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鄉鎮街道公文

出租屋分級管理實施細則

鎮出租屋分級管理實施細則

出租屋分級管理實施細則

    爲切實加強我鎮出租房等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覈激勵制度,提高房東、“樓長”在房屋租賃服務管理工作中的主動性與積極性,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該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爲指導,按照打造“平安***”、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堅持依靠羣衆、服務羣衆、因地制宜的方針,有效整合社會資源,減少行政管理成本,紮實推進我鎮出租屋管理等級評定考覈工作。

二、評定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堅持過程與結果相結合的原則。

三、評定對象

轄區內符合出租條件的出租屋。

四、評定內容和標準

出租屋等級分爲“三星”、“二星”和“一星”三個級別,一個級別用一個星表示,星的數量越多,表示的等級越高。設置基礎考評分100分。當次被評爲“三星”出租屋考覈得分必須達到90分(含90分)以上;考覈得分達到80分以上不滿90分的出租屋評爲“二星”出租屋;60分以上不滿80分的出租屋評爲“一星”出租屋;60分以下的評爲整治戶,原則上不得出租。等級的評定按照考評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遇有一票否決情形的,取消當次評定資格,直接確定爲整治戶。評分內容和標準詳見《***鎮出租屋等級評定打分表》。

五、評定方法

(一)評定主體。

***鎮出租屋等級評定工作,在***鎮出租屋等級評定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出租屋評定工作小組負責實施,小組成員由網格責任民警、出租屋服務站代表、村(社區)責任人、(村)社區戶管員、出租屋“樓長”等人員組成。

(二)評定流程

(1)自評。每年5月初及11月初,由出租屋“樓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自評打分,當月10號前完成,自評結果及時交村(社區)警務室。

(2)小組評定。由出租屋評定工作小組分別於每年的5月中及11月中組織開展,當月22日前完成評定工作,評選結果報***鎮綜治辦備案。具體流程爲:先進行前期材料評定,然後組織人員到出租屋實地進行初評,初評結果應當場告知房東或“樓長”,並在村(社區)公告欄公示三天,對結果有異議的人員,可以將情況反饋至村(社區)警務室,村(社區)警務室要組織人員對情況進行覈實,經查實的,要進行復評,複評結果爲最終結果,並在村(社區)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召開房東、樓長大會予以授牌。

六、結果應用

1、被評爲“三星”出租屋的,爲示範戶,由社區授予三星牌匾。社區應當加強宣傳和引導,提高入住率。同時原則上工作小組每個月上門巡查不少於一次。承租人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安全許可證等享受優先待遇和上門辦理居住證等服務。對於連續兩次被評爲三星出租屋的,該出租屋“樓長”可參選***鎮出租屋“十佳樓長”評選,並由村(社區)年終總結時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2、被評爲“二星”出租屋的,爲規範戶,授予二星牌匾。原則上工作小組每個月上門巡查不少於兩次,並要加強指導,幫助出租屋“樓長”改進不足。

3、被評爲一星出租屋的,爲普通戶,授予一星牌匾。原則上工作小組每星期上門巡查不少於一次,並加強教育和指導,督促“樓長”履行出租屋管理職責,提高“樓長”自我管理意識。

4、結合日常巡查工作,如發現出租屋星級不達標情況,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評級或降級處理。

5、被確定爲整治戶的,原則不得出租。工作小組每三天上門檢查一次,督促房東、“樓長”按標準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出租。同時要加大查處力度,對於發現問題應當限期整改的,必要時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並按處罰上限進行量罰。

6、等級評定週期以半年爲限,不搞終身制,對於複評不合格的,予以取消等級牌匾,重新參加下半年評定。

 

 

 

 

 

 

 

 

 

 

 

***鎮大中型企業保安隊

第一隊長管理規定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充分發揮輔警隊伍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輔助作用,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和《**市輔警管理辦法(試行)》等,結合***鎮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對象爲***鎮兼任大中型企業保安隊第一隊長的輔警(下稱“兼職保安隊長”)。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三條  兼職保安隊長爲所負責企業的治安直接責任人,實行“雙崗雙責”制,除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外,還要承擔大中型企業保安隊第一隊長的工作職責。主要職責有:

(一)指導所負責的企業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二)按照治安網格化的工作要求,組織所負責的企業保安員協助警務區在企業周邊重點區域開展治安巡防,安排保安員到治安崗亭值守。

(三)組織所負責的企業保安員協助交警在企業周邊維護交通秩序和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導所負責的企業保安員加強對企業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做好企業間火災和其他治安災害事故的聯防工作。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四條  兼職保安隊長在所屬警務區責任民警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五條  根據企業周邊治安狀況,結合治安網格化的工作要求,確定企業內部及周邊巡邏地點、時間、方式、路線,組織企業保安員進行巡邏,並制定巡邏排班表,落實巡邏簽到制度。根據企業周邊治安複雜情況,設置治安崗亭,安排企業保安員在治安崗亭協助輔警執勤,做到“定人、定崗、定責”。

第六條  在交警部門的指導下,企業保安員對本單位員工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員工交通安全意識。同時安排企業保安員在企業周邊交通疏導重點路段協助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企業員工上下班和學生上下課的交通安全。遇有交通事故時,組織保安員及時進行合理的前期處置。

第七條  掌握企業內部及周邊消防安全狀況,協助企業兼職消防員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在消防部門的指導下,組織保安員開展消防知識宣傳和消防技能培訓,使企業保安員能夠熟悉各種消防器材(設備)的性能,熟練使用方法和程序,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第八條  加強大中型企業保安隊伍的管理。定期組織企業保安員例會,指導企業保安隊伍建設,提高企業保安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條  信息通報制度。兼任保安隊長定期組織企業負責人、保安員召開工作例會,通報企業內部及周邊的治安、交通、消防等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關的安全防範措施。

第十條  業務培訓制度。協助治安、交通、消防等部門定期對所負責的企業保安員進行相關的業務培訓,提高保安員的素質和能力。

第十一條  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所負責企業內部及周邊的治安、交通、消防等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應急處突制度。組織保安員成立警企聯動應急分隊,制定處置預案,加強與警務區、交通、消防等部門和相鄰企業的聯繫,做到信息共享,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形成聯動,及時處置。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