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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論文精品多篇

三農論文精品多篇

農論文 篇一

一、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家庭對老人養老的支持力下降。計劃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強制性地減少了農村家庭子女數量。農業生產方式的改進和技術的提高也降低了對勞動力的需求,農村家庭對子女數量的需求也相應減少。老人養老的資源供給也就集中在少數的子女身上。傳統農業社會中,老人對家庭財富資源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和分配權,老人在家養老是水到渠成的事。現代社會中,老人幾乎喪失了這種權利,老人在家庭甚至整個社會中的地位下降,有的家庭視老人爲一種負擔。傳統的孝道思想也在現代生活理念的衝擊下,逐步喪失對子女贍養老人的約束力。農村家庭本身所從事的經濟社會活動的範圍也向外擴展,農村家庭除從事基本的農業生產活動,還可能進入鄉鎮企業或進入城市務工經商,用於照顧老人的時間和精力隨之減少。

(二)農村養老制度供給不足。在我國,宏觀調控制度的供給,尤其是養老這種準公共產品的制度供給主要還是國家應該承擔的責任。目前,國家通過家庭土地承包責任制將農民的養老責任推卸給了家庭和個人,農村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不承擔贍養責任的家庭也沒有相關的懲罰制度。

(三)土地保障功能日趨衰減。我國人多地少,農民承包的土地數量有限,低價徵用農民土地使農民蒙受了很大損失,農民面臨失業又失地的威脅。此外,我國農業的比較收益低,土地承載負擔重。雖然農業稅取消,但農村生產力水平相對低下,來自土地的收入在農民收入來源中所佔比重呈下降趨勢,土地對農民的養老保障作用越來越不明顯。

(四)滯後的經濟發展水平制約着農村養老資源的供給。財力的有限,國家還不可能也不願意承擔所有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資金供給責任。資本市場的不成熟,養老保險金投資收益的低下,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五)農村老人可動用的養老資源有限。農村老人習慣於將自己在擁有勞動能力時所創造的財富用在子女身上,幫助家庭實現財富的積累。等他們進入老年期,家庭積累的財富的控制權其實早已經轉移到了子輩的手中。即使老人擁有財富資源,當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除了家庭子女的生活照顧,農村社會能爲老人提供的社會養老服務設施、老人活動場所和養老機構非常有限。

二、農村養老問題政策建議

可以說,我國農村養老的問題隨着老齡化趨勢已越來越成爲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所在,結合我國的國情以及存在的實際問題,提出以下四個方面的建議:

(一)突出重點,特殊羣體養老保障先行一步。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已經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目前,我國失地農民大約在5000萬左右,並呈不斷增長的趨勢。養老保障應首先考慮那些無法再就業、年齡比較大、體力比較弱、基本生活有困難的失地農民。另外,總的來說,農民在徵地過程中所得的補償費比較少,政府應在所得的土地收益中提取一部分作爲保險基金,以備失地農民的困難之需。與此同時,要積極推進進城農民工養老保險工作。對於農民工,可把重點放在那些有相對穩定工作、工作滿一定年限、準備長期從事現有工作或長期在現工作地工作的農民工身上,要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農民工進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此外,要逐步推進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保險。

(二)在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積極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是指國家和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設置的各種養老保障形式,其運作特點是由國家財政承擔部分或全部的資金投入,由政府組織實施,以保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有基本的保障。根據我國的實際,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主體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他與養老保障有關的還有農村部分計生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社會救助制度等。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要重新認識政府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中的作用。無論從公民權利、維護公平,還是從促進穩定的角度來看,政府都應該在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上承擔起責任來,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的資金投入。要通過制度的完善明確規定集體和國家對農民養老保險投入的最低限額,並落到實處。中央財政、地方財政都要適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社保資金支出比例,加大對農村社保資金的投入。同時,中央財政、地方財政要明確各自責任和投資分配比例。要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穩定性。同時,以法律形式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模式、基金的繳納與支付以及基金管理體制等,使農村社會養老事業在法律軌道上全面健康發展。

農論文範文 篇二

論文摘要:解決“三農”問題,不能侷限在“三農”的圈子裏,要充分發揮教育的作用。把農村中國小集中到中心城鎮,降低辦學成本,提高教學質量,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加強職業技術教育與城市適應性教育,促進富餘勞動力的轉移與轉化;發揮高校的輻射作用,開展遠程農民教育,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三農”問題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但問題的解決任重而道遠。如何有效地轉移和轉化農村富餘勞動力,把沉重的人口壓力和就業壓力轉化爲優質勞動力,成爲了解決問題的關鍵。這就對配套的教育措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農村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則成了研究的重心。解決“三農”問題,要跳出“三農”層面,配套的教育措施也不能侷限在“三農”的圈子裏。

