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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盤點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盤點制度精品多篇

盤點管理制度 篇一

1、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性文件的收發、傳閱、編制清單歸類保存。

2、各種檔案的文字書寫,必須用藍黑或黑墨水書寫,禁用其它筆書寫。

3、檔案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時,均應在檔案室按有關要求借閱。

4、檔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檢查,積極創造檔案保管條件,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經常通風。

5、檔案室內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電器。

6、外單位查閱檔案時,必須持有介紹信,註明查閱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閱內容或範圍。

7、查閱黨組、局長辦公會議記錄、紀檢工作等有關案卷和絕密數字時,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查閱一般檔案資料時,檔案員需進行登記,經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閱。

8、凡查閱檔案者,一般不準將檔案帶出檔案室,如需要借出時,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查閱者必須按規定查閱,與查閱內容無關的文字材料不準隨意翻閱、摘抄。

9、查閱檔案者要愛護案卷,不得將案卷拆毀、拆頁、勾抹、圈點,嚴防污染檔案;查閱時不得吸菸;也不得將案卷轉借他人或帶回家中。

10、查檔抄錄的材料經檔案工作人員審覈無誤後,簽字蓋章,否則無效。

11、借出的案卷一般不能超過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補辦延期手續。借出或還回的案卷,必須嚴格履行登記、註銷和檢查手續,當面點清,如發現差錯,及時追究責任,並採取補救措施。

12、資料管理工作作爲考覈依據之一。

盤點管理制度 篇二

1.總則

1.1爲加強公司存貨資產管理,特制訂本制度,以期達到以下目的:

1.1.1使公司存貨盤點制度化,有依可循;

1.1.2保證公司存貨的賬物相符,其中賬物相符包括:倉庫賬務與實物相符、倉庫賬務與財務賬務相符、公司賬務與海關記錄相符;

1.1.3通過盤點得到準確的庫存數據,以便於財務記賬。

1.2本制度所規範存貨包括:原片、半成品、成品以及備品備件等等,固定資產、財務現金等非存貨資產遵循相關盤點制度,不在此制度規範以內。

2.存貨流轉流程及存貨倉庫分類

2.1我司內部存貨流轉流程(不考慮各環節銷售):

2.1.1原片、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貨流轉圖:

(略)

2.1.2備品備件僅限於入庫和領用,庫存倉庫僅有備品備件倉。

2.2針對以上存貨流轉及倉庫,盤點範圍涵蓋:原片倉、隔離倉、封存倉、半成品倉、收集片倉、成品倉、外發倉(外發倉指外發加工存貨)、生產在線存貨、CT在線、CT成品倉、備品備件倉庫。

2.3以上倉庫僅指各種物品分類進行存貨管理,並非實際物理倉庫。

3.盤點流程

3.1月度盤點

3.1.1盤點方式:倉庫全盤,財務抽盤約30%;

3.1.2具體方式:每月倉庫在財務月結日前打印盤點表進行全盤,財務視具體情況選取個別品種進行抽盤,抽盤數量約點總庫存量的30%

3.2季度盤點:

3.2.1盤點方式:倉庫與財務全盤;

3.2.2具體方式:每個季度末在財務月結日前倉庫打印盤點表進行盤點,倉庫與財務部共同實行全盤,商務部報關組視具體情況可選擇參與盤點。

3.3年度大盤

3.3.1盤點方式:倉庫預盤,與財務、審計公司一起全盤;

3.3.2具體方式:每年底,財務視關賬日和審計時間的安排,通知倉庫預盤及全盤時間,預盤日由倉庫進行全盤,全盤日由財務部和倉庫共同進行全面盤點,並視具體情況可能與財務年度審計事務所一起盤點。

4.存貨報廢管理

4.1每月盤點後,對於需報廢的存貨,由倉庫、品質部及銷售部等相關部門共同認定後提交《存貨報廢申請單》(見附件一),並說明存貨報廢原因及數量,交公司相關領導審批;

4.2在《存貨報廢申請單》審批下來之前,倉庫需對報廢存貨單獨存放,但財務無需處理賬務,報廢申請單核準後,倉庫統計報廢存貨數量金額交商務部,待商務部辦理完海關手續(做廢料或內銷處理)後,倉庫準確登記進入存貨盤點表,交財務入賬;

