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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發布登記管理規定(新版多篇)

廣告發布登記管理規定(新版多篇)

廣告發布登記管理規定 篇一

第一條 爲加強對廣告發布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廣告發布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以下統稱廣告發布單位)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廣告發布登記。

第三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廣告發布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的廣告發布登記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辦理廣告發布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報刊出版單位,由其具有法人資格的主辦單位申請辦理廣告發布登記;

(二)設有專門從事廣告業務的機構;

(三)配有廣告從業人員和熟悉廣告法律法規的廣告審查人員;

(四)具有與廣告發布相適應的場所、設備。

第五條 申請辦理廣告發布登記,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廣告發布登記申請表》;

(二)相關媒體批准文件: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提交《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和《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報紙出版單位應當提交《報紙出版許可證》,期刊出版單位應當提交《期刊出版許可證》;

(三)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四)廣告業務機構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任命文件;

(五)廣告從業人員和廣告審查人員證明文件;

(六)場所使用證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應當將准予登記決定向社會公佈;不予登記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六條 廣告發布單位應當使用自有的廣播頻率、電視頻道、報紙、期刊發佈廣告。

第七條 廣告發布登記的有效期限,應當與廣告發布單位依照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所提交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一致。

第八條 廣告發布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廣告發布單位應當自該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變更廣告發布登記應當提交《廣告發布變更登記申請表》和與變更事項相關的證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變更的決定。准予變更的,應當將准予變更決定向社會公佈;不予變更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廣告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

(一)廣告發布登記有效期屆滿且廣告發布單位未申請延續的;

(二)廣告發布單位法人資格依法終止的;

(三)廣告發布登記依法被撤銷或者被吊銷的;

(四)廣告發布單位由於情況發生變化不具備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條件的;

(五)廣告發布單位停止從事廣告發布的;

(六)依法應當註銷廣告發布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廣告發布登記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廣告發布單位應當於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延續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廣告發布登記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准予延續的,應當將准予延續的決定向社會公佈;不予延續的,書面說明理由;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爲準予延續。

第十一條 廣告發布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覈、檔案管理、統計報表等制度

第十二條 廣告發布單位應當按照廣告業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按時通過廣告業統計系統填報《廣告業統計報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廣告經營情況。

第十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轄區內的廣告發布單位採取抽查等形式進行監督管理。抽查內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廣告發布登記事項從事廣告發布活動;

(二)廣告從業人員和廣告審查人員情況;

(三)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審覈、檔案管理、統計報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四)是否按照規定報送《廣告業統計報表》;

(五)其他需要進行抽查的事項。

第十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廣告法的規定吊銷廣告發布單位的廣告發布登記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抄告爲該廣告發布單位進行廣告發布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未辦理廣告發布登記,擅自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廣告法第六十條的規定查處。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廣告發布登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撤銷,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廣告發布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廣告發布單位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變更;逾期仍未辦理變更登記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廣告發布單位不按規定報送《廣告業統計報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准予廣告發布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等廣告發布登記信息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或者政府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佈。無法通過上述途徑公佈的,應當通過報紙等大衆傳播媒介向社會公佈。

企業的廣告發布登記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的《廣告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虛假廣告的危害有哪些 篇二

(一)從道德角度看

虛假廣告的欺詐性使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等傳統商業道德受到挑戰,其昧着良心賺黑錢更有悖於我們的社會公德,它的泛濫也爲道德敗壞提供了載體。譬如,現在社會上存在着大量的黑中介,這些黑中介放棄良知,爲了賺黑心錢,他們在報紙上大量發佈求職廣告,欺騙了許多本就窮苦的求職者的血漢錢,當求職者發現上當找上門時,要麼就人去樓空,更有甚者甚至對求職者大打出手,使求職者身心俱傷對社會的信任度也降低了,同時也使得中介這個行業的道德可信度下降,嚴重製約了這個行業的發展。

(二)從文化角度看

廣告自從產生之日起,就具備了許多功能,而最基本的功能在於傳播信息。它向人們傳達了重要的商品信息,從而獲得廣告受衆的認同,然後達到銷售商品的目的。在廣告最初起源的時候是爲了炫耀自己的產品,因而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文化。虛假廣告的`氾濫將會對廣告文化造成很大的衝擊。一則好的廣告,可以從視覺上、聽覺上給人以美的享受或對心靈上產生一定的震撼力。例如,我個人比較欣賞“七喜”汽水的廣告——線條明快的黑白的小人、透明的冰塊、翻騰的氣泡、綠色的字體在夏日中給人以清涼的感覺,同時也讓我記住了“七喜”汽水,達到了商家的預期目標。歷史上做的好的廣告還有很多,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文化,即廣告學,而且,在現代經濟生活中,廣告已成爲現代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但大量虛假廣告愈演愈烈,若不加以遏制,會有使廣告文化成爲一種僞文化的危險。

