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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取消“農民工”稱謂還不夠

觀後感1.43W
僅僅取消“農民工”稱謂還不夠
僅僅取消“農民工”稱謂還不夠
 2月1日,《工人日報》刊登了“欣聞人大代表提出取消‘農民工’稱謂”的文章。文中說在廣東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包括一位副省長在內的部分人大代表在小組發言時提出,應該取消“農民工”稱謂。作者深表贊同並指出:人大代表發出取消“農民工”稱謂的呼聲,不是一件單純的有關稱謂問題的小事,而是折射出在這二十多年時間內意識形態領域裏某些方面所經歷的演變過程,它具有深刻的內涵,將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讀罷此文,筆者不得不被文章作者精闢獨到的見解所折服。然而筆者認爲,取消“農民工”稱謂只是尊重農民工的一種外在表現形式,對於其內在的、實質的需求還遠遠不夠。比如農民工的工資收入、勞動保障、民主權利以及社會地位等等,不是簡單的取消稱謂就能解決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農民工的社會地位,樹立農民工的高大形象,使農民工不再處於弱勢地位,纔是真正堅持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
重慶能投集團鬆藻煤電公司的做法就值得借鑑。早在2003年,該公司就明文規定在公司內禁止使用“農民工”一詞,通通稱謂“新員工”。在工資分配、勞動保障、參政議政等方面,新員工都享有與正式員工的同等待遇。
然而與此相反的是,我們經常聽到的是農民工討薪舉步維艱的辛酸故事,看到的是農民工被毆打、被辱罵、被歧視的揪心場景。這說明廣大農民工的社會地位還十分低下,人格尊嚴還得不到保證。也說明僅僅靠取消“農民工”的稱謂還遠遠不夠,還需要各級政府、企業認真領會十七大精神,堅持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切實解決好農民工的內在需求問題,才能更好的促進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