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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採購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司採購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採購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辦公用品採購及領用流程,並有效節約費用,避免資源浪費,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規定的採購、領用流程僅適用於公司內部使用的用品、設備等採購,不包含工程施工材料和設施設備的採購。

三、辦公用品採購

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所需的常規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預算內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相關責任人根據庫存量及月使用量,按月採購,採購時間爲每月20日,遇特殊情況進行調整。請各部門有特殊需求的,須在每月20日前申請,逾期則下月採購。

第二條 各部門所需預算內非常規及高價辦公用品、設備由需求部門向分管領導申請(註明品牌、規格、型號、價格及用途),申請通過後由行政人事部採購,若遇預算外急需高價辦公用品、設備,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經分管領導、總經理批准後轉行政人事部進行採購。

第三條 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訂格式、規格,由部門經理協調行政人事部印製。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辦公用品分爲

1、低值易耗品

第一類:如墨盒、硒鼓、碳粉、軟盤、刻錄盤、複印紙、插座、電源線、計算器、訂書機、剪刀、裁紙刀、印臺、U盤等以及辦公文

具類如:鉛筆、橡皮、膠水、膠帶、單(雙)面膠、圖釘、回形針、筆記本、信封、便箋、抽杆夾、文件袋、文件夾、印油、資料盒、簽字筆、筆芯、白板筆、螢光筆、修正液、訂書針、尺子、長尾夾、卷筆刀、電池、複寫紙、大頭針、紙類印刷品等。

第二類:生活及待客用品。如:面巾紙、紙杯、茶葉、水果、煙等。

2、耐用品

第三類:辦公傢俱。如各類辦公桌、辦公椅、會議椅、檔案櫃、沙發、茶几、電腦檯、保險箱及室內非電器類較大型的辦公陳設等。

第四類:辦公設備類。如電腦、傳真機、複印機、打印機、碎紙機、掃描儀、幻燈機、電視機、攝像機、照相機、移動硬盤、電風扇、音響器材、電話機等。

第五條 全公司常規辦公用品費用每月不得超過人民幣1000元,若因人員或業務量增加導致費用超標,則報請總經理審批進行調整。

四、辦公用品申領流程

1、第一、二類辦公/生活及接待用品的申領流程

需求部門登記)→(預算內)行政人事部採購→需求部門領用→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臺帳

2、第三、四類辦公用品申領流程:

需求部門填寫《辦公用品需求申請單表》→部門經理審覈(簽字)→分管領導審覈(簽字)→詢價→總經理審覈(簽字)→行政人事部採購→領取發放,同時建立領用臺帳,記載各部門領用情況。

3、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4、使用部門和個人直接負責辦公用品的日常保養、維護及管理。 五、採購費用報銷所有辦公用品、設備採購後,由行政人事部完成費用報銷手續。

五、其他事項

1、臨時性非常規急需的低價物品可經部門經理審覈同意後,由使用部門配合行政人事部先行採購,事後做好手續補辦工作,反之是臨時急需的高價物品須總經理審批同意後,由行政人事部採購。

2、各部門需要辦公用品價格較高、數量較大、品種較多的(如各種會議和大型活動),至少提前5天做出採購計劃,經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後,由行政人事部採購。

3、對專業性物品的採購,由使用部門協助行政人事部共同採購。

4、辦公用品原則上根據採購計劃由行政人事部採購和保管。

5、凡屬耐用品類,按部門崗位確定相應配置,如有質量問題,行政人事部負責協調更換、維修和其他售後工作。

6、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

採購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統籌和規範學校的採購活動,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和採購工作的整體效率,保證採購項目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採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爲,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視同貨物;本辦法所稱工程,包括建設工程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設工程項目是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爲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爲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項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學研究、諮詢服務等;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採購對象。

