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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工作管理實施細則

神華神東電力山西河曲發電有限公司

信訪工作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神華神東電力山西河曲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信訪工作,正確處理職工羣衆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職工羣衆的合法權益和公司的改革、發展、穩定,有效防範、化解公司和社會穩定的重大突發事件,根據兩級集團公司信訪工作管理辦法以及新信訪工作條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部門、各外委單位要按照公司《信訪工作管理實施細則》認真處理職工羣衆來信、接待職工羣衆來訪,傾聽職工羣衆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職工羣衆的監督,努力爲職工羣衆服務。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外委單位。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成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黨委書記、董事長

常務副組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副 組 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副總師級領導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各支部書記、各外委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管理部爲信訪工作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負責信訪工作管理辦法的制定、完善、實施和監督。具體責任人爲綜合管理部主任。

第五條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負責辦理本公司職工羣衆來信、接待職工羣衆來訪,受理職工羣衆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兩級集團公司和公司領導交辦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開展調查研究,定期組織排查本公司信訪突出問題研究和分析信訪情況,提出處理信訪問題的建議,及時解決信訪突出問題。

(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處理,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五)對各部門及外委單位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六)定期做好信訪情況統計分析工作,信訪統計必須真實、準確、規範、統一。

(七)2022年5月1日國家新印發的《信訪條例》規定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三章 信訪工作管理

第六條公司建立信訪維穩工作領導體系。

(一)公司成立以主要領導爲組長、其他領導爲副主長、各部門及外委單位負責人爲成員的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信訪維穩工作的領導和協調。

(二)明確責任主體。公司主要負責人是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信訪維穩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履行“一崗雙責”責任,負責分管範圍內的信訪維穩工作,各部門、各單位是信訪維穩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全面落實本部門、本單位內部班組和各專業的信訪維穩工作,將信訪維穩責任層層分解,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信訪維穩工作領導體系,結合信訪維穩工作實際制定信訪應急專項預案(見附件1),開展信訪維護應急處置工作。

第七條加強信訪隊伍建設。

(一)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各部門、各外委單位應選派政治敏銳、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信訪信息員,並向綜合管理部報備。建立三級信訪信息網絡管理,即公司、部門、班組。暢通信訪渠道,定期收集信訪信息,積極瞭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化解基層矛盾。

(二)利用信訪宣傳月積極開展信訪業務培訓,努力提升各級信訪工作人員處理複雜問題、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和水平,爲信訪維穩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證。

第八條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基層加強調研,瞭解掌握實情,將薪酬、社保、工傷、農民工報酬等涉及羣體性的信訪問題作爲課題,尋求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力爭取得實效。

第九條認真組織開展領導幹部接訪工作。要將領導幹部接訪作爲化解矛盾糾紛、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維護企業穩定的重要措施,建立制度,堅持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第十條加大督查督辦力度。重點對領導幹部接訪、領導包案、依法終結信訪事項、重點信訪案件以及貫徹落實地方及上級公司信訪工作制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切實提高執行力。

第十一條加強對信訪維穩工作的考覈力度。嚴格規範領導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保障各項信訪維穩工作落實到位。

第十二條加強信息預警和羣體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積極配合地方及上級公司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

第十三條積極構建大信訪格局。建立黨委、行政、工團組織齊抓共管、綜合治理信訪問題、維護穩定的工作機制。有效協調和整合社會資源,上下聯動,多方配合,共同處理信訪問題。

第四章信訪渠道

第十四條公司應將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進行公佈,信訪人可通過以上方式向公司各級信訪部門反映情況。

第十五條建立信訪第一責任人接待日工作制度。公司每週四上午爲信訪接待時間,接待地點一般設在三樓會議室,根據實際情況臨時調整。

第十六條應當在信訪接待場所或公司網站公佈與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以及其他爲信訪人提供便利的相關事項。宣傳、教育信訪人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提出信訪問題,遵紀守法,自覺維護信訪秩序。

