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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林權改革調度會發言稿

第一篇:2014年集體林權改革調度會發言稿

集體林權改革調度會發言稿

這次會議是市政府決定召開的主要任務是聽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的彙報。研究解決方法,制定相應對策,安排佈置下一步工作。剛纔,振昌同志傳達了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和要求,易縣、雄縣分別彙報了本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開展情況。兩縣爲我市的林改試點工作做了很好的嘗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總體進展還不甚理想。究其原因,客觀上受到入春以來基層班子換屆、森林防火和計劃生育整改等硬性工作的影響,但主觀上也有思想認識不到位、沒有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等原因,導致我市林改第一階段很多規定的工作尚未完成。針對這些情況,就全市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講三點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認識

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的繼續、深化和完善,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是xxx”期間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組成局部。林業發展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臨時以來,林業作爲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受行業自身特點和多種因素影響,管理體制一直相對滯後,特別是產權不清、經營主體不明確等問題,已經成爲影響林業發展的嚴重障礙。推進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儘快建立“產權歸屬明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證落實、流轉機制順暢”林業產權制度,解決林業發展體制障礙的治本之策。

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面臨着良好機遇。中央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明確要求要進一步完善林權制度。今年的中央1號文件再次提出,當前。要“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林業健康發展”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冀政〔xx〕97號)對全省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做了全面安排,提出五個方面的優惠政策,最大限度地讓利於基層,讓利於農民,爲改革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此外,隨着近年來林業的不時發展,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廣大農民和全社會對林業的認識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對承包荒山荒地發展林業產業的要求越來越強烈。另外,隨着產業化的發展,林板業對木材的需求,極大安慰了速生高產林業的發展,廣大農民從中得到很大實惠。這種背景下,推進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放活集體山林的經營權、使用權,順應廣大農民和社會的要求,順應林業的發展方向,具有幼稚的羣衆基礎和社會基礎。

今年1月18日專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進行了動員和安排部署,省政府對這次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高度重視。提出了明確要求。2月26日至28日,省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又就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法、實施方法、具體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進行了專門培訓,爲我試點工作發明了良好條件。可以說,這次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事關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廣大農村林業及生態建設的耐久發展,事關我市“xxx”發展規劃目標的順利完成,解放廣大農村林業發展生產力、優化結構配置、活化發展機制、增強農村林業發展活力的一次重大變革。一定要充分認識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認清面臨的有利形勢,堅定信心,堅決克服求穩怕亂的畏難情緒和改與不改無所謂的消極思想,抓住機遇,乘勢而上,確保改革穩步深入。

二、切實加強對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領導

涉及面廣,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任務量大,政策性強,各級各部門必需要高度重視,儘快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抓緊抓好。具體做到三個到位”

(一)組織領導要到位。要按照冀政[xx]97號文件要求。試點縣各鄉鎮也要儘快成立主要領導任組長,主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爲成員的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試點全過程的組織協調工作,處置改革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爲改革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要按照“縣直接領導、鄉鎮負責組織、村具體操作、部門搞好服務”工作機制,制定嚴密的實施方案,明確完成時間、工作方法、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要抽調一批農村工作經驗豐富、工作能力強、政策素質高的人員,組成專門機構,負責政策指導、業務培訓和協調督導等工作。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改革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遇到困難和問題。要加強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快報制度,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指導林改工作的開展。

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過程中,七要依法搞好林權登記和發證工作。兩個試點縣的林業主管部門。要依法搞好林權登記和林權證的發放工作。要嚴格按照《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方法》規定的林權登記、發證順序進行操作,要建立林權證管理檔案,加強對林權證的依法管理,切實維護廣大林農的合法權益。

又要確保改革過程中的穩定。要防止出現因農民失山失地而引發的羣體性上訪事件,八要做好穩定工作。既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防止因在分山分林過程中執法不到位而出現亂砍濫伐、非法改變林地性質和森林火災事件,防止因公開度、透明度不高以及運作不規範而出現哄搶山林事件。要嚴格按程序辦事,實行陽光操作,做到公正、公開、公平。改革方案、招投標方案以及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項,必需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投票通過。要妥善處置好改革中存在遺留問題,確保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第二篇:副縣長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會上的發言稿

同志們:

根據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今天召開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全面安排部署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等會,文匯副書記將作重要講話,縣林改辦將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下面,我就如何搞好這次在**、**2個鄉鎮21個村的試點工作,先講三點意見。

