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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農用地項目調研材料

根據縣主題教育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調研工作方案、局黨組制定的調研方案,就農業設施用地情況,相繼走訪調研了有關鄉鎮,並實地查看了設施農用地項目,現結合我縣實際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設施農用地項目調研材料

一、調研課題選擇和調研情況

隨着我縣現代農業與土地規模化經營不斷髮展壯大,鄉村振興與農業產業結構不斷調整優化,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不斷提升,設施農用地也得到了全面迅猛的發展,我縣的設施農用地已從傳統模式逐漸演變成出具現代規模的農業生產發展模式,很多經營者在使用設施農用地方面不規範,導致產生不少違法違規現象。通過調研基層,聽取基層意見,對我縣設施農用地相關情況有了更深層的瞭解。

二、存在問題

(一)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

未批先建、少批多佔、改變用途等現象時有發生,有的還甚至佔用基本農田。

(二)缺乏統籌規劃建設

設施農用地項目選址往往處於自發性,分佈散亂,容易導致配套投入的成本較多,致使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三)管理沒有形成合力

在實際工作中,鄉鎮(場)、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按照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兩部聯合文件規定各自工作,管理沒有形成統一的合力,成效不明顯。

二、產生原因

(一)宣傳不到位

設施農用地主要是由屬地鄉鎮(場)審查,報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兩家部門備案,在宣傳政策方面,三方沒有有效統一組織起來宣傳、講解設施農用地政策,只是各自在實際工作時纔有針對進行一些宣講。

(二)依法用地意識不強

一部分經營者沒有樹立起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識,對設施農用地政策更是知之甚少。

(三)政策掌握不深

鄉鎮(場)、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對設施農用地政策瞭解不多、掌握不深,相關領域也沒有進行過系統學習、培訓,沒有深刻領會到設施農用地影響意義,在實際工作中沒有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有關設施農用地管理政策文件只有原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發文出臺了相關政策,各地只是轉發,沒有相應出臺細則,由於缺乏統一指導細則,目前設施農用地管理主要依靠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各鄉鎮(場)部門及相關農業、規劃和環保部門並沒有與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形成合力,對設施農用地管理沒有形成統一的指導。

三、改進措施

(一)加強學習

 學習做到以下重點:一是全面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系列講話精神,積極領會思想精髓,用新思想來武裝頭腦,引領工作;二是系統學習自然資源領域新知識、新要求,尤其是與自身工作緊密相連的業務知識,切實提升工作業務能力;三是學以致用,結合實際工作,真抓實幹,轉變作風。

(二)加強宣傳

將宣傳貫穿日常工作,宣傳做到以下重點:一是宣傳內容要有重點,重點圍繞“三個不得,三個禁止”;二是宣傳對象要有針對性,主要是針對村幹部、種養殖大戶、合作社以及設施農用地項目區域周邊羣衆;三是宣傳方式要與日常辦理業務相結合,對來辦理農業設施用地的相關人員及所涉及單位點對點、面對面的宣傳講解。

(三)加強落實

抓落實就是要解難題,以“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的危機感,落實本職工作。在具體工作中既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以爲人民服務爲宗旨,嚴格推進廉潔高效的辦事效率,1是督促鄉鎮(場)加快設施農用地審查進度;2是加快辦理備案時效,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設施農用地10個工作日完成備案。

(四)加強部門聯動

將設施農用地納入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積極主動會同農業農村局、鄉鎮(場)開展聯合巡查,依託衛片監察,加強對設施農用地動態監管。對於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改變用途的現象堅決予以打擊,嚴厲查處,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可以整改的加快整改,能夠完善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的儘快完善手續。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