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各盡其(精選多篇)

第一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各盡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各盡其(精選多篇)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各盡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各盡其能

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充分發揮自身的能動性和創造性,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和必然要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充滿創造活力的社會,是人的創造活力能夠得到充分發揮的社會。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全社會全民族的積極性創造性,對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始終是最具有決定性的因素。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激發各行各業人們的創造活力,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現在,我國已經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但影響我國社會創造活力的因素還在相當範圍內、相當程度地存在着,抑制了羣衆的積極性和社會的創造活力。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我們要堅決改變一切妨礙人的創造活力的思想觀念,堅決革除一切束縛人的創造活力的體制弊端,爲各行各業的人們幹事創業提供舞臺,努力營造全體人民各盡其能的社會氛圍和社會環境。

首先,要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充分發揮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和廣大農民的作用。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和廣大農民,始終是推動我國先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根本力量。要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制度爲他們更好地發揮作用提供便利、創造條件,不斷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鼓勵他們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貢獻。

其次,要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鼓勵和支持新的社會階層人員爲經濟社會發展積極貢獻力量。在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要堅持解放思想、求真務實,主動了解他們的願望和要求,對他們的創業精神給予充分鼓勵、創造願望給予切實尊重、創造活動給予真正支持,進一步堅定他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把他們的創造才能充分發揮出來,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再次,要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尊重和保護一切有益於人民和社會的勞動。這是不斷增強全社會創造活力的前提。我們要努力在全社會樹立和營造這樣一種觀念和氛圍:不論是體力勞動還是腦力勞動,不論是簡單勞動還是複雜勞動,一切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的勞動,都是光榮的,都應該得到承認和尊重。要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幹成事業,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於人民。

最後,要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以便在全社會產生良好的示範帶動效應。這既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要在黨內營造更加平等、更加寬鬆、更加活躍的氣氛,鼓勵每個黨員研究新問題,提出新見解,探索新思路,允許提出不同意見。通過完善黨內製度,充分調動全黨同志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每個黨員都富於創造精神,積極參與各種創造性的工作和活動,成爲增強全社會創造活力的帶頭人。

第二篇: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認識

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認識

--------大新縣人民法院

一、“和諧社會”不僅是一種狀態,更是一種視角

千百年來,中國一直在追求政治和諧、社會和諧。我們今天倡導的“和諧社會”,其中的“和諧”二字不只是指社會的一種狀態,更重要的是提示人們,從“和諧”這一視角對社會進行分類,用“和諧”爲“社會”作定性。因此,引導人們從“和諧” 這一視角去審視社會,思考和認識社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認識前提。

什麼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胡錦濤同志明確指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六個基本特徵告訴我們:

第一,科學的和諧社會是一個系統的綜合體。和諧社會既包括社會關係的和諧也包括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體現了民主與法治的統一。公平與效率的統一,活力與秩序的統一,科學與人文的統一,人與自然的統一,從這個意義上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完全聯繫在一起的,它們既是並列關係,又是包含關係。

第二,和諧社會既是目標也是過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我們的一個治國理想,又是一種治國方略、治國機制,同時也是一種治國結果,實際上就是政通人和、國泰民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靜態的完美,而是動態的協調,是目標與過程的統一。作爲目標,它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是完全一致的,與小康目標是完全一致的,與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總任務是完全一致的。作爲過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具體的、歷史的、是分階段、有層次的,不是中一蹴而就的,決不能操之過急,急於求成。

第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要講物質利益原則,又要注重提高全民族整體素質。在注意解決各階層利益矛盾的同時,要注重全民族的整體素質,共同營造遵章守法、誠信友愛、開拓進取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重視差異的價值

人一般不喜歡差異,人的本性喜歡他人與自己的一致。但只有理性纔會告訴我們,應該重視差異,應該重視對立面,並在多樣性裏求統一。

黑格爾說過:“對立的東西產生和諧而不是相同的東西產生和諧”。中華民族更是自古以來就崇尚爲政仁和、爲人謙和、民風純和、家庭和睦,“和”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但是,中華文化中“和”的前提是“和而不同”。孔子甚至把這種“和同思想”,作爲區別君子和小人的一個標準,謂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而不同,是承認多樣,承認差別,承認不同。承認多樣、差別和不同,就意味着承認矛盾衝突,甚至對抗。那麼,要“和諧”,要就有一個如何面對“對立面”,怎樣處理矛盾衝突,甚至對抗的問題。

