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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設計新版多篇

公司管理制度設計新版多篇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設計 篇一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設計

企業成本管理制度

(討論稿)

第一條 原始記錄

企業應根據生產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下列各項原始記錄:

(一)材料物資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材料的收、發、領、退等物流過程。包括:材料、物資驗收入庫單、領料單、限額領料單、委託加工材料單、委託加工入庫單、超定額領料單、退料單、材料切割單、材料物資盤點報告單、工具請領單等,並作好工具借交登記簿和材料倉庫臺帳的記帳工作。

(二)勞動工資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職工人數、調動、考勤、工資基金、工時利用、停工情況、有關津貼等項記錄。

(三)設計及工藝改動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產品設計改動、工藝路線變化、工時材料定額變動等項的記錄,如產品設計修改通知單、工藝路線變動通知單,定額變動通知單等。

(四)生產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產品從毛坯投入至驗收入庫的過程,如工作命令單、加工路線單、毛坯投料單、半成品領用單、轉工單、廢品通知單、零件短缺報告單,以及零部件和產成品交庫單等,並作好產品投入產出數量管理和工時統計工作。

(五)設備使用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設備驗收、交付使用、維修、封存、調撥、報廢的情況,如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調撥單、在建工程轉固驗收單等,並作好固定資產卡片和固定資產臺帳的登記工作。

(六)動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根據各計量儀表所顯示的水、電、汽、風的實際耗用量,並作好能源消耗統計報表。

企業應指定專職管理原始記錄的機構和人員,統一規定各類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填寫、審覈、簽署、傳遞、存檔等要求,保證原始記錄管理的規範化和標準化。

第二條 計量驗收

企業應建立健全各項財產、物資的計量驗收制度,並保持計量工具的準確性,對材料、工具、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的收發和轉移,都必須進行計量、點數和質量驗收。

(一)對於購入材料的計量驗收分下列兩種方式:

1.提貨驗收。在提貨時進行現場驗收,發現短缺、不足或破損等情況,要及時查明原因,其應由運輸機構負責的,要填寫物資破損清單,由運輸機構簽證,明確交接雙方的經濟責任。

2.入庫驗收。材料運達倉庫後,由倉庫管理人員根據發票所列的品名、規格和數量,分別採取點數、過磅、檢尺、量方等適用的計量折算方法,準確計算數量,經檢驗部門質量檢定後,按實際合格數量入庫。屬於材料的定額損耗,可在規定允許的損耗範圍內點收入庫。對於數量和質量不符,以及破損等情況,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要求有關方面賠償或扣付貨款。

(二)對於在產品、半成品在車間之間或車間內部的轉移,應根據工藝流程記錄的憑證,經質量檢驗合格後進行點數、交接。在產品報廢或短缺,應及時查清數量和原因,填制有關的原始憑證,以保證投入、產出數量記錄的準確性和連

貫性。

(三)對於外發加工的半成品,在撥出和完工入庫時,都應進行合格數量的計量和交接,如發生外部責任的報廢或短缺,應及時辦理索賠。

(四)對於車間完工的零部件和產成品,應由車間填制入庫單,經檢驗合格簽證後,送交倉庫點收入庫。

第三條 企業實行成本控制的基本內容和方法

(一)設計成本控制,要從掌握市場信息入手,合理設計,合理選材,設計性能優良、成本具有競爭力的產品。

(二)材料成本的控制,要從材料採購、價格、計量、檢驗、入庫、領退、下料、用料、委託外部加工、回收等方面加以控制。

1.採購價格的控制。

企業應成立專職的價格監控部門,作爲企業物價管理和監督的常設機構,它的主要職責是:

1-1 制訂價格審批管理條例和獎懲辦法;

1-2 對外購物資和外協加工進行價格監督;

1-3 蒐集市場信息,掌握各種物資及外協加工的最低價格的客戶資料; 1-4 審批各有關部門的物資採購和外協加工價格審批單;

1-5 監督檢查審批後價格執行情況。

2.材料耗用的控制。

嚴格執行限額發料制度和維修用材料的計劃發料制度,嚴格超限額領用和補料的審批制度,嚴格各項材料收發的手續,嚴格執行餘料退庫及假退規定,實行鋼材切割下料覈算,提高鋼材利用率,積極推廣修舊利廢、代用及綜合利用等節約用料的方法,保證降低產品用料單耗。

