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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建設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建設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建設工作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縣公安局緊緊圍繞上級部門的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建設工作,加大農村普法教育力度,落實各項普法措施,有力推動了全縣農村民主法制建設進程。近期,縣公安局通過走訪調查、座談等形式,對全縣農村法制建設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特形成調研報告。

一、開展農村法制建設工作情況

(一)加大普法宣傳,多方面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爲紮實做好農村法制建設工作,提高羣衆法律素質,我局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每年利用“1•10”宣傳日、“6•26”禁毒宣傳日、“11•9”消防宣傳日、“12•4”國家憲法日等活動爲契機,抽調相關人員,組成宣講團,集中送法到家、到集市以及村中人員密集的場所,進行法制宣傳,現場解答農村羣衆法律法規諮詢,發放各種宣傳材料。組裝多媒體宣傳車,採用播放音視頻等方式,用淺顯、生動的方式,宣講有關“防火、防盜、防騙”常識,講解《刑法》、《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涉及農民利益、維權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羣衆樹立遵紀守法觀念。

(二)突出重點環節,抓好農村基層幹部學法用法。在農村法制建設工作中,各派出所對新任村居幹部,均及時採取以會代訓的方式,開展法制教育培訓工作。去年,縣局開展支部、村委成員培訓工作,以《村居幹部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典型案例剖析》爲主題,通報了近年來公安機關辦理的村居幹部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有關案件,總結了作案手法、規律特點,剖析了具體原因,講解了有關法律條款,提出了村居幹部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預防措施,旨在提升新當選的村居委幹部的法律素質,提高服務羣衆、依法治村的水平,爲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三)結合部門職責,用身邊案例開展普法教育。在各項“嚴打”整治工作中,通過在新聞媒體,開闢宣傳專欄、出版法制宣傳欄、舉辦大型法律諮詢、派發宣傳資料、出動宣傳車等,開展法制宣傳,營造打擊聲勢,震懾違法犯罪。堅持製作《仗劍長歌鑄平安》節目,在漢中及城固縣電視臺播放,宣傳公安工作。充分利用《人民公安報》、《陝西公安》、《西部法制報》等報刊、雜誌、網絡,把日常辦理的案件和警示教育有機結合,增強警示作用。

(四)規範執法行爲,不斷提高民警執法水平。規範執法是基本警務。我們始終把執法規範化建設作爲公安工作的核心,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硬件建設,改造提升辦案場所,強化業務培訓,規範110接處警,製作辦案流程,增強執法監督,推動工作落實。通過規範執法行爲,樹立公安新形象,贏得羣衆的理解和支持。採取民警包村入戶的方式,宣傳公安法律,徵求意見建議。在羣衆到公安機關辦事、諮詢、報案等過程中,讓羣衆對民警是否公正辦理、效率、服務態度等進行評價,從而全面提升羣衆滿意度。

二、農村法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農村法制建設工作雖然已經進行了多年,但是,任務依然比較艱鉅,羣衆的法律觀念,仍然同經濟發展不適應,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當前,通過嚴厲打擊犯罪,加強治安管理,可防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全縣社會治安大局持續平穩。但是,從農村法制建設效果看,仍存在一些較爲突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刑事發案總量較大。盜竊、尋釁滋事、傷害案件仍然呈上升趨勢,尤其在涉財犯罪中,盜竊車輛、入室盜竊占發案總數的比重最大,成爲影響羣衆安全感和滿意度的重要因素。同時,涉毒犯罪、涉衆非法融資犯罪等違法犯罪呈上升勢頭,而且牽扯麪廣,人員多,影響全縣治安穩定。

(二)羣衆法制意識淡薄。部分羣衆爲實現利益訴求,動輒越級、集體上訪,甚至邀請媒體參與、通過網絡發帖,有的甚至去省進京製造事端、非法上訪,羣衆信“訪”不信“法”的現象較多,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近年來,我局組織農村穩定專業隊,重點對非訪案件進行打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維護了全縣信訪秩序。

(三)基層基礎工作薄弱。個別村居幹部犯罪突出,侵佔集體和村民利益,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有的村居治保組織形同虛設,治保人員缺乏責任心,防範工作落實不到位,對一些村民之間的小矛盾,不積極開展調解工作,能推則推,致使矛盾激化升級,引發惡性刑事案件。有的村居在村支部、村委換屆選舉中,拉幫結派,張貼大字報,搶奪票箱,阻撓選票,有的因存在長期派系鬥爭,即便選舉成功,但是一些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四)社會矛盾錯綜複雜。尤其是羣體性事件多發,如農村中因債權轉讓、土地流轉和增減掛、拖欠民工工資、非法融資等方面引發矛盾糾紛,近年來,僅公安機關處置因民工討薪、意外事故、醫患糾紛等引發的羣體性事件即達十多起,消耗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五)普法方法不夠靈活。隨着經濟快速發展,農村中廣大青壯年大量外出務工,留守家中的多爲老弱病幼,組織普法宣傳活動,參與積極性不高。宣傳形式單一,僅靠發宣傳紙,在車上喊喊,起不到宣傳的作用和效果,有的羣衆對法律知識的需求不一致,個別村居幹部對普法工作本身存在牴觸心理,怕羣衆懂法多了,工作更不好乾,對普法工作存在應付心理。

三、做好農村法制建設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從全縣角度,建立普法機制,全面、合理安排普法工作,嚴格落實各部門在普法工作中的職責。

(二)突出普法重點。狠抓農村幹部、黨員、村民代表、青少年,同時抓好單位、學校學法用法教育。採取以會代訓和培訓等方式,着力抓好村“兩委”幹部和黨員的法律培訓,大力培養法律明白人完善指定學法日制度,提高他們的法律素質,提高其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領導農村法治建設的能力,嚴格落實學校法制副校長職責,確保在師資、教材、計劃、課時方面做到“四落實”,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三)健全調解機制。建立“黨委政府領導、綜治部門牽頭、職能部門聯動、社會各界參與”的大調解格局,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狀態,把農村比較常見的宅基地糾紛、鄰里糾紛、借貸糾紛、繼承和贍養糾紛、財產和人身損毀賠償糾紛等處理辦法作爲普法的重點,通過創新普法的形式和內容,提高普法的覆蓋面和羣衆的受益率,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四)加強監督考覈。制訂明確的考覈標準,落實各項職能單位工作職責,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獎勵,特別是無刑事、行政案件發生的單位村莊予以獎勵,對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嚴肅問責。