一、降低辦學成本.緩解教育經費緊張的壓力

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迅速提高教育質量,缺的是資金,少的是投人。在當前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下,要求政府加大投人滿足教育需求只能是難以如願的美好願望;加強制度建設,拓寬融資渠道,可以增加教育經費,但是因爲體制與觀念的慣性,也非短期所能湊效。所以,在窮國辦大教育的大背景下,緩解教育經費緊張的壓力,提高辦學效益的有效途徑應該是千方百計降低辦學成本,用盡量少的錢辦儘量好的教育。

(一)中國小集中辦學,發揮規模效應

根據目前人口出生率和人口各個年齡階段分佈情況的分析,近年學齡兒童將逐年減少,這樣,原有教育設施難以充分利用,甚至大量閒置。爲了集中資金,提高辦學效益,形成規模經濟,減少重複建設,學校應適度集中,向中心城鎮靠攏。農村居民分散,中小學生奔走於相距較遠的學校和家庭之間,既浪費時間、精力,又不安全,推廣寄宿制有利於問題的解決。各個鄉鎮集中財力物力辦好一所中學,二到四所國小,結合學校內部的領導體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簡管理層級,優化教育資源。這樣,既節省開支,降低成本,又能夠提高辦學質量。

(二)就地取材,大力開展遠程農民教育

要改善“農村太窮、農民太苦、農村太落後”的狀況,就一定要加強農民教育,全面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但農民教育經費太少,農民本身對接受教育也沒有多大的興趣。因此,開展農民教育一定要考慮好三個方面的因素:要就近,便於農民學習;要成本低,農民不必掏多少錢就可以學習;要能學以致用,有很強的實用性。從降低教育成本的角度出發,應該就地取材,大力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場地就近利用村公所或者中國小校,如果學校白天不能給農民教育提供教室,就採用一校掛兩牌的方式,白天學生上課,晚上給農民上課;教學方式採用遠程教學方式,有遠程教學服務網絡的,進行網絡教學,條件差一點的,利用優秀教師的課件進行多媒體教學,條件更差的,只需要準備一臺電視機、VCD和幾張光盤影碟,只需中國小的一個普通教師組織教學,就可以把優秀教師和技師的教學內容傳授給農民,大大降低教學成本。

(三)教材回收,重複利用

發達國家的基礎教育教材,通常回收利用五年以上,學生無須購買新教材,大大降低了入學費用,而且能減少因印刷大量教材造成的紙張浪費和環境污染。我們是發展中國家,更應該節約資源,減少費用;農村教育經費緊張,更應該回收教材,重複使用,降低學習成本,減輕教育負擔。

二、職業技術教育與城市適應性教育並重,促進富餘勞動力的轉移與轉化

發達國家的農村人口一般在總人口的10%以下,而我國農村人口達70%左右,有9億多農村人口。不改變農村人口基數龐大、人均生產資料稀少的現狀,就不可能達到迅速增加農民收入的目標,只有加快農村人口的轉移和轉化,纔能有效地解決“三農”問題,而且不能“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只看到農村目前的富餘勞動力,而忽視了學齡階段的農村人口,要充分考慮他們數年後的就業和出路。這裏講的轉移是指地點的變換,是指農民工進城;轉化是指質量的變化和提高,進城不能只是城市邊緣人,務農不能停留在原來的耕作方式上。爲此,應該加強以下幾方面的教育。

(一)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和有本土特色的職業技術教育

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模式已經進入了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由勞動密集型向智力密集型的轉型時期,“三農”問題比較嚴重的中西部地區的粗放型、勞動密集型還沒有得到充分轉變,在抓緊時間完成這一階段任務的同時,還需要盡力追趕第二階段的發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質勞動者和大批熟練技術人員,要求職業技術教育朝多元化方向發展,積極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和有本土特色的技術教育和培訓。