(三)勞動資料的控制。

按照加工圖紙和工藝的技術要求,嚴格按照機器操作規程操作,控制剪板機、折彎機、數控機牀、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機、氬弧機、點焊機和切割機等機器的消耗,嚴格執行各種設備、模具、工具的維護和責任保養制度,加強機器設備、廠房的合理利用,從數量、時間、能力和綜合利用等幾方面提高設備利用率。

(四)勞動力耗費的控制,要控制定編、定員、保持一線生產工人的比例相對穩定,保證提高出勤率、工時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及時解決停工、窩工問題,要控制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低於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

(五)費用開支的控制,要實行費用指標限額管理和考覈制度,明確各項費用權責歸屬,嚴格費用支出審批手續,控制按計劃和限額耗費。

(六)生產投入的控制,要控制生產量的投入,包括投產週期、投產數量、予加報廢、庫存扣除等,保證按計劃投產,控制過量生產,確保均衡完成生產計劃。

(七)企業應結合各種耗費指標與費用支出,制訂具有激勵作用的獎懲制度,節約或超支與工資獎金掛鉤,以提高降低成本的積極性。

第四條 成本分析

企業必須建立各級成本分析制度,按月、季、半年、年度定期進行成本分析,查找影響目標成本升降的因素,揭示節約與浪費的原因,制訂進一步降低成本的措施。企業必須在正確覈算成本的基礎上,開展成本分析工作。對一些影響成本較大或對完成成本計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問題,應及時組織專題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五條 成本覈算原則

(一)實際成本計價原則。產品成本覈算,必須貫徹正確計算實際成本的原則。在成本計算過程中,由於覈算程序的需要,對材料、能源、勞務、自制半成品和產成品等,按計劃成本、計劃價格或定額成本進行覈算的,必須在成本計算期內,最終根據成本耗費的實際資料,調整爲實際成本。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

(二)分期覈算原則。企業生產費用和成本覈算,採用公曆歷月制。成本計算期內的。完工產品,要根據實際的統計資料或完工憑證,實際的耗費量和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成本覈算。

(三)合法性原則。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不符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四)一貫性原則。與成本覈算有關的會計處理方法,應保持前後期一致,使前後期的核算資料銜接,便於比較。不得通過任意改變會計處理方法調節各期成本和利潤。

(五)費用確認配比原則。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費用可按下列三種方式確認:

1.按因果關係確認。對於費用的發生與某種收入存在明顯因果關係的支出,應在該項收入實現時,確認爲生產成本,並與之配比,而在該項收入未實現時,先作爲計入存貨的成本確認,例如製造產品的材料耗費和人工耗費,應計入產品的製造成本,隨着產品的銷售轉爲銷售成本,並與相關的銷售收入配比。

2.按受益期分配確認。對於支出的效益涉及若干會計年度的資本性支出,應在與支出效益相關的各受益期,按合理的方式分配確認爲費用,分別與各受益期的收入配比,例如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

3.按發生的時期立即確認。對於既無明顯因果關係,又難以按受益原則進行分配的支出,在發生的當期立即確認,即作爲期間費用與發生當期的收入配比

(六)權責發生制原則。在成本覈算時,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凡是應計入本期的收入或支出,不論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都算作本期的收支;凡是不應計入本期的收入或支出,即使款項已經收到或付出,也不能算作本期的收入或支出 。在成本覈算中運用權責發生制原則,主要是指確認本期費用的問題。即應正確處理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和予提費用等。在成本覈算時,對於已經發生的支出,如果其受益期不僅包括本期,而且還包括以後各期,就應按其受益期分攤,不能全部列於本期;對於雖未發出的費用,但卻應由本期負擔,則應先行予提計入本期費用中,待支出時,就不再列入費用。企業不能利用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和予提費用人爲地調節成本,使成本計算失去真實性。

(七)嚴格劃清成本費用界限原則

1.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企業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成本費用的歸屬,通過待攤費用和予提費用覈算,及採用估價入帳、餘料退庫等辦法,劃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

