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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一盔一帶”經驗總結

“一盔一帶”莫忽視 生命安全無小事

開展“一盔一帶”經驗總結

柳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柳林縣國土面積1288平方公里,管轄8鎮7鄉257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34.6萬人。全縣公路里程1530.2公里。其中,307國道45.2公里,248省道96.7公里,340省道4.5公里,農村公路1383.8公里,全縣駕駛人62655名,機動車保有量94498輛,其中摩托車26505輛,佔機動車總量的28%。此外,城區電動車存量約4萬餘輛(暫不能註冊登記),摩托車、電動車百人擁有量約爲20輛,摩托車、電動車已成爲廣大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縣域內工礦企業較多,僅煤礦工人就達3萬人之多,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已成爲職工上下班主要的交通方式。在方便廣大羣衆出行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的安全隱患,儘管近年來對摩托車的安全整治經常進行,但摩托車事故仍處於高發態勢。

 一、堅持問題導向,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第一要務

柳林縣2019年第一季度共發生各類交通事故129起,同比上升4.9%,造成14人死亡,同比上升100%;其中摩托車事故52起,佔事故起數的40.3%,同比上升169%,摩托車事故致9人死亡,佔死亡人數的64.2%,同比上升800%。面對摩托車事故高發的嚴峻形勢,柳林縣委、縣政府及呂梁交警支隊領導高度重視,要求柳林交警大隊深入論證,科學研判,採取措施,有效遏制摩托車事故高發態勢。柳林交警大隊從2019年4月份開始,廣泛進行宣傳教育,協調聯動,多方發力,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駕乘機動車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整治。

通過持續有效整治,柳林縣2019年第二季度摩托車事故死亡2人,同比下降60%;第三季度摩托車事故死亡3人,同比下降70%;特別是5至12月份摩托車死亡事故實現持續下降。2020年1—3月份,摩托車死亡事故3起,同比下降62.5%,死亡3人,同期相比下降了66.7%。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部署。安全是最大的“民生”。目前,機動車遍及城鄉各地,其中摩托車佔比較大,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羣衆的出行,但因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引發的交通事故傷亡率較高,給很多家庭造成無法挽救的損失,給社會帶來諸多不安定因素。縣委趙建喜書記在多次會議上強調,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務,交警大隊要提高站位、重拳出擊,大力整治,要“寧聽羣衆罵聲,不聽羣衆哭聲”,要求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騎乘摩托車戴安全頭盔,駕車要系安全帶”專項整治行動。2019年4月22日,趙書記組織交警大隊班子成員召開專題會議,就推進“一盔一帶”整治工作提出了具體措施。縣委副書記、縣長劉惠民明確強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是降事故,要儘量減少人員傷亡。呂梁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長韓毅多次深入柳林進行調研、指導“一盔一帶”整治工作。爲認真貫徹落實趙建喜書記、劉惠民縣長、韓毅支隊長的指示精神,我隊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在全面調研論證的基礎上,迅速在全縣範圍內掀起了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整治的高潮。