第五章信訪事項的受理

第十七條公司收到信訪事項後,能夠立即答覆是否受理的,應當立即答覆;不能立即答覆的,應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採取適當的方式通知信訪人。對決定受理的信訪事項,向信訪人出具《信訪事項受理通知書》,經信訪人簽字,存檔。

第十八條對需要通過勞動仲裁、行政複議、司法處理的涉法涉訴類信訪事項,信訪主管部門應當告知信訪人分別向勞動仲裁機構、行政複議機關或司法機關提出。公司不再受理此類信訪事項。

第十九條信訪人反映的問題歸屬不清或涉及多個單位的信訪事項,應由信訪主管部門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對超出本級處理權限的信訪事項,應向信訪人做好解釋疏導和政策法律諮詢工作,教育引導信訪人依法信訪,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第二十條信訪人要求直接向公司領導反映問題的,由信訪主管部門進行安排。

第二十一條信訪人直接向公司信訪主管部門以外的各職能部門提出的信訪事項,接待部門經審查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的,應當直接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的,應告知信訪人向單位或信訪主管部門提出。

第二十二條公司對接待的信訪事項應認真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應包括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部門或外委單位、聯繫方式、請求、事實及理由等。

第二十三條信訪接待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

第二十四條對於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有關單位應當在職責範圍內依法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不良影響的產生、擴大,並按規定及時報告。

第六章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

第二十五條辦理信訪事項,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對信訪事項進行登記。

(二)告知信訪人信訪權利和義務。

(三)查處。對受理調查處理的信訪事項,應認真調查取證,然後根據事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四)答覆。將調查的事實及處理決定告知信訪人。如信訪人需要,應及時爲信訪人出具《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見附件2),並由信訪人簽署明確意見。

第二十六條辦理信訪事項,要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手續完備、程序規範、材料齊全、處理意見落實,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第二十七條信訪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與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八條受理信訪事項時應認真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必要時可要求信訪人書面說明情況,需要進一步覈實情況的,要向其他組織或人員調查。

第二十九條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有利於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促進企業經濟發展的,公司應認真研究論證並積極採納。

第三十條經過覈實,信訪事項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予以支持;信訪事項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信訪事項缺乏事實依據的,不予支持。受理信訪事項的職能部門,應將受理結果書面答覆信訪人,作出支持信訪意見的要督促有關部門、外委單位認真執行。

第三十一條信訪事項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辦結;情況複雜的可延長1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事項的職能部門要將延時理由告知信訪人。信訪人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書面答覆之日起30日向受理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請求複查或複覈(見附件3),不得越級上訪。信訪人對複覈意見有異議的,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信訪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不再受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信訪辦發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須及時督辦,並提出改進意見。

(一)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結信訪事項的。

(二)未按規定反饋信訪事項辦理結果的。

(三)未按規定程序辦理信訪事項的。

(四)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的。

收到改進意見的部門、外委單位應當在30日內書面反饋情況,未採納改進意見的,應說明理由。

第三十三條公司信訪辦於每半年末將信訪事項的數據統計、涉及領域、轉送、督辦情況、信訪意見採納情況等向公司提交信訪情況分析報告。

第七章檢查與考覈

第三十四條公司信訪辦不定期對信訪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公司信訪辦按照本辦法對各部門、各外委單位信訪工作進行檢查評價並納入公司考覈。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信訪維穩應急專項預案

2.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

3.信訪事項複覈意見書

附件1

神華神東電力山西河曲發電有限公司

信訪維穩應急專項預案

爲加強對信訪維穩工作應急事件處理的綜合能力,提高信訪工作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不穩定事件,依據山西公司關於信訪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範圍適用

不穩定因素引起的突發性羣體事件及突發性重點問題。

二、處置突發性事件遵循的原則

(一)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快不宜慢、宜緩不宜激的原則,講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確做好上訪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二)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相結合原則。

(三)堅持依規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按照《信訪工作條例》、國家能源集團、山西公司信訪工作管理規範的有關規定,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進行管理和處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

