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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村幹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一

爲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範幹部工作程序,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樹立爲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各級幹部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三條各級幹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爲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嚴禁鋪強浪費。

第四條嚴格執行每月8日黨員學習議事日製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並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年內,學習筆記不少於2萬字,撰寫心得體會調查報告不少於6篇,逢雙月28日上報鎮黨委辦公室進行調閱。對不及時上報的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並限期整改。

第五條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爲未到,如遇特殊情況,由本人向鎮黨委、政府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50元、請假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3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20元。

第六條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第七條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社財務嚴格按規範化管理運轉,並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第八條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勤政爲民。對羣衆反映的問題和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摸排解決。

農村村幹部管理制度條例 篇二

一、學習制度

每週一黨總支書記、主任主持召開一次兩委聯席會議,研討一週的工作安排,帶領兩委幹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計劃生育例會。村幹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並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幹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羣衆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幹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並向羣衆公開。坐班幹部公佈聯繫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社區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幹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總支會上通報,並將村幹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鄉黨委對村幹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覈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幹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黨總支書記和主任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村聯繫領導批准;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幹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幹部述職述廉每半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幹部、黨員代表、居民代表組成。村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後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羣衆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幹部崗位工作目標管理制度。按年初村與鄉鎮簽定的目標責任書內容,每季度對村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運行情況進行督查,年終再進行一次全面考覈。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覈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幹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爲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覈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爲村幹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年度目標考覈較好的,由鄉鎮黨委政府給予一定的獎勵;年度目標考覈較差的,視其情況給予誡勉談話、限期整改、通報批評;連續兩年考覈不合格的村幹部,堅決予以調整或責令其辭職。

2、按時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安排佈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覈,督查考覈的結果要進行通報,並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三

爲加強鄉村幹部管理、嚴肅幹部紀律,在全鄉構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體黨員、幹部職工務必牢固樹立“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爲民服務的職責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用心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鄉村幹部,全部實行“五包三定二掛鉤”(定崗位、定任務、定職責;包片、包村、包社、包戶、包項目(典型);與評優評先掛鉤,與推薦、提拔、調動掛鉤)工作職責制,實行分層管理,逐級負責,任務到人,職責到人,一包到底,明確管理層次,靠實工作職責。

3、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狀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全年請假不超過20天,婚假期限爲15天,產假期限爲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鄉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准後的假條到分管副書記處備案,嚴禁捎假和電話請假。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務必向書記、鄉長請假。請假獎罰依照考覈辦法執行。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參照考覈辦法執行)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發工資50元(臨時工20元),月曠工累計3天以下者,除扣發工資外,寫出書面檢查;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下者,還要大會作檢討,年度公務員考覈評定爲不合格(不稱職)等次,年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報上級組織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鄉村幹部要自覺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潛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集中學習,平時各自自行學習,全年學習筆記不得少於2萬字,撰寫學習心得(論文)不少於2篇,並鼓勵在省市出版物上發表論文或新聞報道,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100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200元;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50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100元。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次日上交鄉政府。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羣衆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職責。

10、嚴禁幹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幹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遊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50元,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羣衆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羣衆;不準向羣衆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爲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爲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職責。

14、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記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一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100元,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值班人負責,並按規定追究相應職責。

16、機關後勤人員對機關院內外衛生劃片包乾,分區域打掃,每一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掃結束,全天對樓道、院內垃圾隨時清掃,確保機關清潔。如遇大雪天氣,職工羣衆劃片打掃;如後勤人員因公出差或請假,務必將本人負責區域託付專人打掃。

17、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職責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職責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進行羣衆賠償。

五、幹部廉潔自律制度

18、全體鄉、村幹部務必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9、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於團結的事;不準爲個人私益而擡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佔國家羣衆財物。

六、信訪工作制度

1、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製度和首問負責制。信訪接待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當時接待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並負責做好交辦事項的跟蹤督查落實工作。

2、來信來訪由綜治信訪辦負責對口接待,牽頭會辦。對處理有難度或不屬於分管範圍內的信訪問題,實行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分工職責制,相關人員不得推諉扯皮,更不得玩忽職守。

3、對來信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綜治信訪辦負責做好接待、登記,由當日值班負責人簽署意見,落實好分類歸口處理交辦意見。