(二)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全民參與。開展“一盔一帶”主題宣傳教育,營造輿論氛圍,引導全民參與。從2019年4月8日起,柳林電視臺滾動播放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的宣傳提示,縣教育局要求全縣各學校必須嚴抓學生及家長駕乘摩托車、電動車要戴安全頭盔,由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縣應急局向各涉煤企業下發通知,要求全體員工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戴安全頭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全縣摩托車、電動車經銷商在銷售的同時必須配發安全頭盔。各鄉鎮要求各村委利用大喇叭進行宣傳,並同每一戶摩托車駕乘者簽訂安全責任狀。特別是針對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業復工復產、學生返校復學等特殊情況,我隊組織開展了全方位、多渠道宣傳活動。一是強化陣地宣傳。在城區各中隊、大隊違法處理大廳、車管所業務窗口、農村勸導站、執法站,通過擺放交通安全宣傳展版、散發交通安全宣傳資料、形成集中宣傳聲勢;二是強化警示教育。製作了近三年來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發生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在廣場、公園、社區、集會等人員密集場所,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三是強化重點宣傳。組織民警開展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機關、進單位、進家庭“七進”活動,通過懸掛標語、張貼宣傳畫、散發交通安全宣傳資料等方式開展宣傳;四是強化提示宣傳。在國省道與農村交叉路口豎立了“頭盔是個寶、騎車要戴好”、“騎車莫大意,頭盔不忘記”“安全帶、生命帶、發生事故防傷害”等內容,利用戶外大型電子屏,滾動宣傳“一盔一帶”守護行動;五是強化媒體宣傳。在柳林電視臺設立專題欄目,每週一次播放警示教育片。同時邀請柳林電視臺、呂梁電視臺、山西電視臺記者隨警作戰,專題報道。利用手機平臺,“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及時推送“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宣傳報道。一年來現場報道120餘次,進學校170餘次,進社區200餘次,進農村350餘次,進企業150餘次,共擺放展板1126塊次,發放宣傳資料50000餘份,懸掛宣傳標語150餘條,張貼宣傳畫10000餘份,製作宣傳光盤120盤。刷寫牆體固定標語130條,設立警示標牌300塊,出動警力60000餘人次,受教育人數達到300000人次,使交通安全深入人心。

(三)路面管控到位,教育處罰並舉。爲確保“一盔一帶”專項整治取得實效,我隊認真分析研判,優化勤務管理,屯警路面,協調聯動,大隊領導深入一線,親自指揮督導。依託執法站和各中隊執勤點,採取流動巡查與定點管控相結合,特別是在職工上下班及學生上下學高峯時段在主幹公路及城區交叉路口、各學校門口進行集中整治,迅速在全縣範圍內形成嚴管高壓態勢。在專項整治之初,有很多羣衆不理解、不配合,甚至阻礙執行公務。在整治中,始終堅持教育與處罰並舉,對第一次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予以警告,並寫出保證書(必須填寫姓名、身份證號)後,提供共享頭盔予以放行;第二次不戴安全頭盔者,查扣摩托車,駕乘人穿“文明出行”反光背心,手持“自願者服務”旗,在交通路口協助交警“勸導”兩個小時,責令自購頭盔並佩戴後放行;第三次不戴安全頭盔者,對駕駛人依法罰款50元(電動車達到摩托車標準也適用),責令其戴上安全頭盔後放行。同時,我隊秉持以人爲本的執法理念,購置共享頭盔1000餘頂,放在各執法站、執勤點、勸導站,對已接受處罰的駕乘摩托車、電動車者登記個人信息後,免費借用,限期歸還,真正做到人性化管理。

    (四)黨政機關牽頭,引領社會風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和交通安全意識較高,駕乘摩托車、電動車能夠主動佩戴安全頭盔,發揮了引領社會風尚的作用。趙書記在多個會議上強調,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戴頭盔,駕駛機動車系安全帶方面要做示範、作表率,單位一把手親自抓。同時,趙書記多次在縣委大院親自檢查督促,發現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親自查問,要求單位主要領導做檢討,對機關工作人員阻礙執法的要嚴查重處,以負面典型公開曝光。通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戴頭盔,駕駛機動車系安全帶作表率,引領廣大羣衆自覺形成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戴安全頭盔,駕駛機動車系安全帶的行爲習慣。

    (五)規範管理模式,建立長效機制。強化管理,制度先行。全縣“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開展以來,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將幹部職工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戴安全頭盔,駕乘機動車系安全帶納入職工年度評先評優考覈事項。縣委辦於去年12月份印發了《關於嚴格落實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戴安全頭盔及駕乘機動車系安全帶安全防護措施的通知》,將“戴安全頭盔、系安全帶”列入各鄉鎮、各單位年度責任制考覈的具體內容。我隊與縣教育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聯合制定出臺了學生及家長、涉煤企業員工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戴安全頭盔的實施方案以及摩托車、電動車市場經銷管理辦法,列爲對企業、對學校安全考覈的具體內容。鄉(鎮)將轄區行政村村民駕乘摩托車戴安全頭盔、駕乘機動車系安全帶的管理效果納入支、村兩委年度考覈。鄉(鎮)交通安全管理站與農村勸導站簽訂責任書,要求村民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時人人都戴安全頭盔。交警部門將各中隊轄區路面摩托車、電動車守法率作爲日常工作考覈內容納入全年目標責任制考覈。同時,實行摩托車、電動車違法查處日通報制度,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