(四)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公司的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五)堅持內緊外鬆、內外有別的原則。對內要及時做好正面教育疏導工作,盡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對外要嚴格控制宣傳報道範圍,統一宣傳口徑,以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指揮機構。公司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爲處置信訪工作突發事件的指揮機構。

組 長:黨委書記、董事長

常務副組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副 組 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副總師級領導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各支部書記、各外委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人主任,部門全體爲成員。

(二)信訪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針對羣體性突發事件的性質、規模、事態、地域等,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2.負責應急現場通信聯絡、對外聯繫、突發事件的統一協調;

3.組織力量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發生突發事件時,作爲指揮平臺,爲領導提供信息、通信、預案、諮詢等,保證正常運轉;

5.負責向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事件情況,組織收集有關資料;

6.負責對外發布信息,處理應對突發事件對外宣傳的協調聯絡工作。

四、羣體突發性事件及突發性重點問題處置程序

(一)公司信訪工作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公司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通報情況,啓動應急預案。

(二)應急狀態啓動後,信訪工作辦公室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1.事態控制:進行上報和組織實施,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現場工作進展情況。

2.教育引導:瞭解上訪人員提出的主要問題,並進行對話,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3.協調聯絡:通知上訪人員所在單位負責人赴現場進行勸導,動員其家人或親友參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三)至突發事件消除後,信訪工作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纔可離開現場。

(四)信訪工作辦公室對突發事件必須記錄在案,並對相關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信訪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對做好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做好排查走訪工作。信訪辦公室牽頭,各部門配合,每季度開展一次矛盾糾紛及不穩定風險排查工作(後附排查表),及時查找本公司不穩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別是要做好對特殊羣體的跟蹤調查,及時掌握情況,高度警覺,早發現、早滲透、早報告、早化解,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

(四)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對職工隊伍中出現的一些不利於穩定的話和事,要及時進行正確引導,引導職工把主要精力放在謀求公司發展、幹好本職工作上來。

(五)建立信訪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公司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和領導全公司的信訪工作,各有關部門、外委單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形成信訪工作合力。

(六)做實、做細職工的思想工作。關心職工生活,重視職工的利益問題,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問題。對職工關心的工資福利、勞動爭議、帶家公寓等熱點問題,業務部門要及時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化解矛盾,紮實有效地做好公司的信訪工作。

附表:矛盾糾紛及不穩定風險排查化解表

附件

矛盾糾紛及不穩定風險排查化解表

部門名稱(蓋章):

填報人員:

填報時間:2022年月日

序號

部門

上訪人數

涉事人數

來訪性質(羣體/集體/個體,根據來訪人數5人及以上爲集體,20人及以上爲羣體)

風險類型

問題描述(包含事件概況、成因以及信訪人主要訴求,文件內容控制在200字以內)

內容分類

矛盾化解措施

化解情況

責任落實情況

重點人員信息

備註

包案責任人職務、姓名

涉事單位包案負責人職務、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

可能引發羣體性上訪事件

工傷補償

已穩控

xx

xx

xx

附件2

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

編號:

信訪人姓名

性別

工作單位或住址

聯繫電話

信訪

事項

年 月 日

調查

結論

與處

理意

處理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領導

意見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信訪

人意

信訪人(簽名)

年 月 日

備註

1.表內只填寫簡要事項,若篇幅較長,可另加附頁。

2.本表一式三份,辦理單位建檔留存一份,信訪代理機構留存一份,交信訪人一份。

附件3

信訪事項複覈意見書

編號:

信訪人姓名

性別

工作單位或住址

聯繫電話

信訪

事項

年 月 日

初訪

受理

單位

處理

意見

複查

意見

複覈

意見

複覈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備註

1.表內只填寫簡要事項,若篇幅較長,可另加附頁。

2.本表一式五份,複覈單位建檔留存一份,信訪代理機構一份,複查機關一份,初訪辦理機關一份,信訪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