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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拖欠工資涉嫌犯罪案件案例分析

綠地香樹花城C地塊一期三標段項目A5號樓從事外牆油漆包工頭黃某福拖欠工資涉嫌犯罪案件案例

包工頭拖欠工資涉嫌犯罪案件案例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19年8月26日、8月27日,黃某、李某某等27人分別向我隊提交了投訴登記表、投訴文書、居民身份證、欠條等複印材料,投訴綠地香樹花城C地塊一期三標段項目A5號樓從事外牆油漆包工頭黃某福拖欠工資37萬餘元,大隊立案進行了調查。現調查情況如下:

2019年8月26日10時30分,黃某、李某某等12人到市信訪局反映綠地香樹花城C地塊一期三標段項目A5號樓從事外牆油漆包工頭黃某某拖欠民工工資37萬餘元的問題。獲悉該事件後,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由分管局長、隊長帶隊前往市信訪覈實情況。

經覈實,黃某、李某某等人於2018年3月進入項目工地從事外牆油漆工作,反映包工頭黃某某拖欠他們工資(有黃某某開具欠條)的問題。由於黃某某在2019年2月24日向手下工人開具了欠款證明,承諾在2019年8月24日支付但到期後黃某某仍未支付,並且與之聯繫電話打不通,無奈之下黃某、李某某等人前往市信訪局進行上訪。

二、辦理情況

8月28日,經辦監察員前往涉案施工方武漢某建築有限公司及其分包方安徽省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調查,並向其送達調查詢問通知書。調查期間內,公司配合提供了相關證據材料,並對其工程承包,工程支付等情況製作了詢問筆錄。經覈實,1、包工頭黃某某承包了外牆油漆工程並簽訂了施工合同。2、該外牆油漆工程於2018年11月已完工,安徽省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與黃某某辦理了結算並支付了全部工程款總計686553元。3、我局勞動監察大隊對27名農民工及包工頭黃某某進行調查詢問並製作筆錄,黃某某認可所開具欠條的真實性,明確了民工工資數額,承認拖欠27名農民工的工資合計374102元屬實。我局勞動監察大隊依法對黃某某送達了改正指令書,限期支付27名農民工工資。逾期,黃某某仍未支付。另起,黃某某所欠勞動者工資數額較大,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民工工資,且經我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3號)、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認定標準的通知》(鄂高法發【2013】2號)等規定,已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三、主要困難

1、本案中施工單位把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用工主體的自然人進行施工,導致農民工工資支付出現漏洞,致使農民工的權益難以保障。

2、此案件中被欠薪農民工人數多,被欠薪農民工情緒難控,易於引發羣體性討薪事件。

3、用工主體企業註冊地及辦公不在本行政管轄範圍,對調查取證帶來一定難度。

四、案件進展後續情況

青山區勞動監察大隊於2019年9月17號將該案件移送武漢市公安局青山區分局(鋼城分局)。武漢市公安局青山區分局(鋼城分局)於2019年9月18號立案偵查。11月21日,我局將綠地香樹花城C地塊一期三標段項目A5號樓從事外牆油漆包工頭黃某某列入拖欠勞動者工資“黑名單”。

五、案件評析

在本案中包工頭黃某某多次欺騙農民工,不兌現承諾。面對情緒難控的農民工,僅僅靠勸解和疏導往往難以控制局面。兩法銜接平臺的搭建,解決了長期困惑勞動監察執法辦案中企業主(包工頭)逃逸或者拒不支付工資這類案件的難題。我局勞動監察大隊依託兩法銜接平臺,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於加強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相處銜接工作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 100號)等規定,將該案件移送武漢市公安局青山區分局(鋼城分局)。

武漢市青山區人力資源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