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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思考與建議

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是指在縣域開發區(園區)整合空間範圍內,通過山海協作共建機制,招引大企業大項目,打造綠色產業集羣,構建擴大稅源和促進就業增收的發展平臺。建設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是貫徹落實我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重大舉措和加快推進山區26縣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有效途徑。目前已經完成26縣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全覆蓋,總面積達到98.7平方公里,2022年前三季度完成規上工業總產值1000億元以上,投資200億元以上。浙江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正備受各界的關注,我們覺得有必要對浙江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內涵、意義、經驗、啓示等做一個精要而又系統的梳理。

浙江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思考與建議

一、浙江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內涵

“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是指在縣域開發區(園區)整合空間範圍內,通過山海協作共建機制,招引大企業大項目,打造綠色產業集羣,構建擴大稅源和促進就業增收的發展平臺。是與山海協作“產業飛地”形成兩翼齊飛、資源共享,進一步激發山區內生髮展動力,加快山區26縣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是以縣域內某一特色產業爲基礎,匯聚相關組織、機構與人員,形成的產業集聚平臺。確切地說,特色生態產業平臺不是一個行政區劃單元,也不是地域開發過程中的“區”,有別於工業園區、旅遊園區等概念;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更不是簡單的“加”,單純的產業或者功能疊加,並不是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本質。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是以信息經濟、環保、健康、旅遊、時尚、金融、高端裝備製造等產業爲基礎,來打造具有特色的產業生態系統,以此帶動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並對周邊地區產生一定的輻射作用,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和創新載體。

從特徵內涵上看,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具備四個特徵:產業上“特而強”、功能上“有機合”、形態上“小而美”、機制上“新而活”。總的來說,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是一個重點發展平臺,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和創新載體。

從特色生態產業平臺與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的關係來看,兩者在以下幾個方面具有緊密聯繫。

概念關聯性:從概念上看,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關注的是“產業平臺”的實體概念,而特色生態產業平臺關注的是“產業平臺”的功能性概念。但是兩者在概念的外延上是一致的,都強調“產業平臺”的概念在產業集聚、經濟創新等方面的功能性拓展。

本質同根性:本質都是實現要素在空間的自由流動,實現勞動力、土地、資本等資源的優化配置,結合地方產業特色,促進內源化發展。而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也是強調要在產業集聚的基礎上,通過單個產業來打造完整的產業生態圈。

目標一致性:目標都是通過生態工業的快速發展,促進城鄉一體化,最終實現整個社會的共同富裕。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可以看成浙江省頂配版的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兩者的建設都將對促進區域經濟的轉型升級、城鄉均衡發展產生重大的意義。從目標上講,兩者具有一致性。

功能趨同性:從功能上看,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與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建設都將在浙江經濟轉型過程中扮演重大角色。通過生態產業的集聚優勢,促進內需的擴大以及經濟結構的調整,兩者都能有效破除發展過程中的制度性障礙。

二、理論基礎與現實意義

(一)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理論基礎

1990年美國經濟學家波特在《國家競爭優勢》一書中,對產業集聚理論進行了經典的論述(惠寧,2005)。產業集羣,用來定義在某一特定領域(通常以一個主導產業爲主)中,大量產業聯繫密切的企業以及相關支撐機構在空間上集聚,並形成強勁、持續競爭優勢的現象(Porter,1998)。除此之外,還有學者從合作中的競爭角度(Stamer,2002)、創新環境角度(Lundva11,2009)、經濟增長角度(Martin &Ottaviano,1999),資本市場角度(阮建青等,2011)等來分析產業集羣。從歷史發展脈絡來看,產業集羣理論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遷:從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出的分工協作理論,到馬歇爾提出的規模經濟理論,再到後來的產業區位理論,增長極理論以及技術創新理論等。

從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特點來看,正是基於某一特色產業的優勢才得以推進實施,它的理論基石是產業集羣理論。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往往是通過一個主導產業爲載體,通過強鏈補鏈,完善產業鏈來實現產業集聚和社會發展。從本質上說,產業集聚理論爲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對區域經濟的推動作用提供了規範的理論基礎和科學的解釋。

(二)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現實意義

山區26縣是指衢州、麗水所轄的縣(市、區),淳安、永嘉、平陽、蒼南、文成、泰順、武義、磐安、三門、天台、仙居等26個山區縣。山區26縣的土地面積約佔浙江省的45%,人口接近全省的24%,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低於全省平均水平。要實現共同富裕,山區26縣的加快發展生態工業和加快實現城鎮化顯得尤爲重要。

浙江的民富基礎相對其他省份更加紮實,位列全國第三,但是省內的差距仍然較大,按照22年1-9月的統計數據,浙江省11個地級市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7個市,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的有4個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區是最低地區的1.43倍。

爲了實現高質量發展,山區26縣需要建立高質量產業和產業平臺。給予單獨的產業優惠政策。沿着這一思路,浙江省政府下發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山海協作“飛地”高質量建設與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1〕5號)、《關於支持山區26縣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提升發展的指導意見》(浙發改地區〔2021〕216號)、《浙江省山海協作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浙江省山區26縣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導則的通知》(浙山海辦〔2021〕4號)等一系列文件,支持26縣建設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切實解決產業結構不合理,重點產業不突出;人才引進困難,科技創新缺乏等問題