一、深

刻認識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性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國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村生產關係的又一次重大調整,是深化農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戰略舉措。因此,我認爲這次試點工作其重要性至少有以下三點:

1、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精神的重要一環。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把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村改革發展的一項重要內容和重要舉措來抓,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14〕10號),充分顯示了黨中央對推進林改的堅定決心。省委省政府爲積極穩妥推進這項改革,在懷化、瀏陽等地試點,取得了成功,並下發了《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湘發〔2014〕15號)。去年11月4日還召開了全省林改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地的林改工作務必在2014年12月底以前啓動,並搞好試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這項改革,在今年3月13日召開了全市林改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縣的林改工作務必在2014年3月全面啓動,並下發了《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衡發〔2014〕3號),明確要求搞好一個鄉鎮的試點工作。我們這次搞試點,實際上是中央、省、市的要求。

2、是由我縣林情的複雜現狀決定的。我縣林業用地面積120.29萬畝,佔全縣土地總面積的42.8%。其現狀及分佈關係比較複雜。一是分佈面廣。全縣23個鄉鎮913個村(居委會)9860個村民小組,每個鄉鎮每個村(居委會)每個組都有林地,涉及到28萬戶農民羣衆的切身利益。二是經營形式多。全縣有自留山8.03萬畝,責任山32.13萬畝,集體林地76.28萬畝。其中集體林地中屬統一經營的有59.62萬畝,其它經營方式有(含流轉)14.91萬畝。三是林地地貌多樣。全縣東部、中部、西部林地和宜林地地表形態各有不同。所以必須要先搞試點,才能真正破解全縣林地的複雜現狀和潛在矛盾。

3、是爲全面推進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所作的重要準備。縣委縣政府選擇在**、**2個鄉鎮的21個村進行改革試點,首先在選點上注意了代表性,像**代表山區鄉鎮,**代表紫色頁岩區鄉鎮,目的是通過試點成功後,爲全縣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準備,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培養林改幹部隊伍。以確保今明兩年全縣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任務得以圓滿順利完成。

因此,我希望參加這次試點的鄉鎮村一定要統一思想,堅定不移地完成縣委、縣政府交給的林改試點任務。

二、明確目標,規範操作,紮實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林改工作涉及面廣,其政策性、技術性強。因此,請大家在試點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把握政策,注意把握方法步驟。這裏我強調4點:

第一點,要明確試點工作的目標

本次林改試點工作的目標是:從現在開始到6月底,完成試點鄉鎮村集體林地的產權明晰、承包到戶、核發證書等工作。林權糾紛調處率達85%以上,確權發證率達98%以上。通過試點,總結經驗,探索途徑,找出難點,研究對策,使參與“林改”的工作隊員全面知曉“林改”的政策、原則,掌握“林改”工作的操作方法,爲全面開展“林改”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第二點,要準確把握試點工作的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有6項:

(一)明晰產權。集體林地是所有權爲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有林山地和宜林山地,包括喬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宜林地,包括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依法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通過家庭承包方式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頭上,確立農民作爲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建立以家庭經營爲基礎的集體林權制度。在明晰產權的具體工作中,大家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幾點:

1、對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或者多數農戶不願意承包的“插花山”和立地條件較差的荒山、荒地等集體林地經營權,可由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也可以將林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通過招標、租賃、拍賣、公平協商等形式按一定期限(一個短輪伐期內)實行承包或股份合作經營。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可視情況保留林地總面積10%以內的集體林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實

行民主經營管理。

2、對已經劃定的自留山由農戶長期無償使用,允許繼承,不得強行收回,不得隨意調整。對已經流轉的自留山,要完善山林流轉手續,辦理林權變更登記。

3、承包到戶的責任山,保持承包關係的穩定。林地的承包期限爲70年。林業“三定”時承包到戶的承包年限從當時算起,本次改革承包的,承包年限從承包之

日算起。承包期屆滿,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繼續承包。責任山面積、四至界線不清楚的,要明晰確認。農戶不願意繼續承包的,可在清理原合同約定的權責和義務後,交回集體經濟組織。產權明晰到戶後,承包戶所經營的集體林地面積不隨承包戶人口的增減而變更。

4、林業“三定”時自留山、責任山已“兩山並一山”的,可按林業“三定”政策予以區分,不能區分的,按責任山的形式以確權發證。自留山、責任山被以行政手段收歸集體統一經營的,應當歸還農戶經營;按原狀返回難度大的,應重新發包;農戶舉家遷移,戶籍未變更的,其自留山和責任山維持不變;戶籍變更未轉爲非農業戶口的,在遷入地未取得承包地,其自留山和責任山可以繼續保留;遷移後轉爲非農業戶口的,其自留山應當歸還集體經濟組織,責任山在原合同約定承包期滿後歸還集體經濟組織。

