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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計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會計制度(精品多篇)

企業會計制度 篇一

一、總說明

(一)爲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範農業企業的會計覈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農業企業,包括不同所有制及隸屬於各部門、各單位的農業企業以及農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所屬的單獨覈算的工業、商品流通業、運輸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單位。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覈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可參照本制度設計的格式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利潤分配表和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主管財政機關、主管部門和開戶銀行。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6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35天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爲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數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順序號 編號 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現金

2 102 銀行存款

3 109 其他貨幣資金

4 111 短期投資

5 112 應收票據

6 113 應收帳款

7 114 壞帳準備

8 116 應收家庭農場款

9 118 內部往來

10 119 其他應收款

11 121 材料採購

12 123 原材料

13 128 農用材料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材料成本差異

16 132 在途商品

17 133 庫存商品

18 134 商品進銷差價

19 136 幼畜及育肥畜

20 137 產成品

21 139 待攤費用

22 141 長期投資

23 151 固定資產

24 155 累計折舊

25 156 固定資產清理

26 159 在建工程

27 161 無形資產

28 171 遞延資產

29 18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30 201 短期借款

31 202 應付票據

32 203 應付帳款

33 204 應付家庭農場款

34 205 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

35 206 專項應付款

36 209 其他應付款

37 211 應付工資

38 214 應付福利費

39 221 應交稅金

40 222 應交包乾利潤

41 223 應付利潤

42 229 其他應交款

43 231 預提費用

44 241 長期借款

45 251 應付債券

46 261 長期應付款

三、所有者權益類

47 301 實收資本

48 311 資本公積

49 313 盈餘公積

50 321 本年利潤

51 322 利潤分配

四、成本類

52 401 農業生產成本

53 411 工業生產成本

54 421 運輸成本

55 431 施工成本

56 441 輔助生產成本

57 450 製造費用

五、損益類

58 501 營業收入

59 502 營業成本

60 503 營業費用

61 504 營業稅金及附加

62 511 其他業務收入

63 512 其他業務支出

64 521 管理費用

65 522 財務費用

66 531 投資收益

67 541 營業外收入

68 542 營業外支出

附註: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上列會計科目作必要增、減或合併:

1、企業內部所屬單位實行單獨覈算的,企業可增設“撥付所屬資金”科目;所屬單獨覈算單位可增設“上級撥入資金”科目。

2、有調劑外匯業務的企業,可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3、企業內部週轉使用的備用金,可增設“備用金”科目。

4、預收、預付帳款較多的企業,可增設“預付帳款”科目和“預付帳款”科目。

5、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覈算的企業,可以不設“材料採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增設“在途材料”科目。

6、有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貨的企業,可增設“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

7、採用計劃成本進行產成品日常覈算的企業,可增設“產品成本差異”科目。

8、企業如發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債券,可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9、企業可將“農業生產成本”科目分爲“農業生產成本”、“林業生產成本”、“畜牧業生產成本”、“漁業生產成本”、“副業生產成本”、“機械作業成本”等六個科目。

10、還有未包括在會計科目表範圍內的其他資產、其他負債的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增設有關會計科目進行覈算。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略)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農會01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月末、年末的資產、負債和投資人權益的情況。

二、本表各項目的“年初數”,應根據上年度“資產負債表”中各項目的年末數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的不一致,應將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名項目的名稱和期末數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並在年度會計報表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三、本表各項目的“期末數”,應根據各有關科目及所屬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四、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資金等貨幣資金的期末餘額合計數,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其中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本表下端補充資料內另行反映。

4、“應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因銷售產品、商品、材料和提供勞務、服務以及辦理工程結算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或應向接受勞務、服務單位收取的帳款,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借方期末餘額合計填列。如爲借方餘額,以“-”號表示。

5、“壞帳準備”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尚未轉銷的壞帳準備,根據“壞帳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貨款,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中所屬有關明細科目的借方餘額合計填列。

7、“應收家庭農場款”項目,反映企業應向家庭農場收取的各種款項及暫付款項,應根據“應收家庭農場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8、“其它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應收家庭農場款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編制彙總會計報表時,“內部往來”項目相抵後的借方差額,在本項目內填列。

9、“存貨”項目,反映期末結存在途的、在庫的和正在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應根據“材料採購”、“原材料”、“農用材料”、“庫存商品”、“在途商品”、“商品進銷差價”、“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異”、“產成品”、“幼畜及育肥畜”和生產成本類科目的期末餘額計算填列。