4、對來信來訪者耐心細緻地做好答覆解釋、疏導教育、勸解鈍化工作。

5、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包村幹部和綜治信訪辦務必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上訪或越級上訪。如因工作失職造成越訪、集訪、重複上訪或其他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職責。

七、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勤鑽業務,提高駕駛水平,保證行車安全。

2、司機務必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按時出車,不論有無工作任務,務必做到隨叫隨到。未經調度安排,杜絕私自出車。

3、司機務必堅持每一天隨時擦洗打掃車內衛生,檢查維護車況,確保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正常狀況下車輛維修、加油實行人員分離制度,除特殊狀況外,司機不得擅自維修,加油;確需維修時,由指定專人負責維修、加油,並做好記錄。按期由主管財經的人員結帳,記帳清單經分管領導審覈、簽字後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車,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車或出租車務必向主要領導請示同意後方可用車,用車結束後,當事人務必對用車期間發生的費用簽字負責,並及時報銷。

八、大竈管理制度

1、大師要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按時開飯,改變飯菜花樣,努力提高職工滿意率。

2、要持續食堂內及竈具整潔衛生,大師本人要講究個人衛生,每季做一次身體檢查。食堂管理員要定期對食堂進行滅菌,夏季勤防蚊蠅,避免和防止各種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3、大師要緊跟工作節奏,把握每頓就餐人數,按實際上竈人數備餐,力求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結算伙食,由管理人員每月對大竈收支狀況張榜公佈,並對職工就餐狀況進行統計,安排攤派。

4、正常狀況下,來人接待一律在大竈就餐。管理人員要根據需要準備足量蔬菜和肉、蛋等,來人接待費用支出由會計、文書登記,政府統一補貼。

九、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實行民主管理、嚴格審批、財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每月向主要領導帶給一次收支狀況,每年向鄉黨委彙報一次收支狀況。

2、機關一切費用開支務必堅持預先報告,按權限審批,簽字記帳後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支,辦公用品購買由指定專人統一購買,嚴禁其他人隨意購買,記賬。做到管理一條線,記載一本帳,審批一支筆。

3、經費開支的批准限額是:1000元以上由黨委會議批准,1000元以下由分管領導批准,會計應恪守職責,堅持原則。

4、機關所有固定資產務必登記造冊,嚴防流失。個人宿舍和公共場所的財產,未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挪用、互換、轉讓,更不能佔爲己有。職工調動後,未經辦理財產移交手續的,不辦理調出證件。單位固定資產誰丟失,誰賠償。

5、未經主管領導同意,財會人員無權對外人借款,一經發現,按挪用處理。

6、要節約用水、用電,外出或下鄉時,務必關掉電器電源,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用單位電話打私人電話和長途電話。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分工負責制度

村幹部的分工由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工作需要和每個幹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並報鎮黨委、政府備案。

二、考勤制度

村幹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少於15天,考勤由包村幹部負責,鎮黨委每月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彙總,半年評比一次。對沒有完成出勤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村辦公經費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脫崗。

(2)密切聯繫羣衆,關心羣衆疾苦,善於做羣衆工作,不脫離羣衆。

(3)處事公道正派,作風嚴謹,不做有損黨員幹部形象的事。

(4)正確行使黨員、村民賦予的權利,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5)與時俱進,勤於學習,勇於創新。

(6)服從大局,積極完成任務。

四、財務制度

嚴格執行“村財鎮管”制度,從上級部門爭取的資金必須交鎮財政所,納入“村財鎮管”,對違規責任人嚴肅查處。

五、坐班制度

村“兩委會”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動室坐班辦公,週一到週五每天9:00—15:00爲正常坐班時間。各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原則上不少於5天,每天不少於6個小時,坐班人員要填寫好《村級工作日誌》,做好上傳下達,辦理羣衆來辦事項,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六、爲民服務代理制度

認真履行爲民服務職責,堅持便民高效、公開公正、依法合規、無償服務的原則,爲羣衆提供黨務類、政務類、經濟發展類、社會生活類以及其他服務類代理服務,對直接能辦結的應及時辦理,對不能直接辦理的,說明理由,講明條件,承諾辦理,一般在2—3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辦人。

七、請銷假制度

村幹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銷假手續,村“兩委會”一般幹部向支部書記請假,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須向鎮黨委、政府請假,3天以內向片長請假,3天以上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幹部在履行職責辦理村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好安全防範措施,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不能發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嚴禁在辦理村務時喝酒、賭博、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爲發生。

