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佗城鎮調查報告多篇

佗城鎮調查報告多篇

佗城鎮調查報告篇1

20xx年6月3日至6月9日,城鎮中心配合全國政協特邀視察團赴福建省就推進 小城鎮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 進行了爲期7天的視察調研,先後參觀考察了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廈門等地的10個省級重點小城鎮。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福建省小城鎮總體情況

福建省現轄鄉鎮街道1104個,其中建制鎮609個,鄉(含民族鄉)320個,街道175個。20xx年底,福建全省常住人口3748萬,約20%的人口居住於在建制鎮。與同處東南沿海地區如浙江、江蘇、廣東的小城鎮相比,福建省的小城鎮有如下特點:

1、總體經濟實力較弱。除了閩東南各大城市如廈門、漳州、泉州附近的小城鎮,福建省的絕大多數小城鎮都還屬於農業鎮,財政收入非常低,西部山區不少鄉鎮甚至屬於 要飯財政 。表1顯示了我們參觀考察的全省最強的10個重點鎮在20xx年的總體實力,財政收入過5億僅有4個。最強的角美鎮財政總收入也不到20億,而且面積還非常大,約163平方公里。

表1:20xx年福建省10個省級重點鎮基本情況

2、人口集聚能力不強。統計顯示,福建全省609個小城鎮中,有91%的小城鎮人口在2萬以下,48%的小城鎮人口少於5千人。表1顯示全省最強的10個鎮當中,有4個鎮的人口少於5萬,沒有一個鎮吸納的外來人口超過本地人口,而這在浙、蘇、粵一帶的經濟發達鎮卻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3、生態綠化環境較好。福建省的一大地貌特徵是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地、丘陵佔陸域面積80%,森林覆蓋率63.1%,生態環境指數居全國前茅。從我們走訪的10個鎮來看,相比於其它東南沿海小城鎮,這些鎮的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上都保持得很好。

二、福建省推進小城鎮建設的主要做法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小城鎮建設。20xx年12月,爲加快促進小城鎮健康有序發展,福建省經濟工作會議做出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工作總體部署。20xx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臺了《關於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並先後從全省929個鄉鎮中篩選了43個綜合實力較強的鎮作爲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到目前爲止,這項工作已經持續推進了3年,其主要做法如下:

形成一套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在省政府組建小城鎮建設辦公室,由省長親自負責,兩位副省長具體抓,目前小城鎮建設已成爲福建省的重點工作之一,每年年初都會制定小城鎮改革發展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當年小城鎮建設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每半年召開一次現場會,總結經驗,發現問題,部署推進試點工作。同時,福建省還完善了組織領導、信息報送、檢查監督、考覈評比和協調服務等制度。各區市也參照省級做法組建小城鎮建設推進領導工作小組,並確定了(20xx年的寒假社會調查報告)85個鎮開展市級綜合改革建設試點。

佗城鎮調查報告篇2

一、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我市十分重視小城鎮建設,通過科學規劃、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類指導、整體推進措施,努力推進農村城鎮化,城鄉一體化,增強小城鎮內涵,提高小城鎮品位,塑造小城鎮特色,加快了構築農村新型城鎮體系步伐。

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了小城鎮建設工作力度。加快小城鎮建設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是調整我市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突破口。爲搞好小城鎮建設,市委、市府出臺了《關於加快城市化進程的意見》,確定了發展目標,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構築起我市小城鎮建設的總體框架,即突出三個中心(昌城、枳溝、皇華),發展七個重點(呂標、賈悅、石橋子、朱解、相州、百尺河、辛興),以此輻射帶動全市城鎮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市裏專門成立了小城鎮建設領導小組,吸收建委、土地、民政、公安、計委、財政、農業、金融等部門參加,具體負責小城鎮建設的協調指導工作,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把小城鎮建設納入了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了對小城鎮建設的組織領導。林家村鎮通過第xx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作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快小城鎮建設的決議,統一了全鎮上下的認識,增強了加快小城鎮建設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昌城鎮通過選樹十大典型現身說法,在全鎮形成了人人想城建、人人議城建、人人爭進鎮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編制規劃,促進了小城鎮建設健康有序發展。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是建設小城鎮、經營小城鎮、發展小城鎮的重要基礎。它既關係當前,更影響長遠。這個問題已越來越被各級領導所重視。近年來,各鄉鎮按照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建設一盤棋的原則,開始運籌新一輪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並建立起規劃設計統一評審制。昌城鎮聘請省市有關部門的專家,經實地考查論證,制定了沿河拓展,順路延伸,依託優勢,重建五區的小城鎮建設規劃,保證了規劃的科學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枳溝、昌城、皇華、相州等鄉鎮成立了小城鎮建設管理委員會,制定了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認真實施一書兩證制度,使小城鎮規劃建設日趨規範。

(三)因地制宜,開拓了小

城鎮建設的新路子。各鄉鎮緊緊圍繞市委、市府提出的加快小城鎮建設,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的總體思路,結合本鎮特點,廣開門路,各唱各的拿手戲。突出體現在四個結合上:一是小城鎮建設與發展鄉鎮企業相結合。昌城鎮以鄉鎮企業爲啓動點,引導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集中,實行聯片發展,形成得利斯食品加工區、道口重工業區,既節省土地資源,又便於污染治理。二是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市場相結合。枳溝、相州兩鄉鎮,牢牢抓住交通便利這一有利條件,充分發揮市場具有輻射力大,吸納力強,集散度高的特點,依靠市場帶動了小城鎮建設的發展。三是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外向型經濟相結合。林家村鎮開發建成了佔地200多畝的外商投資工業園區,吸引外資建成了兩處工藝品龍頭企業,年產值達5200萬元,在周圍帶起了一個三產開發區。四是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相結合。昌城鎮集聚60多家民辦和個體私營企業到鎮區經營,轉移農村勞動力1.5萬名,經濟總收入佔全鎮的70%以上,壯大了小城鎮建設的規模,拉動了全鎮的經濟增長。

(四)制定政策,促進了小城鎮建設上規模。在小城鎮建設過程中,各鄉鎮本着放水養魚、欲取先予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鼓勵引導二、三產業向小城鎮集中,加快了小城鎮的開發建設。相州鎮規定,對進鎮建房經商農民,免交鎮政府統籌費和村提留;對在小城鎮新上的工商項目,鎮裏給予最優惠待遇等。這些優惠政策,激發了農民向小城鎮集中的積極性,促進了小城鎮建設的快速膨脹。

(五)強化管理,營造了小城鎮發展的良好環境。在制定優惠政策的同時,小城鎮的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就三個中心鎮管理情況看,主要呈現三個特點:一是完善了管理制度。分別制定了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使小城鎮管理初步納入規範化軌道;二是加強了建設管理。本着合理佈局,有序開發的原則,嚴格建設程序,從批地到設計、建築、裝璜實行一條龍管理,高起點、高標準建設小城鎮。三是加強了環境治理。枳溝鎮組建了環衛所,負責整個鎮區街道的環境衛生,先後投資60餘萬元,上了叉車、翻斗車,增設了50多個生活垃圾箱,改善了鎮區的環境衛生;各地還不斷加大對小城鎮的治安管理力度,爲小城鎮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查情況看,各鄉鎮在小城鎮建設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和經驗,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四點:

(一)認識上有差距。突出表現在:有些地方還沒有把小城鎮建設擺到應有的戰略位置,廣大幹部羣衆對小城鎮建設在促

進農村改革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有的鄉鎮因缺資金對搞好小城鎮建設存有畏難情緒,缺少發展新思路,造成工作被動;個別鄉鎮關起門來搞建設,難以形成大開放、大發展的格局;有些地方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爲,缺少長遠眼光,制約了小城鎮建設上檔次、上水平。 (二)規劃滯後。據調查,全市20處鄉鎮,已完成新一輪小城鎮總體規劃的鄉鎮有11處,佔55%;總體規劃通過評審的只有5處鄉鎮,佔25%;總體規劃經過鄉鎮人代會通過並報市政府批准的只有1處鄉鎮,佔5%;全市20處鄉鎮都沒有編制詳細規劃。從上述情況看,一是規劃不健全。9處鄉鎮沒有完成新一輪總體規劃,有個別鄉鎮只是口頭規劃,致使小城鎮建設無章可循、無序發展。二是總體規劃缺乏連續性和權威性。大多數鄉鎮的總體規劃還沒有經鄉鎮人代會審查並報市政府審批,因此規劃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建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三是沒有編制詳細規劃。導致小城鎮建設佈局不規範,特色不突出,基礎設施不配套。

(三)政策落實不到位。近年來,隨着小城鎮建設進程的加快,市委、市政府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如戶籍、土地使用、各種收費等,還沒有得到很好地落實。一是現行戶籍管理制度制約小城鎮建設。鄉鎮、村辦企業招聘的管理技術人才和進鎮經商辦企業的農民,戶籍管理混亂,分別落在鄉鎮經委、建委、商貿園等單位,有的長期無處落,有些聘用人才、投資者因戶籍問題解決不了而打退堂鼓。二是徵用土地手續多,時間長,收費偏高。據基層反映,徵用一塊土地,從審請到批覆大約需要半年時間,使用一畝土地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耕地佔用費、測圖費、復墾費、補償金等約在35000元左右,致使投資者和進鎮農民望而卻步。三是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近幾年來,轉移到小城鎮的農村剩餘勞動力人數呈迅速遞增的態勢,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如住房、教育、社會保險等不配套,農民進鎮有後顧之憂。

(四)融資渠道不暢。主要表現是:⑴市鄉財政實行分稅體制政策,分竈吃飯、自籌平衡,鄉鎮財政普遍打得很緊,小城鎮建設資金很難列入預算。⑵銀行對小城鎮建設貸款較少。⑶從小城鎮建設工程中收取得土地出讓金、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很少用於小城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⑷小城鎮建設經營程度低。有關部門、企業和個人投資少,利用外資開發小城鎮的力度不大,民間資金潛力挖掘不夠。這些因素,導致小城鎮建設資金投入不足,制約了小城鎮的發展。

三、幾點建議

鑑於上述情況,我們建議各級領導要把建設小城鎮、經營小城鎮,作爲推進我市城鄉一體化進程,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內容,

切實擺上重要位置,下大氣力抓緊抓好。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把小城鎮建設擺上突出位置。小城鎮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是推進我國城鎮化的重要途徑,是實現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的橋樑和紐帶。發展小城鎮有利於促進人流、物流、信息流聚集,有利於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有利於輻射帶動周邊經濟快速發展,縮小城鄉差距。黨和國家對小城鎮建設工作十分重視。黨的xx屆五中全會明確指出:隨着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我國推進城鎮化條件已漸成熟,要不失時機地實施城鎮化戰略。早就指出,要引導鄉鎮企業在小城鎮適當集中,使小城鎮成爲區域中心,在穩定發展農業的同時,積極發展二、三產業,搞好小城鎮建設。建設小城鎮、發展小城鎮,經營小城鎮已成爲當前繁榮經濟,促進發展的重要內容。因此,各級領導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樹立超前意識、機遇意識、發展意識,切實把實施城鎮化戰略放在農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來抓,實行領導責任制,把規劃、建設、管理好小城鎮列入任期責任目標,調動一切社會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參與小城鎮建設,切實加強對小城鎮建設的協調指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二)科學規劃,夯實基礎。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要立足現實,着眼長遠,堅持高標準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真正做到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建設一盤棋、管理一條龍。一是制定小城鎮建設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結合。要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爲依據,抓緊對小城鎮總體規劃進行修訂和完善,合理確定小城鎮發展規模,以保證集約用地和保護耕地。二是搞好小城鎮建設與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相結合。進一步改革完善城鎮用地制度,調整土地利用結構,盤活土地存量,禁止土地閒置,在保護耕地和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妥善解決建設用地。堅決防止環境污染,杜絕土地資源的浪費和生態環境的破壞。三是小城鎮建設的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相結合。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工業園區、住宅小區、主要街區、各類市場和各類公共基礎設施等,都要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編制詳細規劃。在人民羣衆承受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高標準高質量配套建設,提高規模效益和聚集效應。市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規劃編制的領導和督查工作。調查發現,鄉鎮要編制一個總體規劃,設計費最低需8萬元,而且鄉鎮各自爲政現象突出,造成小城鎮建設散亂。鑑於此,應成立專門班子,對全市小城鎮規劃的編制工作進行統一調度,統一聘請專家論證設計,以減少費用,使全市小城鎮建設既統一協調,又突出小城鎮特色,保證規劃編制工作的順利完成。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規劃的評審、審查、審批制度,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要嚴