5、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山林,按人口落實到農戶承包經營。國家或地方重點建設即將被徵佔的集體林地,城鎮周邊和人口密集、山林面積很少(人均山林面積0.3畝以下)的地方的集體林地,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也可採取均股、均利等方式落實產權。對山林面積特別大、經營狀況較好、分配方式合理的集體林地,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可採取“分股不分山”或“分山不分林”的形式將林權明晰到農戶,組建新的股份制林場。對於改變經營主體的要將現有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給集體內部成員均等持有,明確經營主體,財務單獨覈算;若經營狀況差、分配方式不合理、羣衆意見大的集體林場,可採取林地“均山”、林木“均利”的形式明晰到農戶;原來集體經營的山林有負債的,可按山林面積或股份將債務分解到山林權益人,林木折價抵償債務,但抵償不得超過現有林木價值。對於過去無償平調村組集體山林組建的鄉集體林場,林地經營權應歸還原村組,林木仍歸鄉集體林場所有,採伐林木時政策性得利部分應讓利於村組。

6、已經流轉的集體山林,凡程序合法、合同規範的,要予以維護;對手續不完備、合同不規範、羣衆意見較大的,要本着尊重歷史、依法辦事的原則予以完善,維護原集體林地經營權人的權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依法糾正。對已經流轉但租賃合同即將到期的集體林地,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可以採取預期確權的方式明晰,但要依法維護合同承包人的林木所有權權益。所有林地經營權流轉的流入方,必須有林業經營能力,不得拋荒或掠奪性經營。

7、集體林產權明晰方式及承包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並在集體經濟組織內實行通知會議簽收、參加會議簽到、投票表決簽名、通過方案簽字的“四籤”制度。對於採取均股、均利形式經營的,財務要單獨覈算,70%以上的收益按山林面積或者股份分配。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單位經營管理的集體林地、林木,要明晰權屬關係,依法維護經營管理區的穩定和林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8、國有山林,要穩定權屬,憑原林權證換髮新證。與國有林(農)場等單位聯營的集體山林,要履行聯營合同,保持聯營關係的穩定。

9、對權屬有爭議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調處,糾紛解決後再落實經營主體。

10、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人口界定,以常住戶籍存量爲準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二)勘界發證。產權明晰後,按照國家、省有關林地林權登記發證的規定,依法進行實地勘界、登記,核(換)發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做到林權登記內容齊全規範,數據準確無誤,圖、表、冊一致,人、地、證相符,由林權權利人對林權證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予以覈實確認,辦理籤領手續。對權屬不清或者林權糾紛尚未解決的,暫不核(換)發林權證。縣、鄉鎮林業、檔案管理部門要將林權檔案管理納入改革工作內容,建立林權改革檔案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林權改革檔案管理工作。

(三)放活經營權。實行商品林、公益分類經營管理。對商品林,農民可依法自主決定經營方向和經營模式,生產的木材自主銷售。禁止木竹壟斷經營和地區封鎖,不得采取限制林權所有者自主經營的措施。對公益林,在不破壞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可合理發展林下種養業、森林旅遊業等。

(四)落實處置權。在不改變林地所有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依法對擁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或作爲出資、合作條件,對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開發利用。

(五)保障收益權。農戶經營自留山、責任山的合法收益歸農戶所有。徵收集體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額支付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林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經政府劃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戶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直接發放到戶;未承包到戶的,要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要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頭上。

(六)落實責任。承包集體林地,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明確規定並落實承包方、發包方的造林育林、保護管理、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責任,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自留山、責任山和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取得經營權的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必須在取得經營權2-3年內造林綠化。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林地承包合同式樣採用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的式樣。

第三點:要準確把握林改試點的基本原則

我們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必須堅持五項原則:即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保農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堅持統籌兼顧各方利益,確保農民得實惠、生態受保護;堅持尊重農民意願,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堅持依法辦事,確保改革規範有序;堅持分類指導,確保改革符合實際。

第四點:要把準試點工作的步驟及方法

此次林改試點工作從2014年5月6日開始,6月30日結束,具體分爲七個階段:

1、成立機構。時間爲2014年5月6日至12日。縣裏組建21個工作隊進駐試點鄉鎮的21個村,每個工作隊4人,工作隊長由縣直單位科級幹部擔任。試點鄉鎮村成立林改領導小組,試點村民小組成立林改理事會。