1.爲獲取勞務輸出收入,進行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技術培訓。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數據,全國有7800萬農民工,據專家估算,目前有超過1億的農民工在城市就業。數量巨大的農民工每年創造大量的勞務收入。據統計,2001年四JlI省出省農民工560萬人,打工收入400億。儘管進城農民工數量巨大,2004年沿海地區還出現了明顯“民工荒”,但是缺少的主要是熟練的技術工,而不是初級的體力工。針對這一現象,政府要建立信息網絡,及時瞭解需求信息,組織農民工進行相應的技術、技能培訓,加強針對性,減少盲流。

2.農村成人教育要以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爲重點。中國三個產業層次仍然是第一、二產業占主導地位,第三產業的作用和影響還有限,解決“三農”問題,不能超越國情,更不能本末倒置,一定要鞏固第一產業的基礎地位,推進農業產業化。配套的教育措施要強調“科教興農”,充分發揮農村成人學校和培訓機構的作用。農村中國小可實行一校掛兩牌,日校辦夜校,成爲鄉村基層的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動基地。建設“高等學校農業科技網絡聯盟”,推進“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爲農業科技推廣、農村教育培訓作出貢獻。

(二)推進農民工的城市適應性教育

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出路是城鎮化,這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除了小城鎮的吸納之外,民工潮將成爲另外一種吸納農村富餘勞動力的途徑。引導民工潮向良性方向運轉,克服其給城市帶來的弊端,除了改進制度性的因素外,提高農民工自身素質也很重要。提高農民自身素質除了職業技能培訓之外,還要重視城市適應性教育。農民工進城打工,意味着他們再社會化,城市適應性教育的發展狀況決定了其再社會化的速度和水平。通過農民工培訓層面、社區層面和工地文化層面對農民工進行法律法規、良好生活方式與習慣以及豐富多采的文化娛樂活動的教育與培訓,改變其不良習慣,促使其產生歸屬感和認同感。

三、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相互滲透,提高潛在勞動力的就業能力

時代的發展,現實的需要,都要求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的兩隻輪子同時轉起來,相互滲透,緊密聯繫。特別是在基礎教育內容中,要適當增加職業技術的教育內容,以便學生中學畢業進入高職學校後能夠很快適應。

(一)基礎教育內容應與高中後教育相銜接

傳統教育中,基礎教育與高中後教育存在脫節的現象,學生高中畢業後,要麼進入與以前教育很不連貫的高等學校,要麼在毫無思想準備和毫無職業技能基礎的情況下被拋人陌生的社會。因此,發揮我國基礎教育較好的優勢,更新部分教育內容,以便其更好地與高中後教育相銜接,如增設進行初步研究活動的選修課程和職業技術課程,結合地方經濟發展實際,有針對性地開發地方課程、校本課程,開設綠色證書課程等。

(二)辦學形式要多樣化,全日制與半日制、日校班與夜校班、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按需開辦

1.配合國中後和高中後分流推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現有高等教育資源有限,不能滿足廣大民衆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要求,甚至也不能保證所有的國中畢業生升人普通高級中學,同時目前的經濟發展形勢也需要大批的高素質普通勞動者和技術熟練工人,因此全日制的高職專科學校既利於高中畢業生合理分流,又利於培養大批社會急需的實用技術人才。

2.適應科技的飛速發展,開展現有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現代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即使是高級知識分子、技術人員,只要不學習,就會很快趕不上形勢,知識技術迅速陳舊、老化,所以要不斷接受繼續教育,定期回爐。要有效地解決“三農”問題,一定要有高級知識分子和技術人員的加盟。另外,還可以通過對現有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提高其技術等級,盤活現有人才存量,提升現有人才質量。

3.教育內容增強本土特色。雖然通過勞務輸出能增加本地居民的收人,間接促進本地的發展,但人才的外流不利於本地人才直接服務本地,促進本地經濟的迅速發展。因此教育培訓內容應該緊密聯繫當地實際情況,強化本土特色。:

4.加強實踐教育,豐富高教、職教的實習、實驗教學。理論與實踐結合不緊密,是當前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培養應用型人才,縮短學生的工作適應期,就要在教育過程中加強實踐教育,使即將走上工作崗位的準人才有理論運用於實踐的時間和場地,能夠在理論一實踐一理論的多次轉換中,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縮短學生畢業走上工作崗位後的適應期和磨合期,降低上崗培訓成本。

農論文 篇三

一、實踐與問題:制約農林高校爲農輸送人才和服務能力的機制分析

(一)農林高校爲農輸送人才和服務的實踐探索

“解民生之多艱,育天下之英才”始終是農林高校追求的目標,近年來,農林高校牢固樹立“以服務爲宗旨,在貢獻中發展”的辦學理念,深化農林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堅持農科教結合,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偉大事業,爲服務“三農”和新農村建設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1.擴大規模提升層次,多途徑爲農輸送、培訓人才