格堅持專家評審論證、人代會審查同意並報市政府批准的科學程序,切實保障規劃的權威性和連續性。

(三)深化改革,落實完善政策保障機制。一是要進一步落實進鎮人員的戶籍政策。按照公安部《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我市《關於進一步加快小城鎮建設的決定精品源自政治科 》要求,協調公安、民政等有關部門,採取得力措施,儘快完善落實鄉鎮戶籍管理辦法,在小城鎮設立居民委員會,按城市戶籍管理有關規定管理小城鎮人口,形成城鄉人口有序流動機制。二是簡化土地徵用手續,降低收費標準。各職能部門要認真落實招商引資的各項優惠政策,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堅持一站式服務,一個漏斗收費,縮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和建設週期,提高辦事效率。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城鎮的社會保障制度。要建立適應小城鎮發展要求的住房、醫療、教育和社會保險等制度,發展公益事業,健全小城鎮公共服務和社區服務等功能,解除進鎮人員的後顧之憂,增強小城鎮的凝聚力。

(四)廣闢投融資渠道,建立多元投資機制。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拓展小城鎮建設資金渠道。一是小城鎮建設市場化。要改革小城鎮建設方式,由建設小城鎮轉向經營小城鎮。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積極探索把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推向市場的融資路子。在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各鄉鎮要組建綜合開發公司,由住宅開發向二、三產業延伸。鼓勵市直部門、企業、個人投資參與小城鎮開發建設。二是要實行財政、金融扶持政策。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小城鎮建設的決定》,市、鄉兩級財政、金融部門要加大力度,每年投入一定的資金引導、支持小城鎮建設;小城鎮建設的各項稅費,如從小城鎮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地方留成部分)、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要重點用於小城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三是擴大開放,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利用外資開發建設小城鎮,構築開放式的投資主體多元化、多層次新格局。

(五)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優化發展環境。要理順體制,建立健全鄉鎮建設管理機構,明確管理職責,強化對農村建築市場和施工隊伍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要加強小城鎮內部的綜合治理,優化內部環境;制止亂攤派、亂集資、亂收費、亂罰款,營造寬鬆環境;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營造平安環境;加強美化、綠化和公共衛生管理,打破一條街,兩行樹的舊格局,營造優美的自然環境;加強文化建設,突出文化特色,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佗城鎮調查報告篇3

按照縣發改委下發的關於開展支持發展小城鎮專題調研提綱的要求,我鎮組織力量利用兩天時間對發展小城鎮、農民工向城鎮積聚情況進行了周密的調研,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城鎮建設現狀

**鎮位於**縣西北部,兩市三縣交界,總面積59平方公里,人口3.5萬,轄58個行政村,是省級中心鎮、全市小城鎮建設試點鎮。

(一)城鎮建設

近年來我鎮將城鎮建設作爲重頭戲來抓,堅持以規劃引領發展,不斷提升城鎮的承載和服務能力。在建設過程中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統一規劃圖紙,一條街道一種風格、一種情調。構築起“三縱四橫”路網框架,建成區從0.3平方公里擴展到1.5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七街一城一市一園”的城鎮格局;同時對城鎮東、西、北三個出口進行改造,形成了“四季長青,三季有花”的景觀效果,明顯改善了城鎮面貌。在城鎮建設中,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爲,先急後緩、突出重點,以人爲本、實用爲上”的原則,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民生工程建設。建設了建築面積260平方米的爲民服務大廳,實行一站式辦公,極大的方便了羣衆辦事;投資280餘萬元建設了**鎮中心敬老院,五保老人實現了“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的供養目標;投資1635餘萬元實施了村村通自來水工程,使全鎮居民都用上了優質自來水;投資200餘萬元的**汽車站竣工通車,方便了羣衆的出行。同時,對**中學、**衛生院、仁和園、文體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城鎮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城鎮管理

城鎮發展三分靠建設,七分靠管理。爲改變小城鎮“重建輕管”、“有硬件,無軟件”現象,我鎮注重管理方式、觀念、制度和機制創新,積極推進小城鎮管理由“鄉村管理型”向“城鎮管理型”轉變。制定出臺了《**鎮小城鎮管理辦法》,與城鎮居民、經營業戶簽訂了門前“五包”協議,使城鎮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編髮了小城鎮管理“三字經”,營造出了濃厚的輿論氛圍。成立了衛生保潔和綠化隊伍,籌資10萬餘元購置了專業灑水車,實現了城區保潔的專業化和經常化。

二、城鎮建設對農民工向城鎮聚集的作用

我鎮把城鎮經濟作爲發展重點,精心經營城鎮,大力聚集和培育產業,努力推動農民工就業。一是形成了服務“三農”的窗口。完善的設施、良好的環境,加快了人口集聚,目前城鎮人口達到8000多人;初步發展起來的商貿服務業、加工業,極大的方便了羣衆的工作與生活;健全的民生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輻射周邊”、“惠及百姓”。二是搭建起產業集聚的載體。我鎮形成了生資批發、建材批發、生豬購銷等市場。“全天候”商貿城的建成使用,爲城鎮商業發展增添了活力,目前鎮區各類工商業戶發展到400多家,增加就業崗位1000餘個。充分發揮鎮農民工創業園基礎設施基本完備的優勢,以招商引資爲突破口,積極引進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實現農村富餘勞動力家門口就業。目前城鎮企業發展到22家,形成了金屬鑄造、足球加工、傢俱生產、服裝加工、毛衣針織、紡織等支柱產業,產業支撐更加有力。三是構建起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平臺。扶持創建了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充分發揮外出打工農民技術、資金、經驗豐富和有一定信息渠道的優勢,廣泛開展就業創業宣傳,組織實施技術技能培訓,多層次、廣渠道、全方位提高返鄉農民工再就業本領,激發農民工創業熱情。目前我鎮農民工返鄉創辦企業6家,吸納農村勞動力500多人。四是建設城鎮居住新模式。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今年在鎮政府駐地正式啓動了農民新社區建設項目。農民新社區根據城鎮聚集的需要,堅持 “尊重民意、規模開發、集約用地、典型示範”的原則,規劃建設新型農民住宅84套,目前一期28套農民新居主體完工,道路、供排水、綠化、照明等基礎設施正在加緊建設。農民新社區建成後不僅可集聚人氣,更爲農民改善居住環境提供了典型示範。

三、關於支持小城鎮發展、推進農民工向城鎮積聚的體制政策建議

(一)合理的宣傳引導。大中城市具有強大的的勞動力集聚效應,小城鎮發展上比較弱勢,政府在要正確合理引導,鼓勵農民工向城鎮轉移。一是思想引導。加強小城鎮的建設和發展的政策宣傳,營造小城鎮發展的良好氛圍。二是政策引導,不僅要放寬各種政策限制,還要結合實際出臺農民工返鄉創業、金融、土地等優惠政策,積極鼓勵農村勞動力就近向小城鎮轉移,在小城鎮就業甚至於安家落戶。三是信息引導。在城鄉之間搭建“勞務信息平臺”,通過建立健全勞務輸出體系,提供勞務信息,拓寬農民在小城鎮的就業領域。

(二)加大投入。通過完善城鎮功能,豐富城鎮文化,搞活城鎮市場,進一步縮小城鎮與大中城市生活環境的上差距,吸引農民向小城鎮轉移。一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水電路配套,通信快捷,功能齊全,設施完備,與周邊農村和大中城市交通便利;參考經濟適用房建設政策,鼓勵城鎮建設適宜農村、經濟節約、規劃合理的農民新社區,讓就近轉移的農民居者有其屋。二是加大招商引資投入。結合地方優勢,大力招商引資,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有優勢、有特色、有市場前景的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以引進勞動密集型企業爲抓手,實現農村富餘勞動力家門口就業,促進農民增收,聚集城鎮人氣,壯大城鎮規模。

(三)提供製度保障。應從解決農民工進城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爲重點,在政策和制度層面上對小城鎮的發展進行必要支持和保障。同時,加快小城鎮經濟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步伐,經濟由市場調節,社區向農民開放,城鄉統籌就業率先在小城鎮啓動,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爲農民免除後顧之憂,爲城鎮發展提供政策保障,促進農民與小城鎮的融合,推動小城建設更快更好的發展。

佗城鎮調查報告篇4

引言:

儘管早在1984年的著名的中央1號文件中,就已經明確提出“允許農民自理口糧進城務工經商”的政策,但在八十年代的中國經濟熱點問題中,農民如何進城、農村小城鎮如何建設的問題並不引人注目。只是隨着九十年代中國地方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高速發展之中各地“開發區熱(1992年鄧小平南巡談話之後各地大辦開發區導致經濟高速增長)”濫佔耕地引發出的矛盾愈演愈烈,小城鎮建設及其相關的政策問題,才逐漸引起國內外的廣泛討論。

1995年4月,中國國家體改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財政部、建設部、農業部、民政部、公安部、統計局、國土局等11個部委聯合發佈了農村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性文件,並於當年11月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在北京召開了“中國小城鎮建設高級國際研討會”;1996年,該11部委又得到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約180萬美元的研究資助,還與各省協商確定了首批57個國家級試點城鎮。到1997年末,國家級試點城鎮已經擴大到100個。

本文作者作爲農業部的代表,參與了11部委對該項目的協調指導,以及上述國際組織資助的合作研究和試點。由於長期關注農村和農民問題,我們的研究從一開始就強調指出:考慮到其他發展中國家城市化的教訓,中國農村小城鎮建設在人口壓力大而資源嚴重短缺的基本國情矛盾制約之下,主要目的並不在於建設一批現代化的城鎮,而是通過城鎮發展過程中資本的集聚和人口的集中,逐步解決農業、農村、農民這“三農問題”。即: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一步改革農村社區和鄉鎮企業產權制度;通過培育城鎮積累功能和自我發展機制,使已經非農就業的、過剩的農村人口進入小城鎮,從而減輕有限的農地已經超載的農業人口負擔,以保證中國農業有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

然而近年來大量的調查研究已經使我們意識到:在本世紀末中國城市化加速發展的進程中,地方政府資本原始積累導致城鎮建設大規模佔地已經不可逆轉。而且人們不得不承認,目前這種制度軟約束條件下的行政控制,實際上不能有效抑制各級地方政府在財政嚴重虧損壓力下,對耕地“農轉非(從農業用地轉爲非農業)”鉅額增殖收益的渴求。爲此,寫作本文之目的在於立此存照,並再次提醒各方面政策制定者應承擔的歷史責任:長期受制於資源短缺之苦的中國人,必須能夠找到一種相對較低成本的制度類型,以便在不可遏制的現代“圈地運動”中,得以說服地方政府採用某種既對國家、集體、農民三者都有利,又能有效地促進地方城鎮化和二三產業發展的新辦法。

