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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調研報告多篇

常委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2022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調研報告:呼籲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意識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地方債務問題再次成爲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財政部表示將通過債務置換的方式,緩解地方政府的還債壓力,此舉被認爲是事實上拉開了地方債的治理大幕。

“從xx年全國債務專項審計結果來看,截至xx年6月末,江西省政府性債務餘額較xx年底增幅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江西省規模在全國位列第24位,排中部六省最後。”江西省財政廳廳長鬍強表示,其中全省債務率和償債率兩項指標均低於通行控制標準,全省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地方政府舉債緩解財政困難

1994年,中央開始推行分稅制改革。這一改革減少了地方政府的財權,而事權的不斷加大,導致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各級政府出於改善城市基礎設施、促進經濟發展和執行國家財政政策的需要,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通過舉借政府債務解決資金缺口問題,已經成爲一種普遍現象。”胡強說。

《法制日報》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獲悉,根據江西省債務系統彙總統計,截至xx年8月底,江西省債務餘額爲4374.8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662.1億元,佔60.9%;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854.4億元,佔19.5%;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858.3億元,佔19.6%。

xx年9月,爲解決多年來地方政府性債務權責不分、多頭管理等問題,江西省政府制定了《江西省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債務管理職責,規範了地方政府性債務借、用、管、還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爲妥善處理和化解江西省歷史存量政府性債務,確保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維護政府信譽,建立了化債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各級政府積極化解存量債務。”胡強說,根據中央統一部署,自xx年以來先後制定了高校、政法機關基礎設施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村墊交農業兩稅等債務化解方案,積極推進債務化解各項工作。

借新還舊風險防控意識淡薄

記者瞭解到,按照新出臺的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意見》的規定,從今年起,各市縣政府都不能自行舉債,地方籌措建設資金渠道必將迅速縮減,繼續通過融資平臺舉借債務也不再可行,收支矛盾如何化解將是大難題。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在相關調研報告中指出,少數地方和行業存在超越自身財政收支能力,脫離實際公共需要,偏重短期政績和項目建設,盲目求大、超前,忽視長遠發展和債務管理的問題,加上一些地方(含開發區)棚戶區改造安置、基礎設施建設歷史欠賬等,舉借債務較多。

審計結果表明,截至xx年底,江西省有5個市本級、2個縣級、65個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高於100%;有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新區債務率已經高達200%以上。截至xx年6月底,江西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債務爲480.99億元,成爲債務償還壓力最大的行業。xx年還要加大對全省國省道改造、農村公路建設的投入,更是捉襟見肘。南昌市高新區今後三年僅還建安置房、南昌航空城建設資金需求就達440多億元,靠其自身財力無法解決。

目前各級政府性債務主要以中短期債務爲主,且已進入償債高峯期,在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不少債務只能通過“借新還舊”來消化。去年江西作爲中部唯一省份列入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改革試點範圍,發行14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其中35億元用於償還當年到期的xx年全省各級舉借的地方政府債券本金。

償債資金依賴土地出讓收入

各級政府債務資金主要投向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一般投資規模大、週期長、回報率低,償債資金來源一般爲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入等,但仍未建立完善的償債長效機制,償債資金來源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性大。

從審計結果看,截至xx年底,11個市本級、90個縣級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餘額爲1022.06億元,佔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餘額2187.79億元的46.72%。但從xx年前三個季度的相關統計數據來看,目前房地產市場整體已呈成交縮量、價格調整的運行態勢。

在調研中,地方普遍反映當前土地流拍現象增多、政府土地出讓收入大幅減少,如果房地產市場繼續發生大幅度波動,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將減少,就會出現政府性債務無法清償的嚴重狀況。

“要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意識。”調研報告指出,應按誰舉債、誰受益、誰償還的原則,明確舉債主體的責任,疏堵結合,積極妥善化解現有存量債務風險。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抓緊做好對現有存量債務的甄別。對融資平臺現有債務進行清理,經營性融資項目要與政府脫鉤,相關債務轉爲企業債務,促進政府融資平臺轉型升級,提高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債能力。對甄別後的存量債務報經國務院批准後,分門別類納入政府預算管理。

同時,通過採取發行政府債券置換符合條件的存量債務,將短期債務逐步置換爲長期債務,優化債務結構,進一步降低政府利息負擔;切實落實國有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充分引入資源開發競爭機制,實現國有資產和公共資源收益最大化,拓寬償債資金來源渠道。此外,還可以探索推廣ppp模式(公私合作)融資,從傳統的“政府包攬式”公共服務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轉變,激發民間資本參與城鎮化建設和公共服務融資的活力,減輕政府性債務負擔,爲有效剝離政府債務尋求出路。