自1999年高等教育規模快速擴大,高等農林教育經歷了前所未有的發展,農林高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辦學層次得到進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爲龍頭,全日制本科教育爲主體,專科教育爲補充的比較協調發展的格局。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中,農林高校積極採取措施,多種途徑爲農村基層輸送人才,主要有“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選調生”、“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育碩士”、“大學生村官”、“大學生服務村居計劃”等項目,通過考研加分、設立獎學金、補貼或代償助學貸款等方式鼓勵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服務三農。此外,農林高校和地方政府共同實施的“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以定向招生、政府或學校代繳學費、畢業回村的方式,培養農村管理和致富帶頭人。

2003年,河北農業大學在全國率先提出並實施了“一村一名大學”工程,結合普通高等教育和新型農民培訓,突破傳統高等教育框架嘗試建立了面向農村的人才培養、輸入模式,爲農業高等教育的發展、農業高等院校服務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了新思路,引起了廣泛關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2.加強學科建設,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

近年來,農林高校不斷加強學科內涵建設,學科整體實力得到顯著提高,吸引、匯聚和培育了大批農業領域高層次創新人才和急需人才,科學研究能力顯著提升,爲“三農”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能力明顯增強,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目前,全國共有涉農國家一級重點學科26個,二級重點學科60個,涉農博士學位點559個,涉農碩士點1417個(數字統計來源: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公佈的數據),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學科專業體系。在爲經濟、社會發展輸送高素質人才的同時,農林高校日益成爲引領農業科技創新和新產品研發的一支主要力量。

3.致力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區域農業發展

從服務“三農”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宏偉目標出發,農林高校積極參與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採取校企合作、校地聯盟以及建設農業科技示範基地(中心)等多種形式,送科技下鄉,服務區域農業經濟與農村社會發展,探索出了“太行山道路”、“專家大院”、“科技大篷車”等多個服務模式。據調查,“十一五”期間全國獨立設置的38所農林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經濟效益達1000多億元,產生社會效益5000多億元。

如河北農業大學通過糧食豐產科技工程,集合作物栽培、植物保護、土壤肥料、水利、農機、經管、食品等多個學科,集成了100多項技術成果,創立了河北糧食生產樣板區,輻射66.7多萬hm2,創造出每公頃出產小麥9700.5kg、夏玉米11154kg、兩熟總產19500kg及種植節水一半的集成創新技術體系,累計增產28.7億kg,累計節水33億m3,增加經濟效益64億元,爲河北糧食生產綜合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強有力的科技支撐。糧食豐產科技工程系列技術成果先後獲得國家科技進步成果二等獎1項,河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並且河北農業大學聯合多家單位開展糧食豐產科技工程研究入選2008年度中國高校產學研合作十大優秀案例。

4.運用現代信息傳播手段,創新農業科技培訓和推廣模式

由中國農業大學牽頭,聯合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等8所農林高校,在教育部、科技部、農業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領導下成立的“農科教聯盟”,通過聯盟協作方式,利用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平臺等現有網絡資源,採取“日校+夜校,一師兼兩教”的模式所建立的農業教育培訓和科技推廣綜合服務體系。截至目前,共投入資金600萬元,初步建成了中心門戶網站和一批科技成果數據平臺及基於衛星、電視和互聯網的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網盟高校先後在河北曲周、陝西、江蘇等地建成了一批示範基地,成立了由100多名專家成員組成的專門服務“三農”的專家志願團,農科教聯盟整合、製作並開發了30多個大型數據庫,180多個多媒體課件,100多小時農業實用技術電視節目,2萬多份農業科技資料(小冊子),以及1000G可容納2000多個視頻節目的“新農村社區文化數字視頻資源包”,開展了各類面向“三農”的科技與教育服務,探索出了一套新型的以高校爲主體的農業科技推廣服務模式,直接服務鄉村幹部和基層農民3萬多人次,輻射服務10萬多個農戶。

