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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關於公務用車管理的調研報告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關於公務用車管理的調研報告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關於公務用車管理的調研報告

爲及時掌握新形勢下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的難點、疑點、瓶頸,切實提升公務用車管理效能,轉變管理理念,適應機構改革形勢下出現的單位合併、新增部門及職能改變等情況,結合近期公務用車統計報告工作及常態化管理工作,通過全市填報的公務用車數據、報告,對公務用車編制、實有數、購置處置、單車運行費用等日常管理內容進行重點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職能

(一)基本情況。我市車改工作一直在全省領先,在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考覈中,我市以唯一滿分成績獲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績,省車改領導小組給予通報表揚。中央車改辦《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典型案例彙編》中,邢臺車改經驗在北京市之後位列第2篇,全省唯一,中央車改辦還在官方網站發佈了邢臺經驗。全省公務用車管理現場觀摩交流會在我市召開,中央和省車改辦領導蒞臨指導。《人民日報》《中國改革報》《中國機關後勤》等多家媒體先後對邢臺車改模式進行報道。應省車改辦邀請,市車改辦派專人幫助建立了全省公務用車服務平臺,並整理上報中央考覈省有關材料,爲全省車改工作貢獻了邢臺力量。

(二)基本職能。1.負責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2.負責公務用車的更新、配備、處置審批。3.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覈定公務用車編制等管理工作。4.負責制定全市公務用車各項制度並組織實施。5.負責保留公務用車常態化管理和監督等工作。6.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公務用車服務平臺、跨部門綜合執法用車服務平臺、執法執勤用車服務平臺、社會化租賃服務平臺四大平臺。其中公務用車服務平臺、跨部門綜合執法用車服務平臺、執法執勤用車服務平臺統稱公務用車服務平臺,由市車改辦負責管理,採取購買服務方式與第三方合作運營。各縣(市、區)參照市級平臺模式,均搭建了四大服務平臺。目前平臺較好的保障了公務出行活動,但隨着時間的推移,一些問題隨之凸顯。通過調研,當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存在以下問題,並針對問題研究了相關建議。

(一)部分公務用車存在長期離線現象。一是定位設備老化、損壞或電子元件故障,造成定位設備無法正常運行。2016年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時,按照公務用車“三化”管理要求,車輛需安裝定位設備,定位設備是信息化電子設備,屬於易損件。因使用近6年,主要存在主板及電子組老化現象,導致定位信號不穩定或者無信號等問題。二是定位設備流量達不到,造成無法接受信號。定位設備屬於移動終端設備,靠移動信號傳輸定位數據,隨着科技的進步,設備的換代升級等因素,部分車輛未及時更換新設備,導致車輛無軌跡信息或軌跡不準確或直線行駛等問題,偏離預定軌跡,無法判斷車輛的行駛軌跡。三是閒置公務用車未及時處置,造成長期離線。經覈查,有些單位保留的公務用車購置年限長,年久失修、車況差,無法正常行駛,或者無法通過車輛檢驗等原因,出現車輛長期不動、閒置的現象,導致這部分車輛無定位數據,長期處於離線狀態。

建議:一是及時優化定位設備。根據《河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公務用車監督管理的通知》(冀車改辦〔2021〕3號)要求,“設備已損壞以及需要配備更新的,及時加裝4G導航定位系統設備”。爲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提升通訊質量,確保車輛在線,針對存在定位設備老化的、定位設備流量達不到的、設備損壞或電子元件故障等問題的單位,要及時與河北一網通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對接,更換升級4G定位設備,確保與省公車平臺新增功能有效銜接。二是及時處置閒置車輛。針對存在待報廢及長期未使用車輛問題的單位,要根據車輛情況,確實符合處置公務用車條件的,按我市公務用車處置流程及時處置車輛,從車輛進入處置程序開始就向省平臺報告,防止因車輛處置程續多、時間長、不可變因素造成車輛離線,從而影響平臺車輛離線率高的問題。