一、中國農業發展面臨的資源緊約束

1、基本國情矛盾──人地關係的高度緊張

上下5千年的中國歷史上,農業長期佔有重要地位。由於幾千年來農業生產技術發達,在土地資源被高度開發的同時,也客觀上支撐了中國人口的高速增長。自明朝(1303年)中國人口突破6000萬。到1840年的鴉片戰爭,中國人口已達4.2億。其後數百年人口數量居世界第一,因此形成了中國最基本的國情矛盾──人地關係的高度緊張。

從中國曆代人口與耕地變化表中可以清楚看出,人均耕地面積由盛唐時期的17.8畝不斷下降到1949年的2.7畝,下降了7倍。

資料來源:1840年前數據轉引自郭慶:《現代化中的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p43;1840年後數據引自吳慧:《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農業出版社,1985,p195。

歷朝歷代的開國之君大多以墾荒、屯田來振興國力。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雖然也大面積墾荒造田,而且一度使耕地面積大幅度增加;但在人口政策一度失誤而且人口基數過大的作用下,已經不可能扭轉人均耕地面積不斷下降的趨勢。

2、耕地資源的橫向比較

我國雖然國土面積略大於美國,但屬於人均耕地資源最少的國家之一。橫向比較只相當於世界平均水平的33%,美國的11.2%,巴西的24.5%;即使與同樣屬於人口大國的印度相比,也僅相當於印度的42.2%。

據國家土地局新近的調查彙總,1990-94年平均每年減少耕地面積940萬畝,約相當於每年新增的耕地。而據宋健和於景元的研究,中國人口到2050年人口達到15~16億時纔可能停止增長(宋健、於景元《人口控制論》.科學出版社.1985.p238-240)。在當前經濟和技術條件下我國可開發利用的後備耕地資源只有約10.6億畝;更爲嚴峻的是其中可開發成耕地的極其有限,僅爲1.94億畝。因此,人地高度緊張將一直是中國在其實現現代化過程中的最基本國情矛盾。

3、小農經濟條件下人口過剩危機的必然性

在基本國情矛盾制約下,形成了中國傳統農業社會中的小農經濟結構和傳統的子嗣間平分財產的制度,使農村人口增長的同時農地規模越來越小,土地不斷析分細化。

小農經濟有一個重要特徵,就是資本的平均利潤和地租都不會表現爲經營的界限,只有在他扣除實際成本之後,付給自己的工資纔是絕對的界限。這使得在小農經濟條件下農民習慣以大量不計報酬的家庭勞動投入替代資本投入,在維持了中國農業土地生產率不斷提高的同時並不計算人口增加的成本。因此,我們這個傳統的農業國家所固有的人口與耕地的矛盾,必然帶來人口過剩危機。4、土地生產率高、勞動生產率低

人多地少的國情矛盾和土地佔有無限析分的財產製度,使勞動生產率不斷下降。

如果耕地的擴大和生產技術的改進引起的糧食產量的增長速度,低於人口的增長速度,那就必然導致勞動生產率的顯著下降。戰國中晚期的糧食畝產量已達216斤,唐時達到334斤;到清代中葉糧食畝產爲367斤。本世紀30年代的糧食單產,實際上比當時已經現代化的美國農業高得多。然而另一方面,早在戰國中晚期我國每個勞力產糧已經達到3318斤,唐時爲歷史最高水平,每個勞力年產糧食4524斤。自唐以來農業勞動生產率不斷下降:明代保持在4027斤水平上;清代每一勞力生產糧食降爲2262斤,而到1949年就只有1150斤,比唐時減少3374斤;減少的比例是74%。

1949年建國後,政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土地改革,農業生產發展很快。但是土地改革強化了農戶佔有小塊土地並主要從事於自然經濟活動的生產方式,農村產業結構並沒有產生多大的變化,而且中國幾千年沿襲下來的家庭分工結構也沒有改變。雖然1953年後農村逐步實行集體化,土地家庭私有制變成了以社區集體組織爲主體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但是,土地的集體所有制仍然未改變中國小農經濟的基本特徵:①小塊土地上的大量勞動投入;②勞動的目的不是在利潤的導向下提高農產品的商品率,而是爲滿足自己的消費需求。由此造成了解放以來雖然農業生產力有所進步,但歷史上沿續下來的土地生產率高,勞動生產率低的總格局並未改變。

2.《中國統計年鑑1994》p329、342、345、358;

3.《中國農村統計年鑑1992》p122;

4.《中國統計年鑑1992》p55;

5.吳慧:《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農業出版社,p220

上表反映的是1952年以來以畝均糧食產量和畝均農業產值指數衡量的土地生產率、以農業勞動者勞均產糧和勞均淨產值指數衡量的勞動生產率的變動情況。1978年與1952年相比,糧食畝產提高了1.38倍,以畝均耕地農業產值指數衡量的土地生產率提高了1.17倍,而以勞均產糧衡量的勞動生產率僅提高了0.12倍,以勞均淨值指數衡量的勞動生產率僅增長了3%。而且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解放後曾長期處於下降徘徊的局面。勞均產糧1970年還低於1952年的水平,勞均淨產值直到1978年纔開始超過1952年的水平。只是1978年改革開放後,隨着大量勞動力轉向非農產業,農業勞動生產率纔有了穩步的提高。

綜上所述,中國傳統農業中大量剩餘勞動力的存在,不是因爲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的結果,而是人口對土地的巨大壓力和小農佔有土地的制度共同作用的結果。人地資源的緊張產生了巨量的剩餘勞動力,而小農經濟制度又使這些剩餘勞動力被滯留在越來越狹小的土地上。因此,緩解中國基本的國情矛盾和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的首要前提,就是剩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但是,建國以來的城市化進展並沒有解決這個首要前提問題。

二、小城鎮建設的背景分析──建國以來的工業化、城市化進展與城鄉分割的體制問題

1、關於“資源資本化”。

“資源資本化”,是發展經濟學理論的一個主要觀點,意指資源富集但資本稀缺的欠發達國家,其經濟開發過程的實質是資源轉化爲資本,亦即必須通過經濟的貨幣化來促進資源從實物形態轉化爲價值形態,進入可交換的市場。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的報告指出,1978年中國的經濟貨幣化(gnp)程度只有32%,當時的社會存款僅210億,貸款規模是1890億,而工農業總產值約爲一萬億;到1995年,中國的經濟貨幣化程度已經高達105%,社會存款近3000億,貸款規模51000億,幾乎與gnp57650億相差無幾(易綱“中國金融資產結構分析及其政策含義”,中國體改研究會,1997)。世界銀行1996年發展研究報告在對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資源資本化程度與其他東歐國家作比較時,也認爲中國已經超過70%。可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所謂“經濟高速增長奇蹟”,實質上是政府通過大量發行貨幣,把原來計劃經濟時代不可貨幣化交換的資源轉化爲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資本,從而創造了資本增值收益。

2、國家資本原始積累的制度經驗

在改革開放之前,中國曾經歷了從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近三十年的國家資本原始積累過程。其主要方式是:在國家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全額佔有城鄉各種資源;全環節控制工業、農業和其它各產業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全部經濟過程,從而由中央政府佔有城鄉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剩餘價值,然後通過國家財政的再分配,轉化爲城市工業資本的原始積累。

近三十年原始積累過程,是中國這個落後農業國進入現代化的特殊歷史階段,中國人民爲此付出了必要的代價。政府在農村通過“統購統銷”的流通體制和“人民公社”的組織體制這兩個相輔相成、互爲依存的制度體系,直接獲取除農民基本生存消費之外的全部農業剩餘,以保證處於起步階段的城市工業穩定獲得低價原材料供應和工業勞動力簡單再生產的食品供給;而在城市,則是以非商品交換的計劃體制的內部分配,通過低工資和消費品的計劃配給方式,來獲取城市工人勞動的剩餘價值,轉化爲國有工業擴大再生產所需要的投入。正是通過這種高度集中壟斷的資源經濟控制方式,保證了中央政府在不到三十年的工業化進程中,多數年份都能形成高達30%-40%的積累率,使中國從五十年代初期一個工業產值和城市人口均佔僅15%的典型農業國,在既缺乏外部市場又幾乎無外來投資的惡劣的國際環境中,發展成爲工業產值達70%以上、產業門類齊全、專業分工細緻的初步工業化國家。

3、國家工業化過程中形成的結構問題

國家在工業化進程中採取的是重工業優先的發展戰略,必然產生結構性偏差及資本排斥勞動的問題。表2.1反映的是中國就業結構轉變滯後於工農業產值結構轉變的情況。

1952年,中國人均國民收入約70美元,國民收入的近60%來自於農業,經濟活動人口中83.5%的勞動者從事農業,工業勞動力爲7.4%,服務業勞動力爲9.1%。到1957年,國民收入中農業淨產值的份額下降了10個百分點,從57.7%下降爲46.8%,而農業就業的份額僅下降了兩個百分點,從83.5%降爲81.2%。從1957年到1977年的20年間,國民收入中農業淨產值的份額下降了12個百分點,而就業中的農業就業份額只下降了7個百分點,同期工業淨產值佔國民收入的份額上升了20個百分點,而工業就業份額只上升了不到9個百分點。1952年到1977年間的差距就更明顯了,工業淨產值佔國民收入的份額上升了30個百分點,而工業就業份額只上升10個百分點。

由於中國的工業化進程中,國家投資不斷向資本密集的重工業傾斜,工業資本吸收勞動力的能力不斷減弱。據統計,每億元投資輕工業可吸收1.8萬人就業,而重工業僅能吸收6千人就業。中國就業結構偏差因此不斷擴大,城市化水平因此長期停滯不前。4、計劃經濟時期城市化水平

查閱1951-1978年改革開放之前的統計數據可知,中國城市化水平在計劃經濟時期長期穩定。其間,60年代初和“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曾經有兩次大規模的“知識青年下鄉”,甚至使城市化率逐年下降。

5、計劃經濟時期的城鄉分割體制

那時的農村縣以下鄉鎮即爲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本部所在地,除了執行國家統購統銷政策的、由政府主辦的供銷社和糧站之外,幾乎沒有其它商業單位;甚至連存在於農村幾千年的集市貿易也曾經被當作“資本主義尾巴”而禁止。因此,農村小城鎮基本不發育。

爲保證國家工業化必須的資本原始積累,當時把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採用行政手段區別開來,並通過戶籍制度加以固定。從50年代,國家頒佈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令,在戶口遷移制度、糧油供應制度、勞動用工制度和社會福利制度等方面,把城市人口和農村人口分割開來。

(1)在戶籍制度方面。1958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91次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該條例第10條第2款對農村人口進入城市作出了帶約束性的規定:“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這一規定標誌着我國以嚴格限制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爲核心的戶口遷移制度的形成。

(2)在糧油供應制度方面。1953年以後,隨着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的實行,中國開始實行糧油計劃供應制度。這一制度原則上規定國家只負責城市非農業戶口的糧油供應,不負責農業戶口的糧油供應。1953年11月,政務院發佈《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其中規定:“在城市、機關、團體、學校、企業等的人員,可通過其組織進行供應;對一般市民,可發給購糧證,憑證購買,或暫憑戶口簿購買。”1955年8月國務院發佈的《市鎮糧食定量供應暫行辦法》則統一規定了市鎮非農業人口一律實施居民口糧分等定量,並按覈定的供應數量按戶發給市鎮居民糧食供應證,居民憑證使用糧票購買口糧的糧食供應辦法。與此同時,國家對糧食市場加強了管理。1953年11月,政務院發佈《糧食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其中規定:“所有私營糧商,在糧食實行統購統銷後,一律不準私自經營糧食。”“城市和集鎮中的糧食交易場所,得視需要,改爲國家糧食市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以工商行政部門爲主會同糧食部門共同管理之。”“城市居民購得國家計劃供應的糧食,如有剩餘或不足,或因消費習慣關係,須作糧種間的調換時,可到指定的國家糧店、合作社賣出,或到國家糧食市場進行相互間的調劑。”上述規定基本上排除了農村人口在城市取得口糧的可能性。

