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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路政執法現狀的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當前路政執法現狀的調研報告

當前路政執法現狀的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近年來,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江蘇省公路條例》和交通部《路政管理規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公路交通法律法規相繼頒佈實施,使路政管理逐步走上了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十五”以來,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公路建設步伐明顯加快,然而與公路建設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卻相對滯後,不少地方在認識上對公路路政管理還沒有像公路建設那樣重視。

一、路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提起路政執法,無論是路產路權的維護,還是公路規費的徵收,都面臨着太多的困難和阻力。主要表現在:

1、公路違章現象增多。一是公路兩側建築尚缺乏統一規劃和有效管理,有不少地方任意在公路兩側紅線內興建餐館、商店、旅社、停車場等。公路兩側尤其是城鄉結合路段違章建築林立,呈現公路街道化態勢。二是侵佔、擠佔、毀壞公路現象嚴重,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佔用,當作曬場、堆場、市場等,各種攤點以路爲市應運而生,在相當多的集鎮地段乾脆就搞起了馬路市場。三是超限運輸車輛日益增多,給公路造成了極大的損壞,設計使用年限不到,就需進行修補和改建。

2、執法環境差。一是部分人甚至領導幹部的心目中基本沒有認識到公路保護的概念,講義務時,就說公路是公路部門的,講利用時,就說公路是當地的,極少想到公路還需要愛護,甚至放任、縱容公路曬場、街道化、違章等行爲的發生。二是相關部門配合不協調,國土、城建、工商等部門在各自的審批範圍內,經常與公路發生交叉,在涉及利益衝突時,往往犧牲的是公路利益。三是行政干預比較嚴重,在路政執法過程中,當事人通過各種渠道託人求情,干擾辦案,有些地方實行地方保護主義,藉口爲招商引資企業排憂解難,通過行政手腕迫使公路部門放棄執法,成爲實際上的違法庇護者。

3、路政管理本身存在的問題。路政管理擔負着公路秩序管理與路產管理的雙重職責,然而連一套合法的着裝都沒有,藉着超限治理的名義,路政人員暫時穿上了服裝,然而運管等部門也一涌而上,而且與公路部門着裝相同,標誌車輛相同,有時明明是其他部門執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規範行爲,老百姓也誤以爲是公路部門所爲,嚴重損害了公路執法形象。此外,公路執法隊伍也存在着進口把關不嚴的問題,一些不完全符合進人標準和進人手續的人也進入了執法隊伍,降低了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路政執法難的原因

影響公路執法的原因多且複雜,但最根本的有三個,即:公路所有權屬不清、相關法律法規不相配套、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這三個方面的問題不解決,公路執法難現象就難以完全克服。

1、公路用地權屬不清。在公路建設時,由於徵用土地涉及鉅額的費用問題,許多承擔徵地任務的地方政府,往往變通處理,並不辦理正式的土地徵用手續,這就造成我們衆多公路部門路產路權的“虛置”。從法律上講,我們對公路的管理權幾乎要大打問號。如我們禁止農民在邊坡種植農作物,農民卻因交納了“兩上繳”而理直氣壯向我們“討說法”。至於路邊的開挖填土、搭建,由於我們常常連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證書都拿不出來,在法律上,本身就處在不利的位置,要進行阻止,談何容易。我們總在說依法治路,但遇到這類情況,還得實行“人治”,請地方政府出面干預。當然,這種干預不會是無償的,是以我們其它方面的妥協爲代價的。

2、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關於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可爲少,但各種法規文件往往是自說自話,與國家的大法不配套,與相關的專門法律不“兼容”。如:從去年起,對養路費徵收實施新的計量標準,這本是遵從實際,增加國家規費收入的良措,但實施後,矛盾卻相當尖銳,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車主圍攻徵收所導致直接衝突的事件。不錯,我們上級的政策規定需要執行,但,退一步想,人家車主按我們的標準載貨,公安部門卻依據公安法規視之爲超載(甚至在運管部門也是這樣),隨時可能因此而被查處,人家心裏能樂意?如果認真較勁,誰又能保證在法庭上我們一定會是贏家。