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鎮財政所和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

十、責任追究制度

村幹部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誤,損害了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其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或相關責任;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追究的範圍主要包括: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爲政不廉;違反議事決策程序。擅自決策,造成不良後果;村務管理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造成對集體資產、資金流失的;亂集資、亂攤派,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或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對村民提出的正當要求,能夠解決而不解決或久拖不解決的;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的;違反黨員發展、黨費收繳規定的;鬧不團結,作風霸道,方法簡單粗暴,影響村內工作正常開展的;違反印章使用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有及時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引發上訪或造成事態擴大的。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按有關規定給予教育、誡勉、調整、罷免、撤職等處理;對違反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五

爲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村級幹部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設紀律嚴、作風硬、能力強的幹部隊伍,切實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村社幹部在鄉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2、村社幹部對本村各項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推諉。

3、鄉上實行包村責任制,各村社幹部要向本村包村幹部負責,受包村幹部的直接領導。

4、村社幹部要時刻保持24小時開機,尤其是在防汛、防火、防疫等特殊工作期間,村社幹部務必要保障信息暢通,發現一次關機者(以1小時爲界限),給予處罰50元。

5、按照目標責任制有關規定,鄉上對各村工作進行安排和分配,村社幹部在時限要求內負責落實到位。

5.1、凡村社上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各村社幹部要認真審覈、簽字,並對數字負責。

5.2、凡鄉上要求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表冊,各村社幹部要按時保質完成,對不按時上報者處罰100元,且責任自負。

5.3、對弄虛作假上報者,視具體情況,黨委、政府將給予嚴重處罰或免職處分,並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村委會陣地要長期有專人值班,切實做好糾紛調處,矛盾排查,積極化解處理羣衆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保持鄉、村社會大局穩定。

7、村社幹部要堅持請示彙報制,特別是重大事項必須上報鄉黨委、政府,得到批准方可進行,嚴禁擅自做主,否則,後果自負。

二、請銷假制度

1、村社幹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須堅持請假制度,無故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扣除日工資。

2、支部書記、村村長請假,要徵得包村領導同意後,由鄉上主要領導審批。

3、凡鄉上召開的鄉村社幹部會議,村社幹部必須按會議通知的範圍按時參加。書記、村長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每次曠會扣100元,連續三次不參加會議的除罰款外,要在鄉村社幹部大會上檢查。

4、村社幹部請假期限滿後,要及時到鄉上銷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三、廉潔自律制度

1、村社幹部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年終支部書記、村委會村長要向鄉黨委、政府做述職述廉報告,做到清正廉潔。

2、村兩委會所有幹部每年參加一次村黨支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查找問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3、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召開村社幹部會、羣衆會,通過一定程序,徵得羣衆同意後方可實施。

4、村社幹部要公開接收羣衆監督,自覺推行黨務、村務和財務“三公開”。

5、村級財務收支必須實行村村長,書記“雙審雙籤”制,並堅持每季度公開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進行一次清理兌現。

6、村社幹部要嚴格遵守鎮上相關規章制度,嚴禁賭博、訩酒、參與迷信活動、打架鬥毆和其他違規行爲自覺約束,規範言行。違反者按制度要求予以處理。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六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幹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並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幹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幹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幹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並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幹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幹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幹部坐班、帶班制度。每週一到週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覈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幹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並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

農村村幹部管理制度條例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中央組織部《關於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充分調動村幹部工作積極性,切實解決村委會幹部特別是非黨員的村委會幹部認爲是通過選舉產生的幹部,黨委政府屆中不能撤換的錯誤意識。現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有關規定,按照黨管幹部的原則,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村幹部,僅指村主要幹部,即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第三條村於部管理的主要內容爲:選拔任用、教育培訓、考評考覈、監督約束、報酬待遇、後備幹部、獎勵懲處、免職、罷免、停職停權。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四條村幹部任用總的要求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羣衆信得過。其基本素質要求:(1)能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健康的精神情操。(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4)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農村工作經驗;(5)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堅持依法依規辦事;(6)身體健康,年富力強,公道正派,自身發展經濟的能力突出,能帶領農民羣衆共同致富奔小康;(7)村幹部任職年齡原則上在60週歲以下(特別優秀的除外),新任職的年齡一般在50週歲以下,文化程度應達到國中以上,新提任村主要幹部一般應具備國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村幹部行爲規範必須做到“十要十不準”。(1)要政治堅定;不準動搖信念、喪失立場;(2)要服從安排,不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要作風民主,不準橫行霸道,欺壓羣衆;(4)要勤儉節約,不準講排場,浪費民財;(5)要求真務實,不準欺上瞞下,弄虛作假;(6)要辦事公道,不準以權謀私,優親厚友;(7)要依法遵規,不準違法辦事,違法立約;(8)要以大局謀事,不準以個人好惡作決策,個人主義、官僚主義盛行。(9)要雷厲風行,不準軟施硬抗,延誤時機。(10)要團結共事,不準拉幫結派,背後發雜音。