報告建議建立並落實責任制

目前,除地方政府債券以外,政府性債務收支尚未納入預算管理和監督,加上以往舉債主體多樣化、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機制不健全等原因,債務資金借、用、管、還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嚴格、不規範行爲。

調研發現,部分地方違規通過bt、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借款等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違規提供擔保、違規將債務資金投入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和用於修建樓堂館所;融資平臺公司等單位違規發行債券等行爲時有發生,涉及金額較大。

據介紹,全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科學統一的債務分類、風險預警體系,預警指標是否真正客觀準確地反映債務風險狀況、主要指標之間如何銜接、各個指標占多大權重沒有明確規定,審計和財政對債務分類劃分、存量債務底數的理解和統計口徑仍不一致。

調研報告重點指出,要加快落實財稅管理體制改革相關措施,健全各級政府之間財力與事權相匹配、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努力解決好政府性債務怎麼借、怎麼管、怎麼用、怎麼還四大問題。

調研報告建議,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建立並落實政府性債務責任制,將地方政府性債務狀況和管理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同時,加快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物報告制度,逐步把地方政府性債務收支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推進政府性債務信息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讓政府債務在陽光下運行。

【第2篇】關於加強市人大常委會監督職能的調研報告

關於加強市人大常委會監督職能的調研報告

按照常委會工作要點的安排,研究室把“加強市人大常委會監督職能”作爲重點調研課題,組成課題組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在近半年時間裏,比較全面地回顧和總結了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實踐與體會,進一步深化對人大監督工作的認識和理解。

課題組專程赴廣州、寧波等地人大學習考察,又深入到南崗區、香坊區、雙城市等區、縣(市)進行調研,學習省外和本地區人大常委會在這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經驗,分析研究了影響我市人大常委會監督職能有效行使的一些因素,在此基礎上形成了調研報告初稿。現將調研中形成的觀點和建議作如下報告。

一、對我市人大常委會監督職能發揮作用的現狀分析歷屆市人大常委會都將監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履行監督職權,不斷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比較好的經驗。特別是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以來,不斷加大監督力度,創新開展監督工作的有效途徑和辦法,努力增強監督實效,共聽取“一府兩院”工作彙報81項,作出決議、決定37項,聽取了52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彙報,評議了29個政府組成部門和34名“一府兩院”負責工作人員,其中包括4名副市長和1名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通過監督職權的有效行使,保障了憲法和法律、法規在我市的貫徹實施,促進了“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爲推動我市各項事業的全面進步發揮了積極作用。總結幾年來監督工作的成功做法,主要表現在:

1、圍繞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加強對全局性工作的監督。歷次常委會會議都突出以審議經濟方面的議題爲主,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整體實施情況、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農業產業化、行政區劃調整等重大問題,聽取和審議市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彙報,適時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

圍繞市委提出的工業強市的發展戰略,常委會把“十五”發展規劃作爲哈爾濱市的頭等大事,組織人大代表在人代會上分十三個專題進行了大會審議,並作出關於“十五”計劃綱要的決議。爲貫徹中央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決策,圍繞哈爾濱市委提出的“努力快發展、全面建小康、振興哈爾濱”的工作主題,20xx年人代會上專門聽取了市政府關於老工業基地調整和改造情況的彙報,常委會組織力量開展專題考察、專項調查和專門視察,作出《關於加快哈爾濱市老工業基地振興步伐的決議》,爲確保我市在中央確定的第二批改造項目中取得領先優勢發揮了重要作用。

爲強化對省委提出的哈爾濱“加快發展,當好龍頭”戰略實施的監督,及時加開了一次常委會,專門討論如何爲哈爾濱加快發展發揮好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能作用問題,並作出了《關於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職能作用,大力推進哈爾濱加快發展當好龍頭的決議》,較好地發揮了人大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決策、規範、推動和保障作用。

2、圍繞依法治市,加強法律監督。在執法檢查方式上,堅持少而精、突出重點的原則。

每年常委會都確定一項涉及全市工作大局的法律法規,由常委會主任帶隊,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和委員參加,組成高層次執法檢查組,進行檢查和視察,突出了重點,提高了檢查的層面,加大了執法監督的力度。各專門委員會進行的執法檢查,由相關專門委員會牽頭,邀請主任會議成員、駐會委員、本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對該項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形成質量較高的檢查報告,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

常委會會議後,以常委會審議意見的形式向“一府兩院”提出改進執法的具體要求,執行機關在一定的時限內辦理,並報告辦理結果,增強了執法檢查的法律效力,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常委會還抓住影響較大、久拖不決的典型案件開展個案監督,狠抓重大案件查處工作,爲地方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優良的法制環境,推進了依法治市的進程。

3、圍繞維護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加強對羣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監督。常委會通過調查、視察、檢查,建立主任會議成員接待、處理羣衆上訪等制度,將需要解決的共性問題、重點問題作爲常委會審議、監督的重要內容。