3、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公路管理機構既屬地方管理,又從屬上級業務部門,多頭管理相互間的關係難以協調。此外,公路管理機構的名稱也不規範,省一級的好一些,基本都叫公路管理局,而地、市以下名稱則比較混亂,有稱公路管理局或分局的,有稱公路段的,還有稱公路管理處的,常讓人不知所以然。不規範的體制降低了行業管理的運行效能,增加了系統“內耗”,也直接影響了公路部門行政執法能力和執法力度,人爲製造了許多執法難的問題。

三、加強路政執法的對策

爲了充分認識路政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紮實有效地開展路政管理,不斷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應從以下四個方面抓好。

1、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爲,增強文明服務意識。首先,各級路政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公路法律、法規和路政管理業務理論,積極參

加省、市公路交通部門舉辦的路政執法人員培訓班,掌握業務知識,增強執法素質和執法能力;其次是路政人員在行使依法治路、保護路產、維護路權職責過程中,要自覺地維護黨和政府的威信,樹立公路行業良好形象;第三是要認真按照《交通行政執法職業道德基本規範》和《路政員守則》的要求,秉公執法,熱情服務;第四是路政人員必須規範執法行爲,按照規定着裝,佩載行政執法證件,亮證執法,文明執法,堅持把文明用語和執法行爲是否規範,納入路政執法人員考覈內容之中。

2、認真宣傳貫徹《公路法》、《規定》和《辦法》等公路法律法規,爲路政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公路法》、《公路條例》頒佈實施以來,在宣貫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廣度不夠、深度不足的問題。要按照省市交通部門的總體部署,做到“報刊有文、電視有形、電臺有聲、站場有聲勢、街旁有標語、交通繁華地段有宣傳點”,使宣傳活動既轟轟烈烈,又紮紮實實,把公路法規宣傳到千家萬戶,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不斷鞏固宣貫成果的基礎上,把每年三月作爲“公路法規宣傳月”,做到有規模、有影響、有聲勢,進一步優化公路路政管理環境。

3、逐步建立與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線村鎮聯絡制度。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突出,執法難的問題依然存在,交通行政訴訟和非訴訟的案件明顯增多,與人民法院的聯繫愈來愈顯得重要。爲此建立與人民法院的聯絡制度勢在必行,與人民法院定期召開聯絡會議,通報執法情況,可請法院同志授課、培訓、指導依法辦案,提高路政人員的業務素質,重大路政事案向法院諮詢,組織路政人員旁聽行政案件的審理,自覺接受司法監督,提高執法水平。建立與公路沿線鄉鎮、村聯絡制度。路政管理涉及千家萬戶,公路沿線村鎮是路政管理的重點,提高羣衆愛路護路意識,是路政管理部門依法保護公路必須重視的力量。第一要向公路沿線鄉鎮、村羣衆宣傳公路法規,宣傳形式要豐富多樣,講究實效,取得沿線鄉村領導和羣衆的支持與配合。第二要建立彙報會制度,定期向沿線鄉鎮、村領導彙報路政管理存在的問題和要求。第三要對積極支持配合路政管理的單位、領導給予表彰、獎勵。

4、完善路政管理的基礎性。針對近年來路政執法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如:建築控制區還不明確,路產範圍不明晰,路產檔案不健全等。建立健全本區域內的路產檔案,不斷量化路政狀況和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方向明確,促進日常的條理性和路政管理的規範性;同時要積極向政府彙報,爭取政府明晰公路用地範圍和路產、路權範圍,明確公路管理部門對建築控制區內土地審批的優先權。同時,上級主管部門應逐步完善公路相關法律法規,使其更具操作性,有條件的地區也可爭取政府出臺相關文件對目前法律管理中的盲區予以補充。對市、縣級公路管理機構的名稱應予統一,上設局、下叫分局,上設總段、下叫段,上設處、下叫站。蘇南部分縣級市也設處,應予更正,以區別上下級關係。對於一些經濟較好、條件成熟的縣市,可採取垂直管理的單一模式,以避免雙重管理中的扯皮現象。

第二篇:當前路政執法現狀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江蘇省公路條例》和交通部《路政管理規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公路交通法律法規相繼頒佈實施,使路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十五”以來,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公路建設步伐明顯加快,然而與公路建設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卻相對滯後,不少地方在認識上對公路路政管理還沒有像公路建設那樣重視。