2、宣傳發動。時間爲2014年5月13日至16日。要藉助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發動。要逐級召開林改工作動員會。要組織開展培訓,縣林改辦今天給大家集中進行培訓,試點鄉鎮也要組織集中培訓。

3、調查摸底。時間爲2014年5月17日至6月4日。駐村工作組要協同村兩委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集體經營山、自留山、責任山基本情況,流轉山林和承包合同情況,改革基準日村民戶數和人數情況。在調查摸底中,要認真細緻地摸清每個地塊的權屬、發證情況和經營現狀,並進行全面、具體的統計分析,做到心中有數。同時,要將摸底調查相關內容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天。

4、制定方案。時間爲2014年6月5日至6月14日。摸清底子後,駐村工作組要會同村“兩委”召開羣衆座談會,廣泛聽取羣衆意見,根據山情、林情、村情、民情,起草制定切實可行的林改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包括全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林業發展情況、林改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範圍、對象、改革的形式(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改革基準日的確定、自留山和責任山情況、程序、公示內容、確權發證、保障措施等內容。實施方案草擬後,要及時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表決,經三分之二以上的農戶表決同意後,報鄉鎮政府審覈,送縣林改領導小組批准後組織實施。各村的實施方案經批准後,要在本村進行爲期7天的公示。存在林權糾紛的,要及時進行調解處理。

5、分山到戶。時間爲2014年6月15日至20日。各村林改實施方案公示期滿後,要迅速組織力量,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把《實施方案》落實到位。各地在改革工作中,要注意把握政策界線,嚴格規範操作,堅持羣衆路線,實行陽光操作;要按照先易後難、穩步推進的要求,堅持進度服從質量,不簡單冒進、急於求成,防止走過場、流於形式,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6、林權發證。時間爲2014年6月20日至25日。集體林地林權發證,包括本次分山到戶發放新證和上世紀八十年代林業“三定”,劃定到戶,本次未變的自留山、責任山、“二山合一山”由縣林改辦根據林改後的林權登記證明,逐處逐小班統一換髮新的林權證。

7、總結驗收。時間爲2014年6月26日至30日。試點單位要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文件、資料、各種會議記錄、表決票、山林權屬登記花名冊,林權證、股權證、流轉山林合同等資料認真進行清理,分類立卷歸檔,確保檔案完整。縣林改辦要對林改試點工作各階段、各環節的工作及時進行檢查,切實解決好存在的問題,完善好後續工作,及時總結推廣林權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經驗;對未達到工作要求的,要督促限期整改,確保林改試點質量。

三、強化措施,精心組織,確保林改試點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一)強化領導。縣裏已成立林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曾祥月任顧問,縣長雷高飛任組長,縣委副書記周文匯,副縣長彭建元,縣政府副調研員胡愛國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爲成員。試點鄉鎮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鄉鎮黨委書記負總責,鄉鎮長任組長,鄉鎮幹部要按照包片、包村責任制全力配合縣工作隊做好林改工作。試點村也要成立5-7人組成的林改小組。試點村民小組要成立3-5人組成的林改理事會,負責林改的具體操作。要按照“縣級政府直接領導,鄉鎮政府組織實施,村組班子具體操作,駐村工作組搞好指導,有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要求,層層建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責任制。縣林改辦要做好具體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

(二)精心組織。試點鄉鎮村要營造宣傳輿論氛圍,讓羣衆對林改政策家喻戶曉,要加強對林改試點實施情況的跟蹤調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林改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協調調度,確保各項改革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實到位。要建立信息報送制度,每星期要向縣林改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編印簡報,指導全縣林改試點工作穩步、紮實開展。要安排林改專項經費,確保林改試點正常運轉。

(三)嚴肅紀律。林改工作涉及到廣大林農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規範,公平、公正、公開,決不許暗箱操作。對違法亂紀、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要堅決依法嚴肅查處。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調處林改中出現的糾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做到“組間問題不出村,村間問題不出鄉,鄉間問題不出縣”。解決在萌芽狀態,確保不發生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把好事辦好,使林改工作經得起歷史檢驗。

同志們,此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大家一定要認真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堅定信心,迎難而上,紮實工作,按時按質完成林改試點工作各項工作任務,爲全縣林改工作的全面鋪開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三篇:集體林權改革制度

王 莊 村 集 體 林 權 改 革 方 案

王莊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堯都區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積極配合金殿鎮政府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開展,結合我村實際,經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制定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一)人口現狀

