄉鎮財政收入上臺階、消赤保平等獎勵政策已經沒有繼續執行的必要,應予取消。對歷年積澱的鄉鎮財政赤字,進行一次認真清理,然後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不同辦法,予以消化。對四、五、六類鄉鎮(共28個)現有赤字(共5590萬元)經清理確認後暫時掛帳,由縣政府向銀行貸款解決,縣財政預算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付利息和部分本金,5年內消化完畢。從現在起鄉鎮不得再向社會借款。違者,除堅持誰借誰還原則外,還要視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一、二、三類鄉鎮的財政赤字,通過發展經濟、增加收入,加強管理、控制支出和加大轉移支付等途徑,由鄉鎮自行消化。

(六)健全預算管理體系,完善財務公開制度,強化監督,嚴格考覈

根據《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鄉鎮政府應建立綜合財政預算,把鄉鎮預算內、預算外和各類基金全部納入鄉鎮財政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要全面瞭解和掌握本級財政資金使用情況,加強對鄉鎮財政預算各項支出的管理。要健全財務覈算體制,公開財務管理制度,公開財務執行結果,實行民主理財,提高收支透明度,接受羣衆監督。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的檢查和監督,保障鄉鎮財政資金安全、高效運行。鄉鎮人大要高度重視對鄉鎮政府財政運行情況的依法監督。部分鄉鎮財政目前沒有正規的收支預算,特別是財政支出,雖然在每年召開的人代會上都有一個鄉鎮財政預決算的報告,但往往是程序性的,談不上認真審議和執行中嚴格的監督。此種狀況必須改進。鄉鎮財政年初必須拿出切實可行的預決算報告,提交人代會上審議,通過後由鄉鎮政府據以嚴格執行。鄉鎮人大代表必須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利,防止走過場。根據我縣鄉鎮赤字原因分析,縣委、縣政府應針對實際、突出重點,完善鄉鎮幹部年度考覈機制,把消赤保平工作情況作爲幹部年度考覈的重要內容

第五篇:關於消化鄉鎮財政赤字的調研報告

鄉鎮政權是國家政權的基石,鄉鎮財政狀況直接關係到鄉鎮政權的穩定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面對我縣鄉鎮財政赤字的嚴峻現實,爲了推進全縣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2014年7月20日縣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作出《關於加強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的決議》。最近,根據縣委的部署,縣七屆人大常委會又組成專門調研組,採取召開不同類型鄉鎮的鄉鎮長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查閱有關消赤保平資料,多次召開碰頭會等形式,摸清實情,掌握根源,商討對策。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鄉鎮財政赤字和“消赤保平”工作現狀

鄉鎮財政赤字,是指鄉鎮本年度內財政收入不夠支出的虧空部分,其中包括掛賬和負債。兩年半來,雖然縣政府認真貫徹縣六屆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投入滿腔熱忱和大量精力,採取多種措施,但消赤保平工作收效並不明顯。從總體上看,鄉鎮財政赤字進一步加劇。經縣審計局、財政局調查覈實,2014年底全縣鄉鎮帳面赤字爲16209萬元(不包括中國小校負債9255萬元,下同),隱形赤字5953萬元,兩項合計實際赤字爲22162萬元。有35個鄉鎮出現赤字,佔鄉鎮總數的97.2%。其中:赤字在100萬元以下的有12個鄉鎮(共601萬元,佔2.7%),100萬元到500萬元的有16個鄉鎮(共3467萬元,佔15.6%),500萬元到1000萬元的有3個鄉鎮(共2223萬元,佔10%),1000萬元以上的有4個鄉鎮(共15871萬元,佔71.7%)。2014年全縣鄉鎮赤字總額爲26511萬元,比上年增長100%,2014年赤字總額比上年下降16.4%。2014年赤字比2014年增加200萬元以上的有…….等鄉鎮,增加金額合計9183萬元,2014年比2014年赤字增長兩倍以上的有……..等鄉鎮,增加金額爲8381萬元。赤字資金來源:有金融機構借款9834萬元,其他機構借款3220萬元,個人借款1904萬元,佔用專項資金478萬元,應付未付5264萬元,其他渠道1462萬元。

鑑於鄉鎮財政赤字的嚴峻形勢,縣委、縣政府一直把鄉鎮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高度來對待。2014年縣委、縣政府分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鄉鎮財政工作的通知》(×委發[2014]95號)、《關於加強鄉鎮財政預算管理,限期消化鄉鎮財政負債的通知》(×政發[2014]81號)等文件,要求鄉鎮加強財政管理,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逐步消化鄉鎮財政赤字。同年,縣政府成立了“××縣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領導小組”,縣財政局成立了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2014年3月縣財政局制定鄉鎮財政收入上臺階、消赤保平的獎勵政策,決定對抓收入有成效、消赤明顯的鄉鎮,分別給予收入上臺階、消赤保平和當年綜合財政收支平衡等獎勵,對赤字加劇的鄉鎮給予通報批評。三年來共兌現獎勵資金314萬元,下達困難補助資金351萬元,並對消赤保平工作落後的鄉鎮予以通報批評。縣財政部門組織業務培訓,提高了鄉鎮長和鄉鎮財政所(組)有關人員的業務水平,樹立了依法理財的觀念,增強了消赤保平的責任感。

