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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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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制度
第一篇:公務員制度存在問題第二篇:公務員制度第三篇:公務員制度比較第四篇:公務員制度第五篇:公務員制度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公務員制度存在問題

我國公務員績效考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作者:作者:孔傑時間:2014-06-29瀏覽次數:488 次

摘要:績效考覈是提高公務員績效的重要手段,對於規範公務員行爲、激發公務員積極性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公務員績效考覈在考覈目的、考覈指標、考覈方法和考覈結果的應用等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完善我國公務員績效考覈必須明確考覈目的、完善考覈指標體系、實現考覈方法多樣化和有效運用考覈結果。

關鍵詞:公務員;績效考覈;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d630.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14)03-0048-03

公務員績效考覈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法定權限對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對其成績和貢獻作出評價,並根據這種評價爲公務員的獎懲、培訓及晉級增資等提供科學依據,對公務員進行管理的一種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加強和完善公務員績效考覈,對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發公務員的競爭意識和進取精神,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能,提升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具有重要作用。隨着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覈規定(試行)》的頒佈施行以及公務員績效考覈相關的輔助條例的相繼出臺,我國公務員考覈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的軌道,但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考覈過程中也暴露出許多問題,嚴重製約了其作用的發揮。

一、我國公務員績效考覈存在的問題

(一)考覈目的不明確。考覈流於形式

《公務員考覈規定(試行)》規定,公務員績效考覈是爲了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

工作實績,從而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其根本目的應該是充分調動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通過公務員績效的不斷提高,更好地實現政府部門的職能目標。在考覈目的設定上,應該能夠說明被考覈者職責完成的真實狀況,而不應該只是一些空洞的、原則性的條文。但目前的公務員業績考覈,在目的的設定上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由於考覈目的不明確,很多人認爲考覈就是年終寫工作總結、填寫考覈表,根本沒有把績效考覈與工作分析、公務員培訓、薪酬管理、人員去留等人力資源管理活動聯繫起來,使考覈沒有任何影響力。很多部門有時甚至是爲了考覈而考覈,不是通過考覈來激勵大家更好地工作、多做奉獻,而是爲了追求一團和氣,不論工作成效搞平衡。考覈中的這種“平衡”。可能安撫了一部分不安定因素,但更多地打擊了被考覈者的工作積極性,助長了“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的不良風氣,導致工作認真的同志可能得不到大家的承認,平時工作不認真,慣於應付關係的,年終考覈得分卻很高。正是由於認識上存在的誤區,使考覈陷入走過場,流於形式,基本上達不到調動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的目的。

(二)考覈指標過於籠統,針對性不強

我國現行的公務員考覈制度規定:“對公務員的考覈,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爲基本依據,全面考覈德、能、勤、績、廉,重點考覈工作實績。”從理論上講,這五個方面應該說非常全面,但在實際操作中,依此對公務員進行日常考覈,特別是作爲績效考覈的主要指標,顯然不甚合理。由於這五個方面的指標多是主觀表述,缺乏實際內容,對考覈標準只能進行定性的描述,無法進行精確的定量統計。考覈指標過於籠統,使得考覈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成爲一種形式,難以準確真實地反映公務員的工作作風、工作狀態和工作實績,導致考覈結果的失真,嚴重影響了考覈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此外,對不同部門的不同類別、不同層次的公務員,其工作性質和職責也各不相同,對他們的要求自然也應不一樣,應以職位分類爲基礎,制定不同的考覈指標體系,才能全面、具體地反映公務員的德才表現

和工作實績。由於現行的考覈指標忽視這些差別,籠統地以德、能、勤、績、廉五項標準來考覈所有的公務員,使考覈指標缺乏針對性,最終造成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使考覈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考覈方法較爲單一。結果有失客觀

目前,對公務員的考覈比較普遍的做法是“寫評語”的定性考覈方法:公務員個人填寫年度考覈登記表或述職報告,對自身工作進行總結,然後由主管領導做出評鑑意見。這種方式隨意性大,被考覈者在填寫時,或傾向於誇大自己的業績,或說些大而空的套話,往往定性陳述較多;領導者也大多隻作定性評價,並未針對被考覈者的崗位要求作出能力和完成工作情況的具體評價,因而考覈就成了寫工作總結。這對提高個人能力、實現個人發展、提高組織績效不可能起到任何的作用。

此外,儘管公務員考覈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公務員考覈堅持“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定期考覈以平時考覈爲基礎”。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平時考覈要考覈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進行時間長,內容較煩瑣。因此,很多部門平時考覈形同虛設,有些部門甚至根本沒有平時考覈,致使年度考覈缺乏依據。而在定性和定量考覈中,由於過分注重定性考覈,忽視定量測評,致使公務員考覈結果不全面、不準確、不真實,缺乏權威性。

(四)考覈結果缺乏反饋,激勵作用弱化

如果只進行考覈而不將結果反饋,績效考覈便失去它極重要的激勵、獎懲與培訓的功能。公務員績效考覈的結果應該公開並及時反饋給公務員本人,使其清楚自己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以利於改善個人和組織績效。但是在我國公務員績效考覈的實踐中,或是由於考覈行爲的暗箱操作,或是考覈者缺乏將考覈結果反饋給被考覈者的意識或能力,使考覈者無論主觀上和客觀上都不願將考覈結果及其解釋反饋給被考覈者。考覈結束後,就把考覈結果束之高

閣,不及時地與被考覈人員進行溝通。即使反饋也只是簡單地將考覈結果通知被考覈者,並未就績效考覈的情況進行績效面談,更談不上對被考覈者提出績效改進建議,導致被考覈者不清楚自己工作中哪些方面做得滿意,哪些方面需要改進。

從根本上說,考覈是爲了使用,如果考覈僅僅是做出評價,而不能成爲合理使用公務員的一種手段,那麼這種考覈也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公務員考覈。公務員法中規定“公務員在定期考覈中被確定爲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但在實踐中,我國很多政府部門對於公務員績效考覈結果的利用都存在問題,對於考覈優秀的公務員的獎勵往往太輕,與稱職的公務員的待遇區別不大,使公務員不管實際工作表現如何都能享受相同待遇,影響了考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此外,在考覈中,還存在公務員評優輪流坐莊的不良現象,導致公務員績效考覈沒有發揮其基本的激勵作用。

二、完善我國公務員績效考覈制度的對策

影響我國公務員績效考覈制度的原因有很多。既有主觀原因,又有客觀原因;既有內部原因。又有外部原因;既有體制原因,又有操作原因。因此,完善我國公務員績效考覈制度應從以下幾個方面