4.3已報廢存貨進行銷售處理的,銷售款交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4.4以上報廢過程需詳細保存相關單證,倉庫還需對報廢存貨進行拍照留存,報廢全程需按相關規定報海關及稅局。

5.盤點報表反饋

5.1倉庫盤點完成後需提交財務部完整的《盤點平衡表》(見附件二),《盤點平衡表》不僅記錄月末結存數,還需包括月初數以及本月各倉庫的進出、外發、報廢等等具體數據;

5.2 《盤點平衡表》需分倉庫統計數據,倉庫類型包括:原片倉、隔離倉、封存倉、半成品倉、收集片倉、成品倉、外發倉(外發倉指外發加工存貨)、生產在線存貨、CT在線、CT成品倉;

5.3所有盤點報表倉庫須在盤點後三個工作日內提供給財務部。

6.盤點差異處理

6.1對於盤點發現實物與賬務存在差異,首先對於盤點有差異的部分進行復盤,如確定實物數量的準確性,需詳細查詢賬務數據有無錯誤;

6.2如通過反覆覈實,可以消除差異或找到原因,按照具體情況處理;

6.3如經過覈實,確認差異存在,並無法找到明確原因,應填寫《盤盈(盤虧)調整單》(附件三),經倉庫主管、生產經理簽字,交廠長、總經理審批;審批後交財務做賬務處理。

7.倉庫、財務及海關數據的一致性管理

7.1倉庫須嚴格按照公司庫存管理控制程序對存貨進行管理,並依據本制度,對存貨進行盤點和報告;

7.2通過對本制度的切實執行,倉庫與財務部保證公司內部賬務的一致性,即財務賬上數據、倉庫賬上數據、存貨實際庫存三者的無差異;

7.3財務部每月初提供財務賬上存貨數據(此數據與倉庫實存一致)給商務部,由商務部覈對海關數據,如有差異需查明原因並糾正,直至雙方數據一致。

8、本規定製定於現行生產覈算流程下,自批准公佈之日起實施。用友ERP上線後視具體流程進行修改。

盤點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爲了進一步規範倉儲部庫房賬、物、卡管理,及時瞭解庫存信息,提高庫房賬、物、卡的準確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倉儲部各庫房。

3.文件的換版說明

本制度實施日期爲20xx年第一版本

4.工作標準

4.1盤點工作標準

倉儲部統計對倉儲庫房庫存物料及產品每月至少盤點兩次,且盤點表必須要有保管簽字確認。

統計可以單獨盤點也可以集體進行盤點,每月盤點次數至少兩次,但每月必須查出至少3條賬務卡問題。

具體盤點時間依據實際情況而定,相關盤點記錄保存期限爲半年以上。

盤點完畢後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盤點結果發至相關人員。

在統計日常盤點庫房時,保管必須保證庫存數據、標識與實物相符。

每月財務人員進行盤點庫房時,各保管必須積極配合,同時對財務盤點結果認真核實。

4.2查帳工作標準

每天早9:30前保管將前一天單據處理完畢並將前一天的入庫單及部分領料單交於統計處,統計收到單據後檢查填寫是否標準(日期、名稱、數量、廠家名稱)。

由統計每日檢查保管庫存數據,如有不符再根據每日的出入庫量進行覈對,最終使每日的出入庫量在系統帳上清楚體現。

保管員做手工檯帳時必須書寫規範,且每登錄一筆均得有可靠性票據支持,不得隨意塗改,如確需改賬,均需要有效票據支持。

保管員必須保護手工檯帳及各類票據的完好不得隨意丟棄,已用過的臺帳必須留存兩年以上。

5.考覈標準

具體考覈標準如下:

(1)未進行庫房盤點,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2)盤點未發現3條問題,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月;

(3)盤點記錄保管員未簽字確認視爲未盤點,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4)盤點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發至相關人員,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天;

(5)統計發現問題隱瞞,對統計與保管各負激勵50元/次;

(6)盤點記錄保存出現問題,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7)保管未在9:30前將單據上交或發現單據錯誤,每晚交或出錯負激勵5元/次/處;

(8)如保管員出現臺帳混亂,視情節嚴重對當事人負2激勵10元/次,如保管員隨意丟棄臺帳及票據,對當事人負激勵50元/次,並限期補上;