一、路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提起路政執法,無論是路產路權的維護,還是公路規費的徵收,都面臨着太多的困難和阻力。主要表現在:

1、公路違章現象增多。一是公路兩側建築尚缺乏統一規劃和有效管理,有不少地方任意在公路兩側紅線內興建餐館、商店、旅社、停車場等。公路兩側尤其是城鄉結合路段違章建築林立,呈現公路街道化態勢。二是侵佔、擠佔、毀壞公路現象嚴重,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佔用,當作曬場、堆場、市場等,各種攤點以路爲市應運而生,在相當多的集鎮地段乾脆就搞起了馬路市場。三是超限運輸車輛日益增多,給公路造成了極大的損壞,設計使用年限不到,就需進行修補和改建。

2、執法環境差。一是部分人甚至領導幹部的心目中基本沒有認識到公路保護的概念,講義務時,就說公路是公路部門的,講利用時,就說公路是當地的,極少想到公路還需要愛護,甚至放任、縱容公路曬場、街道化、違章等行爲的發生。二是相關部門配合不協調,國土、城建、工商等部門在各自的審批範圍內,經常與公路發生交叉,在涉及利益衝突時,往往犧牲的是公路利益。三是行政干預比較嚴重,在路政執法過程中,當事人通過各種渠道託人求情,干擾辦案,有些地方實行地方保護主義,藉口爲招商引資企業排憂解難,通過行政手腕迫使公路部門放棄執法,成爲實際上的違法庇護者。

3、路政管理本身存在的問題。路政管理擔負着公路秩序管理與路產管理的雙重職責,然而連一套合法的着裝都沒有,藉着超限治理的名義,路政人員暫時穿上了服裝,然而運管等部門也一涌而上,而且與公路部門着裝相同,標誌車輛相同,有時明明是其他部門執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規範行爲,老百姓也誤以爲是公路部門所爲,嚴重損害了公路執法形象。此外,公路執法隊伍也存在着進口把關不嚴的問題,一些不完全符合進人標準和進人手續的人也進入了執法隊伍,降低了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路政執法難的原因

影響公路執法的原因多且複雜,但最根本的有三個,即:公路所有權屬不清、相關法律法規不相配套、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這三個方面的問題不解決,公路執法難現象就難以完全克服。

1、公路用地權屬不清。在公路建設時,由於徵用土地涉及鉅額的費用問題,許多承擔徵地任務的地方政府,往往變通處理,並不辦理正式的土地徵用手續,這就造成我們衆多公路部門路產路權的“虛置”。從法律上講,我們對公路的管理權幾乎要大打問號。如我們禁止農民在邊坡種植農作物,農民卻因交納了“兩上繳”而理直氣壯向我們“討說法”。至於路邊的開挖填土、搭建,由於我們常常連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證書都拿不出來,在法律上,本身就處在不利的位置,要進行阻止,談何容易。我們總在說依法治路,但遇到這類情況,還得實行“人治”,請地方政府出面干預。當然,這種干預不會是無償的,是以我們其它方面的妥協爲代價的。

2、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關於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可爲少,但各種法規文件往往是自說自話,與國家的大法不配套,與相關的專門法律不“兼容”。如:從去年起,對養路費徵收實施新的計量標準,這本是遵從實際,增加國家規費收入的良措,但實施後,矛盾卻相當尖銳,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車主圍攻徵收所導致直接衝突的事件。不錯,我們上級的政策規定需要執行,但,退一步想,人家車主按我們的標準載貨,公安部門卻依據公安法規視之爲超載(甚至在運管部門也是這樣),隨時可能因此而被查處,人家心裏能樂意?如果認真較勁,誰又能保證在法庭上我們一定會是贏家。

3、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公路管理機構既屬地方管理,又從屬上級業務部門,多頭管理相互間的關係難以協調。此外,公路管理機構的名稱也不規範,省一級的好一些,基本都叫公路管理局,而地、市以下名稱則比較混亂,有稱公路管理局或分局的,有稱公路段的,還有稱公路管理處的,常讓人不知所以然。不規範的體制降低了行業管理工作的運行效能,增加了系統“內耗”,也直接影響了公路部門行政執法能力和執法力度,人爲製造了許多執法難的問題。

