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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績效工資考覈細則精品多篇

高校績效工資考覈細則精品多篇

高校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一

按照“強學科、精管理、惠民生、興實幹”的發展思路,爲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分配改革方案。

一、指導思想

1、按照“提升總量、優化結構”的原則,深化績效工資分配改革,強化崗位管理,理順分配關係,優化薪酬結構,體現績效激勵,加強宏觀調控,完善校院兩級分配管理機制,建立多元化的公平公正與績效掛鉤的崗位薪酬體系,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有利於提高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學科研質量和辦學實力,增強學校的競爭力、創造力和影響力。

二、績效工資結構與標準

2、我校績效工資主要分爲基礎績效、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三部分,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統稱崗位津貼。此次分配改革將建立崗位津貼和業績獎勵相結合的校內分配製度,崗位津貼相對穩定,學校每年將新增一定投入,用於增加業績獎勵投入總量和進一步理順收入分配關係。

(一)基礎績效

3、基礎績效是用於支付受聘各類崗位的教職工認真完成崗位履職基本要求的薪酬,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由2011年統一歸併了各類省級津補貼後的原“在崗津貼”更名而來。各類各級崗位的基礎績效標準由學校統一制定,具體標準見附件一。

(二)崗位績效

4、崗位績效是用於激勵受聘各類崗位的教職工積極承擔更多的日常教學、科研、人才培養、管理和社會服務等常規工作任務,達到本單位對該級崗位滿工作量要求的薪酬,由原業績津貼更名而來。

學校統一制定崗位績效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二。管理人員按“職級津貼+職務津貼”、專業技術人員按專業技術等級、工勤人員按工勤技能等級對應標準執行。職務津貼由原領導責任津貼更名而來,是爲了體現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後在同一職級上不同職務人員的崗位職責和津貼差別。

(三)業績獎勵

5、業績獎勵主要用於獎勵在實現崗位任期目標中取得高水平、標誌性學術成果以及在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平臺建設、創新團隊建設、管理工作等方面作出貢獻的教職工。

(四)其他津補貼

6、上級部門和學校文件規定的其他政策性補貼和福利性項目,包括交通誤餐補貼、輔導員津貼、博導津貼(未上崗者不發)、省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津貼、電話補貼等。

7、取消每月200元的博士學位津貼。學校將通過“215人才工程”、優秀中青年教師資助計劃和提高新引進博士待遇等途徑提高優秀教師待遇。

(五)崗位津貼標準制定依據

8、各類各級崗位津貼標準確定主要依據上級部門相關規定以及我校2011年制定實施的崗位津貼標準並參考了省內外其它高校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類各級崗位級差關係。

9、各類各級崗位津貼對應關係力求反映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責任和崗位特點,體現貢獻大小,適當拉開收入差距,以便增強薪酬激勵性,完善內部公平性。在提高各級崗位津貼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差距,適當提高中低收入人羣增幅。

三、績效工資覈撥和管理

(一)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的核撥

10、每年年初,學校根據各二級單位的崗位數量、結構和各類各級崗位對應標準,覈算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額度。年底將對各二級單位實際發放的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總量進行年終結算(考慮一年內崗位增減情況)。

11、每年年終,學校將根據單位年終考覈情況對崗位績效額度進行浮動,一般來說考覈優秀的單位可以按崗位績效覈撥總量的10%上浮,對上年出現重大失誤的單位,學校將視情況按崗位績效覈撥總量的5~10%下浮,上浮部分由各單位二次分配,下浮部分從總量中扣回。

(二)業績獎勵的核撥

12、業績獎勵分爲學院業績獎勵和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平均業績獎勵兩部分。每年年終學校將視事業整體發展情況和財力狀況,研究確定年度業績獎勵的投入總量。

13、學院業績獎勵總量的核撥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於每年年終根據各學院當年完成教學任務總量和質量以及在學科建設、人才、教學、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取得的高水平標誌性成果和突破性進展情況,結合各學院完成目標任務質量情況進行考覈評定,確定具體獎勵覈撥方案,充分體現校院兩級管理機制,發揮其激勵導向作用。對重大業績獎勵總額實行上不封頂,鼓勵爲學校事業發展多做貢獻。各學院創收自籌經費可納入業績獎勵二次分配,統籌安排。

