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精品多篇】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精品多篇】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篇一

二。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之一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1、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健全,火險隱患整改及時,消防器材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工作業績突出的;

2、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或工藝火警,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的。;

3、在改善全公司消防設施方面有明顯貢獻的。

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熱愛消防安全工作,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活動,成績顯著的;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制度的行爲,事蹟突出的;

3、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重大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對敢於揭發報告違反消防安全制度者,按罰款額20%給予獎勵,中層領導以上幹部和職能部門人員抓的不予獎勵。

四。在禁菸(火)區吸菸的扣罰300元,在禁菸(火)區發現菸蒂的扣罰責任單位領導10元/根,在禁菸(火)區內點蚊香的扣罰300元。

五。不按規定使用電爐的,電爐沒收並扣罰100——500元

六。未經批准,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或亂引插座的扣罰100元,並通報批評,無電工操作證進行安裝電路的,扣罰30元。

七。未經批准,擅自在禁菸(火)區明火作業的,扣罰施工單位和操作者100-500元;導致重大事故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未經批准,擅自無故動用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的,扣罰動用單位責任人200元,扣罰動用個人50元。

九。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不善,造成火災事故的按公司《行政獎懲管理辦法》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篇二

(一)、消防安全由全體教職員工共同承擔責任,每一個員工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承擔,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

(三)、凡在公司範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菸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物,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採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採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吸菸或在允許吸菸的地方吸菸而不設菸灰缸。

(2)、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後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損壞消防設施、標誌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置的。

(4)、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菸頭引起報警的。

3、給予嚴重警告並罰款100元以下;

(1)、未經批准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衆聚集場所,並私自貯存使用這些物品的。

(2)、謊報火情的。

(3)、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4)、發現火警後,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採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5)、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並經濟處罰

1、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後果的。

2、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安全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發現火災後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3、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4、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員工獎罰制度 篇三

一、獎勵:

1、受客人書面表揚3次~7次,在原獎金係數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銷售業績前十名,按銷售額來計算。

3、受公司通報表揚的,視情形在原係數上提高0.3-1

4、被評爲A級的員工,當月可在原係數上提高0.2

5、被評爲優秀員工或管理人員稱號,可在當月獎金係數上提高0.5

6、各店經理可視情況對工作表現好的員工給予提高獎金係數0.1~1

7、總公司將拿出當月獎金的8%作爲對平時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獎勵基金。

二、處罰:

1、凡曠工者,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2、事假1天扣當月獎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3、病假須有區、縣級以上醫院單位出具的證明,1天以內,手續齊全者不扣;1天~3天手續齊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內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額獎金,凡手續不齊者按事假處理。

4、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5%。

5、頂撞上級、不服從領導安排,扣10%~當月全額獎金。

6、有罵架、偷吃、偷盜、開飛單、受通報批評等重大過失、較大過失者,扣當月全額獎金。

7、惡意阻礙公司物品回收的,扣當月獎金的50%。

8、隱瞞事實真相的、知情不報者,扣10%~當月全額獎金。

9、客人投訴3次以內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當月全額獎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經發現扣當月全額獎金。

11、除此之外,店經理、部門經理對下屬員工可視情節輕重扣1%~100%獎金。

員工獎罰制度 篇四

員工的管理工作一直令國內企業十分頭疼,管鬆了,員工的紀律就容易渙散,管緊了,公司員工的離職率又回居高不下,酒店員工的管理更是如此。酒店是一個公衆場所,所以酒店的每一位員工都代表着酒店的形象,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酒店的生意。那麼酒店對於這些員工制定出了哪些員工獎罰制度呢?世界經理人辦公夥伴爲您提供一份酒店員工獎罰制度資料,請參考。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爲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爲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爲,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2、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竈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爲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爲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爲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覈,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爲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爲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篇五

(一)本單位每年、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後,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彙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爲準。

3、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爲,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具體獎懲方式和量化標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4、違反規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可參考如下形式: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制度

(一)本單位每年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保安部聯合人力資源部具體執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後,按本制度中相應條款執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彙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爲準。

3、各部門起評分爲0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爲,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爲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爲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秀部門。

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及程序

(一) 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

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准。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

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准後執行。

(五)爲加強友好百盛購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切實實行獎罰分明的原則,特制定下列獎勵規定: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秀、

工作表現突出的,獎勵:50元。

2、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

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

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敢於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並及時

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使其靈活、有效,並在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全年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的部

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並能模範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7、宣傳防火知識 ,積極鑽研消防業務,併爲消防安全提出合理

化建議和長遠規劃並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認可,獎勵:200元。

8、被評爲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部門、個人的,獎勵:200

元。被區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爲先進的,獎勵500元;被評爲市級先進的獎勵:1000元。

(六) 爲維護公司和員工的正當利益、加強員工的管理,從而更好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使之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現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現的違法、違紀(尚不夠由司法部門處理)問題,除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處理)外,特對當事人和責任人按以下細則處罰。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處罰細則

(一)有下列情況(或行爲)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20分的扣分: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現而未發現,應報告而未報告的。

2、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並造成火災事故的。

3、不按操作規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4、未經消防局批准而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審要求而被責令拆除的。

5、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6、發生火災確定後,應立即報告“119”,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7、人爲原因造成火災的。

8、違反消防規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9、消防設施、器材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況(或行爲)之一者,處以500元罰款;15分扣分:

1、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公司的。

2、禁菸區吸菸的。

3、不聽從或侮辱執法者的。

4、違反用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5、不按購物中心、保安部規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檢查中,發現明火或明火作業(電焊、氧焊)無審批手續的,而不制止的。

7、發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人爲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8、對本部門、崗位發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生後第二天不報)的。

9、因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的。

10、違反用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11、非專業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三)有下列情況(或行爲)之一者,處以200元的罰款;7分扣分:

1、未向工程部申請、登記,私自使用、安裝大功率電爐等電器;未能及時按照保安部或消防部門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2、未按消防部門、保安部提出火災隱患整改意見進行徹底整改的。

3、裝修、改建、擴建、明火、用電未經審批而動工的。

4、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作業的。

5、擅自拆卸感煙探測器、感溫探測器或用物品包裹探頭而影響探頭正常工作的。

6、未按制度、職責、程序辦事,影響消防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況(或行爲)之一者,處以50元的罰款;2分扣分:

1、埋壓、圈佔消防設施、佔用消防通道而影響和延誤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損失而隱瞞不報的。

3、本部門、本部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解決不解決或超過整改日期的。

4、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災危險的,未造成損失的。

5、巡查中,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行爲而不制止的。

6、在吸菸區亂扔菸頭、火柴梗,將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7、發現在禁菸區內吸菸而不制止的。

(五)有下列情況(或行爲)之一者,處以20元的罰款:

1、各部門、重點部位不落實崗位自查、有關記錄虛假的。

2、防火巡查人員不落實巡查職責,有關記錄虛假的。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抽查不及格或組織培訓、學習無故不參加的。

4、不按時參加消防例會的。

5、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規定,被保安部下發消防安全違章通知書的。

員工在受到處罰後,應在5日內到保安部主動繳納罰金,逾期不交者加倍處罰。懲罰均與部門考覈兌現掛鉤,並將此成績列入年終考覈項目,個人則記入員工獎勵與處分記錄表,員工自第一次計分之日起,一年內累計計分5分以上,按如下規定處理:

5分--10分 一般警告

11分--15分 嚴重警告

16分--20分 辭 退

因人爲原因造成損失的須按價賠償,並進行處理;違反《消防法》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按本處罰細則第三項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秀部門,按獎勵規定第八項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