三、加強路政執法的對策

爲了充分認識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紮實有效地開展路政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應從以下四個方面抓好。

1、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爲,增強文明服務意識。首先,各級路政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公路法律、法規和路政管理業務理論,積極參

第三篇:關於當前路政執法現狀的調查報告

關於當前路政執法現狀的調查報告調查對象:農民,司機,路政工作人員;

調查目的:找出路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並提出相應

的對策;

調查方法:面談,實際走訪,實際考察;

調查地點:休寧縣

調查時間:2014年4月12日-5月12日

前言:

公路路政管理在交通事業發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公衆對公

路服務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加強公路路政管理已成爲進一步提升公

路建設成果的的實際需要,針對目前公路路政執法的情況進行了一次

社會調查,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十五”以來,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公路建設步

伐明顯加快,然而與公路建設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卻相對滯後,

不少地方在認識上對公路路政管理還沒有像公路建設那樣重視。

二、調查中發現的路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提起路政執法,無論是路產路權的維護,還是公路規費的徵收,

都面臨着太多的困難和阻力。主要表現在:

1、公路違章現象增多。一是公路兩側建築尚缺乏統一規劃和有

效管理,有不少地方任意在公路兩側紅線內興建餐館、商店、旅社、

停車場等。公路兩側尤其是城鄉結合路段違章建築林立,呈現公路街

道化態勢。二是侵佔、擠佔、毀壞公路現象嚴重,不少道路路面被任

意佔用,當作曬場、堆場、市場等,各種攤點以路爲市應運而生,在

相當多的集鎮地段乾脆就搞起了馬路市場。三是超限運輸車輛日益增

多,給公路造成了極大的損壞,設計使用年限不到,就需進行修補和

改建。

2、執法環境差。一是部分人甚至領導幹部的心目中基本沒有認識到公路保護的概念,講義務時,就說公路是公路部門的,講利用時,就說公路是當地的,極少想到公路還需要愛護,甚至放任、縱容公路曬場、街道化、違章等行爲的發生。二是相關部門配合不協調,國土、城建、工商等部門在各自的審批範圍內,經常與公路發生交叉,在涉及利益衝突時,往往犧牲的是公路利益。三是行政干預比較嚴重,在路政執法過程中,當事人通過各種渠道託人求情,干擾辦案,有些地方實行地方保護主義,藉口爲招商引資企業排憂解難,通過行政手腕迫使公路部門放棄執法,成爲實際上的違法庇護者。

3、路政管理本身存在的問題。路政管理擔負着公路秩序管理與路產管理的雙重職責,然而連一套合法的着裝都沒有,藉着超限治理的名義,路政人員暫時穿上了服裝,然而運管等部門也一涌而上,而且與公路部門着裝相同,標誌車輛相同,有時明明是其他部門執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規範行爲,老百姓也誤以爲是公路部門所爲,嚴重損害了公路執法形象。此外,公路執法隊伍也存在着進口把關不嚴的問題,一些不完全符合進人標準和進人手續的人也進入了執法隊伍,降低了隊伍的整體素質。

四、路政執法難的原因

影響公路執法的原因多且複雜,但最根本的有三個,即:公路所有權屬不清、相關法律法規不相配套、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這三個方面的問題不解決,公路執法難現象就難以完全克服。

1、公路用地權屬不清。在公路建設時,由於徵用土地涉及鉅額的費用問題,許多承擔徵地任務的地方政府,往往變通處理,並不辦理正式的土地徵用手續,這就造成我們衆多公路部門路產路權的“虛臵”。從法律上講,我們對公路的管理權幾乎要大打問號。如我們禁止農民在邊坡種植農作物,農民卻因交納了“兩上繳”而理直氣壯向我們“討說法”。至於路邊的開挖填土、搭建,由於我們常常連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證書都拿不出來,在法律上,本身就處在不利的位臵,要進行阻止,談何容易。我們總在說依法治路,但遇到這類情況,還

