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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天子湖園區管理體制的調研報告

關於天子湖園區管理體制的調研報告

關於天子湖園區管理體制的調研報告
爲進一步理順天子湖園區管理體制,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安排,從6月1日開始,在縣政府辦組織下,由縣民政局牽頭,會同縣發改委、經貿委、高禹鎮、良朋鎮等組成調研小組,先後走訪了良朋鎮、高禹鎮、建設局、開發區(遞鋪鎮)等單位,並通過園區考察、分層座談、網上查詢等,對當前天子湖園區管理體制進行了深入調研。課題組在學習先進、總結經驗、認真探討、集思廣益的基礎上,形成如下調研報告。
一、天子湖園區的發展歷程
2004年,經省政府批准成立***縣高禹工業園區。由於該園區坐落於天子湖水庫旁,因此我縣在園區開發和招商引資過程中均將該園區稱爲天子湖園區。
1、天子湖園區概況。2003年由縣城鄉規劃設計院編制並審覈通過的天子湖園區總體規劃面積爲7.45平方公里(發展框架近20平方公里),2004年由市城市規劃設計院編制並審覈通過的天子湖現代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面積爲7.59平方公里(含高禹鎮、良朋鎮可開發的功能區面積)。而園區內符合“兩規”並報經省政府批准的面積爲5.68平方公里(具體位置爲04省道以東,園區經七路以西的區塊)。其中高禹區塊3.82平方公里,良朋區塊1.86平方公里。
2、天子湖園區管理體制的沿革。2004年3月,天子湖園區在整合並拓展原兩鎮工業小區的基礎上成立,成立之初爲單列的正科級單位;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由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接管,作爲開發區的一塊飛地進行開發;2007年3月至今,園區體制下放,由高禹鎮和良朋鎮按照行政區域界限,分別負責園區高禹區塊和良朋區塊開發。
3、天子湖園區發展現狀。天子湖工業園區經過7年的風雨磨礪和艱苦創業,尤其是從2007年開始享受財政封閉管理等優惠政策扶持,目前已建成面積約2.3平方公里,已修建道路長8.7km,園區漸顯規模。截止當前,已引進企業52家,尤其是南方銅業、華特斯、藍孔雀、永寧爾等一批大好高項目,促進了全縣經濟總量提升和產業升級,成爲縣域經濟面對當前經濟危機保持較快發展勢態的重要動力源。2008年園區工業總產值達到12.97億元,實現利稅6628.8萬元,預計2009年工業總產值將達到25億元。
二、天子湖園區當前存在的幾個突出問題
在走訪高禹鎮、良朋鎮時,兩鎮幹部均表示:取得當前成效,主要是在2007年3月天子湖園區體制下放後,做到園區與鄉鎮的“責、權、利”一致,激發了兩鎮幹部積極性,徵地拆遷、平臺建設、招商引資都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同時我們也瞭解到,一個園區存在兩個行政主體各自進行開發建設,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問題:
1、園區沒有做到“三統一”。一是規劃不統一。雖然整個園區有統一的控制性詳規,但沒有一些具體的規劃,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兩個區塊分別規劃的現象。如:高禹鎮已在2008年完成高禹區塊的綠化規劃,今年良朋鎮也已着手進行良朋區塊的綠化規劃,“一園兩規”的現象不僅浪費了行政成本,同時也不利於園區整體形象的提升;二是宣傳不統一。當前良朋鎮主打的口號是“良朋聚良朋”,而高禹鎮在2009年前主打“天子湖·高禹”,今年調整爲“天子湖”,兩鎮宣傳口號的不同阻礙了園區整體影響力的擴大;三是政策不統一。從座談和走訪中瞭解,兩鎮在徵地拆遷、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差異,這無形中增加了拆遷難度和招商成本。
2、園區沒有做到“三統籌”。一是配套服務設施建設不統籌。兩鎮對園區企業的配套服務設施缺乏共構意識和共建行動,造成兩鎮都建了一些,但是由於財力有限和實際需求不大,建成的規模不大,檔次不高,難以滿足園區企業需求;二是集鎮佈局不統籌。園區開發推動了集鎮建設進程,但當前兩鎮均已着手重新制定總體規劃,分別選點規劃集鎮發展框架,這對於建設“浙北第一園”,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打造“一中心五重鎮”、促進我縣北部區域中心城鎮的建設都是不利的;三是規劃實施不統籌。雖然整個園區有統一的控制性詳規,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由於兩鎮年度發展重點不同,造成當前園區存在很多缺陷。如:兩鎮在實施園區道路和給排水工程時未進行有效對接,致使縱向道路多爲斷頭路,兩鎮分界道路無人實施,建成的基礎設施無法共享。