(三)從政治角度看

虛假廣告的泛濫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有關部門對於虛假廣告治理的軟弱無力——由於不同內容和形式的廣告,管理的部門是不同的,導致了管理權限的分散。從部門之間的職能看,藥品醫療廣告須以衛生部門爲前置,戶外廣告須以城管爲前置;從工商系統內部的管理分工來看,省局、市局、分局及工商所四級都有管理權,容易出現管理的真空,造成都管、都不管的局面。這會導致人們對政府的信任危機,嚴重時會引發很多社會問題。

(四)從經濟角度看

虛假廣告的社會危害又包括如下幾點:

1、降低消費者的購買力

虛假廣告以謀取非法利益爲目的,以“坑、蒙、拐、騙”爲手段,必將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生活中因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案件屢有發生。2003年,6名通州農民從電臺裏聽到海南錦繡大地公司關於種植食用仙人掌的廣告宣傳後,分別與該公司的北京分公司簽訂了合同,約定由海南錦繡大地公司以12元每株的價格供苗,待仙人掌成熟後回收。但到了收購期,錦繡大地公司北京分公司卻以資金緊張、沒達到收購指標爲由,拒收成熟的仙人掌,導致6名通州農民種植的仙人掌無處銷售,種植土地也被荒廢,遭到重大經濟損失。爲此,6人將海南錦繡大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近30萬元。2005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將這起在全國形成惡劣影響的“仙人掌坑農事件”曝光於衆。據央視調查,海南錦繡大地公司與各省市的仙人掌種植戶簽訂了高達1億多元的種植合同,這是一起震驚全國的虛假廣告損害案。虛假廣告的欺騙性大大降低了廣告的可信度,使其真實性大打折扣,導致消費者對廣告的信任危機,對市場的運行缺乏安全感,這必將影響到消費者的購買力,從而對經濟增長造成負面影響,也就是說以後即使媒體宣傳了真正能賺錢的項目,消費者也鮮少有人相信了,購買力自然也就降低了。

2、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大量的虛假廣告導致大量虛假產品或服務流向市場,這同時意味着大量合格產品或服務被排斥在市場之外。大量質量低劣的產品或服務進入消費與生產領域,因其質量不可靠、無效而被廢棄不用或提前淘汰,而大量合格產品或服務卻“英雄無用武之地”;虛假廣告的製作和發佈,必然以合法廣告的捨棄爲代價。比如在上例中,仙人掌致富是虛假的致富信息,但同時肯定也存在着真正的致富信息,但卻未被採納。種植仙人掌需要耗費土地資源、人力資源等,而這些土地資源、人力資源等本可在其他致富項目上創造財富,也就是說這一切導致了資源的不合理配置,機會成本驚人,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

3、擾亂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市場競爭是市場運行有序化、有效率的內在動力,其核心在於競爭的公平性,公平競爭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2]然而,虛假廣告卻大大破壞了競爭的公平性,其本身就是一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爲。它們在使不法經營者獲得暴利的同時必然會侵害合法經營者的權益,直接導致市場競爭不公平。

4、阻礙廣告行業的健康發展

虛假廣告的暴利使得虛假廣告的主體有利可圖而對虛假廣告樂此不疲,這對合法的廣告主體會造成衝擊。面對暴利的誘惑,人們會將大量的時間花在如何製作貌似真實的具有更大欺騙性的虛假廣告上,從經濟學理論上來看,這就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後果[3],最終使整個廣告行業失信於消費者、廣告公司形象低劣、媒體信譽和公信力盡失,使受衆對廣告產生抵制和厭惡,從而無法達到傳播效果。這對於尚處於起步階段的我國廣告業而言,無疑是其健康發展的一個巨大障礙。

5、影響國家財政收入

造假企業因消費者拒絕再購買而使產品滯銷,經濟效益下滑;受害企業因不法經營者的不正當競爭行爲而影響其經濟效益;農民和生產企業購買虛假廣告商品,會直接破壞工農業生產。這些都會使國家稅收減少,同時,國家又要支付大量的打假費用,從而影響國家財政收入。

6、影響社會再生產的健康運行

社會再生產離不開準確的供求信息。然而虛假廣告使得客戶和消費者被誤導,導致供求機制不能真實反映市場上的供求狀況,致使供求機制受阻,長此以往,必將使得社會再生產無法順利進行,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