得實行“人治”,請地方政府出面干預。當然,這種干預不會是無償的,是以我們其它方面的妥協爲代價的。

2、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關於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可爲少,但各種法規文件往往是自說自話,與國家的大法不配套,與相關的專門法律不“兼容”。如:從去年起,對養路費徵收實施新的計量標準,這本是遵從實際,增加國家規費收入的良措,但實施後,矛盾卻相當尖銳,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車主圍攻徵收所導致直接衝突的事件。不錯,我們上級的政策規定需要執行,但退一步想,人家車主按我們的標準載貨,公安部門卻依據公安法規視之爲超載(甚至在運管部門也是這樣),隨時可能因此而被查處,人家心裏能樂意?如果認真較勁,誰又能保證在法庭上我們一定會是贏家。

3、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公路管理機構既屬地方管理,又從屬上級業務部門,多頭管理相互間的關係難以協調。此外,公路管理機構的名稱也不規範,省一級的好一些,基本都叫公路管理局,而地、市以下名稱則比較混亂,有稱公路管理局或分局的,有稱公路段的,還有稱公路管理處的,常讓人不知所以然。不規範的體制降低了行業管理工作的運行效能,增加了系統“內耗”,也直接影響了公路部門行政執法能力和執法力度,人爲製造了許多執法難的問題。

五、加強路政執法的對策

爲了充分認識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紮實有效地開展路政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應從以下四個方面抓好。

1、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爲,增強文明服務意識。首先,各級路政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公路法律、法規和路政管理業務理論,積極參加省、市公路交通部門舉辦的路政執法人員培訓班,掌握業務知識,增強執法素質和執法能力;其次是路政人員在行使依法治路、保護路產、維護路權職責過程中,要自覺地維護黨和政府的威信,樹立公路行業良好形象;第三是要認真按照《交通行政執法職業道德基本規範》和《路政員守則》的要求,秉公執法,熱情服務;第四是路政人員必須規範執法行爲,按照規定着裝,佩載行政執法證件,亮證

執法,文明執法,堅持把文明用語和執法行爲是否規範,納入路政執法人員考覈內容之中。

2、認真宣傳貫徹《公路法》、《規定》和《辦法》等公路法律法規,爲路政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公路法》、《公路條例》頒佈實施以來,在宣貫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廣度不夠、深度不足的問題。要按照省市交通部門的總體部署,做到“報刊有文、電視有形、電臺有聲、站場有聲勢、街旁有標語、交通繁華地段有宣傳點”,使宣傳活動既轟轟烈烈,又紮紮實實,把公路法規宣傳到千家萬戶,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不斷鞏固宣貫成果的基礎上,把每年三月作爲“公路法規宣傳月”,做到有規模、有影響、有聲勢,進一步優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環境。

3、逐步建立與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線村鎮工作聯絡制度。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突出,執法難的問題依然存在,交通行政訴訟和非訴訟的案件明顯增多,與人民法院的聯繫愈來愈顯得重要。爲此建立與人民法院的聯絡制度勢在必行,與人民法院定期召開聯絡會議,通報執法情況,可請法院同志授課、培訓、指導依法辦案,提高路政人員的業務素質,重大路政事案向法院諮詢,組織路政人員旁聽行政案件的審理,自覺接受司法監督,提高執法水平。建立與公路沿線鄉鎮、村工作聯絡制度。路政管理涉及千家萬戶,公路沿線村鎮是路政管理的重點,提高羣衆愛路護路意識,是路政管理部門依法保護公路必須重視的力量。第一要向公路沿線鄉鎮、村羣衆宣傳公路法規,宣傳形式要豐富多樣,講究實效,取得沿線鄉村領導和羣衆的支持與配合。第二要建立彙報會制度,定期向沿線鄉鎮、村領導彙報路政管理存在的問題和要求。第三要對積極支持配合路政管理的單位,領導應給予表彰、獎勵。

報告人:朱勇峯

休寧縣10法學專科班

2014年5月12日

第四篇:公路路政執法目前的現狀

公路路政執法目前的現狀

執法程序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近年來,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和交通部《路政管理規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公路交通法律法規相繼頒佈實施,使路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公路建設步伐明顯加快,然而與公路建設相比,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卻相對滯後,不少地方在認識上對公路路政管理還沒有像公路建設那樣重視。