14、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平均業績獎勵由學校覈撥並控制發放總量,人均標準與學校的事業發展和支持各學院開放辦學、增加創收的綜合效益相關,總體上不高於學院業績獎勵平均水平。設基本獎和工作業績獎,基本獎按同一人均基數覈撥,工作業績獎根據各部門各等級崗位職責和考覈情況分檔次覈撥。

四、績效工資發放與管理

(一)基礎績效的發放

15、基礎績效實行學校統籌,隨基本工資按月統一發放。

16、基礎績效與年度考覈掛鉤,考覈合格的全額發放;考覈基本合格的,單位可視其崗位任務完成情況確定基礎績效的具體發放比例,下年度按最高不超過所聘崗位對應的基礎績效標準的80%發放;考覈不合格的,下年度按最高不超過50%發放。各單位扣發的基礎績效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中留用。

17、教職工經批准休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全額發放;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90%發放;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70%發放。因公負傷治療期間基礎績效全額發放。

(二)崗位績效、業績獎勵的發放

18、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實行校、院兩級分配機制,學校制定政策,調控額度,覈撥總量,二級單位在學校的指導下,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考覈分配辦法,自主進行二次分配至本單位的每一位教職工。

19、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的發放主要依據教職工承擔崗位責任大小、所承擔各項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水平和綜合表現確定,要在年度考覈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分配,各單位將年終一次性覈算結果報人事處備案後通知計財處打卡發放。

20、學院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教職工意見,崗位績效、業績獎勵分配辦法需經學院教代會討論通過,發放必須經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發放必須經集體研究。

21、對學院制定崗位績效、業績獎勵分配辦法的指導性意見。

(1)學校鼓勵學院創收的自籌經費與崗位績效、業績獎勵、其他各類獎勵津補貼制定一體化分配方案,向課程教學、人才培養、學科建設、高水平學術研究、學術團隊建設、國際學術合作等主業傾斜。

(2)有利於學院承擔的各項任務的落實,確保學院各項工作運轉順暢。

(3)體現多勞多得導向,激勵教職工積極承擔各項工作任務。各學院可根據承擔的總體任務情況,針對不同性質、不同類型崗位制定承擔常規工作任務並達到滿工作量的平臺性要求,原則上達不到平臺性要求的按一定權重扣發崗位績效。

(4)體現高水平教學導向,激勵教職工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5)體現突出業績和貢獻導向,激勵教職工積極從事高水平學術研究,取得高質量學術成果,積極參與學科平臺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6)學院要制定績效考覈辦法,完善內部考覈制度,要協調好教師、實驗專業技術、管理、工勤四支隊伍待遇,同時把握好教學科研並重型、基礎教學型、社會服務型等不同崗位類型教師的待遇平衡。

(7)學校允許學院將現行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政策性津補貼等作爲檔案工資保留,鼓勵學院積極探索建立與團隊考覈相配套的`團隊績效分配機制,實行年薪制、團隊薪酬等多種收入分配方式。

(8)有利於發揮老教師傳、幫、帶作用,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

不同學院在上述原則的指導下,要結合本單位學科特點、承擔工作任務的性質,明確激勵政策導向,充分調動不同崗位教職工積極性,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具體考覈分配辦法。

22、對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制定崗位績效、業績獎勵分配辦法的指導性意見。

(1)有利於單位各項工作任務的分解和落實,確保日常工作運轉順暢、高效。

(2)體現責任、能力、水平、業績導向,向承擔重要管理職責、工作能力和水平突出、工作業績顯著的優秀人才傾斜。

(3)體現服務意識和質量、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的差別,適當考慮資歷因素,合理拉開差距。

(4)把握待遇的整體平衡,有利於工作團隊建設,營造和諧工作氛圍。

(5)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集體研究決策。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23、學校和各單位將逐步建立和完善績效考覈相關制度。

(1)各類各級崗位的履職基本要求將在以後的崗位聘任中制定,各單位可根據學校下達的教學科研等總體目標任務,在崗位聘任時提出本單位各級崗位具體工作任務要求。履職基本要求是該級崗位最低內涵要求,完成情況與年度考覈掛鉤。各單位各級崗位具體工作任務要求是確定崗位績效的重要依據,各單位要善於用崗位績效調動教職工積極承擔並保質保量地完成日常教學、科研等任務的積極性。

(2)教學工作量計算、科研工作量化辦法等由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和研究生院等相關部門指導組織修訂。

