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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全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全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黨的XX大報告提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高質量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也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應有之義。我市是我國東部城市民族工作的重點城市,近年來,我市堅持以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爲主線,科學制定具體規劃,高標準、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譜寫出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民族團結進步的和美畫卷。

一、我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創新實踐

(一)組織保障:確立黨建引領工作機制。我市率先探索黨建引領民族工作機制,形成了一套可複製、可推廣、可借鑑的城市民族工作範式。成立了民族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統戰部長擔任組長,副市長協助工作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領導列爲組員。以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破除了部門間的條塊阻隔,推動重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市委常委會把全市範圍的民族工作納入常規議題,定期開展專題研究並推進部署。制定全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規劃,對市域內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確安排,爲實現全市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布好局、謀好篇。將民族工作納入黨建責任制考覈內容,並作爲意識形態主要工作進行巡查。充分發揮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以及市社會主義學院的教育功能,對從事民族工作的幹部進行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培訓。建立市(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管理網絡和鎮(街道)、村(社區)兩級責任制,形成上下聯動、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多元參與:構建民族互嵌發展平臺。全市上下樹立“一盤棋”的城市民族工作理念,進一步整合資源,拓寬渠道,形成了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合作共建機制。早在1988年,我市就率先成立了民族團結促進會,並積極探索推動各市(縣)區和條件成熟的鄉鎮(街道)成立相應組織,分層次、廣渠道吸納了一批熱心的單位和個人,在聯繫團結各族羣衆、防範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糾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我市不斷創新構建民族互嵌發展平臺。紮實開展社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培育出一批社區民族工作先進典型,其中惠南、古運苑、夏東等社區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有一定影響力。廣泛在各級學校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江南大學、我市旅遊商貿學校和柏莊實驗國小被江蘇省確定爲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實踐活動試點學校。創立企業民族工作聯盟,我市華洋滾動軸承有限公司等優質企業建立了“同心生產線”“同心書屋”等工作品牌。

(三)文化潤心:提升精品文藝宣傳效能。我市持續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深化年”“提升年”“強化年”和“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講月”等系列活動,將宣傳教育深入到社區、酒店、車站等窗口單位。我市在全省地級市中率先建成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深入開展理論、政策和實踐研究。連續組織開展各族羣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有效增強了各族羣衆的國家意識、公民意識和法制意識。以我市明慈心血管病醫院“天使之旅心臟救助行動”被確定爲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510工程”重點扶持項目爲契機,採用真實事例結合藝術表現手法,用大型舞劇形式創排的文藝作品《救心》,通過展示天使之旅“雙心行動”,講述對各族貧困“先心”患者無私救助的感人故事,並且將愛國愛黨、民族團結的種子深深植根於各族兒童和家長心中。

(四)東西部協作:彰顯共同富裕時代要求。我市創新開展“紅石榴就業行動”,架起共同富裕的“連心橋”。由政府搭建平臺,積極與新疆、貴州、青海等中西部省份開展對口協作,實施人才交流和勞務對接,精準爲企業和員工進行雙向匹配。有組織地吸納民族地區勞動力,把來錫就業的各民族職工服務管理工作全面納入城鄉一體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幫扶和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依託雄厚的產業基礎,探索“東部總部—西部基地”“東部研發—西部生產”“東部企業—西部資源”產業分工協作新模式。利用豐富的職教資源,開展“樂業城市”校企對接活動,爲來錫務工的各族羣衆提供技能培訓,幫助其提升就業能力,拓寬創業渠道。搭建團結互助生產生活平臺,打通政府、社會、市場三方迴路,零距離服務各族羣衆,助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持續推進東西部共同富裕。

二、我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現實困境

(一)專業人才不足,基層力量薄弱。當前,我市城市民族工作面臨“重要程度高、力量配置低”的矛盾。歸其原因在於基層民族工作思想認識不足、專業人才缺乏,造成日常開展民族工作缺乏有效覆蓋和全方位跟蹤服務。多數單位對民族工作主觀意識較強,仍以“管制”思維開展民族工作,工作主動性不強,缺乏必要的民族知識培訓和能力素質的提升。目前,基層民族工作力量配置難以滿足城市民族工作面臨的新局面和新變化,市(縣)區民族宗教事務局作爲統戰部內設二級單位,在編人員一般爲2至3人,日常工作量大、服務面廣、專業性強,力量配備略顯不足。尤其在各民族人口跨區域流動更爲頻繁的背景下,多數鎮(街道)和村(社區)並未配備專門負責民族工作的工作人員,容易出現基層民族工作與社區其他工作“眉毛鬍子一把抓”的現象,缺乏工作專業性和針對性,降低了民族工作的精準性和辨識度。

(二)部門條塊分割,管理效率不高。民族工作雖由統戰部門統籌指導,實際上其重點工作領域涉及多單位多部門。在各民族人口情況摸底上,公安機關和各街道社區通常掌握第一手數據和資料,而在具體民族工作落實上,民政、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門均要承擔不同程度職責,從而形成民族工作條塊分割和協管並進的局面。儘管我市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但各部門在具體工作中,仍然侷限於填表、迎檢、評估、考覈等形式,影響了民族工作專門研討和主動部署實效。統戰部門雖居中統籌,但難以實現各部門資源共享和麪面兼顧,極易出現職責不明、分工不清和推諉扯皮的問題,降低公共資源利用率。