(二)制約農林高校爲農輸送人才和服務能力的機制分析

農林高校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方面,爲農業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與服務“三農”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現代農業發展的需求相比仍存在着差距,分析制約農林高校爲農輸送人才和服務能力的機制主要有:1.農林高校在我國高等教育系統中處於弱勢地位農林產業在工業化的社會中處於弱勢地位,社會認同度較低,農民是弱勢羣體,農村處於“二元”結構的弱勢端。與其他高校相比,農林高校在長期爲處於3弱勢的“三農”服務的過程中,在一些方面也同樣處於弱勢地位。因此,有人形象地把農業、農村、農民、農業高校作爲中國的“四農”問題[4]。建國初期,國家重點建設的六所大學中,僅有1所農林大學(北京農業大學),20世紀80年代初,國家確立的96所全國重點大學,有11所農林院校,到2007年,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107所大學,僅有8所農林大學,國家“985”重點建設高校39所,僅有2所農林院校。從表4中可以看出農林高校在我國的高等教育系統中明顯處於“弱勢”。2.農林高校吸引力不足,優秀生源少農林院校素來就是考生志願填報的“冷門”。據調查,目前全國現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共3060.5萬人,其中從事農林業的僅80萬人,僅佔2.6%,我國農業科技人員在人口中的比例爲萬分之一,而發達國家是萬分之三十到四十。因爲農業、林業、畜牧、漁業等行業屬於艱苦行業,勞作條件差、風險概率比較高,有不少人寧可去學就業後收入較低的職業,也不願意在農業上辛苦一生。據調查,國家重點建設的農林大學的本科新生實際錄取分數線基本上與各省確定的所在批次錄取分數線持平,與同一層次的綜合性大學、理工科大學相比,一般相差20分以上。大部分省屬農林大學新生錄取分數線一直在省(市)確定的分數線上下徘徊,生源質量相對呈較明顯下降態勢,在同層次的不同科類中基本處於“墊底”位置,造成農林高校招生難、招優秀生源更難,生源質量不高。

3.教育經費投入不足,辦學條件與發展需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農林高校特別是地方農林高校,教育經費投入明顯不足。農林科技成果實驗和推廣投入大、公益性強、經濟回報低,農村生源多、貧困學生比例大,學費標準低等因素導致農林高校經費緊張,辦學條件差。近年來,教學投入雖有增加,但由於原有基礎薄弱,招生規模增長快速,實驗室、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滯後,校外實習基地難以滿足發展要求,學生實踐動手能力培養受到削弱,培養質量受到影響。

4.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渠道不夠暢通

由於經濟體制轉軌、產業結構調整、國家機關機構精簡、農林企業不發達,市場化技術服務體系還沒有形成規模,農業推廣體系不夠健全,農林事業單位編制壓縮等原因,導致人才通往農林業基層就業的渠道不夠暢通。

一是國家人事制度改革與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不同步。由於經濟體制轉軌、產業結構調整、國家機關機構精簡等原因,人員下崗分流,使畢業生的就業面變窄,而新增長的就業點,如國家實施的“選調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等,由於政策措施尚不配套,特別是國家對農林業沒有進行較大的行業傾斜,這些崗位對學科專業背景沒有要求,而這些崗位最適合具有農科背景的學生。

二是產業結構發展的不平衡。由於社會各部門之間的發展不平衡,造成了對各類人才需求之間的不平衡,專業的“冷門”將直接影響到畢業生的就業去向和層次,對於農林高校畢業生來說,一方面由於農林產業發展的相對滯後性,導致了社會提供的就業崗位遲緩;另一方面人們對農林高校畢業生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誤解,認爲學農還是傳統意義上的種田、施肥等,學生沒有什麼精深的知識和技能,不能勝任其他領域的工作,爲此當農林高校畢業生在人才市場就業時就另眼相看,拒之於千里之外[5]。

5.農林高校的發展,需要行業部門的指導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後,農林高校脫離了原來隸屬的產業部門,雖然打破了行業部門辦學的格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業部門對農林高校支持的力度。

長期以來,高等農林教育、農林業科學研究和農林業技術推廣機構分割的管理體制,使農林高校難以在科技研發、技術推廣上有大的作爲,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高等農林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經驗與啓示:增強農林高校爲農

輸送人才和服務能力的對策探究增強高校爲農輸送人才和服務能力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是“科教興農”戰略的具體體現。作爲培養高層次農業人才的搖籃和匯聚農林科教拔尖人才的農林高校,肩負着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歷史使命,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升科技創新水平和農業推廣水平,並加強部門合作,促進農科教結合,增強爲農輸送人才和服務能力。