(3)在城市就業制度方面。自50年代初開始實行的勞動用工制度,原則上只負責城市非農業人口在城市的就業安置,不允許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尋找職業。1952年8月政務院發出《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指出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國家還不可能在短期內吸收整批的農村勞動力到城市就業,因此必須做好農民的說服工作。1957年12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各單位從農村中招用臨時工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城市“各單位一律不得私自從農村中招工和私自錄用盲目流入城市的農民。農業社和農村中的機關、團體也不得私自介紹農民到城市和工礦區找工作。”甚至規定“招用臨時工必須儘量在當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時候,纔可以從農村中招用。”

(4)在社會福利制度方面。早在1951年2月,政務院就發佈了《勞動保險條例》,1953年又進行了修改。該條例詳細規定了城市國營企業職工所享有的各項勞保待遇,主要包括職工病傷後的公費醫療待遇、公費修養與療養待遇,職工退休(職)後的養老金待遇,女職工的產假及獨子保健待遇,職工傷殘後的救濟金待遇以及職工死後的喪葬、撫卹待遇等。條例甚至規定了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享受半費醫療及死亡時的喪葬補助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勞保待遇,國家是以病假、生育、退休、死亡等單項規定的形式逐步完善起來的。至於城市集體企業,大都參照國營企業的辦法實行勞保。除上述在業人員享有勞保待遇外,50年代形成的城市社會福利制度還保證了城市人口可享有多種補貼,在業人口可由其所在單位近乎無償提供住房。

中國的城鄉分割的各項具體制度,加劇了城鄉社會的分化。最終形成了以工業化和計劃經濟爲特徵的城市經濟體制和以傳統農業和集體經濟爲主要特徵的農村經濟體制。正是由於這種二元的社會結構,使得工業化的推進沒能導致就業結構和人口結構的同步調整。

6、城鄉分割制度的影響

由於自50年代以來,實行了嚴格的城鄉分割制度,政府通過統購統銷農產品和實行嚴格的戶籍管制將農村人口強制吸附在狹小的土地上。過量的農業人口擁擠在有限的耕地上,雖然提高了土地生產率,但勞動生產率卻處於停滯狀態。

1970年與1952年相比,農業的幾個效益指標都不盡人意。其中,勞均產糧由957公斤下降到873公斤,勞均淨產值1978年僅比1952年增長3%。農業勞動生產率不提高,糧食的商品率就得不到提高,城市的增長也就失去了動力的來源。相反,由於糧食短缺,使得50年代城市快速發展的勢頭不得不中斷。甚至導致60年代和“文化大革命”期間,城市先後有2000多萬人和4000多萬人被迫遣返農村。

7、改革開放以來的城市化進展

到70年代末期,由於國民經濟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政府不得不對經濟進行大的調整,在80年代初實行了“調整、整頓、鞏固、提高”的八字方針,開始對偏斜發展的工業化政策進行調整;經濟資源的分配也開始向消費資料部門傾斜,長期落後的城市服務部門得到快速發展。同時自從1982-84年中國全面推行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爲名的農村改革政策、客觀上恢復了農民對土地的實際佔有權、經營權和收益權以後,近十多年來,中國出現了城市化加速的現象,其中突出表現在縣以下小城鎮迅猛發展,由1984年的2700多個發展到現在的18000多個。

不過,儘管1993年與1978年相比,城市化水平提高了10.22個百分點。但是與霍利斯.錢納裏等人的標準模式相比(西蒙.庫茲涅茨:《各國經濟的增長》商務印書館1985,h.錢納裏:《工業化和經濟增長的比較研究》.三聯書店.1989),中國的城市化水平仍然落後於工業化10多個百分點。

由於農村中不斷增加的過量人口,基本抵銷了土地生產率的提高所帶來的農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使得這一階段農業勞動生產率並沒有顯著的增長。雖然這段時間經濟資源在產出部門間進行了重新分配,但由於舊的城市福利體制和戶籍等政策並沒有改變,每增加一個城市戶口,就增加一份財政補貼。又由於社會保障的費用由國家或集體包起來,負擔越來越重。1990年,僅全國職工保險福利費用總額就達到937.9億元,比1980年增長5.87倍,年均增長21.3%。相當於工資總額的比例由1980年的17.7%猛升到31.8%。正因爲城市改革相對滯後,社會經濟體制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城鄉分割的壁壘也就難以突破,所以農村過剩人口只能在鄉鎮企業和小城鎮發展過程中內部消化。

8、小城鎮發展中地方政府資本的原始積累

資本的原始積累,是任何經濟類型的發展中國家進入現代化不可逾越的歷史性過程。如果說中央政府是在改革前用了大約30年完成了國家資本的原始積累,那麼縣以下各級地方政府,則是在1984-86年進行的財政體制改革完成後,纔開始進入資本原始積累階段。

在國家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中,形成了由中央政府各部門直接控制的國有大工業體系,和由地方政府各部門控制的“地方國營”工業體系。企業的層次級別不同,佔有資本及其收益的數量和質量既會明顯差別。由此又產生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條塊之間在財產佔有及其收益分配上覆雜的利益關係。可以認爲,在改革前的30年,由市及市以上政府及其各部門佔有全部資源和城市工業資本和格局,一方面較大影響和限制了縣及縣以下(包括大批國營工業“空白縣”)地方政府佔有資產和收益分配的慾望和能力;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廣大農村和農民大面積的貧困。

應該認識到,8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的各級地方政府不僅是政治、行政主體,也是經濟主體,有其自身的財產和收益,並且有擴張這種財產收益的明確動機和行爲。這是中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階段的歷史現象(參見溫鐵軍“國家資本再分配與民間資本再積累”《新華文摘》1993年12月號)。

而當前農村發展小城鎮,尤其要對地方政府追求工業化、城市化的資本原始積累特徵予以認識,如果不能防止地方政府重走改革前30年剝奪農業和農村來進行國家資本原始積累的老路,小城鎮建設對於中國農村經濟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而言,很可能造成負面影響。

三、中國農村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思想

1、理論框架

中國的問題,基本上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問題。也就是說,社會主義中國也必須要解決一般發展中國家都要解決的、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進步所不可避免的資本的原始積累問題。不同的資本積累方式決定並形成不同的制度,也必然帶來不同的制度成本。有鑑於此,我曾經明確提出“兩個歷史階段”和“兩個基本矛盾”的理論框架,來概括農村小城鎮建設面臨的宏觀經濟問題。

所謂“兩個歷史階段”,是指改革前完成的中央政府工業資本原始積累和改革後開始的地方政府資本原始積累。所謂兩個基本矛盾,則是指“人地關係高度緊張”這一基本國情矛盾和“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這一基本體制矛盾(參見“農村改革與發展面臨的兩個基本矛盾”《戰略與管理》1996年第3期)。

2、指導思想

在上述理論框架指導下,小城鎮建設應提出的具體指導思想如下:

(1)中國農村小城鎮建設的首要目標,應是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爲此,任何小城鎮試點都必須做到有效地吸納農業剩餘人口,緩和農村“人地關係高度緊張”這一基本國情矛盾對農業發展的制約。

已經進行了20年的農村改革,雖然在一段時間裏使農業生產和農民收入獲得較大增長,但並不意味着農業面臨的土地資源短缺的矛盾和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體制有了根本性的變化。事實上,農業耕地仍在不斷減少,土地承載的農業人口也在不斷增加,到本世紀末中國仍將有約二億農業勞動力剩餘。以致於中國農業“勞動生產率低,商品率低,積累率低,農民收入低”的不利局面相對城市現代化發展而言會更顯嚴重。因此,當前農村小城鎮建設中任何法律的和政策的安排,包括縣以下城鎮用地政策的安排,都應該有利於農業人口非農化,緩解農村人地關係高度緊張的基本國情矛盾。

(2)縣以下小城鎮的產權結構應以非國有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經濟爲主體;不必強調發展國有國營經濟。

農村改革之初,大多數鄉及鄉以下基層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並不存在國有資產。人民公社解體過程中產生的鄉鎮基層政府及其所屬鄉鎮企業,其所佔有的資產從初始投入上看既不應是政府的,也當然不是國有的。農村城鎮建設中非國家投入形成的資產也應定性爲農民集體所有。

改革開放之前的國家資本原始積累過程中,中央政府通過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提取全額農業剩餘;但由此而形成的約1萬億國有資產(其中6-8千億來自從農村提取的積累),卻幾乎沒有投入到農村(政府各部門控制的座落在農村社區的產業除外),而是大部投入到城市和國營工業。據抽樣調查,在農村改革開始的1978年,全國人民公社“三級所有”的集體資產總額爲14,000億元,其中主要份額仍是土地資產,約爲12,000億元,佔85.7%(資料來源:“改革面臨制度創新”,上海三聯書店1988年第一版)。

改革10多年之後到1994年,據估計農村社會資產總值已達約90,000億元,其中約值70,000億元的土地資產雖然分包到戶,但作爲中央政府反覆強調的、必須長期穩定的基本制度,性質上仍是“統分結合,雙層經營(參見1984年中央1號文件)”的農村社區成員共同享有的集體財產,既不是私有資產,也不是國有資產。

因此,不僅現行土地徵用“五統一”的前提只能是中央政府一再堅持的農村基本制度;而且必須對縣以下城鎮政府佔用資產的集體所有制屬性,通過清產覈資、推行股份合作制,重新予以明確。

(3)小城鎮土地制度必須體現農民作爲農村財產所有者的權益。

中國土地資源高度稀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越是稀缺資源,其價格越高;其所有者交易地位越高。國際上通行的政府行政或法律干預土地問題的原則,應是使交易成本相應降低,稀缺資源得到保護。而且首先應明確一切法律和制度必須立足於對所有者權益的承認和保障(參見《各國土地制度與政策》經濟學院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包括縣以下小城鎮建設在內的農村土地資源配置,其土地從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轉移過程中的增殖收益,主要應返還給農業和農民。否則,必然造成稀缺要素加速流出農業,成爲地方政府資本原始積累的重要來源,重演導致農業衰落和小農破產的又一次歷史性剝奪。

爲此,改革現行農村土地制度是小城鎮建設的當務之急。要允許農村集體土地作股參與城鎮開發,鼓勵農民把在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中已經創造出來的“以地換地、以地滾地”,或者“股田制”的辦法,用到城鎮建設中去,本文介紹的案例說明:這種調整存量資產、加速地方工業化的制度變遷,因爲不損害任何人的利益而幾乎全無痛苦。此類羣衆中自發產生的,制度成本最低的,切實可行做法,不僅能降低農村人口的進城“門檻”,而且可有效減少農民上訪告狀,維持安定團結。

四、農村小城鎮的發展過程

80年代以來,無論是體制變革的深度還是廣度,農村都比城市要大得多,因而小城鎮的發展也受到了這種不同步體制變革的深刻影響。

1、農村小城鎮資本的積聚

農村小城鎮的發展過程,基本上是農村工商業資本積累和集中的過程。農村城鎮資本積聚主要有兩個來源:鄉鎮企業的發展和農村集市貿易的繁榮。

由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計劃經濟下的統購統銷和集體化難以爲繼。農民一方面從再次獲得的對土地的支配權中得到了與其花費勞動成正比的報酬,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的直接結合釋放了他們長期受到壓抑的積極性,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因此得到了較快的發展,農產品也出現了較多的剩餘。

另一方面,農民在人民公社解體後也相應取得了人身自由,有了脫離土地進入其它產業的條件。由於農業所固有的特性:(1)農產品的需求彈性相對工業品要低;(2)土地資源的不可移動性;(3)受自然影響使生產帶有不穩定性;(4)農業改造投資大收效慢,使得務農的收益遠低於其它行業。這種中國所特有的資源稟賦條件下的利益比較,自然使農民在滿足溫飽之後轉向收益更高的非農產業。

