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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倉庫管理工作是公司貨品流通到中轉站的調度運作,是公司各部門工作能協調一致的重要環接之一,爲使本公司的倉管工作有條不紊,做到踏實、準確、快捷,特制訂本倉管制度:

一、健全發貨手續,見單發貨,發貨時倉管員做到一看(看清楚發貨單的內容和貨品標籤,對號發貨);二數(數清貨品數量);三覈對(上車後再覈對放行)。

二、要求倉管員熟記庫內貨品種類,發貨做到準確、快捷,操作熟練。

三、做好貨品出入登記工作,記錄每批貨的入庫數量和入庫時間,做到先進先出。登記每批貨每次的出庫數量,做到每批貨的進出數量平衡。

四、當日貨單當日做帳,及時統計銷售額和庫存數,爲經理決策 提供準確數據。

五、保持庫內清潔衛生,做到貨品擺放整潔。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盜工作。做到離庫先鎖門;任何人

不準帶包進倉庫;不得在倉庫內接待與工作無關人員;鑰匙不離身,不得讓別人攜帶,每次都要親自開門。

七、不準在倉庫內吸菸或帶其它火種進庫。

八、倉管員掌握着公司的銷售數據各種貨品價格,不能隨便與人談論,以免泄露公司的商業機密。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爲促進公司持續長遠的發展,規範部門工作活動,增強員工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着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發展,全體員工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爲己任。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在職人員。

三、職責

爲本制度執行各部門,執行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監督。

1、考勤

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出勤日未打卡的須填寫《忘/爲打卡單》,並說明原因,但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否則不以出勤論處,須扣除當日工資。

2)公司不允許員工遲到/早退,若遲到/早退,按一定比例在工資中扣除 1-3分鐘扣5元/次 4-10分鐘扣10元/次 11-30分鐘扣20元/次 30分鐘以上扣半天工資/次

3)上班時間

生產部門:公司採用26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爲10.5小時,白班 8:00—12:00、13:00—18:00、18:30—20:00;晚班20:00—00:00、01:30—8:00,每天上下班需打卡。

員工每半個月轉班一次 ,每天必須提前10分鐘到現場交接。

管理部門 08:00-12:00 14:00-18:00 18:30-20:00

公司例會每週一、三、五、7:50在公司大門早會不得任何藉口請假,遲到曠會罰款10/一次

2、請假

1)請假人員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註明請假原因,特殊情況可先告知各部門分管領導,回公司上班當天須補籤請假條。公司職員請假一至二天由各部門分管領導批准即可,請假三天以上必須由各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後,交由經理批准。請假人員必須在確認請假單已審批完後方算完成請假。班幹部、職員以上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未按正常流程辦理請假手續而私自未上班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2)請假單審批完後交人事處,以便覈算考勤。

3)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主管寫書面報告,經管理部審覈,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在一定標準下,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未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4)請長假者到期未能按時上班時,需先向所屬部門主管人申請批准,班幹部、職員以上級別需報經理批示。如因公司業務或生產需要不能耽擱的,則需在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若無特殊之情形(比如喪親),公司一律不接受請假請求,並以曠工論處。

3、曠工

1)一次性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

2)未經請假,私自不上班者。

3)曠工按未出勤時間三倍計算,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予結算工資。

4、入職/離職

1.0 試用期未滿,員工離職需提前7天。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擇優錄用人才。

1、。1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1.2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覈、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1.3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1.4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

1.5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僞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學業證等有效證件。

1.6應聘者通過公司面試,並經確認合格後,可被公司聘爲正式員工。

5、試用

2.1新員工被錄用後,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限視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爲1、2、3個月或以上不等,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覈。

2.2試用期薪資按公司相應制度規定執行,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3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考覈合格者,可轉爲正式員工,考覈不合格者,公司不予錄用;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試用期滿後,所有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申請。員工辭職必須經部門主管行政審批,主管以上級別需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

1)離職分爲:辭職、自動離職、辭退、開除等,除自動離職者未能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其餘均應辦妥交接手續,經各部門交接人簽收後才能離職。