從宏觀層面來看,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建設與目前所提出的“農民市民化”、“產業轉型升級”、“創新創業”等大戰略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這些戰略的實施可以通過“特色生態產業平臺”這個“抓手”去推進,“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建設又有這些大戰略的“保駕護航”。通過這樣一種模式,可以最大程度地促進經濟社會轉型,產業發展,解決城鎮化過程中的諸多難題,具有非常重大的社會現實意義。

同時,浙江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建設還具有很大的推廣價值。首先,浙江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發展日趨成熟,己經累積了一些實踐經驗。其次,特色生態產業平臺並非行政意義上的“工業區”,推廣過程無行政障礙。更爲重要的是,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發展具有土地要素保障與財政支持。尤其對於基層比較關心的財政資金支持和土地指標支持,執行“先行獎補”政策,通過先行注入資金和土地指標給各地方政府一針強心劑,把特色生態平臺滾動起來發展。強化了土地要素跟着項目走導向,探索推進戰略留白用地制度,統籌安排每縣(市、區)不超過1500畝建設用地規劃指標;針對符合條件的重大產業項目提前預支獎勵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從財政支持來看,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創建完成獎勵4000萬元,申報完成即先行撥付60%。這樣的政策保障體系,一方面極大地調動了26縣申報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又不額外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切實地增強了在全國推廣的可能性。

三、短板和不足

(一)工業發展水平不高

除了淳安水飲料、永嘉泵閥、龍遊碳基紙基新材料、天台軌道交通及汽車零部件、青田高端不鏽鋼、遂昌金屬製品之外,其他山區縣主導產業產值均未突破百億元。比如縉雲特色生態產業平臺三大主導產業合計只有50餘億元。平臺能級依舊偏弱,山區26縣超過100億元產值的開發區平臺僅10個,個別平臺只有10億元產值,離打造戰略高能級平臺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

(二)企業產業層次不足

主導產業層次依舊不高,發展質效相對落後,龍頭領軍企業數量不多。山區26縣畝均效益約15萬元/畝,遠低於全省26.3萬元/畝的平均水平。比如同樣是木製品行業,慶元縣畝均稅收就僅爲安吉縣的五分之一。山區26縣上市公司數量僅佔全省的7.7%,尚有8個縣沒有上市企業。

(三)創新能力有待提升

2021年,26縣中僅有8個縣規上工業R&D經費投入強度超過全省平均,每萬人擁有有效發明專利數僅爲全省平均的30%。全省47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26縣僅有41家,其中縉雲5家,縉雲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內只有1家。

四、政策建議

(一)一統多動,上下互通

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建設耗時、耗力,政府應扮演好引導者角色,統領全局,招商引資,合理引導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組織等加入到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過程中,合理佈局,科學規劃。同時要賦予這些企業、組織足夠的自由度,破除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各種制度性障礙,保障組織發展的科學性。要處理好省級政府、地方政府和企業之間的關係。通過“一方統籌,多方聯動”的方式,實現上下互通,由下而上反映問題,由上而下傳達政策,保障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健康發展。

(二)合理佈局,有序推進

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建設着眼於“特”。關鍵在於能否發掘地方產業特色,能否通過招商引資將企業的發展與地方產業特色相結合。因此如何深化央企與山區26縣尤其是重點山區縣一對一結對合作,推動省屬國企、知名浙商企業加大對山區26縣投資力度,將成爲特色生態產業平臺能否成爲經濟發展引擎的關鍵。同時,爲了保障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及時發現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系列問題,依據問題可以給予一定的政策性支持和發展空間支持。爲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在全省乃至全國範圍的推廣提供科學依據。

(三)多重標準,科學考評

從目前對於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相關考評體系來看,己經較爲完善和完整,但是考評標準過於單一。大體上要求到2025年每個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0億元,規上工業畝均增加值達到120萬元/畝;26縣人均GDP超過全省平均的70%,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的要求。將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納入山海協作結對雙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考覈的重要內容。將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列入山海協作和省對山區26縣考覈評價體系,對考覈評價達標的平臺繼續兌現下一輪扶持政策,對未達標的予以通報,並實行優惠政策和獎勵凍結。建議在後續的評價中,可以針對特色生態產業平臺設置更多樣的考評獎勵,通過多重標準的設置,更爲科學地對特色生態產業平臺進行年度考覈和獎勵。

(四)政策優化,保駕護航

目前對於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的政策支持主要着眼於土地和財政兩個方面,這是平臺建設最爲關鍵的着力點。同時,各部門還可以在其他方面探索政策支持的可能性,諸如建立健全資金保障機制、內育外引、統計指標體系、創新能力建設等等。這些機制的引入都將爲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建設保駕護航,確保不僅能建成特色生態產業平臺,更能建好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夯實共同富裕基礎

(五)浙江經驗,全國推廣

浙江的特色生態產業平臺建設爲浙江“兩個先行”帶來了新的契機,也開創了山區縣域經濟發展新模式。可以在總結自身發展經驗的基礎之上,推廣到全國。各地區根據當地的產業結構特色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來開展特色生態產業平臺的推進工作。這對於中國生態工業發展、產城融合、社會經濟轉型都將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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