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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工作方案

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工作方案
2011年成都市青白江區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工作方案
 
根據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總工會、成都市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關於印發〈2011年成都市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1〕16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創建省級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範區的要求,爲深入推進我區集體合同實施“彩虹計劃”,加強集體協商和集體勞動合同制度建設,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切實加大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的推進工作力度,到2011年底,全區各類已建工會的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覆蓋面要達到85%以上;未建工會的小企業,通過簽訂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不斷擴大覆蓋面。努力實現集體協商機制逐步完善,集體合同的實效性明顯增強。
二、工作步驟
(一)精心組織
各鄉鎮(街道)要結合本地實際工作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對管轄企業以開會、培訓等形式進行法律、法規宣傳,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和社會各界對集體協商和集團合同制度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企業與職工開展平等協商的意識和自覺性,爲推動集體合同制度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將“彩虹計劃”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目標管理,開展企業檢查考評和定期通報,推動“彩虹計劃”深入實施。
(二)制定方案
各鄉鎮(街道)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落實彩虹計劃工作方案,明確重點目標,落實責任單位、時間進度、確定工作措施,成立“彩虹計劃”工作小組,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層層抓落實,將責任落實到人。
(三)摸清底數
掌握本轄區內企業情況,對已組建工會的企業戶數、職工人數、開展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臺帳,全面掌控情況,開展分類指導
(四)全面推進
各鄉鎮(街道)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點,加強分類指導,形成長效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共同推進“彩虹計劃”工作順利開展。
(五)督促檢查
2011年12月底前,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將聯合對各鄉鎮(街道)開展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將考評結果納入年終考覈,確保“彩虹”計劃年度目標全面順利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發揮各方優勢,分工協作。區、街道(鄉鎮)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發揮職能優勢,分工協作。結合我區創建和諧勞動關係企業、和諧勞動關係鄉鎮(街道)工作,提高集體合同簽訂率。各級工會要注意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和基層企業組織建設,增強基層工會組織履行維權職責的能力和工作活力。
(二)加大維權力度,維護合法權益。對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權益的,工會組織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企業糾正。對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的,工會組織應與企業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組織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做好集體合同的備案審查工作,在集體協商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調解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加強信息交流。各鄉鎮(街道)在年度工作方案確定後的5日內報送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備案。在實施“彩虹”計劃中,探索出的新路子、新方法要及時上報,區三方四家將及時推廣交流,請各鄉鎮(街道)分別於7月4日和次年1月9日前,將本轄區上半年和全年《集體合同簽訂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實施“彩虹計劃”的進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繫人:周國才,聯繫電話:83660153。
 
 
 
成都市青白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區總工會
 
 
成都市青白江區經濟局       成都市青白江工商業聯合會
 
 
二〇一一年六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