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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社會治理創新與發展的思考

基層社會治理創新與發展的思考

基層社會治理創新與發展的思考

加強和創新社會基層治理,是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幅員廣,人口多、歷史遺留問題雜、羣衆述求多元,城鎮社會經濟發展迫切。如何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確保社會穩定,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是我們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必須着力推進的重點工作和不懈探索的重大課題。結合我鎮實際情況,我簡要介紹以下幾點,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以保障改善民生爲根本,夯實社會治理基礎

積極改善民生,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是夯實社會治理的關鍵。一是建立健全民生保障機制。近年來111鎮不斷健全民生,紮實推進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爲基本內容的城鄉救助機制,進一步擴大城鎮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全面實現農村新農保、新農合、農村低保全覆蓋,不斷提高羣衆的生產生活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的利益分配機制。。三是建立健全收入平衡機制。建立健全統籌城鄉發展機制,不斷加大政府公共服務投入,大力發展社會事業,改革公共服務方式,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形成一套符合區情、統籌城鄉、持續發展的基本公共服務機制,有效縮小城鄉差距。

二、以加強社區黨建爲重點,構建社會治理平臺

我鎮着力加強黨建創新提出針對當前基層組織管理服務能力水平普遍不高,社會管理服務機構和專門性人才比較缺乏,以及一些體制性、保障性機制還不完善等現實,應進一步健全基層社會管理組織。一是大力加強社區建設。在社區服務上,通過政府支持、社區共駐共建等方式,積極引導教育、保健、托幼、居家養老、家政等服務機構向社區拓展,不斷完善爲民便民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地實現社區資源的共有共享。將民政、優生、矛盾調處、勞動保障、社區服務、合作醫療等服務窗口集中起來,實行“一體化”辦公、“一條龍”服務,更好地方便羣衆辦事。二是推進村級組織建設。依法加強對民主直選村委會幹部選舉的監督和領導,設定嚴格的幹部候選人標準,嚴防一些地方宗族勢力、黑惡勢力插手選舉,確保黨對農村基層組織的領導,有效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三是強化資金政策保障。逐步加大對基層投入力度,爲村(居)、社區一級組織開展正常活動提供經費、場所保障;不斷提高村(居)幹部工資待遇,進一步完善村居幹部的養老保險制度,解除村居幹部的後顧之憂;切實加大政治關心力度,對錶現突出、工作優秀的村居、社區幹部,通過選拔充實到鄉鎮、街道幹部隊伍中,充分調動基層幹部工作積極性。

三、以矛盾糾紛化解爲突破,解決社會管理突出問題

緊緊圍繞排查化解社會矛盾,有效解決社會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機制。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在改革措施出臺、管理方式轉變、重大項目引進等重大決策之前,應充分徵求羣衆和有關專家的意見,減少因決策不當帶來的社會各方的利益衝突。全面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爲實施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的必經程序和前置條件,切實防止因決策失誤引發社會矛盾。二是建立健全“大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牽頭協調,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動”的大調解格局,完善村社、鄉鎮街道、區、市四級大調解工作平臺,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聯調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第三方”作用,健全大調解工作平臺。進一步深化“公調對接”、“檢調對接”、“訴調對接”、“援調對接”等對接調處機制,強化實體運作,規範對接流程,拓展對接範圍,妥善化解社會矛盾。三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多元化調處機制。探索創新信訪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聯繫羣衆制度、黨政領導幹部接訪約訪下訪制度;完善複雜疑難信訪領導包案、部門會辦和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加大對各類複雜疑難信訪問題的化解力度,依法做好信訪事項“三級終結”和信訪人員教育管理工作,有效解決一些信訪事項“終而不結”問題。積極調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矛盾化解,推動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疑難問題調處,多渠道化解社會矛盾。四是探索建立突出矛盾糾紛長效化解機制。探索建立“一綜多專”的矛盾化解機制,採取“黨政領導、綜治牽頭、依託部門”的模式,在矛盾糾紛多發領域,建立完善相關專業調處機制,配備專職人員,完善工作制度。特別是針對當前房地產開發、環境保護、勞資關係、醫患糾紛、交通肇事等社會矛盾和問題,應積極建立房地產開發領域、規範醫患糾紛、交通肇事糾紛等重點社會問題專門聯動調處機制。

四、以體制機制創新爲關鍵,提高社會管理能力

加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有效完善基礎性關鍵性社會管理制度,做到有用的硬辦法要用好、軟辦法要有效、老辦法不能丟、新辦法要跟上。一是創新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機制。降低登記門坎,放寬准入條件,重點扶持發展包括城鄉專業經濟協會在內的公益性、慈善性服務組織。加強社會組織監管,做好社會組織審批、年檢等工作,做到事前及時發現、事中有效控制、事後妥善處置。二是創新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羣管理服務機制。加快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在推廣“網格化”管理的基礎上,開發建立可供各單位和企業共用的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平臺,實現市、縣(區)、鄉鎮(街道)、社區(村)聯網,人保、教育、衛生、房管、工商等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機制,整合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能和資源,提高居住證“含金量”和可操作性,讓流動人口在就業擇業、子女上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享受同城同地同等待遇。完善特殊人羣幫扶管理,扶助支持企業擴大安置基地,減少刑釋解教人員再度違法犯罪。三是創新虛擬社會綜合管理機制。大力提高互聯網安全管理能力,建立網絡輿情研判引導隊伍,正確引導輿情發展走向,防止不安全信息落地造成現實危害。同時,建立網上、網下一體化聯動管控機制,提高發現處置、偵查打擊、防範控制的能力,嚴防形成由網上向網下傳導的社會破壞力量。

五、以基層組織建設爲載體,集聚社會管理合力

組織是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力量,應不斷創新思路,大力構建社會管理組織新格局。一是加強領導。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綜治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的工作格局,成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具體負責綜合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將技術性、服務性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在鄉村、社區、外來務工集中地,建立以黨組織爲核心的羣衆自治組織和經濟、社會組織,把黨和政府的政治優勢轉化成基層發展、自治的主導優勢,形成“小政府、大社會”的良性管理格局。二是強化保障。根據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際需要,加大社會管理工作人員、經費、設施、裝備等保障力度,政府應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保障。在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中,應將行政服務中心、社區管理場所等列入規劃,同時施工,確保到位。三是靠實責任。領導小組統籌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牽頭部門負責指導、細化分解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做好方案制定、綜合協調、督查考覈等日常工作;各相關部門和鄉鎮、社區應在操作中明確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各種難題,確保工作如期完成。同時,應加快建立考評體系,把創新社會管理列入“一把手”工程,作爲班子工作目標和績效考覈的重要內容,使推進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落到實處。

標籤:基層 治理 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