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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2018年工作總結及2019年工作計劃

2018年法務部上工作總結及2019年工作計劃

法務部2018年工作總結及2019年工作計劃

總結過去,展望未來,法務部在公司領導的帶領下根據今年公司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要求展開2018年上半年工作,以資金安全、疑難賬款的強力收回爲工作核心;以應收賬款的催收,公司重大事務的協助配合,新籤合同、補充協議、法務催款函的起草、審覈把關等幾大方向爲工作重點;對內協助支持公司客戶管理部、財務部、採購部、辦公室、綜合管理部等部門的工作,對外以催款,商業談判等爲法務部的工作拓展,下面將對法務部上半年具體工作進行總結並對下半年工作展開計劃。

2018年工作總結

一、合同管理

(一)審查、起草新籤合同數量

截止2018年6月31日,法務部共審查、修改合同260份,其中銷售合同86份,原材料採購合同55份;車輛配件、車輛維修、車輛輔助用油、機械設備、基建類合同53份;設備租賃合同(泵車、罐車、剷車租賃合同)35份;其他合同(辦公用品採購、軟件維護、清理外包、皮帶外包等)31份。(合同臺賬見附件1)

(二)重大合同(標的額100萬以上)履行情況分析

1、2018年新籤重大銷售合同履行情況分下(詳見附件2)

2、原材料採購合同履行情況分析

    爲緩解中心資金緊張,並降低採購成本,2018年上半年中心以商承方式採購水泥,商承到期如未進行付款屆時將面臨巨大資金壓力與訴訟風險。爲防範風險,法務部一方面將配合銷售部門加大應收賬款的催收,另一方面配合採購部與水泥廠家進行洽談,必要時達成還款協議延長付款期限。

3、順義攪拌站機組改造合同履行情況分析

(1)合同履行階段:

順義攪拌站機組改造目前正在進行基建工程,因地質原因導致基建施工中增加打樁降水工程量,加之一帶一路、降水天氣等不可抗因素的影響,機組改造工程工期延誤較長時間。

(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數額較低,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3%。對方違約成本較低,對其約束力不強,導致工期一再延誤;

二是總承包方對基建分包方監督力度小,致使分包方施工進度慢,時工期延誤的重要因素。

(3)應對工期延誤採取的措施:一是發工作聯繫函、律師函要求總承包方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追究其違約責任;二是要求總承包方派駐工程監理人員,加強對分包隊伍的監督管理;三是要求總承包方更換基建隊伍,搶抓工期。

(三)合同審查簽訂、履行中存在的風險

1、合同審查中的不足

(1)合同審批部門將擬簽訂合同報法務部審覈時,因合同相對方提供材料不齊全的原因,相關部門大多數情況下無法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要求提交證明對方合同履行能力情況的文件和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因此,在合同審查中,法務部僅通過網上查詢合同主體資質等情況對主體的合法性做初步判斷,對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對方資信等無法確信,有可能因爲相對方不具有主體資格、代理人爲無權、越權代理、缺乏履行能力等情形,從而影響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2)審查合同時遇格式合同文本、或權利義務內容簡單、風險較小的合同,僅是口頭告知合同經辦人需修改的地方或在擬簽訂的合同中直接修改,而未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使合同審覈階段出現漏洞。

(3)審覈新類型的合同或涉及專業領域合同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等,存在一些專業條款理解不到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違約條款不明確,缺乏可操作性,導致合同履行中難以限定對方違約行爲,無法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時的問題

合同訂立因存在一方先簽字蓋章,另一方再簽字蓋章的情況,此種情況下往往對方通過郵寄的方式將蓋章合同送達合同主管部門,合同上缺少對方的簽字及日期。合同中往往約定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或因越缺少簽字而使合同未生效,或因缺少簽字蓋章日期,而無法確定合同生效日期。因合同未生效,無合同履行及違約的限定,可能給守約方造成損失而無法彌補。

3、合同履行中的問題

(1)合同相對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經催告,對方同意及時付款或出具還款協議,但常藉故拖延付款或簽訂還款協議,最終因無書面付款協議而成功拖延付款。