第六條村幹部的選拔方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任幹部。村黨支部成員按照“黨員推薦、羣衆推薦、組織考察、黨內選舉、黨委差額票決”的程序產生,選舉結果報鄉黨委審查,鄉黨委上報市委組織部任命。村委會成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等法律規定依法選舉,選舉結果報鄉人民政府備案。屆中調整的幹部按照“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委決定,代理工作,期間試用,屆終選舉”的辦法使用。

第七條村主要幹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開展工作,既有分工又要協作,分工不分家,嚴禁脫離黨的領導各自爲陣。羣團工作實行兼職,兼職不兼薪。支部書記兼團支部書記、婦聯主任;分管黨建、黨員和幹部教育管理、城鄉環境整治、計劃生育、維穩、信訪等工作。村主任兼民兵連長;分管經濟發展(農業、林業、畜牧、特色產業)、惠農政策、檔案管理、統計(含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農村養老保險、農業政策性保險、文教衛生綜合治理(矛盾糾紛調解)、村級財務管理、新農合、安全、民政、報賬員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八條教育培訓作爲村幹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由鄉黨委負責制定村幹部教育培訓年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一般實行以會代訓。積極推薦村幹部到上級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學習。

第九條教育培訓方式:

(1)經常性教育。村黨支部每季度對村幹部組織一次集中學習,鄉黨委每半年對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組織一次集中學習;

(2)集中培訓。村幹部任期內集中培訓學習不少於5天;

(3)學歷教育。鼓勵村幹部參加函授、自考、電大等學歷教育。

第十條教育培訓內容。應結合實際,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主要內容包括: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理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理念,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經營管理知識,黨紀法規,形勢政策,農村實用新技術,領導科學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等。

第十一條建立村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加大村幹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創新培訓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現有的黨員遠程教育資源,進行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

第四章考評考覈

第十二條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工作上形成爭先進不甘落後的意識,實行階段考覈與年度考覈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考覈,由鄉黨委組織實施;村級計生專幹的年度考覈,由村黨支部和鄉計生辦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考評考覈的內容。主要指: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

第十四條按照個人述職、羣衆測評、綜合評價程序,對村幹部進行考評考覈。每年應召開由黨員、村民代表、羣衆代表參加的測評會議,參會人數不得少於村總人口的60%,到會人數不得少於應到會人數的4/5。對村幹部進行測評,會議由鄉黨委派人主持,所有村幹部在大會上要進行述職述廉。

第十五條村幹部年度考覈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確定考覈結果。綜合測評得票佔90%以上的爲優秀,得稱職票佔80%以上—90%以下的爲稱職,得票佔60%以上—80%以下的爲基本稱職,得票60%以下的爲不稱職。對評爲優秀等次的村幹部,鄉黨委、政府將綜合村幹部德、能、勤、績、廉等情況,按30%的比例黨委票決進行年度表彰獎勵。

第十六條對村幹部實行年度測評,由羣衆測評和鄉黨政班子成員、鄉幹部和單位負責人測評兩部分組成,測評分值各佔總分值的50%。

第十七條村幹部違反行爲規範,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覈確定爲基本稱職或不稱職,並可以同時使用經濟處罰措施。工作上追究的責任人是指法定職責規定的本職內工作或臨時指定的責任人或牽頭人。

(1)政治立場不堅定,散佈各種謠言,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

(2)組織紀律淡薄,無正當理由連續10天以上不履行崗位職責的;

(3)矛盾糾紛、羣衆訴求排查處理不力,造成上訪或治安、刑事案件等嚴重後果的;

(4)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大部分羣衆不認可的;