一、路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提起路政執法,無論是路產路權的維護,還是執法環境,都面臨着太多的困難和阻力。主要表現在:

1、公路違章現象增多。一是公路兩側建築尚缺乏統一規劃和有效管理,有不少地方任意在公路兩側紅線內興建各類建築物等。公路兩側尤其是城鄉結合路段違章建築林立,呈現公路街道化態勢。二是侵佔、擠佔、毀壞公路現象嚴重,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佔用,當作曬場、堆場、市場等,各種攤點以路爲市應運而生,在相當多的集鎮地段乾脆就搞起了 - 1 -

馬路市場。三是超限運輸車輛日益增多,給公路造成了極大的損壞,設計使用年限不到,就需進行修補和改建。

2、執法環境差。一是部分人的心目中基本沒有認識到公路保護的概念,講義務時,就說公路是公路部門的,講利用時,就說公路是當地的,極少想到公路還需要愛護,甚至放任、縱容公路曬場、街道化、違章等行爲的發生。二是相關部門配合不協調,國土、城建、工商等部門在各自的審批範圍內,經常與公路發生交叉,在涉及利益衝突時,往往犧牲的是公路利益。三是行政干預比較嚴重,在路政執法過程中,當事人通過各種渠道託人求情,干擾辦案,有些地方實行地方保護主義,藉口爲招商引資企業排憂解難,通過行政手腕迫使公路部門放棄執法,成爲實際上的違法庇護者。

二、路政執法難的原因

影響公路執法的原因多且複雜,但最根本的有二個,即:公路所有權屬不清、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這兩個方面的問題不解決,公路執法難現象就難以完全克服。

1、公路用地權屬不清。在公路建設時,由於徵用土地涉及鉅額的費用問題,許多承擔徵地任務的地方政府,往往變通處理,並不辦理正式的土地徵用手續,這就造成我們衆多公路部門路產路權的“虛置”。從法律上講,我們對公路的

管理權幾乎要大打問號。如我們禁止農民在邊坡種植農作物,農民卻因土地是他們村的,而理直氣壯向我們“討說法”。至於路邊的開挖填土、搭建,由於我們常常連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證書都拿不出來,在法律上,本身就處在不利的位置,要進行阻止,談何容易。我們總在說依法治路,但遇到這類情況,還得實行“人治”,請地方政府出面干預。當然,這種干預不會是無償的,是以我們其它方面的妥協爲代價的。

2、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公路管理機構既屬地方管理,又從屬上級業務部門,多頭管理相互間的關係難以協調。此外,公路管理機構的名稱也不規範,省一級的好一些,基本都叫公路管理局,而地、市以下名稱則比較混亂,有稱公路管理局或公路管理處,有稱養護段的,常讓人不知所以然。不規範的體制降低了行業管理工作的運行效能,增加了系統“內耗”,也直接影響了公路部門行政執法能力和執法力度,人爲製造了許多執法難的問題。

三、加強路政執法的對策

爲了充分認識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紮實有效地開展路政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應從以下四個方面抓好。

1、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爲,增強文明服務意識。首先,各級路政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公路法律、法規和路政管理業務理論,積極參加省、市公路交通部門舉辦的路政執法人員培訓班,掌握業務知識,增強執法素質和執法能力;其次是路政人員在行使依法治路、保護路產、維護路權職責過程中,要自覺地維護黨和政府的威信,樹立公路行業良好形象;第三是要認真按照《交通行政執法職業道德基本規範》和《路政員守則》的要求,秉公執法,熱情服務;第四是路政人員必須規範執法行爲,按照規定着裝,佩載行政執法證件,亮證執法,文明執法,堅持把文明用語和執法行爲是否規範,納入路政執法人員考覈內容之中。

2、認真宣傳貫徹《公路法》、《規定》和《條例》等公路法律法規,爲路政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頒佈實施以來,在宣貫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廣度不夠、深度不足的問題。要按照區市交通部門的總體部署,做到“報刊有文、電視有形、電臺有聲、站場有聲勢、街旁有標語、交通繁華地段有宣傳點”,使宣傳活動既轟轟烈烈,又紮紮實實,把公路法規宣傳到千家萬戶,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不斷鞏固宣貫成果的基礎上,把每年三月作爲“公路法規宣傳月”,做到有規模、有影響、有聲勢,進一步優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環境。