(9)出現盤盈盤虧情況時依物料含稅價10%對第一責任人考覈,直接上級50%連帶考覈,封頂考覈1000元。

盤點管理制度 篇四

一、總則

(—)爲了加強對公司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保證存貨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貨運營效率,保證合理確認存貨價值,防止並及時發現和糾正存貨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倉庫的各類原材料、展廳內的衣服產成品、辦公用品等。

(三)庫存物資內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職務應當分離,其中包括:

(1)實物的驗收保管與採購應分離;

(2)審批發料的計劃員與存貨保管員相分離;

(3)存貨盤點應由會計、出納及倉管等人員共同進行;

(4)若某職位空缺或相關人員臨時外出,應指定替代人員或臨時人員負責,避免暫時的職務重疊。

二、崗位分工與授權

(一)職責分工。

(1)倉庫管理員負責辦理物資的驗收入庫、存儲保管和物資出庫業務,審覈相關表單並及時於次日的上午10點前遞交到財務部,倉庫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所有存貨收發憑證並裝訂成冊,定期盤點庫存物資,保證庫存物資達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2)財務部負責存貨進倉與出倉的核算業務及對相關存貨管理的監督,及時把倉庫管理員提交的進倉單、出倉單核對並錄入ERP系統;

(3)採購部負責外購品入庫業務指令的下達、起始表單的填制和報賬、付款事宜;

(4)質量控制處(可修改)負責相關物資出入庫的質量檢測事宜。

(二)各部門領用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消耗性庫存物資需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領用與本部門職責無關的庫存物資或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如風扇、座椅、電腦等)需要在人事部進行登記,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審覈後由分管領導簽字批准,纔有權批准領用該庫存物資。

(三)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的處理決定權由公司倉儲部門與財務部門行使,並報公司負責物資管理的分管領導和財務主管、總經理審覈批准。庫存物資的變質老化、報廢毀損的處理決定權由公司倉管部、財務部及採購行使,並報公司負責物資管理的領導和財務主管、總經理審覈批准,根據相關法規制度的規定作出處理決定並進行會計覈算。

三、請購、採購、驗收與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請購採購業務的執行,由採購部根據銷售部下達的原料需求計劃進行採購。對於原材料的採購需申請人填寫《採購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銷售主管及總經理的批准。倉儲處、採購部分別對入庫原材及產品的數量、質量、技術規格等方面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採購要求。

(二)外購原材料驗收後,由倉庫管理員填寫“收貨單”,經檢驗合格的原料,倉管員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對供應商錯發、少發或不合格原材料,倉管部應及時通知採購部予以退貨或補貨。

(三)對於入庫展廳的成衣產成品,由銷售部生產跟單對其進行檢驗並予以標識,只有檢驗合格的產成品,倉管部纔可以作爲存貨辦理入庫相關手續。

(四)倉管部必須定期對毛料倉庫的存貨進行檢查,加強存貨的日常保管工作。

(1)倉庫應按材料名稱及規格型號一物一卡準確標識,存卡應逐筆登記材料的收、發、存,各項內容應填寫齊全、準確。

(2)上架保管的材料,應做到分門別類按行次-層次-位置排序擺放,標誌明顯,易於存取和保管。

(3)同種牌號的庫位應集中設置,每一個貨架托盤物料只能堆放一個品種,不得混堆;

(4)每一貨架中的每種物料必須在貨架標識牌上註明牌號、批號及數量;

(5)當不同批號的物料在同一墊倉板上存放且每個品種批量1kg以下的物料,可集中放置,但要正立放置,並標識清楚、不得混雜;

(6)物資存放,進出環節注意防止滲、漏、變質等浪費行爲,並保持材料倉庫現場整潔整齊;

(7)物料如有破損、殘缺、變形或物品分解變質等情況,應立即進行安全處理消除事故隱患,材料倉庫不能自行處理的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8)經常巡視材料倉庫物資,注意防潮、防變質等防護措施,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9)爲保證材料物資的安全,材料倉庫人員應注意防火、防盜,並掌握基本消防知識,嚴禁有火險隱患存在,如明火、吸菸、非法用電,燒焊維修火花等,由本倉儲處經理定時安排檢查消防器材設施;

(10)倉管員每日下班前應認真檢查,確認無人滯留材料倉庫後,關好水源、電源、門窗,方可離開,以確保材料倉庫材料物資安全;