第四條、學校採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採購項目應當嚴格按規章制度審批和執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爲了組織好學校的採購工作,學校成立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採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採購辦”)。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是採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統籌領導學校的採購工作。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採購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採購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採購辦負責執行國家採購法規,制訂學校採購管理制度,確定採購類型和採購方式,下達採購任務,審覈採購經費支出,受理採購投訴,建立並管理評審專家庫,確定每次採購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會現場監督,負責辦理採購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務。

第八條、學校採購中心是學校採購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國家和學校各項採購法規和制度,制訂採購工作實施細則和相關的採購工作流程,接受學校採購辦下達的採購任務,組織編制採購文件,按規定發佈採購公告,組織實施招標、談判、詢價等採購活動,負責公告採購項目的中標或成交信息,受理採購質疑,收集建立供應商資料庫,建立供應商誠信記錄檔案,協助採購管理部門做好校內零星採購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協議供貨採購,負責做好全校採購統計和信息工作。

第九條、學校採購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採購項目的立項與審批工作,協助採購預算的編制,建立驗收專家資料庫並組織驗收,負責採購結束後項目質量保證金管理和提供供應商誠信記錄資料。

第十條、學校監察處要加強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工作,負責受理對採購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爲的舉報,確保採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十一條、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和逐步建立學校採購工作“統一交易平臺、統一信息發佈、統一開評標管理、統一設立專家庫、統一接受監督”的運行機制。

第三章、貨物和服務的採購

第十二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採購,以及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但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採購,按浙江省的政府採購規定執行。

採購程序爲: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採購辦編制採購預算,並向省財政廳採監處報送採購項目建議書,以省財政廳採監處預算執行確認書方式向學校採購中心下達採購任務。

第十三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採購中心組織採購,採購方式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採購、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

採購程序爲: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採購辦以嘉興學院自行採購執行意見書方式向學校採購中心下達採購任務。

第十四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採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採購。

採購程序爲: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報告,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向學校採購中心提出採購申請,學校採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採購,使用部門(單位)成立以部門(單位)負責人爲組長、不少於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的採購小組,集體採購完成後向學校採購中心提交嘉興學院貨物和服務零星採購情況報告。

第十五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各使用部門(單位)直接採購(其中5千元以上的採購活動須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採購)。

第十六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經常性採購項目,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供應商,按年度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考覈,考覈結果良好,經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審覈同意後可以續簽一年,但續簽不超過兩次。

第十七條、由學校採購中心進行的採購活動,省財政廳採監處已明確採購方式的項目從其規定,其他項目原則上以公開招標方式完成採購,但涉及地方及學校重大活動等的應急項目及政府採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許採用其它採購方式採購。

第十八條、採購文件的製作。採購文件由採購中心根據政府採購政策、採購預算、採購需求組織編制。使用部門(單位)負責提供採購需求,並在編制完成的採購文件上簽字確認。採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並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採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對專業性強、技術複雜的項目,必要時採購中心可聘請相關專家或專業機構協助完善採購需求和編制採購文件。

民生項目、敏感項目、技術複雜的項目或使用部門認爲有必要的項目,在採購文件公開發布前,原則上應先諮詢評審專家意見,或在指定媒體上公開徵求社會公衆和潛在供應商意見。網上徵求意見的,時間一般應不少於3天。重大項目(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的採購文件還須經過聯審,聯審工作由採購中心牽頭組織,參加聯審的成員爲:使用部門(單位)、歸口管理部門、採購中心、採購辦、監察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法律顧問和有關專家等。

第十九條、採購文件的發佈。採購文件由學校採購中心負責發佈。學校採購中心要按規定在政府採購信息發佈指定媒體或採購中心網站公開發布(國家另有規定須保密的除外)採購文件。