3、逐步建立與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線村鎮工作聯絡制度。當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突出,執法難的問題依然存在,交通行政訴訟和非訴訟的案件明顯增多,與人民法院的聯繫愈來愈顯得重要。爲此建立與人民法院的聯絡制度勢在必行,與人民法院定期召開聯絡會議,通報執法情況,可請法院同志授課、培訓、指導依法辦案,提高路政人員的業務素質,重大路政事案向法院諮詢,組織路政人員(更多內容請訪問首頁:)旁聽行政案件的審理,自覺接受司法監督,提高執法水平。建立與公路沿線鄉鎮、村工作聯絡制度。路政管理涉及千家萬戶,公路沿線村鎮是路政管理的重點,提高羣衆愛路護路意識,是路政管理部門依法保護公路必須重視的力量。第一要向公路沿線鄉鎮、村羣衆宣傳公路法規,宣傳形式要豐富多樣,講究實效,取得沿線鄉村領導和羣衆的支持與配合。第二要建立彙報會制度,定期向沿線鄉鎮、村領導彙報路政管理存在的問題和要求。第三要對積極支持配合路政管理的單位、領導給予表彰、獎勵。

4、完善路政管理的基礎性工作。針對近年來路政執法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如:建築控制區還不明確,路產範圍不明晰,路產檔案不健全等。建立健全本區域內的路產檔案,不斷量化路政狀況和工作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方向明確,促進日常工作的條理性和路政管理的規範性;同時要積極向 政府彙報,爭取政府明晰公路用地範圍和路產、路權範圍,

明確公路管理部門對建築控制區內土地審批的優先權。同時,上級主管部門應逐步完善公路相關法律法規,使其更具操作性

第五篇:加強路政執法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路政四大隊關於

加強路政執法隊伍建設的調研報告

隨着公路事業發展,路政執法隊伍成爲公路管理部門的一個重要力量。如何抓好這支隊伍,使之成爲一支年輕化、現代化、正規化的執法隊伍,我局在抓教育重基礎,抓制度重規範,抓考覈重鍛鍊方面作了一些努力,收到了提高整體素質、改善管理水平、樹立良好形象的效果。

一、基本情況

我路政大隊共有路政執法人員14人,文化程度90%在大專以上,今年,爲倡導和諧執法,樹立良好的高速路政執法形象,中隊在完成各項路政管理任務的同時協調做好清障施救監管工作,更好的爲人民服務。

多年來,我局公路行政許可正確率達到100%,路政處理、處罰正確率達到100%,全系統案件查處率98%以上,無複議變更、撤銷案件。路政大隊多次獲得青年文明號稱號,被市授予“先進基層組織”的稱號,並獲得省廳文明示範窗口等榮譽稱號。

二、主要做法

(一)抓教育重基礎,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執法隊伍

路政隊伍是一支代表國家執法的隊伍,具有準軍事化的性質。過去路政隊員多從養護職工、機駕人員來,文化素質低。近年,在建設和諧公路的新形勢下,公路面貌、路政管理工作的內涵與要求、隊伍的結構都發生着重大的變化,路政人員大多都是經過高等教育的人員,但加強教育仍然是一件十分重要而緊迫的工作。因此,在路政隊伍建設中,我們主要做到“三個強化”:

一是強化學歷技能教育。沒有一定的學歷、技能,再好的文化發展目標也是空中樓閣、海市蜃樓。在學歷方面,新進的高速路政人員,須達到大專以上學歷。要加強路政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制定《路政人員教育培訓規劃》,加強路政人員的培訓教育,制定了相關經費管理文件,鼓勵在職路政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進行再充實、再提高。對升高一級學歷的在編職工,全部報銷學費;對編制外人員,也創造條件,給以一定數額的學費報銷,激勵他們提高學習積極性。在技能方面,一方面認真組織參加市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方面自行組織培訓。近兩年,全市路政執法人員必須參加以封閉式軍事化隊列訓練和儀表風紀教育爲主要內容的兩年一次輪訓。我局先後舉辦了多期培訓班,並選派了多名路政隊員參加省路政執法崗位培訓班、超限運輸管理行政執法培訓班等,在職路政人員受訓率達到100%。