(2)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中付款條款常與結構封頂、辦理完畢結算有關,如工程結構封頂,辦理完畢最終結算後三個月內付清餘款。合同中因未約定結構封頂時間、結構封頂後辦理完結算時間,對方常因此而拖延辦理結算,從而拖延付款。

(四)合同管理中的工作改進

1、合同審查時要求各部門嚴格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提交相關審查資料;仔細審查每一份合同,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2、遇新領域合同有疑問時,一方面要自學,查找相關資料,另一方面向上級法務、顧問律師請教,切不可閉門造車。

3、合同蓋章時,要求經辦人簽字、寫明日期;如對方未簽字的,告知經辦人員通知對方補齊簽字、合同簽訂日期。

4、還款承諾、協議嚴格落實到書面上;對合同條款仔細斟酌、約定辦理結算、付清尾款的期限,保障條款具有現實可操作性。

二、訴訟案件

(一)2018年訴訟案件情況(詳見附件3)

截止到2018年6月31日,法務部接收債權共計23167047.93元,已通過訴訟和非訴相結合方式回收債權18571184.5元,其中訴訟案件爲建工“潤世中心二期工程”、建工“動力增容工程”、通利達“百子灣公租房一標工程”,共回收債權18151022元;非訴案件中鐵遂“地鐵7號線3標”工程通過多次與對方洽商,結清債權420162.5元。

未結涉訴案件金額爲5421995.93元,分別爲:中建六局“奧林匹克花園二期(A)地塊工程”、大洋“A區地下車庫”、城建四“第五廣場”、總參四部“益泰恆生”。

(二)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1、訴訟過程中的存在的問題

(1)立案時因對訴的合併情況理解不到位,而被裁定不予立案,造成時間耽擱。將合同相對方一致的兩個獨立的買賣合同作爲一個訴訟案件申請立案,被告知兩個案件應分別立案。上述情況屬於訴的客體合併的情形,應當分別立案,法官視情況可以合併審理、分別判決。

(2)訴訟程序戰,時間長,效率低。開庭前,被告爲拖延開庭,於答辯期最後一天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作出駁回裁定後,對方又提起上訴至二審法院作出裁定之日一般爲3個月時間,此段時間不計入審限,此種情況下簡易案件審結完畢至少半年以上。一審判決後,對方亦可能提起上訴,自立案至判決生效至少3個月至6個月。一個案件從一審到二審可能要經歷一年時間,這就體現出以訴訟方式收回債權效率之低。

(3)證據保全意識低。接收以及發出函件沒有保留快遞單號,無法查詢郵寄、送達時間,難以證明訴訟中對方或是法院程序上是否違法。

(4)獲得勝訴判決後,執行難。一般情況下,如對方有履行能力,僅爲拖延付款的,立案後開庭前或開庭時雙方便能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對方亦能按照和解、調解協議履行付款義務。如對方確實無履行能力,即便獲得生效的勝訴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對方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也無法執行回欠款。

2、應對措施

(1)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理解,將理論應用於實踐。立案前,做好充分的論證,對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詳盡分析,對從立案到案件審結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演並制定出應對措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2)如對方準備程序戰,一是儘可能通過己方訴訟行爲在程序上縮短時間,比如收到對方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後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可以節省5天時間;收到對方上訴狀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可以節省15天。雖然這些時間微不足道,但應盡最大的努力爭取早日獲得勝訴判決。二是加強與書記員、法官溝通,儘快安排開庭審理。三是加強與對方溝通,儘可能達成和解,在一定期限內支付欠款,申請撤訴。

(3)提高證據保全意識,將合同履行過程中、訴訟過程中來往函件掛號、郵寄、電報、電話記錄和郵寄憑證等單據都要整理入檔。

(4)爲保障債權的實現,及時採取訴訟保障措施,如訴前保全(採取訴前保全後30天內向法院起訴)、訴訟中保全及判決生效後進入執行前的訴訟後保全(應當在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屆滿後5天內申請強制執行)。