(5)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羣衆反映強烈並查證屬實的;

(6)因工作不力,年度內工作有兩項以上沒有完成任務的;

(7)年度內累計5次以上不參加鄉、村召開的各類會議;同時會議實行實名點名制,村幹部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懲15元,缺席一次懲50元。社幹部遲到15分鐘以上懲10元,缺席一次懲30元。

(8)軟拖硬抗,年度內有兩次(項)工作沒有按期完成任務或年度內有三次沒有按期報送表冊或資料的;

(9)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年度內受到過誡勉甚至黨紀等處分的;

(10)違反惠農政策的規定,不按時間按標準執行惠農政策或執行時幹部個人有截留羣衆惠農政策款項或強行抵扣的現象,造成羣衆上訪查證屬實的。

第十八條年度考覈爲基本稱職的,扣發工資中10%績效工資部分的50%;評爲不稱職的扣發工資中10%績效工資部分的100%;同時不得享受其他獎金,也不得評選先進個人。

第五章監督約束

第十九條上班制度。村幹部原則上實行值班制度,爲了便於羣衆辦事,村每天必須有一名村幹部到村委會或在場鎮確定地點坐班接待羣衆;重大節假日、防汛、防火、疫情等特殊時期所有村幹部必須在崗在位並在現場值守,做好人員組織和現場指揮。其餘時間必須進社入戶開展工作。村幹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各村支部書記、駐村幹部要對村幹部作好考勤記載,每月將考勤表交鄉考覈領導小組。凡未考勤或未交考勤表的視爲村幹部當月未上班,將按有關規定處理並停發當月工資。

村幹部請銷假必須實行書面請假,嚴禁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或請霸王假,審批權限爲一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和駐村鄉幹部審批,三天以內的(包括三天)支部書記和駐村幹部審覈後由黨委副書記審批,三天以上的村支部書記、駐村幹部審覈後由黨委書記審批。請假手續在領導審批後交黨委副書記保存和考覈;請事假時間在兩個月以上或請病假6個月以上的,按照停職停權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村重要事務決策程序。凡涉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公共建設項目、財務收支、村集體資產處置等羣衆關心的重要事項。一般先由村黨支部會議研究,再召開村民委員會會議討論提出議案,提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表決通過。重大事項須由村“兩委”共同研究,實行聯章聯籤,按規定上報審批和登記。在村“兩委”工作研究的意見還未統一前嚴禁對外傳播。

第二十一條村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應符合規範要求,每季度至少公開一次,村務公開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全程監督。監督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定期向村黨支部、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報告村務公開監督工作情況,反映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羣衆的監督,真正做到羣衆滿意,幹部滿意。監督組成員必須做到處事公正、熱心服務,代表羣衆依法進行理財監督。

第二十二條村級事務民主報告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村級事務報告會,召開時間根據工作情況確定。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也可以邀請部分村民參加。會議主要內容爲一年來村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村重大事項、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處裏及村民關注的問題。對收集的意見和建議,應及時研究處理,處理結果以一定方式給予反饋。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管理。嚴格實行“村財鄉管、組財村管”,嚴格執行大額資金(指2000元以上)動用由財務監督小組審覈和報鄉政府批准。村報賬員每季度將村收、支票據建好日記賬後交鄉會計中心委託會計;鄉委託會計要每季度處完會計賬目並每季度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審計,審計重點爲非生產性支出、瞞報、截留收入、私設小金庫等,同時加強對村主要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鄉會計覈算中心出具審計結論由村在年度召開的村級事務報告會上通報,並在村務公開欄中公佈,接受羣衆監督。嚴格審批程序,村收、支票據由村民主理財監督組審查簽章(字),村主任審覈,支部書記審批,報賬員計賬、報賬,鄉長審查,會計中心建科目賬的程序。

第二十四條談心談話制度。村“兩委”主要負責人之間隨時開展談心活動,同時每年至少找“兩委”成員談話兩次,及時溝通思想,增進團結。對幹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認真加以分析,並及時解決。

第六章報酬待遇

第二十五條固定工資幹部職數。每個村固定工資幹部職數原則上控制在2人內(不含社長),具體人數由鄉黨委確定,幹部個人連續兩年考評考覈確定爲不稱職的,取消不稱職人員固定工資補貼和免去其職務。