(11)發料時,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料,先到先發,應先集中發同一批次的物料,發完後再發另一批次的物料;發貨時,同一生產批號所需原材料集中發出,集中放置。

(五)人事部、銷售部、設計部對展廳的產生品成衣的共同進行管理。

(1)展廳內所有成衣的數量由人事部負責登記進倉及出倉,定期每月進行盤點登記並錄入電腦系統。

(2)保持展廳的整潔,展廳會議桌上的衣服及其他物品要及時清走,紙箱或其他不允許放進展廳的物品放在展廳不能超過兩個工作日;

(3)展廳擺設由銷售部、設計部同事一起整理,清潔由阿姨打掃;

(4)只有設計部及銷售部人員可以使用展廳內的衣服,在使用衣服時應及時放回相應的位置,如需拿出展廳的,必須到人事部前臺處登記,遇週六日或晚上前臺沒人的情況,使用人應先做好登記,上班的時間再到前臺補錄登記。人事部前臺負責登記,並覈對架子上的衣服數量是否一致,如有外拿不登記與數量不一致的,由銷售部和人事部負責人共同協商處理;

(5)成衣產成品有新款放進展廳的,需統一到人事部前臺出處登記,如未登記,造成衣服雜亂或不見的,由銷售部或設計部負責人自行處理。

(6)展廳開放時間爲正常上班時間,由人事部前臺打開,如晚上需使用展廳必須提前跟人事部前臺溝通,前臺可安排倉庫管理員關門,如週六日要使用的,可告知倉庫管理員。

(六)倉管部及人事部必須對入庫的存貨(毛料及產成品衣服)建立存貨明細賬,詳細登記存貨類別、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單位等內容,並定期與財務管理部就存貨品種、數量、金額等進行覈對。

(七)入庫記錄不得隨意修改。如確需修改入庫記錄,必須經部門經理及相關部門的批准。

(八)對於已售商品退貨的入庫,倉管處應根據生產部填寫的“退料單”辦理入庫手續,視乎退的毛料的數量來決定是否進行廢毛處理。

(九)入倉庫人員均須經過倉管員的同意,並經過登記之後,方可在倉管員的陪同下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倉庫內吸菸。

四、領用與發出

(一)生產部領用材料,應當持有生產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覈准的領料單。

倉管員需憑經批准的領料單,覈對物資數量、品名、規格後發料。如實行限額領料,對超出領料限額的,應當經過相關部門和領導的特別授權。生產部需確認倉管人員填制的“發料單”無誤後,才能把毛料領出倉庫。

(二)月末,生產部已領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資(包括殘餘料),應及時退回倉庫,如果是下批生產仍要用的物資,其物資實體可不退回倉庫。

五、存貨的核算

(一)財務管理部設置ERP系統和Excel表格對物資進行登記,各存貨倉庫設置數量、金額的存貨明細賬,並按照存貨的品名、規格反映入庫、發出和結存情況。

(二)財務管理部的存貨覈算人員每月對倉庫存貨收、發、存進行稽覈,並與總賬覈對,對存貨系統和總賬系統差異要查明原因,及時調整。

六、盤點與處置

(一)倉管部、財務部、採購部、銷售部、人事部組成盤存小組,定期和不定期對存貨的毛料倉庫和展廳進行盤點,盤點方式爲抽盤和全盤。定期盤點分爲月度盤點、半年度盤點和年度盤點。月度盤點採用抽盤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盤點採用全盤方式。月度抽盤的存貨數量不低於總量的60%。

對用量或金額較大、領用次數頻繁的存貨應每月盤點一次。

(二)月度盤點時間爲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盤點時間爲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盤點時間爲元月1日上午9:00。

(三)倉管部必須制定詳細的盤點計劃,合理安排人員,對月度盤點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組進行抽盤並固定小組成員,半年度和年度盤點可由相關參與盤存部門抽調人員分多組進行,每一盤存小組每個部門必須保證有一人蔘與,對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盤點須確定盤存小組組長負責本組的盤存工作。

(四)倉儲處應充分做好盤存前準備工作,具體盤存要求如下:

(1)將盤存工作所需用具和“庫存盤點表”預先準備妥當。

(2)倉庫內物料應分別擺放,實施區分並標識。

(3)存貨應有序擺放,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並置標識牌。

(4)盤存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存貨,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5)盤存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生產部盤存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應提前進行,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五)所有盤存數據必須進行現場盤點,不得以猜想數據、僞造數據記錄於盤存表中。盤存數據若需修改,均須經盤存人員簽字方能生效。

所有參加盤存工作的人員,盤存當日一律禁止休假,並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盤存小組組長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須由部門負責人請示盤存小組組長,並指定代理人,否則以曠工論處。若有事確需離開,應經盤存小組組長的同意後方可離開,各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

七、檢查與監督

(一)公司管理層不定期對存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也可結合財務檢查、審計等工作進行。

(二)存貨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存貨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2)存貨業務授權批准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爲。

(3)存貨收發、保管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取得是否真實、合理,存貨驗收手續是否健全,存貨保管的崗位責任制是否落實,存貨清查、盤點是否及時、正確。

(4)存貨處置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處置是否經過授權批准,處置方式是否合理。

(5)存貨會計覈算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記錄是否真實、完整、及時。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存貨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負責監督檢查的部門應當告知倉管部,倉管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三)監督檢查部門應當按照內部管理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存貨內部控制監督檢查情況和有關部門的整改情況。

八、附則。

本制度經審議批准,併發布後生效,修改時亦同,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和總經理辦。

公司盤點制度 篇五

爲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完整,狀態清晰,特制定此制度。

一、盤點範圍:

本制度所稱盤點範圍包含所有權屬於公司的現金及票據、應收款項(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添加劑、包裝物、備品備件、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化驗藥品,分佈與公司庫房、辦公區域、宿舍等區域。

二、方式、時間及計劃。

1、現金及票據、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添加劑、包裝物、備品備件、外協加工物料等每月度全面盤點,備品備件每月度抽樣盤點(每月抽樣數不少於30%)、時間定爲會計期間未的最後兩天。

2、應收款項(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每季度全面盤點,時間定爲每季度最後一月的09—10日。

3、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化驗藥品每半年全面盤點,時間定爲每年6月、12月的。11—12

4、不定期抽盤收發頻率大及貴重物料。

三、人員以及職責

1、公司盤點工作由財務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爲部門資產管理第一責任人。

3、盤點時財務部有權在公司範圍內調配盤點人員。

4、主要盤點人員爲財務人員、資產管理人、資產使用人、經辦人、部門資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定期盤點由財務部於盤點前3日書面通知,不定期抽盤則無須通知,隨時可組織人員抽盤。

四、盤點前準備工作

1、盤點前各資產管理人應對自己保管物料的狀態、地點、數量熟練掌握並整齊擺放,覈對庫存實物與物料卡(掛牌)記錄;

2、財務部依據系統帳務以及手工帳務準備盤點清冊,並負責盤點人員分組。

3、工廠部妥善安排生產計劃及料倉庫存(料倉庫存按標準庫存量)配合盤點。

4、採購與供應商溝通盤點期間送貨事宜配合盤點。

五、盤點工作

1、盤點期間儘量使物品保持靜止狀態,倉庫良品與不良品分開,卡片標識與實物/借條一致,按照相同的大類、近似的小類擺放盤點。

3、盤點時由資產管理人帶領,對實物數量、狀態、借條進行確定,盤點結果雙方簽字確認。

4、盤點人員注意掌握盤點技巧,對貴重物品需要地毯式盤點,對非貴重物品可按原包裝、重量等進行盤點,對已盤點物料做好標識,避免誤盤、漏盤與重複盤。

六、盤點數據

1、盤點完畢財務部將所有盤點清冊回收,與資產管理/責任部門確認差異。

2、盤點差異應註明原因,區分責任人,無原因視同責任人完全過失。

七、盤點報告

1、盤點結束後,財務部及時與責任部門覈對差異,覈算差異金額。

2、盤點結果以盤點報告形式出具,全面敘述盤點過程以及發現問題、改進辦法。

3、經總經理批准後盤點差異允許調整。

八、盤點紀律

1、盤點數據以實際爲主,嚴禁弄虛作假、隱藏、塗改,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2、盤點期間盤點人員不得請假,盤點人員無條件服從組織人指揮,任何擾亂盤點秩序者,由部門內部乃至公司進行處理。

九、盤點處理

1、對所保管財務有盜賣、轉換或營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其餘則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處理辦法。