2)若辭職未到期,申請提前辦理離廠手續者,須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且證實其工作已交接清楚及無留在公司的必要。人事方可給予辦理離廠手續及離職交接手續。

離職人員需填寫“離職交接表”(交還工具並確認工具無損壞),經相關人員審批迴籤並須在結算工資當日將表交給財務,所有離職人員,在離職到月底結算工資。

1)急辭人員,職員以上人員需扣除工資總額的30% 。

2)試用期未滿,工作時間未夠7天者不予以結算工資。

3)因特殊原因,如疾病、意外事故等要求急辭工者,經公司證實及審批後,可給予辦理急辭工手續,並填寫“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表”,經各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審批籤後方可離廠。

4)凡不按正常手續辭工者或急辭工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並且永不錄用。

5)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予結算薪資。

6)無法勝任工作者,給予辭退處理。

7)因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公司有權開除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6、工作紀律

1)遵守公司紀律和管理制度,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提前到打卡區等待)、不曠工,工作時間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睡覺、不串崗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看小說、雜誌、玩手機、睡覺等)。

2)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准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3)上班時間不允許穿拖鞋,應按統一工作服。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按章行事,不以職務、工作之便圖謀私利。

5)服從領導、勤奮工作、團結協作、拼搏進取、關心他人。

6)公正平等、誠實守信、維護集體榮譽、嚴守公司機密。

7)講文明、講禮貌、克勤克儉、着裝得體,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8)不酗酒,不打架鬥毆、不盜竊公司或者他人財物、不參與賭博、吸毒及黃色淫穢等違法犯罪活動。注:(打架不管有理無理先動手違規,包括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先動手方承擔責任。)違反這一條無薪開除,情況嚴重交公安機關處理。

9)禁止消極怠工、搬弄是非、散播謠言、故意破壞公司財產加倍賠償。這種人一經覈實立即開除。

四、薪酬

1.0公司以記件爲主,每班提前15分鐘整理好機臺5S現場交接好給下一班,並做好良品標示交品質檢驗,不良品標示返工處理,並填好日報表,交給生產文員。公司分計時和計件兩種, 如發現計時員工在主管未做登記的情況下幫計件員做事, 將計時與計件雙方皆須1天扣3天工資。

1.1公司薪酬發放採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1.2如果,公司因出貨緊急必須加班時,部門主管會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希望員工配合工作。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爲確保各類貨物在運轉、儲存與交貨等過程中達到適時、適質、適量且不會發生損失和劣化,使進出作業得以順暢進行,特制訂本規定,倉庫管理人員必須以貨物爲中心做好商品的驗收、出貨、盤點、保存等工作,並在相關單據資料上履行各自手續。

2.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經由本公司倉庫的所有物資及商品。

3.作業內容:

3.1倉庫規劃與標示:

3.1.1倉管人員應依貨物的品種、規格、體積、重量等適當規劃倉區,各倉區根據物品使用頻率、體積大小、安全庫存量、包裝方式、搬運工具及路線等,規劃適當儲存空間及倉位,並繪製《倉儲平面配置圖》標示於明顯易見之處;各倉位所存貨物分別以統一形式做明顯標示,以便於日常倉儲管理。

3.1.2倉庫存放物品原則上應定點定位,若倉位不足時,則可將下列各項物品合併存放同一料位,並以明顯標示區分,防止錯用、錯發。

(1)進出頻率低者。

(2)數量少者。

(3)容易分辨、分開者。

3.1.3庫存物品應視需要做相應包裝,避免碰撞、磨擦壎壞或髒污表面。

3.1.4體積小、重量輕之物品,原則上存放於較上層倉位,較重者存放於下層,體積龐大者則放置於地面固定區域內,貨物存放和碼垛應整齊,之間還應保持適當間隔,以安全第一、進出方便、節約庫容爲原則。