(一)建立產學研合作專項經費,支持農林高校爲“三農”服務

農林院校承擔着農業人才培養、農業科研、社會服務和產學研合作的職責,是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隨着“科教興農”戰略深入、解決“三農”問題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穩步推進、糧食安全等,都需要充分發揮農林高校的作用,各級政府部門應設立農林高校產學研合作專項經費,重點支持高等農林教育的發展,提高農林高校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着力建設一批集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成果轉化與推廣、農民培訓和大學生創業實踐爲一體的農林高校試點實踐基地,提高農林高校的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工作能力,進一步推動農林高校教育教學與農業科學研究、農業生產實踐、農業科技推廣的緊密結合,促進農林高校更好地服務於“三農”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爲國家的糧食安全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撐。

(二)建立多部門合作協調機制,提高學生實踐能力

高等農林教育工作涉及教育、農業、林業等若干政府行業部門,加強教育部門和行業部門的溝通和協調,探索和建立更加有效的體制機制,促進產學研結合,着力推動農林高校與行業主管部門、農業科研院(所)、農業企業的緊密合作,加強推動校地合作,逐步建成產學研合作基地,讓學生在產學研合作基地進行實習實訓,切實加強農科學生的實踐教學,提高學生在農業生產實踐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加大農林教育的宣傳,探討實施涉農專業免學費制度

爲培育農業科技高層次人才特別是領軍人才,穩定和壯大農業科技人才隊伍,要加大宣傳力度,宣傳高等農林教育服務“三農”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先進事蹟,讓社會了解農林高校。在加大國家獎學金對農林高校的支持力度,探討給予農科專業學生與師範類專業學生一樣的免學費政策,吸引更多優秀生源報考涉農專業,讓學生“知農、學農、愛農”,培養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農村實用人才[6]。

(四)完善農林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渠道

打通農林院校學生到基層就業的渠道,制定相關政策,吸引優秀農科畢業生長期服務農業、終身服務農業。如在“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選調生”、“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育碩士”、“大學生村官”、“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大學生服務村居計劃”等項目,制定相關政策,優先選調具有農林教育背景的畢業生,健全到基層履行服務期的畢業生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制度。

(五)構建公益性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增強爲農服務能力

農論文 篇四

論文內容摘要:在“三農”問題中,農民問題的解決是重中之重。多年來,農民在我國一直處於弱勢羣體地位,這種弱勢羣體地位是我國農業、農村中諸多問題產生的重要根源,改變農民的弱勢羣體地位是深化農村改革、實現農村社會經濟良性發展的關鍵。

判斷某一羣體是否處於弱勢地位,不應該以該羣體人數的多寡作爲依據。農民雖然是我國人數最多的羣體,但是其弱勢地位在許多方面都有表現。

農民弱勢羣體地位的表現

面對自然條件和市場的弱勢。農業是自然依存度很高的產業,農民只能在既定的自然條件下開展生產;而在當前條件下,我國對水旱、颱風、蟲害、霜凍等不利自然因素的控制和抗拒能力還很弱。這使農民在自然條件面前處於弱勢。農村信息閉塞,農民缺乏收集、運用市場信息的能力,難以靈活適應市場調整生產;農產品的難保存性、農業市場主體的多而分散等特點,使農民在市場上討價還價的餘地較小;農產品市場需求彈性小,農民面臨着更多的需求約束,農民收入增長和農業增產之間不一定存在着正比關係;農業生產往往以“年”爲單位,生產週期長,資金週轉、積累速度慢,資金運用效率低;在加入WTO以後,相對發達國家運用現代化、資本化、規模化手段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羣體而言,我國農民也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

文化素質方面的弱勢。農民受教育程度低,目前在我國9億多農村人口中,有2億多文盲和半文盲,佔整個農村人口的23%。在4.6億農村勞動力中,國小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佔42.61%。這種狀況,使農民科技水平低下,法律法規也知之甚少,難以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在文化心理層面,農民普遍存在着逆來順受的文化取向、消極認命的人生態度、迷信鬼神的封建意識等,折射出農民思維、行爲方式的弱者取向。