例如,人民羣衆通過人大代表等多種渠道向人大常委會反映,要求加快建設城市後備水源,解決城市供水不足的問題。常委會黨組及時向市委彙報了這一情況,取得市委的支持,把後備水源地建設作爲一件大事,組織專門力量深入調查,提出建設磨盤山水庫作爲城市新水源地的建議,要求市政府抓緊立項報批工作。

在市人大常委會的直接督促下,政府積極落實,各項工作正在按計劃進行,預計在20xx年向市區供水,這將使我市長期存在的用水緊張、供水污染等矛盾逐步得到解決。建設重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防病治病、維護市民身體健康的需要。

去年,常委會根據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向市委報告,作出了《關於建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決議》,並督促市政府認真落實決議要求,預計20xx年年底“疾控中心”即可投入使用。

4、圍繞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加強對任命幹部的任後監督。特別是評議工作近幾年有了突破性的進展。

從20xx年開始,常委會實行“兩項評議”相結合。爲充分體現述職評議的公開、 公正,增強透明度,以常委會組成人員投票的方式確定評議對象。

將評議對象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公開受理羣衆的信訪;對被評議的政府組成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並形成報告;常委會成立評議組,深入被評議部門及所屬基層單位進行調查,把人大常委會監督、輿論監督和羣衆監督有機結合起來,不僅徵求本單位幹部職工、直屬單位班子成員、部分服務對象、各級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還拓寬利用各種民主渠道,使更多的市民瞭解市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負責工作人員進行評議的有關情況。通過面對面談話、個別填寫“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票、意見投訴等方法,充分發揚民主,創造讓羣衆充分表達自己真實意願的條件和氛圍。

考察組再根據方方面面反映的情況用寫實的方式進行綜合彙總,向組成人員提供全面的基礎材料,並提前發給各位組成人員,待組成人員在評議中充分表達意見後,再形成有關考察材料。評議的基礎上,常委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對被評議的政府組成人員的工作作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的評價。

常委會會議針對被評議的“一府兩院”及其組成人員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整改並向常委會作出口頭報告。常委會對整改情況跟蹤問效,從而使評議監督工作既深入紮實,又富有成效。

綜上,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工作已經從一般性的程序性監督發展爲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實體性監督,監督形式不斷創新,力度不斷加大,爲進一步建立健全人大監督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總結監督工作的主要啓示是:

1、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監督工作的根本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職能作用與我們黨實現政治領導的價值目標,從根本上講是一致的,因而,只有與黨保持統一,才能保證人大監督職能的正確政治方向,這不能有絲毫含糊和動搖。

堅持黨的領導絕不是消極被動、畏首畏尾的單純服從,只有自覺地按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制定監督工作的指導思想,把握監督工作的政治方向,完善人大監督的組織機構,積極爭取市委對人大監督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圍繞市委中心工作開展監督活動,使人大的監督工作與全市大局相統一,與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統一,不越權,不添亂,才能從根本上保證人大監督職權的有效行使。

2、提高監督層次,是做好監督工作的基本前提。常委會始終把監督工作列爲常委會的重點工作、常規工作來抓,每年常委會都確定一項涉及全市工作大局的法律法規,由常委會主任帶隊,組成人員參加,組成高層次檢查組,進行執法檢查,通過提高監督主體層次、監督內容層次,不斷擴大監督範圍,加大監督力度,確保監督工作取得實效,使監督工作成爲常委會工作的重要內容,是監督工作得到加強的基本前提。

3、堅持監督爲民,是做好監督工作的根本原則。人大的監督職權來自於人民羣衆,要依靠人民羣衆的力量,要對人民羣衆負責,受人民羣衆監督,這是做好監督工作的根本原則。

實踐證明,人大監督工作越是公開、透明,民主程度越高,效果越明顯。常委會對《刑事訴訟法》進行執法檢查前,在《哈爾濱日報》上予以公佈,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及羣衆對該法貫徹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歷時5個月調查走訪全市18個具體辦案部門,召開7個座談會,抽查1417件案件,接待羣衆來信來訪133人次,發現存在較大問題的案件22件,提出監督意見15件,限期整改7件,使人大監督工作充分體現民權,客觀反映民意,受到人民羣衆的好評。

4、創新監督方式、方法,是做好監督工作的重要途徑。既把人大自身各種監督形式的相互結合,又探索人大監督同其他方面監督相結合的方式,是增強人大監督實效的基本途徑。

常委會實行述職評議和工作評議“兩項評議”相結合,使評議人與評議工作同時進行、相互促進。擴大評議的廣度,每位市政府組成人員和兩院院長、副院長,在任期內都要接受兩次評議。

增強評議的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幹部、羣衆的意見,保證評議結果的客觀公正。“兩項評議”工作結合進行,既避免了一些重複性的工作,又增強了監督工作的實效性。