着手。

(一)明確考覈目的。轉變考覈理念

按照傳統的考覈理念,公務員績效考覈主要是從公務員個人角度出發,爲了檢查公務員的工作,很少考慮考覈對組織,甚至對整個行政系統、整個社會的影響。而考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基本都與我們考覈目的不明確、對考覈工作缺乏正確認識有很大關係。我們應當準確定位目標,設定合理、科學、靈活的目標管理體系,通過考覈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方法,從而提升公務員的工作能力,提高行政部門工作績效,使公務員工作有目標、考覈有標準、獎懲有導向。積極轉變考覈理念,深化對公務員績效考覈工作的認識,將績效考覈作爲提高

公務員工作績效、提高機關公共服務水平的途徑和手段,而不能夠把績效考覈僅僅當作一般的人事管理工作來抓。要使公務員充分認識到,只有根據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才能在考覈中脫穎而出。通過拉關係、講人情通過考覈,都是不正當的做法。要在盡職盡責工作的同時,通過公平競爭、公正考覈來提高效率,獎勤罰懶,實現政府部門的職能目標。

(二)完善考覈指標體系。實現考覈指標標準化

在公務員考覈中,確立科學具體的考覈標準至爲重要。在公務員績效考覈指標的選取上,應以公務員的崗位職責爲依據,在德、能、勤、績、廉考覈指標的基礎上,將指標更加細化。考覈指標應體現對不同崗位、不同職級的公務員要求的差異,制定具有針對性的考覈指標,不能一概用一個共性而簡單的指標來評價,實現考覈指標的科學化。爲此,要以公務員法作爲制定考覈指標的主要依據,以公務員的崗位責任和工作目標責任作爲制定考覈指標的直接依據,對不同的公務員職位進行工作分析,明確每個職位的具體職責,制定不同考覈指標,實行分類考覈。同時,選取的考覈指標,能予以量化的,均以數量表示,不能量化的則採用描述來細化每一個指標,逐步建立起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績效考覈指標體系。

(三)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靈活運用考覈方法

考覈方法的科學與否直接關係考覈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在公務員績效考覈中,我們主要採用定性的考覈方法,這種方法雖然簡便易行,但由於它缺乏客觀具體的考覈標準,科學性、準確性較差。公務員績效考覈是一個很難把握標準的問題,爲了能較準確地反映被考覈者的實際情況,並儘可能減少人爲因素所造成的偏差,應該靈活運用多種考覈方法。在考覈方法的選擇上,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定性考覈和定量考覈相結合。就是以定量考覈爲主,以定性考覈爲輔,既要有對公務員表現孰優孰劣性質方面的評價,又要有程度數量方面的評價。在綜合公務員具體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工作成效、羣衆滿意度等定量因素的基礎上,再確定考覈等次,確保考覈方法的科學、合理。二是平時考覈與定期考覈相結合。平時考覈

是對公務員日常工作的考察,是定期考覈的基礎和依據。平時考覈必須形成規章制度,應根據公務員平時表現與工作實績,進行定期考覈。通過二者的結合,既可以防止由於定期考覈缺乏依據,造成考覈結果的片面性和主觀性,又可以彌補平時考覈過於具體、片面的不足,使考覈更加客觀、公正。

(四)重視反饋環節,有效運用考覈結果

反饋考覈結果是考覈的一個重要環節。將考覈的結果及時反饋給被考覈者,並指出其不足以及改進意見,能夠使公務員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工作成效和行爲方式,發現工作中的不足。通過結果反饋,不但可以使被考覈者及時彌補其自身的不足,還有利於政府部門整體組織目標的順利實現。如果不告知公務員考覈結果。考覈便失去了它最重要的激勵、獎懲與培訓功能,影響到公務員下一步工作的進行。因而,考覈者從績效計劃的制定,到整個考覈流程,都應該始終與被考覈者保持聯繫,考覈的結果也要及時反饋。通過溝通與反饋及時肯定成績,提高公務員的滿足感,發揮考覈的激勵作用。

考評只是手段,考覈結果的有效運用纔是目的。因此,必須特別注意考覈結果的運用。要將公務員的考覈結果與獎懲、辭退、培訓及職務、級別和工資的調整緊密結合起來,使考評結果成爲激勵和懲戒的導向依據。逐步加大獎懲力度,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培養、發掘優秀人才,懲戒不稱職的公務員。充分發揮考覈結果運用的激勵作用,爲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良好的機制,推動公務員績效考覈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

第二篇:公務員制度

1、公務員錄用是指根據國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錄用爲公務員,擔任某種行政職務的制度。

2是指各級機關有計劃地選派在職公務員在一定時間內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擔任一定的職務,經受鍛鍊,豐富經驗,增長才幹。

3、,要求公務員晉升職務,必須在國家覈定的職數限額內進行,不準突破職數限額。

4、職位聘任,是公務員機關所聘公務員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聘任合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一種任職方式。

5、素,把職位劃分成不同的類別和等級,作爲人事管理基礎的一種人事分類方法。

6辦理離開工作崗位的手續並享受相關待遇。

7,是對公務員任職地區進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務員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擔任公職。

8,即公務文書,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佈規章制度、請示和答覆問題、指導和洽談工作、報告情況等活動中所形成並使用的文字材料。 一、簡述我國公務員制度同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相比的特點

1、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2、必須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3、必須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4、必須堅持爲人民服務的宗旨5、我國的公務員不存在“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劃分 二、簡述公務員考覈的原則

1、客觀公正原則2、民主公開原則3、注重實績原則4、簡便易行原則 三、簡述公務員管理機構的組織形式

從縱向來看,我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以及國務院各部門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另一類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從橫向來看,我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也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綜合性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另一類是各級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門設立的執行性的公務員管理機構。 四、簡述公務員獎勵的特點

1、獎勵的主體和客體是確定的,即實施獎勵的是各級機關,獎勵的對象時各級公務員2、獎勵的條件、種類、審批程序都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3、獎勵的正式決定必須嚴格執行,非經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變更。 五、簡述公務員任職的方式

1、及由任免機關在其任免權限範圍內,委派工作人員擔任一定職務的任用方式。2、考任制,即通過考試選拔任用對象的任用方式。3、選任制,即通過選舉的方式來確定任用對象的任用方式。4、聘任制,即由用人單位通過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員的任用方式。 六、簡述國家公務員的迴避類型

1、任職迴避,是指公務員之間存在法定限制的親屬關係者,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2、低職迴避,任職迴避的實施應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爲前提,儘可能調整那些在本部門擔任職務較低和承擔責任相對較小的人。3、公務迴避,是通過限制與某項公務有利害關係的人,防止器直接或間接參與或影響該公務的正常活動,爲公務的順利行使創造條件。4、地域迴避,是對公務員任職地區進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務員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擔任公職。 八、列舉公務員降職的條件

公務員降職條件必須是本人不稱職或者不勝任現職。公務員不稱職或者不勝任現職大致有兩種情況:一是本人不思進取,思想作風差,不認真履行自身職責;二是本人缺乏履行現職的條件和能力。