(二)公務用車平臺車輛老化嚴重。截止2021年6月,公務用車平臺共有車輛編制83個(含10個事業編制),實有公務用車74輛,因車輛多爲2016年車改時各個單位淘汰下來的車輛,車輛老化情況嚴重,有59輛車已達到8年以上車齡,其中2004年至2005年(15年及以上車齡)3輛;2007年至2010年(10年至14年車齡)39輛車;2011年至2013年(8年至10年車齡)17輛車。隨着平臺保障公務出行活動作用越來越明顯,車輛使用次數隨之增加,經常是超負荷運轉,維修保養次數增加,車輛運行成本也隨之升高。平臺現有車輛數量和質量都已經不能滿足當前公務出行需要,尤其是在汛期、疫情等情況下,不得不向社會化平臺租賃車輛,造成公務活動成本增加。

建議:按10%每年更新平臺現有車輛,同時增加越野車佔比,以滿足保障防汛、山區調研等公務活動需要。

(三)平臺單車運行費用偏低。平臺免費爲市直各單位提供車輛服務,經費由市財政保障。2016年《邢臺市公車改革車輛服務平臺建設保障方案》中規定,平臺車輛運行費標準暫定爲4萬元/輛/年,但財政僅給予1.85萬元/輛/年,低於市直單位保留車輛運行經費2萬元/輛/年,平臺現有74輛車中有59輛車已達到8年以上車齡,車輛老化情況嚴重,爲了保障行車安全,將大量經費使用在日常維修保養上,導致平臺運行經費非常緊張。

建議:向市財政局申請專項經費,提高單車運行費用標準,保證公務用車正常運轉,提高行車安全係數。

(四)車輛編制無法滿足實際公務活動需要。按照省車改辦《指導意見》,現在的編制不能突破2016年公車改革時上報的方案數,但是實際我市當時上報的方案數就是實際保留車輛數,沒有一輛多餘編制。但是隨着機構改革,有的單位出現增加新職能、新人員,對公務用車的使用非常迫切。2016年上報的公務用車保留編制遠遠無法滿足實際情況的需要。另外,許多單位的車輛是由中央、省級部門直接調撥配發,如果教條的必須騰出編制,這些單位本身保留的車輛就不夠使用,根本無法再削減車輛。如食藥監配備的食品快檢車、法院檢察院配發的巡回法庭車輛;部分縣(市、區)隨着執法執勤部門職能增加、轉變等因素,現有執法執勤車輛無法滿足實際出行需要,比如基層派出所只保留一輛執法執勤車輛,造成同時需要兩臺車的案情難以處置。再比如市公安局在編制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一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就得減少一輛執法執勤車等等,都影響了實際工作。

建議:一是與省車改辦溝通,請省車改辦考慮各市及縣(市、區)的實際車輛配備情況,根據新任務、新職能、新部門的增加,實時動態管理公務用車編制。二是在總編制不變的情況下調整執法執勤車比例。

(五)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司機缺口較大,司機工資和待遇較低。目前全市進入“七下八上”汛期,防汛、環保、安全生產等任務較大,平臺現有司機都在滿負荷運行,經常早出晚歸甚至到凌晨,並且週末用車無法休息,導致司機長期處於疲勞駕駛狀態,安全行車受到較大影響。再就是平臺編制車輛83輛,司機59名,與編制存在差距24名。目前平臺司機經常出現辭職現象,僅今年6、7月份就有5名司機辭職。經調研其原因一是因爲工資太低,目前工資3000元扣除個人交納保險能拿到2650元左右,難以保障家人生活。二是除工資外沒有住房公基金,也影響了工作積極性。三是A本司機工資也是3000元,遠低於其他單位平均水平,出現了A本司機無人應聘的情況。

我們建議:增加司機編制,填補司機缺口;同時提高工資待遇到平均4000元左右、繳納住房公積金,並拿出平均工資總數30%的資金做爲獎勵工資,實施績效工資制度,“乾的多的吃肉,乾的少的喝湯”,提高司機工作積極性。

(六)公務用車購置、處置流程耗費時間。目前全市公務用車購置程序爲購車單位提交購車申請及公務用車購置審批表到同級車輛主管部門審批,(縣公務用車主管部門需提交到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批),期間需要較長時間用於提交購置手續的路程上,造成審批時限長、審批慢的現象。

建議:爲切實提升公務用車購置處置審批水平,節省審批時間,提高辦事效率,擬開通網上電子簽章審批功能,通過網絡電子簽章審批,讓基層人員少跑腿,讓“網絡”多跑腿,切實踐行“我爲羣衆辦實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