但是由於農村改革相對超前,而且城市就業的高門檻和城鄉分割的經濟體制,使農民進入城市就業的機會成本過高。於是就地興辦鄉鎮企業也就成了必然選擇。以鄉鎮工業爲基礎,各地農村工業品市場漸次興起;政府同時又採取了逐步放開農產品價格、恢復集市貿易,允許農民自帶口糧進鎮務工經商的政策,使得傳統的農村集鎮迅速發展起來。

2、促進小城鎮發展的其他重要因素

某一特定時點的小城鎮發展,往往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正如英國經濟學家艾倫.w.伊文思(s)在回答“什麼是城市發展的原因”時所指出的:“事實上,沒有哪一種理論能夠獨立解釋各城市的發展”(s:《城市經濟學》,第92,94頁,上海遠東出版社,1992)。應該看到,以下三個因素對農村小城鎮的發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資金要素在農村高度稀缺,而在人口過剩條件下勞動力則無限供給。大量廉價勞動力和廉價土地資源是降低企業競爭成本的有利的初始條件,也是農村吸引外資和自身企業發展的環境優勢所在。

(2)城市的工業和外資企業在農村尋求新的體制“空間”。由於80年代初期和中期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滯後於農村,在傳統的工業中心邊緣和沿海開放區內,爲迴避傳統體制的約束和提高企業運行效率,城市工業向周圍的農村輻射地帶擴散和外資企業向沿海農村投資出現了較高的增長勢頭。

(3)尋求“避稅”效應是農村非農產業發展和市場發育的重要前提。稅收管理體制的薄弱和農村稅收政策的優惠,是農村非農產業降低企業成本、增加資本積累的重要條件。大量的農村專業化的批發市場主要以“避稅”效應應運而生,這些批發市場的興起,形成了人口的迅速聚集,是許多規模較大的小城鎮發展的前提。

3、農村小城鎮的兩種類型

農村小城鎮發展過程中自然產生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鄉鎮工業成長帶動小城鎮成長。鄉鎮工業集中發展產生規模效應,帶動商業、金融、交通、通訊、文化、教育的全面發展。對投資的吸引力逐步變大,擴張速度加快。

第二種是商品集散地形成、發展帶動小城鎮的發展。由於經濟地理位置優越,交通、通訊便利,從建設有形貿易場所開始,逐漸形成工業品或農副產品集散地。產生商業消費規模和集中經濟效益,帶動鄉村人口集中和金融、信息、服務、交通、通訊、工業、文化、教育等的全面發展。如河北的白溝鎮、遼寧的西柳鎮等。

農村工商業與小城鎮的發展相互促進。從1978年到1993年,鄉鎮企業就業人數增長了4.4倍,鄉鎮企業產值增長了64倍;農村集市貿易成交額增長了22倍。同期小城鎮的數量由2173個增加到14539個,增長了6.7倍。

4、區域差別

由於小城鎮發展取決於農村工商業的發展,所以農村工商業發展快的地區,小城鎮發展速度就快。橫向對比表明:1978年,東、中、西部小城鎮數量佔全國小城鎮數量的比重分別爲32.25%、38.75%、29%。到1993年,東、中、西部小城鎮數量佔全國小城鎮數量的比重分別爲43%、32%和25%,呈現明顯的階梯分佈。五、小城鎮建設中的主要矛盾──地方政府原始積累與城鎮化徵佔農民土地

1、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工業化的資本原始積累

八十年代中期人民公社解體,在公社一級建立鄉(鎮)地方政府。同期開始的財政體制改革,也是要解決中央財政的“統收統支”與地方政府追求發展之間的矛盾。當時形成了從中央到鄉鎮級地方政府各級財政“收支包乾、增收分成”的財政體制,一定意義上確立了各級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作爲不同經濟主體之間較爲明確的收益分配關係。財政分級承包制的實行,更進一步刺激了地方政府在現代化的目標導向下,按照中央政府進行原始積累的制度經驗,追求本地工業化、城市化的慾望。

然而,農村改革已經部分地破除了過去中央政府藉以從農村提取原始積累的流通體制和組織體制,人民公社解體後新組建的鄉鎮級地方政府,客觀上已不可能像改革前中央政府那樣,直接佔有農業剩餘來形成自已的資本積累。其可能做到的,只是佔有原人民公社在社一級形成的集體資產,興辦由鄉鎮本級政府直接控制的鄉鎮企業。這就是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工業化的“啓動資本”。

2、“以地生財、以地興鎮”

進入九十年代以來,隨着中央和地方國營企業虧損面的擴大,各級政府財政狀況有所惡化;農民和鄉鎮企業負擔日漸沉重的反映也在不斷增加。據農業部和國家統計局1994年的調查,全國1000家上交利稅最高的鄉鎮企業,資產負債率已達88.6%,比同期國營企業還要高!在這種局面之下,地方財政虧損面擴大,尤其是落後地區地方財政赤字嚴重,致使地方政府工業化,城市化的發展目標更是礙難實現。

開闢新的財政收入來源,儘快完成地方政府資本的原始積累過程,是中央、地方完成財政分權以後,尤其是九十年代以來,各地地方政府的重要行爲特徵。1992年,全國範圍內發生的“開發區熱”即昭示了地方政府通過農村土地向非農化轉移過程中,大量獲取土地資本增殖收益,用於地方政府原始積累的實質。

在目前中央政府強調宏觀緊縮的政策環境下,一些地方政府又進一步提出“以地生財、以地興鎮”的口號,並做出了相應的政策安排,這也反映了地方政府以佔有土地資本化過程中產生的增殖收益作爲資本原始積累來源的明確目標。從調查情況看,有些縣級地方財政收入的20-30%來自於土地出讓收益。有些鄉鎮政府預算外收入的80%,來源於土地出讓收益。相對而言,這些地方在土地和資金這兩大稀缺要素流出農業的同時,農業人口進入城鎮的比例,卻隨着地價上升而不斷下降。

綜上所述可以認爲:中國80年代中期開始的財政體制改革,使地方政府得到了工業化、城市化發展的自主權,但失去了中央政府在改革開放之前藉以獲取原始積累的集中壟斷的計劃體制。九十年代“開發區熱”和“以地生財”,都反映了地方政府佔有土地資本增殖收益作爲資本原始積累的行爲特徵,這事實上正在加劇稀缺要素流出農業的嚴峻局面。統計數據表明,這並不能有助於實現農業過剩人口向小城鎮轉移的政策目標。

3、農村小城鎮建設中的五種地價

按照《土地法》和有關規定,縣以下農村小城鎮建設與大中城市一樣,農業用地轉爲非農建設用地,必須由當地縣市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行使“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統一出讓”的“五統一”權力,集體土地必須首先徵爲國有才能進入一級市場。從我們掌握的資料看,多數縣市在土地資本增殖收益的分配上給各鄉鎮留成的比例爲40-60%,這就使鄉鎮政府徵佔農地的利益動機更爲明確。

集體所有制的農業用地被徵爲國有,變成非農用地的過程中,土地資本可呈幾倍乃至十幾倍增殖。據我們調查共有五種地價:

一是徵地價,即地方政府或由政府支持的公司以國家爲名,向農村集體支付的最低補償費用。

二是成本價,即徵地價加上地方各級政府收取的各類費用。

三是行政劃撥價,即政府財政開支的事業單位、公益性建設用地以及部分法權單位,以成本價或低於成本價佔有土地;其中,低於成本價出讓土地所造成的虧損一般由地方財政負擔,但最終還是要轉移到社會公衆頭上。

四是協議出讓價,即根據實際需要,把成本價再加10%-20%即可成交。

五是市場拍賣出讓。

4、土地“農轉非”及其收益分配

據瞭解,土地法頒佈幾年來農地減少的趨勢並未緩解;而且已經被徵佔爲國有的土地中,市場化有償出讓的土地仍佔很低比例。而如果以成本價爲100,則農民只得5-10%;村級集體經濟得25-30%;60-70%爲政府及各部門所得。至於從成本價到出讓價之間所生成的土地資本鉅額增值收益,則大部分被中間商或腐敗分子所得。

由於全國各地的區位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地價在其實現過程中所表現的價格水平及其收益在各經濟主體(包括地方政府)之間的分配比例,差別是很大的。茲以典型案例說明如下:

案例1:廣東省南海市(縣級市)

南海地處珠江三角洲商品經濟高度發達地區。廣東省1992年前因徵佔土地引發的農民上訪佔總發案數的近一半;此後因逐步推行以土地爲中心的“社區股份合作制”,承認農民地權並允許作價入股,參與二三產業利潤分配,矛盾衝突才逐漸平息下來。這裏徵佔土地的情況較有代表性。

南海市裏水鎮是國家11部委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鎮之一。據調查,該鎮1994-1995年徵用集體農地每畝需支付補償費3-5萬元(這筆直接成本最終是由土地使用者交付)。其中管理區一級得10%;村一級得70%;其餘30%由村集體分給農民。徵用土地以後,大部分採取招標、協議或拍賣的辦法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的實際開發一般由獲得土地使用期權的單位自行投資開發。

土地使用者除掉要支付給村一級補償費用以外,還要向市、鎮兩級政府交納各種費用。鎮一級收取的費用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業務費2000-3000元/畝,級差地租1-4萬元/畝,大環境配套及道路建設基金1.8萬,總計爲3-6.1萬元。除掉業務費以外,都進入鎮級財政預算外收入。市一級收取的費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1-2萬元/畝,土地使用權出讓業務費2000-3000元/畝,耕地佔用稅3333元/畝,農業任務保險金3000元/畝,口糧差價款3000元/畝,農田水利建設費1330元/畝,墾複金13330元/畝,總計約爲3.6-4.7萬元/畝,其中大部分作爲市財政預算外收入。上述費用綜合算帳,成本價約爲每畝10-15萬元,其中市鎮兩級政府所取費用約佔70%。

實地調查證明,由於地方政府在土地開發中佔有的收益過高,致使企業進入成本增加;不僅外來企業不願進鎮,甚至導致原來在裏水鎮興辦的企業也紛紛搬遷到鎮周邊土地價格相對低廉的各村,這使裏水鎮區經濟正在“空心化”。

另據調查,南海市國土局1992年在平洲鎮夏北管理區洲表村徵地463畝(其中的15%作爲村裏自留開發),每畝付給徵地補償費2.8萬元(這筆費用最終要由用地單位支付)。其中鎮裏得3000元,佔10.7%,管理區即行政村得5000元,佔17.9%,自然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得1.4萬元,佔50%,社員得6000元,佔21.4%。近年來徵地費用提高了一倍以上,但比例基本未變。

根據廣東地方規定,村一級在本村被徵佔土地上所取得的15%的土地使用權,名義上可以由村級組織自行開發,但除掉不需要支付上述徵地費用外,仍要向市、鎮兩級交納土地使用業務費,級差地租,使用權出讓金,大環境配套費,道路建設基金,耕地佔用稅,農業任務保險金,口糧差價款,農田水利建設費,墾複金等。這樣算下來,大概需每畝再交給政府10萬元左右(這些不包括土地開發費用)。在廣東這種商品經濟發達地區,事實上村級經濟組織大多數並不按照這些規定交納,村內發展二三產業包括與外界合資辦企業,仍然按照農村集體非農佔地的辦法執行(資料來源:廣東省政府農研中心、南海市農村改革試驗區辦公室,裏水鎮政府)。

案例2:山東省威海市(地區級市)