2.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企業必須加強車間生產的投入產出管理,結合定期盤存,確保期末在產品數量準確,並按規定方法正確計算在產品的約當成本和產成品實際成本,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的成本。

3.各種產品之間成本費用的界限,凡是能夠直接計入有關產品的各項直接費用,都要直接計入;凡是與幾種產品共同有關的不能直接確認的費用,要根據合理的分配標準,在各種產品之間分配。企業不得在可比產品與不可比產品之間,盈利產品和虧損產品之間互相轉移生產費用,以掩蓋成本超支或盈利補虧。

4.產品成本與期間費用的界限,期間費用不計入產品成本而直接計入當期損

益,由於這兩種費用與收入配比的時間不同,所以混淆兩者也會影響成本和利潤的真實性。

第六條 成本覈算組織

企業財務會計部門是成本管理機構,車間需有車間覈算員負責車間成本管理,進行成本覈算,受企業財會部門的業務指導。

(一)車間進行生產費用歸集覈算和產品成本分配計算,同時負責產品投入產出成本覈算和內部結算管理,保證產成品與在產品成本的真實性,月末將本期成本數據報財務。上報成本數據一般應包括:(分產品、分成本項目)期初在產、本期發生、本期產成,期末在產

公司IT管理制度參考 篇二

IT管理制度

一、總則

公司建立網絡信息設施、綜合信息管理的網絡支撐環境,實現各部門電腦互聯、支持信息資源共享,並通過網絡系統[如:企業郵件系統(正建設中)、E3系統、OA(正在建設中)、視頻會議系統(準備建設中)、Internet 聯接,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辦公。 本制度是公司對電腦、IT 資產、網絡系統、Internet 使用的員工進行管理的基本準則。 IT部負責公司網絡規劃,承擔網絡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並對各聯網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是公司網絡管理之主責部門,具體實施的是IT部門。

二、網絡管理

1、局域網管理

IT部負責公司局域網的建設,管理及維護。網點配置統一由IT部負責配置,由IT進行實施。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拆裝網絡設備和網絡線路,不得擅自更改網絡設定的網絡協議參數(如: IP地址、網關、掩碼等)公司局域網 IP 地址段從 —,IT部人員分配 IP 應嚴格按順序來分配,以免造成 IP地址浪費。 嚴禁盜用他人 IP 地址及帳戶,竊取他人電腦資料;嚴禁利用“黑客軟件”、“木馬程序”等攻擊他人計算機,竊取他人網絡資源。各部門人員進行變更,用戶所屬的組別如有變動,需要修改域內組別和權限的,也應經部門主管審覈後交IT部,IT部進行變更。

2、Internet 的使用要求

公司所有電腦均可連接內網。正常情況下可以登錄的軟件有E3系統、豐達IM、QQ等軟件。除個別有特殊需求的PC外,任何PC均不能打開除公司官網、圓通速遞網站以外的網頁。因特殊原因需要開通外網的PC,相關人員需要提交“IT相關工作事宜申請單”,報副總經簽字後交於IT部方可辦理。 對於上外網的電腦時,嚴禁瀏覽色情、反動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瀏覽信息時,儘量找到官方網站進行查閱。不要隨意下載網頁信息或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因工作需要下載資料,應安排合理時間下載(如下班或晚上加班時間)。不得利用公司網絡傳播病毒,危害公司網絡安全;製作、下載、複製、查閱、發佈、傳播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反動、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不得將屬公司 IT 資產的用戶名、密碼轉借或轉讓他人,上網時不得故意傳播泄露公司機密。

上網員工還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國家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家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上網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公司IT部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有義務向IT部報告網上違法犯罪行爲和有害信息,不允許利用網絡傳播小道消息或進行人身攻擊。網絡系統的使用內部網絡系統(如:企業郵箱、ERP、OA,協同視頻會議系統)帳號的開戶與註銷由IT部負責。在新人員上崗,需要開戶時應該填寫《IT相關事宜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覈後交IT部覈准,由IT部門開戶的名稱、部門、職務等詳細信息。人員離職時,人資部應及時通知IT部進行變更或註銷。 因工作需要傳送文件的員工,在傳送文件時一定要注意,嚴禁傳送與工作無關的反動、色情文件。 公司的網絡系統都屬於公司資產,公司有權監視公司的網絡系統。有發現異常IT部可以在不做任何通知情況下停止使用者的網絡系統。 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爲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嚴禁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員工打電話,用語應儘量禮貌、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公司已開通的電話可以與外線接通的都由IT部負責。需要開通外線的同事請填寫《IT相關事宜申請單》報所屬部門經理覈實,交IT部審批,由IT部負責開通。上班時間禁止利用公司電話進行私人聊天、等非業務及公事活動。電話使用員工不得已任何理由不間斷的長期騷擾他人。