5、監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是做好監督工作的基礎。近年來,常委會監督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也取得了新的進展。

我們本着“需要一個,制定一個”、“成熟一個,制定一個”的原則,制定了6部單項監督規定,使我市人大常委會的規範性文件審查、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個案監督、述職評議等方面的監督工作納入了制度化、規範化軌道。同時,爲加強對涉及全局性政府工作的監督,建立了高層溝通協調機制。

凡應提交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由常委會黨組請示市委,並提前與政府“通氣”,督促政府及時向人大報告需要人大決定的重大事項,從而將重大事項納入了“黨委意圖——人大決定——政府實施——人大監督”的決策運行軌道。但就總體來說,對監督工作的成績估價還不能過高,必須清醒地看到,監督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的全部工作中仍然是一個薄弱環節,同時也是當前人民羣衆最關注、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

目前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監督工作存在走形式、不深入、表面化、實效性差等問題。一些視察和執法檢查,形式上轟轟烈烈,實際上只是一般性地走走看看,發發議論,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缺少具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監督工作重形式輕實效,監督力度不大,從而影響了人大監督制約的權威性。

2、監督職權行使不到位。在監督工作實踐中,常規的一般性的監督手段運用得多,而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剛性監督形式,以及罷免等硬性監督手段根本沒有得到有效使用或使用不多,致使監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顯。

3、監督程序不規範,隨意性強。近幾年,市人大常委會綜合運用了各種監督手段,特別是許多具有創新性的監督手段,由於缺乏相關制度規範,或有法律依據但規定比較籠統,實踐中難以操作,致使監督工作不夠規範和統一,主觀性、隨意性較強。

通過深入研究和分析,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思想上還有一些模糊認識。對人大監督工作的模糊認識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

首先是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說話含蓄、凡事講情面是中國人的個性,恪守明哲保身的處事原則,再加上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相對落後於經濟體制改革,“人治大於法治”的現象依然存在,因此,在監督主體中普遍存在着人大能發揮多大作用,權力用到什麼程度才合適的疑慮,監督工作有畏難思想。其次是受社會輿論關於人大工作“二線”論影響,監督主體中普遍存在着監督工作難有作爲的消極思想。

再次是受封建專制思想影響,國家公職人員民主法治思想觀念淡薄,認爲人大監督可爲可不爲,監督力度可大可小,對人大監督的法定地位和法定義務認識不清,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觀念不強。

2、有關監督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現有法律中有關監督的規定過於原則、可操作性不強,有的規定含義不明晰,執行起來比較困難。

近幾年,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一些監督工作辦法,由於缺乏相關上位法依據,有些程序規定仍比較原則,不便操作。對許多剛性監督手段現行法律還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一些我市獨創的監督形式因條件不成熟還未以規範的形式固定下來,沒有相關法律上的規定和程序上的保障,監督主體不敢大膽行使監督權,被監督主體藉口監督行爲法律依據不足,而對人大的監督產生牴觸情緒。

3、監督體制不夠協調。在現行體制下,一般是市委作出決定政府去組織實施,或者市委和市政府聯合發文對重大事項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行爲共爲一體,在此情況下,人大難以實施監督。

同時,由於市政府市長是市委的二把手,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既不是市委副職又不是黨委常委,使人大常委會主任在黨委的位置與國家權力機關的地位不相稱。即在國家政權體系中是“黨委—人大—政府”而在黨的政權體系是“黨委—市長(副書記)—人大主任”,這樣就難以對監督工作行使監督權。

此外,常委會機關在人員編制、機構設置等諸多方面和法律規定的人大職能都有相當大的差距,人大實施監督客觀上有一定困難。

4、組織保障不夠有力。常委會組成人員組織構成不夠合理。

專職委員比例偏低,相當數量的組成人員難以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影響了人大監督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監督機構設置不合理。

我市人大常委會的具體監督職能體現在各個專門委員會,而各專門委員會人員有限,特別是專業人才不足,影響了人大監督職權行使的深度和力度。

二、加強人大監督職能的具體措施法律監督方面

1、擴大規範性文件審查範圍。在現有的審查地方性法規具體應用解釋、政府規章的基礎上,增加對市政府的決定、命令,市法院、市檢察院實施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辦法,以及區、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審查。

這既是充分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法定職權,也是加強常委會對規範性文件進行監督的重要措施。

2、擴大公民有序參與執法檢查。通過人大常委會會議或新聞媒體徵求一屆或一年的執法檢查內容,綜合各方面意見民主確定執法檢查項目。

執法檢查的法律、法規確定之後,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公開徵求社會各方面對該法執行情況的意見。對由常委會檢查的重點法律、法規,可實行執法監督聽證會,架構市民直接參與執法監督的平臺,創新人大執法監督形式。