第二十六條工資標準。在全省統一的村幹部工資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村支部書記640元每月,主任580元每月,社長165元每月;其中10%爲績效工資,待年終考覈後一次性兌現,其餘部分按月實行打卡發放。

第二十七條村主要幹部每月工作性通信費實行限額憑票報銷,支部書記每月不超過50元,村主任不超過40元,社長不超過20元,資金來源在各村自有資金中支付,村集體沒有自有資金不能執行的可以不執行此條規定。嚴禁打白條和在幹部離職時納入個人欠款結算。

第二十八條工作性獎勵按各階段相關文件規定和年度目標考覈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養老保險對象及補貼標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後備幹部

第三十條每個村應配備1-2名後備幹部,由黨員、村民代表大會推薦,經鄉考察後確定。

第三十一條鄉黨委要對村後備幹部建檔造冊,嚴格管理,跟蹤培養。

第三十二條村級後備幹部實行動態管理,鄉黨委每年要對其進行考察。

第三十三條村黨支部要爲後備幹部安排一定的工作,強化鍛鍊。換屆選舉時,要對後備幹部優先予以考慮。

第八章獎勵懲處

第三十四條村幹部考評考覈與村幹部的工資、獎懲、任用直接掛鉤。

第三十五條建立表彰獎勵制度。年度考覈爲優秀的村幹部,全額兌現考覈績效工資,並予以表彰和獎勵;考覈稱職的按全額兌現考覈績效工資;考覈基本稱職、不稱職的按比例和不發放考覈績效工資。

第三十六條連續兩年被市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村幹部,鄉黨委、政府給予嘉獎,並視其先進事蹟進行宣傳報道。

第三十七條對年度考覈結果爲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村幹部以及一年內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書記,將實行誡勉談話,受到過誡勉談話的幹部不得評選先進。

第九章誡勉、免職、罷免、停職停權

第三十八條對政治上不堅定,紀律上鬆懈,作風上不民主,三年一屆不能爲羣衆辦實事,上級黨組織安排的工作不能完成,甚至自立山頭,不服從安排和領導的村幹部要果斷處理和撤換。

誡勉是不服從或不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一年內達到兩次(項)以上或一年內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書記。

免職是上級黨組織對犯有嚴重錯誤或犯有錯誤拒不改正的村黨支部成員(含是黨員的村社幹部)其職務的組織措施。

罷免是對不合格的村民委員會成員,依照法律規定免除其職務的行爲。

停職停權:不能勝任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不依法辦事的;不按紀律約束自己,不作爲,亂作爲的;造成不良影響或工作滯後的。除保留《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賦予的權利外,將被停鄉黨委、政府賦予村幹部的權力或委託的事項。停職停權時間最短爲七天,最長到屆終,具體停職停權時間由黨委按照具體情況確定,期間拒不糾正或糾正不力的,經鄉黨委批准可延長期限;停職停權期間財政停發全部工資和補助。

第三十九條村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鄉黨委或紀委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誡勉、停職停權、免職或支持村民罷免其職務。不能明確責任,相互推諉責任的,按照法律法規明確的村黨支部、村委會工作職能追究到個人。

1、不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服從黨委、政府安排的;無正當理由,藉故阻撓黨委、政府的工作正常開展的。

2、違反法律法規、受到黨紀處理或行政處罰,不適合繼續擔任村幹部職務的;

3、缺乏思想道德修養,個人品行差,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宗族、派性思想嚴重,自立山頭,拉幫結派,製造矛盾,羣衆反映較大的。

4、不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後果,影響極壞的;

5、村級財務管理混亂,不落實或不執行“村帳鄉管”相關規定,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給集體財產造成較大損失或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的;

6、不參加述職述廉或年度考評考覈不稱職的。

7、違規違紀行爲經誡勉談話後糾正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

8、工作不在狀態,長期因家庭負擔過重或從事工作以外事務且不能正確履職的;

9、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不顧工作大局,內部不該對外公佈的事而擅自對外公佈且造成負面影響和影響班子團結的;

10、造成兩次以上越級上訪或一次集體上訪事件的直接責任者;

11、被紀檢機關或司法機關正式立案調查的;

12、擅自長期外出不在崗的;

13、不服從黨委、政府工作安排或工作執行不力,年度內2次(項)以上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14、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工作出現較大失誤或重大問題的;

15、不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原則,個人主義盛行,以個人的好惡對待工作的;

