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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1+4”工作體系 大力提高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水平

構建“1+4”工作體系 大力提高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水平

構建“1+4”工作體系 大力提高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水平

肥城市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營商環境的理念,堅持把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作爲優化營商環境、培育區域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來抓,構建起“1+4”工作體系,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不斷邁上新的水平。“1”即“一個創建”:創建山東省法治政府示範市;“4”即“四個機制”: 保障平等的規則制定機制、寬嚴相濟的行政執法機制、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機制、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務機制。

積極創建法治政府示範市。以“山東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縣(市區)”創建爲抓手,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推行“店小二”式服務,嚴禁違法設置審批、證明等事項,動態調整部門權力清單,推進各類服務“流程再造”,提高辦事效率,節約辦事成本。各級政府帶頭做到守法誠信,認真履行政府合同和政策承諾。狠抓“關鍵少數”法律意識和法律思維培養,建立《行政訴訟敗訴責任倒查辦法》倒逼部門依法辦事。

保障平等的規則制定機制。由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牽頭,發展改革、市場監管、財政、國土資源、審計等部門參與,建立重大決策、政策文件的聯合會審機制。凡是市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以及涉及生產要素、公共資源、公共服務、財政資金、政府採購、優惠政策等與市場主體有關的政策措施時,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把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理念貫徹落實到政策規則制定的全過程,全力打造合法公開透明的政策環境。加強對政策執行的全過程監控,有效杜絕各類權力任性、權力尋租、有礙公平競爭的行爲,對存在問題的各類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及時進行評估清理,真正讓市場主體感受到地方投資環境的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感受到政府親商惠商的最大誠意和有力舉措。

寬嚴相濟的行政執法機制。由市司法局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參與,建立行政執法聯繫會議制度,定期對做好新形勢下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研判溝通,及時貫徹落實一些新的執法理念,推行監管執法優化創新。對重點領域、特殊行業從嚴監管,對重大違法行爲從嚴打擊,維護安全有序的市場秩序和社會環境。堅持“以人爲本,寬嚴相濟,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行“首次不罰”制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抓好行政執處罰、行政強制權力事項網上運行。

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機制。由市委政法委牽頭,法院、檢察院參與,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圍繞“執行合同”“辦理破產”等事項,加強審判管理,健全審判機制,提升審判質效。充分發揮破產重整程序救治功能,依法審理涉企破產案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健全“分流、調解、速裁、快審”機制,全面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爲。聚焦執行薄弱環節,加強執行管理,確保執行權規範高效運行。強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促進社會穩定,維護公平正義。

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務機制。由市司法局牽頭,全面提高法律服務工作水平。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加強普法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設,營造遵紀守法的濃厚氛圍。建設覆蓋城鄉的法律服務體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務核心業務和產品體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規範化、現代化水平。探索建立“法律服務代理”機制,面向中小企業組建法律服務團隊。推進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建設,推進調解、仲裁、公證、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爲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