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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調研報告多篇

城管局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城管局協管員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黨中央在xx屆三中全會中提出,要推進戶籍制度的改革,促進城鄉一體化,形成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互促共進機制,提出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要明顯改善。而龍灣區作爲溫州城市的副中心,近年來加大了城市建設投入,正處於從農村向城區轉型階段。xx年10月22日全市環境衛生工作現場會在龍灣區召開。區委區政府決定再掀環境衛生整治新高潮,努力建設一個整潔、有序、文明的現代化濱海新城區。這勢必將帶來龍灣城市管理範圍的不斷延伸和城市管理任務的不斷加重,再加上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規範化要求,急需大量的管理資源和執法力量投入,而受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限制,這些管理資源和執法力量無法立即到位,藉助協管員等輔助性力量將是必然趨勢。作爲龍灣區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門之一,應該未雨綢繆,對出現的新情況、新要求有所準備。

關於協管員一詞,我想大家並不陌生,如交通協管員、治安協管員,顧名思義,協助管理人員。而城管協管人員就是直接協助國家在編城管執法人員履行各種職能的輔助力量,它是當前城管執法力量不能滿足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務而產生的特定歷史產物,在全國多數城市都比較普遍存在。作爲一個新生事物,我國目前協管員隊伍在管理上還存在很大空白,到底哪些部門可以聘協管員,應該聘多少,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來界定,而隊伍經費來源、人員招錄辭退、福利待遇、法律責任也都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可循。但協管員必竟是政府僱用人員,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所以如何正確聘用、使用和管理協管員就變得非常重要。

一、龍灣城市管理協管員的現狀

龍灣現有協管人員20餘人,基本上每個中隊都設有協管員,他們在協助執法人員管理城市的過程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以下問題:

(一)這些協管員基本上是從保安公司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招聘而來,基本操作模式是由分局或轄區街道與保安公司簽訂僱聘協議,由保安公司統一調度,安排人員到我們單位。這樣會造成三個問題,1、對協管員的個人素質瞭解不夠,對他們沒有作進一步深入的瞭解;2、我局付出的行政成本與協管員的收入不對稱,據瞭解,現在保安公司都會在我局付出的勞務報酬中每月扣除幾百元的管理費,比如我局付給保安公司每位協管員的每月報酬爲1800元,保安公司會扣除500元的管理費,協管員實際拿到手的就只有1300元,這樣也容易使他們產生心理上的不平衡,造成這支隊伍的不穩定;3、管理不順,不便於考覈,容易形成幹多幹少一個樣的不良氛圍。

(二)缺乏規範與完善的管理制度。1、沒有統一的用人標準,如思想狀況、身體狀況、學歷情況、心理狀況、道德修養等方面;2、日常的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如服裝統一問題、着裝管理、車輛駕駛、紀律約束、請銷假等方面;3、缺乏必要的考覈激勵機制,工作熱情參差不齊,幹多幹少一個樣,不利於調動積極性;4、職責定位不明確,如協管員的工作範圍,哪些工作可以由其承擔,哪些工作不能由其承擔而只能協助沒有統一的規定;5、沒有必要的培訓機制,如法律法規培訓、文明執法培訓、作風紀律培訓、職業道德教育等,對協管員“重使用,輕教育”;6、與協管員的溝通機制不完善,不能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和一些工作上的建議;7、沒有統一的人數配備標準,一箇中隊應該配備多少協管員沒有標準可循。

(三)協管員自身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工作熱情不高,業務知識較差,工作方法簡單,服務意識不強,有潛在的權力意識。

二、對策及建議

針對上述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使協管員這支隊伍能在今後的城市管理中揚長避短,發揮更好更大的作用,現就如何使用和管理協管員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統一人員入口