第二十條、採購評審專家的抽取。在學校監察處的監督下,由採購辦按相關規定隨機抽取評審(包括評標、談判、詢價等)專家。採購項目所涉及部門(單位)的評審專家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名。採購項目負責人一般不擔任本項目評審專家,但可以列席評審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工作準備會由採購中心主持;項目評審會由評審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專家組在組長領導下按採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分標準開展評審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影響評審專家組及其成員獨立、公正評審。評審結束後,評審專家組向學校採購中心提交書面評審報告。評審會現場的監督工作由學校監察處協調,採購辦進行全程工作監管。

第二十二條、採購結果的確定。學校採購中心要按上級文件規定,將評審結果在政府採購信息發佈指定媒體和採購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由學校採購中心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合同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的採購項目,必須簽訂書面採購合同。採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按學校有關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採購檔案的歸檔。整個採購項目實施完成後,項目使用部門(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做好採購項目的資料整理、資產登記和歸檔等工作。

採購管理制度 篇三

爲了滿足來我院診療的門診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療所需,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用藥,且無替代藥品時,將採用以下臨時購藥方式。

一、所需藥品由患者主管醫生提出書面申請,並註明需要的劑型、含量和數量。

二、申請人將書面申請報分管領導審批後,交藥劑科。

三、藥劑科憑領導審批的書面申請及時組織採購藥品。

四、爲避免過期失效等損失,申請人要負責所申購藥品的使用。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用藥,按治療指南和專家組指定的品種採購。

採購管理制度 篇四

爲規範局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和審批工作,根據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辦公用品包括辦公自動化設備、儀器設備、辦公傢俱、辦公耗材、衛生潔具、辦公用文具、接待用品等。

二、局辦公室是機關辦公用品採購、保管和發放工作的承辦單位,具體由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實行採購人員和保管發放人員分離制度,採購人員購進的用品,交保管人員驗收無誤簽字後保管。

三、採購、保管和發放辦公用品應堅持工作需要、勤儉節約、多店詢價、購前審批、公開透明、記錄完整、定期審覈的原則。

四、辦公用品採購的審批程序:由需用辦公用品的各單位向辦公室主任提出書面購物申請。辦公室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制定採購計劃,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一次性開支在500元以下的,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指定2人辦理。

(二)一次性開支500—5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同意後,指定2人以上辦理。

(三)一次性開支在5000—10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覈,由主要領導審批後,指定2人以上辦理。

(四)一次性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經有關領導審覈後,提交領導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五)辦公自動化設備及辦公傢俱等大宗物品以及屬於政府控購物品的採購,按政府採購的有關程序辦理。

五、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保管人員覈對購物清單後,對購回的物品登記,按照保證質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則,分類存放;

(二)憑領用單領用物品,領用單須經辦公室主任審批簽字同意;

(三)保管員憑辦公室主任審批簽字同意的領用單發放物品,領用單留存備查,並做好詳細記錄,領用人員要簽字認可;

(四)保管人員要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向主任彙報,及時編制採購計劃,按規定採購,保障供給。

六、分管領導隨時組織辦公室主任對保管和發放工作進行檢查,並徵求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改進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七、固定資產管理

(一)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單價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賬單,轉財務股登記入賬。

(1)財務股對經採購的辦公用固定資產進行登記,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丟失、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應的責任人。固定資產因工作關係進行移交的,需將移交清單送一份給財務股備案,辦理責任人變更登記。

(2)責任人對所負責的固定資產必須正確使用,精心愛護,保證固定資產完整性。不準用辦公用固定資產辦私事。未經許可,不得將固定資產借給外單位或非本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固定資產出借,應由借用人出具,明確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簽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歸還後,責任人應對所藉資產的完整性進行檢查。

(3)因不正當操作使用,或因個人過失,或因故意損壞,對固定資產造成損壞,責任人或過失人應予賠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故意損壞的還應責令寫出書面檢查,給予嚴厲批評。出借後的固定資產造成的損壞由借用人負責賠償。

(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資產丟失,責任人應予賠償,承擔全部責任。固定資產出借後造成丟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賠償。