三、IT 資產管理

1、IT資產分類

IT資金分爲軟件、IT設備以件配件耗材三大類。IT設備包括服務器(含工作站)、臺式電腦主機、便攜式電腦、顯示器、打印機、掃描儀、UPS(≥3KVA)、多功能一體機、網絡交換機、路由器、防火牆、網關設備、無線AP 等。

2、IT 資產的採購

IT資產選型原則上採用統一品牌和型號,特殊需求由IT部審覈、確定。 重要 IT 設備(服務器、筆記本電腦、管理型交換機、路由器、防火牆、網關設備)的採購申請,由IT部審覈和選型,公司總經理審批,再進行購買。 軟件系統的採購需使用部門填寫工作聯繫單報主管經理簽字交由IT部審批成功後,IT部門進行選型和論證並最終確定採購的軟件;

3、IT資產的領用和交還

採購入庫設備需IT人員到倉庫登記領取,統一發放,並確認責任人;IT 資產的使用人或保管人即是該 IT 資產的責任人,負責 IT 資產的安全和一般性維護。部門公用 IT 資產的責任人原則上是該部門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指定的部門內員工。 IT資產的選擇按職務和崗位的不同選用不同的機型和配置。員工在崗位異動或離職時,應持人事部出具證明,交還領用的 IT 資產,如有遺失或損毀必須按公司相關規定賠償,有特殊情況的須出具書面說明並報公司總經理或總裁審批,IT人員應對交還的 IT 資產進行認真核對,檢查無誤簽字確認,員工方可按程序辦理離職手續。

4、IT 資產的借用和歸還

借用人需填寫《IT相關事宜申請單》,由部門經理覈准,交由IT部覈批,貴重物品需經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批准,到IT部辦理借用手續。借用人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物品,到期及時歸還。借用人造成物品損壞或丟失,必須按價賠償。

5、IT 資產的安裝與維護

IT部負責 IT 資產的安裝和維護,其他任何人不得對 IT 資產進行任何處置; IT資產發生嚴重故障時責任人應及時填寫《IT相關事宜申請單》經所在部門經理簽字交由IT部審批通過後進行處理,IT人員按照IT 維護與支持流程進行處置。 對於保修期外的`故障設備,IT部無法維修的須由指定的專業維修服務商進行維修。專業維修服務商由IT部評定; 計算機用戶不得安裝可能對計算機及網絡系統造成危害或者有泄密可能的軟硬件,計算機所安裝的軟件必須經IT部確認並登記。IT部根據辦公系統的使用情況,將不定期的組織臨時性的專項培訓。辦公電腦每週至少要進行一次完整的查毒操作。

6、IT 資產的轉移和報廢

會計制度學習心得體會 篇三

1準備階段:確定設計的內容和目的,制定設計方案和設計規劃及調查研究,包括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企業現行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結構與組織人員等。

2設計階段:首先擬定設計大綱,一個科學的設計大綱可以引導企業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質量、最少的投入完成會計制度設計工作。其次設計程序,以最合理的程序設計企業會計制度可以少走彎路,提高企業會計制度設計效率。

3試行和修正階段:深入基層進行現場觀察和測定,聽取羣衆意見,對缺陷部分進行修改補充。

總之,會計制度的設計要認真準備,學習有關法規,調查企業實際情況,初步草擬,反覆討論修改,報經批准,備案,實施,檢查。

隨着宏觀會計制度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企業內部會計制度設計的重要性也不斷提高,其內容也處於不斷變動和擴展之中,因此企業應積極設置高效的會計制度,加強會計管理,及時準確的提供會計信息,保證會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電梯公司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守則