和諧社會不是靜態完美,而是動態的協調。“穩定”是有多種的。“死水一潭”是一個穩定,雖然穩定得連一點漣漪都沒有,但它是死水,沒有一點活力和生命力。高壓也能取得表面的、暫時的穩定,但它蘊涵着更大的不穩定。和諧的穩定纔是內在的、持續的、真正的穩定。“和 1

諧”也有多種。靜態的和諧固然可貴,動態的和諧更加難得。

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是無差別社會,更不可能是沒有任何矛盾和問題的社會。社會和諧概念的提出,其前提正是承認一個社會有不同的階層、不同的價值觀存在、不同的利益要求需要調整。和諧社會是多元的社會,在這樣一個社會裏,社會各階層、各羣體、各組織的創造活力都得到承認,各類矛盾和問題在不一致中得到化解。在這樣的社會裏,全社會形成合力,經濟與社會才得以協調發展。

“和而不同”,只有不同的音符才能奏出和諧的樂章,只有不同社會制度、不同經濟形式、不同的政治見解、不同的價值觀念、不同的生活方式長期共存,纔是和諧的社會。當然所謂同,就是將上述不同統一於社會主義這一面偉大旗幟之下,就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當前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就是要建立一種不斷解決矛盾和化解衝突的機制,包括順暢的社會流動機制、合理的利益協調機制、安全的社會保障機制、有效的矛盾疏導機制。我們既要坦誠地承認社會矛盾特別是社會收入分配的差距,又要努力地爲解決這些矛盾、縮小這些差距而奮鬥。

三、原因比結果更值得關注

我們的社會還存在許多不和諧的現象和因素。當前社會中最不和諧的是收入分配差距的過大,貧富懸殊現象比較突出,如城鄉差別、區域差別、行業差別等。這很多是由不公平分配所造成的。比如腐敗、權錢交易、偷稅漏稅、走私販私等。還有壟斷性行業,它憑藉對資源、市場、價格的壟斷,獲得大量的壟斷利潤。

如何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比單一的發展經濟更重要。當前能斷送改革開放事業的,主要的已經不是極左思潮了,而是在改革和發展當中能否兼顧公平。

胡錦濤同志指出:“要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依法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爲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使全體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這“四個公平”是對馬克思主義公平觀的新概括,是對社會主義社會的新發展,是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要求。

當前,如何分配又是體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的核心內容,主要體現是,第一,發展機會平等。即從總體上保證每個社會成員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發展機會。必須在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從公民權利保障、政府施政、執法司法等方面採取切實措施,逐步做到保證社會成員都能夠接受教育,都能夠進行勞動,都能夠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參與社會生活,都能夠依靠法律和制度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第二,財富分配公平。按貢獻進行分配(不是平均),即根據每個社會成員的具體貢獻進行有差別的分配。第三,社會調劑公平。即立足於社會的整體利益,對一次分配後的利益格局進行必要的調整,使社會成員不斷得到由發展所帶來的利益,進而使社會生活的質量不斷有所提高要從體制上和政策上下手,運用經濟槓桿進行公平的調節。加大扶貧力度誠然重要,可是,提高點所得稅,增強點利息稅,擴徵點遺產稅,比什麼力度都大。現在既有窮人不會做窮人的問題存在,也有富人不會當富人的問題存在,不過,主要是富人不會當富人。應該讓富人懂得:抽肥補瘦是文明社會普遍的做法。要讓富人懂得:縮小差距以後仍然有差距,富人依然是富人。要讓富人懂得,這樣做也是富人自身存在和發展的需要。

四、民主化與市場化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基本思路。與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內部矛盾相比,現階段的人民內部矛盾有其新的特點。

一是經濟利益矛盾突出。利益問題是人民內部矛盾的總根子。利益矛盾是其他各類人民內部矛盾產生的根源,是影響、制約、導向各類矛盾發展的主導性矛盾(即勞資關係矛盾)。二是羣體性矛盾較強,往往是一部分人與一部分人的矛盾,一旦爆發,即形成大規模的羣聚事件。這些羣體性矛盾一般是非對抗性的,但一定條件下會轉化爲對抗性。三是矛盾與政府某些部門存在問題的關聯度高。矛盾的背後,往往有官僚主義、腐敗分子隱藏其中,這些新特點都大大強化了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難度。