10、“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後各期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餘額在本項目內反映;增設“外匯價差”科目的企業,該項目如有借方餘額,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11、“待處理流動資產淨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准轉銷或作其他處理的流動資產盈虧、毀損扣除盤盈後的淨損失,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2、“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除以上流動資產項目以外的其他流動資產的實際成本,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長期投資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債券在流動資產類下“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後的數額填列。

14、“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企業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產權尚未確定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並應在本表下端另行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同時,應計算出固定資產淨值,在“固定資產淨值”項目內填列。

15、“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淨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金額填列。如爲貸方餘額,本項目數字應以“-”號表示。

16、“在建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交付安裝的設備價值,未完建築安裝工程已經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已經建築安裝完畢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安裝工程的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經濟林木投產前累計發生的費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支出和以工代賑工程建成前所發生的費用等。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7、“待處理固定資產淨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發現的尚待批准覈銷或作其他處理的固定資產的盤虧和毀損扣除盤盈後的淨損失。本項目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8、“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扣除攤銷後的淨額,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9、“遞延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尚未攤銷的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土地開發費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待攤費用,應根據“遞延資產”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0、“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反映除以上資產以外的其他長期資產,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1、“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下的各種借款,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2、“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企業爲了抵付貨款等開出的、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3、“應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的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合計填列。

24、“預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貨款,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貸方餘額合計填列。

25、“應付家庭農場款”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應付、暫收家庭農場的各種款項,應根據“應付家庭農場款”科目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26、“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項目,反映家庭農場按合同規定,應向企業上交利潤和各項費用等款項,應根據“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7、“專項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由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項用途的各項撥款,包括政策性社會性支出撥款、小型農田水利支出撥款和以工代賑購貨券等,應根據“專項應付款”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爲借方餘額本項目數字應以“-”號填列。

28、“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所有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在編制彙總會計報表時,“內部往來”項目相抵後的貸方差額,在本項目內填列。

29、“應付工資”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30、“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及家庭農場上交的福利費的期末餘額,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爲借方餘額,應以“-”號填列。

31、“未交稅金”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應交未交的各種稅金,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餘額填列(多交數以“-”號表示)。

32、“未交包乾利潤”項目,反映實行財務包乾辦法的企業,期末應交未交包乾利潤,應根據“應交包乾利潤”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3、“未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應支付給投資者及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利潤,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4、“其他未交款”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除稅金、包乾利潤、應付未付利潤以外的各種款項,應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期末餘額填列(多交數以“-”號填列)。

35、“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已經預提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36、“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7、“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的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本息,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8、“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發行的尚未償還的各種債券的本息,應根據“應付債券”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9、“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期末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如在採用補償貿易方式下引進國外設備,尚未歸還外商的設備價款;在融資租賃方式下,企業應付未付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0、“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以外的長期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在本表流動負債類下的“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內另行反映。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均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的餘額填列。

41、“實收資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2、“資本公積”項目,反映企業“資本公積”期末的餘額,應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3、“盈餘公積”項目,反映企業“盈餘公積”期末的餘額,應根據“盈餘公積”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44、“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尚未分配利潤,應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餘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以“-”號反映。

公司會計制度 篇二

爲了規範本公司的會計覈算,建立,健全內部財務處理程序,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按照《會計法》規定確立以人民幣爲本公司記帳本位幣,會計覈算以權責發生製爲基礎,會計記帳採用借貸記帳法,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做到真實,完整,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依法設置會計帳簿。

三、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財務會計部門崗位設立如下:

a)財務經理

工作職責:

(1)在董事會授權及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主導本公司財務部

門管理工作。

(2)聘任合格會計人員,並對其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等,劃分職責範圍;設立出納崗位。應收,應付帳款崗位。成本覈算,利潤分析崗位。總帳會計崗位等。

(3)制訂財務作業程序,相關人員工作職責,權限,內部管理制度等。

(4)同公司其他部門的溝通,協作。

(5)向總經理彙報工作,作財務分析,資金預算,經營管理決策建議。

b)出納崗位

工作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及日記帳登記,覈算,保管工作。

(2)每日現金,銀行存款餘額帳實覈對,發現異常及時向財務經理彙報。

(3)負責公司支票簿,發票的購領,保管,開立工作,但不得兼顧保管公司大小印章。

(4)財務經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項。

c)應收,應付帳款崗位

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應收帳款,應付帳款月結明細單,彙總表的製作,並登記入總帳系統。