24、擔任副處及以上職務入職專業技術崗位者由學校發放管理工作補貼,每年年終根據單位和個人目標考覈情況由學校研究確定補貼金額。

25、在正處缺額情況下,主持工作的副處級幹部的職務津貼按正處(中層正職)發放;正處級非中層正職的職務津貼按副處(中層副職)標準發放。

26、內部退養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由學校管理,每月標準按照《江西省省直其他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表》執行。

27、公積金基數標準爲各類崗位對應的基本工資、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之和,其中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統一按標準表計算。

28、本方案適用於學校本部事業編制內受聘上崗的教職員工。財務獨立覈算單位參照此辦法實施,經費自理。

29、本方案規定的核撥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原《南昌大學績效工資管理辦法(試行)》(昌大人字[2011]31號)等相關部分停止執行。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發生變化,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執行過程中相關問題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大學教師績效考覈方案 篇二

爲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覈結果作爲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覈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13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覈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覈基礎分爲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覈基礎分爲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考覈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爲考覈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爲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非大學聯考科目組爲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爲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覈,每學期末依據考覈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覈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覈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覈項目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覈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hczxddb@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覈內容

——教學人員考覈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覈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覈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覈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爲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覈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覈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覈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覈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覈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覈項目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覈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覈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審覈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審覈,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覈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覈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覈。教師此項得分採用《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覈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覈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爲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爲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覈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數據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覈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覈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覈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覈內容分爲: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覈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爲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覈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權限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覈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覈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覈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覈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覈類別據實考覈,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覈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爲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覈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覈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覈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爲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覈實,考覈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覈分值偏低的,將考覈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覈。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審覈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覈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覈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覈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高校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三

爲了進一步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支持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陝西省實施績效工資暫行方案的精神,總結學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以來的經驗,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的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關於高等學校內部分配“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基本原則,建立公平與激勵相結合的收入分配製度,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實現崗位職責和工作實績相結合的激勵機制,設立重點崗位的專項津貼,進一步促進後備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的脫穎而出,支持學校的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學校更快發展。

二、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的基本原則

1.貫徹“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逐步落實校、院(部、所、室、中心,下同)兩級管理體制,實行學校宏觀科學管理,學院自主分配,建立以績效評價爲主要依據的動態分配機制。

2.崗位績效工資要堅持導向有利於提高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水平,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和強化職工的責任心與事業心,有利於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有利於學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3.統籌考慮教學科研人員和管理及教學輔助人員的利益分配,堅持向工作奉獻在教學科研第一線的教師和在教學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4.崗位績效工資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各學院應按照學校的實施方案和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實際擔負的工作任務,自主制定本學院的實施細則,並在廣泛徵求本單位職工意見基礎上,經同級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三、崗位績效工資的構成

崗位績效工資分爲基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

1、基本崗位工資

基本崗位工資指按照國家人事相關政策,根據受聘人崗位、工作年限及基本任務所發放的工資。

2、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由基礎績效和獎勵績效構成。基礎績效是指根據受聘人履行基本崗位職責所發放的績效工資。獎勵績效是指根據受聘人完成崗位職責和突出貢獻所發放的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由學校根據財力狀況進行覈定。

四、其他

1、本方案包括《西安工業大學教師崗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附件1)、《西安工業大學管理及教輔崗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附件2)、《西安工業大學績效工資獎勵績效管理辦法》(附件3)三個文件。

2、本修訂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大學教師績效考覈方案 篇四

今年是我國第27個教師節,爲進一步提倡尊師重教,提升教師素質,提高教學質量,創建一流學校,學校將在教師節期間開展一系列活動,其方案如下:

一、活動主題

尊重關愛教師,弘揚崇高師德。

二、活動小組機構組成及職責:

組長:張星月

小組成員單位:工會、團委、院辦公室、四個系、二個校區、學管處、人資辦、教務處、現代教育中心

職責:負責本次慶祝活動的安排、組織、協調、準備工作。

三、主要活動內容及時間、地點、參加人員:

1、籌備會議:

籌備會議於9月1日與行政例會合開,活動小組成員及有關單位負責人蔘加,宣佈活動方案,佈置工作安排,及組織落實。

2、環境佈置(9月9日前完成)

(1)掛橫幅3條。在院門口、教學樓、東院門口各掛一條(院辦負責);

(2)慶祝教師節賀信。在院門口、教學樓、辦公樓、實訓樓門口張貼(院辦負責);

