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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社情民意:當前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存在問題亟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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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社情民意:當前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存在問題亟待解決

近年,各地區不斷探索和推進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逐步規範建設工程招投標行爲,使建設工程交易行爲由場外交易走向場內交易。但由於管理體制不順、相關配套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力和缺乏統一的有形建築市場等諸多因素,致使招投標管理各自爲政,比較混亂,有時甚至流於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着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的有序健康發展。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招投標監管體制不統一。目前的招投標監管體制是一種以部門分散監管爲主,綜合監管爲輔的體制,招投標行政管理與監督分散在發改、建設、水利、交通、財政等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存在多頭管理、條塊分割、職能交叉、同體監督現象。各主管部門既對本行業招投標活動進行管理,又實施具體監督,有的還是招標項目的實施人,或者是招標人的上級,這種複雜、交叉和層次不清的招投標監管體制,造成了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比較混亂無序的局面。

二是招投標主體行爲不規範。部分招標人不按照招標程序進行招標,應招標的項目不招標,或將大項目肢解成多項工程,使肢解項目不具備招標條件來規避招標;部分招標人把應公開招標的工程變爲邀請招標,僅邀請最低數量的企業參加,致使招標競爭性不強,給明招暗定、陪標、圍標等違法違紀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部分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素質低、管理混亂,經常出現與投標單位相互串通,泄露標底,暗箱操作等違規現象,破壞了招投標的公平性。

三是評標專家庫不完備。工程建設領域專業人才比較缺乏,專家庫是按行業和行政區域分設,專業分類不細,專家庫組成人員存在人數不足,業務水平不高的問題,致使專家面窄,容易發生相互串通等違規行爲。個別行業的專家多爲主管部門領導或幹部,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很難做到客觀和公正評標。

四是招投標配套規章制度不健全。招投標各項配套規章制度不完善、不具體,與招投標活動的要求不相適應。如有關部門的規章制度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一些配套制度對資格預審、評標和監管過程等關鍵環節的規定不詳細,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使招標投活動難以規範,給招投標的監管增加了困難。

五是招投標監管不到位。建設工程招投標沒有統一的行政監管機構,招投標監管主要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自主進行,存在同體監管、監管越位和缺位現象。各主管部門對招投標的監管力度不夠,普遍存在重管理輕監督、重檢查輕處理的問題,不少規避招標、虛假招標、串通招投標的行爲沒有得到及時遏制和嚴肅處理;普遍存在後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一些本可以通過後續檢查發現的問題,如租賃資質、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擅自變更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爲不能得到及時查處和糾正。紀檢監察機關由於力量有限,且缺乏熟悉招投標的專業人才,無法對數量龐大的招投標活動逐一進行全程跟蹤監督,導致內外監督不能形成合力,監督效果不夠理想。

二、對策建議

一是理順管理體制,建立規範統一的綜合監管機構。按照管辦分離、政事分開的原則,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具體組織實施,招標代理機構實行市場化運作,通過競爭方式選擇,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統一的招投標綜合監管機構,能夠進一步堵塞體制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較好地解決同體監督和監管缺位、錯位的問題,實現招投標市場由分散監管向綜合監管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相結合的根本轉變,有利於形成監管合力,爲實現源頭治腐提供了體制保障。

二是實行集中交易,建立統一的招投標交易中心。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範運作、運作統一管理”的總體思路,對全原有的行業主管部門設立的各類招投標交易平臺進行整合,按照市場規則運作的統一的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同時加掛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牌子,實行一個機構、一個平臺、兩塊牌子的運作模式。其機構性質統一確定爲各級政府向社會提供招投標服務的事業單位,業務管理統一歸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招投標活動的具體服務場所,主要負責爲各類交易活動提供統一的服務平臺。凡屬國家和政府投資的農林、水利、交通、建設等建設工程項目和政府採購、醫療器械、藥品等項目,達到規模標準的全部納入綜合招投標中心公開招投標。

三是規範工作規則,建立統一的招投標管理制度。要在建立招投標統一平臺的基礎上,緊緊圍繞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競爭機制爲目標,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管理制度建設,構建有形建築市場的“陽光作業”機制。要配合招投標監督管理機制體制創新,以規範招投標程序、建立市場誠信機制、創新招投標方式方法和預防懲戒違法違紀行爲爲重點,健全和完善招投標制度體系。

四是實行電子評標,建立統一的電子招投標管理系統。通過網上發佈招標公告、發售招標文件、網上開標、網上導入投標文件、評標系統,實現網上電子評標,從而由計算機自動選出符合“客觀、合理、擇優”原則的評標結果。從技術層面看,電子評標系統主要由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組成,其中軟件系統由招投標信息發佈系統、電子標書製作系統、視頻監察系統組成。硬件系統由客戶端、服務器、打印機、投影儀等組成。對於重大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發佈信息、網上開標來完成電子評標程序;對於一般項目,可以採用電子輔助評標系統。在不斷完善電子評標系統的基礎上,逐步推行電子遠程評標做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陽光操作”和公平、公正。

五是堅持資源共享,建立統一的招投標評標專家庫。要按照“專業分類科學、使用管理規範、專家資源共享”的思路,將現有分散在各行業、各部門的評標專家進行整合,並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實現跨地區、跨行業選取專家,建立全市統一的評標專家庫和電子專家庫,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進行分類統一管理。同時,建立健全評標專家管理制度,實施統一的資格認定標準,加快推進通過計算機自動隨機抽取專家系統建設,加強對評標專家的培訓、考覈、評價和檔案管理,根據實際需要和專家考覈情況及時對評標專家進行調整補充。實行評標專家動態管理,對不能勝任評標工作、有不良記錄或濫用職權的評標專家進行適時調整或責任追究,切實保證評標專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