“一盔一帶”專項整治開展以來,共查處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爲33288例,其中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18474例,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14814例,寫保證書20000餘份,當事人自願勸導8000餘人次。共查處不繫安全帶違法行爲6645起。查處阻礙執行公務案件23起,行政拘留23人。目前,城區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農村地區達80%以上,企業、學校達95%以上。城區駕駛機動車安全帶使用率達到95%,國省道主幹線達到90%以上,農村道路達到85%。

三、結合當前實際,深入剖析問題

隨着整治工作的不斷深入,在整治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給專項整治形成不利因素。

(一)摩托車(電動車)老舊化現象嚴重,管理難度大。目前,在摩托車、電動車這一龐大的羣體中,很大一部分摩托車、電動車屬於老舊車輛,由於手續不全或不符合政策要求,不能上戶,且經過多年使用,技術性能下降,安全無法保障,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特別是電動車社會保有量大,且超標電動車佔70%以上,安全性能差,國家未制定出臺電動車安全檢測及註冊登記的相關規定,存在法律空缺,處於“無駕證、無牌照、無保險”的“三無”狀態,存量大、隱患多、處罰難,管理難度較大,安全風險凸顯。

(二)電動車不戴頭盔處罰無依據。目前,《呂梁市電動

自行車管理條例》(立法建議稿)在進一步修訂之中,還未能立法,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行爲不能依法定性,管理缺乏法律依據。同時,電動摩托車的管理在法律上仍是一個空白。

(三)羣衆安全意識淡薄。由於廣大羣衆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購買摩托車後不主動到交管部門註冊登記,也不主動申領辦理駕駛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飲酒後駕駛及無牌上路的問題比較突顯,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習慣於戴安全頭盔,整治難度較大,羣衆適應需一個較長的時間。

四、補齊工作短板,探索管理新路徑

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是公安部今年“減量控大”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充分認識這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在認真總結2019年以來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全面落實公安部、省廳交管局和市支隊關於“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的部署要求和工作措施,確保形成聲勢、取得實效。要藉助平安建設、文明城市創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等活動,將“一盔一帶”相關任務納入綜合考評體系,大力推進“一盔一帶”成爲社會協同共治的綜治工作。

(一)深入開展分析研判,大力推進隱患治理。針對機動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積極引入老舊摩托車、超標電動車市場淘汰機制,強化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積極推進呂梁市人大制定出臺全市電動車管理辦法,進一步落實摩托車、電動車管理的工作措施。

(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積極營造整治氛圍。要始終堅持把宣傳教育擺在首位,強化交通安全“七進”宣傳活動,利用柳林電視臺宣傳專欄,同時將每月一宣傳改爲每週一宣傳,將近幾年發生的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駕駛機動車不繫安全帶交通傷亡事故案例,以案說法,公開曝光,讓“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深入開展長效管理,建立完善常態機制。要把“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作爲一項日常工作來抓,進一步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堅決克服時緊時鬆,極左極右的工作弊端和畏難情緒,真正形成“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整治常態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主抓、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

推進“一盔一帶”社會化管理、智能化管控效果。到今年年底,實現每個單位、每個鄉村都出臺內部監管方案,在城鄉交通要道和主要路口,安裝“不戴安全頭盔”智能抓拍系統,實現非現場對“不帶安全頭盔”的處罰(已安裝兩套),讓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戴安全頭盔成爲一種自覺、一種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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