可見,在當今這些錯綜複雜的人民內部矛盾中,我認爲,最重要矛盾是:城鄉矛盾、福利矛盾、勞資矛盾和幹羣矛盾(政府與社會的矛盾)。

要在民主化和市場化的基礎上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政治民主化和經濟市場化,是和諧社會的兩大支撐點。離開這兩大支撐點研究處理社會矛盾問題將會走到傳統體制的老路上去。第一,主要用經濟的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得失矛盾。要學會善於用經濟方法處理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

第二,主要用民主的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的是非矛盾。人民內部在思想政治上的矛盾就是是非矛盾。民主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民主法制的方法;一是思想教育的方法。

第三,採取綜合的方法解決人民內部各類矛盾。要依法及時處置羣衆的合理訴求,努力消除不和諧因素,從源頭上解決矛盾,儘可能地把矛盾和隱患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對於已激化了的人民內部矛盾,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順不宜逆,要採取有力措施來平息事態,防止個別問題羣體化、簡單問題複雜化、經濟問題政治化、內部問題社會化、局部問題擴大化。

第四,根本方法是深化改革,發展生產力,健全社會主義民主法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包含着十分豐富的內涵,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去理解和認識:

第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社會。國際國內發展的經驗都證明,經濟是基礎,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前提。只有經濟發展了,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纔有了物質保證。經濟發展總是第一位的,但是社會發展必須隨着經濟發展而發展,經濟社會必須協調發展。

第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社會結構合理的社會。社會結構合理與否是影響乃至決定這個國家或地區社會是否(請你支持)和諧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整個社會是否和諧的重要指標。現代化社會的階層結構一般都是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形”社會結構。社會中處於優勢地位非常富有的階層和處於底層的貧窮弱勢的人口規模都比較少,而社會中間階層的人口規模爲大多數或較大多數,這樣的社會,纔是比較穩定健康,也就是和諧社會。

第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社會各個階層都能各盡所能,各得其所,社會各階層互惠互利,各自的利益都能得以基本滿足,各階層間的關係能夠不斷得到協調的社會。我國目前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中心任務是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爲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目標而奮鬥。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的需要。積五十餘年的經驗,在政治上要保證各階層應有的民主權利,在經濟上要保證他們應得的物質利益,這樣才能調動社會各個階層及其成員的積極性,使社會充滿活力。

第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追求社會公平是社會主義應有的題中之義,也是人類社會的共同理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公平是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要貫徹到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去。只有實現社會公平,才能協調各方面的社會關係,有利於調動人民羣衆的積極性,有利於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第五、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社會事業發達、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的社會。一個和諧社會不僅是經濟繁榮,而且是科、教、文、衛、體和社會保障事業同步發達。我們現在這方面是相對滯後的,社會事業發展水平要比經濟發展水平落後5—8年。國家今後要把人力、財力、物力重點放到辦公共事業上,經濟建設投資則主要交給市場。

第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各階層人民有共同理想、講誠信、守法度、民風醇正的社會。中華民族有5000年悠久歷史文化傳統,中國素有禮儀之邦的美稱,但在所謂“批判封、資、修”中,把優秀傳統文化傳統美德丟掉了,把世界的一些先進東西排斥了,“文化大革命”對文化的摧殘、對社會的破壞,後果極其嚴重,影響相當久遠。現在大家都關心誠信問題、信仰信任問題、道德倫理問題、民風問題,說明不如人意的現象嚴重存在。所以說,精神文明是“三個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亟待加強建設。

第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社會各階層關係融洽、社會治安良好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要通過文明、法制、妥善的方式,解決社會上存在的各種矛盾,切不可用粗暴的、簡單的方式對各種問題進行壓制。只有這樣,才能解決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真正而持續的穩定。

第八、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社會。人與自然是對立統一體,統籌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就是強調人在認識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的協調統一,這既是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必要,也是自然的可持續發展所需。而人類社會活動的軸心,始終是,也只能是在自然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用人的創造性勞動實現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這纔是真正的以人爲本,也是它的實踐意義。