第一條領導

1、安全工作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必須親自抓,做到全面按國家及市技監局相關安全規範及標準落實各項要求。

2、指定專職安全乾部負責公司具體安全工作。

第二條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針及安全目標組織落實,對電梯這一特種設備嚴格地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2、隨時檢查各部門在貫徹公司安全方針及安全目標中的執行情況,對執行堅決正確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對違規的行業進行糾正,對責任人進行批評。對嚴重違章的人員向上級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條一般員工

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種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則,使每個員工的職責。

1、電梯三角鑰匙由專人保管,並僅限有操作資質的人員按規範要求使用;

2、各工種應嚴格按公司規定的操作規程作業,不允許有違章行爲發生;

3、嚴格執行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內,必須嚴守崗位,禁止離崗辦私事;

4、堅持持證上崗,無操作證人員嚴禁違章使用電梯及維修電梯;電梯操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5、在電梯出現故障時要保持鎮靜,穩定乘客情緒,並用呼救電話與外界或電梯修理人員聯繫;在故障恢復前應停止使用電梯。

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公司管理制度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爲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一)勞動規章制度對員工具有約束效力成立的條件

從《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很多,但並不是所有的規章制度都具有勞動法律意義上的規章制度,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所規定的事項的制度纔是勞動規章制度,也只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的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制度,才能對員工具有約束力。

一個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約束員工,這要從三個方面來加以衡量:

1、要看規章制度的內容是否合法。即規章制度的內容不能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等相違背。

2、要看規章制度是否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對經過了民主程序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還要注意保留相關履行民主程序的證據。

3、要看規章制度是否已經向員工公示告知。在向員工公示和告知時,還要注意保留已公示和告知的證據。

(二)用人單位在制定和公示勞動規章制度時常見的問題

勞動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法律”,無疑是由用人單位所掌握管理的。然而,許多用人單位在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公示和管理中卻存在以下常見的問題:

1、未經平等協商程序確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規章制度制定應該經過平等協商程序,即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然後由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職工代表經過平等協商確定。由此可見,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不應該是用人單位單方面的行爲。在實踐中,很多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未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這樣的規章制度實際上沒有法律效力。一些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雖然已經通過平等協商程序,但由於未保留書面記錄作證據,結果在發生爭議糾紛時也很容易遭到仲裁和司法機構的質疑。

2、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規章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主要是指在法律法規保護的主體條件上,勞動規章的內容、標準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牴觸。例如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這只是一個最高限定,並不是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長,只要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就是合法的。單位制定勞動規章時,涉及到試用期問題時,就不能籠統的規定6個月的試用期,更不能讓員工先試用後再籤勞動合同。在仲裁和訴訟過程中,由於用人單位對試用期的約定無法找到法律法規和政策作依據,也就是不能提供出可以被仲裁、司法機構採信的證據,就必然會得到敗訴的結果。

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但是,不少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都是處於祕密狀態,鎖在人力資源部管理工作者的抽屜裏,只有到員工違反了規章制度的規定時,纔拿出來告知員工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於這種現象,只要勞動者提出異議,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就無法產生法律效力。一些單位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勞動者,但由於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當,導致證據材料沒有保留,無法向仲裁庭或法庭舉證,同樣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三)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給用人單位帶來的法律風險

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包括內容違法、制定程序違法、公示程序違法。不合法的勞動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在仲裁或訴訟中不能作爲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的規定,規章制度必須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個條件,纔可作爲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不合法的勞動規章制度,在仲裁或訴訟中不能作爲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2、要承擔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規章制度舉證的技巧和方法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公示,有一個舉證責任的問題。那麼,怎樣來做好勞動規章制度制定和公示的證據保留工作呢?這裏提一些建議供大家參考:

1、勞動規章制度制定和修改應嚴格履行“民主程序”,並保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協商的相關書面證據。

從法律規定看,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爲: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公示告知。爲此,用人單位在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時,必須進行平等協商程序,並務必要留好記錄,保存好相關證據,如會議紀要、討論情況和經過、張貼公告的記錄等。因爲一旦勞資雙方在勞動規章制度效力問題上發生爭議,用人單位需要舉證證明其規章制度是經過平等協商程序且曾向勞動者公示、告知,如果用人單位不事先保留相應證據,就無法證明相應的內容。

