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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縣選人用人“近親繁殖”問題調研報告

公務員招錄、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幹部調動、幹部選拔任用等相關工作中存在“近親繁殖”的問題,違規提拔使用近親屬,這是典型的以權謀私行爲,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損害選人用人公信力,幹部羣衆對此反映強烈,不利於打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根據市委組織部部署安排,某某縣認真對本縣選人用人“近親繁殖”問題進行彙總梳理,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某某縣選人用人“近親繁殖”問題調研報告

一、 杜絕選人用人“近親繁殖”有效做法

巡視反饋,本縣一定程度存在“近親繁殖”現象。從談話瞭解、信訪反映及巡察情況看,存在個別領導幹部子女、近親屬,提拔過多過快、任職重要崗位等問題,部分正科級領導幹部的子女親屬擔任一些單位重要職位。某某縣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堅決抓好選人用人“近親繁殖”的整改。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牢固樹立“以德爲首,以實爲本,以幹爲先”的選人用人導向,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好乾部標準。組織縣委幹部考察人才庫全體成員進行幹部考察工作專題培訓,增強幹部考察人才庫人員的業務能力;在每次開展幹部推薦考察時,均對考察組成員進行集中培訓,提高幹部考察質量。

二是嚴格執行科級幹部調整預審報備制度。在幹部調整過程中,專門對幹部子女及近親屬進行排查,嚴格按規定程序履行縣級幹部子女及近親屬擬任免事項書面請示報告制度。涉及鄉鎮黨政正職、縣紀委副書記、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調整的報市委組織部幹部二科審覈;鄉鎮黨政正職人選在上縣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前,徵求全體縣委委員意見;涉及紀委副書記、組織部副部長及編制、衛健、教育、審計、信訪等重要崗位領導調整的,徵求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三是加強縣級領導幹部的自身教育,增強自律意識,引導其正確看待子女職務的“進退留轉”,促使做到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努力形成良好的選人用人環境。組織縣委常委會人員重新集中學習《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相關規章制度,將以上學習內容列入全縣科級幹部、中青年幹部培訓班教材,提高政策知曉率,加強在任職崗位、招錄評聘等方面的監督約束。同時,對縣級領導幹部子女及近親屬列入重點監督對象庫,加強管理監督。

二、 選人用人“近親繁殖”存在問題及表現

選人用人“近親繁殖”問題背後是特權思想作祟,嚴重衝擊幹部選拔任用正常程序和渠道,破壞公正的選人用人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選人用人制度公平性,影響年輕幹部的成長,傷害那些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積極性,容易出現人浮於事,增加機構管理成本,加大改革發展創新難度。領導幹部在選人用人方面培植私人勢力,自立山頭、黨同伐異,形成各類團團夥夥,會逐漸出現“劣幣驅逐良幣”,正直務實清廉的幹部會被邊緣化甚至淘汰出局。

細數近些年中央和各地的巡視反饋通報,“裙帶關係” “近親繁殖”屢屢被提及,其主要表現形式如下:一、隨着企事業單位招考制度不斷完善,安插進人的手段也更加隱蔽。根據親屬條件量身定製招聘要求,報考條件要求過細,甚至還會列出與招聘職位無關的條件,進行“個人簡歷式”招聘。二、與其他單位進行條件互換、交叉安排。自己單位不容易違規進人,可以和其他單位領導“合作”,尤其是同一領域業務往來密切的兩家單位,還有僞造履歷、繞道進人、內部照顧等屢見不鮮的手段,使看上去完整公正的招錄規則淪爲擺設。三、利用所謂合理的程序規避制度監管,特權思想嚴重。用權力干涉選人用人制度,照顧自己的家庭或者家族利益,無視組織紀律和規矩,領導幹部在同一單位、系統或地域長期任職,對其缺乏有效監督。

三、 清除選人用人“近親繁殖”需監督持續發力

選人用人“近親繁殖”花樣不斷翻新,卻始終難以根治,和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到位以及部分黨員領導幹部根深蒂固的封建特權思想都有關係。現如今已經有比較規範的選人用人制度,但由於缺乏有效、有力的監督機制,制度規範因此缺少執行的剛性。

一、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杜絕“近親繁殖”等現象,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強化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使選出來的幹部組織放心、羣衆滿意、幹部服氣。要不斷推動選人用人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領導幹部要跳出狹隘的家庭或者家族利益圈,擴大選人用人視野,樹立起爲黨選才、爲黨育才的思想意識,真正把選人用人放在黨的事業發展高度上對待。同時,進一步加大省選調生、新招錄公務員等優秀年輕幹部的選拔使用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

二、嚴格執行選人用人制度規範,要以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切實做到嚴格按原則辦事、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實的人力保障。建立領導幹部近親屬備案庫並適時上報更新,嚴格執行近親屬迴避制度,從幹部交流輪崗、離任審計、權限審批等各環節進行反思剖析和建章立制,對出現提名推薦領導幹部的近親屬或親密朋友家屬的,嚴格細緻加以覈實,出現問題苗頭及時約談提醒。

三、完善選人用人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以公開促進權力制約與監督。藉助信息網絡等平臺,將幹部任用候選人的情況與領導者之間的親屬關係、工作關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和黨員羣衆監督。要不斷推動招聘程序公開透明,公開選人用人全過程中的每一處關鍵細節,把斬斷“近親繁殖”鏈條作爲選人用人一個重要工作着力點。同時,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選人用人領域的監督檢查,要加大對“近親繁殖”現象的治理力度,對違紀違法的行爲給予嚴厲打擊,形成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