(2)與客戶,供應商對帳,結帳,確認應收,應付帳款。

(3)到期應收帳款催收,消帳工作。

(4)財務經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項。

d)成本覈算,利潤分析崗位

工作職責:

(1)負責本公司成品成本覈算,確定覈算方法和程序,覈算結果定期呈報財務經理審覈,並知會業務部門作報價參考。

(2)計算生產的成品利潤,作出相關數據及比率分析表,供公司

領導層參考。

(3)財務經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項。

e)總帳會計崗位

工作職責:

(1)負責憑證彙總,分類整理登記明細分類帳及總分類帳。做財務報表益對象,一次或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第三十條、由倉庫管理者負責存貨的質量及數量的保管。

第三十一條、對存貨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於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分不同情況及時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以上,也應當作爲固定資產。不符合上述規定,根據實際使用金額按規定列入費用。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根據按原值單獨覈算,折舊採用直線法。估計殘值爲原值的10%。房屋、建築物的折舊年限爲20年,機械設備和其他生產設備爲10年,電子設備和運輸工具以及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等爲5年。

第三十四條、固定資產每年盤點一次,如發生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根據有關規定,報主管稅務局機關審覈批准後處理。

第八章、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五條、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其攤銷應從開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第三十六條、開辦費和籌建期間匯兌損失,自企業投入生產經營起按5年平均攤銷,若需縮短攤銷期限,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後方可攤銷。

第三十七條、企業發生的其他遞延支出,按預計的收益期平均攤銷。受益期無法確定的,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平均攤銷。

第九章、成本和費用的核算與管理

第三十八條、企業在工程施工、提供勞務、作業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工程成本按所承包的工程歸集、結轉成本。施工企業工程成本分爲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工程形成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間接成本是指施工企業爲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的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檢驗試驗費、工程保修費、勞動保護費、排污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十九條、企業發生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條、企業的下列支出從成本費用中列支: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14%職工福利費;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18%住房公積金;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19%職工退休養老金;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2%工會經費;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2%待業保險金。

第四十一條、交際費在開辦期間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支付,正式投產後的交際費支出額按有關規定支付。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

1、爲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對外投資的支出;

3、沒收的財產、支付的滯納金、罰款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支出;

5、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四十三條、工程結算收入是覈算企業承包工程實現的工程價款的結算收入。企業向發包單位收取的各種索賠款也包括在內。企業的工程價款收入應於其實現時及時入帳,當月實現的工程結算收入全部貸記當月賬目中,並同時結轉工程結算成本及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的利潤總額包括:工程結算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投資收益及營業外收支淨額。

第四十五條、利潤總額減去按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其餘額在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三項基金後,即是可供分配利潤。

第四十六條、三項基金的提取比率由董事會按國家規定確認。公司的儲備基金主要用於彌補企業虧損。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擴大生產經營,經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也可轉作

投資人增資。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主要用於職工非經營性獎勵、補貼、購建和修繕職工住房等集體福利。

第十一章清算業務

第四十七條、企業宣佈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委員會,根據《兩則》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清算,清算終了的會計報表在企業註銷工商登記前報送。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規定在執行上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有牴觸的,應按國家有關新的法律、法規、制度執行。

企業會計制度 篇三

一、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一)新《企業會計制度》明確規定了企業必須計提各種資產減值準備(即:壞賬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委託貸款減值準備,又稱“八項準備”)。這些準備的提取,首先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企業的利潤將大幅下降;其次是由於目前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企業僅計提了壞賬準備和商品削價準備,其它各項準備均未提取,企業存在大量的減值資產,八項準備的計提將使企業資產減少,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產生很大影響,在實施新制度初期,表現特別明顯。

(二)待處理財產損失不許跨年掛賬,開辦費、遞延資產等費用性資產項目的取消,也將直接衝減企業利潤,影響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三)或有事項在同時滿足: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可能導致企業現金流出、能夠可靠計量時,企業應根據預計可能計提負債,並直接增加企業當期費用。