在政府農民博弈中處於弱勢。這種弱勢又表現在:信息不對稱,如基層地方政權對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瞭解比農民要多,這些部門可能通過隱瞞、曲解、拖延、篡改甚至僞造信息的方式矇蔽農民,壓制農民對政府的規章、制度以及國家法律的知情權,以實現自身利益;地位不對等,在某些政府官員眼中,政府部門與農民之間是支配與被支配、控制與被控制的“官”民關係,後者只能以服從爲要旨。而長期嚴酷的封建專制統治使農民普遍存在着對政府機關及其代表的敬畏和順從;農民力量分散薄弱,難以形成一致的訴求表達和行動,在國家制定政策和方針的博弈過程中,鮮能反映其心聲,而農民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也很難得到有力、有效的保護;農民的退出剛性,由於戶籍制度的限制、農民生存技能的缺乏等因素的影響,農民特別是中老年農民退出這一博弈關係具有相當的難度,這使其在受到不公正對待時,更多的只能選擇承受。

農民處於弱勢羣體地位產生的不利影響

我們可以看到,當前在農業和農村中存在的許多問題,都可以從農民的弱勢羣體地位中找到原因。

抗自然災害能力、市場適應能力差。正是農民在自然條件、市場競爭等方面的弱勢,才使農民在自然災害面前難有作爲。在市場面前,出現盲目生產、從衆跟風等非理;坑農、害農、騙農事件屢屢發生並能得手。這種狀況的長期延續,對於我國農業生產的穩定增長、農業參與國際競爭都會造成不利的影響。

農村普遍存在亂收費、亂攤派問題。在農村,基層政權機關機構龐大、冗員衆多。據國家統計局1996年調查顯示:小城鎮黨政機構一般都多達30~40人,遠遠超出編制。平均每個鄉鎮預算內財政可用資金只有314萬元,根本無法滿足其工資性支出(262萬元)和公務費支出(144.4萬元)。由於監督約束機制不健全,鄉鎮幹部的公款消費、損農肥私現象十分嚴重。數目龐大的財政支出、揮霍浪費,最終都被基層政權機關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以亂收費、亂攤派的形式轉嫁到農民身上,而農民的弱勢地位使農民即使知道是不合理負擔也難以反對。

政策缺乏科學性、公平性。農民的意願、要求、反應缺乏迅捷有效的上傳渠道,使國家在制定政策時,可能由於缺少必要的信息而出現偏差;或者由於農民的弱勢羣體地位,使政策制定者較少顧慮到農民的利益和要求,從而做出不利於農民的政策安排。如通過剪刀差的價格政策等抽取農業剩餘來爲工業提供資本積累,這樣的政策執行長達30餘年,至今仍在一定範圍內存在。據測算,1979~1994年的16年間,平均每年從農業部門流出的資金淨額仍高達811億元;這些缺乏科學性、公平性的政策,不僅損害農業的發展,而且最終會破壞整個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帶來一系列不良後果。

城鄉差別擴大、二元結構固化。對於執政者而言,不同階層是以不同的權數進入其效用函數的,其首先考慮的是某些強勢羣體的要求和支持。相對農民而言,官員、公務員、工人、商人等都是強勢羣體,這些羣體多聚集在城市。從而,城市居民與農民在政策安排中的約束權數相差懸殊。這是公務員能不斷的加薪、工人即使不工作也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因之一;城市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爲1500元,而以土地爲基本生存保障的農民月均收入不足300元,卻還要不折不扣地按人頭地畝徵收各種稅費。這在客觀上使農村發展陷入謬爾達爾描述的城鄉擴散效應模型,城鄉差別呈現擴大之勢,二元結構出現固化傾向:1998-2000年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分別是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的2.52倍、2.66倍和2.80倍。

農村社會穩定性較低。隨着農村開放程度的提高以及信息量的擴大,農民對於自身在社會中所處的弱勢位置會越來越有一個深切的感受和清醒的認識。部分農民因而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被排斥感和被剝奪感,這些失範的人口可能會以一些激烈、非法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成爲我國犯罪行爲的主體,這些對農村乃至社會穩定造成了極大的威脅。

改變農民弱勢羣體地位的策略

既然農民的弱勢羣體地位是農業、農村中許多問題的癥結所在,那麼,改變農民的弱勢羣體地位,對於深化我國農村改革,推動我國農業發展有着重要的意義。在現實中,可以通過以下一些手段來改變農民的弱勢羣體地位。促進農業合作化與一體化。單個的農戶面對自然、市場風險時,其力量是非常微小的,但多個農戶的合作則能有效的增強農戶實力。當然,這種合作化不是改革開放以前合作化的複製,而是適應新形勢的產物:現代合作化完全秉持自願、民主、互利原則,進退自由,從而具有帕累託改進的性質;合作化應具有開放性,可以實現跨村、鄉、鎮的聯合,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對於打破農村的封閉保守局面、擴大信息交流也是十分有效的。當前,國家應積極推動股份合作制等新型合作形式的探索、推廣。農業一體化,包括貿工農、產加銷一體化。目前已出現的模式有公司+農戶、專業市場+農戶、主導產業+農戶、中介組織+農戶、開發集團+農戶等等。它有助於在工貿業與農業之間、農產品生產與加工銷售之間形成相互依賴、制約的制衡關係,農戶以平等夥伴身份參與市場競爭,通過合同、協定等形式維護其合法權益。這能有效改變農民在市場中的弱勢地位,對於農民積累市場經驗、提高科技水平、增強自我積累能力等也是有益的。