經調查覈實,公示後確認,王莊村共計347戶1438人,參加本次林改以2014年11月10日前農業在冊人口爲準,包括在校大、中專學生10人,合同兵、義務兵3人。

(二)林權現狀

全村共五個居民小組,347戶居民,1438人,全村總面積5851.2畝,荒山荒坡面積4769.2畝,耕地面積1082畝。

二、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堯都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堅持森林分類經營方針,進一步明晰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創新林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加快推進現代林業生態建設,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三、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改革的原則;堅持權益平等的原則;堅持公開、

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堅持尊重歷史、維護穩定的原則。

四、總體目標

全村集體林地實施林權制度改革,在2014年到2014年兩年時間內全面完成主體改革任務。本着尊重歷史、依法辦事的原則進一步穩定和完善承包關係。逐步建立起產權歸屬明晰、經營主體落實、責權劃分明確、利益分配合理、流轉程序規範、監督服務有效、配套機制完善的現代林權制度,逐步形成集體林業的良性發展機制,努力實現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目標。

五、林改的方式

均山到人、聯戶承包的方式。

六、林改的方法

(一)我村荒山荒坡(我們一定會做的更好)面積4769.2畝,耕地面積1082畝。

(二)將本村分山戶數347戶,按照村現小組5個組,由農戶自願推出本組代表人,農戶再將自己的林地委託給代表人,根據委託書和聯戶承包議事規則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本方案經全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表決通過後,報鎮人民政府審覈批准後執行。

王莊村村民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九日

第四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相關政策及工作程序講座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涉及到廣大羣衆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爲了在全區範圍內統一政策和技術規程,自治區林改領導小組下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辦法(試行)》,這是我區林改工作的規範性文件,它包括林改相關政策和操作規程兩個部分。我們這個講座主要是對這個《辦法》進行學習、理解,掌握《辦法》的精神要點,以便在林改工作中能夠熟練運用。 第一部分林改相關政策法規

《廣西壯族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辦法(試行)》,對我們在林改工作中經常用到的一些相關政策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共有1、自留山政策,2、責任山政策,3、未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政策, 4、誰種誰有政策,5、林地流轉政策,6、生態公益林政策,7、退耕還林政策,8、確權發證主體與對象的政策等八個方面。

1、自留山政策:《廣西壯族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 革確權發證辦法(試行)》第三條 規定,自留山長期穩定不變。繼續實行“生不補,死不收”、長期無償使用、允許繼承的政策。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其成員只有使用權,不得擅自用於建房等非林業生產用途。自留山長期歸農戶使用,

其經營權受國家保護。

自留山劃定後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的應當退還農戶或者劃定新的自留山給農戶,但農村戶口轉爲城鎮戶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協議收回的,不予退還;尚未收回的,維持不變。

集體經濟組織在農戶自留山統一組織造林的,不得改變自留山的使用權,所造林木可由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戶協商確定分成比例和採伐時間,也可由集體經濟組織向農戶收取營林費用後將所造林木歸農戶所有。

林業“三定”後,自留山、責任山合併,實行“兩山並一山”管理,農戶要求區分自留山、責任山的,應當按照農戶的要求分別確權發證;農戶不要求區分的,可按責任山的形式予以確權發證。

有自留山但無證的,要查看“三定”時的檔案。當時已經過縣級人民政府造冊登記的,應認定爲自留山,並及時發放林權證;未經造冊登記,但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確認爲自留山。

自留山位於自然保護區或森林公園內的,由集體經濟組織、自留山使用權;人與自然保護區或森林公園經營管理單位共同協商處理。可以由集體經濟組織給予等量置換;也可以由自然保護區或森林公園經營管理單位與自留山使用權人簽訂合同,明確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歸屬、利益分成、使用期限。集體經濟組織的山林全部納入自然保護區或者森

林公園的,應將生態公益林的補助、補償落實給自留山使用權人。

自留山使用權人死亡後沒有繼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權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經營等法律關係不變。

2、責任山政策:《廣西壯族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辦法(試行)》第四條 規定, 責任山在承包期內保持穩定不變。承包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全區統一規範的承包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承包期限爲70年,承包期內承包方依法享有責任山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力,並允許繼承。

集體經濟組織與成員已簽訂有承包合同,但沒有明確承包面積、四至範圍和期限的,要完善承包合同,明確承包面積、四至範圍和承包期限,承包期滿後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責任山已落實到農戶但沒有簽訂承包合同的,要補籤承包合同,明確承包面積、四至範圍和承包期限。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和調整承包的林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外遷,其要求保留承包經營權的,應當予以保留。承包合同生效後,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期內,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繼續承包。

