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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質量管理辦法(試行)

爲了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打造區域教育高地,辦內鄉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全國教育大會和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指導意見》及《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南》《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相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教育教學質量管理辦法(試行)

一、指導思想

堅持立德樹人,着力培養能夠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以人爲本,因材施教;發展興趣,培養特長;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全面發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加強體育鍛煉,增強美育薰陶,加強勞動教育。

二、評價原則

(一)分層評價原則。國小及國中關注基礎差異,增強學校發展信心;高中分層設定目標,有利於引導學校準確定位,着力解決大學聯考質量突破與兜底同題,保證各批次正增長。

(二)增量評價原則。國中、高中階段畢業考試成績向前追溯三年,將終結評價與基礎抽測成績進行比較,目的是引導各學校立足校情,增強既比基礎、更比變化和發展的信心,狠抓過程管理,實現質量跨越。

(三)多元評價原則。根據綜合素質評定要求引導學生全面發展,評價內容不僅關注學生學業水平,而且關注學生學習興趣、規範、習慣培養促進學生和學校全面、健康發展。

(四)綜合評價原則。評價成績涵蓋會考、大學聯考、過程性督導及學生學業水平和非智力因素髮展水平等全方位評價,突出全面性原則,促進工作全面有效落實。

三、評價內容

(一)過程性監測。加強教學過程的組織、實施、檢查、評估

落實情況以及教學常規、學習常規各個環節基本規範落實情況進行有效監控。

1.監測範圍。16所鄉鎮中心學校,五所普通高中及職業中專,23所國中,中心國小和完全國小,縣直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村小及教學點和幼兒園(含民辦)由中心校抽籤確定。

2.監測內容。常規檢查主要包括教師備課、作業批改、聽評課記錄和重點工作計劃等。通過檢查,督促各學校重視:(1)學生的良好行爲習慣養成、文明禮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2)教學教研和課改學改推進工作;(3)年輕教師培養工作;(4)學生海量閱讀及背誦、背默、講故事能力;(5)中國小校的體、音、美、勞和信息技術等學科的日常教學檢查工作;(6)書法、文藝、演講、社團活動和大課間活動開展工作;(6)培優、競賽和拔尖工作。

3.監測方式。每學年上、下學期各一次,每學年結束前組織人員分組深入鄉校採取隨機抽籤的辦法進行。重點檢查過程性原始材料、音像圖片,訪談師生,問卷調查,抽測師生。

4.監測評定。16個鄉鎮A、B、C三類分別按6:6:4定檔,國中、國小A、B、C三類各按1/3定檔,並按照積分辦法計入年度考評。每學年結束,縣局印發考評通報並收入年報。

(二)終結性監測。高中由市教研室供題,由縣教研室派巡視員監督各校按照要求嚴格組織考試;國中、國小原則上由縣教研室命題考試由中心校統籌中國小教師協同組織。義務段學科計算時,分子均是各年級現有人數,分母統一使用該年級起始年級入學時的學籍註冊數減去學籍異動生和復讀生;實行公民辦學校分開評價。

四、評價辦法。

(一)對普通高中及職業中專評價

1.過程性監測(20分):

秋期、春期常規檢查分別按100分統計,取兩次平均分,摺合爲20分計入總評。

2.終結性評價(80分):

確保一、二本進線人數、進線率正增長。其中,內鄉高中清北生不低於4人,全省理科前3000名和文科前1000名人數比率及雙一流高校錄取不低於今年;實驗高中全省理科前20000名和文科前15000名人數比率及三高、四高和職專普高班一本及本科以上人數和比率不低於今年;職專在確保實用技能培養和學生就業率增長的基礎上對口本科進線人數和比率不低於今年,學生技能競賽和就業方面有特別成效的另酌情加分。

(二)對中心學校和完全學校評價

1.過程性監測(20分):

秋期、春期縣局組織的常規檢查,每次按100分計,取平均值摺合爲20分。

2.終結性監測(80分):

(1)國中教學成績(30分):

①中招成績(25分):鄉鎮一所或幾所國中中招成績的“五率和”積分100分,摺合爲25分,計入鄉鎮總體評價;

②過程監測成績(5分):鄉鎮一所或幾所國中抽測成績,七年級、八年級各按100分積分,取兩個年級的平均積分摺合爲5分,計入鄉鎮總體評價。

(2)國小教學成績(50分):

①過程性監測(10分):一年兩次抽測,秋期、春期各一次,鄉鎮幾所學校的“率和”按100分積分,取一年兩次的摺合值再摺合後計入總評;

②統評監測(40分):每學期結束,縣教研室將統籌國中教師抽取一個年級進行統評統改,取兩次的摺合值再摺合後計入總評。

評估採用“四率和”形式,即:

平均分積分=30×(本鄉平均分÷全縣各鄉中平均分的最高值);

合格率積分=60×(本鄉合格率÷全縣各鄉中合格率的最高值);

優秀率積分=10×(本鄉優秀率÷全縣各鄉中優秀率的最高值);

過差率積分=(-20)×本鄉過差率

城關鎮沒有國中,監測只考核國小;民辦學校參與評價但不參與排序。

(三)對國中學校評價

1.過程性監測(20分):

秋期、春期常規檢查分別按100分統計,取兩次平均分,摺合爲20分計入總評。

2.終結性評價(80分):

①中招考試成績(70分):中招成績,包括體育加試、理化生加試成績在內,按100分摺合爲70分計入總評。

②抽測成績(10分):一學年抽測七、八年級各一次,取兩次的摺合值再摺合後計入總評。

評估採用“五率和”形式,即:

鞏固率積分=30×[(實考人數-復讀人數-學籍異動人數)/起始年級學籍註冊人數)];

合格率積分=40×(本校合格率/全縣國中合格率最高值);

優秀率積分=20×(本校優秀率/全縣國中優秀率最高值);

特優率積分=10×(本校特優率/全縣國中特優率最高值);

過差率積分=(-20)×本校過差率;

(四)對縣直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評價

參照基礎教育學校監測辦法,共100分。

學前教育確保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保教並重,養成興趣習慣,保證每個幼兒活波快樂成長。特殊教育學校確保能讓適齡特殊兒童通過入校或送教上門“全覆蓋”就學,保證每個孩子掌握基本生存生活技能和養成健全人格,增強生存生活能力。

五、獎懲措施

校長是學校教育質量的第一責任人,要以身作則,凝聚人心,齊抓共管,提高質量。縣局按照分類、增量和捆綁評價,以2019年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結果爲基礎,看變化,看發展。

第一年履職不達標,縣局將對其領導班子集體談話;第二年仍無改進、不能達標,校長將在系統大會上檢討表態;第三年仍無進步且造成不良影響,校長將自覺無條件辭職,直至提請組織依程序予以免職。                                 

內鄉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