(3)板報。各教室統一更換主題爲教師節內容的板報(各系、校區負責);

(4)廣播室定時播放教師節的內容。(學管處、團委)

3、慶祝表彰會(9月10日下午5點在閱覽室)

(1)閱覽室現場佈置(含會標、桌椅擺放、音響、果品等)(9月10日上午)(工會、院辦、學管處負責)

(2)大會議程及準備工作

①領導講話(局、院領導)並宣讀賀信(院辦負責);

②學生會代表向教師代表獻花(學管處負責);

③表彰先進(教務處、人資辦提供證書、表彰文件);

④模範教師、學生代表講話(工會、團委負責);

⑤文藝節目(教工、學生)(工會、團委負責);

⑥參會人員:局領導、院領導、各部門中層正職、受表彰教職工、各部門教師、學生代表;

4、學生慶祝教師節活動(9月1日——9月10日)(學管處、團委、各系、校區負責)

(1)組織專題班會、教師座談會;

(2)(各班)向任課教師贈送賀卡、賀詞或節日禮物;

(3)組織慶教師節字、畫展覽;

(4)組織志願者結合值周學生清掃家屬院環境衛生;到離退休教職工家中服務;

(5)其它慶祝活動各系(校區)可自行組織。

5、學院組織領導慰問生病、住院教職工。(工會負責)

6、給全體教師(含離退休教師)發短信祝賀(工會、院辦負責)

大學教師績效考覈方案 篇五

2020年9月10日是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20-2021)》發佈後的第一個教師節,主題是“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爲進一步營造學習宣傳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綱要》的濃厚氛圍,增強教師的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學校決定於教師節當天組織召開慶祝教師節大會。本着務實、熱烈、從簡的原則,特形成此方案:

一、大會安排

(一)時間:2020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分(參會人員下午1:20分前入場,大會總計約一個小時)

(二)地點:哈爾濱學院圖書館報告廳

(三)主要內容:

1、表彰一年來在教學、科研、管理和“三育人”方面涌現的先進個人和團體;

2、舉行黨員扶助貧困生對接儀式。

(四)參加人員:全校教職工,學生代表。

二、工作分工

(一)學校辦公室牽頭組織,具體負責領導講話稿、會場佈置和部門協調等工作;

(二)教務處、科研處、人事處、校工會分別負責教學、科研、管理和“三育人”等方面獲獎人員代表的組織和材料準備工作,教務處負責選定發言教師代表並對發言稿進行審定;

(三)組織部負責組織黨員扶助貧困生對接儀式;

(四)宣傳部負責教師節活動宣傳工作;

(五)總務處、學生處負責校園環境和氛圍營造,學生處負責選定發言學生代表並對發言稿進行審定。

三、會議程序

(一)主持人宣佈大會開始,全體起立奏國歌,結束後全體人員坐下

(二)校領導宣讀獲獎名單(校領導:宋要武、李志平、王利民、杜友)

(三)頒獎(奏頒獎樂):

1、爲教學方面獲獎者頒獎:(教務處負責人員組織)

2、爲科研方面獲獎者頒獎:(科研處負責人員組織)

3、爲行政方面獲獎者頒獎:(人事處負責人員組織)

4、爲“三育人”獲獎者頒獎:(校工會負責人員組織)

(四)黨員扶助貧困生對接儀式(奏樂)(組織部李鐵巖負責:校領導與8名學生對接,教師黨員代表與學生代表各12名對接);

(五)學生代表發言

(六)教師代表發言;

(七)校領導講話;

(八)宣佈會議閉幕。

高校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六

爲適應高校改革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現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爲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xx〕35號)、《教育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xx〕7號)、《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鄂府發〔20xx〕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爲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xx〕29號),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其他本科院校、專科院校績效工資考覈分配實施方案,結合鄂爾多斯高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崗定薪、責薪一致、按勞分配、優績優酬”的原則,強化崗位職責,逐步完善崗位設置管理,整體優化人員結構。

(二)遵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校內各類人員收入分配水平,適度向教學、服務一線傾斜,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增強學校人才競爭力。

(三)績效工資制度與現行校內分配製度有機結合,合理調控收入差距,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實現學校轉型發展、全面提高辦學水平的目標。

(四)加強考覈,強化激勵,完善考覈辦法,強化履行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考覈,將考覈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二、實施範圍