七、列舉公務員培訓的方式

1、部內培訓,即由各行政部門內部設立機構組織培訓,其培訓的時間、課程設置和培訓要求均要各部門自己確定。2、部際培訓,指由政府若干部門橫向聯合舉辦的培訓。3、交流培訓,即通過人員的交流或學術的交流對公務員實施培訓。4、工作培訓,即在實際工作中對公務員壓擔子,使其實際工作能力有所提高。5、學校培訓,即同公務員管理機構或各行政部門選送部分有培養前途的公務員,或者由公務員本人依據有關規定,到政府的高中級行政學院或國內外高等院校接受培訓或進修。6、選擇培訓,即允許公務員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個人興趣,制定培訓計劃,自由選擇培訓專業和課程 九、列舉公務員辭職的特點

1、辭職時公務員的一項基本權利2、辭職必須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3、辭職的主體受一定的法律限制,必須以維護國家安全、保守國家機密爲前提條件。4、辭職作爲公務員的一項權利,是有保障的。 十、列舉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異同

相同點:1.主體相同,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主體都是認爲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公務員。2、原因相同,公務員提出申訴和控告的原因都是認爲公務員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行爲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權益。3、目的相同,維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是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共同目的。4、性質相同,公務員申訴和控告都是公務員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救濟手段。

不同點:1、控告除了有維護公務員合法權益的目的外,還有要求上級機關或者其他專門機關依法承辦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目的2、申訴的客體是人事處理機關的決定,控告的客體是侵害公務員合法權益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3、申訴的範圍法律有明文規定,而對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控告內容法律沒有明文限制,只要公務員認爲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違法行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都可以提出控告4、申訴有規定的複覈、申訴、再申訴程序,有層級限制。公務員只能逐級申訴,而控告不受層級限制。 十一、簡述規範公務員行爲的意義

1、規範公務員行爲,是建立和推行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的需要2、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加強隊伍建設具有重要作用3、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充分發揮政府機關效能,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具有重大意義4、規範公務員行爲是密切政府與羣衆關係,維護政府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證5、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示範和帶頭作用。 十二、簡述國外公務員範圍的劃分

第一種是小範圍的,公務員僅指中央政府中非選舉產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務官,不包括由選舉或政治任命產生的內閣成員及各部政務次官、政治祕書等政務官。 第二種是中等範圍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職人員,包括政務官與事務官都稱爲公務員,但適用於國家公務員法規的只是事務官。 第三種是大範圍的,把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關的公職人員、國會除議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審判官、檢察官、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統稱爲公務員,並由“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之別,有“特別職”與“一般職”之分。 十三、論述職位分類和品味分類的特點

職位分類:1、職位是指事而不是人2、職位存在於擔任它的工作人員之先3、職位的數量是有限的,是由組織機構的規模、職能、任務、經費預算和社會的政治經濟狀況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等多種因素決定的。4、每一職位有一定的名稱、內容、責任、工作標準、任職條件和晉升轉任路線等。5、職位並不意味着擔任它的工作人員具有某種終身不變的身份和終身享有的待遇,工作人員只有擔任某一職位的職務和責任時才具有相應的權力,享有相應的報酬。6、職位可以按照一定的標準和方法劃分爲若干類別和等級。

品位分類:⑴在錄用方面,重視錄用者所具有的學歷、資歷、經驗、能力⑵在晉升方面,重視公務員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現、所做貢獻、能力水平。⑵在晉升方面,重視公務員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現、所做貢獻、能力水平、 任職年限等資格條件,而不強調他們必須具有某一領域的特殊知識或技能;。⑶公務員職務等級變化直接與其地位的高低及工資的多寡相聯繫。⑷公務員的交流不受所學專業、所熟悉工作限制,而且一般也不影響其職務級別,實行級隨人走。

1、公務員錄用是指根據國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錄用爲公務員,擔任某種行政職務的制度。

2是指各級機關有計劃地選派在職公務員在一定時間內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擔任一定的職務,經受鍛鍊,豐富經驗,增長才幹。

3、,要求公務員晉升職務,必須在國家覈定的職數限額內進行,不準突破職數限額。

4、職位聘任,是公務員機關所聘公務員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聘任合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一種任職方式。

5、素,把職位劃分成不同的類別和等級,作爲人事管理基礎的一種人事分類方法。

6辦理離開工作崗位的手續並享受相關待遇。

7,是對公務員任職地區進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務員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擔任公職。

8,即公務文書,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佈規章制度、請示和答覆問題、指導和洽談工作、報告情況等活動中所形成並使用的文字材料。 一、簡述我國公務員制度同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相比的特點

1、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2、必須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3、必須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4、必須堅持爲人民服務的宗旨5、我國的公務員不存在“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劃分 二、簡述公務員考覈的原則

1、客觀公正原則2、民主公開原則3、注重實績原則4、簡便易行原則 三、簡述公務員管理機構的組織形式

從縱向來看,我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以及國務院各部門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另一類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從橫向來看,我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也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綜合性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另一類是各級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門設立的執行性的公務員管理機構。 四、簡述公務員獎勵的特點

1、獎勵的主體和客體是確定的,即實施獎勵的是各級機關,獎勵的對象時各級公務員2、獎勵的條件、種類、審批程序都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3、獎勵的正式決定必須嚴格執行,非經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變更。 五、簡述公務員任職的方式

1、及由任免機關在其任免權限範圍內,委派工作人員擔任一定職務的任用方式。2、考任制,即通過考試選拔任用對象的任用方式。3、選任制,即通過選舉的方式來確定任用對象的任用方式。4、聘任制,即由用人單位通過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員的任用方式。 六、簡述國家公務員的迴避類型

1、任職迴避,是指公務員之間存在法定限制的親屬關係者,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2、低職迴避,任職迴避的實施應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爲前提,儘可能調整那些在本部門擔任職務較低和承擔責任相對較小的人。3、公務迴避,是通過限制與某項公務有利害關係的人,防止器直接或間接參與或影響該公務的正常活動,爲公務的順利行使創造條件。4、地域迴避,是對公務員任職地區進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務員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擔任公職。 八、列舉公務員降職的條件

公務員降職條件必須是本人不稱職或者不勝任現職。公務員不稱職或者不勝任現職大致有兩種情況:一是本人不思進取,思想作風差,不認真履行自身職責;二是本人缺乏履行現職的條件和能力。

七、列舉公務員培訓的方式

1、部內培訓,即由各行政部門內部設立機構組織培訓,其培訓的時間、課程設置和培訓要求均要各部門自己確定。2、部際培訓,指由政府若干部門橫向聯合舉辦的培訓。3、交流培訓,即通過人員的交流或學術的交流對公務員實施培訓。4、工作培訓,即在實際工作中對公務員壓擔子,使其實際工作能力有所提高。5、學校培訓,即同公務員管理機構或各行政部門選送部分有培養前途的公務員,或者由公務員本人依據有關規定,到政府的高中級行政學院或國內外高等院校接受培訓或進修。6、選擇培訓,即允許公務員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個人興趣,制定培訓計劃,自由選擇培訓專業和課程 九、列舉公務員辭職的特點