二是強化理論提升工作。過去,路政隊伍側重實踐,工作經驗多、實際提煉少,高層次的理論研究更不多。我局在路政理論建設中,注重加強全局調研與專業調研相結合,加強實踐經驗與理論成果相轉換,積極研究加強路政隊伍建設的新方法、新途徑、新思路,並將這些成果提煉完善,及時在全市範圍內推廣和實施。2014年,針對當前路政管理和隊伍建設的難點、熱點,結合工作實際,組織了課題調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創新思維,對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路政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爲今後中隊規範化建設明確了發展方向。路政大隊又與局黨組辦公室一起,並從組織人事政策、公路法規、公路體制、路政

機制等多角度出發,起草形成了《關於博興縣公路路政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的調研報告》,提升了路政理論研究的層次。

三是強化典型示範作用。一支好的隊伍的形成離不開先進的引路和榜樣的示範。近年,我局組織路政人員多次學習先進人物的學習活動中,路政部門總是走在最前面。按照局黨組部署,路政支隊專門制訂學習方案,並組織路政執法人員赴先進單位學習取經,通過開展“學先進,比貢獻,講和諧”活動,路政人員的誠信品質和執法爲民意識得到提升。

(二)抓制度重規範,充分發揮制度的剛性作用和政工的柔性特點。

相對於教育這個基礎,制度與紀律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的特點。我們主要做到“三個加強”: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爲落實執法責任,我局制定《博興縣公路管理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路政管理執法職責,落實路政人員執法責任,完善了《公路路政執法責任制》和《公路路政執法廉政制度》,以制度約束執法人員的行爲。每年組織一次執法案卷質量評比活動,路政大隊執法案卷質量進行評定,並作爲年終路政考覈的一項重要依據,推動了基層路政人員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強作風建設。我們着力按照“令行禁止”的準軍事化要求,建設路政執法隊伍,加強對行爲的監督與規範。爲增強路政執法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方便羣衆辦事,加強效能建設與作風建設。聘請縣糾風辦、信訪局、文明辦、縣法院等10多家單位的同志爲行風監督員,聘請幹線公路沿線鄉鎮領導爲路政協管員,聘請有關新聞媒體爲新聞監管員。

三是加強思想教育工作。經過這幾年的更新換代、新陳代謝,如今的路政隊伍是一支文化高、年紀輕、思維活躍的隊伍。除了組織正規的培訓,上大課進行職業道德教育,主要是根據個性情況,摸清思想底和家庭底,做到“一對一”進行思想工作,促進轉化。

(三)抓考覈重使用,把隊伍建設的成效落到實處

世界是豐富多彩的,用人機制的多樣決定隊伍的管理不能墨守成規、一成不變。針對隊伍年輕化、知識化、人員增加迅速的實際,我們在考覈鍛鍊方面主要抓了“三個到位”:

一是組織體系到位。結合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將逐步建立“嚴格標準、公平競爭、優勝劣汰、擇優錄用”的用人機制,推行競爭上崗,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以參加競爭,形成一種“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新機制。

二是考覈機制到位。認真貫徹執行《博興縣公路管理局公路路政管理人員考覈辦法》,加強對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組織紀律、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考覈,獎懲分明。大隊還開展了路政執法實務考覈,重點考查路政人員單兵執法能力,對路政人員個體考覈進行調整,實行個人自評、隊員互評、中隊長提出意見、大隊長決定、報支隊批准、黨辦備案的辦法。

三抓使用環節到位。執法工作需要理論支撐,更需要實戰鍛鍊,執法人員管理也需要使用到位。工作需要一批新的幹部,大膽起用年輕人,對他們加強培訓和實踐聯繫,爲以後順利接管創造條件,同時,也在實戰中鍛鍊了年輕人,使他們儘快能獨擋一面,成爲公路路政管理的主力軍。

執法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需要審時度勢、因地制宜,更需要實事求是、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