每年可選一部法律、法規實行監督聽證會,由執法檢查的相關專門委員會和被檢查市政府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方案並組織實施。

3、建立執法檢查回查制度。如執法檢查結束後半年,人大常委會或者專門委員會應當對被檢查機關的整改情況進行回查;必要時,主任會議可以決定被檢查機關向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4、建立個案監督“一案一組織”制度。效仿法院審判的合議庭的組成方式,對主任會議決定列爲個案監督對象的,應當成立由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和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臨時性個案監督組,這樣有利於問題得到及時、客觀、公正的解決。

工作監督方面

5、建立重大事項定期提報制度。每年年初,人大常委會以文件形式通知“一府兩院”,由“一府兩院”報告當年擬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重大事項,使重大事項的報送工作規範化。

6、建立重大基本建設項目審批制度。以規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爲重點,加強對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監督,具體規定每一個達到一定投資規模的政府投資項目,都需經人大常委會會議審查批准,使政府投資行爲更加科學合理,符合廣大人民羣衆的意願。

7、完善預算審查監督的基本制度。一是建立對預算超收收入的使用監督制度,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需要動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時,要及時向人大有關審查監督機構通報情況,如動用超收收入較多的,市政府應事先向市人大常委會做預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況的報告。

二是對暫時不能納入預算的要編制收支計劃,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和綜合財力平衡的情況。三是健全預算審查批准制度。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因特殊情況,必須對預算進行調整,且調整總額超過原批准預算總額的3%(含3%)的,預算調整方案應於當年9月至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人事監督方面

8、建立任前考法委託制度。委託比較中立的部門組織任前考法活動,使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更客觀,增強參考人員的責任意識和緊迫感。

9、完善述職評議制度。將現有評議工作中的好做法固定下來,並對某些關鍵環節進一步完善。

比如,擴大被評議對象,將分散在我市各區、縣(市)的市屬垂直管理部門負責人、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的法職人員納入被評議對象範圍內;科學合理確定被評議對象,按照好、中、差三個層次由人大代表民主投票產生評議對象,按照得票多少確定被評議對象;規範評議報告寫法,報告中對成績的論述不得超過全部篇幅的三分之一;評議中獲得滿意票和基本滿意票之和不過半數的,人大常委會對其亮“黃牌”,建議市委對其工作進行調整;常委會會議對被評議對象的評議結果向新聞媒體公佈,讓社會知道人大評價意見。其他形式的監督方面

10、建立經常辦理代表意見建議制度。規定人大代表每年聯繫走訪選民的最低限額,不定期收集代表意見、建議,及時轉至相關部門,必要時隨時召開代表與意見、建議辦理部門的直接見面會,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督促“一府兩院”及時解決代表意見、建議,推動辦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1、制定《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條例》。鑑於國家《監督法》在近期內還不會出臺,可以考慮在修改、完善現有各單項監督工作規定的基礎上,總結目前創新性的監督形式,制定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規定,將監督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使今後監督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強人大監督職能的保障性措施人大行使監督職權是一個動態過程,監督職權能否有效行使,歸根結底取決於兩個方面問題,即人大監督權如何定位和監督權如何運作的問題,監督權的定位取決於各方面對人大監督工作的認識,取決於監督主體對監督工作的思路,帶有根本性、決定性意義;監督權的運作是系統論範疇的問題,它主要是由監督權力主、客觀兩方面因素共同決定,包括監督主體狀況問題,監督方式問題,監督環境問題等,是影響監督權運作的關鍵所在。以下試析之:

(一)解決好加強人大監督職能的認識問題。人大監督權是一項保護人民合法權益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國家權力。

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人大監督是我國監督體系的基礎和中心,是最高層次的監督,與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權、行政機關的行政監察權、黨委的紀檢監督權、政協的民主監督權以及社會的輿論監督權相比,人大監督權是一項具有法律效力的國家性監督權力,它超越於其他監督權,具有明顯的間接控制特徵。因而,人大的監督權應側重於對監督對象起威懾、督促、指導作用,而不是直接對具體工作進行干預和糾正。

所以,解決好對人大監督的認識問題就顯得尤爲重要,一方面要充分認識人大監督的法定地位和作用,提高對人大監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監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在行使監督職權的過程中,要牢牢把握住人大監督的宏觀性、間接性這個“尺度”,既不越權,又不失職。

【第3篇】縣區委常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調研報告

#縣作爲一個欠發財農業縣份,當真審閱縣情、理清成長思路,進一步優化投資成長環境,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鞭策縣域經濟又好又快成長,是全縣各級幹部必須當真探討辦理的龐大課題,也是保存全縣經濟社會連續急劇成長的緊張抓手。