1、辭職時公務員的一項基本權利2、辭職必須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3、辭職的主體受一定的法律限制,必須以維護國家安全、保守國家機密爲前提條件。4、辭職作爲公務員的一項權利,是有保障的。 十、列舉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異同

相同點:1.主體相同,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主體都是認爲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公務員。2、原因相同,公務員提出申訴和控告的原因都是認爲公務員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行爲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權益。3、目的相同,維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是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共同目的。4、性質相同,公務員申訴和控告都是公務員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救濟手段。

不同點:1、控告除了有維護公務員合法權益的目的外,還有要求上級機關或者其他專門機關依法承辦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目的2、申訴的客體是人事處理機關的決定,控告的客體是侵害公務員合法權益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3、申訴的範圍法律有明文規定,而對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控告內容法律沒有明文限制,只要公務員認爲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違法行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都可以提出控告4、申訴有規定的複覈、申訴、再申訴程序,有層級限制。公務員只能逐級申訴,而控告不受層級限制。 十一、簡述規範公務員行爲的意義

1、規範公務員行爲,是建立和推行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的需要2、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加強隊伍建設具有重要作用3、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充分發揮政府機關效能,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具有重大意義4、規範公務員行爲是密切政府與羣衆關係,維護政府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證5、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示範和帶頭作用。 十二、簡述國外公務員範圍的劃分

第一種是小範圍的,公務員僅指中央政府中非選舉產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務官,不包括由選舉或政治任命產生的內閣成員及各部政務次官、政治祕書等政務官。 第二種是中等範圍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職人員,包括政務官與事務官都稱爲公務員,但適用於國家公務員法規的只是事務官。 第三種是大範圍的,把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關的公職人員、國會除議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審判官、檢察官、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統稱爲公務員,並由“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之別,有“特別職”與“一般職”之分。 十三、論述職位分類和品味分類的特點

職位分類:1、職位是指事而不是人2、職位存在於擔任它的工作人員之先3、職位的數量是有限的,是由組織機構的規模、職能、任務、經費預算和社會的政治經濟狀況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等多種因素決定的。4、每一職位有一定的名稱、內容、責任、工作標準、任職條件和晉升轉任路線等。5、職位並不意味着擔任它的工作人員具有某種終身不變的身份和終身享有的待遇,工作人員只有擔任某一職位的職務和責任時才具有相應的權力,享有相應的報酬。6、職位可以按照一定的標準和方法劃分爲若干類別和等級。

品位分類:⑴在錄用方面,重視錄用者所具有的學歷、資歷、經驗、能力⑵在晉升方面,重視公務員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現、所做貢獻、能力水平。⑵在晉升方面,重視公務員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現、所做貢獻、能力水平、 任職年限等資格條件,而不強調他們必須具有某一領域的特殊知識或技能;。⑶公務員職務等級變化直接與其地位的高低及工資的多寡相聯繫。⑷公務員的交流不受所學專業、所熟悉工作限制,而且一般也不影響其職務級別,實行級隨人走。

1、公務員錄用是指根據國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錄用爲公務員,擔任某種行政職務的制度。

2是指各級機關有計劃地選派在職公務員在一定時間內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擔任一定的職務,經受鍛鍊,豐富經驗,增長才幹。

3、,要求公務員晉升職務,必須在國家覈定的職數限額內進行,不準突破職數限額。

4、職位聘任,是公務員機關所聘公務員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聘任合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一種任職方式。

5、素,把職位劃分成不同的類別和等級,作爲人事管理基礎的一種人事分類方法。

6辦理離開工作崗位的手續並享受相關待遇。

7,是對公務員任職地區進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務員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擔任公職。

8,即公務文書,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佈規章制度、請示和答覆問題、指導和洽談工作、報告情況等活動中所形成並使用的文字材料。 一、簡述我國公務員制度同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相比的特點

1、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2、必須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3、必須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4、必須堅持爲人民服務的宗旨5、我國的公務員不存在“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劃分 二、簡述公務員考覈的原則

1、客觀公正原則2、民主公開原則3、注重實績原則4、簡便易行原則 三、簡述公務員管理機構的組織形式

從縱向來看,我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以及國務院各部門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另一類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設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從橫向來看,我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也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綜合性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另一類是各級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門設立的執行性的公務員管理機構。 四、簡述公務員獎勵的特點

1、獎勵的主體和客體是確定的,即實施獎勵的是各級機關,獎勵的對象時各級公務員2、獎勵的條件、種類、審批程序都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3、獎勵的正式決定必須嚴格執行,非經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變更。 五、簡述公務員任職的方式

1、及由任免機關在其任免權限範圍內,委派工作人員擔任一定職務的任用方式。2、考任制,即通過考試選拔任用對象的任用方式。3、選任制,即通過選舉的方式來確定任用對象的任用方式。4、聘任制,即由用人單位通過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員的任用方式。 六、簡述國家公務員的迴避類型

1、任職迴避,是指公務員之間存在法定限制的親屬關係者,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2、低職迴避,任職迴避的實施應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爲前提,儘可能調整那些在本部門擔任職務較低和承擔責任相對較小的人。3、公務迴避,是通過限制與某項公務有利害關係的人,防止器直接或間接參與或影響該公務的正常活動,爲公務的順利行使創造條件。4、地域迴避,是對公務員任職地區進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務員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擔任公職。 八、列舉公務員降職的條件

公務員降職條件必須是本人不稱職或者不勝任現職。公務員不稱職或者不勝任現職大致有兩種情況:一是本人不思進取,思想作風差,不認真履行自身職責;二是本人缺乏履行現職的條件和能力。

七、列舉公務員培訓的方式

1、部內培訓,即由各行政部門內部設立機構組織培訓,其培訓的時間、課程設置和培訓要求均要各部門自己確定。2、部際培訓,指由政府若干部門橫向聯合舉辦的培訓。3、交流培訓,即通過人員的交流或學術的交流對公務員實施培訓。4、工作培訓,即在實際工作中對公務員壓擔子,使其實際工作能力有所提高。5、學校培訓,即同公務員管理機構或各行政部門選送部分有培養前途的公務員,或者由公務員本人依據有關規定,到政府的高中級行政學院或國內外高等院校接受培訓或進修。6、選擇培訓,即允許公務員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個人興趣,制定培訓計劃,自由選擇培訓專業和課程 九、列舉公務員辭職的特點