首先,改變招聘模式。這裏有兩種模式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是自己單位直接向市場公開招聘,擇優錄用,這樣就可以對聘用的協管員的個人素質進行直接把關,也有利於對協管員的日常管理和考覈獎懲。目前,像杭州等較多城市均已採用自主招聘的模式聘用協管員。但這種模式肯定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的同意,還要解決經費來源問題,而且這種模式受勞動合同法的限制較多(如《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所以目前不宜採用這種模式。另外一種模式也是比較可行的模式,就是採取以轄區的鎮、街道的名義招聘協管員,由我局負責培訓和日常管理的雙重管理模式。目前,各鎮、街道越來越重視市容市貌的管理,要求我們加強市容市貌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而且他們也有這方面的專項經費。所以可以由他們進行招聘協管員,協管員的勞動人事管理、經費保障都由他們負責,而協管員的業務指導、培訓、考覈和日常工作的指揮、調度由我局負責。但要注意,在招聘過程中一定要有我局一起參與(如聘用條件的制定、考試的命題),對擬聘用的人員經過我局的全面考察才能最終錄用。

其次,嚴格用人標準,嚴把進人關。考慮到龍灣的實際和工作的性質特點,作爲協管員應該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較強的法制意識;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行政辭退、開除記錄;3、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達到一定身高;4、國中以上文化,並達到一定年齡要求;5、能適應室外工作,事業心、責任心強,有一定城管經驗者優先(如志願者)。之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綜合考察後擇優錄用,錄用後採用合同制,合同一年一簽,首籤合同試用期一個月。

(二)統一工資待遇

要適當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解決留得住的問題,消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龍灣的實際,考慮考覈激勵的需要,可以將工資待遇分爲四部分:基本工資、考覈工資、福利補貼、保險,除保險外,合計年薪1.8元左右。

1、基本工資: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溫政發[xx]69號)的規定,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爲960元/月,所以可以將基本工資定爲1000元/月比較適宜。

2、考覈工資:結合考覈結果,可以定爲在200—400元之間浮動。

3、保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政府和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一樣應給勞動者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以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

(三)明確其地位

1、準確把握“執法力量的協助和補充”的內涵。協管員的“協助性”應體現在方式上,他們可廣泛地從事市容市貌領域“鞏固執法成果”和“維護正常秩序”方面的工作,如守點布控、動態巡查、勸導等;在地域上,可負責相對邊緣地帶、重要部位等區域;在內容上,可具體協助執法人員的工作,如駕駛執法車輛、搬運和管理暫扣物資、信息採集、宣傳教育等,配合和協同整體執法工作。

2、依法明確界定協管員的權力範圍,確立“作爲”的標準。就目前依據的城管執法相關法律而言,城管執法大體可分爲“管理性執法”和“處罰性執法”兩類。“管理性執法”不要求執法者具有狹義與嚴格的身份,是協管員應當履行的責任,也是其最主要的工作範圍;“處罰性執法”要求執法人員必須具備行政執法資格,協管員應嚴格避免單獨涉及罰款、暫扣等工作,更不能粗暴執法,侵犯羣衆合法權益。只有在法律範圍內明確界定其行爲權限,才能確立其行爲座標,規範其執法行爲,杜絕不作爲、亂作爲和濫用權力的現象。

3、正確處理協管員隨執法隊員參與執法和獨立執法的關係。在規定的權力範圍,即“管理性執法”範圍內,協管員能夠獨立執法,也應該儘可能獨立執法,這與交通管理協管員獨立守控重要道口、公安戰線的安保隊員獨立巡查小區治安相類似,不僅達到了效果,還節省了執法力量,整合了執法資源,有利於全局性工作。但需注意,上述的“獨立執法”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獨立執法,如在管理過程中發現違章則可以進行勸導,如當事人不聽勸導,則要及時上報中隊。不屬權力範圍內的工作即“處罰性執法”,協管員絕對不能獨立執法,只能隨同執法隊員做好參與協助工作,履行自身責任。這樣才能使整個協管與執法工作既合法合規、行爲規範又有機結合,發揮最佳功能。