威海地處膠東半島北端,濱臨渤海。在這種農村集體經濟高度發達的區域中(包括蘇南、遼東、浙北等)政府收回地權的交易成本最低。

威海市八十年代以來農村小城鎮已有較大發展,鄉(鎮)、村企業和農民新村建設原佔用農村集體土地,並未由政府徵爲國有或實行“五統一”原則。集體土地從農業向工業轉移過程中發生的級差地租,事實上已經轉化爲通過“以工補農”在農村社區內部進行分配調節的鄉村工業利潤和農民收入。但進入九十年代以來,當地政府對此採取了以“轉權讓利,統一出讓”爲主的土地政策,重新回收了這部分級差地租。這些政策是:

(1)對鎮辦企業、聯合體企業、村辦企業(使用本村的土地除外)、個體企業等新增非農建設用地,採取由市(縣)人民政府統一徵用、統一出讓的方式,經出讓獲得的土地收益60%返還給鎮政府。

(2)座落在小城鎮規劃區範圍內的農村社區若進行舊村改造,村級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先徵爲國有後,再出讓給村委會用於農民住宅建設;其地租收取標準,可根據拆遷位置適當降低。

(3)對鄉鎮企業已經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建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內聯企業以及股份制改造企業,將原企業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實行“空轉”徵爲國有,(即將原集體所有在名義上更換爲國家所有)再出讓給原佔地企業,並酌情減免地租。

(4)對鎮辦企業轉讓、出租、抵押存量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及破產、兼併、租賃的企業,將原集體土地徵爲國有,其土地使用權納入出讓軌道;對鎮辦企業不再轉讓而繼續使用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則補交土地使用費。

(5)在有條件的鎮,對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用地,實行將農村宅基地用地指標集中使用,統一徵用、出讓、建設住宅小區的政策,並在地租上給予優惠。

以上措施使威海市各級政府從農村集體經濟中回收了鉅額土地資本增殖收益。據威海市國土局統計,全市僅出讓給鎮以下村級企業的土地即達370萬平方米,獲出讓金總額2.4億元,地租收益1.1億元,其中返還給鄉鎮政府8000萬元。(資料來源:國家土地管理局“全國小城鎮建設用地制度改革經驗交流會”,1995年10月)

案例3:湖南省瀏陽市(縣級市)

瀏陽市屬內陸不發達傳統農區,地方工業基礎十分薄弱。該市大瑤集鎮是個有260多年曆史的商品集散地,當地政府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採取“以地生財”的辦法發展小城鎮。自1992年以來,國土局代表市政府在大瑤集鎮規劃區內統一徵用了113.31畝集體土地,出讓臨街面土地53.97畝,收取出讓金1600多萬元,平均每畝出讓價約爲30萬元。其中60%左右返還給鎮政府。這種辦法極大調動了全市各鄉鎮政府徵用土地,有償出讓的積極性,到1995年6月底,已收取出讓金4500萬元。地方政府“以地生財”使大瑤集鎮地價不斷提高,從1992年的每平方米平均340元(每畝22.64萬元)漲到1994年的857元/平方米,地價上漲了1.52倍。(資料來源同上)

案例4:安徽省六安市(縣級市)

六安市地處安徽省西北部大別山區,經濟基礎較弱,地方財政長期匱乏。從1992年下半年起,該市開始在農村集鎮實行統一徵用、出讓集體土地,先後在12個鄉鎮統一徵用土地348.42畝,政府支付的徵地三項補償費(徵地價)僅爲每畝0.8-1.5萬元。出讓土地204畝,累計收取出讓金1489.7萬元;平均出讓價約爲每畝7.3萬元。

在土地增殖收益的分配上,市政府採取對鄉鎮政府傾斜的政策:一是將收取級差地租的50%返還給鄉鎮;二是將集鎮建設配套費和鄉鎮管理費列入開發成本,使鄉鎮政府每開發一條佔地20畝左右的商品街,一般可獲得10萬元左右的直接收益。(資料來源同上)

以上4個案例分析表明,儘管區域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各異,但是各級地方政府做爲一種有行政權力的經濟主體,在徵佔及出讓土地方面的行爲是一致的──儘可能以最低價格徵用,以最高價格賣出,最大限度獲取土地資本的增殖收益。

應當承認,在與原土地名義所有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交易中,地方政府爲降低交易費用所做的政策設計是精巧的、有效的。原來擁有土地長期使用權、經營權和大部分受益權以及部分處置權的農民,在徵地成本價中只得到5-10%;而付給村集體的25-30%一般是由村幹部掌握使用的。所以,低價徵用政策的精巧之處正在於它利用了現行農村集體經濟產權關係不清晰的弱點。六、農村小城鎮改革的經驗啓示

從國情矛盾出發本來應該強調,農村小城鎮發展的基本內容是怎樣讓更多的農村人口進城,同時讓土地更少地被佔用;是要最多地把農業人口離土離鄉轉移出村,然後讓儘可能少的農民在土地上搞農業、特別是種植業的規模經營。但是,按照現在的小城鎮建設方式很難達到這個目標,現行城鎮用地制度不僅不能維護農村經濟主體的財產權益,而且無力制止濫佔農地、引起農民反抗的新圈地運動,確有必要予以修訂。而目前最爲有效的改革,是允許農民土地作股,發展小城鎮。現將有關典型經驗概述如下:

1、山東省濟陽縣孫耿鎮的“地滾地、地換地”,是農村城鎮化的一個好例。鎮政府動員農民把各村承包到戶的土地每人交出5釐(0.003公頃),集中起來滾到鎮中心。全鎮54個村都不再分散辦企業,而是地滾地、地換地,換到鎮中心統一建立工業開發區。工業帶動的非農就業增長了20%;鎮財政從1992年的40萬增長到1996年的1億5千萬。這是基層幹部羣衆的偉大創造!可惜很多人對此不理解。套用現代經濟學的概念來評價,這種政府主導的傳統農區城鎮化、工業化,其制度變遷成本趨零。因爲沒有同農民發生任何矛盾,地權還歸村,各村把土地作股建立鎮級農民集體所有的股份公司,統一經營集中到鎮中心的一千多畝地,產生的收益各村按股分紅。安徽省渦陽縣青壇鎮也有相同的作法,各村集地滾地,人均集出2釐地,促進了工業化、城鎮化。

應看到孫耿創造有一定的國際比較意義。因爲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工業化的資本原始積累幾乎都要付出沉重的代價。而孫耿人的這種做法,卻顯示出制度變遷成本極低。這是中國農村基層幹部羣衆在改革與發展上的又一創造。

孫耿鎮得以成功的操作經驗如下:

一是全鎮每一個農業人口都拿出一塊地,並且一樣多,這就體現出一個公共選擇的原則,就是“一致性”;二是每個人集出的地數量很少,僅佔人均土地的約二十分之一,雖然土地自古以來是農民的命根子,但對人均佔有土地近2畝的孫耿人來講,拿出0.05畝並不影響羣衆生活,個人利益損失很少,集體利益卻可以產生很大的增量;三是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以來,特別是最近幾年,隨着人口不斷增加和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農村土地已經過多次調整,基本上是3年左右調一次,幹部羣衆都有了一定的獻地經驗。在集地過程中全面推行農地“兩田制”,這就與宏觀政策變化有機地結合起來,也使孫耿“集地”這個特殊的制度安排具有表面上的普遍性,所以人人都能接受;四是孫耿鎮、村兩級幹部出以公心,協調能力強。而且並沒有爲“集地”增加新的開支。這是依託傳統組織制度資源嫁接現代化的最好例證,因爲交易費用趨零。

孫耿通過“集地滾地”,在農村工業化、城鎮化佔用土地這個最易於直接剝奪農民的環節上,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和村集體利益,也保護了政府的形象。由於農民的財產權益不受影響,土地集體所有的權屬關係沒有改變,致使調地自始至終沒有發生矛盾和衝突,沒有一個農民因此而上告上訪。這也避免了傳統農區工業化初期“村村點火”,有悖於國情的制度成本。有利於鄉鎮二、三產業一開始就呈現出規模化、團地化發展勢頭。

“集地滾地”的方法成功地證明,從傳統經濟向現代經濟過渡,政府完全能夠以最低的費用與農民進行土地交易;在啓動地方現代化所必須的“地方工商業”經濟之初,短時間、無痛苦地完成工商業資本的原始積累。之所以能夠實現制度成本最低,經濟效益最好的制度變遷,就因爲有效地防止了政府和各種部門以國家爲名剝奪農民的土地權益。關鍵看政府的制度選擇。

2、就像我們不鼓勵“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鄉鎮企業一樣,搞小城鎮建設試驗也需要在改革區劃的前提下加強規劃。一個縣只能搞3-5箇中心鎮;聚集的人口規模至少應該在5萬以上,否則沒有第三產業發展所必須的人口規模。

在這方面淄博市的淄川區和博山區基層幹部羣衆創造的經驗非常有價值,已經積累了重要的操作經驗。主要是利用政府和鄉村組織的政治權威和行政能力,大規模地動遷人口,給予輸入地的村優惠政策,讓那些資源過於短缺的山區人口搬到城鎮來。跨行政區域、跨社區的優化要素。

淄博山區調動人口集中到城郊和中心鎮的優惠政策仍然是土地。就是把農村宅基地指標集中放到城郊小城鎮的輸入地的村,讓農民新村按城市的標準建樓房,節約土地。但卻沒有現在城市房地產開發面臨的一系列收費太多和中間盤剝問題。本村農民搬進樓房,留下舊的房子不拆,讓從山區搬來的農民住。山區人口搬遷出來也不用再往山裏送扶貧物資了;生態恢復,水土保持經費也省了。

這樣做對於輸入地而言也是利大於弊,一是成規模地增加了消費人口,有利於發展第三產業。二是降低城郊鄉鎮企業勞動力成本,提高了企業效益。三是以最低的成本推進了農村城市化。

3、發達地區已經出現了“農轉非”人口倒流回農村的“非轉農”現象。農民不進城,其原因在於離土離鄉就會破財,失去原在農村事實上已經佔有的財產收益。針對這種情況,廣東南海里水鎮草場管理區所進行的把包括土地在內的全部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到人,“農民股權生不增,死不減”的做法有相當的意義。

他們的做法是,在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中,將原屬集體所有的土地資源、現有固定資產和自有資金以股份的形式全部折股量化,按照一定標準把全部股權一次性配置給社區內農民個人所有,股權可以在一定範圍內流動,並以股份合作制方式組織運行。

股權有三種形式:一是基本股,佔3股,配置對象爲1995年12月31日前戶口在該區的農業人員;二是承包權股,佔3股,16週歲以下配2股;三是年齡、勞動貢獻股,按承包責任田的期數和年齡爲依據計算,足股佔9股。這部分股權一次性配置給農民以後不再作調整,新增人口不再分配股權。對於新出生人口和結婚遷入的人口通過定期擴股配售新股,新出生的配售5股,新嫁入的配售6股,配售新股有優惠,按照當時股值的30%計算。這種做法雖然仍沒有完全把虛股折實,但適合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未來則設想發行全額現金股。同時,股權作爲個人私有財產,可在本區內流動,允許股權轉讓、贈送、抵押、繼承。爲保證股權正常、規範、健康地流動,他們在股份合作社中建立管理機構,統一發放股權證書,一人一證,凡進行轉讓、贈送、抵押或繼承的,必須到股份合作社、管理區有關管理機構辦理手續,否則不予承認。

草場管理區的做法可以說是目前最爲徹底的產權制度改革,對於解決已經進城務工經商農民不願放棄土地的問題,提供了一條可行之路。七、農村小城鎮建設的制度成本分析

1、基本國情矛盾與農業面臨的資源緊約束均未能有效緩解

中國統計年鑑上的數據反映出這樣一個基本事實:中國農業做爲國民經濟基礎產業的地位,因其面臨的基本國情矛盾──人地關係高度緊張──不僅並未得到有效緩解反而在加劇,而不斷弱化。因此,中央政府才決定1996年停止徵用土地1年。