1、辭職時公務員的一項基本權利2、辭職必須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3、辭職的主體受一定的法律限制,必須以維護國家安全、保守國家機密爲前提條件。4、辭職作爲公務員的一項權利,是有保障的。 十、列舉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異同

相同點:1.主體相同,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主體都是認爲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公務員。2、原因相同,公務員提出申訴和控告的原因都是認爲公務員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行爲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權益。3、目的相同,維護公務員的合法權益是公務員申訴和控告的共同目的。4、性質相同,公務員申訴和控告都是公務員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救濟手段。

不同點:1、控告除了有維護公務員合法權益的目的外,還有要求上級機關或者其他專門機關依法承辦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目的2、申訴的客體是人事處理機關的決定,控告的客體是侵害公務員合法權益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3、申訴的範圍法律有明文規定,而對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控告內容法律沒有明文限制,只要公務員認爲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違法行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都可以提出控告4、申訴有規定的複覈、申訴、再申訴程序,有層級限制。公務員只能逐級申訴,而控告不受層級限制。 十一、簡述規範公務員行爲的意義

1、規範公務員行爲,是建立和推行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的需要2、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加強隊伍建設具有重要作用3、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充分發揮政府機關效能,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具有重大意義4、規範公務員行爲是密切政府與羣衆關係,維護政府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證5、規範公務員行爲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示範和帶頭作用。 十二、簡述國外公務員範圍的劃分

第一種是小範圍的,公務員僅指中央政府中非選舉產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務官,不包括由選舉或政治任命產生的內閣成員及各部政務次官、政治祕書等政務官。 第二種是中等範圍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職人員,包括政務官與事務官都稱爲公務員,但適用於國家公務員法規的只是事務官。 第三種是大範圍的,把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關的公職人員、國會除議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審判官、檢察官、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統稱爲公務員,並由“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之別,有“特別職”與“一般職”之分。 十三、論述職位分類和品味分類的特點

職位分類:1、職位是指事而不是人2、職位存在於擔任它的工作人員之先3、職位的數量是有限的,是由組織機構的規模、職能、任務、經費預算和社會的政治經濟狀況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等多種因素決定的。4、每一職位有一定的名稱、內容、責任、工作標準、任職條件和晉升轉任路線等。5、職位並不意味着擔任它的工作人員具有某種終身不變的身份和終身享有的待遇,工作人員只有擔任某一職位的職務和責任時才具有相應的權力,享有相應的報酬。6、職位可以按照一定的標準和方法劃分爲若干類別和等級。

品位分類:⑴在錄用方面,重視錄用者所具有的學歷、資歷、經驗、能力⑵在晉升方面,重視公務員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現、所做貢獻、能力水平。⑵在晉升方面,重視公務員自身所具有的德才表現、所做貢獻、能力水平、 任職年限等資格條件,而不強調他們必須具有某一領域的特殊知識或技能;。⑶公務員職務等級變化直接與其地位的高低及工資的多寡相聯繫。⑷公務員的交流不受所學專業、所熟悉工作限制,而且一般也不影響其職務級別,實行級隨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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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公務員制度比較

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共同特徵

現代公務員制度最早起源於英國,至今已有近150年的歷史。西方國家的公務員制度,不僅直接推動了政府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和科學化,而且對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也起着重要的推動作用。西方國家的公務員制度雖然也在不斷改革和完善,但其最初所建立的基本原則,至今沒有發生大的變化,仍發揮着重要的作用。

國家公務員制度是政府適應現代民主政治和現代科學管理而建立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由於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產生有其相似的經濟、政治、文化背景,並且各國相互吸收、借鑑和效仿,因此,它們的公務員制度儘管在許多細微之處有區別,但在基本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等方面卻有高度的一致性。這些共同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條原則上。

1. 分類管理的原則。

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普遍實行分類管理原則。公務員的分類有兩層不同的含義:第一層含義是指政務類公務員與業務類公務員的劃分(亦即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區分)。政務類公務員實行任期制,由民選產生或由政府首腦任命,負責政黨政策在政府工作中的貫徹執行;業務類公務員實行常任制,多數通過考試錄用,主要負責執行政府的日常業務。英國的公務員一般是指政府中常務次官以下的業務類公務員;美國將聯邦政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稱爲聯邦公務員,其中政務類公務員稱爲“政治任命官”,業務類公務員稱爲“職業文官”;日本則在國家公務員法中將公務員分爲“特殊職”和“一般職”,前者是政務類公務員,後者是業務類公務員。但無論政務類官員是否屬於法定的公務員範疇,其產生和管理辦法都是與業務類公務員不同。兩者或者各自獨立適用不同的法律,或者在同一部法律中分別獨立規定。公務員分類的第二層含義是指在業務類公務員中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的分類。這種分類制度是公務員管理科學化的基本依據,也是通常意義上所講的公務員分類制度。

2. 政治中立的原則。

所謂“政治中立”,是指政府中的業務類公務員一般在執行行政公務時,必須忠於政府,不得帶有黨派傾向和其他政治傾向。政治中心的原則,是在對“政黨分贓制”否定的前提下建立起來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既要堅持“多黨輪流執政”,又要避免“政黨分贓”的腐敗現象,最好的辦法也只能使實行“兩官分途”和保持業務類公務員的“政治中立”。英國在公務員的內部紀律中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政黨和擔任政黨機構的官員,或爲政黨從事政治活動”,“不得發表政治言論,表明自己的政治觀點,不得發表批評政府的政策和措施的意見”等。美國在文官制度法中規定:“文官在政治上必須採取中立態度,禁止參加競選等政治活動,禁止進行金錢接受”,“文官必須忠實於政府,對現行政體和政治組織,不得產生懷疑”。日本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爲政黨和政治目的的謀求接受捐款及其他利益,或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這些行爲”,“公務員不得作政黨或政治團體的負責人、政治顧問或有同等作用的成員”。其他國家的公務員制度也有類似的規定,但實際上完全做到“政治中立”是不可能的。

3. 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

這一項原則源於近代西方國家民主政治的思想文化基礎,也是現代科學管理的基本要求。該項原則體現在公務員制度的各個環節上,特別在公務員錄用方面更加明顯。美國文官制度改革法規定,“保證人人機會均等,經過公開的競爭性考試,只根據能力、知識、技能來決定錄用和提升”;公務員招考前,不僅在各大新聞媒介上報到公務員報考事項,而且還專門設立“諮詢中心”和“電話熱線”,操作有關公務員報考事宜的服務。日本的國家公務員法規定,“一切官職都對考試成績優秀者敞開大門”,“國民不分民族、信仰、性別、社會身份、家庭出身、政治見解和政治所屬關係,在本法面前一律平等”;爲方便報考國家公務員,日本政府人事院每年多次舉行“考試說明會”,並及時發佈考試公告。實行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體現各國在公務員制度中貫徹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平等”主要表