2014年縣財政在我縣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和上年度多次增加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大背景下,對縣鄉財政體制進行了重大調整,大幅調高鄉鎮人員經費支出標準。其中:行政人員和教職員工提高到20140元/年人,其他事業人員提高到16000元/年人;鄉鎮財政支出基數從2014年的12722萬元提高到2014年的23924萬元。2014年又進一步提高人員經費支出標準,鄉鎮支出基數又比上年增加了1500多萬元,同時提高各項事業發展資金的補助標準。由於連續兩年的重大調整,大大增強了鄉鎮財政可支配能力。爲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2014年3月縣政府發出了《關於批轉××縣中國小教師工資財政統一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從2014年5月1日起,對農村中國小校所有財政供養的在編在職正式教職工工資實行統一發放。爲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運轉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全程監督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實行了以財政電子計算機網絡爲依託,靈溪、龍港、金鄉、錢庫、宜山和巴曹等鎮分別建立了鎮預算會計覈算中心,對所屬預算單位實行財政集中統一覈算。

2014,縣委、縣政府狠下決心,解決了歷年來一直未能解決的臨時工清退問題,共清退鄉鎮臨時工349名,爲進一步消化鄉鎮財政赤字奠定了基矗

二、鄉鎮財政赤字加劇的原因

既然縣政府和財政部門認真貫徹了縣六屆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採取了各項有效措施,加大了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力度,爲什麼鄉鎮財政赤字狀況依然加劇呢?我們通過調研,認爲有以下幾方面主要原因:

(一)多數鄉鎮財源萎縮,增收難度大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進行稅費改革的通知》(浙委[2014]4號)精神,我縣從2014年開始在全縣範圍內全面實行“減調改穩、全理負擔、轉移支付、配套進行”爲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鄉統籌費;少數企業在競爭中沒能適時抓住機遇,經營困難,效益下滑;一些企業向龍港、靈溪等中心城鎮集聚,多數鄉鎮稅源流失;前幾年,我縣房地產市場滑坡,土地價格回落,鄉鎮土地出讓金分成大幅下降。加上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落實,鄉鎮預算外資金收入大大減少。這些就使得一般鄉鎮財政收入受到很大影響,財政功能日益弱化,政權運行和各項社會發展項目所需經費基本上完全依賴於縣財政。

(二)鄉鎮財政財務管理不規範,預算約束力不強,領導使用經費與政績考覈相脫節

不少鄉鎮還未制定切實可行的財政財務管理辦法,有些鄉鎮雖然訂立了管理辦法,但形同虛設,因此,資金使用隨意性較大,亂支濫用現象時有發生。具體表現爲:制度執行不嚴,超標準發放各種獎金、補貼;相互攀比,濫發錢物現象較爲嚴重;專項資金的使用不夠規範,經常移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提高非生產性開支標準,擴大開支範圍,某鎮訂閱報刊,一年支出18萬元,某鄉一般預算收入幾乎爲零,但2014年招待費支出近23萬元,2014年全縣36個鄉鎮招待費支出986萬元,報刊費支出175萬元,向非預算單位支出各種補貼103萬元。鄉鎮財

政作爲政府的一級財政,本應規範、嚴肅,但年初預算流於形式。不少鄉鎮在安排日常支出時把預算放在一邊,年度決算的實際支出與年初預算嚴重脫節。還有些鄉鎮的財政預算沒有按時向鄉鎮人大報告並通過鄉鎮人代會審議,更無批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問題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有些鄉鎮政府領導在經費使用上,法制意識不強,認爲只要不中飽私囊,便可隨意使用。他們只注重目前的所謂“政績”,卻忽視長期規劃和今後鄉鎮可持續發展。上級組織沒有把鄉鎮主要領導的經費使用成效列爲考覈幹部政績、升遷和追究的內容,不能不認爲是導致鄉鎮財政赤字難以控制的一個重要因素。

(三)鄉鎮辦學壓力巨大

2014年以前縣財政不是按教職工編制,而是按學校正式教職工實際人數下撥人頭經費,故代課教師的工資性經費80%以上須由鄉鎮財政負擔,越是經濟落後的鄉鎮,代課教師越多,財政負擔反而越重。2014年教育系統缺編760人,按人均6000元計算,需支出460萬元。2014年我縣實行農村稅費改革,縣鄉財政體制進行重大調整,教育支出基數也相應得到大幅度提高,但縣財政也只是保證教育人員正常的工資和福利所需資金,代缺經費只按人均7200元計算,鄉鎮財政還要承擔着停徵農村教育費附加而造成的教育建設投入巨大資金缺口的壓力。現體制下縣財政對農村中國小危房拆建補助標準爲:一類鄉鎮500元/平米,二類鄉鎮400元/平米,按該補助標準測算的資金只夠支付土建部分,項目的前期費用和配套資金仍無着落。

