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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重點工作總結報告

全市政法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彙報如下:

全市政法重點工作總結報告

一、推進部署和總體進展情況:

目前,開展涉黑涉惡案件複查過篩工作、加大對掃黑除惡成果的報道力度工作、規範司法人員與律師和當事人等接觸交往行爲的制度工作、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持續抓好案件偵辦工作已在我市各區縣全面啓動。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開展涉黑涉惡案件複查過篩工作。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要求,局黨組進一步壓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政治責任;我局已開展本轄區各級人民法院涉黑涉惡案件複查過篩工作,針對有疑點的案件,我局和審判法院進行溝通,如發現存在問題建議人民法院啓動再審程序,避免冤假錯案的出現;我局邀請我市刑辯律師參加座談會,重點要求我市律師在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時若找到犯罪嫌疑人不涉黑涉惡的證據,應當及時將證據提供給法院,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以及減輕我局複查過篩工作的難度;開展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調研,並對律師事務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四項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督查。截止5月底,我市律師累計辦理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報備數245件。

(二)加大對掃黑除惡成果的報道力度工作。我局聯動我市各級人民法院,將人民法院審理的涉黑涉惡案件整理成冊,典型涉黑涉惡案件案例公佈在司法局網站、微信公衆號上,使我市人民能更多理解中央打擊涉黑涉惡的決心以及司法行政機關對於該項工作的支持;爲加大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宣傳工作,擴大羣衆知曉度。司法局出動掃黑除惡宣傳車在大街小巷宣傳,社區矯正對象參加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挖線索宣傳活動,並分別在各司法所組織下宣傳站點發放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宣傳材料;結合安徽典型涉黑涉惡案件,專題講解“掃黑除惡”應知應會基礎知識,進行社區服刑人員掃黑除惡知識測試。

(三)規範司法人員與律師和當事人等接觸交往行爲的制度工作。我局高度重視規範司法人員的履職行爲,本年度多次組織司法人員學習,要求司法人員不得泄露司法機關辦案工作祕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規不得泄露的情況,不得向當事人推薦律師,不得接受當事人或者律師請客送禮。要求司法人員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應當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接待當事人、律師。同時司法局邀請全市各律師事務所主任參加座談會,要求律所主任加強律師們的規範意識,禁止律師爲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與司法工作人員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行爲,一經發現必將嚴懲。本年度截止5月份該工作完成較好,司法局未收到相關投訴。

(四)紮實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1、司法局立足整合刑事法援值班律師隊伍,採取自薦、推薦相結合方式,向各律師事務所公開招募值班律師;司法局採取定期徵詢法律援助中心意見、回訪當事人等措施瞭解律師值班情況;司法局協調相關部門對法律援助案件律師複印卷宗材料費用全免,對同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儘量指派同一名律師辦理等制度;司法局主動聯繫公、檢、法機關,每年召開由公檢法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刑事聯席會議,對履行法律援助告知義務、在押人員經濟狀況證明、各階段工作銜接、律師履行辯護職責等方面問題進行溝通,解決刑事法援中存在的問題,推動看守所完善入所書面告知制度,會同市中院、市檢察院等,探索律師參與認罪認罰、速裁等新制度、新程序運用。本年度全市100餘名律師參與法律援助值班,截止5月底共值班364人次。截至5月底,全市律師辦理刑事援助案件302件。2、爲進一步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司法局組織律師召開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推進會暨調研座談會。明確我市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主要任務,並與與會人員學習《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指導意見》。

(五)持續抓好案件偵辦工作。事中監督:針對重大刑事案件,我局督促刑事案件偵辦機關,針對偵辦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問題提出建議,讓偵辦機關力爭做到不枉不縱,使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要求辦案機關注意做好案件保密工作;向辦案單位提供案件相關的判例和法律及司法解釋條文,並對案件提出具體的法律意見。事後監督:要求刑事案件偵辦機關將重大、有示範意義刑事案件偵辦過程整理成文字報告,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供。

三、存在的問題:

(一)開展涉黑涉惡案件複查過篩工作中存在人民法院提供審判案例不及時的情況,導致我局整理涉黑涉惡案件資料滯後,不能及時將案例情況公佈。

(二)紮實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實施中法援指派法律援助律師經費保障存在困難,這會導致無案件指派的現象發生,也會導致刑辯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積極性不高,不可避免存在辯護人無心爲當事人辯護的情況。

(三)規範司法人員與律師和當事人等接觸交往行爲的制度工作中仍不能完全避免權錢交易等情況的發生,存在當事人要求律師通過和法官的關係實現不正當目的的情況。

(四)相關部門配合不通暢。刑事案件數據上報不統一,人民法院案件統計以一起案件爲依據,但律師辦案以被告人數量爲依據,造成數據填報不準確。相關部門指派案件不及時,留給辯護律師準備時間不足。相關部門未及時送達法律文書給律師,律師辯護代理工作質量仍須進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意見:

(一)推進人民法院與司法局資源信息共享工作。保證法院審判信息第一時間傳遞到司法局,確保案例通報、以案釋法工作及時、順利展開。

(二)保障律師提供法律援助費用。爲紮實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首先要保證的是爲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辯護律師的費用,保證費用及時、足額支付會提高辯護律師的積極性,是爲實現紮實推進刑事案件刑事辯護全覆蓋重要一步。

(三)加大違紀違規行爲的懲戒力度。針對部分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不正當往來的情況,需要加強懲戒力度,對於司法人員輕微違紀的可以處以警告或記過,情節嚴重的應視情況辭退。對於律師執業中不符合律師執業道德的行爲,也應加大懲處力度,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吊銷執業證書,絕不姑息。

(四)刑事辯護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溝通協調。一是要按規定及時指派案件到律所,留給辯護律師足夠準備時間。二是規範案件辯護代理,及時送達法律文書給辯護律師,保障辯護律師執業權利。三是開展各部門協作,提升律師辦案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