現在不能有“與生具有”的差別歧視,如家庭出身、性別、種族、政治信仰等。

4. 功績制原則。

這項原則是關於公務員錄用、提升或獎懲標準的重要原則。功績制原則規定,必須按照公開考試成績錄用公務員,必須按照工作成績提升公務員。功績制原則強調的是實實在在的工作成績,而不是年資高低、親疏關係、黨派關係、家庭背景等其他因素。只有在公務員制度中貫徹功績制原則,才能促進公務員在本職工作上作出最優異的成績,才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德國公務員資歷條例規定,“公務員的錄用、任用、授職、提職、晉升,職能依據公務員的資格、勝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成績來決定”,“工作成績就是按照工作要求對公務員的勞動成果所做的評定”。美國文官制度改革法規定,“工作成績良好者繼續任職,工作成績不好者必須改進,工作達不到標準者予以解職”。日本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任用,依照本法和人事院規則的規定,根據考試成績、工作成績或者其他能力的考覈進行”,“政府機關首長必須對所屬公務員的工作定期評定,並根據評定結果採取適當措施”。

5. 權利保障原則。

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都很重視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利。公務員除享有一般公民的權力以外,還享有保障公務員身份的特殊權利,主要包括就職平等權、合理報酬權、職業培訓權、帶薪休假權、災難補償權、免受誹謗權、辭職權、申訴權等。爲保障公務員的各項合法權利,各國一般都在公務員制度的有關法規中對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規定,並設立專門的機構受理侵犯公務員權利的事宜,如英國設有“公務員上訴委員會”、美國設有“功績制保護委員會”、日本設有“公平審查委員會”、法國設有“對等委員會”等。此外,許多西方國家還建立了公務員工會,充當公務員的利益代言人,就公務員的權益問題與政府談判。如美國的聯邦公務員,就有三家工會組織。西方國家通過這種權利保障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行政長官濫用職權處理公務員的行爲,維護了公務員的合法權利。

中國公務員制度的基本特徵

我國的公務員制度,既不是對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照搬,也不是對我國傳統幹部人事制度的全盤否定,而是在借鑑和吸收西方公務員制度中某些科學方法和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對我國幹部人事制度的發展和完善。與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相比,我國公務員制度具有以下特徵:

1. 中國公務員制度建立的直接目的是推進幹部人事制度的科學化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說明了建立中國公務員制度的目的所在:“爲了實現對國家公務員的科學管理,保障國家公務員的優化、廉潔,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憲法,制定本條例。”因此,建立我國公務員制度的直接原因,是爲了革除以往幹部人事制度的種種弊端,實現人事管理的科學化。這一點與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建立的初衷有根本的不同。從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的起源來看,公務員制度是西方國家多黨制下的直接產物。多黨輪流執政的結果,造成政府所有工作人員“與政黨共進退”,使政府行政工作經常處於一種不穩定的狀態,因此有必要建立一支獨立於黨派之爭的穩定的業務類公務員隊伍。因此,西方國家建立公務員制度是出於“保證政權穩定”這樣一個根本原因,只是隨着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的不斷髮展和完善,才逐步注入了科學化管理的因素。而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建立,不存在這種因“多黨執政”所造成的“政權不穩”的背景。因此,與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相比,我國建立公務員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建立科學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2. 中國的公務員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公務員制度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歷來堅持黨對幹部人事工作的領導,堅持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這樣做,一方面是由我國政黨制所決定的,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我國政權的鞏固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條例規定,我國公務員制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的一條根本指導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並不等於黨對國家公務員的具體管理,而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貫徹和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即公

務員除依照國家法律執行公務以外,還必須貫徹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公務員中的共產黨員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執行黨的決議,遵守黨的紀律,發揮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2)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即在公務員管理上要堅持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各級政府組成人員和其他重要幹部由各級黨委管理,他們的任免由黨委組織部門考察和推薦,依法由各級人大或政府決定。而西方國家的公務員制度強調“政治中立”,業務類公務員不得參與黨派活動,同時其管理也不受政黨干預;政務類公務員與業務類公務員不得相互轉任,這是由西方國家普遍實行的多黨制所決定。

3. 中國公務員制度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在中國,實施公務員制度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建立一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政治相適應的,精幹、高效、廉潔的高素質公務員隊伍。因此,我國公務員制度在公務員錄用和任用上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條例中規定,對新進國家行政機關的單人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錄用,實行公開考試,嚴格考覈,擇優錄用,並把考覈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結果作爲是否錄用爲國家公務員的重要條件;在職務晉升上,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注重公務員貫徹黨的基本路線的表現和工作實績;在考覈方面,強調對公務員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覈,重點考覈工作實績。而西方國家的公務員制度,在用人標準上,有的強調所謂“專才”,有的強調所謂“通才”,都把業務知識和業務能力作爲用人的主要標準。

4. 中國公務員制度堅持爲人民服務的宗旨

我國的公務員制度強調公務員是人民的勤務員,要有“公僕”意識,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並且要接受人民羣衆的監督。因此,條例規定,我國的公務員制度要堅持爲人民服務的宗旨;要公正廉潔,克己奉公;不得貪污受賄,謀取私利;不得濫用職權,侵犯羣衆利益;要自覺接受人民羣衆的監督。我國公務員除了人民的利益以外,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和專門利益,也不容許公務員搞特權,這是由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所決定的。而西方國家公務員則是一個單獨的利益集團,有自己的代表、自己的組織,爲他們自己的利益服務。例如,許多西方國家成立公務員工會,爲了他們自己的利益經常同政府進行談判,政府一般設有專門的機構負責調節工會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5. 中國的公務員制度不實行“兩官分途”的做法

西方國家的公務員制度普遍實行“政治中立”和“兩官分途”的原則,這是由西方國家多黨輪流執政的政治制度所決定的。由於我國實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共產黨是我國惟一的執政黨,因此,我國公務員制度,不實行“兩官分途”的做法,即沒有實行政務類公務員和業務類公務員之間的明確劃分,而是要求所有的公務員在政治上均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在我國的國家行政機關中,政府組成人員和非政府組成人員在產生方式上雖然有所不同,但身份都是國家公務員,他們之間根據需要可以互相轉任。我國公務員制度的這一特點,還體現了我國公務員隊伍是一個相對開放的體系。不僅在國家行政機關內部公務員之間可以通過轉任、崗位輪換等方式進行相互交流,而且與黨的機關、羣衆團體以及企事業單位的人員也可以通過一定的程序和辦法互相交流。

