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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產業精準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基層反映產業精準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基層反映產業精準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產業扶貧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也是增強貧困地區造血功能、幫助羣衆就地就業的長遠之計。”自扶貧工作開展以來,各地始終把產業扶貧作爲穩定脫貧的治本之策,堅持產業精準扶貧思路,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思路和辦法,積極發揮主體作用,激活內在動力,探索帶動模式,找準脫貧路徑,提高產業精準扶貧實效。但是,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產業扶貧項目定位不夠精準。部分地區制定的產業扶貧規劃,絕大多數謀劃項目爲棚膜經濟、農機具和注入資金類,項目規劃不到位。部分項目前期論證不嚴謹,地理、環境、氣候、市場等諸多因素考慮不周。部分鄉鎮扶貧產業項目多爲租賃經營,租金收益低。隨着光伏發電產業項目資產折舊率逐年大幅度遞增,導致發電量逐年遞減,造成光伏發電項目收益率減半。

二是產業扶貧項目類別不夠全面。扶貧產業主要集中於種植業、養殖業等較單一產業,消費替代性較強,市場競爭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依靠地方宣傳和價格優勢,難以抵禦市場風險,一旦市場不景氣,就會出現虧損經營,甚至無法繳納租金,造成項目可持續性難以爲繼。

三是扶貧產業帶動發展不夠平衡。自然稟賦好、條件便利鄉鎮發展產業具備先天優勢,產業項目運營好;同比之下,其他鄉鎮因自然條件差、產業發展受制因素多、貧困戶增收渠道狹窄等原因,產業運營較難。部分貧困戶有一定勞動力,產業扶貧帶動較好;部分貧困戶因病、因老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成爲產業扶貧帶動貧困戶脫貧的盲點。

四是產業扶貧聯動機制不夠健全。目前部分產業扶貧項目主要依託農牧業落實項目,但縣市農牧業龍頭企業少,帶貧益貧機制不完善。產業組織化程度低,新增主體帶貧益貧聯結機制不完善,相應扶貧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部分企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的社會責任感不強,主動參與社會扶貧的意願不高,特別是對扶持貧困戶發展經濟、發展產業興趣不濃。

二、對策及建議

一是科學謀劃產業,明確工作思路。要立足各地發展實際,在肉雞、生豬、瓜果蔬菜、大米、籽粒玉米等產業上下功夫,積極謀劃祖代基地、父母代種雞基地、生豬養殖基地、瓜果蔬菜園區和食用玉米產業,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產業優勢,推動產業扶貧發展。

二是推進因地施策,確保靈活高效。結合貧困村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因村而異,結合一鄉一業、一村一品,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制定更爲細化的具體措施。以農牧業龍頭企業、種養殖專業合作社爲主,選擇經營效益好、帶動能力強、誠實守信的新型經營主體,發揮他們適應市場、對接市場、抗風險能力強的優勢,把基地建立在貧困村上,帶領貧困戶實現項目脫貧。探索新產業扶貧模式,推進“龍頭企業(新型經營主體)+合作社+貧困戶”模式,採取流轉貧困戶土地入股、貧困戶小額信貸資金入股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主體,推動貧困戶直接就業,入股收益分紅,形成利益聯結機制閉環。

三是聚焦問題短板,破解困難難題。針對收益高的產業扶貧項目,在充分給予貧困戶分紅基礎上,將剩餘收益資金用於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不足部分利用專項資金進行補充,切實解決基礎設施落後問題。針對種養殖類項目低端同質化,建立與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合作關係,着力提升扶貧產業項目質量。針對謀劃的投資注入類項目,在充分論證項目可行性基礎上,尋找社會反響好、效益好、有責任心的企業,在企業以固定資產做抵押和公證處公證前提下,將資金整合打包注入企業,獲取收益。

四是樹立典型模範,帶動共同脫貧。鼓勵貧困戶自主產業發展,扭轉貧困戶發展扶貧產業思想消極、行動被動、反應遲鈍等問題。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扶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集中力量優先扶持一批有強烈脫貧願望和具備一定脫貧基礎的貧困戶,爲其尋找“短、平、快”的增收產業項目,樹立典型,帶動其他貧困戶儘快實現脫貧。

五是做好政策支持,推進帶貧減貧。根據國務院扶貧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科學技術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五部委《關於加強產業扶貧帶貧減貧機制建設的通知》(國開辦發〔2019〕17號)文件精神,健全帶貧減貧機制,抓住各類經濟組織、合作社、創業致富帶頭人等主體力量,加大政策支撐力度,培育和提升一批不同層次新型經營主體,逐步形成合作社組織生產、龍頭企業加工對接市場的產業化聯合體,推動建立產業扶貧帶貧減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