我市一本(科)三專(科)四所高校,即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鄂爾多斯職業學院、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內蒙古民族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人員。

三、崗位分類

績效工資的崗位分爲教學科研崗、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和工勤技能崗位四類,其中教學科研崗和其他專業技術崗爲專業技術崗。

(一)教學科研崗指承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職責並符合相應資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以及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崗位。

(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指除教師專業技術崗以外聘用的專業技術崗位,主要包括實驗技術、圖書資料、檔案、編輯、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等專業技術崗位。

(三)管理崗指承擔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包括學校黨政職能部門、教輔單位、二級學院等單位的管理崗位。

(四)工勤技能崗指教學、科研和日常運行中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

四、績效工資內部分配

(一)高校績效工資總量。《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爲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xx〕29號)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資正常增長的基礎上,以科研機構、高校所在地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爲託底線,績效工資總量可以在基本標準線的3倍內核定”。根據我市績效工資最高控制線原則上按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2.5倍的要求,覈定高校績效工資總量。經費增加部分由市財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高校績效工資的分配。高校績效工資分爲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是職工履行基本崗位職責和任務所發放的績效工資,按照《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鄂府發〔20xx〕53號)實行現行事業單位統一標準,每月由市財政統一發放。剩餘部分爲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各高校根據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務情況按職稱、職務及職級等自行制定考覈實施細則,堅持“以崗定薪、責薪一致、按勞分配、優績優酬”的原則,考覈後按等次發放各級各類人員的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完善內部績效考覈制度,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技能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覈。根據考覈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重點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幹和成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二)各高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採取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廣泛徵求意見,集體研究決定,確保方案科學、合理、公開、公正。

(三)績效工資總量包含班主任津貼、超課時補貼、科研課改資金等項目。

(四)高校績效工資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社、財政部門組織實施。人社、財政會同教育部門制定專項經費年度績效評估方案,對各高校績效工資專項經費的使用成效進行科學評價,作爲高校教育經費增減的決策依據。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高校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七

根據《上海海洋大學學院人員經費撥款改革方案》精神,本着注重績效,兼顧公平,進一步完善學院收入分配體系,充分調動全院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學院快速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結合信息學院實際,特制訂本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任務主導,業績激勵:建立以“任務與績效”爲導向的分配機制,突出教學科研主體地位,確保院內分配向一線教師傾斜。

(二)強化崗位,優勞優酬:進一步完善與教職工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緊密聯繫的“崗位任務+績效”分配模式,實行按月崗位工作津貼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對於完成崗位任務的各級各類人員,在確保每月績效工資不減少的情況下,按照“任務與績效”爲導向的分配機制,鼓勵創新,體現優勞優酬。

(三)量入爲出,分類指導:遵循學校人員經費撥款的基本原則,在學校覈定的人員經費總量內,合理發放績效工資,保證學院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根據不同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不同崗位實行不同的管理和績效考覈方法,強化崗位對工作任務的要求,構建和諧的收入分配辦法。

二、發放項目

本方案主要是針對除學校直接向個人發放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補貼外的校內績效工資。

三、經費來源

所有學校按照二級學院分配體制下撥到學院的所有績效工資、遠郊津貼、本科激勵計劃、高峯高原、各種獎勵、各種補貼等所有經費的總分配(不包括科研經費)。

四、學院績效工資的構成

本方案實施後,學院教職工的校內績效工資收入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性績效:包括崗位工作津貼和遠郊工作津貼,實行按月發放。

1、崗位工作津貼:指完成學院各類各級崗位工作職責要求規定的任務而取得的津貼。對於按時與學院簽訂年度崗位任務書,並按質按量完成崗位任務的各級各類人員,按照20xx年標準按月發放崗位工作津貼。學院將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教職工崗位工作津貼標準。

2、遠郊工作津貼:按現行標準及學院現行有關簽到規定,按月發放遠郊工作津貼。

(二)調節性績效:

根據學校績效工資總額,學院對照目標責任制,根據各階段任務完成情況,在每年6月、9月、12月左右發放調節性績效工資。調節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爲未出現教學事故或其他事故的在崗教職工,主要體現出勤情況,完成崗位任務情況及福利因素。發放標準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根據當年工作情況確定。

