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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扶持重點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意見

關於扶持重點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意見

關於扶持重點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意見
(討論稿)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發展農業“十大產業”的要求,充分發揮我區特殊的氣候、地理和區位優勢,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積極培育特色產業,打造都市型農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推進全區農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就扶持重點農業產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扶持產業
結合實際,重點扶持蔬菜、馬鈴薯、畜牧業、經果林、紅豆杉產業發展。
二、扶持對象
在全區範圍內實施連片規模化生產(加工)的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承包大戶和個體農戶。
三、發展計劃和目標
從2013年起至2015期間,重點農業產業發展計劃如下:
(一)蔬菜產業:在抓好已有1.2萬畝商品蔬菜基地的基礎上,每年新增商品蔬菜基地2000畝。2015年我區蔬菜播種面積達到7萬畝,其中商品蔬菜基地建設達2萬畝,即xx鎮6000畝,xx鎮5500畝,xx鎮5000畝,xx鄉1000畝,xx鄉1500畝,xx街道、xx街道及xx街道共1000畝。
(二)馬鈴薯產業:穩定現有的15萬畝馬鈴薯播種面積,積極推廣脫毒馬鈴薯種植,並逐步擴大馬鈴薯高產示範商品基地建設面積,每年實施10000畝馬鈴薯核心高產示範基地建設,2015年脫毒馬鈴薯推廣種植達到90%,馬鈴薯產高示範商品基地建設面積達到4萬畝。
(三)畜牧產業:以生豬和家禽養殖爲主導產業,調整養殖結構,以基地建設、龍頭企業培育爲重點,促進養殖規模化;以科技爲支撐,促進養殖標準化;以加工爲突破口,延長產業鏈,加快畜牧業發展,鞏固現有規模養殖場,引導扶持每年新增1個萬頭標準化生豬養殖場,1—2個萬羽標準化肉雞或蛋雞養殖場;建成肉豬加工廠和禽類加工廠各1個,全區規模化養殖的比重達60%。
(四)經果林產業:每年新增經果林種植20000畝,其中核桃種植15000畝,葡萄種植3000畝,其它水果2000畝。
(五)紅豆杉產業:每年新增紅豆杉種植5000畝,建設紅豆杉產業示範園2000畝。
通過2013至2015年的發展,養殖業方面:全區萬頭標準化生豬養殖場達10個,萬羽標準化肉(蛋)雞養殖場達20個,年出欄生豬30萬頭,年出欄家禽300萬羽,年產蛋5000噸,畜牧業產值達8億元以上,畜牧業產值佔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65%以上。種植業方面:全區蔬菜種植10萬畝,其中商品蔬菜基地(常年)達3萬畝;馬鈴薯高產示範基地2萬畝; 建成經果林基地10萬畝,其中核桃基地8萬畝;葡萄基地1萬畝,其它水果基地1萬畝,建成紅豆杉基地3萬畝。全區農業產業發展達到“生產規模化、經營品牌化、經濟效益高、農民增收快”的目標。
四、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1、從2013年起,區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作爲農業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用以扶持重點農業產業化發展,並建立逐年遞增機制,並將上級投入的產業發展資金、區級支農資金及農業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相結合,統籌支配,補助標準如下:
(1)蔬菜產業:新建300畝以上集中連片的商品蔬菜基地(常年),對基地內所必須的水、電、路基礎設施建設給予全額補貼;新建10棟以上連片標準鋼架大棚,每棟補助3000元;新增50畝以上連片商品蔬菜基地種植(常年),實行連續三年補貼,每畝每年補助300元;對原有100畝以上成規模的蔬菜基地給予每年每畝200元補助;流轉土地100畝以上種植蔬菜(常年),每畝每年補助土地流轉費100元。
(2)馬鈴薯產業:每年新增4000畝馬鈴薯核心高產示範基地,並對每年實施的馬鈴薯核心高產示範基地,每畝每年補助100元。
(3)畜牧產業:新建成年出欄1000—1999頭的標準化生豬養殖場(小區),每個補助投資15萬元;年出欄2000—2999頭的標準化生豬養殖場(小區),每個補助投資20萬元;年出欄3000—4999頭的標準化生豬養殖場(小區),每個補助投資30萬元;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標準化生豬養殖場(小區),每個補助50萬元;對新建成規模達到年出欄商品肉雞5—10萬隻或年產蛋300—600噸的肉(蛋)雞養殖場,每個補助10萬元;對年出欄商品肉雞10萬隻或年產蛋600噸以上的新建肉(蛋)雞養殖場,每個補助20萬元。年出欄300頭以上肥豬的養殖場,按實際出欄量每頭補助50元;肉禽常年存欄3000只以上,年出欄10000只以上,按實際出欄量每隻補助0.5元;蛋禽常年存欄2000羽以上,按實際產蛋量每噸補助100元;牛常年存欄100頭以上,年出欄100頭以上,按實際出欄量每頭補助80元;羊常年存欄100只以上,出欄100只以上,按實際出欄量每隻補助50元;提高村級防疫員補助,每人每月報酬提爲500元,由區、鄉(鎮)財政各承擔50%,由鄉(鎮)管理髮放;對引進的良種畜禽進行補貼,對新引進純種公豬每頭補助800元,純種母豬每頭補助500元,二元母豬每頭補助300元;扶持畜禽加工廠建設,按照招商引資優惠條件,引入企業投資建設,幫助企業做好項目前期、中期、後期的跟蹤服務,帶動全區畜牧業的發展。
(4)經果林產業:連片種植500畝以上的,核桃每畝補助300元,補助分三年撥付,第一年撥付2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撥付50元;葡萄每畝補助1800元,補助分三年撥付,第一年撥付10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撥付400元;其它水果每畝補助400元,補助分三年撥付,第一年撥付2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撥付100元。
(5)紅豆杉產業:中心城區可視範圍內退耕山頭,由政府統一支付土地流轉金,無償提供給企業種植,種植成本及管護工作由企業負擔,種植受益歸企業所有。中心城區以外連片種植500畝以上的,每畝補助2000元,補助分三年撥付,第一年撥付10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撥付500元。