16、村主要幹部不堅持原則,不敢抓敢管、勇於揭發黨員、幹部的缺點和錯誤的;村幹部打擊、報復、壓制、侮辱提意見或批評的領導、幹部、黨員和羣衆的;

17、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黨的決定或政策有不同意見,不按組織原則先執行,後在按組織程序提出建議或意見,公開發表和散發同決定相反意見的。

18、不按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履行職責或拋開集體領導搞獨立單幹的;

19、連續兩年不發展黨員的;

20、工作中不按原則辦事,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虛報浮誇的;

21、工作期間到場鎮或基層參與無論金額大小和各種形式的賭博有舉報的。

22、生活作風敗壞,甚至造成他人家庭破裂,造成不良影響的。

23、不按照規定請銷假或長期不在崗位履行崗位職責的。

24、不執行相關保密規定,在“兩委”還未形成統一意見之前,將內部的事情通向社會且造成不良後果的。

第四十條具備39條所列條款之一的村黨支部成員和村委會成員,鄉黨委可以徵求黨員或村民代表意見後,對其免職。具備前條所列條件的村民委員會成員,鄉黨委、政府可以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罷免建議,如村民提出罷免建議,鄉政府應當支持村民依法進行罷免。

第四十一條受到免職、罷免的村幹部取消或停止其養老保險補助,停職、停權的村幹部在停職、停權期間財政不得給予養老保險補助。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社幹部管理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具體管理由村負責考覈。過去出臺的有關村幹部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鄉黨委、鄉紀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已於2012年10月9日黨委會通過,本辦法從2012年11月1日起實施。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八

一、認真學習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鄉黨委中心組學習,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每個村幹部年摘抄學習筆記不少於1萬字,學習筆記適時由黨政辦公室調閱。

二、積極組織羣衆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廣大羣衆的政策水平,增強學法、懂法、守法意識。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及時準確上報各類材料報表,不按規定時間上報的,村幹部每人罰款100元,年終從工資中。

四、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及時調處民事糾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

五、根據階段性工作推進情況,召集村幹部會議,由村幹部彙報進展情況。

六、按時參加各種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一次罰款100元,缺席一次罰款200元,年終從工資中扣除並予以通報。對連續缺席(或累計)3次會議以上的,由鄉紀委集體約談,所有先進不得評選。

七、嚴格落實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一切開支,先審批,後使用,並及時向羣衆公開,接受羣衆監督。

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實行一票否決制。

九、村幹部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獎勵工資、效益工資五項組成,並與年底的“五位一體”目標責任書考覈分值相掛鉤,兌現發放工資。

十、“五位一體”目標責任書任務的完成按120分考覈,並實行領導考評和羣衆評議相結合的量化積分制,按分值計發工資。在各村幹部考覈臺帳的基礎上,每季度對村幹部進行考覈評價,記分在冊,季度彙總,年度通報,全年評定。考覈彙總求村幹部得分平均值,高於平均值的每高1分獎勵基礎工資的1%,並適當增加村級辦公經費,低於平均值的每低1分,減發基礎工資的1%,並適當扣除村級辦公經費。120分考覈評價體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參加會議、上報材料、組織參加活動)佔10分;階段中心工作佔20分;年終考覈重點工作指標占50分;民主測評佔20分,組織評分佔20分,總計120分。

十一、單項工作的考覈,以單項工作出臺的獎勵政策兌現。

十二、對在項目爭引和招商引資中作出突出成績的村幹部,給予重獎。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九

爲加強鄉村幹部管理、嚴肅幹部紀律,在全鄉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體黨員、幹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爲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鄉村幹部,全部實行“五包三定二掛鉤”(定崗位、定任務、定責任;包片、包村、包社、包戶、包項目(典型);與評優評先掛鉤,與推薦、提拔、調動掛鉤)工作責任制,實行分層管理,逐級負責,任務到人,責任到人,一包到底,明確管理層次,靠實工作責任。