第三篇:構建和諧社會要注重社會公平

文章標題:構建和諧社會要注重社會公平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和政府非常重視收入分配和公平問題。胡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要“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對這一重要論斷,我們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理解:

首先,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實現社會公平,歷來是馬克思主義者追求的社會主義的基本目標和核心價值,是社會主義本質的重要內容和內在要求。社會主義社會不僅應該創造出更加豐富的物質財富,而且要讓物質財富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包含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在內的社會公平,是社會主義最重要的本質和社會主義的最大優越性。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爲,未來社會應是每個人得到自由全面發展和社會公平得到充分體現的社會。鄧小平同志認爲,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而“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自然是公平理念、公平制度、公平政策和公平原則在社會主義實踐中不斷得到落實的動態過程和必然結果。如果離開了公平合理的制度安排,廣大人民羣衆就無法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社會主義的本質就不可能得到較好的展開、體現和實現。可以說,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其次,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我們黨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宗旨立場的必然要求。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立黨爲公、執政爲民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和原則立場。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僅是我們黨全部奮鬥的最高目的,而且是我們黨執政興國和開展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中外歷史和現實一再證明,社會公平缺失明顯的社會,必然是少數人得利和幸福、多數人失利和痛苦的兩極分化的社會。在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係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的今天,我們黨要較好地應對市場化和全球化的挑戰,始終堅持做到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就必須牢固樹立公平理念,高度重視公平制度建設,確保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惠及最大多數人。否則,黨的先進性就失去了根本依託,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會成爲一句空話。

再次,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現實需要。社會公平不僅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徵和基本價值,而且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在和諧社會建設的系統工程中,社會公平無疑是“晴雨表”和“測溫計”,客觀地測量着社會的和諧度。社會上的不和諧問題,起因往往指向“不公平”。“人平不語,水平不流。”只有切實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才能充分調動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社會關係逐步融洽協調,從而促進整個社會的穩定和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但在分配製度和分配秩序、社會調劑等方面仍存在着明顯的不足,並造成了貧富差距過大、社會保障不健全等諸種不利於和諧社會構建的不公平現象。在此情勢下,只有把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爲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從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才能化解社會羣體之間的各種矛盾,形成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局面。

當然,強調社會公平,並非回到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老路,而是要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係,既克服以犧牲效率來換取公平的弊端,也反對以犧牲公平來換取效率的做法。

《構建和諧社會要注重社會公平》來源於本站,歡迎閱讀構建和諧社會要注重社會公平。

第四篇:構建和諧社會要依靠社會制度。一辯陳詞

主持人、尊敬的評委、對方辯友,晚上好: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重要概念,“和諧社會”迅速成爲全國流行語。但數千年的歷史又告訴我們,“和諧社會”並非唾手可得。真正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是,如何才能夠實現祖輩們孜孜以求的“和諧”?我方的觀點是:構建和諧社會主要靠法律。

“和諧”意味着安寧有序,蘊涵着富足安康。“和諧社會”的具體含義,至少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去理解:一是個人自身的和諧;二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三是社會各系統、各階層之間的和諧;四是個人、社會與自然的和諧;五是整個國家與外部世界的和諧。其中最重要的應該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則是人與人之間和諧的特殊表現;而社會各系統、各階層的和諧,國家與外部世界的和諧,都建立在個人和諧的基礎之上。因此,實現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應當成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工作重心。

與我們的主題相比,現在中國人面對的社會是一個以市場爲資源配置基礎的社會,個體的利益受到了空前的尊重和保護。改革開放以來,最大成效之一,就是我們開始承認個體謀求自身利益的行爲,有助於社會的進步與和諧。

由於個體謀求自身利益的行爲,必然導致貧富差距和利益多元,進而產生了明顯的社會價值分歧。因此,我們面對的“和諧社會”的問題必然是一個現實中的多維利益衝突和道德衝突基礎上的和諧問題。

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干說過:“在一個利益嚴重分化的社會,必須由一種可以主導和控制利益對立關係的力量來推動、唯系與保障和諧。這就是法律,且只能是法律。

我方原則上贊同涂爾干先生的觀點,但我方不排斥任何有助於構建和諧社會的其它有關要素,如先進的道德觀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先進的生產力和先進的文化等等,但我們應當承認在促進構建和諧社會的各種力量中,主要靠法律,靠充分體現民主,充分體現人民基

本權益並能夠真正“依法治國”的法律,而主要不是依靠道德的力量。 謝謝大家!