3.1.5倉管人員應經常檢查物品是否受潮、損壞變質,隨時保持堪用狀況。

3.1.6倉庫應設置一般度量衡器具,供常規收發及檢驗使用。

3.1.7倉管人員在物品進出作業中,應確實審覈各項異動單據無誤後,方可辦理進出作業,並應當日完成進出帳目登錄,以維持最新的庫存數據。

3.1.8倉管人員應經常抽點實物庫存,發現帳、物差異時,應即及時查明不符原因,以符合帳物一致要求。

3.2倉儲安全:

3.2.1倉儲區域應設置適當消防及防盜等安全防護措施。

3.2.2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險性物品應隔離保管。

3.2.3存放過久會變質的物品,應注意保存期限,超出保存期限之物品,使用或出貨前應先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或出貨。

3.2.4倉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各類物品,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致損失時,應即制定處理對策,呈報並依公司覈示結果相應處理。

3.2.5業務部門應根據以往銷售狀況及客戶訂單狀況配合倉庫制定出常用貨品的安全庫存量,倉管人員應保證名錄所列貨品保持在安全庫存數以上,在庫存低於安全庫存時應及時通知採購人員適時、適量採購。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原始憑證管理,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如: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覈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二、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做好會計審覈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覈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

四、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覈,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覈。

五、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據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覈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六、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七、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覈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八、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覈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十、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十一、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十二、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十三、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覈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十四、企業對存放的各項產品必須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發現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要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財產物資賬實相符和資金完整。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五

爲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內抓管理,外樹品牌,形成高效、規範的工作方式,制定本章程,望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接待規範

凡有來賓,公司人員都要熱情接待,笑臉相迎,並用“您好”、“請坐”等禮貌用語接待,待客人就座後,要倒茶倒水。來客臨別時,要用“慢走”、“再見”等禮貌用語送行。客人與公司人員談話中間,無關人員不得吵鬧或隨便插話。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總經理室和財務室。

二、電話制度

1、凡接電話者,接機首先說“您好!這裏是xx貿易有限公司”。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便使用公司電話聊天。

3、工作和業務需要外,公司人員不得隨意撥打長途電話,若有違例者,從工資扣除所打電話費的三倍。

4、若有來電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來電記錄,包括來客姓名、電話、有何事等。

三、衛生制度

公司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衣着整齊、端莊,辦公用品要擺放整齊,不得隨便亂丟亂放,隨地丟棄雜物。

四、請假制度

1、公司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隨便離崗或脫崗,不得遲到或早退,違反一次警告,違反兩次扣除工資10元,以此遞增。

2、公司人員一般不準請事假。若有特殊情況,可寫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請假,並扣除請假天數的工資。

五、財務制度

1、業務部門支付各類款項時要填寫資金審批表,並提供相應的付款依據,經主管會計、公司領導審覈簽字後,出納方可辦理付款。

2、各項費用的報銷要填寫相應的報銷審批單。報銷審批單必須以真實、合法的原始發票爲依據,原始發票不得塗改、僞造。財務人員應加強費用報銷的審覈工作,對不符合規定和越權審批的,一律不予報銷。若有違反者,扣除相應報銷款項和當月工資。

六、派車制度

1、公司汽車由領導統一安排,未經許可,不得隨便借車、出車。

2、公司汽車誰開車誰負責,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損壞,由開車人負全部責任。

3、汽車要定時保養檢測,開車人要不斷地檢查車的機油、剎車等部件,遇有情況要及時排除或彙報。

七、人事異動

1、凡新招聘的員工,在辦理入職時需攜帶: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學歷正本、健康證明、2寸白底彩色照片兩張、工資卡一張等。

2、員工入職後的一個月內,單位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相關社保手續。

3、試用期員工要辭職的,需提前3天提出申請,正式員工需要辭職的,需提前30天提出申請。

4、員工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公司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補償金。

八、工資制度

1、員工每月的工資定於下個月的xx日發放。

2、員工工資通過委託xx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說明

企業管理制度大體上可以分爲規章制度和責任。規章制度側重於工作內容、範圍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細則、行政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側重於規範責任、職權和利益的界限及其關係。本文就管理細則、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部門經濟責任制度、管理者經濟責任制度及其文本格式分別加以說明,可直接修改使用。