1、結果與近況

“十一五”以來,##縣緊緊立足農業大縣、產業小縣、財務窮縣的根本縣情,從切當變化人民大衆出產、餬口生涯前提與以雨養農的農業主導型經濟模樣動身,大力大舉培養“果品、草畜、蔬菜、旅遊”四大財產,連續促成“生態立縣、產業強縣、財產富縣、開放活縣、人才興縣”五大計謀,全方位展開招商引資,獲得了明顯結果,使全縣經濟氣力連續加強,加快了產業經濟成長步調。三年來,全縣共引進各種招商項目98項,引資總額3.19億元,是“十五”期間的33倍。招商企業新增產值,佔到了全縣新增產值的60%以上,有效地增進了全縣經濟社會連續、鞏固、急劇成長。

一是招商引資策動投本錢領連續加強。“十五”以來,全縣經過議定招商引資策動投資、開動構築項目獲得的資金佔全縣鞏固資產投資的比重逐年遞增。2000年招商引資2130萬元,佔昔時鞏固資產投資總量1.66億元的12.8%;2022年招商引資7543萬元,佔當期鞏固資產投資總量4.78億元的15.8%。2022年全縣引進到位資金1.61億元,2022年引進到位資金初次衝破2億元,到達2.36億元,招商引資在增進全縣經濟社會成長中已經闡揚着愈來愈緊張的效用,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成長做出了緊張貢獻。

二是招商引資範疇連續拓展。比年來,縣上前後訂定公告了一系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依託果菜草畜文化旅遊等主導財產闡揚資本優勢,吸引了一多量符合##實際的外資項目落戶,特別是##恆興果汁、豐泰棉紡、家樂得果汁、育才酒精公司等企業的連續建成投產,進一程序整優化了處所產業系統和財產佈局,提拔了處所經濟運行的質量和程度。

三是招商引資增進了當局本能機能變化。縣委、縣當局自動搶抓“西部大開闢”與西平鐵路、銀武高速公路構築等機會,闡揚區位優勢、資本優勢和財產優勢,建立了生態產業園區、輪迴經濟園區和高效農業樹範園區,將招商引資作爲甲等大事來抓,把創設精良投資環境列爲工作考覈內容,發起“事事是招商環境、大家是招商環境”的理念,鞭策當部分分自動變化本能機能,踐諾政務果然,履行陽光工程,建辦政務辦事大廳,履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辦事,進步了辦事效果,便利了客商和大衆,轉換了當局本能機能。

四是改進了投資成長環境。自動構造參加各種節會,展開節會招商、以商招商、項目招商、拜託招商和網上招商,建立廣泛關聯,拓寬了招商渠道。同時,鞭策有關部分簡化招商項目審批程序,料理排除限制和感化成長的政策性文件,撤除和減免了同等理的收費項目,使投資成長環境明顯改進。自動克服堅苦,多方籌措資金,加大構築力度,展開以都會亮化粉飾工程爲標記的根本辦法構築,拓展了成長空間,提拔了都會品位和競爭優勢,有效地加強了投資者的決議信念,擴洞開放、招商引資、加快成長漸漸成爲全縣上下的廣泛共識。

2、存在題目

固然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獲得了較大結果,但與連接地區比較,還存在諸多題目,凸起表如今以下幾個方面:

1、思維仍然不敷解放。緊張表現爲一些部分、單位及工作人員對招商引資工作緊張性認識不到位,常以環境不好、資本貧乏爲藉端,敷衍推諉,思維上異國壓力、貧乏緊急感,工作上異國氣概氣派、貧乏真抓實幹精神,遇事不是最終思慮如何爲外來投資者供給優良辦事,搶抓成長機會,自動贊成縣域經濟成長,而是優先思慮本單位的長處和任務。同時,縣委、當局與經濟主管部分珍視招商引資工作,珍視營建精良投資環境,但相干部分和企業爲外商辦事的自動性廣泛不強,承接招商項目意識廣泛不濃,大衆參加招商熱忱不高,從而構成“兩端熱、中間涼”和“兩端急、中間疲”的“阻塞”現象。

2、招商項如今期工作緊張滯後。一方面,項目調研論證還欠科學可行,包裝不到位,存在見解式、撮要式、單邊式包裝題目;另外一方面,宣揚推介力度不大,走出去、請進來堅苦重重,公告信息和彙集料理信息還不到位。因爲招商引資工作經費和項如今期工作經費廣泛緊急,導致現有推介項目標前期工作緊張滯後,質量不高,比年到達可研或項目發起書典範程度的項目總數大抵在20—30%之間,大部分項目只結束了項目簡介,且貧乏深度,項如今期工作滯後已成爲制約招商引資工作結果的一個關鍵身分。

3、招商引資項目質量有待於進一步進步。招商引資大項目少,跨年度構築較爲廣泛。科技含量高的項目少,博識加工項目數量有限。同時,昔時簽約昔時開工構築的項目不多,一些項目進展遲鈍。