(四)建立健全規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1、建立協管員工作績效考覈制度,確定並實施精神和物質相結合的獎懲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讓,平者下的工作格局,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對協管員的發展進行統籌規劃。要給年輕人以進步的空間,給工作努力者以褒獎平臺,給要求上進者向組織(如團組織)靠攏的機會,注重創造精神文明的良好氛圍,讓協管員在協管工作中有精神上的歸屬感,從而保證其廉潔奉公、勤懇工作。

2、出臺日常的工作規章制度,對他們進行統一編號,統一制式服裝並着裝上崗,嚴格上下班、請銷假管理,嚴格執法車輛駕駛、作風紀律管理。

3、統一人數配備標準,標準可以考慮中隊轄區大小、亂點難點數量、季節性管理需要、中隊人數等因素。可先由中隊上報,再由分局覈定,統一調度。

4、完善協管員使用機制,提高使用效率。具體的使用模式可由每個中隊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安排,日常的考覈管理也由中隊具體負責,考覈結果上報分局,作爲其工資發放和年底是否續簽合同的依據。

5、建立培訓機制,對他們定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文明執法禮儀教育、服務意識教育、法律法規(如市容環境方面)的培訓和管理方式方法等的培訓。

6、完善溝通機制。首先要充分尊重協管員,把他們當成我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消除他們的牴觸情緒;其次,有些中隊例會可以讓他們參加,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有用的予以採納和實施;最後,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管員專題會議,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要在平時使用協管員的過程中防止執法隊員出現“貴族化”傾向,防止他們只坐在辦公室裏動動嘴,就像協管員給他們打工,他們則自動“升級”爲查辦案件、開具罰單的“包工頭”、“二掌櫃”,這樣既加重了行政成本,更給管理帶來了混亂。

未來社會治理結構的發展方向是“小政府、大社會”,一些西方國家也採用市場機制聘用政府僱員,一般不增加公務員編制,這對我們是個啓示。而協管員參與城市管理也並不是洪水猛獸,關鍵是協管員參與城市管理的同時,執法部門如何對協管員隊伍進行規範管理。同時,對協管員的職業身份定位是非常重要的,應該通過法律法規對其職權範圍、權利義務加以明確界定,以對其“準執法”行爲進行必要的規範和約束,另外,也使公衆加深對協管員的瞭解和認可,提高社會管理的效率。

【第2篇】關於城管局堅持科學發展觀的調研報告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爲本,而所謂堅持以人爲本,就是要始終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爲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這就要求我們在城市管理過程中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和諧社會爲目標,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結合起來,走依法管理與和諧管理相互結合的新路子。

一、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

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就是圍繞建設美好萬源的總目標,適應城市前進發展的步伐,時刻更新觀念,革除因循守舊的陳腐意識,結合萬源實際,有所超前,有所創新,有所突破。

1、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首先是要堅持以城市發展爲中心。

作爲城市管理部門,必須要緊緊圍繞經濟發展這個長遠戰略目標,牢固樹立“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觀念,立足增加城市亮點、提升城市品位,優化發展環境,充分發揮區域環境的“強磁場”效應,凸現地方投資新優勢,進而匯聚人力、物力、智力和財力,助推地方經濟發展。

2、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其次是要樹立以人爲本的城管理念。

以人爲本,是科學發展觀的關鍵所在,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所以貫徹以人爲本的城管理念,就是要在堅持以人爲主體、以人爲前提的基礎上,着力解決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問題,尤其是弱勢羣體的就業、謀生等問題。作爲紮根本土的“弱勢經濟”,其在活躍地方經濟的同時,也是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必須要考慮其存在的合理性,決不能一味強調取締、清理,要進行規範管理,做到市容與繁榮的協調統一。

3、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最後是要因時、因地制宜。

當前,隨着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人口集聚城區,隨之帶來的人流物流量也集聚增大,不可避免給城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這就迫切需要適時適地的在管理體制、機制、方式方法以及人員配置上進行調整,做到與時俱進、同步發展,決不能脫離地區實際和時代發展的要求搞“效仿管理”和“超前管理”。