2、凡當年評定爲國家級、省級、市級龍頭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建設交易規模在500萬元以上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並達到國家、省、市、區農產品批發市場規模標準經驗收合格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當年獲得國家、省、市表彰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當年獲得省級以上無公害產品、產地認證,綠色產品、產地認證,名牌商標、專利的企業(業主),給予申報費用50%資金補助。
3、鼓勵金融單位積極向扶持對象投放貸款,支持農業產業發展。對於扶持對象爲發展產業而申請的金融貸款,可給予部分財政貼息。
4、本補助標準爲基本標準,隨着財政增收和產業發展需要,結合上級項目資金投入情況,可適當調增補助標準。上級有專項資金補助的產業,參照本意見執行。對科技含量高,單位面積效益好的在本標準外可另行給予獎勵性補助。
5、區財政每年按照發展計劃劃撥扶持資金,若當年產業建設規模超出發展計劃,超出部分所需扶持資金滾動到下一年兌現。
(二)稅收優惠                                        
1、龍頭企業養殖和農林牧產品初級加工的,經稅務部門覈定,免徵企業所得稅。
2、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農林產品初加工的所得,按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暫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上述受風、水、火、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的種、養、加企業,經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徵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對農技推廣、農業科研所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服務所得的收入,暫免徵所得稅。
3、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農業企業銷售企業自產的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對農業企業生產、銷售的種子、種苗免徵增值稅。
4、對農業企業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三)優化環境
1、對在區內投資興辦種植、養殖項目設施用地的,由國土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興辦農產品加工項目的企業,區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申請國家、省、市的有關優惠政策。
2、相關部門要積極幫助農業產業化企業,申報無公害產品、產地認證,綠色產品產地認證和省級以上名牌認證和商標、專利。
3、鼓勵農業產業化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凡需在區外進行參展、產品認證、媒體宣傳及產品促銷等活動的農業產業化企業,區有關部門套大力做好指導服務工作,並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4、鼓勵農業產業化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和開發科研項目,經信、科技等部門要積極幫助申報科技技改資金。
5、確保農業產業化企業用電用水,對農業產業化企業擴大生產需電力擴容和用水的,水利、電力部門要優先安排。
6、各鄉鎮、街道和區直有關部門要抓好農業產業化企業與農戶的減負工作,並積極幫助企業與農戶建立穩定的購銷關係,發展訂單農業,對帶動農村經濟發展成效突出的企業,區委區政府將予以表彰。
(四)技術保障
1、區委區政府每年將適時採取“走出去學習、引進來培訓、區內交流討論”等各種措施加強對技術業務人員、扶持對象和其他有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
2、區農業、林業、扶貧等有關主管部門要派出技術人員在種植養殖管理的關鍵時期趕赴一線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
3、積極鼓勵基地業主向外引進高層次技術人才,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博士以上學歷並簽訂技術服務協議的,政府可給予部分補助。區委區政府對於技術服務質量好 、效益明顯的技術人員將給予適當獎勵。
4、有關部門在安排農業適用技術培訓時,要優先向從事重點農業產業的羣衆傾斜,儘快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農民。
(五)組織領導
1、成立領導小組。區成立農業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5個產業發展工作組,各工作組由一名副縣級以上的領導任聯繫領導、一名副科級以上幹部爲組長、抽調相關業務人員爲成員。各工作組負責在產業規劃和本意見的框架內,制定具體的年度產業發展方案,經區政府研究後組織實施。各鄉鎮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加強對本鄉鎮農業產業發展的組織領導工作,並因地制宜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幹部職工和廣大羣衆,掀起全區重點農業產業發展的新高潮,推進全區農業邁上新臺階。
2、強化齊抓共管。農業、林業、扶貧、水利、交通、電力等部門要針對基地佈局,優化配套建設水、電、路、沼氣池、獸醫室等基礎設施,加快夯實全區農業基礎,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發改、財政部門要抓住機會,積極爭取上級農業產業發展政策、項目、資金支持,增強發展力量;稅務部門要認真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刺激產業發展;工商、質監部門要積極幫助、指導、支持業主開發名特優農產品,提升***區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社會影響力;經貿、煤炭部門要出臺以工哺農措施,發動企業採取自行投入發展和出資支持發展等方式積極參與所在鄉鎮、街道、社區的農業產業發展,既促進和諧礦區建設,又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其他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要事司其職、通力合作,合力推進全區農業產業的大發展、大跨越。
五、有關政策
(一)基地建設必須按照規範化、科學化的要求,經區政府組織驗收合格後再撥付相關補助。
(二)年度產業發展區域由區農業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有關業主要按照領導小組規劃的區域佈局產業。
(三)鼓勵企業、專業合作社或大戶採取合法流轉農民土地等各種方式發展規模化生產,引導農民以“股東”、“工人”或者管理者的身份參與生產和管理,帶動農民增收致富。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