目錄

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行政管理篇

1、印章管理辦法

2、檔案管理辦法

3、文件收發規定

4、文印室管理規定

5、電腦管理規定

6、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7、電話使用規定

8、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9、摩托車使用管理規定

10、宿舍管理規定

二、安全保衛、紀檢檢查篇

1、事故應急預案

2、紀檢處分條例

3、治安保衛工作細則

4、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三、法律系統篇

1、合同管理辦法

2、招投標管理辦法

四、財務管理篇

1、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2、會計覈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3、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4、工資及獎金

5、稅收及利潤分配

6、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7、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五、銷售及售後篇

1、總則

2、市場預測

3、新產品定價管理辦法

4、現有產品調價管理辦法

5、經營決策

6、產銷平衡及簽訂合同

7、編制產品發運計劃,組織回籠資金

8、建立產品銷售信息反饋制度

9、售後質量索賠管理辦法

六、企業質量管理篇

1、質量信息管理

2、質量審覈

3、產品質量檔案及原始記錄管理

七、人事篇

1、考勤

2、保密工作

3、獎懲a)總則b)獎勵c)處罰

八、崗位職責

公司各部門管理制度(銷售、採購、財務)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七

企業市調查及預測工作管理制度

搞好市場調查及預測工作,並據此作出正確的經營方針,是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十分重要的環節。爲對廣泛的市場信息進行有效的管理,從而作出近乎實際的市場預測,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條

市場調查及預測工作在經營副廠長領導下由銷售科歸口,全質辦、研究所、計劃科、信息中心等有關科室參共同完成此項工作。

第二條

市調查及預測的主要內容及分工:

1、調查國內各廠家同類產品在國內外全年的銷售總量和同行業年生產總量,用以分析同類產品供需飽和程度和廠產品在市上的競爭能力。此項資料每年六月前由工廠信息中心提供。

2、調查同行業同類產品在全國各地區市場佔有量以及本廠產品所佔比重。此項資料每年六月前由工廠信息中心提供。

3、瞭解各地區用戶對產品質量反映,技術要求和主機廠配套意見,藉以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品種,滿足用戶要求。此項資料由全質辦和研究所分別在每年六月前提出。

4、瞭解同行業產品更新其改進方面的進展情況,用以分析產中發展新動向。此項工作由研究在每年六月前提出。

5、預測主機配套,全國各地區及外貿銷售量,平衡分配關係,此項工作由銷售科在當年六月前予以整理並作出書面彙報。

6、蒐集國外同行業同類產品更新技術發展情報,外貿對本廠產品銷售意向,國外用戶對本廠產品的反映及信賴程度,用以確定對外市場開拓方針。國外技術更新資料由研究所提供,外貿資料由銷售科提供。

第三條

市場調查方式:

1、抽樣調查:對各類型用戶進行抽樣書面調查,徵詢對本廠產品質量及銷售服務方面的意見。根據反饋資料寫出分析報告。

2、組織廠領導、設計人員、銷售人員進行用戶訪問,每年進行一次,每次一個月左右,訪問結束,填好用戶訪問登高表並寫也書面調查彙報。

3、銷售人員應利用中貨會與用戶接觸的機會,徵詢用戶意見,收集市場信息,寫出書面彙報。

4、蒐集日常用戶來函來電,進行分類整理,需要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反饋。

5、不定期召開重點用戶座談會,交流市場信息,反映質量意見及用戶需求等情況,鞏固供需關係,發展互利協作,增加本廠產品競爭能力。

6、建立並逐步完善重點用戶檔案,掌握重點用戶需要的重大變化及各種意見與要求。

第四條

市場調查及預測所提供的各方面資料,銷售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綜合、傳遞並與工廠信息中心密切配合,作好該項工作。

採購管理制度第一章

物資驗收入庫

3、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覈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簽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5、材料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塗色標誌;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並隨同託收單財務科記帳。

7、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科長和以辦人處理。託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至消除懸事掛帳。

第二章

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科長,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一律不準擅自處理。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第三章

物資發放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材料用途,覈算員和領料人簽字。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額,蓋有財務科收款章,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後發貨。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第四章

