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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區城市管理面臨的難題及相關建議的調研

關於我區城市管理面臨的難題及相關建議的調研

關於我區城市管理面臨的難題及相關建議的調研

隨着城市的經濟發展,城市管理在社會中的地位就越來越重要。按照區委要求,我局“百日調研”小組利用了近一個月時間走訪了新區的羣衆、相關部門、相關街道,通過對走訪對象召開座談會、答市場問卷的方式,瞭解到當前我區城市管理方面面臨着難點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難點和重點的問題

(一)流動攤販“亂堆亂佔”難控制。主要表現爲兩個方面:一是佔道經營屢禁不止。在我區溫馨小區和九龍中學附近形成的早市場,在沒有治理規範前小商小販佔道經營,造成道路交通堵塞、行人通行不便,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對一些流動攤點,由於城管執法部門力量有限,在保障正常工作時間內市容秩序外,很難對流動設攤現象實施強有力的管理,只能採取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但效果很難盡人意,反覆、回潮現象十分明顯。二是老城區龍城路南煤賓館段到九龍中學段機動三輪車、摩托三輪車、手推車等工具經營佔道情況較爲嚴重,其特點是經營場所不固定,流動性強,嚴重妨礙交通。此外這一路段機動車輛也存在亂停亂放的情況,嚴重欺街佔道、阻礙交通,造成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

(二)“亂貼亂掛”難治理。黃甲城區、打漁山新區城市街道、建築物、公共設施表面亂塗寫、亂刻畫、亂張貼、亂懸掛的非法野廣告時有發生,這種城市的“牛皮癬”。由於數量多、分佈廣、易反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頑症。它製造垃圾、破壞環境、影響市容、擾亂視聽、欺詐百姓、令我區居民深惡痛絕。

(三)違法建築 “亂搭亂建”難拆除。違章搭建是影響城市面貌,城市環境的主要問題,也是城市管理很難解決的突出問題,從違法建築的動因來看,居民住戶爲增加居住或使用面積亂搭亂建,基本上存在兩個規律,一是仿效,認爲人家搭了我爲什麼不能撘,有一種一個帶一片的現象。像溫馨小區違法建築的形成就是這個原因,目前已城管爲主,在其他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溫馨小區違建已經拆除完畢。二是拆除難度與居民投入程度成正比,即居民投入的人力、物力越多,拆除難度越大。各職能部門雖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在較高的執法成本和較低的處罰形成反差,使執法人員工作很難開展。

(四)部門之間難協調。我區城市管理工作面廣、量大、情況複雜,需要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但現實中各部門常常各自爲政,綜合管理成效相當低下。如針對商貿城亂停車問題,造成道路擁堵、市容混亂,交警、交管、城管等部門因管理職能交叉,不能長期通力協作,致使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如:針對打流動攤點的整治,一些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都負有一定的管理責任,但面對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大家都能說出不管的理由,最終誰也不願管,形成城管孤軍作戰,使城市管理的問題也就無法根本解決。又如無證攤販管理責任在於城管,但在其放棄無證設攤後如何維持生計問題,又不屬於城管部門職責範圍,街道也無合適場地安置,導致只堵不疏,造成“回潮”現象明顯,很難從根本上予以解決。

二、原因分析

以上城市管理中出現的幾個難點問題,究其原因我們認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我區居民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當前,隨着城市化進程的發展,尤其是南票打漁山新區的發展,一些居民還不能適應這種發展新形勢,他們法制意識淡薄,認爲違規違章行爲是小事,甚至指責執法人員小題大作。某些店面經營戶爲招徠生意,只顧個人利益,而忽視自己在城市管理中應承擔的責任。部分市民缺乏公德和衛生意識,對不良行爲聽之任之、視而不見,甚至在執法人員取締違章行爲時同情、支持違章者,惡意中傷執法人員,這些均在不同程度上縱容了違章行爲的多發,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難度。

(二)處罰力度明顯不足。在執法過程中,對無證設攤、跨門佔道經營等各類違章現象,我們城管隊員基本上採取教育爲主、處罰爲輔的辦法,即使對屢教不改的違章者進行處罰,處罰額度也相對較輕,很難對違章者心理造成震懾。這也是造成各類違章現象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長效管理措施未到位。對於違章行爲,我們往往注重於突擊整治,聲勢大,見效快,而日常管理環節相對薄弱,整治成果難以長期鞏固,使管理工作陷入“一整就好、一停就亂”的惡性循環之中。由於集中整治的臨時性和突擊性,加上沒有長效管理措施作保障,致使整治效果顯著但不能持久。

三、治理對策和措施

當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其形成原因錯綜複雜,並不是幾次突擊整治、聯合執法就能徹底解決,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學的長效管理機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才能加快發展,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

(一)強化教育,建立完善內部管理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內部學習制度,從思想上真正加深對城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二是繼續深化作風、效能建設,狠抓內部紀律整頓,着力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三是加大對城管隊員的基礎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覈,苦練內功,提高執法水平,規範執法行爲。四是狠抓隊容風紀,要求步行上街、機動執法,全力打造新城管、新面貌、新形象。

(二)加強宣傳,建立羣衆廣泛參與的管理機制。在城管執法工作中,最容易引起羣衆關注的是對無證流動攤販的管理。由於流動攤販多屬社會弱勢羣體,既有無業、下崗、人員,還有大量外來流動人員,我們在執法時,常常會受到圍觀市民,特別是老年市民的反對,阻礙執法過程的繼續,無證攤販也誤認爲有羣衆的“同情支持”而公然抗法,致使執法工作難以順利進行。因此,我們要積極依託各種宣傳平臺,大張旗鼓宣傳城管法律法規,切實提高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識,贏得羣衆對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堅持重典治“亂”,建立嚴管重罰的執法威懾機制。爲有效消除轄區內各類“亂”的現象,我們要在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基礎上,充分運用現有體制和機制的優勢,對屢教不改的違章者實施嚴管重罰。特別對佔道經營、無證設攤、違章搭建等羣衆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在法律法規許可的範圍內,重拳出擊,切實加大處罰力度,在轄區範圍內起到明顯的示範、威懾作用,促使其他違章者衡量利弊得失,自覺改正經營行爲,從而逐步解決市容治“亂”周而復始的現象,營造轄區良好的市容環境。

(四)創新管理方法,探索建立科學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城市管理具有較強的動態性、突發性和反彈性,要有效解決這一突出問題,根本在於創新管理方法,形成一套科學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比如城管部門應與交警部門、運管部門協調,在適當位置增加停車位,以解決車輛亂停亂放,妨礙交通問題。城管部門還應在適當的位置設立便民廣告欄,解決亂貼亂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