第五篇:構建和諧社會要正確處理五大關係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放到與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相併列的突出位置,號召全黨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這是一個具有時代性、戰略性的重大決策。各級黨組織要從社會轉型、體制轉軌時期的實際出發,以與時俱進的精神,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正確處理影響和諧社會建設的一些重大關係。

一是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關係,全面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我們黨所主張建立的和諧社會,是一個全面系統的目標,僅靠gdp的增長,無法支撐起一個人民所向往的全面的小康社會。因此,各級黨委必須把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作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按照 “五個統籌”的要求,實現社會各個方面的和諧發展。要堅決克服一些地方在經濟建設上舍得投入,而在社會事業發展上無所作爲的傾向,要切實把社會事業的發展放到重要位置,與經濟建設一同部署、一同推動、一同檢查、一同落實,促進經濟建設與科教文衛、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各項社會事業的協同共進。

二是正確處理激發社會活力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爲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既充滿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會。一方面,我們要通過改革,激發社會各階層的創造性活力,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在保持社會生機和活力的前提下謀求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始終做到“活而不亂”。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和妥善解決改革中因利益調整引發的社會矛盾,避免體制轉軌、社會轉型時期社會矛盾的激化。要自覺把社會和諧作爲穩定工作的最高目標,堅持以和諧指導穩定工作,以和諧檢驗穩定工作,切實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三是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先富與共富的關係,妥善協調不同社會階層、羣體和地區之間的利益矛盾。實現共同富裕和社會公平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兩根支柱。當前羣衆對行業壟斷、城鄉差別、幹部特權、收入差距拉大等現象十分不滿。建設和諧社會,必須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先富與共富的關係,既要通過深化改革,完善市場體制,提高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又要通過宏觀調控,在二次分配中維護社會公平;既要鼓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又要防止兩極分化;既要保護髮達地區、優勢產業和先富羣體的發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視和關心欠發達地區、比較困難的行業和羣衆。各個地方在加快發展的同時,要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綜合運用財政、信貸、就業、扶貧開發、法律援助等手段,逐步建立符合和諧社會目標要求的,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義公平爲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機制,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四是正確處理行政管理與社會自我管理的關係,打造社會管理新格局。真正的和諧社會是一個國家權力與公共權利良性互動的社會,是國家的行政管理與公民個人的自主管理相統一的社會。目前我們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沿用着過去以行政管理爲主導的社會管理體制,這同經濟社會的發展不相適應。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的總要求,堅決克服一切恩賜思想和包辦代替的做法,在進一步提高黨和政府管理社會的效能的同時,善於通過村民自治、社區自治組織,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介組織以及工青婦等羣衆組織和各類羣衆代表會議等,形成社會管理的整體合力。

五是正確處理發揮傳統政治優勢與創新羣衆工作機制的關係,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羣衆工作。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既要發揮黨組織與人民羣衆密切聯繫的組織優勢,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傳統政治優勢,更要注意創新羣衆工作的運行機制,建立一套確保我們黨始終保持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始終實現、維護和發展好人民根本利益的長效機制。一些地方之所以社會矛盾比較突出,幹羣關係緊張,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對羣衆冷暖漠然視之、不聞不問,致使羣衆有苦無處訴、有理無處說、有冤無處申;有的工作責任心不強,推諉扯皮,久拖不決,致使小事拖大、矛盾激化;有的辦關係案、人情案,甚至貪污受賄,以權謀私,引起民憤;有的動輒使用專政工具壓制普通上訪羣衆,引起羣衆不滿。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我們的羣衆工作機制僵化,缺少應對新時期、新形勢下各種新矛盾、新問題的有效辦法。各級黨委政府都要認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羣衆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把工作重點放在建立羣衆工作的長效機制上,逐步建立順暢的民意溝通機制、有效的矛盾調處機制、便民利民的服務機制、公正的司法機制、完善的監督機制和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