三、其他工作

1、業務風險評估與規避、往來函件解讀與回覆。

截止6月31日,法務部共協助客戶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出具律師函5份,工作聯繫函10餘份。發函後對方積極還款或簽訂還款協議,通知回函的期限內未回函的法務人員則採取訴訟手段維護中心合法權益。

2、加強制度建設,並嚴格落實。

(1)爲加強法治國企建設,促進企業風險管控水平的提升,法務部依據集團“七五”普法工作實施方案及實業公司的“七五普法”工作實施細則,制定了商混中心的“七五”普法實施細則並嚴格貫徹落實細則要求。

(2)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銷售、採購、債權轉移等不同類型合同的具體實施細則,有效的規範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了合同管理和風險防範機制。

(3)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將法律培訓納入企業培訓內容,提升廣大幹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水平。2018年3月9日,通過組織法律知識考試的方式對中心各系統合同簽訂及管理人員40餘人進行培訓,2018年5月9日,商混中心邀請實業法律合約部經理張憶南對中心領導職工進行合同法律風險防範的培訓,兩次培訓不僅調動了各崗位人員學法的積極性,提高了相關人員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更有利於加強合同法律風險防範。

2018年法務部工作雖然較2016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較大的不足,爲解決這些問題,法務人員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礎上,要不斷加強學習。強化理論知識的同時,要學會運用到企業治理中,踐行依法治企。

 

2019年工作計劃

一、提質增效把好合同關

1、鞏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審覈機制,不斷完善完善中心合同管理辦法及授權制度,嚴格依照制度進行評審,加強合同審覈的有效性。

2、深入調研,根據商混行業的行業規範和商業習慣以及業務部門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合同範本的修改和製作,使其更符合實際操作和公司利益。

3、保證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審批速度,並提出相應的書面法律意見和相應的修改。

4、加強合同履行中的全方位管控,對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提示並制定可行的解決辦法,爲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

二、攻堅克難降低應收賬款 

1、協助業務部門對中心債權進行清理和催收,對存在風險的工程進行跟蹤。落實中心“三色預警”制度,對債權進行直觀分類並提出建議。 

2、建立健全的訴訟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已發生的案件統計工作,建立大案臺賬、分析研究機制;二是在面臨可能發生的糾紛時,應採取及時有效措施應對;三是建立糾紛化解機制,做好訴訟前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調談判工作,爭取雙贏;四是堅持訴前案件盡職調查、法律糾紛案件訴前、訴中法律論證、訴訟調解機制等訴訟管理機制;五是定期對已發生案件進行總結,把握案件發生規律和訴訟技巧。

3、對中心老債權(北京城建四集團第五廣場項目、總參四部、天津濱海新區案)進行持續跟蹤,探究可行性解決方案尋找新的突破點。加強與法院溝通協調,採取多種途徑推進歷史積案解決。

三、宣貫落實“七五”普法工作,推進法治國企建設

1、強化依法合規,完善制度建設。結合中心發展需要,不斷完善中心的制度體系,使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依法治企。

2、主動適應發展,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做好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建設,切實將法律風險管理 “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全程深入參與企業改制改革、業務談判、重大經營事項決策、投資融資、合同審覈、糾紛案件、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宣傳和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工作,充分發揮法務人員在企業經營管理中“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後解決”的重要作用。

3、豐富普法載體,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學習宣傳法治國企建設系列文件和要求,推進企業完善法人治理;豐富普法載體,創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客戶端等傳播作用,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參與普法工作的熱情,調動全體員工學法用法守法的積極性;把法治教育納入職工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將法律法規與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培訓相結合,促進各項工作依法合規進行。

四、提高自身素質 

1、提升專業能力和企業管理能力,特別是要與企業發展相結合,提升個人綜合素質,爲企業發展提供助力。關注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加強學習新知識,吸收新知識,提高專業素質。 

2、安排好自身工作,密切關注公司法務實務培訓信息、定期參加培新,提升法務實踐經驗;通過法院網站掌握法院開庭信息,合理挑選與自身工作相關的典型案件,定期參加法院旁聽,一方面學習法律理論,一方面掌握庭審技巧,同時能瞭解相關法官審判特點,從而增強庭審技能。

標籤:法務部 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