二、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體制

城市管理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的社會任務,只有起點、沒有終點,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想真正實現“全面覆蓋、長效管理”這個目標,必須在治標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運行機制、管理方式的創新,實現標本兼治。

1、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部門聯動、齊抓共管。

因城市管理工作的廣泛性、經常性、長期性、動態性、複雜性等特點,城市管理工作不是哪一級政府、哪一個部門能夠獨立完成的。所以城市管理工作必須從現實和科學的角度出發,堅持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聯合執法機制,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理解、齊心協力、多管齊下打好總體戰。首先是作爲地方政府要將行政處罰權進行集中,明確城市管理部門的“帶頭”地位,賦予其市容管理的指導權和監督權,避免“看得見的管不着”情況的發生和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其次是各單位、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抽調人員全面參與城管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便於統一指揮調度;三是要聯合各單位、部門,經常性開展各類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形成市容常抓不懈、環境居高不下的良性管理局面。

2、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剛柔並濟、管教結合。

首先必須要以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爲本爲原則,在管理過程中要樹立管理就是服務、執法就是幫助的思想,要通過柔性的執法方式將問題解決。但是在進行人性化管理的同時,我們必須要保障在堅持法制的前提下維護社會和諧,絕不能降低管理標準、淡化法律的嚴肅性,更不能讓少部分善於“鑽空子”、只圖私利、明知故犯、屢教不改、經常與城管執法人員“打游擊”的不法分子逃避法律的懲處,尤其是對肆無忌憚而又無視城管法規的個別人員,絕不能講情面,必須要嚴懲重處,否則就等於姑息、放縱。

3、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全面統籌、協調管理。

全面協調可持續,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主線,也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內容。所以,城市管理必須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相一致,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相協調。一是要處理好點面、內外之間的關係。在管理過程中既要提高主次幹道、繁華地段等窗口區域的城市品位,同時也要兼顧背街後巷、城郊結合部以及農村環境衛生的改善。二是要處理好市容與繁榮之間的關係。繁榮與市容相互促進、和諧統一,對佔道經營、設置門頭廣告這些有利於繁榮市場、促進經濟發展,但又或多或少會對市容造成影響的行爲,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自流,要結合實際情況分類管理、區別對待。三是要處理好短期行爲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對符合部分人眼前利益、能帶來短期效益,但影響城市長效管理的短期行爲,要正確分析、堅決制止,使城管工作更加科學化、規範化,減少城市管理的成本,實現城市的和諧發展。

三、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

1、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增強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要講究語言執法藝術。語言接觸是執法活動的第一接觸,更是同當事人進行溝通、取得當事人理解配合和獲得周圍市民支持的一種有效手段,恰當的文明用語,不但是個人素質與修養的集中體現,而且可以增進與相對人之間的距離,所以要切忌使用有傷當事人自尊和感情的語言,要和風細雨、有理有節的進行教育引導,化解執法矛盾。二是要講究行爲執法藝術。冷靜的態度、耐心的聽講、細緻的分析,是避免矛盾激化、保證執法活動有序進行的重要方法,要善於從當事人的爭辯、陳述中分析當事人的心理想法,進而根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處理,或者情感感化,或者說理教育,或者依法強制處理。三是要公平公正辦案。在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對各類各種違法行爲的處理處罰結果要把握適當,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注意尺度的把握,要牢牢掌握當事人的違法行爲必須得到改正這一原則,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爲果斷作出處理,以保證執法效果的實現,在執法活動中忌濫用權力,忌處罰隨意性。

2、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提高市民整體素質。

人是城市活動的主體,也是城市管理的主體,市民素質(衛生習慣、文明意識、法制觀念)的高低直接決定城市管理方式、水平和成效,所以必須在提高市民法治觀念和城管意識上狠下力氣。一是要在教育中提高。要建立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培訓制度,有步驟地對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深入廣泛的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質;二是要在環境中陶冶。要通過加強城市管理,營造優美的生活環境和文明氛圍,使人們受到潛移默化的教育,春風化雨,點滴入土,逐步告別不文明行爲和習慣;三是要在參與中養成。要廣泛開展羣衆性的精神文明活動,使人們在參與中逐漸形成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爲方式,增強公德意識、責任意識;四是要在約束中強化。要通過加大各種法規的執法力度,查處不文明行爲和違章行爲,使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講秩序的良好習慣和行爲,通過管理和約束得以規範、鞏固和強化。