(三)人口結構複雜,聯動發展受限。當前,我市各民族人口結構日趨多元。少數民族社會身份逐漸由弱勢羣體和邊緣羣體轉變爲新興利益羣體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具有了一定的社會資本和社會影響力,但在實現全方位嵌入上仍然面臨“嵌入度低、邊界性強”等問題。具體表現爲各族羣衆交往形式單一、頻次不高、深度不足。目前,少數民族人口擁有自我住房率低,多以集體宿舍或房屋租賃等形式完成居住,且多以地緣、親緣和血緣聯結聚居在一起,造成各族羣衆的社會交往面狹窄、社區交往出現阻隔。在工作上,由於長期實施屬地化管理體制,規定地方政府負有對戶籍人口進行管理的事權責任。但現有的戶籍管理模式依然採用以公安部門牽頭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難以做到“治”與“導”相結合,造成政府間聯動頻次較低,難以有效解決對各族羣衆服務少、保障難等問題。

(四)精細程度不高,服務保障失位。由於民族工作複雜性高、涉及面廣、敏感度強,極易引發社會關注,擴大社會影響,因此,亟須提升民族工作的精細化程度加以保障。但在傳統管控思維下,城市民族工作主要抓社會治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各族羣衆的就業、醫療、教育、住房、維權、心理等多樣性的需求,容易對各族羣衆的人文關懷與精細化管理產生忽視,出現公共服務失位問題。民族工作推動呈點狀分佈,缺乏由點到面的全面推進。政府、社會組織與各族羣衆間利益導向不統一,服務中心“造血”功能不足,缺乏各方都能獲益的市場化長效機制,可持續發展勢頭受阻。加之少數民族人口戶籍、文化教育、從業特徵、民族風俗等情況各異,容易使多種問題交織在一起,增加了民族工作難度。

三、我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優化思路

(一)提升業務水平,推動民族工作專業建設。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民族工作的基本格局,將民族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黨建責任制考覈、意識形態巡察等重點工作中,開展民族工作專題議程,提高對民族工作的重視程度和統籌力度。積極發揮市委統戰部的統籌作用,落實主體責任,探索與各級各部門合作協調的工作機制,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輿論環境。在市委指導下,與編辦協作優化機構“三定方案”、保障經費投入、配齊各級統戰力量,保證基層統戰幹部隊伍的穩定性和民族工作的連續性。進一步加強市社會主義學院以及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統戰教研室的建設力度,通過開設“統一戰線中的民族理論和宗教理論”等課程,對相關職能部門的幹部進行系統培訓,全面提升我市統戰幹部的業務水平。特別是針對各族羣衆實際需求,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培育社會組織,增強對各族羣衆的人文關懷,提高管理服務質量,提升各族羣衆的融入度與獲得感。

(二)破除條塊壁壘,推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少數民族人口居住登記工作數字化、精細化的基礎上,鞏固各族羣衆“互嵌式發展”工作成果。各級黨委政府要撥出專項經費,暢通利益訴求渠道。推進城市民族事務法治化,在城市社區開展法治文化宣傳,營造法治化工作條件和創業環境。爲少數民族羣衆提供法律援助和普法教育,用法律知識化解潛在矛盾糾紛,維護民族情感,保障少數民族羣衆的社會尊嚴。就業與勞動保障部門要針對民族特徵,加強其技能培訓與法治教育;教育部門要給予少數民族兒童適齡教育保障,尤其是要解決來我市就業的少數民族家庭子女入學難的問題;執法部門要做好特色經營型人員規範經營工作,加強流動攤販教育引導和幫扶管理。此外,在民族社區,應當常態化開展民族團結教育,爲少數民族羣衆塑造良好的精神風貌。健全政策支持體系,推廣協商式政策議程設置模式,將社情民意與政策制定有機結合,形成支持各族羣衆文化、經濟、社會和心理全方位嵌入的政策體系。

(三)促進文化嵌入,推動共有精神家園建設。營造開放包容的輿論環境,依靠新聞媒體搭建好各民族間的情感橋樑,網絡平臺講好民族團結進步故事,加大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正向宣傳報道。深入挖掘紅色文化資源,將紅色文化資源融入民族教育、融入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中。加強我市文化陣地建設,充分發揮社區文化長廊的陣地作用,將城市精神文明建設與民族文化有機結合。及時瞭解各族羣衆的文化需求,加大圖書採購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圍繞各民族重要節慶組織舉辦民族文化節,動員社區居民廣泛參與進來。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以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爲契機,讓民族文化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鄉鎮、進學校、進連隊、進宗教活動場所,以創建工作爲抓手,提升民族文化的品牌性與辨識度。

(四)優化就業服務,推動東西部平衡聯動發展。民族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需要強化合作,攜手提供精準的公共服務。要加強與對口支援地區協作力度,建立人口流入地與流出地聯席議事機制,打造政府間常態化辦公,形成跨區域共建共治模式。及時跟蹤市場需求,建立市場爲主導的用工供需協調機制,打破點狀的少數民族羣衆就業幫扶行動,塑造常態化全面統籌的東西部地區人才輸送機制。轉變政府單中心治理思維,推動建立多元協調機制,以市場化運作爲主導,建設紅石榴就業指導中心,改政府“輸血”爲社會“造血”。加強政府與社會組織、政府與各族羣衆溝通對接力度,最大程度調動社會組織和各族羣衆參與紅石榴就業服務中心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在合作中保障社會組織和各族羣衆的核心利益,塑造三方共贏的高質量發展動力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