西方政府社會保障職能

1. 西方政府社會保障職能的功能作用

西方政府比較明確的社會保障職能產於19世紀末,發展於本世紀,特別是戰後,得到了比較全面的發展與完善,其職能不僅內容涵蓋廣,而且功能作用十分突出。

(1) 促進社會安定。

西方各國通過社會保障的實施,不僅使無收入者獲得基本生活條件,也使低收入者的生活得以改善,從而有利於緩和階級矛盾,發揮社會“安全網”和“減震器”的作用。法國政府規定,失業者的失業救濟金一般爲其原工資額的57.4%—75%;英國政府1993年規定,對低收入的個人提供每週95英鎊的低收入補貼。

(2) 保障勞動力再生產。

西方各國政府的社會保障職能均與促進教育和職業培訓相結合,在確保低收入或無收入者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礎上,對他們實施有關知識、技能的教育與培訓,爲他們適應社會化大生產、提高勞動競爭能力、重新就業創造條件。

(3) 保障社會經濟穩定運行。

社會保障開支屬於消費性支出,在經濟萎縮時期,西方政府可通過增加此項支出,加大市場的有效需求量,帶動經濟的回升和生產的發展。同時,社會保障的實行與發展,將會帶動相關行業和機構的發展,從而增大就業的需求量,維護社會經濟的正常秩序。

(4) 促進社會相對公平。

西方政府通過資金的籌集和給付,調節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市場競爭中的弱者、失業者和貧困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從而促進了社會的相對公平。

2. 西方政府社會保障職能的內容與模式

(1) 西方政府社會保障職能內容

當代西方政府社會保障職能內容的劃分不盡相同。其中瑞典分爲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失業津貼與救濟、殘疾社會救助、免費教育與家庭福利、住房補貼、職業培訓6項。日本分爲社會保險、國家救助、社會福利、醫療保健和義務教育4項。美國分爲社會保險、住房補貼、退伍軍人補貼、其他社會福利4部分。英國分爲社會保險、國民保健服務、社會福利、個人生活的社會照顧4項。德國分爲社會保險、社會撫卹、社會救濟3部分。

概括起來,西方政府社會保障職能主要由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3種職能要素組成。社會救助是職能中最基礎的要素,它主要是對生活無來源的公民、遭受自然災害和社會不幸而使生活失去來源的家庭與個人、生活在最低生活水平以下的家庭與個人履行基本的救助。社會保險是職能中最主要的要素,在職能體系中占主導地位。它主要是對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有勞動能力卻處於非自願失業的情況下,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社會福利是職能中最高層次的要素。它主要不是爲了解決社會成員的生活困難,而是爲了改善生活條件,向全社會成員提供的一種社會福利補貼。

(2) 西方政府社會保障職能模式

a. 瑞典等北歐國家及英國的普遍保障模式。

這是建立在公民普遍權利之上的模式,是一種普遍均等式的保障。它具有兩個基本特徵:一是享受的對象是全體社會成員(甚至包括居住在當地的外國人),具有普遍性;二是社會成員交納和接受的保險金額之間不存在對應的關係,具有統一性。

b. 澳大利亞、美國、法國的市場保障模式。

這些國家的政府僅對特定的對象,主要是生活貧困者,提供社會保障。(更多文章請關注)而其餘社會成員則通過市場途徑,謀求個人保障。社會救濟式的公共補貼,是這些國家政府所採用的主要保障措施。

c. 日本、德國的收入關聯模式。

這種模式是以建立在不同職業基礎上的社會保障體系爲主體,由一系列行業和地區組織分開管理的基金組成,強調個人工作業績、突出貢獻與享受相聯繫的原則。這種模式的共濟性質較弱。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上述3種模式間存在着明顯的區別,但事實上西方各國中並不存在某種純粹的模式,而只是各自側重點的不同。從當代發展的趨勢看,市場保障與收入關聯相結合的保障模式將會得到廣泛的重視。

3. 當代西方政府社會保障職能的改革

西方各國不論採取何種社會保障模式,從70年代起,都呈現出高福利的發展勢頭,普遍面臨着嚴重的危機,主要表現爲社會保障費用日趨膨脹;社會保障範圍過寬,政府財政負擔有

增無減;人口老齡化加快,形成龐大的受養人口;失業人口不斷上升;勞動者生產積極性下降;社會福利機構臃腫,人員膨脹,管理費用大增,造成人員和資金的浪費等。德國政府社會福利開支1949年只佔國民生產總值的13.7%,1995年上升到1/3,開支總額達1萬億馬克;法國政府1994年社會保障開支高達2.21萬億法郎,佔國內生產總值的30%,1995年僅普及社會保障體系的開支就達1.2萬億法郎。有關資料顯示,1960—1990年間,世界經合組織成員國政府的開支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從28.1%上升到43.8%,而政府開支迅速增長的主要項目就是社會保障。爲此西方各國從80年代起,對社會保障職能進行了程度不同的調整於改革,如降低保險金給付水平,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改革財務結構,完善社會保障財務機制等。進入90年代,西方各國試圖從根本上解決社會保障面臨的問題,對社會保障的目的和手段進行3各方面的結構性改革。

(1) 實行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

其目的是在政府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基礎上,突出強制性企業補充保險計劃和個人儲蓄性養老計劃的作用,強調和充分發揮勞動者的自我積累和自我保障意識。

(2) 實行社會保障財務機制的徹底變革。

從根本上改變原有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現收現支財務機制,使其向部分基金制和全面基金制轉變,以最終實現基金制的財務機制。

(3) 強化企業和個人的保險計劃。

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企業保險和個人保險是提供社會保障的重要經濟力量。因此,在強調政府基礎性保障作用的同時,要不斷強化企業補充保險計劃和私人保險計劃這兩個層次的功能作用。

比較行政學複習的問題:

1、 中、美、日國家政府行政職能設置的差異

2、 中國行政改革經歷的階段及各階段提出的主要策略

3、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就業依據及政策的比較

4、 我國國有企業現狀

5、 中西方社會保障制度比較、不足及改進

6、 中西方公務員基本特徵比較

7、 中國公務員制度的不足及改進(可參見《公務員制度》)

8、 結合各國經驗談我國行政權力限制濫用現象的限制(例如:香港高薪養廉在中國是否可

行及原因)、我們國家行政監督的現狀及改進

9、 民族自治區、特別行政區與一般地方政府擁有職權差異比較(可參見《地方政府學》)

10、中西績效考評的比較(例:比較中國傳統人事制度與美國功績制)

11、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來論述如何推進我國公共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

第四篇:公務員制度

佳木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考試卷

專業班級 科目

班級學號姓名

一、填空(每空1分,共10分)