3、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加大宣傳報道力度。

宣傳是增進理解、加強溝通的途經,耳聞目染的宣傳勢必會起到潛移默化效果。所以必須充分利用媒體和多種宣傳形式,構建立體化宣傳格局,利用圖像、聲音、文字宣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典型經驗以及先進人物和先進單位的先進事蹟,將城管工作社會化、公衆化,增進與羣衆之間的距離,消除隔閡與誤解。同時要開闢電視、報紙、網絡曝光專欄,對違規違章行爲進行公開曝光,根據相關條例指出存在問題,尤其是對惡性的違規違章案件和屢教不改的違規者,要狠抓狠管,加以懲戒,增強城管法規的權威性。

【第3篇】城管局堅持科學發展觀的調研報告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爲本,而所謂堅持以人爲本,就是要始終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爲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這就要求我們在城市管理過程中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和諧社會爲目標,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結合起來,走依法管理與和諧管理相互結合的新路子。

一、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

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就是圍繞建設美好萬源的總目標,適應城市前進發展的步伐,時刻更新觀念,革除因循守舊的陳腐意識,結合萬源實際,有所超前,有所創新,有所突破。

1、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首先是要堅持以城市發展爲中心。

作爲城市管理部門,必須要緊緊圍繞經濟發展這個長遠戰略目標,牢固樹立“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觀念,立足增加城市亮點、提升城市品位,優化發展環境,充分發揮區域環境的“強磁場”效應,凸現地方投資新優勢,進而匯聚人力、物力、智力和財力,助推地方經濟發展。

2、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其次是要樹立以人爲本的城管理念。

以人爲本,是科學發展觀的關鍵所在,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所以貫徹以人爲本的城管理念,就是要在堅持以人爲主體、以人爲前提的基礎上,着力解決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問題,尤其是弱勢羣體的就業、謀生等問題。作爲紮根本土的“弱勢經濟”,其在活躍地方經濟的同時,也是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必須要考慮其存在的合理性,決不能一味強調取締、清理,要進行規範管理,做到市容與繁榮的協調統一。

3、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思想,最後是要因時、因地制宜。

當前,隨着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人口集聚城區,隨之帶來的人流物流量也集聚增大,不可避免給城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這就迫切需要適時適地的在管理體制、機制、方式方法以及人員配置上進行調整,做到與時俱進、同步發展,決不能脫離地區實際和時代發展的要求搞“效仿管理”和“超前管理”。

二、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體制

城市管理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的社會任務,只有起點、沒有終點,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想真正實現“全面覆蓋、長效管理”這個目標,必須在治標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運行機制、管理方式的創新,實現標本兼治。

1、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部門聯動、齊抓共管。

因城市管理工作的廣泛性、經常性、長期性、動態性、複雜性等特點,城市管理工作不是哪一級政府、哪一個部門能夠獨立完成的。所以城市管理工作必須從現實和科學的角度出發,堅持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聯合執法機制,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理解、齊心協力、多管齊下打好總體戰。首先是作爲地方政府要將行政處罰權進行集中,明確城市管理部門的“帶頭”地位,賦予其市容管理的指導權和監督權,避免“看得見的管不着”情況的發生和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其次是各單位、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抽調人員全面參與城管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便於統一指揮調度;三是要聯合各單位、部門,經常性開展各類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形成市容常抓不懈、環境居高不下的良性管理局面。

