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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中國小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管理工作的調研報告

爲積極助推我縣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管理,我們先後到相關部門、部分鎮(街)和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通過實地察看、聽取介紹、座談討論、問卷調查等方式,就我縣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推進中國小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管理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我縣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現狀

我縣列入白名單的校外培訓機構78處,其中城區38處,鎮(街)40處;體育類課程培訓機構8處,文化藝術類課程培訓機構70處。

近年來,國家、省、市相繼出臺政策,要求切實減輕中國小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爲,縣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以及相關會議精神,凝聚思想共識,落實部門職責,不斷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強化綜合監督管理,不斷加大整治力度,通過多種手段,積極引導和推進依法辦學、規範辦學,全縣校外培訓機構總體上正朝着規範有序方向發展。一批依法經營、規範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在滿足中國小生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全縣規範辦學氛圍逐步形成。印發了《關於建立嘉祥縣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和《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爲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對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發展的相關政策進行了宣傳解讀,並通過召開家長會、發放宣傳資料、開通舉報電話等形式加強政策輿論宣傳,引導家長樹立正確教育觀念和審慎選擇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自覺對照專項治理要求自查自糾,整改完善,並向主管部門作出規範辦學行爲的承諾。縣教體局積極行動,主動作爲,制定下發《關於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採取校外培訓機構自查自糾、鎮(街)全面檢查、縣級異地交互檢查三個層面進行督導檢查;召開“嘉祥縣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爲工作大會”,就消防安全、假期疫情防控、安全管理、辦學行爲基本規範作了全面解讀;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巡查督查30餘次,通過山東“雙減”舉報隨手拍平臺、舉報電話反饋的線索及時處理舉報56件、輿情12件,做到件件有迴應,事事有落實;發現典型,及時推廣,《幸福小站點快樂暑假班—嘉祥縣臥龍山街道依託黨員活動室開設暑假愛心託管》相繼在大衆網、山東教育報、濟寧日報、濟寧市教育網、“嘉祥教育發佈”微信公衆號發佈。

(二)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爲逐步規範。從證照審批管理入手,嚴格審查,嚴守校外培訓機構進入的第一關。開展常態巡查,縣教體、市場監管、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門組織開展聯合督查,形成督查、巡查常態化。對校外培訓機構虛假宣傳、不按規定亮齊“證照”、教師資質公示與授課教師不一致、公示不規範等情況進行執法監督。嚴格落實“黑白名單”制度並定期向社會公示。堅持每年開展規範辦學行爲檢查,引導校外培訓機構規範辦學。

(三)學校主體責任、屬地監管責任得到落實。規範學校自身行爲,嚴禁中國小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嚴禁“課上不講課下講”行爲,嚴肅查處在職教師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教學以及有償家教等行爲;加強師德師風教育,號召廣大教師自覺加強師德建設,拒絕有償補課,各學校與教師簽訂師德建設責任書,明確師德師風建設責任,並將其與教師職稱評定、績效考覈掛鉤;紮實推進課後服務,全縣義務段中國小校全部開展了課後服務,強化中國小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消除家長後顧之憂。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街)依託網格化管理體系和學校服務區,建立健全長效監管網絡,開展定期不定期日常督查、專項檢查,實現對校外培訓機構實時監管。暢通羣衆反映意見的渠道,設立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健全部門工作聯動、形勢研判和應急反應機制,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堅決維護社會穩定。對有意向或籌建中的校外培訓機構,鎮街相關部門提前介入,督促其按標準和程序籌建,對無法按照標準籌建的及時制止。對在治理工作中發現有瞞報漏報情況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予以嚴懲。

二、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違規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查處力度不夠。校外培訓機構清理排查覆蓋面不夠,動態巡查的力度不夠,對全縣非法違規辦學機構的相關情況沒有全面掌握。對轄區內違規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沒有及時查處,存在“無證照”舉辦培訓班的情況,從整治情況看,非法違規培訓機構爲數不少,存在不舉報不查、不檢查不關、聯合整治結束後被關停的培訓機構又重新開班的現象。

(二)部門協同治理的合力不夠。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涉及多部門,需要教體、市場監管、民政、公安、消防、人社、綜合執法等多部門協同共治。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部門監管責任不落實,監管措施不具體,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性監管不夠到位;聯合執法的力度不夠;有的部門注重審批管理,缺少對經營過程中教學質量、教師資源、校區安全、財務狀況等關鍵因素的有效監管。

三、對策及建議

當前教育的主要矛盾還是羣衆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要與優質資源不均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這也是導致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迅速發展乃至無序發展的重要因素。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是治本之策,雖不能立竿見影,但也必須久久爲功。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們將全面落實“雙減”政策,各級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務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適應新發展格局,優化資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以不斷增強人民羣衆對教育基本公共服務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鞏固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成果基礎上,規範民辦教育辦學行爲,推進民辦教育有序發展,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健全民辦培訓機構長效治理工作機制,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施策,切實減輕中國小生課外負擔及其家長的經濟、精力負擔,以重塑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定;增加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加強名師名校長的培養,持續實施名師名校長帶動工程,打造學科帶頭人100名,發揮其示範引領作用,促進教師專業持續發展;開展“一課一優課”活動,爲全縣中國小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提供優質課程資源;開展教師全員培訓,提升教師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一)倡導公益辦學。依據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有關“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線實施教育活動的民辦學校應當取得相應的辦學許可”的規定,儘快完善線上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辦法,將原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制改爲審批制。同時,依據《義務教育法》第二條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將現有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線上線下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爲非營利性法人,以更好增強和凸顯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二)加強收費監管。進一步規範培訓機構收費和退費行爲,建立學費專戶管理制度,督促完善資金內控制度。推進“一網統管”,建立資金監控與業務監管平臺,全面加強對培訓機構資產處置、資金使用以及各種關聯交易行爲的監督控制和預警管理。不斷完善培訓機構法人年檢年報和審計審查制度,切實加大對舉辦者抽逃出資、挪用經費、侵害法人財產和惡意規避稅收等行爲的查處及懲戒力度。

(三)深化綜合治理。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放管服”原則,充分發揮審批服務部門前置條件審批作用,充分發揮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統籌作用,充分發揮民政行政部門法人年檢作用,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綜合執法作用,逐步構建起多部門協同、全方位聯動的培訓市場網格化監管體系。

(四)引導轉型發展。在大力推行中國小校內課後託管和服務的同時,利用好教育信息化成果,把各種優質資源部署到統一的教育雲平臺上去,把線下良莠混雜的市場變成一個高質量的線上市場,變我們反對的“課後大班補”爲學生各取所需“網上補”。探索線上“名師公益性輔導制度”,由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對名師資源進行整合調配,爲學生提供線上菜單式服務。正確引導和鼓勵現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轉型發展,發揮自身專業優勢,轉向素質教育題材,面向中國小生開展豐富多彩的藝術、文化、科技、勞動和體育等課後培訓活動,以補充全日制中國小校的短板和不足。整合少年宮、科技館、美術館等教育資源,建立一個公益性的校外教育體系,關注學生的全面成長,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充分利用報紙、電視、電臺以及網絡平臺等資源,加大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引導家長和社會把對分數的關注轉移到對孩子成長的關注上,解決好孩子成長的社會土壤問題,讓基礎教育的“源頭活水”更加清澈,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