同時,學院每年預留人員經費撥款總額的5%左右,用於學院年度重點工作推進、公共事務及突發性事務等分配。

(三)年度獎勵性績效:包括年度基礎獎勵績效、業績獎勵績效,經年度績效考覈後在每年年終進行分配。其中,教學任務及績效獎勵所佔比重約爲60%-63%,學科績效獎勵約佔20%-23%,學院運行及管理約佔15%-17%。

1、年度基礎獎勵績效:根據各類各級崗位人員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結合全年考勤及年度考覈情況,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分配。

2、年度業績獎勵績效:主要用於獎勵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實驗室建設、精神文明、學生創新培養、行政管理等各個方面。

年度業績獎勵績效總額根據當年該模塊可分配經費總額,分別用於教學任務超任務激勵、教學績效獎勵、學科績效獎勵、學院運行與管理激勵及公共事務激勵。

(1)教學任務超任務激勵

主要用於教師超額承擔課堂教學、畢業設計、實踐教學及學生創新培養任務完成情況的激勵。具體辦法見附件1《信息學院課程教學工作基本規範及考覈辦法(試行)》、附件3《信息學院20xx年本科教學管理負面清單及處置措施(試行)》。其他崗位人員參與並超額完成教學任務的可參照執行。

(2)教學績效激勵

主要用於教師取得教學成果的績效激勵。具體辦法見附件2《信息學院教學業績獎勵績效計算辦法(試行)》。其他崗位人員獲得相應教學成果可參照執行。

(3)學科績效獎勵

主要用於教師取得科研成果的績效激勵。具體辦法見附件4《信息學院學科績效計分辦法(試行)》。其他崗位人員獲得相應科研成果可參照執行。

(4)學院運行與管理激勵

主要用於實驗技術人員、專職學生輔導員、行政管理人員確保學院教學、學科建設、黨建及精神文明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的激勵。具體辦法見附件5《信息學院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及考覈辦法(試行)》、附件6《信息學院專職學生輔導員崗位工作職責及績效考覈辦法(試行)》、附件7《信息學院學院辦公室管理崗位職責及績效分配方案(試行)》。

(5)公共事務激勵

鼓勵全院教職工積極參與學院社會公共服務工作,納入年度業績獎勵績效。學院社會公共服務工作內容見附件8《信息學院社會公共服務工作目錄(試行)》。

五、有關說明

1.教師超任務激勵部分按80元/分計算。

2.學院年度績效工資最高發放額不超過當年學院績效工資平均數的2倍。科研課題績效暫不納入績效工資計算額度。

3.學院負責人正職的績效工資由學校根據其工作業績和本學院人均撥款情況確定額度,總額度最高不超過學院績效工資平均數的2倍。

4.學院黨政管理幹部以管理工作爲主,兼任教學科研工作的,其中每學期課程教學不超過72學時,超額完成學院教授教學任務的部分,按教師超任務激勵減半計算。

5、學院現行教師崗位任務職責和考覈辦法延續至本聘期結束(20xx年12月31日),新一輪聘期崗位任務及考覈辦法另行制定。

6、符合校本高峯高原學科錄用條件的新進教師,進校工作前兩年教學任務適當減免。

六、年度考覈

根據學校規定,年度考覈實行績效考覈及人事考覈相結合,年度績效考覈根據各類崗位工作職責及績效考覈辦法執行,年度人事考覈在績效考覈的基礎上,綜合個人年度德、能、勤、績、廉的綜合表現確定。

(一)教學人員年度績效考覈:按現行考覈辦法執行。

(二)實驗技術人員年度績效考覈:具體見信息學院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及考覈辦法(試行)。(附件5)

(三)輔導員及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覈:實行年度綜合測評,具體見信息學院輔導員、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及績效考覈分配辦法(試行)。(附件6、附件7)

(四)出現下列之一情況者,年度人事考覈爲不合格:

1.師德考覈不合格。

2.發生重大教學事故。

3.教學質量考覈連續兩年列全校倒數20名內。

4.當年完成崗位總任務不足60%,或連續兩年完成崗位任務不足80%的。

5.拒不簽訂崗位工作協議書。

6.僞造學歷、學位、獲獎證書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

7.違紀違法受校行政或黨內處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調出、退休、病休、請假人員的績效工資發放,按照學校、學院有關規定執行;因公出國或培訓人員的績效工資發放按學院現行辦法執行。

(六)年度考覈教職工須認真填寫年度考覈表,各基層及相關負責人做好審覈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