3、園區沒有做到“三統用”。一是公共服務設施不統用。如:高禹鎮已建成了一流的園區企業服務中心,但由於不能統用,良朋鎮現也已着手規劃建設企業服務中心,“一園兩中心”的佈局在造成行政資源浪費的同時,也給入園企業辦事帶來了不便;二是部門配套站所不統用。如:當前兩鎮派出所因政府的要求,正研究是否分別在園區設立警務室,這不僅分散了部門派駐的人力,也增加派出機構的負擔;三是建設資金不統用。目前園區仍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推進徵地拆遷和平臺建設。兩鎮分開負責投入分散了有限的資金,不利於園區的統籌建設,不利於園區的做大、做強。
三、天子湖園區體制機制調整的建議
課題組經過調研認爲,天子湖園區發展的側重點已從徵地拆遷、平臺建設逐步向招商引資、園區服務轉移,現有體制已逐漸顯現出園區做大做強的體制機制性矛盾。我們本着“三個有利於”的原則:有利於天子湖園區又好又快發展,有利於當地社會穩定,有利於各類資源充分利用,提出如下建議:
(一)園區開發由一個行政主體領導
1、方案內容
依據《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報經省政府批准,撤銷高禹鎮、良朋鎮建制,新設立天子湖鎮(暫名)。
2、利弊分析
①有利因素。一是整個園區乃至整個區域只有一個行政主體,高度統一了“責、權、利”三者的關係,園區發展做到了“三統一”,整合資源,便於園區做大、做強;二是統一了整個區域的發展規劃,真正實現工業化帶動城鎮化發展目標,有利於縣域總體規劃中“一中心五重鎮”戰略目標的實現;三是精簡機關幹部數量和園區管理服務人員,大大節省了行政成本。
②不利因素。一是可能會因鎮村幹部思想不統一、新鎮政府辦公樓選址位置爭議等引發不穩定因素;二是喪失了因兩鎮並存時在徵地拆遷、平臺建設等方面的競爭態勢;三是依法報批程序繁瑣,且報批存在一定難度。因爲,目前省政府對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原則控制在調整後區域面積不超過120平方公里,同時,今年是建國60週年,從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省政府對行政區劃調整工作持更加謹慎的態度。
3、需配套的政策
享受“一中心五重鎮”規劃中應享受的所有配套政策,積極爭取享受《關於加快推進中心鎮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07]13號)中提及的優惠政策。
(二)園區建設由專設機構協調
(1)方案內容
成立天子湖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3名,副組長由兩鎮黨委書記和組長所聯繫的副主任擔任,成員若干名,由縣經貿委、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城管局、規劃與建設局、交通局等分管領導及兩鎮鎮長、分管招商和園區建設的副鎮長等組成。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協調規劃、宣傳、政策、形象等的統一。
(2)利弊分析
①有利因素。一是實現了園區的統一規劃、統一宣傳;二是有利於兩鎮幹部隊伍的穩定;三是有利於調動兩鎮幹部工作積極性;四是設置簡便,操作靈活。
②不利因素。領導小組是臨時性機構且缺少經濟槓桿調控,協調力度可能有所欠缺。
(3)配套政策
(1)協調小組主任需由縣處級領導擔任;
(2)成立***天子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和***天子湖開發有限公司等2個縣級自收自支事業性單位,方便兩鎮融資,合力做大做強整個園區。
(三)園區開發由管委會統抓
1、方案內容
在保持原有行政區劃不變的前提下,組建天子湖園區管委會,管委會主任兼任兩個鎮黨委書記,鎮長分設。統籌園區形象宣傳、招商政策、融資運行和平臺建設,以及整個區域的規劃建設與發展。
2、利弊分析
①有利因素。一是實現了園區乃至整個區域的規劃統一、宣傳統一、政策統一,有利於園區做大、做強,有利於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科學佈局和梯隊開發,也有利於北部重鎮的形成;二是有利於招商工作統一領導,統一政策,實現兩鎮招商公平競爭態勢;三是有利於科學安排兩轄區平臺推進計劃和兩鎮平臺開發公司融資;四是有利於兩鎮領導班子穩定,有利於調動兩鎮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五是不需要上級部門報批,操作簡便、靈活。
②不利因素。一是存在兩個獨立的行政主體和經濟利益,黨委書記協調兩鎮統籌佈局園區配套設施和集鎮中心位置有一定難度;二是管委會缺少經濟調控槓桿,協調力度不大;三是因爲存在各自的經濟利益,很難徹底消除兩鎮在招商引資中存在不良競爭現象。
3、需配套的政策
(1)管委會主任需高配爲縣處級領導;
(2)縣財政對園區的扶持資金需經過管委會賬戶,並根據兩鎮實績再行劃撥;
(3)管委會對兩鎮領導班子人選具有建議權,兩鎮人事工作繼續堅持體現黨管幹部原則;管委會主任對管委會抽調人員有絕對指揮權。
綜合分析以上三個方案,第一方案雖然能徹底解決當前園區建設存在的機制體制問題,便於園區做大做強,但存在牽涉面廣、程序繁瑣;第二方案雖然存在協調力度有所欠缺的可能,但操作簡便,能使園區做到“三統一”,且保護了兩鎮幹部的工作積極性;第三方案雖然存在兩個行政主體和經濟利益,不能在體制上根本性到位,但能在現階段統一矛盾,實現園區平穩健康發展。調研組經過反覆商議,建議採取第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