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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主題調研報告

林場主題調研報告

林場主題調研報告

爲紮實有效地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把深入調研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林場黨組統一部署安排,從9月下旬到10月下旬,對林場人事、財務、營林股等股室,圍繞林場今後工作開展從林場的人員、財務和森林資源等方面開展調研活動,基本達到了摸實清、找癥結、解難題的目的。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林場人員基本情況:

全場現有幹部職工111人,其中退休53人,在職58人(含臨聘委培生1人),其中在崗40人,分流16人,借調2人。在職人員中男職工38人,其中:55-59週歲的4人,50-54週歲的5人,45-49週歲的17人,40-44週歲的2人,35-39週歲的3人,30-35週歲的7人;女職工20人,其中: 45-49週歲的16人,39-44週歲的4人。管理人員4人(指幹部),專業技術人員3個(不算雙肩挑),工勤人員51人。

2、林場資源基本情況: 

全場土地總面積國有20100畝,灌木林、竹林、非林地7100畝,佔30%。喬木林地面積13000畝,佔國有總面積的70%。其中與正市環連、甘溪村,土市鎮三廣村爭議不能動2000畝;近幾年採伐未造林地800畝。未成林造林地1200畝。杉、松針葉林佔95%。按林種分,生態公益林地18500畝,商品林地1600畝,商品林在近幾年以經基本採伐完。

3、林場財務基本情況:

林場賬務上公共經費0元,公路項目經費7萬元。林場2019年9月至2019年正常運轉費至少需20萬元;中秋節、國慶節以發尚欠商場的職工福利費2.5萬元;九九重陽節1.4萬元未發;2018年黨建欠3萬元;2018武裝服裝費欠1.6萬元;欠木材老闆羅老闆2018年多交木材款約15萬元;如元旦、春節發放職工福利費需要2.5萬元;2019年年終績效如按人平4000元標準,需25萬元。2018、2019木材拍賣手續費用、婦女防癌檢查及其它開支10萬元;經費開支至少欠80萬以上。項目欠款:春季造林苗木費欠8萬元,撫育勞務費欠3.5萬。工區房屋維修欠約5.5萬元。公租房配套工程欠約60萬元。還項目欠款最少需80萬元。如還要維修防火線、下半撫育、2019年冬季造林等項目,則需欠更多的項目資金。

二、成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1林場人員結構不合理,技術人才缺乏

由於林場條件艱苦,收入低,無保障,很多年沒有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林場2000年分配了2名大中專畢業生後,再也沒有招錄過大中專畢業生了。長時間以來,林場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造成人才短缺,職工隊伍年齡偏大,文化素質較低等問題。比如計財股只人會計一個,沒有出納,人事股兩名職工只有一年就退休了,資源保護股沒有一個會電腦的文祕人員,營林股也只有一名近五十歲的專業技術人員。

2、林場基礎設施陳舊,生產生活條件差

一是林區道路差,主要是簡易砂石路,抗災能力弱,一遇自然災害就成斷頭路,養護成本高,不利於森林保護和消防工作的開展,也給幹部職工、羣衆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難;二是工區管護用房破舊,維護成本大。工區管護用房多數是上世紀60-70年代修建的磚木結構房屋,都已成危房。

3、林場經費運轉困難

由於國有林場改革不徹底,林場收支兩條線方案還未出臺,林場工作運轉經費尚未拔付、幹部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未解決,林場還要負擔工傷保險、一半的職工醫療保險單位部分等開支。木材市場疲軟,木材價格下跌,林場商品林資源匱乏等原因,造成林場運轉困難。

三、建議措施

1、因爲南嶺林場現有可利用的商品林已爲零,生態公益林佔90%以上,已經完全從採伐林木轉爲生態保護。縣財政應迅速出臺國有林場收支兩條線方案,把林場工作運轉經費未拔付到位。加緊籌集資金繳納林場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部份,解決職工的後顧只有之憂,解決林場工作的運轉困難。縣財政加大對國有林場的生態投入,及時把林場向省,市爭取的生態公益林補助資金、天然林補償資金和各項營造林項目資金拔付到位。

2、林場要改變森林資源樹種單一的格局,加快中幼林撫育步伐,大力發展珍貴用材林樹種,積極培育大徑級林木,通過戰略儲備林和森林質量精準提升等林業項目帶動林場森林資源增加。實行“生態優先、合理利用、科學經營、永續發展”的辦場方針,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3林場職工已經嚴重老齡化,出現了斷層。需要加大對國有林場人才引進,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以改善林場人員結構,培訓提高林場工作人員的整體文化素質,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因爲我們林場的本職工作是“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家森林生態安全”。同時要改革林場人事管理制度,出臺人事激勵措施,讓林場幹部職工有更多時間和精力來建設和管理好林場,保證林場生態功能得以高效全面的發揮。

4將國有林場道路、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和管護用房建設納入到中央、省市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籠子,結合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資源保護與開發建設,逐步改善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