4、招商引資環境仍然不敷寬鬆。固然排除了一些過期的、限制和感化成長的行政審批文件,但招商項目標跨部分、多層次審批題目還未獲得完全根除,行政審批仍然複雜,特別是在外商投資項目報告審批立項、外資企業認證、投訴調整處理等方面,還異國一套較爲完好的程序和法則;因爲一些部分和工作人員,對優化成長環境珍視不敷,辦事效果低,法律行動不典範、不文明,立場生疏,工作方法大略,收費就高不就低,直接感化着##形象和招商投資環境。一些部分、單位對國度出臺的金融、財務、稅收、工商、地皮、水電供給等方面發起的優惠政策,未當真探討、細化履行,而是以部分、行業長處爲重,剝削政策、打折履行,使國度的一些政策不能掃數落實、足額兌現。一些招商項目貸款渠道不暢、評審週期太長、手續複雜、貧乏包管機構,導致一些新上項目難以開工構築,有的已建成的項目也因無滾動資金擱淺。在收稅、收費上,有些部分不按承諾辦理。

3、對策與發起

一要聯合思維,進步認識。作爲地處腹地黃土高原腹地、遠離外貿港口、交通相對不便、運距偏長、策劃本錢偏高、經濟欠發財的地區而言,要加快經濟大成長,必須履行大改革、洞開放、大招商計謀,連續立異腦筋方法、立異招商理念,建立猛烈的項目成長觀,以思維大解放、見解大變化、地區洞開放、資本大整合,鞭策項目大招商經濟大成長。要從思維深處竭力克服“小富即安”和“溫飽即足”等保守堅硬的小農經濟意識,建立敢闖敢冒敢想敢幹的成長意識和“走出平涼看##,跳出甘肅想##”的市場見解與膽略,在成長中找差距,在開闢中闖市場,在創業中趕速度,用科學思維、信息意識、效益原則、市場見解變化本身,進一步加強成長的緊急感、危機感和主人翁的責任感,從而構成上下同等、聯合用心負重爬坡、奮力追逐、加快成長的動力源泉。

二要優化思路,凸起重點。要環繞重點財產,加大項如今期工作力度,儘快論證儲蓄一批市場前景好、科技含量高、能策動和增進全縣重點支柱財產成長的好項目、大項目,與重點發財地區財產、產品和殘剩本錢在西部地區尋找更大市場和成長空間的轉移目標,兌現全方位同步對接,凸起重點、搶抓機會,費盡心計心情招項目引大資,藉助一切外部氣力,加快成長步調,進一步進步着商引資的質量和效益。

三要解放思維,立異見解。連續立異腦筋方法和招商理念,樹立猛烈的項目成長觀,用大思路策劃大項目、大舉動,以思維大解放、見解大變化、地區洞開放、資本大整合,鞭策項目大招商、經濟大成長。要建立敢闖敢冒敢想敢幹的成長意識與膽略,在引進外資的同時,珍視成長民營經濟,周全激活民間本錢,鼓勵指導社會氣力和民營企業參加投資開闢和招商引資。

四要加強帶領,落實責任。踐諾帶領包抓項目責任制,履行招商引資例會軌制,抓調理、增進度,抓督查、促落實。加快輪迴經濟財產園構築速度,將其作爲招商引資上項目標緊張載體,自動闡揚和放大會聚項目標“凹地效應”,促使構成關聯干係企業的財產延長,加快成長高新技巧財產集羣。大力大舉展開親情招商,履行“返鄉創業工程”,經過議定建立在外##籍人才庫,建立廣泛的信息關聯,鼓勵和指導##籍在外人士返鄉創業投資,成長故鄉經濟,共創光輝事

【第4篇】2022年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調研報告:呼籲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意識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地方債務問題再次成爲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財政部表示將通過債務置換的方式,緩解地方政府的還債壓力,此舉被認爲是事實上拉開了地方債的治理大幕。

“從XX年全國債務專項審計結果來看,截至XX年6月末,江西省政府性債務餘額較XX年底增幅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江西省規模在全國位列第24位,排中部六省最後。”江西省財政廳廳長鬍強表示,其中全省債務率和償債率兩項指標均低於通行控制標準,全省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地方政府舉債緩解財政困難

1994年,中央開始推行分稅制改革。這一改革減少了地方政府的財權,而事權的不斷加大,導致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各級政府出於改善城市基礎設施、促進經濟發展和執行國家財政政策的需要,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通過舉借政府債務解決資金缺口問題,已經成爲一種普遍現象。”胡強說。

《法制日報》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獲悉,根據江西省債務系統彙總統計,截至XX年8月底,江西省債務餘額爲4374.8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662.1億元,佔60.9%;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854.4億元,佔19.5%;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858.3億元,佔19.6%。

