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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教學管理制度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學校必須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主要指教學秩序、教學環節、教學評價、教學科研與改革四個方面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學秩序、開展教學研究、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完成學校教育任務的保證。

一、教學常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各教研組、全體教師應認真學習各學科的《課程標準》,經常對照,做好自查,根據《課程標準》提出的標準和要求,規範教師的教學工作。

(二)、各教研組及全體教師,每學期初都應根據學校對教學工作提出的總體目標和具體要求,認真制訂教學工作計劃,落實好完成教學任務的各項措施,並在整個教學過程中切實實施計劃,期末認真做好總結。

(三)、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地抓好教學過程的六個基本環節。

(1)備課:各備課組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集體備課制度,定期由備課組長組織一次活動,每堂課前都要認真寫好教案(35週歲以下教師要寫詳案),充分做好教學的各項準備工作。不上無準備課,杜絕不備課、無教案進教室上課現象,提倡教師利用網絡收集備課資料,拓展備課內容,提倡同學科教師間資源共享。

(2)上課:教師應嚴格按課表上課或組織學生開展活動,不得私自調課、停課或擅自改上自修課。因公差、請假或其它原因需調課者,須提前提出並經教務處批准。杜絕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現象,教師要愛護學生,不譏諷、嘲笑和侮辱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作業批改:作業是檢查學生掌握知識的情況和訓練學生運用知識的能力的主要手段。具體要求如下:

1、學生作業批改、書寫字跡清楚,格式規範,經註明日期,打上作業等級分或寫上適當的鼓勵性評語。

2、按時收、發作業。教師要督促學生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當天的作業。

3、認真批改作業。作業本全收全改。教師親自批改。不得讓學生替改或以課堂對答案代替批改。

4、在批改作業中,要注意發現學生作業中的閃光點和錯誤,並及時記錄,對作業問題較大的,提倡個別輔導,努力實現“堂堂清”的目標。

5、任課教師可以根據不同班級、不同層次的學生有選擇性的佈置作業。

(4)輔導:輔導,是幫助學生掌握知識,對學生進行個別指導的重要措施,是貫徹“因材施教”的基本原則。認真上好補缺輔導課,提倡各學科教師對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5)預習和複習:教師應根據學科的特點和教學內容的需要,培養學生的預習和複習的良好習慣。認真佈置好學生每天的預複習任務,要提出具體要求,給予具體指導語文、英語、早自學,要求在黑板上寫上誦讀的主要內容。

(6)考試:全體教師都應按照教導處要求,認真做好複習、命題、監考、閱卷、統分、統計、分析和講評工作。學校規範期中評估和期末考試,交叉命題,嚴格考場紀律,集體閱卷,限時做好統計和教學質量分析,上交各種表格等考試的常規工作。杜絕由於監考教師缺乏責任心影響考試秩序的現象,禁止擅離試場,或在考場內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要保證考試期間的正常秩序,有監考安排的教師一般不能請假。

(四)、全體教師都應積極地投入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之中,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職稱評聘資格的在崗專業教師及所有教學行政管理人員應做到:

(1)聽課:積極開展互相聽課、評課活動,研討和改進課堂教學方法,可以在備課組內聽課,也可以跨年級、跨學科聽課。任課教師都應該歡迎和接納其他教師聽課。每學期不少於10節。青年教師不少於15節,行政領導不少於20節。

聽課筆記必須記錄詳實,註明日期、班級、任課教師、教學內容以及本人對本節課的評價。課後應及時交流與研討,做好教研組活動記錄。聽課筆記的檢查與作業批改、教案檢查同時進行,檢查工作由教導處定期安排。

所有教師不得無理拒絕其他教師的聽課要求。聽課教師必須準時進入教室。聽課節數不計入教師課時量,但作爲教學常規工作納入與教師教學工作考覈內容。

(2)開課:根據各備課組、教研組確立的課堂教學改革的專題或重點,主動爭取,積極上好交流課、研討課、示範課以及新教師的彙報課等,不斷探索和總結課堂教學改革的經驗和方法。

(3)課題:每位教師都應該加強教學理論學習,都應該結合自己教學工作,有經常性的學習和研究的專題,大部分教師都應該有自己明確的研究課題。要求每位教師在每二年中必須參與一個課題的研究。課題研究要重實際、重過程、要注重實效,研究成果應首先在組內加以推廣。在教學實踐中提高教學研究水平,以教學科研來促進教學質量提高。

(4)論文:每位任課教師都要認真總結自己的教學實踐和經驗。根據自己的鑽研專題或研究課題,每兩年撰寫不少於一篇教學論文或教育教學雜誌上發表。積極參加校級、縣級和市級的論文評選。撰寫論文要注重平時素材的積累。

(5)課件:每位任課教師都要積極學習現代教學技術,在課堂教學中積極採用現代教學技術手段,注重通過改進教學手段來改革課堂教學方法。青年教師必須學習多媒體課件製作,35週歲以下的青年教師每學期應該至少完成一個課件的製作,並積極參加多媒體課件評比。

二、教學常規制度的管理

爲了進一步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學校以教導處爲主建立教學常規管理小組。管理小組負責日常的宣傳、指導、督促、考覈、評價、提出獎懲意見,每學期末負責期末教師的綜合考覈工作。

1、對教師執行基本要求情況作常規檢查。教師應根據學校規定按時完成和上交各種資料,完成學校要求的聽課、課件製作課題、論文等任務,在期末常規考覈時予以彙總公佈,直接跟考覈掛鉤。

2、對教師認真備課情況作常規檢查。課前缺乏準備,甚至無教案進教室上課的情況,要給予通報批評,命令其立即改正。

3、對教師作業的佈置和批改情況作常規檢查。作業經常無佈置,或者有作業佈置而經常不及時批改的情況,查實後,在月考覈和期末常規考覈時做出相應處罰。

4、對組織考試情況作常規檢查。平時的月考工作不負責任,一學期不進行階段考查,期中評估、期末考試不能認真做好質量分析,不能認真進行試卷講評,或者考試成績弄虛作假的,在期末常規考覈時予以公佈。

5、對尊重愛護學生情況作常規檢查。不準在課堂上譏諷、嘲笑和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6、對調課情況作常規檢查。未經教導處同意,擅自調課的情況, 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7、對上課情況作常規檢查。 不允許上課遲到或提早退課(包括早讀課)、上課時接聽手機等 。

8、對認真監考情況作常規檢查。學校組織的期中評估、期末考試, 監考教師應按規定時間到場,不準擅離考場放任學生、或在考場中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以及在試卷的收發、整理、裝訂中因主觀原因造成差錯而影響閱卷工作的情況。

10、對遵守作息制度情況作常規檢查。不能夠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經常遲到、早退、擅離學校的情況,查實後批評教育並予以記載。

上述違反學校教學常規要求的各種情況,作爲教師學期工作考覈和年度工作考覈的重要依據之一,也作爲下半年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