從近年公佈的統計數據上看,1988年到1994年農村人口增加了3184萬,同期耕地總面積減少了1222.65萬畝,年均減少203.78萬畝。1994年農村人均耕地面積僅1.66畝,下降了0.08畝。若從1992年興起“開發區熱”之後計算,則年均減少373.3萬畝;後3年(1991--1994)比前3年(1988--1991)耕地減少的平均幅度增加了9.95倍。

本文一再強調,農村小城鎮建設的最主要的政策目標,應是加快農業過剩人口向縣以下城鎮轉移,進而緩解耕地所承載的農業人口壓力,促進農業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和商品率,以保證農業在市場濟的競爭條件下不致衰敗破產。

統計數據反映出,1988-1994年農村總勞力增長了11.45%,這基本上與人口增長比例同步。但隨着耕地大幅度減少,農業面臨的資源緊約束問題日趨嚴重,農村勞力已經大量向非農業轉移,農村非農就業勞力已佔總勞力的26.79%。但滯留在農村的非農就業勞力增長了38.94%;而能夠正式轉入城鎮就業的勞力佔整個非農就業勞力的比例,不僅一直就非常低,而且從1988年的1.82%,下降爲1994的1.63%。

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儘管可以帶動就業結構的跟進調整,但勞動力非農就業後,如果進不了城鎮,其農業承包地退掉的比例極小,這就無法改變人地關係緊張狀況。據對廣東省外來民工的293份有效問卷調查顯示,只有2家退掉家鄉的承包地(參見"在流動中實現精英移民",廣東外來農民工聯合調查組,戰略與管理》1995年第5期)。

考慮到國家徵用農民土地與農民轉換身分進城就業歷來高度相關,所以我們摘引佔地和就業兩組數據,做出表7.1“1989-1994年國家基建佔地與農民進城就業對比”。

表7.1的數據反映出,國家佔地與農民進城的比例近4年下降了28%;1989--1991年是1.21,此後1992--1995僅爲0.88。這隻能使我們認爲:現行政策有利於農村最稀缺要素──土地流入城市,而使最過剩要素─-勞動力大量滯留在農村。從國家宏觀決策的高度看,現行土地制度的成本是使人地關係高度緊張這個基本國情矛盾更趨嚴重。

2、城鎮人口不規模和農村工業分散化

本文在背景和案例分析中,揭示了縣以下地方政府以佔有土地收益爲資本原始積累來源的實質和行爲方式。以下數據將說明地方政府與農村集體在土地徵佔問題上的矛盾怎樣導致既濫佔耕地,又不能有效促進鄉鎮企業集中;從而使宏觀制度成本不斷加大的。

1985年以來國家和鄉村佔地面積都呈先降後升,上升都是從1992年開始;而農民佔地10年來一直是平穩下降的趨勢。本文以中國的經濟週期爲依據,分別做3個階段年均變動計算,可得表7.2"非農佔地結構統計":

考察中國經濟的週期性波動,可知(a)1985-88爲經濟高增長階段,(b)1989-1991年爲滯脹及蕭條階段;而(c)1992年以後則從復甦轉爲高漲階段(參見“國際金融資本的全球性危機與中國改革”《戰略與管理》1994年第6期)。那麼,c比b國家佔地增長爲1.9倍;鄉村佔地增長爲3.2倍;唯有農民佔地是穩定且略有下降的。由此可見土地資本增殖收益在經濟高漲期的貢獻份額。

如果全國的統計數據不足以做結構性分析,本文再以廣東南海市裏水鎮的統計數據做進一步分析(參見表7.3裏水鎮非農佔地統計表)。與全國的統計數據有所不同的是,國家佔地多爲公益事業和道路橋樑水電設施用地;鄉鎮佔地才反映地方政府所屬企業佔地或房地產業佔地。而村一級,在廣東稱爲管理區,是鎮政府的派出機構,既有政府行政職能又有村級集體的經濟職能,村級佔地反映村集體所有制企業佔地和商住小區的房地產佔地。

雖然這只是一個鎮的個案調查,但表中(2)/(1)的結果仍是十分令人震動的:鄉鎮佔地增長了6.87倍,村佔地增長了51.0倍;農民佔地僅增長了13%;而國家佔地則是下降的。

我們在近幾年對廣東的調查中瞭解到,廣東農村經濟總量中鄉鎮級集體經濟佔30-40%。這部分資產和收益,已基本上轉化爲鄉鎮地方政府所有,實際上已不再具有農村社區集體所有的性質。在村以下推行以土地爲中心的社區股份合作制的過程中,這部分原屬農民的集體資產,既可看作是一種農村社區爲保住村以下資產以股份形式體現的產權不受侵犯,而向地方政府支付的制度費用,也可認爲是地方政府資本原始積累的主要來源。

但是還應該認識到,任何帶有行政權力的經濟主體,倘若沒有切實可行的剛性制度約束,都不會自覺地扼制以行政權力擴張和維護經濟利益的慾望和行爲。很多地方政府和有行政職能的村(管理區),都在盡其所能佔有土地資本及其增殖收益。政府可以用國家名義爲自己或其所屬企業強行低價徵佔農村土地,先在成本價上佔有70%的收益,再高價轉讓獲取暴利;致使農村鄉鎮以下企業和非農勞力難以支付進鎮辦廠經商或居住的高地價而不得不留在村以下社區,並進一步在村以下社區佔用耕地,興辦鄉村企業。從裏水鎮調查的數據看,儘管農村非農就業已達56.42%,但都進不了城。該鎮農業人口1989年爲76.7%,1994年反而增加了,達到77.39%。這與耕地大幅減少形成極大反差。

正是由於進不了城鎮,有開發條件的村則在社區範圍內,儘可能把除用於保證基本口糧供給需要的農田之外所有土地,都轉化爲工業和商住用地。本文案例中提到的洲表村,原有1540畝土地已被政府徵佔調用了1100多畝。村集體於是規劃了本村200畝開發區,20畝商住區;現餘400多畝地中規劃爲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僅80畝。此外,南海市羅村鎮下柏管理區,爲防止農村土地被強行徵佔,而早在1992年推行社區股份合作制時,既已將全村4600多畝土地中的50%用於工業開發,16.3%用於商住區。其實質也在於把土地資本增殖收益截留在社區以內(參見《南海市農村土地股從合作制論文集之六》1990年6月南海系列印刷公司)。

地方政府和農村社區集體在土地問題上的矛盾中很難做是非判斷,但這畢竟直接造成了各類經濟主體掠奪式地佔用土地。不僅使農村耕地面積銳減,而且加劇了農村工業分散佈局,城鎮形不成規模經濟的老問題。有關研究報告指出,中國2079萬家鄉鎮企業中,分佈在村以下的1990家,佔92%;進入縣城的僅爲1%;集中到建制鎮和集鎮的不過7%(參見“中國城市化道路與農村改革和發展”《中國社會科學》1995年第一期)。顯然,這種制度成本對於中國這樣一個人多地少且城市化嚴重不足的發展中國家而言,實在已不能繼續承受。

綜上所述可以認爲:市場經濟的根本內容是實行資本經營。目前農村基本要素如土地、資金還不能進入市場,鄉鎮企業資產也沒有進入要素市場的條件,農民不能攜帶股份化的土地和資產等要素離村進城進鎮。因此,要進一步優化資本結構,就要把土地、鄉鎮企業的資產價值化。從根本上解決產權主體不清的矛盾,推進農村剩餘資源的資本化。通過深化產權制度改革,促進農村生產力要素從實物形態向價值形態轉化,解決工業化、城鎮化發展中的人口聚集的要求與農民進城“門檻”太高的矛盾,使農民利益得到保護,資源配置得到優化組合。通過這種深化改革,會逐步解決鄉鎮企業的社區封閉、產業佈局分散、集體企業負債和負擔偏高等問題。

農村小城鎮建設必須下決心降低農民進城“門檻”,城鎮用地制度也只能以儘快轉移農業過剩人口爲主要政策目標。但是,由於現行體制條件下制度約束軟化是重所周知的事實,我們很難設想以某種憑藉行政系統操作的制度設計,來解決縣以下地方政府以佔有土地資本增值收益做爲原始積累之源的普遍性問題。因此,現實的考慮也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即按照本文提出“縣以下城鎮建設用地制度應與大中城市在目標和方法上相區別”的政策建議來發展小城鎮,這雖然也會造成必要的制度成本,但是損失會小得多。農村小城鎮建設論文3000字範文 小城鎮建設 農村論文範文4

佗城鎮調查報告篇5

選擇城市化道路,意味着我國在推進城市化的過程中,必須將這樣一個區域的整體力量發揮出來,而不僅僅是促進其中的城市的發展。十五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戰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將發展小城鎮作爲“當前和今後較長時期農村改革與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國家“十五”計劃把小城鎮建設列爲農村今後發展的重大戰略之一。“小城鎮,大戰略”曾成爲事關全國特別是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熱門話題。

我國目前處於工業化與信息化共存的一個非常特別的歷史時期:工業化過程尚未完成,信息化過程已經開始。在這種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沒必要也不應該升班硬套西方發達國家所走過的先集中、後分散的城市化模式,而應該努力探索出一條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代表歷史發展的新的城鎮化道路。在這之中北京市延慶縣的張山營鎮做的極爲突出。

起先張山營鎮對於小城鎮建設的並不是有優勢。地形、地質複雜、也沒有較好的經濟基礎也算的上薄弱。可就在這樣的社會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響下,張山營鎮仍然發展的極爲優秀。

首先,張山營鎮就把自己的不利條件變爲優勢,把古崖居、松山等複雜地勢、地形地區,合理運用,在2002年開通了北山旅遊專線——“古龍路”,將古崖居→松山國家級保護區→玉渡山風景區→山戎古墓羣→龍慶峽連接起來。2006年開通康張路,使北線景區與八達嶺長城、康西草原相連接,形成了快捷便利的交通網絡和環型旅遊帶。

在交通條件已經很便利的情況下,張山營鎮又把原有的自然條件投資利用。把京北小灕江龍慶峽、千古之謎古崖居、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松山、北京市自然風景區玉渡山、碧波盪漾的官廳水庫、炎黃阪泉之戰古戰場和山戎古墓羣(陳列館)、石京龍滑雪場等人造景觀加強生態保護,形成了春賞花、夏玩水,秋摘果、冬滑雪的旅遊特色,年接待遊客150萬人次以上。

在旅遊業也發展的如火如荼時,鎮裏也不忘爲人民帶來資源收入,開始建設旅遊村。發展到現在爲止,全鎮有8個民俗旅遊村、300多個民俗旅遊接待戶,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民俗旅遊項目。西大莊科村位於松山自然保護區腹地,爲北京市旅遊專業村。下營湖畔漁村,湖光山色,盡收眼底。黃柏寺村千畝桃園,春花爛漫,秋實累累。玉皇廟村樹木參天,盛產皇家貢品—玉皇李子。這裏遠離都市的喧囂,保存自然的幽靜,濃郁的民俗風味、淳樸的民風民情,等待遊客的體驗品味,來這裏度假旅遊是現代人迴歸自然最理想的選擇。近年來西大莊科村開發的“藥膳宴”;西羊坊村開發的“蘑菇宴”;黃柏寺村開發的火盆鍋“格炸宴”,在京城和外地遊客中留下較好口碑。

在張山營鎮的一路發展歷程中,有規律性的利用自身資源,發展與自身所對應的,才能真正的做到發展城鎮建設。爲此,加快我國小城鎮建設,必須與時俱進,在發展觀念、相關體制以及政策上實現創新。特別強調我們應該從各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制定科學有效的對策措施。