2、對帳務保管不善遺漏單據、錯誤帳務處理者、帳面不清晰者,給予警告或調離原崗位處理。

3、對於未盡職責導致保管物品損失、被竊或者無原因盤虧者,由責任人承擔原價賠償責任。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執行,修改時亦同,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盤點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條 目的

爲了保證公司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盤點範圍

(一)存貨盤點:係指原料、油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

(二)財務盤點:係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係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 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項目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後,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覆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含科長、廠長、處長),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覈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於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覈定後,公佈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並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爲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後,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於呈報總經理,經覈准後,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於各生產單位於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採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覈准後,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儘量採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於確定後,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後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於“盤點統計表”,並每小段應覈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後,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後查覈,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覈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 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於呈報總經理覈准後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爲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 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後,送回財務部門彙總轉呈總經理籤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爲賬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於盤點後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覈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於盤點後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覈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淨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餘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於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後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並於覈對賬冊後開啓,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籤認後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覈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後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第十條 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爲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採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覈准後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項目盤點

(一)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籤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二)銷貨退回的成品,應於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三)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覈查。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於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瞭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並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覆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覈准,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爲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後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籤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爲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僞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覈准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覆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覆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覈准後始得離開崗位。

?第十三條 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第十四條 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塗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覈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爲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於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盤點管理制度 篇七

爲加強庫存商品資金覈算和管理,真實體現超市的經營成果,爲有效提高公司的整體運作和堵塞各方面漏洞,防止公司不受任何損失,特制定以下盤點管理規定,望各位員工認真執行。

1、遵守公司各項盤點和安排,違犯一處扣6分,罰10元,並對負責人處於兩倍處罰。

2、由於負責人的安排不合理,程序不規範而造成盤點數據錯誤的,對其負責人一次性扣20分,罰50元。

3、保證盤點數據的真實,有效,準確,否則對第一責任人扣20分以上罰100元以上,甚至勸退,

4、對盤點中有徇私舞弊現象的扣50分,罰100—200元並給予辭退。

5、盤點過程中在沒有進行稽覈之前,同一排面初盤和覆盤的兩人不得進行交流,對數和談話,否則雙方扣50分,罰100—200元。並辭退。

6、抽盤人員必須保證抽盤率達100%,否則扣6分罰10元,(以單張盤點表計算)

7、抽盤人員只針對數量小的數字進行專項抽盤的扣6分,罰10元。

8、回控人員工作失職,造成漏錄事實的,扣20分,罰100元。

9、盤點表必須書寫工整,清潔,數字易辨別;嚴格按要求抄寫盤點表,盤點表一式兩份,必須保證所抄商品的順序一致。否則重新書寫並扣6分,罰10元。

10、盤點過程中每漏盤一個單品按扣3分罰5元累計。

11、每排面的錄入不得大於2處錯誤,否則按每處3分5元累計處罰。

12、覈對人員覈對後,如每出現一處錯誤扣10分罰20元。

13、盤點修正過程中,對修正後的數據不真實的店長將給予100一500元罰款或拒情節嚴重情況予以辭退。

14、盤點後,對虧盈的單品總值超過100元以上的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彙報並分析虧盈原因,否則扣10分,罰30元。

15、稽覈人員工作不認真,錯誤一處扣10分,罰20元。

16、不按規定時間(3天)上交盤點結果和盤點分析;拖延一天扣6分,罰10元,以後每拖延一日按此累加計算。

17、對各門店盤點的長款或短款要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認真追回短款。對長款的門店,一定要查明長款原因,總結每次盤點工作中的經驗,隨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不留一切後遺證。如盤點結果延遲不出,負責經理處以50元罰款,門店中層幹部30元以上罰款。

18、經公司研究決定,經批准離職的店長及員工在離職前

1、一定要辦理完離職審計;

2、經月終盤點後出來的結果,出現的短款,由店長及員工,根據自己所擔負的責任,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承擔;

3、今後如出現不良後果和供應商的業務手續交不清的,由原在門店的經辦人負責。

19、覆盤和驗收,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復盤或抽盤,對成件、成箱的商品,條碼及最小單位計價的商品不得混淆,要嚴格劃分清楚,防止盤錯、重盤的出現,一定要嚴格認真執行好覆盤和驗收工作。如覆盤人員出現失誤,一處扣10分罰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