其他有關事項

20、記帳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託收、月報及時。

21、允許範圍內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帳、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經促進創五好

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科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科存檔一份,事後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經紀律處分。

24、庫存盈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貿易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八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公司爲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員工患病及時建檔,並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採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第一條、爲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積極參與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採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諮詢投訴,完善售後服務措施,努力爲所有消費者服務。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爲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僞造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僞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僞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該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並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註的信息。

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第一條、爲規範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准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範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係,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簽訂購銷合同,並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六條、與本經營單位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的食品,可簡化准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經營單位。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九

爲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商品的調配功能,規範公司倉庫的商品管理程序,促進本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帳

所有商品應按每一品種規格設置商品明細賬,所有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及存放區域均應在明細分類賬上作詳細的記錄。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失效品、報廢品、試用品等應分別建賬反映。

二、入庫

商品進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訂貨單、送貨單辦理入庫手續,根據實物填寫入庫單,入庫單應詳細登記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經手人,並根據入庫單登記材料明細賬和存貨卡。入庫單一式三份,倉庫一份、供應部門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財務結算時與發票一同交財務)。

三、出庫

根據開具的各賣場送貨單發放商品,出庫單應登記編碼、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單位蓋章及送貨人、收貨單位及經手人、庫管,根據送貨單逐日逐筆登記商品明細賬。送貨人應在當日內把賣場簽收的回單交給財務,若有特殊情況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時交回,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出庫單一式四份,倉庫一份,賣場二份(一份賣場存根、一份結賬時與財務覈對),一份交財務。

四、必須嚴格倉庫管理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登記入賬,做到日清日結,確保商品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每日工作結束,應將當日發生的入庫單、領料單交財務部門

五、原則上按先進先出法發放商品。

六、盤存

每月中旬定期盤點(總庫和賣場)。盤點包括存貨數量和質量的檢查。庫存商品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存在質量上的問題需處理的,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彙報,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覈批准後纔可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

七、倉管員工作職責

1、準確地做好商品進出倉庫的賬務工作。

2、嚴格按照商品的驗收要求做好商品驗收工作。

3、不合訂購要求的商品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月報、季報和年度報表。

5、認真做好倉庫商品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6、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做到防火、防盜、防潮)及衛生工作。

7、認真做好倉庫發貨工作,堅持發貨原則:先進倉的貨先發。

8、認真做好退貨工作。退貨原則:確認報廢、過期的商品要求及時通知採購員退回供貨商並報財務;賣場退回的商品及時回收倉庫保管。

9、認真做好各賣場的銷售監控工作,避免商品丟失。

10、有責任提出倉庫管理的合理建議。

11、認真配合各分銷商或賣場做好各類商品的收發及調貨工作。

貿易公司管理制度 篇十

人員分工

第一條、組織機構

組長:伏成(企業法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伏仕蓮

成員:伏成、秦詠梅、伏仕蓮、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

第二條、職責分工

(1)組長爲企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單位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爲本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督促公司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員工按公司規定的食品質量安全制度執行;

(3)公司內凡是直接接觸產品的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是食品安全的執行人員,對各自環節負直接責任,並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職責,保障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衛生;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公司爲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員工患病及時建檔,並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採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爲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第一條、爲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積極參與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採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諮詢投訴,完善售後服務措施,努力爲所有消費者服務。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爲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僞造產地,僞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僞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僞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該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並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註的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第一條、爲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及事故進一步擴大,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落實食品安全環節的事故責任,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人員的搶救、就醫工作,並做好醫藥費的安排工作;

第三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法人應立即領導企業員工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問題產品的銷售;

第四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全員努力,實行問題產品的召回制度,並通知各問題產品銷售渠道,最大範圍內防止事故擴大。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第五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並做好事故賠償工作;

第六條、事故處理後,公司應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內部的問題,全員樹立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完善產品採購、生產、包裝、銷售各環節責任機制,爲下一輪經營做好準備;

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第一條、爲規範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准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範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係,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簽訂購銷合同,並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六條、與本經營單位建立購銷掛鉤關係的食品,可簡化准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經營單位。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