承包的林地,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開發、經營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將承包

的林地用於非林業建設。

責任山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統一經營,承包方要求歸還的,應當歸還。

3、未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政策:《廣西壯族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辦法(試行)》第五條 規定,林業“三定”時未承包到戶,目前仍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凡適宜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集體林地,按本次林改時確定的人數承包到戶;不適宜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按下列辦法之一處理:

(一)通過招標、拍賣、出租、公開協商等承包方式確定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經營主體經營,所得收入按規定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分配;

(二)採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繼續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但要將現有的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均等持有,收益按股分配。

農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未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種植的林木,由該農戶與集體經濟組織協商林木處置辦法,林木處置後,林地使用權收歸集體,並按照本條前款的規定落實經營主體。

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或者通過流轉獲得的收益,應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分配或公益事業,其中70%以上應當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各成員。分配方案應經村民會議

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誰種誰有政策:《廣西壯族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辦法(試行)》 第六條規定, 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種植的林木,堅持“誰造誰有,可以繼承,可以作價轉讓,林木依法採伐,產品自主處理”的政策。集體經濟組織未與農戶簽訂承包合同的,應補籤承包合同,確定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第十七條規定,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本經濟組織所有且未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上種植的林木,由林木所有人與集體經濟組織協商林木處置辦法,林地使用權收歸集體,落實經營主體後登記發證。

5、林地流轉政策:《廣西壯族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辦法(試行)》第七條 承規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權通過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方,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流轉期限不得超過剩餘的承包期限。

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從事林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林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已經實行流轉的集體林地,符合法律規定、流轉合同規範的,要予以維護;流轉合同不規範的,要予以規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依法糾正。

第五篇:xx鎮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彙報

xx鎮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彙報

尊敬的各位領導:

首先我代表xx鎮黨委、政府,對您們蒞臨我鎮檢查指導工作表示熱烈的歡迎。下面我把我鎮集體林權權制度改革情況向各位領導作如下簡要彙報:

一、 基本情況

全鎮轄9個農業行政村,73個村民小組,幅員面積46平方公里。林地1337公傾。本次林改明晰產權757畝,74宗地,發放林權證244本(自留山補發證在內),調解林權糾紛15起。

二、具體做法

1、做到“三個落實”。

(1)人員落實。鎮成立了以鎮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相關人員爲成員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林改工作的領導和佈署。採取領導聯片、鎮幹部聯村、村幹部聯社、社長到戶負責具體指導。另每個社確定一名人員負責具體業務工作的開展。

(2)經費落實。工作經費實行實報實銷。對完成任務的村每村獎勵200元,社獎勵50元。對林權證經辦人員實行補助的原則,即每辦一本林權證補助經辦人員5元。對林權改革所需辦公用品實行政府統一採購,微機調配使用。

(3)責任落實:鎮對林權改革專門下發了兩個文件;制定了專門的工作計劃;將該項工作列入鎮村社的目標考覈。

2、保證三到位。

(1)宣傳動員到位。我鎮於2014年4月15日召開了鎮村社三級幹部會,鎮黨委書記劉正良和鎮長xxx`親自作了動員講話,各社4月20日前將該項工作宣傳貫徹到農戶,做到家喻戶曉。

(2)培訓到位。鎮上專門組織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對鎮村社幹部和業務人員參加了此次培訓,請林業局老師到培訓會上對相關業務進行了詳細的培訓和講解。通過培訓使鎮村社幹部和業務人員做到政策透明,業務熟悉。

(3)政策到位。整個林改工作按照上級的安排佈署,我鎮嚴格依法規範操作,做到認真摸底調查,各社按規定討論方案,形成決議並張榜公示。

(4)獎懲到位。及時收集歸納完善資料進行考覈獎勵,兌現各項獎勵補助資金,目標考覈嚴格打表。

三、取得效果。

由於此次林改工作我鎮做得細做得實,爲我鎮後來的項目實施帶來了很好的效果。比如:我鎮今年實施的川黔高速公路徵地工作,其中就涉及很多林權問題,由於林改工作的成功,在實施中沒存在因林權糾紛造成工程受阻的事情發生。再比如:我鎮實行的土地墾複工作,一個山涉及幾十戶農戶,也因爲林改成功,沒有因林權糾紛造成土地墾複項目的實施受阻。事實證明,此次林改工作經得起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