積極推進富裕、民主、文明、和諧的小城鎮建設,探索小城鎮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的新模式、新途徑實際上就是要積極推進小城鎮的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會文明協調發展,促進小城鎮的全面繁榮,爲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佗城鎮調查報告篇6

加快小城鎮建設有利於轉移農村剩餘勞力,使農業人口轉化爲城鎮人口。農村剩餘勞動力滯留在有限的土地上,即使土地回報率很高,收入總量也難以有較大增長。要富裕農民,必須減少農民。小城鎮地處農村,農民進入小城鎮,比進入大中城市的社會成本要低的多。促進農業人口轉爲城鎮人口,即減輕了大中城市的壓力,又有利於城鎮化的長遠發展。

加快小城鎮建設有利於促進農業產業化和鄉鎮企業的發展,加快農業現代化和城鎮工業化進程。一方面,隨着農民不斷向小城鎮轉移,土地經營規模不斷擴大,有利於農業種植結構的調整,推動農業先進科學技術的運用和普及,促進農業轉向集約化經營,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另一方面,小城鎮建設可拉動建材、建築、家電、傢俱等行業發展。人口的集中使鄉鎮企業產品有更多的銷路,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而企業發展的同時又爲城鎮居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加快小城鎮建設有利於第三產業的發展,從而創造新的就業崗位。xx年我縣第三產業增加值佔國民生產總值比重爲23.7%。造成我縣第三產業發展緩慢的直接原因就是我縣城市化水平低,不能爲第三產業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條件和相應的產業載體。沒有城鎮,就沒有人口的聚集,也就沒有第三產業的發展。近年來,我縣在小城鎮方面取得不少成績,像x、y、z、m四重鎮建設和發展可以說是成績顯著,有目共睹,積累了許多方法和經驗。我們先來看看李渡的城鎮建設:

x鎮在城鎮建設方面走在全縣的前列.x鎮 ,鎮域總面積約40平方公里 ,鎮域總人口49829人 年國內生產值33億元 ,工農業總產值9.42億元 ,區域財政收入2053萬元 ,農民人均純收入2669元 .城鎮建成區面積近2平方公里 ,人口近2萬人 ,成爲a縣的經濟重鎮,跨入全省“百強鄉鎮 行列 ,今年6月份被省建設廳確立爲省級重點示範鎮 。李渡鎮在加快小城鎮建設主要做法: 1、科學合理 ,準確定位 ,高起點規劃小城鎮世紀。1986年,x鎮聘請市規劃設計院專家在全縣率先編制《1987-xx年x小鎮建設總體規劃》;xx年聘請省城鄉規劃設計院專家編制《xx-x鎮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xx年省、市專家組評審和縣政府批准 , 新規劃把x的遠景定格爲鎮區面積 5.38平方公里、鎮區人口 36000 人的現代化歷史古鎮、工貿強鎮、旅遊重鎮、江南名鎮 年,請南昌大學設計專家進一步對世紀大道、李桐渠、醫療器械城、文化廣場進行了控制性詳規 , 爲今後發展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

2、創新機制 ,多元投入 ,高標準建設小城鎮。創新融資機制 ,多元化籌措城鎮建設資金。

一是土地 生 一點。

二是財政 擠 一點。

三是爭取上級政策 拔 一點 。

四是向外 引一點。

五是民間 融 一點 ,

六是羣衆自願 情 一點。

狠抓基礎設施建設 ,不斷完善小城錦載體功能 。 投入6000多萬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 ,實現了 四通一平, 建起了兩座大橋 ,貫通硬化了近30公里主次幹道 ,鎮區形成了 三縱三橫 的道路網絡 , 開通4000門程控電話 ,完成了日供水量5000噸的自來水工程。樹立精品意識 , 打造城鎮亮點:xx年,興建世紀大道;xx 年 , 對城中湖鯉湖進行了清淤整治和綠化、美化、亮化 ,使其成爲休閒娛樂場所 ;xx 年 , 對主幹道李渡大道、世紀大道和工業園區實施了綠化、美化、亮化 , xx年 ,我們將着力對世紀大道、李桐渠進行硬化改造和美化、亮化 ,使之成爲具有江南水鄉特色的景觀帶。 3、嚴格規範 ,提升品位 ,高效能管理小城鎮。成立了由鎮長 任組長的小城慎建設管理領導小組 , 建立了村鎮規劃管理辦公 室 , 嚴把審批報建關 , 推行“一書二證 ” 報建程序 ;設立專職保潔員 , 實行動態評估 , 落實責任制 , 聘請老幹部爲 義務監督員 , 4、依託優勢 , 主攻工業 , 以工業化帶動城鎮化。立足工業基礎優勢 , 堅定不移地 突出工業主導地位 , 着力發展優勢產業和培植骨幹企業 ? 促進土業快速發展 ,

一是加快工業 園區建設 , 規劃了佔地面積 6000多畝的三個工業園區 , 引進園區企業 72 家 ;

二 , 是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 xx年共引進項目8個 ,達成投資意向項目 4 個 , 其中省外項目7個 , 合同資金123億元 ,實際到他資金l900萬元 ,出口創匯110萬美元。三是着力培植髮展骨幹企業。初步形成了李渡煙花集團公司、江西益康醫療器械集團公司、江西錦勝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李渡酒業有限公司爲主體四大骨幹企業,形成煙花鞭炮、醫療器械、白酒三大產業。 x鎮的小城鎮建設是成功的。但是其他鄉鎮特別是那些經濟基礎薄弱的鄉鎮城鎮建設不盡如人意,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 1、鎮財政困難、基礎設施欠帳多,拖了城鎮建設後腿。現行財政體制使鄉鎮財政僅勉強保證公教人員人員工資,無力再搞建設。城鎮供水、排水、供熱、環衛、防洪、路燈、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明顯滯後。出現了家家打小井,戶戶上鍋爐,路上倒污水,處處放垃圾的局面。 2、城鎮建設盲目攀比,不結合本鄉鎮實際,搞形象、政績工程,沒有量體裁衣、看菜吃飯,攤子鋪得大,財力跟不上,最後收不攏。導致城鎮建設,有頭沒尾,虎頭蛇尾。 3、建鎮時間長,舊城區改造量大,拆遷成本高,土地價格一時又上不來,影響了建設進度。

通過對x鎮城鎮建設成功經驗和其它鄉鎮存在問題總結,對今後小城鎮化建設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小城鎮建設要準確定位,小城鎮建設必須以產業爲依託,增強小城鎮的綜合經濟實力。產業是立鎮之本,產業是興鎮之基。只有產業的發展和推動,城鎮的規模效應、聚集效應才能實現。李渡鎮就是依託三大產業,培育一批龍頭企業,發揮它們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拉動地方經濟發展,以工業化促進城鎮化。因此,要先研究產業主體,靠什麼立業才能把小城鎮支撐起來,要突出特色,不能千篇 一律。像南臺可以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村服務業爲重點,促進小城鎮經濟發展。再如羅溪可以依託資源優勢和農產品優勢建設交易市場,努力培育具有一定規模和集散能力的農產品、工業品市場,發展商貿,搞活流通。加快發展服務業,增強小城鎮發展的後續動力。要把小城鎮建設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大力培育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促進小城鎮經濟發展。 2、鼓勵鄉鎮走市場運作,多元投資,經營城鎮的道路。同時,要強化市場觀念和競爭意識,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小城鎮建設投資體系,通過存量資產置換、出讓公共設施經營權、財政貼息貸款等途徑,吸收社會投資和外資,來籌措小城鎮基礎建設的資金,以緩解小城鎮建設資金短缺的矛盾,加快城鎮水、電、路、氣、郵電通訊等基礎設施的建設速度。在基礎設施上要做到資源共享、設施共建、產業共樹、環境共保、防止各行其是,重複建設,以最大限度降低開發成本。 3、結合實際,科學地制定建設規劃。規劃應適當超前,立足於高起點、高標準、重科技合理佈局,一步到位,建設可分期進行,避免重複建設和盲目建設。規劃一經確定,就要嚴格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在制定建設規劃時,要把小城鎮建設目標與本地可持續發展目標結合起來,注重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全面發展,注意保護資源和生態環境,重視城鎮特色的研究,突出地方特色和風格,將特色風格和現代氣息有機結合起來。 4、集中力量重點抓好v、x、f、s、d幾個區位優勢和發展潛力較大的建制鎮的小城鎮建設,使之儘快完善功能,聚集人口,將其建設成爲規模適度、規劃科學、功能健全、環境優美、各具特色、具有較強輻射能力的農村區域性經濟文化中心。 5、精細規劃培育幾個生態、旅遊型,交通樞紐型,特色農業型袖珍小城鎮。像南臺具備旅遊開發潛力,池溪有交通區位優勢等,小鄉鎮要善於利用自己的特色和優勢,揚長避短,走特色興鎮之路。 黨的xx大把加快城鎮化進程作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強調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走我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按着這個要求,我們要大力推進小城鎮建設,按照:“水是城之靈,綠是城之魂,文是人之品,人是城之本”的理念,把城鎮建設與發掘文化特質,打造產業特色,凸顯生態環境有機結合起來,着力打造一批工業主導型、市場貿易型、交通樞紐型、歷史文化型特色小城鎮,構築全民和諧創業的平臺,爲實現富民強縣這個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

佗城鎮調查報告篇7

8月15日,市委書記張吉勇到黔西縣、大方縣調研小城鎮建設。張吉勇強調,要科學謀劃,統籌兼顧,重點突破,全力以赴做好小城鎮建設這篇大文章,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市委常委、黔西縣委書記盧林陪同在黔西調研。

***先後來到黔西縣素樸鎮、鐘山鄉和大方縣黃泥塘鎮,走園區、進企業、看項目,瞭解小城鎮規劃設計、項目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情況。並向企業負責人和工人詳細詢問生產經營、帶動就業以及優惠政策落實等情況,要求企業努力做大做強,帶動更多羣衆就近就地就業,鼓勵廣大外出務工人員積極返鄉創業,爲地方經濟發展多做貢獻。

調研中,***對黔西縣、大方縣小城鎮建設所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在全省小城鎮建設發展大會籌備工作中,黔西縣、大方縣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快速高效推進小城鎮建設,實現了基礎大提升、特色大彰顯、面貌大改觀、產業大發展的目標,下步工作中,要進一步集中力量,找準關鍵,把握重點,認真抓好各項目的收尾排查工作,充分展示畢節試驗區的新面貌,提振畢節人民的精氣神。

***強調,小城鎮建設是城鎮化帶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加速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抓手,是我市實現同步小康、建設富裕和諧美麗新畢節的重要平臺。產業是小城鎮發展的基礎,是小城鎮發展的生機活力所在,對當地實現就近就業,增加收入,構建和諧社會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全市上下要充分認識小城鎮建設的重要意義,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統籌兼顧、產城融合、重點突破、穩步推進的方針,全力以赴做好小城鎮建設這篇大文章。

***指出,小微企業創業園是我市小城鎮建設的一大特色和亮點,有條件的鄉鎮要充分依託優勢資源,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實行全程幫扶,努力把小微企業創業園打造成羣衆創業、就業的新平臺。要加大資金扶持力度,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加大創業培訓力度,提升羣衆就業能力;強化內部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大力營造寬鬆、有序、富有吸引力和推動力的發展環境,積極推動全民創業,特別是引導更多的農民朋友返鄉創業。

***要求,要緊緊圍繞“美麗鄉村、綠色小鎮、山水城市、和諧社區、多彩貴州”的要求,堅持規劃引領,以完善的基礎服務功能提升小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以獨特的文化個性彰顯小城鎮魅力,努力打造一批獨具特色、潛力巨大,能給人民羣衆帶來長遠福祉的特色小城鎮。要努力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促進產業向城鎮轉移、資本向城鎮集中、人口向城鎮集聚,以先進的理念管理好小城鎮,不斷增強小城鎮發展的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