建立農村羣體利益代表組織。在各發達國家,農民一般都有自己的代表組織,爲維護農民利益而奔走,如日本農民協會、美國大豆協會、穀物協會等等。這些利益代表組織不僅發揮着有效組織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作用,而且扮演着政府施政載體的角色。如美國政府將美國農場主的利益代表組織——美國農場局視爲重要的信息渠道和社會控制的中介,鼓勵其開展活動。對於我國而言,設立全國性的農民羣體利益代表組織及基層組織,對於國家和農民都是有益的。對於政府來說,能夠聽到來自農民的聲音,並可得到專業的政策諮詢,有助於其決策的科學化;對於農民來說,有利於其要求、反應等的迅速上傳和有力表達,使國家在制定政策時儘可能兼顧到農民利益;而且,在農民利益受到損害時,代表組織以集體的名義出面,更能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這方面,消費者協會成立後對消費者權益的有效保護可作爲例證。我國加入WTO後,農業面臨國外農業嚴峻競爭壓力的背景下,支持、鼓勵農民利益代表組織的成立和活動顯得尤爲重要。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按照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民自治制度奉行民主選舉自治組織(村委會)領導人、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村務、民主監督自治組織領導人的原則。鄉鎮政府部門與村民自治組織之間是非強制性的協商、指導關係,而不是行政隸屬關係。可以看到村民自治制度是改變農民弱勢羣體地位的有效措施。但村民自治制度自上世紀80年代中期實施以來,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許多地區根本沒有推行村民自治制度;而按照《村組法》運作的地方,由於村委會設在原生產大隊一級,村民人口衆多、居住分散、作息時間不一,使開會、議事行使民利成本很高,各項民利多流於形式,對村委會無法形成有效的約束力。在面臨鄉鎮政府機關壓力的情況下,村委會往往倒向政府部門,爲亂收費、亂攤派等推波助瀾,不能堅持以農民利益爲指向。爲此,在大力推廣村民自治制度的同時,可以考慮對其也進行一些改革,將村民自治組織下沉到自然村(生產小組)一級,這樣,村民居住集中,人口較少,行使民利等制度運轉成本較低、相關信息也更爲充分,能有效增強對村委會的監督約束力,促使其成爲農民利益的真正代表。

加強面向農村的信息傳播。農民對政策、科技、文化知識等的匱乏是農民處於弱勢地位的重要原因,從而加強面向農村的信息傳播是十分必要的。當前,可以考慮在完善、健全農村已有的有線廣播網的基礎上,在省市一級電視臺開闢專門的面向農民的農村頻道,節目重點在於宣傳、講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推廣普及科學知識、提供農產品市場信息、反映農民願望要求等,以擴大農民的信息量;同時應該鼓勵農民的合理流動,這些人能將新的思想觀念、經營手段、科技知識等帶回農村,對於改變農村的信息閉塞也是很有幫助的。

加強對農業、農民的立法保護。當前,無論是農業一體化進程中各參與主體權利義務關係的確定,還是農地產權制度的變革、農村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都需要國家法律的確認、保護、規範。如在土地經營形式上,當前出現了轉包、出租、抵押、全託等多種探索形式,但由於缺乏相關法律的規範,這些形式難以存續和推廣。又如基層政府部門通過隨意調撥、調整土地,少補償或不補償的批租等侵害農民利益,也需要通過立法保護農民承包土地的長期使用權、收益權等。所以,國家應該加強對農業、農民的立法保護,做好普法推廣工作,依法行政,以維護農民權益。

此外,對於社會各階層中的弱勢羣體給予更多的關懷和幫助,謀求各階層在發展機遇、收入、財富等方面的相對平等,是現階段國家應該秉持的價值觀念。國家對農業的扶持也是改變農民弱勢羣體地位、推動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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