(5)經妥善保管後,固定資產發生被盜的,責任人應當寫出情況說明,由單位研究處理。

(二)固定資產報廢規定。出現下列情況,責任人可以申請報廢:(1)固定資產已過設計壽命,確實不能再使用的。(2)固定資產出現故障後無法修復的。(3)因本設備技術水平落後,不能與相關配套設施配套,而造成事實上不能再使用的。(4)設備使用成本過高,超出該設備自身價值的。凡固定資產報廢的,由辦公室和財務科報請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處置。

八、在辦公用品採購過程中,如有違紀違法行爲,要依紀依法予以追究。對於賬物不符,記錄混亂,服務不到位的保管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採購管理制度 篇五

爲加強工程材料程序化管理,有效的控制資金使用,更好的做好材料成本控制工作,瞭解各項目材料用款,對外欠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相關材料採購流程,望各項目部嚴格按照此制度執行。

一﹑項目部申請材料採購計劃

1、在進場前,項目部要提前做出由工程部門認可的材料總需求計劃,如果部分材料是甲方指定的,項目必須註明指定材料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到場時間,聯繫方式等。有加工圖紙的材料要附上圖紙,且有項目部項目經理簽字,(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項目部必須考慮到定製加工材料的加工週期及採購週期,提前提出材料申請,給採購部合理的採購時間)。

2、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根據實際施工情況,每個月報一次月採購計劃,提交材料申購單(每個月的15號可以補充一次採購計劃,填寫內容必須認真詳細,規格、型號、數量必須齊全,採購部完全按照申購單進行採購,如與工程實際材料有出入,項目部自己承擔責任),材料申購單一式三份,採購部,項目部,財務部各一份。爲了杜絕浪費和其他不合理情況發生,材料申購單上面必須有材料申請部門預算員、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缺一不可。否則公司採購部有權拒絕接收材料採購申請表。公司採購部原則上不接收項目部任何人電話通知供貨要求,如果有特殊情況,一定要有公司領導批准同意,由公司領導通知公司採購部負責人,公司採購部負責人在接收到公司領導批准同意採購,方可安排公司採購部相關人員進行採購。在公司採購部進行材料採購的同時,項目部相關人員必須及時的補交材料申購表,並且按正常的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然後將審批通過的材料採購申請表交至公司採購部。

3、項目中變更或增加材料用量,以甲方書面通知或簽證爲主。預算部收到變更或增加材料用量申請表後,必須進行覈算,並報公司領導審批,同時,項目部按材料採購流程申請材料採購。

二、公司採購部

在接收到批准後的材料材料申購單,應該按照工程施工流程和請購材料的緩急。由公司採購部負責人安排採購人員去進行採購。

1、採購人員在接到採購部負責人安排的材料採購申請表後,採購人員要參考市場行情以及以前採購記錄和供應商詢價、報價。優先選擇供貨準時,材料質量好,價格優惠,實力強的供應商,進行採購。主要材料或是採購量大的材料,採購人員要選擇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比價,並把供應商的材料樣品,交貨時間和報價上報給公司採購部負責人和公司領導進行審批,採購人員在接收到審批後的供應商名單後,進行相對應的材料採購。如果是採購量或者是採購金額比較大的材料採購時,爲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和避免以後的採購糾紛,公司採購部一定要和供應商簽訂材料採購合同。少量的輔助材料採購人員可以從和公司長期固定合作的供應商進行優先選擇採購。

2、材料採購應做到事先進行控制,所採購的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工程設備等物資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及工程設計和合同要求,所採購的材料必須有經銷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檢測報告和合格證等。

三、採購下單和送貨的時間安排

採購人員和供應商確定了採購意向,採購人員要嚴格按照材料採購申請表上面的數量給供應商下單,採購人員一定要向供應商確定材料的送(提)貨時間和付款方式。爲了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採購人員儘量要求供應商把送貨時間往前安排。儘量讓供應商送貨到我們工程的項目,如果是因爲材料採購量少或者是供應商離我們的項目比較遠。供應商不送貨,採購人員可以和供應商協商,由我們出運費,讓供應商送貨到我們項目,並同時告訴公司採購部相關領導。