XX年9月,爲解決多年來地方政府性債務權責不分、多頭管理等問題,江西省政府制定了《江西省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債務管理職責,規範了地方政府性債務借、用、管、還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爲妥善處理和化解江西省歷史存量政府性債務,確保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維護政府信譽,建立了化債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各級政府積極化解存量債務。”胡強說,根據中央統一部署,自XX年以來先後制定了高校、政法機關基礎設施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村墊交農業兩稅等債務化解方案,積極推進債務化解各項工作。

借新還舊風險防控意識淡薄

記者瞭解到,按照新出臺的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意見》的規定,從今年起,各市縣政府都不能自行舉債,地方籌措建設資金渠道必將迅速縮減,繼續通過融資平臺舉借債務也不再可行,收支矛盾如何化解將是大難題。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在相關調研報告中指出,少數地方和行業存在超越自身財政收支能力,脫離實際公共需要,偏重短期政績和項目建設,盲目求大、超前,忽視長遠發展和債務管理的問題,加上一些地方(含開發區)棚戶區改造安置、基礎設施建設歷史欠賬等,舉借債務較多。

審計結果表明,截至XX年底,江西省有5個市本級、2個縣級、65個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高於100%;有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新區債務率已經高達200%以上。截至XX年6月底,江西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債務爲480.99億元,成爲債務償還壓力最大的行業。XX年還要加大對全省國省道改造、農村公路建設的投入,更是捉襟見肘。南昌市高新區今後三年僅還建安置房、南昌航空城建設資金需求就達440多億元,靠其自身財力無法解決。

目前各級政府性債務主要以中短期債務爲主,且已進入償債高峯期,在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不少債務只能通過“借新還舊”來消化。去年江西作爲中部唯一省份列入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改革試點範圍,發行14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其中35億元用於償還當年到期的XX年全省各級舉借的地方政府債券本金。

償債資金依賴土地出讓收入

各級政府債務資金主要投向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一般投資規模大、週期長、回報率低,償債資金來源一般爲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入等,但仍未建立完善的償債長效機制,償債資金來源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性大。

從審計結果看,截至XX年底,11個市本級、90個縣級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餘額爲1022.06億元,佔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餘額2187.79億元的46.72%。但從XX年前三個季度的相關統計數據來看,目前房地產市場整體已呈成交縮量、價格調整的運行態勢。

在調研中,地方普遍反映當前土地流拍現象增多、政府土地出讓收入大幅減少,如果房地產市場繼續發生大幅度波動,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將減少,就會出現政府性債務無法清償的嚴重狀況。

“要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意識。”調研報告指出,應按誰舉債、誰受益、誰償還的原則,明確舉債主體的責任,疏堵結合,積極妥善化解現有存量債務風險。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抓緊做好對現有存量債務的甄別。對融資平臺現有債務進行清理,經營性融資項目要與政府脫鉤,相關債務轉爲企業債務,促進政府融資平臺轉型升級,提高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債能力。對甄別後的存量債務報經國務院批准後,分門別類納入政府預算管理。

同時,通過採取發行政府債券置換符合條件的存量債務,將短期債務逐步置換爲長期債務,優化債務結構,進一步降低政府利息負擔;切實落實國有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充分引入資源開發競爭機制,實現國有資產和公共資源收益最大化,拓寬償債資金來源渠道。此外,還可以探索推廣ppp模式(公私合作)融資,從傳統的“政府包攬式”公共服務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轉變,激發民間資本參與城鎮化建設和公共服務融資的活力,減輕政府性債務負擔,爲有效剝離政府債務尋求出路。

報告建議建立並落實責任制

目前,除地方政府債券以外,政府性債務收支尚未納入預算管理和監督,加上以往舉債主體多樣化、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機制不健全等原因,債務資金借、用、管、還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嚴格、不規範行爲。

調研發現,部分地方違規通過bt、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借款等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違規提供擔保、違規將債務資金投入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和用於修建樓堂館所;融資平臺公司等單位違規發行債券等行爲時有發生,涉及金額較大。

據介紹,全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科學統一的債務分類、風險預警體系,預警指標是否真正客觀準確地反映債務風險狀況、主要指標之間如何銜接、各個指標占多大權重沒有明確規定,審計和財政對債務分類劃分、存量債務底數的理解和統計口徑仍不一致。

調研報告重點指出,要加快落實財稅管理體制改革相關措施,健全各級政府之間財力與事權相匹配、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努力解決好政府性債務怎麼借、怎麼管、怎麼用、怎麼還四大問題。

調研報告建議,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建立並落實政府性債務責任制,將地方政府性債務狀況和管理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同時,加快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物報告制度,逐步把地方政府性債務收支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推進政府性債務信息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讓政府債務在陽光下運行。

鄉鎮迎接縣人大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