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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鄉村建設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概述】

2020年法治鄉村建設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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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縣委縣政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和司法行政系統“一個統籌、四大職能”工作佈局,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主動融入全縣中心工作,以推進農村法治建設和普法依法治理爲重點,以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爲抓手,堅持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統籌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和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強化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爲加快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農村法治建設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認真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七五”普法規劃任務,按照“法律八進——進農村”工作要求,利用“3.15”消費者權益日、“4.15”國家安全日、“6.26”國際禁毒日、“12.4”憲法宣傳週等重要時間節點,督促各司法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68場次,印發“法律八進”系列宣傳冊8000多份,進一步提高了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受衆面和知曉率;圍繞羣衆關心的“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生態宜居搬遷”等熱點、難點問題深入宣講,積極利用“民樂司法行政”微信公衆號、“法宣在線”“12348”法律服務熱線、“互聯網+法治宣傳”等新媒體廣泛開展新媒體普法,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出門有法、擡頭也見法”的良好法治氛圍;二是紮實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按照省廳、市局關於認真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工作的要求,至目前,共創建新天上姚村、民樂縣金山社區2個省級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民聯鎮西寨村、永固鎮滕莊村、三堡鎮下二壩村、六壩鎮六壩村4個村被評爲市級民主法治示範村;着力培育鄉村法治文化,堅持德育和法治教育並舉,助力鄉村法治文化振興,投資 50多萬元,製作牆體普法漫畫、設立法治宣傳欄、建設法治文化陣地,打造法治文化長廊,爲美麗鄉村增添濃厚法治氛圍。三是強化農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範帶頭人”培養工程。結合“法律八進—進農村”活動要求,推動各單位開展“法律明白人”“法治示範帶頭人”培養工程,至目前共開展各類專題培訓23場次,培訓法律明白人1376人,法治示範帶頭人1032人。結合脫貧攻堅、掃黑除惡、鄉村振興等工作,着力深化基層法治創建工作;着力打造鄉村“良法善治”新模式,引導各行政村制定完善鄉村“四議兩公開”議事規則和決策制度,監督落實“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讓黨員和羣衆切實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督促各鎮村(社區)修訂完善務實管用的村規民約,引導村民積極參與村級事務管理,協調各鎮、村(社管委、社區)探索打造“三治融合”的基層治理示範村,爲實現鄉村振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四是強化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全縣共建成人民調解委員會219個,共有人民調解員932人,其中:鎮調委會10個,村級調委會171個;城市社區工作管理委員會調委會1個,居民調委會10個;小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行業性人民調委會15個。至目前,形成了以鎮、村(社區)調委會、調解小組三級基礎調解組織爲主體,專業性、行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相結合的多層次、全方位調解組織網絡體系,做到“哪裏有羣衆,哪裏就有調解組織;哪裏有矛盾糾紛,哪裏就有調解工作”。積極學習踐行“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做到矛盾糾紛抓早抓小抓苗頭;充分發動和依靠羣衆,堅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黨政聯手,努力從源頭減少矛盾糾紛,維護穩定,着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實效。整合矛盾糾紛化解資源,建立多遠化矛盾糾紛解決工作機制。建立多種激勵機制,按時發放人民調解員個案補貼,逐步推動落實調委會工作補助納入財政保障,全面落實調解經費補助政策,充分調動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着力構建以人民調解爲基礎、行政調解爲補充、司法調解爲保障的“大調解”體系。強化人民調解人員培訓工作。充分發揮全縣171個行政村和10個社區調委會的作用,每年由各基層司法所積極組織村級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採取以案釋法的方式主講“楓橋經驗”的創立背景及主要內容、人民調解的常用方法和技巧、農村(社區)常用法律案例解析及人民調解卷宗實務,針對農村常見問題詳細講解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和辦法,切實增強了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至目前,在全省人民調解系統錄入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人民調解員932人,2020年1-11月份,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處矛盾糾紛3843件,其中調解成功3824件,調解成功率達99%;持續強化並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加強在醫療衛生、勞動爭議、物業管理、婦女兒童權益等矛盾多發領域調解工作。至目前,全縣沒有發生民轉刑案件

二、存在問題

我局作爲法治鄉村建設的責任單位,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樂觀、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村級調解工作基礎薄弱。村級調委會陣地建設滯後,軟、硬件設施嚴重缺乏,部分村級人民調解員基本都是由村幹部兼任,也還存在自身角色感不強,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保障去做好人民調解工作,作用發揮有待進一步強化。二是經費保障不足。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少,專題培訓工作開展相對較少,基層調解員工作方式、手段滯後,化解社會矛盾的方式方法和業務素質能力還有欠缺,調解員素質很難從根本上得到提高。三是法治鄉村建設進展不平衡。個別單位工作推進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教育的針對性需進一步提高,法治鄉村建設示範帶動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後工作中,我局將圍繞法治鄉村建設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特殊人羣管控體系建設,深化鄉村治理工作,發揮法治在鄉村社會治理中的服務保障作用,加快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一是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法治鄉村建設的全過程,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採取有力措施,把法治鄉村建設和“七五”普法工作向縱深推進。

二是堅持普治並舉,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專題培訓,不斷增強黨員幹部法治宣傳教育水平和羣衆學法用法意識,真正營造全社會崇法尊法、辦事依法和化解矛盾靠法濃厚氛圍。

三是全方位構建法治鄉村治理體系,弘揚新時代“楓橋”工作經驗,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加強公衆法律知識供給,立足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大局,努力把法治鄉村建設推向更高水平,爲推進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穩定的社會環境。

四是主動融入全縣工作大局,圍繞打造縣域副中心和高質量發展區域增長極,按照全縣大力實施生態宜居搬遷的決策部署,研究制定在工業園區協同公安、民政、執法等部門設立相應服務機構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工作空間範圍,發揮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矛盾糾紛調處等職能作用,全面總結法治鄉村建設工作經驗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法治鄉村建設工作實效,進一步豐富內涵、提升品位,探索形成務實管用的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