四、無法及時供貨的彙報說明

因市場和行業缺貨因素,或供材商的原因,無法按期進行採購到位的材料。採購部相關人員應該立即通知材料請購部門,並且要說明原因。

五、供應商送貨事項

1、供應商在準備送貨前,一定要通知採購人員或者項目收貨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倉管),項目現場人員好安排材料的存放地點。供應商送貨到項目現場,原則上是由採購人員和項目材料採購申請人一起驗收供應商送的材料。如因特殊原因,採購人員無法到現場參加材料驗收,由項目經理和相關人員組織驗收。

2、供應商在送貨時,要嚴格按照採購人員下給供應商的材料採購清單上面的數量送貨。送貨單上面要有,送貨項目的名稱,材料申購單的編號,以及供應商所送的材料名稱,數量,價格,規格型號。送貨單上面要蓋供應商的公章。現場收貨人員要拿項目部給公司採購部的材料申購單和供應商的送貨單進行確認,看供應商所送材料是否是本項目部所需的材料。如果供應商所送材料和項目材料採購申請單一致,項目現場人員可以進行供應商所送材料驗收。在驗收供應商所送材料同時,供應商要提供每種材料的合格檢測報告,有效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現場驗收人員確認了供應商所送材料符合相關質量標準。現場驗收人員可以進行對供應商所送材料的驗收入庫工作。現場驗收人員要在供應商的送貨單上面簽字確認。供應商的送貨單必須一份三聯,一份供應商自己留底,一份給工地現場驗收人員,一份給公司採購人員。

3、現場驗收人員在驗收供應商材料時,一定要仔細,如果供應商的送貨單和所送的實物材料名稱,數量,品牌,規格型號不符。現場驗收人員一定要及時反饋給採購人員並做記錄。如果是材料質量不合格,現場驗收人員一律拒絕收貨。(質檢報告、合格證等未隨貨送到者,現場驗收人員也可拒絕收貨,並及時告知公司採購人員協調)並且及時通知公司採購部相關人員。

六、供應商的結算

對於有采購合同的供應商,結算要嚴格按照合同的付款條款所定的時間節點執行,同時,供應商要帶有現場驗收人員簽字的送貨單和合同約定的發票,統一辦理結算。

採購管理制度 篇六

爲加強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管理,保障日常辦公運行,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辦公設備和用品,是指辦公桌椅、沙發、茶几、飲水機、書櫥、檔案櫃、臉盆架、衣架、電腦、複印機、打印機、碎紙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以及計算器、筆、墨等文具,紙張、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辦公必需品。

二、辦公設備購置。辦公設備購置實行事前審批制度,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相關科室主任、分管領導審覈同意後,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兩人以上負責聯繫、詢價、購置和結算;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由財政所按政府採購程序運行。

三、辦公用品購置。辦公用品原則每季度採購一次,由財政所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購置數量,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後統一購置。因特殊原因確需臨時購買的,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按以上程序報批後,由財政所購置。

四、辦公設備的使用和維護。各科室工作人員負責本科辦公用品的保管維護。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應定期清理、檢查,避免非正常損壞。確需維修的,由使用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辦公室統一報修,並予以登記。

五、紙張、碳粉、墨粉等耗材購置。各種辦公用紙由財政所按辦公用品購置程序購置。打印機、複印機的碳粉、墨粉用完後,應重新灌裝再次使用,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聯繫更換;確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審籤後,由財政所聯繫購置。

六、辦公用品保管和領用。財政所指定專人(趙鵬瀚)負責辦公用品保管和發放,領用人按需領取,並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七、人事調動和工作調整時,辦公室(財政所)負責監督辦公設備及用品的交接和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