2、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剛柔並濟、管教結合。

首先必須要以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爲本爲原則,在管理過程中要樹立管理就是服務、執法就是幫助的思想,要通過柔性的執法方式將問題解決。但是在進行人性化管理的同時,我們必須要保障在堅持法制的前提下維護社會和諧,絕不能降低管理標準、淡化法律的嚴肅性,更不能讓少部分善於“鑽空子”、只圖私利、明知故犯、屢教不改、經常與城管執法人員“打游擊”的不法分子逃避法律的懲處,尤其是對肆無忌憚而又無視城管法規的個別人員,絕不能講情面,必須要嚴懲重處,否則就等於姑息、放縱。

3、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機制,必須全面統籌、協調管理。

全面協調可持續,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主線,也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內容。所以,城市管理必須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相一致,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相協調。一是要處理好點面、內外之間的關係。在管理過程中既要提高主次幹道、繁華地段等窗口區域的城市品位,同時也要兼顧背街後巷、城郊結合部以及農村環境衛生的改善。二是要處理好市容與繁榮之間的關係。繁榮與市容相互促進、和諧統一,對佔道經營、設置門頭廣告這些有利於繁榮市場、促進經濟發展,但又或多或少會對市容造成影響的行爲,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自流,要結合實際情況分類管理、區別對待。三是要處理好短期行爲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對符合部分人眼前利益、能帶來短期效益,但影響城市長效管理的短期行爲,要正確分析、堅決制止,使城管工作更加科學化、規範化,減少城市管理的成本,實現城市的和諧發展。

三、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

1、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增強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要講究語言執法藝術。語言接觸是執法活動的第一接觸,更是同當事人進行溝通、取得當事人理解配合和獲得周圍市民支持的一種有效手段,恰當的文明用語,不但是個人素質與修養的集中體現,而且可以增進與相對人之間的距離,所以要切忌使用有傷當事人自尊和感情的語言,要和風細雨、有理有節的進行教育引導,化解執法矛盾。二是要講究行爲執法藝術。冷靜的態度、耐心的聽講、細緻的分析,是避免矛盾激化、保證執法活動有序進行的重要方法,要善於從當事人的爭辯、陳述中分析當事人的心理想法,進而根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處理,或者情感感化,或者說理教育,或者依法強制處理。三是要公平公正辦案。在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對各類各種違法行爲的處理處罰結果要把握適當,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注意尺度的把握,要牢牢掌握當事人的違法行爲必須得到改正這一原則,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爲果斷作出處理,以保證執法效果的實現,在執法活動中忌濫用權力,忌處罰隨意性。

2、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提高市民整體素質。

人是城市活動的主體,也是城市管理的主體,市民素質(衛生習慣、文明意識、法制觀念)的高低直接決定城市管理方式、水平和成效,所以必須在提高市民法治觀念和城管意識上狠下力氣。一是要在教育中提高。要建立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培訓制度,有步驟地對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深入廣泛的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質;二是要在環境中陶冶。要通過加強城市管理,營造優美的生活環境和文明氛圍,使人們受到潛移默化的教育,春風化雨,點滴入土,逐步告別不文明行爲和習慣;三是要在參與中養成。要廣泛開展羣衆性的精神文明活動,使人們在參與中逐漸形成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爲方式,增強公德意識、責任意識;四是要在約束中強化。要通過加大各種法規的執法力度,查處不文明行爲和違章行爲,使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講秩序的良好習慣和行爲,通過管理和約束得以規範、鞏固和強化。

3、提高科學的城市管理水平,必須加大宣傳報道力度。

宣傳是增進理解、加強溝通的途經,耳聞目染的宣傳勢必會起到潛移默化效果。所以必須充分利用媒體和多種宣傳形式,構建立體化宣傳格局,利用圖像、聲音、文字宣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典型經驗以及先進人物和先進單位的先進事蹟,將城管工作社會化、公衆化,增進與羣衆之間的距離,消除隔閡與誤解。同時要開闢電視、報紙、網絡曝光專欄,對違規違章行爲進行公開曝光,根據相關條例指出存在問題,尤其是對惡性的違規違章案件和屢教不改的違規者,要狠抓狠管,加以懲戒,增強城管法規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