(四)縣鄉兩級財政管理體制不盡完善

“保平”是“消赤”的重要前提,做不到當年的財政收支綜合平衡,消赤無從談起。現行的縣鄉財政體制雖然較大幅度地提高了鄉鎮財政支出基數,但由於責、權、利不統一,造成事權與財權的不匹配,鄉鎮財政不但正常的公用經費得不到保障,而且必須的人員經費還是得不到滿足(如考勤獎、年度目標考覈獎等)。此外,歷史遺留的赤字需要每年支出利息680多萬元,鄉鎮政府還承辦着很多縣政府委託但又沒有資金保障(或沒有足夠資金保障)的事務,即例如農村低保、民兵訓練、部門各項達標評比、報刊攤派等,都是造成鄉鎮財政赤字增加的重要原因。

三、下一步解決鄉鎮財政赤字的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對消赤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鄉鎮財政赤字不但影響鄉鎮政府正常的辦公秩序,而且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羣衆心目中的威信。我縣鄉鎮財政赤字進一步惡化問題,必須再一次引起縣、鄉鎮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把做好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完成政治任務的高度來對待,從源頭上加以解決。要加強領導,成立全縣性財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縣政府要把鄉鎮財政消赤保平工作作爲縣本級財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來抓,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總結幾年來的經驗教訓,積極探索消化鄉鎮財政赤字的新方法、新舉措。只要樹立起消赤保平必勝信心,經過今後幾年的努力,我縣鄉鎮財政赤字問題將會得到較好的解決。

(二)加快經濟發展,培植鄉鎮財源

發展是硬道理,發展是解決鄉鎮財政赤字問題的根本出

路。各鄉鎮要認真貫徹實施縣委、縣政府“跨越式發展”戰略,努力改善投資環境,積極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立足實際,積極開拓市場,大力發展區域經濟、特色經濟,以培植財源,增加財政收入。欠發達鄉鎮要因地制宜發展有特色的農、牧、漁業和旅遊業,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

各鄉鎮要積極進行土地整理,共同爲我縣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用地指標。縣政府應從經濟強鎮的土地出讓金中統籌部分資金,用於對欠發達鄉鎮的轉移支付,使他們也能參與分享我縣經濟發展的成果。

(三)加快鄉鎮行政體制改革,撤併鄉鎮及其機構,加大人員分流力度

“生之者寡,食之者衆”這個現象不改變,鄉鎮財政赤字就很難徹底解決。要努力改變鄉鎮規模差異偏大,部分鄉鎮規模過小和鄉鎮政府“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狀況,減少政府運行成本。要合理調整鄉鎮佈局,擴大鄉鎮規模,減(請繼續 關注本站:)少鄉鎮數量。

農村稅費改革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也爲鄉鎮事業人員分流創造了最佳時機。部分鄉鎮已經摸索出許多切實可行的事業人員分流措施,但由於缺乏全縣統一的分流政策,鄉鎮在事業人員分流和降低經費支出方面困難重重。縣政府要利用農村稅費改革的契機,推廣好的經驗,制定全縣統一的事業人員分流政策,加快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和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將事業人員進行分流和歸位。

要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按照“規模、效益”的原則,加快鄉鎮校網布局調整,適當合併,集中辦學,並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中國小師生比例,對教職工中的富餘人員予以分流或者辭退,集中鄉鎮財政有限的教育經費,逐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

(四)進一步完善縣鄉財政體制,加強財政、財務管理,積極推行鄉鎮財政“代理報帳制”改革

繼續完善縣鄉財政體制,提高行政事業人員補助標準,全額保障各專項資金,不留缺口。按責、權、利統一的原則,凡屬縣政府承擔的財政支出,縣財政應積極籌措資金予以保障,不要換個形式轉嫁給鄉鎮財政。縣政府委託鄉鎮政府承辦的事務,要足額安排對鄉鎮財政的專項撥款,不要要求鄉鎮財政安排配套資金。對現行不合理的達標升級活動和最低支出規定,應堅決予以取消。

無資金保證的建設項目是造成鄉鎮財政赤字最重要的原因。今後,鄉鎮政府要量入爲出,考慮本鄉鎮的財力可能搞建設。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把好資金審覈關,縣計劃部門要嚴格把好項目審批關,對沒有足夠資金保障的鄉鎮建設項目堅決不予批准。

推行“零戶統管”是規範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提高鄉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杜絕部門攤派,擺脫鄉鎮財政困境的一項重大改革。財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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