1.人事分類制度主要有兩種,一是分類;二是

2.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從開始到 3.公務員錄用制度的基本原則是原則,原則,競爭原則,德才兼備原 4.公務員迴避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1);(2);(3) 二、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號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5.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屬於公務員範圍的人員是() a.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c.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人員

b.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的人員 d.以上三個條件同時具備的人員

6.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屬於公務員的人員是() a.大學校長 c.國有企業廠長

b.法院院長 d.醫院院長

7.公務員考覈中最重要的一項考覈原則是() a.民主公開 c.注重實績

b.客觀公正 d.德才兼備

8.下列公務員的行政處分種類中最重的一種處分是() a.警告 c.降級

b.記過 d.撤職

9.部內製是公務員管理機構的組織形式之一,最早形成部內製的典型國家是() a.英國 c.法國

b.美國 d.日本

10.公務員的範圍僅包括中央政府行政系統中非選任和非委任的事務官員的國家是() a.英國 c.法國

b.美國 d.日本

11.在人事分類中,品位分類強調的是() a.以“人”爲中心 c.以“學歷”爲中心

b.以“事”爲中心 d.以“職務”爲中心

12.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對聘任制公務員實行() a.協議工資制 c.結構工資制

b.職級工資制 d.職務等級工資制

13.相當於正處級領導職務的非領導職務是() a.巡視員 c.調研員

b.助理巡視員 d.助理調研員

14.公務員錄用制度的適用範圍僅限於擔任() a.調研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c.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b.助理調研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d.副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15.公務員在掛職鍛鍊期間的考覈() a.由掛職單位考覈並確定等次 c.由掛職單位考覈,原單位確定等次

b.由原單位考覈並確定等次

d.由原單位考覈,掛職單位確定等次

16.在公務員考覈過程中,考覈委員會或考覈小組的職責主要是() a.指導公務員寫個人總結

c.審覈主管領導提出的考覈等次意見

b.提出公務員的考覈等次 d.決定公務員的考覈等次

17.公務員獎勵制度規定的最低獎勵等次是()

a.授予榮譽稱號

c.記二等功 b.嘉獎 d.記一等功

18.在公務員領導職務序列中,最低領導職務是()

a.主任科員

c.科長 b.副主任科員 d.副科長

19.在下列情形中,屬於自行免除公務員職務的是()

a.輪換

c.掛職鍛鍊 b.轉任 d.刑事處罰

20.我國公務員任職培訓的對象是()

a.新錄用的人員

c.轉任的人員

21.我國公務員工資制度是()

a.等級工資制

c.績效工資制 b.職級工資制 d.職務工資制 b.晉升職務的人員 d.降低職務的人員

22.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職的公務員是指() ..

a.擔任鄉級政府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c.擔任省級政府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b.擔任鄉級政府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d.擔任省級政府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23.符合公務員自願申請退休的條件是()

a.工作年限滿30年

c.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b.因疾病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d.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

24.下列哪種人事決定不屬於行政處分()

a.撤職

c.降職 b.記過 d.警告

三、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有二至五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號內。錯選、多選、少選或未選均無分。 25.我國公務員交流的方式是()

a.調任

c.升任

e.兼任

26.公務員考覈的原則是()

a.客觀公正

c.注重實績

e.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7.在我國,公務員不得辭職的情形有() ....

a.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正在處分期間的 b.正在接受審查的 b.民主公開 d.領導與羣衆相結合 b.轉任 d.掛職鍛鍊

c.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的d.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而且需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e.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8.下列選項中,哪些屬於公務員降職的條件()

a.連續兩年考覈不稱職

c.組織或參與賭博

e.不服從命令

29.公務員隊伍的“高素質”是指()

a.思想政治上的高標準與品德上的高境界 b.理論素養與知識運用上的高水平 b.年度考覈被確定爲不稱職 d.不勝任現職又不宜轉任爲同級其他職務

c.廉政建設上的高風尚、勤政建設上的高效率d.業務上的精通

e.身心上的健康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8分,共24分)

30.簡述我國公務員法規定的領導職務晉升程序

31.簡述職位分類的特點

32.簡述我國公務員辭退的條件

五、論述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33.論述公務員迴避制度的內容和特點

34.論述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的含義及建立申訴控告制度的意義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12分)

35.案例分析

2014年底,某縣農業局有兩名公務員退休,次年3月該局決定通過公開考試的方法錄用兩名科員以填補職位空缺,並編制了錄用計劃上報縣人事局批准後實施。農業局據此發佈了招考公告,並依次組織了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覈、體檢等錄用環節的各項工作,最後根據考試、考覈及體檢結果綜合擇優確定了兩名擬錄用人員名單,後經縣人事局批准正式予以錄用。

請根據公務員制度的規定,對案例中的公務員錄用程序進行分析。

第五篇:公務員制度

公務員制度複習題參考答案

二、簡答題(每題10分,總分30分)

1、簡述公務員培訓的種類

答:公務員培訓有五大種類:1.初任培訓:是指機關對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內的培訓,即經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培訓。2.任職培訓:指依照公務員法,對經省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任職前或任職後一年內進行的培訓。

3.專門業務培訓:是指依照公務員法對從事專項工作的公務員進行的培訓,着力提高公務員從事某項專門業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4.在職培訓:指依照公務員法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訓。此外,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公務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所進行的專業技術培訓,也屬於在職培訓。5.其他培訓:(1)專項培訓 (2)對口培訓(3)mpa專業學位教育(4)境外培訓(5)通用知識和技能培訓。

2、簡述制定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基本原則

答: 基本原則有1.按勞分配原則,即根據公務員勞動自處的特點來確定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把工資分配與公務員的工作情況與貢獻結合起來,是工資的高低真正反映勞動支出的多少。2.正常增資原則,即定期增加公務員的工資,即每年的財政預算中,按照法律規定保證必要的經費用於增加公務員的工資。 3.平衡比較原則,即在確定公務員工資時,應參照國有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是公務員的工資水平與企業單位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大體保持平衡,這是協調公務員系統與我外部系統分配關係的主要原則。4。發綠保障原則,即公務員的工資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公務員的工資管理以法律爲依據,受到法律的保護。

3、簡述公務員控告的處理程序

答:1.立案2.調查3.審理4.作出處理或建議,其內容包括(糾正或撤銷違法違紀的決定、命令;糾正或撤銷不適當的錄用、任免、獎懲決定;給與公務員行政處分;給與行政處罰;給國家、集體、或公民造成損失的,採取補救措施;沒收、追繳或者退賠違法違紀所的。)

三、論述題

1、結合社會實際情況,談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的作用與意義

答案要點:(1)、優化人才資源配置的作用。(2)、培養鍛鍊公務員隊伍的作用。(3)、預防腐敗,加強廉政建設的作用。

2、如何完善公務員保險制度?

答案要點:

存在問題:(1)公務員保險制度不健全,退休、工傷、失業保險尚未建立起來。(2)公務員保險制度缺乏規範性。(3)公務員保險基金運作流程不科學。(4)公務員保險國家投入過高,社會化程度過低。

改革方向:首先,要健全公務員保險制度的內容。其次,提高公務員保險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程度。再次,完善公務員保險基金的運營和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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