2、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規章制度公示或告知時選擇易於舉證的公示或告知方式,並保留已公示或告知的書面證據。

規章制度是否向勞動者公示直接決定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的勝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規章制度只有向勞動者公示纔對勞動者產生約束力。司法實踐中勞動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規章制度的內容爲由主張規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單位也往往無法提供已經公示的證據,很多單位本應該勝訴的案件最終敗訴問題往往就出在這裏,員工的違紀行爲本已經達到了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但是員工稱不知道有這個制度,單位也無法證明曾向員工公示的證據,最終導致案件敗訴。

規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更有利於今後在仲裁庭或法庭舉證?

規章制度公示與告知的方法與技巧:

(1)員工手冊發放(要有員工籤領確認);

(2)內部培訓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培訓內容、與會人員簽到);

(3)勞動合同約定法;

(4)考試法(開卷或閉卷,保留試卷);

(5)傳閱法(保留員工簽名);

(6)入職登記表聲明條款(保存有員工簽名的登記表);

(7)意見徵詢法(保留員工意見的簽名和書面資料)。

儘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

(1)網站公佈;

(2)電子郵件告知;

(3)公告欄,宣傳欄張貼。

從舉證角度考慮,不推薦網站公佈法、電子郵件通知法、公告欄張貼法,因爲這三種公示方式都不易於舉證。

3、對於已經存在的勞動規章制度進行合法性審查,從內容和程序兩個方面加以補正。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進行修訂或刪除,甚至推倒重來,並重新履行法定程序,以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管理制度設計 篇六

(二)規章制度應以正激勵爲主,與文化管理理念相符

員工需求按照馬斯洛需要層次可分爲:生理、安全、社交、自尊與自我實現五個層級,所以制定規章制度要以員工需要爲出發點,充分考慮員工更高層次的需求;規章制度的落實要考慮獎罰明晰及執行落地,讓員工好的行爲得到及時鼓勵和強化,調動員工多擔責任的主動性以及工作的積極性。

(三)規章制度執行到位,塑造嚴肅性

規章制度制定目的明確,內容合理,可操作性強。執行不偏私,不例外,保證規章制度本身的嚴肅性。

三、公司組織行爲準則

(一) 友愛平等、相互尊重

1、公司充分尊重員工,對任何員工嚴禁有歧視性的語言和行爲;

2、爲公司工作的所有員工應該是平等的,不應該有貴族階層。

會計制度學習心得體會 篇七

我是一名開放教育會計專業本科學生,在學習完《會計制度設計》這門課程後。說一下自己的學習心得。我認爲,開設這門課程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因爲,會計的管理職能是通過執行會計原則,會計程序和會計處理方法,把內部控制制度和會計覈算有機結合來實現的。在我國,會計法、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屬於行政法規,對會計覈算只是宏觀的和指導性的規範,而每個企業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和內部管理控制的需要,在《企業會計制度》中選擇並設計一套符合自身特點的會計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覺得《會計制度設計》這門課程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我通過幾個方面具體說一下學習這門課程的心得體會:

一、教材的特點

1、整體設計合理

我認爲這本教材整體設計合理,前後順序得當,第一章到第四章是基礎會計制度設計;第五章到第十三章爲具體會計制度設計;第十四章爲電算化會計制度設計,從理論到實際,從總體到具體,從淺顯到深入,與實際工作的流程也相近,所以,學起來說的非常順暢和連貫。

2、理論知識豐富

這本教材理論知識豐富,講解透徹,每一章都從本章節所涉及業務的內容及特點開始,然後是設計目標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最後是具體覈算的設計,這樣就讓我學會了一套方法,在以後設計到具體情況時可以靈活運用。

3、聯繫實際緊密

這門課程在理論知識豐富的基礎上,也與實際聯繫非常緊密。每一章節都介紹了具體內容和方法,並有許多實際工作中能用到的單據、表格非常實用,使我在學習後,能夠在實際工作中,具體應用。