(四)借款費用資本化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幾種情況以及資本化金額的具體計算公式。此外,還明確規定: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不得衝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所發生利息收入直接通過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五)《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即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覈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爲會計覈算的依據。典型的如對收入的確認,新制度則拋開收入取得的形式,從實質上取得收入這一主要原則出發,規定了收入確認的幾個條件,要求企業以這幾個條件爲收入確認的判斷標準。如售後回購,本質上不是一種銷售,而是一項融資協議,整個交易不應確認爲收入;再比如,融資租賃,從法律形式上看,承租人並不具有所有權,但與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實質上已轉移給了承租人,承租人應作爲資產入賬。

(六)嚴格按照資產定義確認和計量各項資產,指出資產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而不是由未來交易事項形成的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如果企業某項財產不能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則該財產不能確認爲企業的資產,《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各項待處理財產損溢,應於期末前查明原因,並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七)《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償債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不再記入當期損益,而是記入資本公積。這一規定使許多企業原來可以通過債務重組進行操縱利潤的情況,得以嚴格控制。

(八)對非貨幣性交易:一是不再區分同類資產交換和非同類資產交換,一律將非貨幣性交易視爲同類資產的交換進行處理;二是與對債務重組賬務處理規範相似,放棄了使用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爲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確定標準的做法,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的稅費作爲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只有在發生補價的情況下,收到補價的企業才根據補價佔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爲基礎,確認收益。

(九)在資產負債表中,部分項目以其賬面價值填列,而不是以其賬面餘額填列。如“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項目,都是以其賬面餘額扣除計提的準備後的金額填列。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固定資產”項目,應分別“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淨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淨額”等項目填列;對於超過1年到期的委託貸款,其本金和利息減去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後的淨額,也併入“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對於“長期應付款”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代銷商品款不單獨作爲負債項目列示,而是作爲存貨項目的一個減項(抵減項處理)等等。

(十)在資產負債表中,還增加了“預計負債”和“已歸還投資”及“實收資本(或股本)淨額”項目,分別反映企業預計負債的期末餘額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及歸還投資者投資後的實收資本(或股本)淨額。在利潤表中,適當歸併了“折扣與折讓”,“存貨跌價損失”兩個項目,它們的相關內容分別歸併到“主營業務收入”、“管理費用”等科目中反映;在補充資料中適當增加了“會計政策變更增加(減少)利潤總額”、“會計估計變更增加(減少)利潤總額”、“債務重組損失”等項目。

(十一)增加了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方法。即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爲入賬價值。

(十二)按新制度的規定,企業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爲利息來覈算,不再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覈算,而是按其差額記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出租無形資產的租金收入和出租成本,仍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覈算)。

二、進一步擴大了會計與稅收的分離,加大了企業稅收覈算工作的難度

在過去,企業的會計覈算與稅收覈算基本一致,隨着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稅務制度的不斷調整,會計與稅收逐步從統一走向分離。特別是近幾年來,國家稅收制度在不斷補充和完善,稅收制度在某些方面已完全脫離了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而新會計制度的實施,將更加擴大會計與稅收的分離,使企業會計難以服從稅收。如提取各項減值準備,3年以上應收賬款全額提取壞賬準備,預提或有支出以及因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而調整的會計記錄等都將影響企業納稅調整。新會計制度要求企業採用“應付稅款法”或“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覈算,因此,既要符合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又要準確計算繳納所得稅,對於會計人員來說,又是一項新的挑戰,儘快提高業務素質成爲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對企業會計信息的披露進一步規範,有利於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新企業會計制度對各項具體會計事項的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等作出明確的信息披露要求,會計信息披露作爲企業會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越來越受到企業管理者的重視,企業應把會計信息披露作爲一項制度化、日常化工作來管理和規範,會計信息披露的加強促使企業重視會計信息,努力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以滿足企業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從而不斷擴大企業會計信息的影響力。

四、對企業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努力提高企業會計人員素質成爲當務之急

會計職業判斷主要表現在會計政策選擇和會計估計兩個方面。新會計制度擴大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範圍,對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年限、殘值等也只規定了一般性原則,由企業根據其實際情況加以確定,而不像行業會計制度中對這些方面規定得過死。收入的確認、或有支出的估計等,所有這些都擴大了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的範圍,使企業會計覈算的難度增加,從而對企業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提出更高的要求。企業的會計人員不僅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良好的職業素質,而且還要有較強的綜合能力,高度敏感性和較強的洞察力。而目前國有企業人才流失嚴重,企業現有會計人員的素質與上市公司在整體上看,還有一定的差距,努力提高國有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已成爲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