3、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全年請假不超過xxx天,婚假期限爲xxx天,產假期限爲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鄉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准後的假條到分管副書記處備案,嚴禁捎假和電話請假。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必須向書記、鄉長請假。請假獎罰依照考覈辦法執行。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參照考覈辦法執行)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發工資xxx元(臨時工xxx元),月曠工累計xxx天以下者,除扣發工資外,寫出書面檢查;年累計曠工xxx天以下者,還要大會作檢討,年度公務員考覈評定爲不合格(不稱職)等次,年連續曠工xxx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報上級組織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鄉村幹部要自覺加強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集中學習,平時各自自行學習,全年學習筆記不得少於xxx萬字,撰寫學習心得(論文)不少於xxx篇,並鼓勵在省市出版物上發表論文或新聞報道,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xxx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xxx元;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xxx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xxx元。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xxx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xxx元,次日上交鄉政府。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羣衆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責任。

10、嚴禁幹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幹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遊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xxx元,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羣衆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羣衆;不準向羣衆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xxx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爲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爲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14、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記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xxx元,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值班人負責,並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6、機關後勤人員對機關院內外衛生劃片包乾,分區域打掃,每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掃結束,全天對樓道、院內垃圾隨時清掃,確保機關清潔。如遇大雪天氣,職工集體劃片打掃;如後勤人員因公出差或請假,必須將本人負責區域託付專人打掃。

17、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責任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責任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進行集體賠償。

五、幹部廉潔自律制度

18、全體鄉、村幹部必須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9、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於團結的事;不準爲個人私益而擡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佔國家集體財物。

六、信訪工作制度

1、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製度和首問負責制。信訪接待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當時接待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並負責做好交辦事項的跟蹤督查落實工作。

2、來信來訪由綜治信訪辦負責對口接待,牽頭會辦。對處理有難度或不屬於分管範圍內的信訪問題,實行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分工責任制,相關人員不得推諉扯皮,更不得玩忽職守。

3、對來信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綜治信訪辦負責做好接待、登記,由當日值班負責人簽署意見,落實好分類歸口處理交辦意見。

4、對來信來訪者耐心細緻地做好答覆解釋、疏導教育、勸解鈍化工作。

5、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包村幹部和綜治信訪辦必須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上訪或越級上訪。如因工作失職造成越訪、集訪、重複上訪或其他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勤鑽業務,提高駕駛水平,保證行車安全。

2、司機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按時出車,不論有無工作任務,必須做到隨叫隨到。未經調度安排,杜絕私自出車。

3、司機必須堅持每天隨時擦洗打掃車內衛生,檢查維護車況,確保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正常情況下車輛維修、加油實行人員分離制度,除特殊情況外,司機不得擅自維修,加油;確需維修時,由指定專人負責維修、加油,並做好記錄。按期由主管財經的人員結帳,記帳清單經分管領導審覈、簽字後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車,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車或出租車必須向主要領導請示同意後方可用車,用車結束後,當事人必須對用車期間發生的費用簽字負責,並及時報銷。

八、大竈管理制度

1、大師要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按時開飯,改變飯菜花樣,努力提高職工滿意率。

2、要保持食堂內及竈具整潔衛生,大師本人要講究個人衛生,每季做一次身體檢查。食堂管理員要定期對食堂進行滅菌,夏季勤防蚊蠅,避免和防止各種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3、大師要緊跟工作節奏,把握每頓就餐人數,按實際上竈人數備餐,力求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結算伙食,由管理人員每月對大竈收支情況張榜公佈,並對職工就餐情況進行統計,安排攤派。

4、正常情況下,來人接待一律在大竈就餐。管理人員要根據需要準備足量蔬菜和肉、蛋等,來人接待費用支出由會計、文書登記,政府統一補貼。

九、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實行民主管理、嚴格審批、財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每月向主要領導提供一次收支情況,每年向鄉黨委彙報一次收支情況。

2、機關一切費用開支必須堅持預先報告,按權限審批,簽字記帳後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支,辦公用品購買由指定專人統一購買,嚴禁其他人隨意購買,記賬。做到管理一條線,記載一本帳,審批一支筆。

3、經費開支的批准限額是:xxx元以上由黨委會議批准,xxx元以下由分管領導批准,會計應恪守職責,堅持原則。

4、機關所有固定資產必須登記造冊,嚴防流失。個人宿舍和公共場所的財產,未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挪用、互換、轉讓,更不能佔爲己有。職工調動後,未經辦理財產移交手續的,不辦理調出證件。單位固定資產誰丟失,誰賠償。

5、未經主管領導同意,財會人員無權對外人借款,一經發現,按挪用處理。

6、要節約用水、用電,外出或下鄉時,必須關掉電器電源,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用單位電話打私人電話和長途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