二、對我實際工作的幫助

我是一名註冊會計師,主要從事審計工作。在對企業審計中,首先就要對其會計制度進行了解,對其內容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和判斷。在沒學習這門課程前,我在這方面的能力是比較欠缺的,總是對企業具體會計制度的應用,對內部控制合理性的判斷不夠準確,但在系統地學習完這門課程後,我覺得對我幫助很大,使我在實際工作中,針對不同企業不同的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總能有清晰的判斷,指出其不足和缺陷,使我的工作水平提高了,執業水平也上了一個檔次。

三、不足之處

我覺得這門課程整體非常好:全面系統,突出重點,理論紮實,切合實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是沒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變化,對具體實物的核算方法進行更新。

公司管理制度 篇八

五、離職員工交接重點:

第一項:個人職責所屬資產列報表,清點移交予接管人員。

第二項:原服務客戶各項餘額,資料檔案及後續服務重點移交。

第三項:個人所負責之各項本冊移交。

第四項:呈報手中未完成的客戶單予會計查覈。

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後,到離職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繼續恢復工作。

六、員工無論到職時間長短,表現優異者,可直接升級或跳級。員工表現極差者,須實施在職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七、員工的裁減或增加,須以部門業績表現而改善,淘汰劣質員工,保留優質員工。

員工的辭退管理

公司對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2、連續曠工三日或全年累記超過六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

5、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

6、聚衆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7、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塗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壞、竊取、譭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製品及文書等行爲,致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9、品行不端、行爲不簡,屢勸不改者;

10、擅自離職爲其他單位工作者;

11、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12、泄漏業務上的祕密情節嚴重者;

13、辦事不力、疏忽職守,且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14、精神或機能發生障礙,或身體虛弱、衰老、殘廢等經本公司認爲不能再從事工作者,或因員工對所從事的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

15、爲個人利益僞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

16、年終考覈成績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18、工作期間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19、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20、由於其他類似原因或業務上之必要者。

員工請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並取消全勤獎。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扣除當日薪資(同時取消全勤獎)。

三、懷孕達五個月以上者,可適當照顧休息時間,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連續超過兩天,特殊情況酌情另定。

四、一般事假應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覈准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妥假單及職務代理人簽名。

五、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職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並取消全勤獎。

六、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七、請任何禍假皆須職業醫生開具證明,並在48小時內回報公司,否則以事假論處。若因傷重住院或臥牀無法行動,2日內公司皆全薪付給,2日後暫停正薪部分,並留職備核,待正常上班後開始恢復正常。

八、輕微病假可商請部門經理覈准,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九、凡在職員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範圍時,在請假超過7天以上時,皆必須籤立《停薪留職條例》,連同請假單一同處理,否則即視同曠職論處,一律除名!

十、員工懷孕七個月後,可申請無給制之停薪留職,年資福利直接累M計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一定會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第五章 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

一。總則

本考勤制度爲確保公司M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考勤細則

1.出勤

1.1工作時間: 各部門職員須按以下時間出勤:

上班時間8:30―17:3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1.2簽到:公司全體員工採取簽到考勤。

1.3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在“外出登記表”上登記,未登記的視爲曠工一天處理。嚴禁代登記,如若發現,雙方均按曠工違紀處理。

1.4遲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簽到考勤, 8:30以後算遲到,30分鐘後(不包括30分鐘)到公司的列爲曠工半天,過半天未到的爲曠工一天。特殊時間以公司通知爲準。

1.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時考勤後離開,17:30前無故離崗者或未簽退者均視爲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

2.請假:

2.1 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向部門經理請假或在當日上午8:30前用適當方法向部門經理請假,部門經理將未簽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9:00前報給公司,否則視爲曠工處理。

2.2員工當日上午請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門負責人批准並M行請假登記,未在8:30前登記者請假無效,拒絕電話請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證明。

公司管理制度 篇九

爲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准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爲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管理制度

爲加強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於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採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採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瞭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採購計劃,周密佈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採購供貨方後,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後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後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

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

爲了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爲,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爲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範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

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項目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准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築面積由投資發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複覈後,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後,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財務部備案。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範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後服務登記本;認真簽訂和及時發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後,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於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戶型、銷售情況等內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務

十七、爲購房戶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展部、項目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並覈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後(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竣工建築明細表報副總經理批准後,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